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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电子报批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电子报批技术规定

(征求意见稿)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O一六年一月

目录

1 概述 (1)

2 DWG图的设计深度 (2)

2.1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 (2)

2.1.1 基本要求 (2)

2.1.2 场地定位 (2)

2.1.3 道路 (2)

2.1.4 绿地 (2)

2.1.5车场车位 (2)

2.1.6 主体轮廓 (2)

2.1.7 建筑附属 (2)

2.1.8 室外构件 (3)

2.1.9 背景图 (3)

2.1.10其他 (3)

2.2 建筑单体图 (3)

2.2.1 建筑单体基底 (3)

2.2.2建筑主体 (3)

2.2.3建筑附属 (4)

2.2.4室内车位 (4)

2.2.5造型轮廓 (4)

3 DWG图的制图标准 (5)

4 CPI图的规整深度 (6)

4.1 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需要规整的类别和深度 (6)

4.2 建筑单体需要规整的类别和深度 (6)

5 电子报批的成果格式要求 (8)

5.1 实物资料 (8)

5.2 电子资料 (8)

5.3 电子文件的格式及其提供手段 (8)

6 相关概念及指标计算规则 (9)

7 总平面图图层设计标准 (11)

7.1 用地、红线类 (11)

7.1.1 规划总用地 (11)

7.1.2 规划计容用地 (11)

7.1.3 公共绿地 (11)

7.1.4 其它绿地 (12)

7.1.5 控制红线 (12)

3.1.5.1建筑控制线 (12)

3.1.5.2道路红线 (12)

7.2 道路 (13)

7.2.1 小区干道 (13)

7.2.2 楼间交通 (13)

7.3 建筑 (13)

7.3.1 建筑基底 (13)

7.3.3 室内车位 (16)

7.4 建筑构件 (17)

7.4.1 阳台 (17)

7.4.2 雨篷 (18)

7.4.3 室外楼梯 (18)

7.4.4 其它构件 (18)

7.4.5 楼顶间 (19)

7.4.6 女儿墙 (19)

7.4.7 平屋顶 (19)

7.4.8 坡屋顶 (20)

7.5 车场车位 (20)

7.5.1 室外车场 (20)

7.5.2 室外车位 (21)

7.6 绿化设施 (21)

7.6.1 屋顶绿地 (21)

7.6.2 水域 (22)

7.7 室外设施 (22)

7.7.1 硬化场地 (22)

7.7.2 服务设施 (22)

7.7.3 构筑物 (23)

8 建筑单体图图层设计标准 (24)

8.1 单体基础信息 (24)

8.2 公摊 (25)

8.3 住宅户型 (26)

8.3.1 套内 (26)

8.3.2 阳台 (27)

8.3.3 飘窗 (27)

8.3.4 其它构件 (28)

8.4 附属公建 (29)

8.4.1 主体 (29)

8.4.2 阳台 (30)

8.4.3 架空 (32)

8.4.4 飘窗 (34)

8.4.5 雨篷 (35)

8.4.6 附属其它构件 (37)

8.5 屋顶绿地 (38)

8.6 楼顶间 (39)

8.7 室内车位 (39)

8.8 单体造型 (39)

8.8.1 主体造型 (39)

8.8.2 阳台 (40)

8.8.3 架空 (41)

8.8.4 雨篷 (42)

8.8.6 其它构件 (42)

8.8.7 楼顶间 (43)

8.8.8 女儿墙 (43)

8.8.9 平屋顶 (44)

8.8.10 坡屋顶 (44)

1 概述

为严格城市规划管理,推进城市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提高规划审批工作的效率质量与公平公开,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电子报批技术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阳江市范围内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报规划建设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或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或调整以及规划报建、验收等业务类型。

标准是设计与管理之间遵守的约定,由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制定、设计单位贯彻执行、软件系统自动实施。项目将制定可操作的建设项目电子报批的相关规范,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布电子报批技术标准,设计院使用其中自适应标准的成图工具把设计方案定义成符合标准的报审图,在规范的流程控制下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利用“审查模块”自动读取图形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生成关键指标与对比表,从而实现对方案直观系统的判断,给出合理评价以形成规划业务审批依据。

本规定由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

2 DWG图的设计深度

总图、建筑单体图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008版),按其深度完成的设计成果应按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采用的电子报批系统软件进行报审件制作,报审件设计成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2.1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

2.1.1 基本要求

报审方案的设计必须依据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供的规划条件、已测现状地形图以及各类规划控制线。

2.1.2 场地定位

标明规划总用地红线、规划计容用地红线转角点的坐标。

2.1.3 道路

区内道路分为小区干道和宅间路。小区干道要求绘制出包含人行道在内的道路红线,标注出道路红线宽度;宅间路以路两边沿石为界绘制外轮廓并标注其宽度。所有道路标明各转角点和交叉口坐标以及与沿途建构筑物间的距离。

2.1.4 绿地

绘制出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范围轮廓。公共绿地上如果建有建构筑物(管理会所、体育休闲场所、硬化地面等),则应勾绘出清晰的平面占地外轮廓。

2.1.5车场车位

绘制出车场、车位范围外轮廓,并标明停车类型,停车层数大于1层的,应在其右上角标明停车层数。

2.1.6 主体轮廓

(1)以粗实线(1个绘图单位宽度)绘制出裙房、塔楼、骑楼、地下室基底的外轮廓,不得将与基底无关的任何其它建筑内容(如:建筑俯视图内容的屋顶、水箱,建筑层平面剖面图内容的电梯、户型轮廓等)绘制在其中。

(2)架空层、局部公建须说明清楚平面范围及其公建类别(大类和小类)。

2.1.7 建筑附属

(1)阳台、雨篷,须在其建筑所在的位置上准确绘制其底层平面轮廓。

(2)楼顶间,屋顶梯间、水箱或设备间等统称,须说明所在位置及其自身高度尺寸。

(3)室外楼梯,须绘制矩形平面轮廓,说明所处位置、层数及是否具有永久性的顶盖。

(4)其它,指附属于某一建筑,在该建筑上具有实际功能或装饰用途而影响建筑间距或日照等的建筑部件。须说明其所处平面位置、轮廓、面积计算的折减系数及其面积计算权属(是否计算容积率)等。

2.1.8 室外构件

服务设施:特指建设在公共绿地上的不透水硬地,超过公共绿地总面积30%应扣减相应的公共绿地面积。

构筑物:设置于小区内的室外露天固定平面或空间设施,如硬化地面、烟囱、水塔等,如影响日照或绿地等还需要描绘其外轮廓。

2.1.9 背景图

总平面图纸的背景图为现状地形图。宜将地形图放置在“周边环境”图层中,即现状建筑,现状道路等,图形色彩统一使用“颜色252”。

2.1.10其他

应包含指北针(风玫瑰)、比例尺、图例、图框等。

2.2 建筑单体图

2.2.1 建筑单体基底

建筑单体建筑主体与地面相交的水平投影范围。

2.2.2建筑主体

建筑主体轮廓是根据建筑地下室、首层、标准层、顶层分解建筑计算面积,对各层对象和各不同属性功能部分进行分解,分解出的轮廓应闭合。建筑各层轮廓图应画出并单独放置在图面上,并标注层属性、不同区域的使用性质和面积。

含有公建面积的建筑层内,分解的面积轮廓可参考国标和规划条件配建分类,分解出的轮廓应闭合。

注:局部公建性质轮廓是指某整体楼层中功能使用性质发生区域性变化而产生的物理概念性空间围合,局部性质须勾绘出封闭的多段线,并标明性质类别(具体分类可参考国标和规划设计条件配建用房分类)。

2.2.3建筑附属

建筑附属主要包括阳台、雨篷、室外楼梯、屋面附属等建筑附属构件,应详细标注其类型名称。根据附属构件性质分解建筑面积,分解的轮廓应闭合。

2.2.4室内车位

绘制出车位,并标明停车类型(不标代表标准小型车),停车层数大于1层的,应在其右上角标明停车层数。

2.2.5造型轮廓

根据标准层主体及其构件拆分建筑,并对拆分的对象围合构造相应的闭合轮廓。

3 DWG图的制图标准

(1)报审电子图的文件采用AutoCAD 2004-2008的DWG格式,并处于模型空间。

(2)绘图比例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面一律按照米为单位绘图,即一个图面的绘图单位等于1米;建筑单体图一律按照毫米为单位绘图,即一个图面的绘图单位等于是1毫米。

(3)每个建筑单体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面必须为单独的图形文件,且其所有的设计内容都应在本图形文件中集中表现。

(4)图面标识文字高度宜为3个绘图单位,尺寸类标注宜采用AutoCAD中的DIM样式,文字标识清楚,保留两位小数。

(5)图形的坐标系采用CAD默认的世界坐标系。不得对图面实体进行旋转、平移、缩放等操作。

(6)报审方案宜采用简单实体绘图,如多段线、单线、圆、弧等,不宜采用复杂实体,如椭圆、样条曲线、组、无名块等;不得出现重复线、零长线、带高度线和带厚度线等;应将图中无关的实体清除干净,图形的容量不宜大于8M。

(7)除控制红线外,所有实体线应为闭合多段线,且不得存在自交。

(8)报建实体应放在具有专业属性的图层下,其它实体不得绘制在此图层下。专业图层及其相关参数见“总平面图图层标准”和“单体图图层标准”。

4 CPI图的规整深度

4.1 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需要规整的类别和深度

4.2 建筑单体需要规整的类别和深度

建筑单体的规整主要是确定基底和从平面的角度对建筑的性质和构件类型划分面积,其次是确定和输入建筑单体户型,另外,通常情况下还需要叠造建筑单体的外轮廓造型,以便插入到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面中进行比较和

其他分析。要规整的类别和深度见下表:

5 电子报批的成果格式要求

电子报批资料由建设方或设计院提供给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有关部门。报审资料包括电子资料和实物资料两类。

5.1 实物资料

报审方案图纸及其指标表,各报审阶段需要的内容另详。

5.2 电子资料

(1)基础资料:对应实物资料的全部dwg格式电子图及其doc格式的指标表。

(2)核心要件:满足电子报批深度要求的cpi格式电子图。根据报审阶段不同其中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面图或者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面及其多张建筑单体图。

5.3 电子文件的格式及其提供手段

电子文件以光盘的形式提供。采用两级目录结构,根目录名一般为项目名称,其中包含两个子目录:基础资料、核心要件,子目录中分别存储基础资料和核心要件的内容。

Dwg和cpi两类图形均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面和各建筑单体分别单独存图,对于造型和性质构成雷同的多个建筑单体可以只列一个[编号表述于文件中,如:牡丹阁(1,2,3#).cpi(或dwg),表示该建筑单体代表1、2、3号三个建筑单体]。

电子报批电子资料存储格式和内容:

6 相关概念及指标计算规则

1、规划总用地(规划计容用地) = 规划道路红线(或规划控制红线)和用地红线(或用地界址线)所包含的面积(m2)。

2、住宅用地 = [住宅建筑总面积/(住宅+公建)建筑总面积]*住宅公建用地(m2)。

3、公建用地 = [公建建筑总面积/(住宅+公建)建筑总面积]*住宅公建用地(m2)。

4、用地平衡表里的面积比 = 每一项用地面积 / 规划计容用地。

5、面积比例 = 单个性质面积(如教育)/ 建筑总面积(%)。

6、总建筑面积 = 所有的建筑面积之和,包括地上(含架空层)、地下建筑面积。

7、户数:计算小区内所有建筑的输入户数。

8、计容建筑面积 = 小区内所有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包括小区内所有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及符合一定要求的地下面积。

9、不计容建筑面积 = 小区内所有不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m2)。

10、容积率 = 计容建筑总面积/规划计容用地(没有单位)。

11、建筑基底面积 = 所有建筑基底之和(m2)。(注:纯地下建筑不计算基底面积)。

12、总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规划计容用地)*100%(%)。(注:只有地下层没有地上层的建筑基底不记入)。

13、绿地率 = [绿地总面积/规划计容用地]*100%(%)。

14、停车位数 = 小区内各类室外车位和室内(含地上、地下)车位的总数。

15、停车率 = (小区内所有停车位数/居住区户数)*100%(%)。

16、地上停车率 = (所有地上停车位数/居住区户数)*100%(%)。

17、最大层数 = 小区内所有建筑的最大地上层数(层)。

18、最大高度 = 小区内所有建筑的最大地上高度(m)。

19、建筑基底:建筑主体结构首层勒脚以上外围水平投影轮廓。

20、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1、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参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

22、计容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参照《阳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7 总平面图图层设计标准7.1 用地、红线类

7.1.1 规划总用地

7.1.2 规划计容用地

7.1.3 公共绿地

7.1.4 其它绿地

7.1.5 控制红线3.1.5.1建筑控制线

3.1.5.2道路红线

7.2 道路

7.2.1 小区干道

7.2.2 楼间交通

7.3 建筑

7.3.1 建筑基底

7.3.2 建筑分解

7.3.3 室内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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