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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大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大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大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电机车运行管理规定

1、电机车灯、警铃(喇叭)、撒沙装置及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完好;行驶时必须前有照明、

后有红尾灯;机车司机在运行过程中严禁将身体部位伸出驾驶室。

2、电机车司机在物料运输前,必须先查看物料的捆绑情况及物料装车是否符合标准(长材

是否夹带平板车),未进行刹车或刹车、装车不符合标准(长材未夹带平板车),严禁带车。

3、电机车司机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取下换向手柄并扳紧车闸和切换照明,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距离必须大于100米。

4、电机车运行最大速度不得超过4米/秒,经过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及遇人员时必

须鸣笛和减速行驶,并将速度降至2.5米/秒以下。

5、电机车会车或机车(列车)经过交叉口时必须连续鸣笛不少于30秒。

6、电机车司机必须挂链带车(顶车)作业;不得因挂车不规范而造成沿途丢失车辆;严禁

非顶车作业区域顶车作业。

7、每列车的末尾车辆必须悬挂红尾灯。

8、电机车牵引车辆,重车不得超过15辆,空车不得超过18辆;如牵引混合车辆(重车、空车混合),按牵引重车项考核。

9、运输装载超长、超高、超宽、超重“四超”物件,必须执行“辅助运输五特殊管理规定”。12、520大巷运人车、运送爆破材料专列及运料车必须执行运输安全监察员、电机车司机、

跟车工“三人连锁发车”制度。

13、车辆进站前:机车行驶到距站50米前,司机必须提前减速至2.0米/秒,鸣笛三声,同时观察车站及周围情况。

14、跟车工观察车辆两侧和车辆情况。

15、运输安全监察员检查车场周围及巷道交叉点情况,确认安全后到达停车牌前准备指挥停车。若存在不安全因素,运输安全监察员必须及时向电车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指挥机车

立即停车。待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进站。

16、司机要按照运输安全监察员指挥的位置停车,停车车头不得超出指挥棒指示的位置。

17、车辆进站后:中间站:人员下车后,运输安全监察员从车头到车尾检查车辆情况(没有

人员上下车时、可以不进行检查),跟车工登记记录。终点站:人员下车后,运输安全监察

员从车头到车尾进行检查,跟车工拿上尾灯后从车尾到车头进行检查。

18、跟车工挂设尾灯、协助电车司机摘掉连接装置,扳动道岔,运输安全监察员确认车辆四

周无人后,指挥电车司机调车头。

19、调车后,跟车工协助电车司机挂好连接装置,从车尾到车头进行检查,安全员从车头到

车尾进行检查。

20、车辆发车:由运输安全监察员确认无人上、下车后,指挥电车司机发车。

21、车辆发车后:电机车司机、跟车工时刻注意车辆两侧情况。

22、观察情况包括:是否有行人、车辆、障碍物、车上人员推开车门等现象,有情况及时发

出停车信号。

23、检查内容包括:人员是否下完,车门是否关好,下车人员是否离开车场等,始发站由跟

车工例行正常行车前检查。

24、车辆到站后,需停车时,如果没有运输安全监察员在现场时,司机要按照规定的停车位

置停车,停车后,不得进行下一步作业,并立即向调度室、安监处进行举报。如不需停车时,如果没有运输安全监察员在现场,司机和跟车工要对车场安全状况进行观察,确认可以通行时,方可通过,到达指定地点后,立即向调度室、安监处进行举报。

25、人员需在S2、S4下车时(以上两车场没有车场安全员),需在乘车时提前告知人车司

机及跟车工,人车司机在车辆到达S2、S4车场原停车位置时停车,跟车工确认人员下车、

车门关闭后吹哨通知司机发车。人员需在S2、S4车场上车时,需提前在等候室等候;在车

辆接近车场时,在等候室晃灯通知人车司机停车;跟车工在确认人员上车、车门关好后吹哨

通知司机发车。

26、考核办法:未执行以上管理规定,考核责任人200-500元,造成严重事故,考核责任人500-1000元。

第二条 S520大巷禁止行人、行车规定:

1、S520大巷禁止行人的区域为:S1车场口至S5停车场位置、副井底南、北两车场。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服从大巷各车场运输安全监察员的统一指挥,不得随意在大巷行走。

3、运搬一队电车司机、跟班队干可以在副井底S码作业和行走。运搬一队工具房人员、验

收人员,运输科和运输调度人员,如需要在S码行走,必须与副井底安全员和把钩工提前联系,延缓车辆上下井时间。

4、因工作需要到S3暗斜井人员,在S3车场安全员监护下,可由S3车场步行至S3暗斜井。

5、在八点班07:00-09:00时,四点班15:00-17:00时,零点班23:00-01:00时人员上

下高峰期副井底S/N码车场禁止所有车辆(电机车、矿车、料车)运行,必须严格支车,防

止发生跑车事故,巡回瓦检员第二次检查瓦斯时,在副井底安全员同意后可以在副井底南北

码行走。

6、通风测风日等大巷人车正常停运期间,水仓队大巷水泵司机、巡查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

在大巷行走;运搬一队可以进行大巷检修作业;运输科管理人员可以在大巷及副井S/N码进

行正常检查。

7、不服从运输安全监察员指挥、违章在大巷行走对责任人按“严重三违”上报。

8、抢险救灾人员由安监处相关人员带队、上级领导例行检查、兄弟单位参观时不受此限,

同时运输安全监察员要做好安全监护。

9、大巷运输安全监察员要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大巷的运输安全,发现渎职及随意行

人要追究安全员的责任。

11、因工作需要在大巷行走的以及大巷施工作业的人员提前到运输科、安监处办理作业许可证,方可在大巷行走或作业。

12、安监处、运输科要随时检查大巷禁止行人的执行情况。

13、所有人员有义务检举、揭发违章在大巷行走的人员,同时将给予同等的奖励。

14、所有470人员,步行由副井底—S1车场—一二水平架空人车机头乘坐猴车进入470采区,返出时按原路线返出,不得经运输石门由胶带检修绕道至副井底。

15、所有语音报警装置发出“正在行车,严禁行人”提示时,严禁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16、470水平胶带检修绕道除胶带巷看护、检修、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通行。

1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考核责任人200-500元,情节严重者考核1000元。

第三条 N520大巷禁止行人行车规定:

1、N520大巷禁止行人的区域为:N1车场至N3车场、副井底N码。

2、副井上下班人员高峰期间:(零点班:22:30-1:00,八点班:6:30-9:00四点班:14:30-17:00.)进入S0/N0皮带巷作业人员、瓦斯检查人员,从副井底步行至3#交叉点从N0

皮带检修巷进入。

3、N码除运搬一队电车司机、跟班队干、验收人员、运输科和运输调度人员行走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通行。通行人员必须时刻注意车辆运行情况,行走路线一律沿水沟侧。如需要到

轨道内行走,必须与副井底安全员和把钩工提前联系,延缓车辆上下井时间。

4、在井底S/N码出现变化环节时,副井停止上下车辆。处理事故人员经井底安全员确认后

方可进入S/N码作业,其余人员一律不得从S/N码通行。

5、运搬一队在人员上下班高峰期(八点班07:00-09:00,四点班15:00-17:00,零点班23:00-00:30)副井底8#交叉口至N1车场区段禁止机车通行。

6、副井底8#交叉点至N1车场实行区间闭塞。即当车辆到达该区域时,该区段语音提示报警“车辆通过,禁止行人”十分钟。副井底、N1车场、470胶带检修绕道、主井北通道、N0皮带巷人员禁止通行,等车辆通过后方可人员通行。当车辆到达该区段时,发现有人员在行走,

电机车司机必须停车等待人员通过后,方可运行。

7、运人车辆必须按规定车次、时间发车,若有特殊原因导致人车发车滞后等情况,造成车

辆晚点时由现场安全员根据实际情况顺延放人时间,且必须向下一候车室安全员及时汇报。8、运搬一队在3#交叉点进行顶车作业时,速度控制在0.5m/s跟车工必须在最前方进行指挥,用喊话方式进行联系。

9、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考核责任人200-500元,情节严重者考核1000元。

第四条井下人车运行管理规定

1、职责划分:安监处(安全调度)、运输科负责候车、乘车人员以及人车运行的安全管理,运输安全检察员负责指挥人车司机按发车时间准时发车;运搬一队负责人车的日常维护检修

和运行。

2、安监处(安全调度)按规定在井下各候车室每班安排运输安全监察员维护好各车场乘车

秩序,认真检查车辆安全设施,指挥接发列车及检查进入大巷人员。

3、运搬一队必须按规定每班安排电机车司机和跟车工,电机车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要听从运输安全监察员的指挥。

4、运输安全监察员发送开(停)车信号时,面向列车,站在开(停)车线上距离车头1米的位置上,姿势准确

5、运输安全监察员发车信号:一声停车信号,二声开车信号。

6、运输安全监察员与人车跟车工负责人车开车前的安全检查,包括运人车厢完好、红尾灯、防护链、支车器、车辆连接装置等;确认完好后;发送开(停)车信号,面向列车,站在开(停)车线上距离车头1米的位置上,姿势准确;人车司机鸣笛二声、二次后方准开车。

7、人车运行最大速度不得超过4米/秒,经过弯道、道岔、交叉口时必须提前减速,速度降

至2米/秒以下。

8、运输安全监察员负责各站点100米范围内的文明生产。

9、运行中的两列车间距大于100米。

10、会车或机车(列车)经过交叉口时必须连续鸣笛不少于30秒。

11、严禁在乘人车场会车,运输安全监察员严禁无故提前或推迟发车时间;

12、运搬一队必须按规定每班安排电机车司机和跟车工,电机车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要听从运输安全监察员的指挥。

13、运搬一队要加强人车和电车的维护检修,要保证运行人车台台完好,干净整洁,电机车

制动、撒沙、照明、电笛等部件保证完好,每班发车前跟车工要检查各车的联接装置、车轮、车轴、车闸和防护链是否完好,否则不得运行。

14、运人车辆必须按规定车次、时间发车,不得无故少发,提前或者推后发车,若有机车落道、线路不畅等特殊情况,必须向下一候车室运输安全监查员汇报。

15、大巷运人车厢的检修和维护由运搬一队负责,车厢必须进行编号管理,组织专人对车厢

的轮对、减振板等进行班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车厢完好率必须达100%。杜绝车辆

带病作业。

16、人车严禁运送有爆炸性、易燃性及腐蚀性物品或附挂物料车。

17、电机车司机必须携带完好的通讯装置,运输途中突发事件便于与队组取得联系。

18、人车机车通过各车场和机车掉头时,速度必须保持在1m/s以下。

19、大巷运人车辆进站后必须将车辆停在停车区域内,乘车人员严禁在规定区域外候车、乘车;发车后司机对在规定区域外要求乘车者,可拒绝其要求,不予停车。

20、需要临时点停车时由运搬一队设置醒目标志牌(或灯),指示停车位置。临时停车点停

车标志前后10米范围内,由运搬一队划线标定乘车区间,在临时停车点上下车的职工必须在规定区间内候车,上下车,严禁在规定区域外候车、乘车。司机对在规定区域外要求乘车者,可拒绝其要求,不予停车。

21、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考核责任人200-1000元。

第五条井下各车场人员乘车管理规定

1、安全调度必须在井下各候车室每班安排运输安全监察员,维护好各车场乘车秩序,指挥接、发列车及检查进入大巷人员,每班发车前要对各车的联接装置、车轮、车轴、车闸和防

护链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对人车发车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所有乘人车场乘车人员在水沟侧上下车,不得在列车周围逗留,人车未停稳前禁止人员

上下车;禁止人员在乘人车场快速奔跑,应以正常速度行走;。

3、乘车人员必须在规定乘车点乘坐专用人车,必须严格听从运输安全监查员和跟车工指挥,保持正确的坐姿,不得呈躺卧姿势,同时优先选择非急救车厢乘坐;不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

4、乘车人员严禁在机车上或两车之间搭乘,严禁将头、身探出车外,严禁扒、蹬、跳车。

严禁乘坐非专用人车。严禁向车外抛扔任何物体或杂物。车外人员向车内传递物品时,要手

接手传递,严禁抛扔。

5、乘车人员在车内应坐姿端正,严禁委身躺卧或摘下安全帽。车辆行驶前应关好车门。发

出开车信号后和车辆运行中,严禁摘下防护链,严禁上下车。机车运行当中,严禁向车内(外)传递任何物件。

6、乘车实行定员乘坐,严禁超员乘车,每排座位最多准乘三人,最后一节车厢的最后一排

座位为跟车工预留专用位置,严禁与跟车工抢座。

7、乘车人员要爱护车内的座位、门链、车厢、皮垫,严禁乱写乱画或故意损坏。

8、列车行驶中,非紧急情况下不准向司机晃灯发停信号,需在临时停车点或其它非乘车点

下车,应提前通知人车监查员和跟车工,经同意后由跟车工发出停车信号。

9、大巷作业人员在临时乘车点乘车时,应在车辆接近时,站在远离车辆一侧的地方向司机

晃灯发出停车信号,严禁站在车辆运行的线路上。司机看到信号后要及时采取停车措施。10、大巷检修停车或特殊情况,经运输部门、安全部门同意,人员允许行走大巷。行人应走

人行道,严禁在轨道中心行走。车辆恢复通行后,列车应慢速行驶。行人有车辆接近时,应

提前晃灯通知司机停车,车停稳后,人员方可上下。

11、携带锋利或有尖、刺等危险工具的人员乘车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防伤及他人或

自己。

12、携带有较重、较大物件的人员,上、下车时要轻抬轻放,以防损坏车厢、车座。人员应

乘坐在远离物件的其它位置,物件放置应平稳,物件不能平稳放置时,严禁搭乘人车。

13、人车因故中途停车时,无论是何原因,非相关乘车人员均不得将头、身探出车外了望,

未经跟车工许可,严禁下车。经跟车工许可后,乘车人员应听从跟车工指挥,下车后沿指定

路线行走或到指定地点等候。

14、电机车司机在接近各采区车场口要提前减速(不得超过1.5米/秒),并鸣笛示警,确保

在到达车场停车点能安全停车。

15、车辆到站后,电机车司机或跟车工必须到等候室签字,经安全员确认后,再按规定正常

发车;车场安全员电话通知下一车场安全员提前到大巷接车。

16、各车场安全员在接到上一车场安全员电话后,必须立即提前到大巷观察车场车辆运行及

人员来往情况,并指挥车辆、行人安全通行。

1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考核责任人200-500元,情节严重者考核1000元。

第六条人车运行管理规定

1、运搬一队必须严格按照运人时间做好大巷人员的运送工作,不得漏岗、脱岗,否则对责

任队组责任人处罚1000元。

2、安全调度必须在井下各候车室每班安排运输安全监查员。安全调度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

运输安全监查员,对安全员处罚300元。

3、运输安全监查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无故脱岗处罚责任人200元。

4 、运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

5、运人司机出车前必须对运人机车及车厢进行完好检查。机车带病作业,对责任司机处罚200元。

6、运人司机必须按规定时间发车,不得无故少发、提前或推后发车。运输安全监查员必须

将当班每趟运人时间及未按规定时间运人的原因等内容详细记录在《大巷运人情况记录》内,未认真填写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7、运人司机未按规定时间送人,出现晚点、早发、迟发、不发车时,运输安全监查员必须

立即向安全调度、矿调度室进行汇报,运输科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不汇报或汇报无记录,

一经查处处罚500-1000元。

8、因运搬一队管理不到位或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人车不能正常运人的,将按照《常村煤矿

运输事故赔偿考核制度》执行,另对责任司机处罚100-500元。

9、运输安全监查员必须维护好各车场乘车秩序,指挥列车及检查进入大巷人员,否则对责

任人处罚100元。

10、司机无故不带通讯装置,对责任人处罚200元。

第六条大巷机车运行、支车、文明生产、电瓶更换管理规定

1、当机车调头、通过道岔时,必须一人开车、一人监护(打道岔、摘挂车辆)。否则按“三违”上报。

2、人员行走通过采区车场口时,要观察大巷来往车辆,在确保无危险时,方可穿越大巷,

否则按“三违”上报。

3、人车车头实行专车专用,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在人车车头发生故障,不能及时处理时,可以使用临近车场的电机车,但必须得到本队值班队干同意。在开离电机车前,必须对

车场的料车进行支车,未向值班队干汇报,私自使用车场电机车处罚100元;在开离电机车

前未支车处罚200元/次。

4、在车辆停车或者司机需临时离开车辆时,必须对机车进行制动。未对机车制动出现溜车

现象按“三违”上报。

5、单轨吊司机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在得到跟车工回复信号后,方可开车,否则按“三违”上报。

6、各车场运输安全员负责车场前后各50米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任何车辆通过时,必须在现

场指挥、监督人员和车辆通行,负责按“三违”上报。

7、N1、N3采区的升井车辆,一律带至3#交叉点顶进N码西侧轨道,S翼采区带出的升井车辆,带至4#交叉点顶进N码东侧轨道。在3#交叉点不能满足所有车辆存放时,可以用其它

电机车从4#交叉点顶入车辆。顶车时,跟车工要站在原车尾车辆旁1米处,指挥司机顶车和

监督来往人员;不执行此规定者按“严重三违”上报。

8、大巷所有车辆在与电机车摘离前,必须在车辆两端支牢车辆(临时支掩),方可摘除电

机车挂钩。车头由电机车司机负责,车尾由跟车工负责。否则按“三违”上报。

9、电机车车门实现闭锁功能车门无闭锁功能或闭锁功能失效,考核队组500元,在大巷车辆运行中闭锁功能出现故障,司机有权临时采取措施运行至S2车场后进行更换机车。但不能

开门作业。开门作业者按“严重三违”上报。

10、在采区作业没有车门闭锁功能的车辆,必须先关闭车门后方可开车,否则按“三违”上报。

11、运搬一队严格管理机车钥匙,一辆车只准发放一把钥匙。由跟班队干指定司机管理车钥匙,其他人员不得随意配制钥匙。下班后统一交到各车场工具房。队组没有按照规定发放车

钥匙,考核队长500元,其他人员随意配制钥匙按“严重三违”上报。下班后没有将钥匙交到

指定地点考核责任人50元。

12、在周二、六法定检修期间,除运搬一队不用办理申请票外,其它队组如需在大巷作业,

队组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停车申请。否则,发现在大巷作业的队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

13、在周二、六大巷没有其它队组施工段巷道,运搬一队料车或电机车允许通行。

14、在通过运搬一队施工地点时,车速控制在1.0米/秒。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撤离至安全地点,车辆通过后再恢复作业。电机车速度超过规定、人员未撤离机车强行通过均按“三违”上报。15、如临时接到上级检查,需对副井底大巷进行冲洗。必须到运输科办理临时大巷行走申请。否则按“三违”上报。

16、在大巷施工队组,必须在施工段前后悬挂红灯,设置警戒、安设阻车器。未按规定设置者,当班施工负责人按“三违”上报。

17、运搬一队必须利用每班停车时间对人车进行清扫(副井底加发人车由副井底人车司机负责)并擦洗一遍玻璃。并于每周二、四、六用拖布对人车进行清理。确保车厢干净、整洁,否则考核责任人200元。

18、清理卫生由当班电机车司机和跟车工负责,打扫卫生务必认真、细致。座垫上不得出现煤粉、碳块。车窗玻璃保持干净清洁,玻璃上不得有煤泥、油污,违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19、每一列人车前后车厢配备两个垃圾筒,车厢内所清理垃圾要放入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乱丢,违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20、运搬一队每班要对车厢玻璃完好情况进行巡查,发现缺失立即补齐,否则,每块处罚责任人100元。

21、未按规定对人车进行及时清理(检查发现超过3节车厢有垃圾或坐垫不干净,按照未清理进行考核),处罚司机、跟车工每人200元。

22、所有乘车人员必须爱护车内设施,不得乱扔垃圾,一经发现,考核200元,对举报乱扔垃圾现象的人员进行200元的奖励。

23、电瓶更换工作改为实报制,为了有效保证电瓶的正常充放电过程、延长使用寿命,电车司机在发现电瓶警示灯亮提醒换电瓶时,及时与队部联系申请更换电瓶工作。

24、司机更换电瓶必须向队组值班汇报。在不影响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队组值班人员无需向上级汇报。如更换工作需影响正常运行时间的,队组值班人员必须向安全调度、生产调度及运输科汇报。司机更换电瓶未向值班汇报考核司机100元/次。电瓶更换工作影响正常运行的值班人员未向上级汇报的考核值班人员200元/次。

25、司机在电瓶需充电期间需及时联系队组值班申请更换电瓶工作,不得出现电瓶亏电现象导致机车无法正常更换工作,导致的事故的按事故时间考核运搬一队(10月/分钟)。

26、充电工需保证充电电瓶的充电质量,如更换后的电瓶在8小时内出现亏电现象考核充电工100元,如因充电不合格导致运输事故的按每分钟10元对运搬一队进行考核,并考核充电工300-500元。

27、更换电瓶工作通知相关单位后,运输安全员要做好车辆秩序的维护工作,保证人员的乘车秩序,不得限制机车司机更换工作,如因安全员监护不到位导致的运输事故考核大巷运输安全员200元/次。

28、电机车停放期间必须对车门上锁,防止其他人员误操作,违者考核责任者500元。

第七条关于大巷零星作业、检修管理规定

1、大巷零星作业和大巷检修必须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原则。

2、大巷零星作业管理规定:

2.1、大巷零星作业必须在每周二、周四、周六施工。

2.2、大巷零星作业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周六8点班12:30至14:30。

2.3、大巷零星作业队组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2.4、所有零星工程作业必须提前一天向相关业务科室申请,运输科负责通知到各相关队组。

2.5、大巷零星作业区域内,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如遇急件等特殊情况,运输调度负责通知相关队组,相关队组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疏通轨道和撤离人员,大巷安全员确认后机车方可通行。

2.6、大巷零星作业区域以外,运搬一队机车可以正常运行;如在S5作业,S4车场往外可以通行;如在S4作业,S3车场往外可以通行;如在S3作业,S2车场往外可以通行;如在S2

作业,S1车场往外可以通行;如在N3作业,N1车场往外可以通行;如在副井底作业,N3

可以往N码带废车。

3、大巷检修管理规定:

3.1、大巷检修必须在每周二、周四、周六检修。

3.2、大巷检修时间为每检修日8点班12:30至14:30。

3.3、运搬一队必须按照排定的大巷检修网络图检修,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相关业务科室申请。

3.4、大巷检修区域内,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如遇急件等特殊情况,运输调度通知运搬一队及

时恢复轨道路线和撤离人员,保证机车通行。

3.5、大巷检修区域以外,运搬一队机车可以正常运行;如在S5检修,S4车场往外可以通行;如在S4检修,S3车场往外可以通行;如在S3检修,S2车场往外可以通行;如在S2检修,

S1车场往外可以通行;如在N3检修,N1车场往外可以通行;如在副井底检修,N3可以往

N码带废车。

3.6、大巷检修人员只允许在排定检修区段行走和检修;当井下出现变化环节,需急调检修人

员到变化区域作业时,运搬一队要及时向运输调度和安全调度汇报,相应区域机车禁止通行。

3.7、检修人员作业期间穿反光背心、检修地点前后10米,离地1.5米巷帮挂红灯作为警示标识。

3.8、大巷检修人员必须在2人以上,并且检修区域前后安设阻车器和红尾灯。

3.9、运搬一队每检修日的值班队干班前会必须通知电机车司机大巷检修区域。

4、考核:凡违反以上规定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

第八条大巷排水管理办法

水仓队负责每周二、周四、周六对大巷水沟进行清挖,每周向安监处、调度室、运输科提出

申请,利用大巷停车检修期间对大巷各处排水点及水沟巡查一次,做到正规循环作业。

第九条 520大巷紧急闭塞管理规定

1、运输安全员是大巷现场具体指挥者,每一列机车通过车场后,必须向下一车场传达接车

命令。

2、在规定时间内超出5分钟列车未到达车场时,车场运输安全员必须电话通知上一车场,采取人工指挥下一列车不得进入该区段。未通知考核责任者50元/次,未采取措施考核100元/次。

3、在列车发生故障(更换电瓶)时,电机车司机必须第一时间用电话(对讲机)向队值班

汇报,值班队干用电话通知上一车场安全员制止下一列车进入该区段。未向队值班汇报考核

司机50元/次,值班未安排车场安全员考核值班100元/次。

4、在列车发生故障(更换电瓶)时,由跟车工支设好车辆后,在离车尾30米处设立警戒;

车场更换电瓶时,列车前方由车场安全员负责警戒。当发现有车辆接近时,站在水沟侧用头

灯和喊话方式发出紧急停车信号。现场未设警戒考核责任人100元/次,未及时发送紧急停车

信号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5、运输安全员在接到紧急闭塞信息后,站在水沟侧用头灯和喊话方式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未及时发送紧急停车信号考核现场安全员100元/次。

6、运输安全员在接到上一车场接车命令时,要落实清列车是否延误,如因列车延误,不得

执行第2条规定。未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者100元/次。

7、列车在单道处发生故障时,司机用对讲机通知队值班,要求“信集闭”调度员告知相关车辆司机,不得进入该区段,并在列车前后方各30米处设立警戒。“信集闭”调度员未按规定告知相关司机100元/次,未设立警戒和发送紧急信号考核司机、跟车工各100元/次。

8、在电机车司机发现前方有列车停靠时,要及时联系对方或向队值班了解情况。并保持安

全距离在200米以上。当得到许可后,方可往前行驶。擅自进入者考核司机200元/次。

9、任何车辆不得随意逆向行驶。在电机车发生故障时,抢修车辆必须征得“信集闭”调度员同意后,允许逆道行驶。当绕过障碍车辆后,及时并至顺行车道。擅自逆道行驶者给予责任人2000元/次。

10、任何电机车司机不得随意挤岔(别道岔)通过。在“信集闭”无信号(故障)时,电机车

司机可以通过值班队干请示有关领导,可以人工剂岔(别道岔)通过。擅自剂岔(别道岔)

给予责任人2000元/次。

11、“信集闭”调度员要时刻观注电机车运行情况,当发现有车辆剂岔或运行间距不达标准时,必须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通过无线对讲机联系有安全隐患的机车司机,落实原因、做好记录。未向领导汇报考核100元/次,未联系机车司机考核100元/次,记录不详细或未做记录考核100元/次。

第十条副井底车辆安全运输管理办法

1、机运一队负责副井南、北车场各缓车器、挡车器日常维护、使用。长材道不进行车辆运

输期间,距轨道末端挡车器15米外必须设置可靠的挡车器。各缓车器、挡车器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一处不完好不得作业。否则,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2、运搬一队在上下班高峰期(7:00---9:00、15:00-----17:00、23:00---1:00)过后,方可

开始大巷带料车作业。

3、电机车司机所带物料经过各车场时,必须听从运输安全监查员指挥,遵守电机车行车制度。

4、电机车往副井方向顶车时,跟车工必须预先和副井北码安全员、副井底把钩工取得联系,得到许可后方可顶车。否则对电车司机、跟车工各处罚100元,造成事故按《常村矿安全生

产奖惩规定》从重处罚。

5、顶车作业前,把钩工应检查各缓车器、挡车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否则不准顶车、违者处罚责任人100元。

6、在上下人期间,严禁顶车作业,副井底把钩工禁止操作推车设备,同时南北码上下人员

出入口至罐笼口严禁停放车辆。否则,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7、副井A罐不在井底正常位置时或副井检修期间,禁止操作推车设备推车。摇台必须和副

井绞车联锁,挡车器必须处于常闭状态。

8、顶车作业时,把钩工不可同时向副井方向放车。

9、当缓车器后方有车时,跟车工应站在最末一辆车前5米处安全地点,与司机联系顶车。否则,对跟车工处罚 100元。

10、当缓车器后方无车时,跟车工应站在第一道缓车器前5米处安全地点,与司机联系顶车,否则对跟车工处罚100元。

12、副井底北车场发生落道事故、水泵房口以北由运搬一队负责处理。水泵房口以南由机运

一队负责处理。副井底南车场机运一队小绞车终端以南为运搬一队责任范围,机运一队小绞

车终端以北为机运一队责任范围,责任范围内,发生车辆落道,由本队处理。

13、顶车作业时,机车运行速度不得大于0.5米/秒。否则,对电车司机处罚100元。

14、支架等大型设备运输,以第一道缓车器为界,一次只准放一辆车。否则,对副井底把钩

工处罚100元。

15、电车司机、跟车工、井底把钩工必须服从安全员的监督管理。

16、电机车进入副井底长材道作业时,必须和副井底信号把钩工取得联系,得到许可后方准

进入作业。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

17、进入长材道所必须通过的最后一组道岔必须经常通向双罐方向,机运一队负责监护,运

搬一队不得随意搬动扳道器。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

18、单罐上下人期间,长材道不得进行任何车辆运行。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

19、长材道存车不得超过两辆,并可靠挡车,不得妨碍行人,由机运一队负责管理。否则,

处罚责任人200元。

20、拖运长材的绞车、钢丝绳保持完好,使用后及时将钢丝绳缠回滚筒,不得放在轨道上。

否则,处罚责任进入长材道检修轨道时,到运输科、四大件科批准。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

21、运搬队组电机车司机、跟车工带料时必须认真检查铅丝捆绑物件情况,捆绑不合格拒绝

带车,违者考核200-500元。

22、井下装物料平板车卸车后运搬队组(各车场责任队组)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将捆绑铅丝清除,违者考核100-200元。

23、电机车司机、跟车工从车场带空平板车时必须检查平板车上遗留下的捆绑铅丝、废铅丝,没有及时清理不准带车,违者罚电机车司机200元。

24、上班高峰期,副井底南码8#、9#交叉点,北码3#、4#交叉点挡车栏由运搬一队当班跟

班队干负责关闭上锁,否则考核责任人200元。

25、运搬一队在通过挡车栏后,必须及时将挡车栏进行关闭,否则考核责任人200元。

第十一条 520大巷车辆存放规定:

1、S3采区的的物料车,车场存放不下的,可存放在520大巷S3车场外以北西道的1#、2#渡线道岔之间。

2、N1采区的的物料车,车场存放不下的,可存放在520大巷N1车场外以南的中间道位置。。

3、520大巷电机车所带出的废车,如果N码头存放不下,可暂存放于N1车场外以南的中间

道位置。

4、运人车辆需临时进行检修的,可停放在宽巷的西道位置。

5、以上规定520大巷可存车区域外的其它地点严禁随意存放车辆。因施工作业,需临时存放车辆的,必须向运输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分发运输科、安监处、安全调度、运输调度、运

搬一队各一份。

6、520大巷存放车辆,必须使用可靠的支车措施,将存放车辆的前后端支牢,杜绝大巷溜车

事故的发生。

7、井上下车辆存放,在直线段存放时,车辆必须放置在道岔或交叉点前后5米以外,严禁停放在道岔上;在交叉点绕道或弯道存放时,车辆最突出部分(含所装载物料)必须保证与直

道外侧轨道间距达到0.8米以上;从大巷进入采区车场弯道处不得存放车辆;保证线路畅通、运输安全。

8、运搬一队必须做好车辆的周转工作,及时将车场内的废车运走,严禁料车、废车混合停放。

9、S、N520正头、各车场及S、N码头区域,允许电机车顶车作业。

10、电机车顶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挂连接链顶车,严禁不挂链顶车。

11、在允许顶车区域内顶车作业时,跟车工必须在所顶车辆的最前面进行监护。

12、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考核责任人200-500元。

第十二条井下运送爆破材料专列及人员行走的管理规定:

1、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司机与跟车工必须经过相关涉爆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其它人员替代。

2、运送爆破材料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的背炮人员,随车乘坐,专箱专管,严禁代管与

托管。

3、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处跟车工与运送火药的人员乘坐外,严禁其它任何人员和物品搭乘。

4、装运爆破材料的工具必须是爆炸物品专用箱,安全员必须对乘坐专列的人员及爆炸物品

专用箱进行严格检查,禁止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及爆炸物品专用箱乘车。

5、运送火药、雷管的车厢必须根据专用火药箱、雷管箱设置专用的固定架,固定架必须牢靠,并有防滑、防倒、防碰撞、防静电的功能。

6、乘坐运送爆破材料专列的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到9#交叉点与各车场口的停车区域的水沟

侧候车。在候车、行车、上下车时要严格执行火药、雷管及其它人员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的规定。

7、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前后必须有醒目的“危险”标志,运送炸药与雷管的车厢必须区别开,并有明显标识。

8、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在运行前,司机与跟车工必须对机车、专列的完好进行仔细检查,

严禁使用不完好的机车与车辆运送爆破材料,安全员必须对人员的乘坐位置,火药箱、雷管

箱的位置,火药箱、雷管箱的固定情况等进行详细检查。

9、在同一列专列上运输炸药与雷管时,炸药与电雷管不得放置在同一车厢内,炸药、电雷管、人员、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米。

10、乘坐运送爆破材料专列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乘车秩序,在安全员的指挥下次序上下车。在

运送炸药的人员取放炸药箱上、下车结束后,运送雷管的人员方可取放雷管箱上、下车。11、火药箱与雷管箱必须放置于专用的车厢内,必须由背炮工按要求小心放置、固定牢靠,

严禁碰撞。严禁人员与火药箱、雷管箱混乘人车。

12、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发车前,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跟车工必须对运送爆破材料的车厢

进行上锁,钥匙由跟车工保管,不得转交他人。

13、在运送爆破材料的过程中,背炮工、跟车工、车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填写“爆破材料运输交接单”,严禁他人代签。“爆破材料运输交接单”由始发站安全员填写完毕后,交跟车工随车携带,到终点后交终点站安全员,班后交安全调度存档。

14、运送爆破材料的人员在上车前必须将自己的目的地告知专列跟车工。

15、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s.

16、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不得与其它人车或电机车同时在一个地点停靠,若必须停靠,两车

相距不得少于100米。

17、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在运输途中与其它同向运行的车辆保持不小于200米的间距。

18、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在途中与其它车辆相会时,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必须停车,等候回

车结束后方可运行。

19、运送爆破材料的专列在车场停、发车时由安全员进行监护,在临时停车点或途中停、发

车及正常运行中由跟车工监护。

20、在交接班时间严禁运送爆破材料。

21、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考核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

第十三条井底S、N码冲洗巷道管理规定

由于副井底S、N码巷道需要定期冲洗,为保证车辆运行、人员行走安全,特下发如下管理

规定:

1、冲洗作业时间:每两天冲洗一次。

运搬一队:副井罐笼检修期间,11:30——14:00;

机运一队:副井罐笼检修期间,根据人员上下井情况自行安排冲洗作业。

2、冲洗作业区域:

副井底S码:

运搬一队:副井底S码绞车往南至8#、9#交叉点段巷道。

机运一队:副井底S码罐笼出车口至S码绞车段巷道。

副井底N码:

运搬一队:副井底N侧缓车器3#、4#交叉点,及N1卡轨车变电所口段巷道段巷道

机运一队:副井底N码罐笼口至N侧缓车器段巷道。

3、运搬一队冲洗巷道作业人员在冲洗作业前,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车辆支车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支车情况,冲洗作业人员必须将作业区域车辆前后支掩。

4、在冲洗巷道期间不得将水冲撒在存放车辆及设备上,在冲洗作业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

不得在S、N码存放作业工具。

5、如遇特殊情况,运搬一队要在S、N码运行车辆时,电机车司机必须到现场通知冲洗作业

人员撤离现场,在确认现场无作业人员、运输线路畅通后方可运行机车。

6、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考核队组500元,相关责任人考核200元。

第十四条副井底至S1车场人员行走规定

1、上下班高峰期470人员行走和车辆运行要求:

上班高峰期(八点班:7:00-9:00;四点班:15:00-16:40;零点班:23:00-0:40),进出470人

员必须听从副井底安全员或S1车场安全员指挥。

1.1、上下班高峰期,料车不得在S1车场至N1车场段运行。

1.2、470人员行走路线:副井底—8#交叉点—9#交叉点--S1车场口进入S1车场,返出时相反,人员行走水沟侧。

2、零散作业人员行走要求:

2.1、到火药库的人员步行至S1车场,通过S1等候室到达火药库;返出时相反。

2.2、通风队每班到中央水仓、运搬一队工具房、南码检查瓦斯、温度人员(1人),必须在

上下班高峰期间通过8#交叉点到达作业地点,作业完成后按470人员行走路线到达S1等候

硐室或副井底乘车离开。

2.3、水仓队清挖水仓期间人员进出南码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运搬一队到南码作业人员,

必须在上下班高峰期间通过8#交叉点到达作业地点,车辆运行期间严禁人员在运输巷道内行走。如确需步行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管理规定。

3、高峰期过后人车、料车及人员行走要求:

3.1、为保证S1车场人车调车安全,人车在S1车场调车期间,S1车场安全员必须将进出470

人员滞留在等候室,同时关闭“区间闭锁”挡车栏,等调车结束后,方可打开挡车栏放行。

3.2、料车从南码出8#、9#交叉点前,必须先与副井底和S1车场安全员电话联系,由跟车工

配合安全员将车辆运行段警戒,确保巷道无人时方可运行。

3.3、S翼料车通过S1车场前,电机车司机或跟车工必须提前与S1车场安全员联系,禁止

470人员通行(S1车场安全员关闭“区间闭锁”挡车栏),等车辆顺利通过后方可打开挡车栏

放行。

3.4、料车进出S1车场前,电机车司机或跟车工必须提前与S1车场安全员联系,同时将猴车

机头、运输石门和S1车场口语音报警装置打开,等车辆顺利通过后及时关闭语音报警装置。料车通行期3.间,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管理规定,S1车场安全员严格监管。3.5、机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必须减速(1米/秒)慢行并提前30米鸣笛通过。

3.6、在副井底至S1车场区域出现变化环节时,进出470人员、车辆必须听从现场安全员指挥。

3.7、副井底至S5车场各车场人车运行时间(包括站点停车时间):

S1车场—S2车场段运行3分钟;S2车场—S3车场段运行8分钟;S3车场—S4车场段运行4

分钟;S4车场—S5车场段运行7分钟;N1车场—N3车场运行8分钟,以上规定时间允许误

差1分钟,未执行以上运行时间,司机以“三违”上报。

4、考核: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考核责任人200-500元。

第十五条关于副井底南、北码挡车栏(区间闭锁)使用管理规定

1、上班高峰期(八点班:7:00—9::0;四点班:15:00—16:40;零点班:23:00—0:40)

副井南码8#、9#交叉点,北码3#、4#交叉点挡车栏由运般一队当班跟班队干负责关闭并上锁,严禁机车进入井底车场。上下班高峰期过后,运般一队当班跟班队干方可打开锁具。

2、料车从南码出8#、9#交叉点前,必须先与副井底和S1车场安全员电话联系,由跟车工配

合安全员将车辆运行段警戒,确保巷道无行人时方可运行。

3、料车进入北码3#、4#交叉点前,由跟车工打开挡车栏,机车完成北码顶车作业后,由跟

车工及时将挡车栏进行关闭。

4、机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必须减速(1米/秒)慢行并提前30米鸣笛通过。

5、上下班高峰期如南北码挡车器未关闭,考核运般一队当班跟班队干300元。

6、机车在北码停车后,未及时关闭挡车栏,考核电机车跟车工300元。

7、电车机司机未按规定时间出车,考核跟班队干、电机车司机各500元,未按规定车速行驶,考核相关司机300元。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本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货物,是指按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分类并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 禁止托运、装载、承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生产和运输的危险货物以及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过度敏感或者能自发反

应而产生危险的货物。 第四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便利运输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协同监管。 第五条国家建立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并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实现危险货物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企业和车辆、罐体、从业人员等基础信息,以及相关许可、检验、购销、违法等信息的网上共享,实行危险货物生产、销售、充装、运输等环节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制度。 第六条国家鼓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第二章托运 第七条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或者单位承运危险货物。 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第1类爆炸品或者第1.1项、1.2项、1.3项、1.4项、1.5项、1.6项运输资质企业或者单位承运。 第八条托运人应当确保所托运的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符合《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等国家标准的相关

企业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组织 第1条为保障企业生产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必须指定有关部门全面负责企业生产区交通管理工作。 第2条对车辆和船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工业企业厂区内运输安全规程》和本制度,制订企业生产区交通管理细则。 第二节? 信号与标志 第3条企业生产区内交通道路、企业大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应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设置信号标志。 第4条企业生产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第5条企业生产区内铁路要按规定,在线路上安装信号灯、道叉灯及各种警告路标,通道路口要设有落杆、警铃或信号灯。

第6条铁路站台、装卸货位、罐车洗刷区域和跨越路轨、搬运物资区域等,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有信号灯。 第7条? 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8条企业生产区道路交通、铁路沿线及站台货位,要设有足够的照明。 第三节交通道路 第9条企业内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第10条? 企业可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 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限制路:允许“安全车辆”通行,其它车辆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通行。 管制路:为消防车、救护车专用的通道路线,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第11条? 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质、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企业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上海盛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消除各种隐患,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一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5、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6、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

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7、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抵制违章行为, 维护交通秩序,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遵守劳动纪律, 服从指挥,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自觉做好车辆" 三清例保"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二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

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施工项目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 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 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砼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物资设备部对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保卫科负责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第五条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 项目物资设备部负 责项目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第六条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 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七条所属项目部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作业队、班组负责人, 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三组织驾驶员、维护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五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配合事故调查, 制定防范措施, 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 (三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四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七不准, 即不酒后开车、私自出车、无证驾 驶、疲劳驾驶、驾驶室超座、穿拖鞋驾驶、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第十一条车辆的调度人员应合理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带“病”车辆禁止派出使用。第三章场内道路要求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编制施组时, 对施工便道的布置和实施应当既满足施工运输强度的需求,又要保证道路安全运输。场内临时性道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新疆艾孜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新疆艾孜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㈠公司运输安全领导组 为加强本公司汽车货物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经公司经理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成立蕉岭新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全领导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公司汽车货物运输的安全生产工作; 副组长:负责本公司货运车辆的技术性能、修理、维护及车辆调度工作;负责本公司货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 成员:①安检员,负责对车辆、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检查; ②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③司机班长,负责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 (二)安全管理领导组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决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对安全生产进行年度总结。 4、负责对公司、车队长、安全员等安全生产重要岗位人员的聘用、解聘决定。 5、负责组织并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6、负责本单位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7、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足额提取和投入。 (三)经理(安全领导组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对安全生产进行年度总结。 4、负责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5、负责对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考文本(定稿)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考文本 说明: 1、拟成立公司的投资人(所有投资人)需在制度最后一页签字;已成立了的公司则在制度的最后一页日期处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2、该制度文本必须是打印稿(不能是复印件),参考文本中空格部分不是手工填写,而只是提醒输入内容,须打印,不要下划线; 3、签名必须是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亲笔签名,不可由经办人代签,否则视为无效。 4、此文本只是提供部门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制作,不承担任何责任,经营者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此制度一式两份,申请企业及受理单位各保留一份。 深圳宝运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宝运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9 日,注册资金为30万元,经营范围是仓储;普货运;提供搬运装卸服务;通讯器材、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汽摩配件的销售。法定代表人是刘玉政。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刘玉政职务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安 全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了加强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车辆(含内转车)的安全运行可靠性,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减少或避免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及公司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与交通活动的运行控制规定和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所有机动车在其资产所属区域及道路上进行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的管理与处罚。 三、职责 1、总经办职责 (1)负责公司经理层领导的公务用车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2)负责部室有重要、紧急公务用车的协调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3)负责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业务、法规学习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督促管理人员维护停车库的安全使用秩序。 (2)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交通标志的设置、维护。 (3)组织、参加对公司驾驶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4)督促、考核有关职能部门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法规学习、日常管理、定期查改安全隐患、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5)负责对公司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监督、考核。 3、各部门职责 1、对本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 2、负责对本部门所有驾驶人员(含内转车驾驶员,下同)的驾驶资质审查和职业禁忌症体检管理,做到安全用工。 3、负责对本部门所有驾驶员进行定期技能培训、业务及法规学习和日常管理,做到及时、有效,建档管理。 4、负责对本部门所有车辆(含内转车)的定期车况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5、负责做好本部门所有车辆及驾驶员的年审、认证工作,做好自检、年审认证的建档管理工作。 6、组织、参加对本部门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现场勘查、认定和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做好本部门所有车辆及驾驶员的保险及理赔工作。 四、管理要求

普通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书 本人现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因不遵守本制度而导致事故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安全操作制度 1、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2、营运车辆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正常运作。 3、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4、车辆运输易散落或飞扬的货物时,应封盖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严禁超限超载。 5、遵守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机动车辆驾驶管理规则,证件齐全且有效。 二、安全学习制度 1、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2、要坚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学习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坚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3、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学习,确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加以改正。 三、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1、按期进行车辆的年度检验、技术检测、维护保养,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等。 2、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好二级维护,有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的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3、车辆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 4、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5、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四、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转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度。 4、保护好自身安全,积极配和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运输经营业户:(签字) 车号: 年月日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版本状态: 受控状态: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实施单位: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0编制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建立健全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预防生产车辆在途安全风险,减少因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隐患,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行驶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货车辆有车部门的安全管理。 3.0运输前的检查 3.1车辆执行运输任务前,应到车辆维修部门由例检员,参照《车辆安全例检管理规定》进行车辆检查,确认车辆技术状况无异常后,驾驶员在车辆检查表签字确认。 3.1.1检查车辆符合运输要求后,例检员将《生产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回执单》交执行任务的驾驶员。 3.1.2驾驶员将《生产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回执单》交调度,并在出车前必须进行人体酒精含量测试,检测的酒精含量需小于10mg/100ml。如驾驶员酒精含量超标,则不允许出车执行任务,调度需更换符合出车标准的驾驶员外出。 3.1.3酒精检测通过后,驾驶员必须再进行血压检测,检测合格后,向驾驶员发放《派车通知单》。如驾驶员血压出现异常,需更换身体条件合规的驾驶员外出。 3.1.4出现血压异常的驾驶员,应进一步进行检测,如当天持续异常,调度需安排驾驶员到医院进行确诊,确保驾驶员出车前身体血压符合出车要求。 3.2因其他原因由驾驶员自检时,应检查以下方面: 3.2.1检查机油面应达到机油标尺标准刻度,如低于或高于刻度

标准应立刻补充至标准刻度。 3.2.2检查冷却液面或膨胀水箱,按标尺刻度补足。在前往特殊气象条件地区前,要根据气象情况提前及时更换。 3.2.3检查燃油量,运输前应及时补充。 3.2.4检查电瓶及灯光等车辆电器是否工作正常。 3.2.5检查车辆反光设施是否老化破损。 4.0车辆行驶 4.1运输前的准备 4.1.1驾驶员进入车辆时应用左手开启车锁并将车门打开,车门开启最佳角度为60度左右。避免用力过大对车门部件造成损害。 4.1.2驾驶员打开车门后应握住扶手,蹬牢扶梯进入驾驶室,进入后立刻用左手关闭车门并扎紧安全带。 4.1.3车辆启动前,检查变速杆是否在空挡位置。 4.1.4启动前,检查车辆是否存在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大型货车启动后应怠速预热,预热过程中发动机转速不得超过1000转。 4.1.5检查车辆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同时观察发动机的运转是否正常,车内是否存在异味、异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1.6车辆储备气压需超过7兆帕后,方可起步。 4.1.7 检查中如发现异常,应向所属部门调度报告,由调度安排维修事宜,确认无故障后方可执行任务。严禁有故障的车辆上路。 4.1.8出车前,驾驶员应检查携带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营运证等证件是否齐全。 4.1.9车辆装货时,驾驶员应在集装箱后方安装防盗板及铅封锁。因集装箱放置原因,无法安装防盗板时,需将铅封锁安放到位,并拍照发送至计划派遣部门。 4.1.10计划任务派遣部门,应检查运输车辆载货前是否将防盗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厂区道路通行效率,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厂区道路通行的所有车辆和人员。 3 定义 厂区道路,是指公司辖区范围内为车辆行驶和行人过往所提供的正规的或临时的道路以及生产作业场所内为输送生产产品、半成品、原燃材料或备品、备件而特定的车辆行驶和人员通行的场所或安全通道。 4 管理职能与职责 4.1 安全保卫部 4.1.1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厂区道路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 4.1.2 制定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类标准。 4.1.3 协调公司员工交通安全事故中工伤的各类事务,并2013年6月18日发布 2013年6月18日实施 共 7 页第 1 页

做好工伤申报。 4.2 投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厂区道路的规划和设计。 4.3 现代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按服务协议条款执行。 4.4 物流部 4.4.1 参与厂区道路交通规划。 4.4.2 负责机动车辆技术性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承接各单位机动车辆计划维护修理工作。 4.4.3 负责公司机动车辆的牌证管理工作。 4.5 各单位 4.5.1 负责生产作业场所(区域)道路和安全通道(以引入各单位、部门的路段为界)及其采光、照明和通行标志、标线、信号灯等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及其合规性、完好性。 4.5.2 负责教育员工严格遵循国家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文明驾驶。 4.5.3 建立本单位驾驶公用车辆人员(司机)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定期审验与管理,并建立驾驶人员(司机)的个人信息档案。 4.5.4 设置本单位职工机动车辆停车位,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管理。 4.6厂区道路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处置。 5 管理流程(业务流程图见附件) 6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6.1 道路管理 共 7 页第 2 页

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确保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 训,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和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 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6、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7、所有车辆必须配备2个5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每四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车辆年检。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公司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安全管理制度(道路运输完整文档1)

柳州市凯捷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5、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例会制度; 7、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8、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9、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10、安全资金投入制度; 11、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12、GPS车辆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13、车辆二级维护制度;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列》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工作规范,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吵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该规则和交通运输法则。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纪指挥,不违纪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驾驶人员精力充沛,谨慎驾驶,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小时。

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为了加强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提高车辆(含内转车)的安全运行可靠性, 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减少或避免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障职工及公司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特制定 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与交通活动的运行控制规定和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所有机动车在其资产所属区域及道路上进行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的管理与处罚。 三、职责 1、总经办职责 (1)负责公司经理层领导的公务用车安排, 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2)负责部室有重要、紧急公务用车的协调安排, 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3)负责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业务、法规学习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3.1.5 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安全管理和考核, 督促管理人员维护停车库的安全使用秩序。 (2)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交通标志的设置、维护。 (3)组织、参加对公司驾驶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 (4)督促、考核有关职能部门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法规学习、日常管理、定期查改安全隐患、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5)负责对公司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监督、考核。 3、各部门职责 1、对本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 2、负责对本部门所有驾驶人员(含内转车驾驶员, 下同)的驾驶资质审查和职业禁忌症体检管理, 做到安全用工。 3、负责对本部门所有驾驶员进行定期技能培训、业务及法规学习和日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㈠公司运输安全领导组 为加强本公司汽车货物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经公司经理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成立公司汽车货物运输安全领导组: 组长:,全面负责本公司汽车货物运输的安全生产工作;副组长:,负责本公司货运车辆的技术性能、修理、维护及车辆调度工作; ,负责本公司货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成员:,为安检员,负责对车辆、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检查; ,为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司机班长,负责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 ㈡安全管理领导组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决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对安全生产进行年度总结。 4、负责对公司、车队长、安全员等安全生产重要岗位人员的聘用、解聘决定。 5、负责组织并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6、负责本单位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7、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足额提取和投入。 ㈢经理(安全领导组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对安全生产进行年度总结。 4、负责对公司安全科长、车队长、安检员等安全生产重要岗位人员的聘用。 5、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6、负责召集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组)会议。 7、负责对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8、保证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足额提取和投入。 ㈣车队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车队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细化分解与驾驶员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4、负责驾驶员的管理、考核工作,监督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按规定时

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上海双友物流有限公司 关于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运输安全 包括从受理到承运、装载、运输、交付客户、运费结算的整个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公司操作规程执行,包括受理货物的确认、清点、包装等详细检查。 2、驾驶员重点强调项目: (一)、受理与承运 (1)确认托运人法人资格及相关证件,必须合法有效,必要时留存复印件。 (2)确认货物运单内品名、编号、类型、包装等填写是否完整,并检查有无特殊规定。 (3)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货物运输,包括烟、酒、茶、打火机、丁烷气、杀虫剂、樟脑粉、摩丝、发胶、香水、汽油、柴油、炸药、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装载运输 (1)装载货物时,驾驶员必须不得离开车辆,负责监装监卸办理。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2)装卸货物在有坡度的地点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车的

有效措施。 (3)装载仔细核对货物数量、外包装是否完整,如有异议,当场提出或拒绝装车。 (4)装载完毕后锁好车厢,并在签收记录上双方签字认可。 (5)严禁超载。 (三)、行车运输 (1)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得私拉货物。 (2)中途停车应在正规有专人看护停车场,人离开车辆必须锁好车厢。 (3)运输途中遇天气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遇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杆、高压线塔等容易遭雷击的地方停车。 (4)行车途中发生货物丢失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部门。 (四)、货物交付 (1)严格按照送货单上注明的送货单位送货地点卸货,严禁中途卸货。 (2)认真审核接货人,防止冒接。必须留对方证件复印件,并在托运单上确认签字盖章认可。 二、资金安全 1、必须加强现金管理,保证随车不带大量现金,可以办理银行卡和加油卡。 2、人离开车辆必须锁好车厢,车上严禁存放大量现金、箱包,应随身携带。 3、慎重加油,选择中石化、中石油的加油站加油,避免上当受骗,或者遇到危险。 三、人员安全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本单位法人代表(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领导

小组、实行层级责任制。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资格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二级维护及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建立健全每辆车的技术档案。 三、安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奖惩管理规定(最新版)

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奖惩管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61

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奖惩管理规定(最 新版)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在车辆驾驶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发生事故或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的人员给予处罚,以提高全体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的意识,强化公司安全管理、减少并杜绝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指标,特制定公司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奖惩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的全体驾驶员(含劳务工)及因工作需要驾驶车辆的其他人员。 二、定义

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制定、修改 本管理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室提出制定及修改,经总经理批准。 四、管理内容 4.1事故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或承包合同): ⑴、工作期间酒后驾车的; ⑵、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负同等责任及以上责任的; ⑶、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车发生重大事故的; ⑷、抢越铁路道口发生交通重大事故的; ⑸、事故责任者逃逸或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⑹、事故后不及时抢救伤者,有打击报复等恶劣行为的; ⑺、私自动用公车,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⑻、隐瞒事故不报或私自处理损失金额超过壹万元以上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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