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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警察工作角度谈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_周朝英

从警察工作角度谈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_周朝英
从警察工作角度谈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_周朝英

#犯罪学研究#

从警察工作角度谈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

周朝英

摘 要:通过培养健全人格、消除犯罪心理达到控制犯罪的/个体内在控制0措施是预防犯罪

的重要途径。个体内在控制的基本方法是心理疏导和矫治。/个体内在控制0在民事纠纷的调处、问题青少年犯罪预防和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中可以发挥特殊作用。民警要做好/个体内在控制0工作必须熟悉心理学知识及相关技巧。心理疏导技术应作为警察培训课程5犯罪心理学6教学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犯罪防控;犯罪心理;心理疏导;警察培训

中图分类号:D917.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1020(2004)01-0017-06

收稿日期:2003-11-21作者简介:周朝英(1963-),女,江苏警官学院治安系副教

授,南京,210012.

警察工作的一个重要层面是预防和打击犯罪,其中/预防0的意义已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当前各地都在加大治安防控的力度,如,特巡警社会面的巡逻、治安卡点的防范以及科技防范网络的建立,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犯罪场控制0。

所谓犯罪场控制,是指对犯罪的现实场和心理场给予外在压力,旨在消除犯罪目标、减少犯罪机遇、加大犯罪风险和代价等,促使犯罪人产生畏惧心理的措施或过程。然而这种控制措施的控制方必须始终处于一种紧张状态。一个人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心身会被拖垮;一个单位、一个机关长期处于紧张状态,最后只能疲于奔命、穷于应付。警力渗透不到的地方很有可能会成为滋生犯罪的死角,长此以往,很难取得预期效果。更何况犯罪

从来都是先于预防措施而出现的,特别是现今高科技非常发达,有些技术被用来犯罪使防控部门防不胜防。当一个人具有犯罪意向并且有很强的犯罪动机以后,会主动寻找便于犯罪的手段和有利于犯罪的机遇并着力伪装自己,逃避打击。还有一类激情型犯罪,由于犯罪人自身人格缺陷,内心的各种矛盾冲突不能用自己的力量去化解,在特定机遇面前难以自控,在瞬间爆发犯罪行为,常使人难以预料或措手不及。因此只着眼于/犯罪场控制0是不科学的。

笔者认为,个体内在控制是警察工作进行犯罪预防的另一个重要方面。笔者这里所说的个体内在控制,主要是相对于/犯罪场控制0而提出的。所谓/个体内在控制0主要是指通过警察的帮助教育,提高个体的认知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并使之养成健全的人格,达到自我完善和内在充实,从而摆脱原有的犯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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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19卷第1期2004年1月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JO U RNAL OF JIA NGSU POL ICE O FFI CER CO LL EG E V ol.19N o.1 Jan.2004

一、/个体内在控制0是预防犯罪行为的重要途径

从人的属性角度看,无论是人的生物属性层面还是人的社会属性层面,都会有一系列需求,并且是无止境的。这些需求有些在不损害社会和他人的前提下就能满足的,有些则不能。主流社会中人们之所以能和平相处、相安无事,并不是因为没有那些过格的要求,而是因为这些人的观念里接受了主流社会的道德标准、民俗习惯、国家的法律规定,在其内心深处已形成一个系统。这种系统是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并且是一种自组织系统,它成为一种内在控制系统,即成为/超我0的力量。/超我0的力量足以抑制/本我0的过度膨胀,使个体不至于为满足自己的某些需求而突破压力直至去犯罪。因为当人的行为一旦越轨,/超我0便会发出警报,使人产生内疚感、耻辱感,从而调整自己的行为沿着主流社会要求的方向走。

但是,一个社会中总有一部分人不能完全自然地形成这种内在控制系统。因为在这些人成长过程中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他们的认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及自我控制能力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按社会要求发展,他们常常选择犯罪作为满足自己需求的手段,千方百计躲过社会的防范措施,与警察玩/猫捉老鼠0的游戏。可是犯罪最终给他们带来的不是需求的满足,而是失去更多。个体内在控制就是通过一系列特殊的心理疏导技巧,帮助当事人看清自己这种根本无助甚至有害的行为,启发当事人找到满足自己需求的有效的应对措施。因此说,/个体内在控制0是预防犯罪产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

从价值取向角度看,拿犯罪场控制与个体内在控制相较,前者要投入大量的警力、物资进行看守,后者是从人的内心角度去改变人格结构;前者可能会立竿见影,可是需要长期的投入,后者初期可能很艰辛,但换来的是长治久安。/长治久安0才是警察工作的终极目标,它的价值要远远大于被动的看守。当把目标锁定在/长治久安0,就必须考虑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从个体的内在控制着手,采用内外结合的方法建构犯罪防控体系。

二、犯罪是犯罪人应对矛盾的一种心理防御机制

从个体的内在控制着手必须首先了解犯罪行为产生的心理机制。笔者认为,犯罪是犯罪人应对生活中各种矛盾冲突的一种防御性心理机制。

所谓心理防御机制,就是当人遇到各种矛盾引起内心冲突而焦虑时,为摆脱焦虑而采用的各种心理应对方法。人在紧张、焦虑、恐惧不安时都可能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心理防御机制以减少、消除痛苦,它有积极、消极之分。积极的防御方法是那些承认现实的,努力用社会允许的措施解决问题的方法,如代偿、自我安慰、升华等;消极防御方法是否认现实、歪曲现实,采用社会禁止的措施解决问题的方法,如压抑、投射、退行乃至犯罪等。

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常常被各种各样的矛盾包围着,其中有社会矛盾、家庭矛盾、个人需求与自己满足能力的矛盾等。这些都会给人带来焦虑和不安,不同的人应对方式是有很大差异的。犯罪是犯罪动机推动的结果,犯罪动机源于犯罪人面临各种矛盾冲突的最终选择,所以说犯罪是犯罪人应对各种矛盾的一种消极的心理防御机制。

1、社会矛盾对犯罪的影响

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时期,为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各种社会关系经历着重新排列组合,原有的单一的国营、集体所有制被多种经济形式所替代,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对未来的预期缺乏安全感;社会制度改革以后,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低收入阶层的心理压力逐渐增加;中西部发展的不平衡,带来了贫困地区人们更大的心理张力。这些都是社会改革进程中必然面临的问题。

从个体的角度看,社会问题会成为个体心理危机的根源,在这些问题面前,人们的心理平衡很容易被打破。一些个体素质差、重新就业能力弱的人选择了犯罪;一些收入低的人抵不住物欲横流的诱惑选择了犯罪;一些城市外来人口由于无法融入所处的城市、获得合法生存途径选择了犯罪。他们从正常人沦为罪犯常常只是一念之差,在选择犯罪之前,常常是经过激烈思想斗争的,斗争的结果是他们无法面对这些社会矛盾、生活危机,选择犯罪行为可以让他们获得暂时的心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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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

2、家庭矛盾对犯罪的影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很多人把家庭看成人生的避风港。不幸的家庭常常危机四伏,有些危机便成为犯罪的导火索。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今的家庭状况与传统的家庭状况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差异。从家庭结构看,传统家庭常常是多代同堂、多子女的家庭,现代家庭常常是三口之家的核心家庭。表面上看,三口之家的核心家庭从结构上呈现出稳固的三角形,它的凝聚力远远大于传统家庭,与大家庭错综复杂的矛盾相比,三口之家的内部矛盾应该简单得多。可事实是,目前的婚姻家庭问题暴露得越来越多,由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犯罪呈相当大的上升趋势。

传统家庭虽然有着错综复杂的矛盾,但是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束缚着人们的思想,人们用忍耐、谦让来应对这些矛盾,维持着长幼有别、同辈有序的生活状态。现代家庭受西方自由化的思想影响,人们个性不断张扬,家庭失去了传统文化的束缚。三角形如果某个角上的拉力畸形发展(如婚外情),导致的结果就是出现各种各样的三角关系症结。所谓三角关系症结,是指家庭中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形成的三角关系中,其中任何一个关系过于纠结或过于疏离都会影响到另外一个关系的平衡。当三角关系失去平衡时,家庭成员便会有死死纠缠或逃离这个/家0的愿望。当这个愿望实现不了时,家庭成员便会出现精神症状或选择犯罪行为。

3、新的经济运行模式对犯罪的影响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生活充斥/经济效益0的概念,人们从事任何一个行为,总是企图投入最少而获益最大、惟利是图。但是社会为了保持其自身的有序性,给予这些行为很多规则,人们必须在规则下进行活动,否则便会被淘汰出局。而这些规则常常就要加大成本,如果能力不足以让一些人在加大成本的前提下获得足够的利益,这些人便会滋生冲破规则达到既获益又少付出的目的的意念,这时犯罪行为便成了他们必然的选择,这些人常常预见不到他们将会为这种行为付出更大的成本。

采用犯罪行为作为防御机制的人常常偏离正常人群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他们的价值观念不被主流社会所接纳,或他们的能力不足以让他们立足于主流社会中,或由于自身条件限制被主流社会所排斥、鄙视,使他们形成强烈的反社会心理,进而增强他们的犯罪动机,推动他们寻找目标伺机犯罪或当机遇成熟突然爆发犯罪行为。

三、心理疏导与矫治是强化个体内在控制的基本方法

选择犯罪的人,有的不但对犯罪防控力量畏惧,甚至对自己所做的违法行为也很自责、后悔,可是他们无法自控。如果警察工作不从犯罪人内心深处入手去提高他们的认知,帮助他们应对生活挫折和内心的矛盾冲突,即使犯罪防范措施、惩罚措施再强,恐怕也无法阻止和防范他们再犯罪。如,防/非典0过程中,有些被隔离人员冒着被处罚的风险从隔离区闯出来而被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表面上看这是不服处置的违法行为,可是深入分析一下便能认识到,当事人的行为完全是恐惧之下的一种本能,他们缺乏对/非典0的正确认识,惧怕隔离在病人区反而染上疾病。他们的恐惧来自于无知。对待这些因无知而生恐惧触犯法律的人,笔者认为必须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因为当事人本来已经承受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加上被处罚的压力,如果心理素质脆弱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崩溃或爆发更大的冲突性行为。

1、调处纠纷最理想的方法应是心理疏导

调处纠纷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是运用法律手段和说服教育的方法去协调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矛盾。法律手段主要用于调处纠纷当事人有关法律层面的纠纷,调解者向双方宣传法律、分清法律责任,由当事人协商承担法律后果。说服教育方法常用于道德层面纠纷的调处,对法律无明文规定的问题,调解者从社会道德层面说服纠纷当事人承担道德责任,从而平息纠纷。通过调解,民间大量的纠纷得以很好地解决。但是这两种方法均是社会控制力作用的发挥,也即弗洛伊德所说的/超我0的作用。可是当/超我0的力量过强、而当事人/本我0的力量没有得到合理地释放,/本我0与/超我0之间的冲突并不会因为纠纷的暂时解决而消失,个人的心理仍然处于不平衡状态,主要反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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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英:从警察工作角度谈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

人的情绪极易因其他极小的刺激被激怒而冲动,成为问题行为乃至犯罪行为的隐动力。也就是说纠纷虽然暂时解决了但仍然存在犯罪行为的隐患。因此要预防一般纠纷上升为潜在的犯罪因素,警察不仅要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去调解,还要能充分地看到纠纷背后所隐含的心理动力因素,帮助当事人寻找合理的情绪宣泄方法,既做到调处纠纷又能及时进行心理疏导。这应该是纠纷调处的一种最理想的状态。

2、问题青少年犯罪预防需要细致的心理帮教工作

(1)当前问题青少年犯罪预防存在的问题

当前,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趋于复杂,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人们所面临的社会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心理紧张度也会随之加大。这种对未来预期的紧张性、对利益获得的浮躁性,必然折射到家庭中去。人们在充当父母这一角色时不可避免地带有社会角色的印记,表现为对孩子的期望越来越高,对孩子的成长关注越来越失去理智,对孩子的犯错越来越失去耐心。孩子在这种心理挤压下,稚嫩的心理承受力经历着极为严峻的考验,犯罪和精神障碍的发生率不断上升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一现象已引起社会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青少年犯罪问题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检察院和法院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努力,如试行/社会服务令0、判虚型等。但是,犯罪青少年在他们童年时期就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形成扭曲的个性,并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越轨性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一些越轨性行为由于情节不够大,或当事人年龄不够大而被免于处罚或不处罚。派出所民警常常遇到那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放了又抓抓了又放的孩子,法律的威慑性对他们推动效力。据统计,公安机关每年查获的18岁以下的未成年刑事作案成员,经过筛选,25%左右的少年被起诉到法院,20%左右被处各种刑事处罚,75%是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或由政府收容,没有从根本上做矫治处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控制那些问题孩子和预防他们成为犯罪/后备军0,是当前的一个社会大问题。

(2)问题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着眼点应是其犯罪心理矫治

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着眼点应该是预防。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谈到/维护社会稳定0应/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改进社会管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0/特别要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0由此可见,预防的重中之重是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预防。

行为是由意识控制的,这种意识是一个人综合的心理状态的反映,特别是青少年犯罪常常是各种心理冲突的防御性反映。要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必须首先帮助他们学会应对各种心理冲突,预防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特别是在目前的现有条件下对已出现问题的青少年进行心理矫治,这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措施。其意义表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矫治问题青少年的社会意义。青少年犯罪在有的地方已占犯罪的70%以上,成为社会治安的一个最大的隐患。社会治安问题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青少年的犯罪问题,这已成为除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以外的又一大社会公害。预防青少年犯罪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国家大计、社会大计。矫治问题青少年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其二,矫治问题青少年对其个人及家庭的意义。一个人在他十几岁时就滑向犯罪的深渊,常常将被毁掉一生,连带着其家庭也会被阴影笼罩着。如果能这时有人伸出手把他拉回来,就意味着给这人的新生,让一个家庭重见阳光,这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

其三,矫治问题青少年的经济意义。许多在惯犯、累犯青少年时期已有恶习。如果在他们变成惯犯、累犯之前,就投入热情、精力去把他们从犯罪的起点拉回到正道上来,那么由其犯罪所带来的社会公私财物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及由此带来侦查、起诉、审判、刑罚等一系列社会成本将大大降低。

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警察是执法者,其职能是依法办事、查案办案,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管这些问题孩子,这些问题青少年应该由家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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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也应承担起一部分责任。现实问题是:第一,问题青少年家庭常常是功能失效的。问题青少年家庭常常由于家庭成员之间过于疏离,家长不能及时发现孩子个性上的缺陷,孩子出问题后家长不会从心理上去分析,常常只会用简单粗暴的惩罚方式去对待,等到一次次失败或是感到无能为力后,或是彻底失去信心放任不管,或是把他们揪到派出所交民警,试图让民警充当另外一个家长。第二,问题青少年常常游离于学校教育之外。从目前大多数犯罪青少年的犯罪形成过程来看,在他们犯罪意识产生之前,已出现各种各样的越轨性行为,学校虽然有教育这些孩子的义务,但学校毕竟有着沉重的教学任务,同时能否教育好这些有问题的孩子还要看教师本人的素质及经验等诸多因素,因而,这些问题孩子常常是游离于学校教育之外的。

与问题青少年特别是犯罪青少年首先打交道的是警察,当人们碰到这样的孩子常常首先想到的也是警察。虽然警察替代不了心理医生,但警察遇到问题时首先要有正确处理这样的问题的意识;其次,对那些因认知问题而导致错误行为的孩子,警察是可以通过改变他们的认知来帮助他们的;第三,对一些严重的行为问题,警察可以提醒甚至强制父母带他们去接受心理治疗。但要做到这一切都需要民警有专业知识和技巧。有些问题,只要警察具备一定的心理治疗知识和技巧,一二次谈话就能帮助这些问题青少年的。可是如果处置不当或不处置,问题就有可能进一步恶化。

当前警察在办理有关青少年案件时特别是未成年人案件时,总体上是能够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但是在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其表现在:很多人忙于面上的工作,对那些有劣迹的孩子,只要不犯大错,一般不会关心;或是孩子涉嫌犯有偷盗等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时,常常把父母叫来训一顿,让他们把孩子领回去,很少会从心理的角度探索一下孩子为什么会这样、怎样帮助父母意识到如何帮孩子才不这样;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违规操作,过多地使用强制措施如逮捕、刑拘,警械使用频率过高,讯问及取证方式上执法不严,羁押不够规范,治安拘留使用面过大等,形成一些青少年犯罪标签效应,造成心理上的更大伤害,为以后的心理矫治增加更大的困难。

3、两劳释放人员急需心理支持和帮教

大量的刑满释放或劳教释放人员,由于他们曾经有过不良行为或曾经受过处罚常常自己或社会给他们贴上了各种各样的标签,加上本来他们就有一系列难以应对的矛盾,他们内心苦闷、恐惧未来,而家庭因各种原因不能给予支持,社会其他部门力量也不易关注到他们,其自身内在的心理能量不足以支撑自己,其心理是非常脆弱的。如果警察也不去支持他们,当他们内心矛盾无法调和时,极小的一个外部刺激都有可能把他们再拉到犯罪的深渊,重新犯罪的可能性非常大。各种调查也显示,这类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也是相当高的,给治安带来极大的隐患。如果将这样一批人控制住,给他们心理上及时地支持,警察的犯罪防控任务将会有相当大的减轻,所以这一类人应成为/个体内在控制0的重点对象。

某刑满释放的青年,在狱中是改造积极分子,并获得减刑,经过了几年的监狱改造,他立志到社会上重新做人。可是当他重新回到家后,父亲已重新成家,家里的住房又被其他兄弟瓜分,他连栖身的地方都没有,多次遭到亲属的冷眼甚至是父亲的冷漠,他苦恼至极,不知如何是好,没办法又重新去找过去的/老友0,在/老友0的鼓动下,再次犯下惊天动地的抢劫大案。

相反,某青年染上毒瘾以后多次戒毒,可是每次都会因为遇到苦恼的事后复吸,在女朋友的帮助之下再次戒毒,并巩固了很长时间。可是当母亲与女朋友之间的矛盾让他难以应对时,真想再去吸毒回到以前的那种状态中去。这时一个正确的决定救了他,他求助于心理援助,度过了这一心理大关。正反两方面的事例说明是否给予这类人员心理支持对他们能否摆脱重新犯罪非常关键。

四、民警应熟悉犯罪心理,做好个体内在控制工作

人的行为是受心理动力支配的,但是这种心理动力隐藏在人的内心深处,而且受到一系列生活背景影响。一个行为在不同的人身上其背景是不同的,或者具有相同背景的人的行为也可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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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径庭,如果光从行为表面去看、去处理,常常只能抓住问题的皮毛。犯罪行为也是这样,同样一个盗窃行为,背后的推动力可能千差万别,如果不加以区别,一律施以同样的惩罚,有些是产生效果了,有些可能会把能被挽救过来的人推向社会的对立面,使之产生强烈的反社会心理,从而成为社会中随时都可能爆发的/重磅炸弹0。有些纠纷采取恰当的措施予以处置,问题可能处置在萌芽状态;不能够较好地处置,就可能恶化为社会治安事件甚至犯罪行为。这需要处置案件的民警能够准确地分析,不同案件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同时,纠纷进一步演变为犯罪、问题青少年滑向犯罪深渊及两劳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常常只有一步之遥、只在一念之间。他们的犯罪往往发生在他们心理最脆弱最冲突的时候,最能给他们支撑的应该是家庭成员,可是这些人的家庭常常是失功能的,甚至是矛盾的导火索。家庭以外虽然也有一些其他组织做一些帮教。调解工作,但目前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除了民警很难找到谁能支撑他们。而这种支撑是需要技巧的。实践中社区防控工作也把调解、帮教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可是由于许多问题涉及到复杂的心理学问题,这些问题用普通的法律宣传、劝说常常是收效甚微的,一些警察对青少年的帮教完全是在重复那种已失功能的家教,让孩子感到又多了一个讨厌的爸爸,从而继续抗拒。而这些青少年的心理无论在认知上还是在个性上,都有与常人不同的地方,需要/对症下药0才会有效。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警察对犯罪心理特点及犯罪问题形成的原因不够了解,缺乏从/个体内在控制0的角度对付犯罪问题的专业训练,对犯罪人内在心理的控制或改变缺乏一整套的机制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将导致警察在工作中事倍功半,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目前公安机关成立专门机构来开展个体内在控制工作是不现实的,公安工作的每一个警种都会涉及到这些问题,因此提高每一个民警的素质才是关键。这就要求民警特别是社区民警,不但要熟悉社区治安状况、社区重点人口状况,还要熟悉每一类人的心理并具备一定的心理状态识别能力及心理疏导技巧,从根本上去做好犯罪的内在控制工作。同时,在预防犯罪过程中,民警自身也要具备良好的心态,才能在帮教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互动。

提高民警心理疏导技巧有效途径是警察机关在培训民警时,要将心理学知识和心理疏导技巧方面的内容列为重点。这方面深圳市公安局走在了全国的先列,他们已经把这方面的培训列为在职干警培训的必修课程。警察院校的在校生要在这方面进行扎实训练,调整和改革5犯罪心理学6教学计划。

警察机关还可以通过聘请一些专家及社会志愿者及一些高校脑科医院里从事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专业人员加入到帮教队伍中来,提供适当的科研经费给他们,以帮助那些帮教难度大、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对象。

[责任编辑:孙勇才]

[责任校对: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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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本犯罪心理学入门书籍

30本犯罪心理学入门书籍 很多学习心理学的人特别对犯罪心理学感兴趣,这里推荐30犯罪心理学入门书籍供大家学习参考。 1、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系列 (美)巴特尔等著,杨波,李林等译/2009年02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本书是一本从心理学观点来探讨犯罪问题的教科书,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综述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分析了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 书中作者引导读者全面正确地对待复杂的犯罪行为,以避免对犯罪问题作简单、片面和武断的结论。本书可供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等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及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学习和参考。 2、犯罪心理学 梅传强主编/2010年07月/法律出版社 本书是本书是全国重点政法院校系列教材,自2003年出版以来,多次重印,广受赞誉。本次新版,汇集了本学科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作者,思想敏锐,知识体系完整。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分析了犯罪心理因主观、年龄、性别、组织形式等而出现的各种差异,反映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财产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等不同的犯罪心理;此外,还在犯罪心理的预测、预防、矫正等方面都有精辟的阐述。本书可供高等院校法学类本科生、专科生学习使用,也可供司法实际部门的工作者研究和学习使用。 3、犯罪心理学(第五版) 罗大华主编/2007年07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本书是经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审定的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于1997年出版后,各政法院校和大学法律系、法学院广泛采用,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与此同时,广大读者也对本教材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根据读者的意见,我们于1999年和2003年两次作了部分修订。由于近年来社会犯罪类型和与犯罪作斗争形势的发展变化,也由于新的研究成果不断出现,亟待对原有的教材做一些补充和修正,我们于近日再次对《犯罪心理学》教材作了修订,出版了2007年修订本。借修订本出版之机,我们也同时改正了原教材中由于校对不细和撰写疏漏所造成的一些瑕疵。 原教材为16章,为了较深入地研究刑罚惩罚的社会心理效应和对治理犯罪的功效,新增设了一章“刑罚心理”;同时,将“罪犯心理矫治”纳入犯罪心理学的视野,作为特殊预防的重要组成部分。 4、犯罪心理学 熊云武编著/2007年08月/北京大学出版社本书是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之一,它以普通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为基础,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犯罪心理学的相关问题,涵盖了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及学科性质、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机制、环境与犯罪、人格与犯罪、犯罪动机、犯罪心理情境、各种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心理预防、犯罪心理矫正等内容,具有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的特点。本书所选取的案例,其素材大多取自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并与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紧密结合,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犯罪心理学期终试卷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200 -200 学年第学期犯罪心理学期终试卷 专业班级姓名学号得分 、集群犯罪的特点是。(此题多选) A、参与人数多,彼此不认识 B、具有情境性和偶发性 C、事先无预谋 D、感染和互动激发起来的破坏 2、经验在保持中发生质和量的变化是多样的,常见的有。(此题多选) A、简略和概括 B、完整与合理 C、详细与具体 D、夸张与突出 3、心理是一种现象。(此题多选) A、纯主观的精神现象 B、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 C、客观现实的主观映像 D、主观见之于客观的 4、犯罪心理产生的标志是的形成。 A、犯罪动机 B、不良个性 C、消极的情绪 D、犯罪行为“ 5、弃恶从良、重新做人,对于惯犯来说显得十分困难;顽固到底、走向灭亡,是多数惯犯的选择。这体现了他们在意志的品质。 A、自觉性 B、果断性 C、坚持性 D、两极性 6、性格的社会评价意义,主要体现在上。 A、性格的情绪特征 B、性格的理智特征 C、性格的态度特征 D、性格的意志特征 7、在犯罪心理的动力系统中,包括。(此题多选) A、畸变的需要B、犯罪动机 C、不良兴趣D、薄弱的意志品质 8、“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所表现出来的是 心理冲突。 A、多避斗争 B、多重趋避斗争 C、双趋斗争 D、多趋斗争 9、突变型犯罪模式具体可分为(此题多选) A、原发型 B、继发型

C、由人际关系冲突引起的 D、由特定的气氛引起的 10、一些强奸犯罪人在犯罪之前,认为这是被害人愿意的,从而减少了良心的谴责,决意实施犯罪;抢劫犯精心策划的抢劫对象,是那些他认为的“为富不仁”者,这些分别是心理防御方式的表现。前者属于,后者属于。 A、合理化作用 B、压抑作用 C、投射作用 D、升华作用 11、组织严密、内部等级森严、不公开活动、主动寻找犯罪目标犯罪的是以下何种犯罪群体。 A、团伙犯罪 B、集团犯罪 C、集群犯罪 D、合作式犯罪 12、处于侦察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心理特点是。(此题多选) A、认知失调 B、情绪随警方侦察力度波动 C、心理冲突激烈 D、行为反常 13、犯罪心理在个体自身的犯罪活动中不断强化而趋于巩固和发展,这一规律的心理学原理是。 A、操作性条件反射理论 B、挫折—攻击理论 C、亚文化理论 D、标签理论 14、心理外化的途径可以是。(此题多选) A、言语 B、心理冲突 C、行为 D、身体语言 E、面部表情 15、无论是暴力式还是非暴力报复型犯罪,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A、情绪失控 B、报复对象易转移 C、作案时疏于防范 D、事后后悔 二、判断题:判断下列陈述的对错,你认为正确者,请在题目前的括号内打“√”,错者打“×”。(1分*12=12分) ( ()2、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常具有明显的情境性的特点。 ()3、激情可以是一种积极、也可以是一种消极的情绪状态。 ()4、不需要克服困难的行动不是意志行动. ()5、饥、渴和性的需要是维持机体生存和延续种族所必须的生理需要,对生理需要的追求就是对人的生命权力的追求,在任何时候都是正当的,无可指责的. ()6、希腊语中的“性格”一词翻译成英语为“雕塑的痕迹”,这就说明,对于具有正常神经功能的人来说,性格主要是由外力即个人所的环境塑造的。 ()7、个体决定要实施犯罪行为,主观方面的意识倾向决定了犯罪会立即发生。 ()8、犯罪不一定都存在明确的犯罪动机。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 考号:姓名: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的研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依据所学知识与目前的一些研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是由青少年时期生理、心理发展及社会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引起的。从年龄、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方面来看,青少年时期是从儿童向成人过渡的时期,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生理上发生了急剧而显著的变化,而其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合理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在认识与情感、认识与行为、情感与意志行为、独立性意向与认识能力之间以及自我意识内部各成分之间存在着矛盾。未成年人对事物的辨别能力较差,容易受情感、情绪的支配而不能理智地思考,不能用意志加以控制;独立性意向迅速增强,但思想具有表面性和片面性,不能正确、全面地认识进入社会生活后遇到的各种问题;自我意识内部产生矛代写论文盾,对自己的现状(现实的自我)与理想的自我之间的差别产生苦恼和不安,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形成犯罪心理,产生犯罪行为。由此可见,青少年时期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之间的矛盾、心理活动本身各部分之间的矛盾以及心理发展与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的产生及其相互作用,是未成年人产生犯罪心理的重要原因。关键字:未成年人犯罪心理; 犯罪成因;心理特点;行为特征;预防与矫治 一、绪论 未成年人犯罪通常称之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各种犯罪率开始出现下降趋势,但未成年犯罪问题依然十分严重,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而且蔓延快,作案手段凶狠,危害严重,未成年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而且团伙作案突出,反复性强,重新犯罪率高,在社会上已造成严重危害,对当前社会的稳定构成了威胁,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党和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早在十多年前党中央就多次提醒全党要重视和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对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应该看到,未成年人将是二十一世纪希望所在,也是关系到国家前途、民族兴衰、事业成败、危及千秋的重大问题。从生理上讲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时期,人体在形态、结构和机能方面都在发生明显的变化和发展。从思想上讲,其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定型,正处于形成时期,对法律、道德等社会规范的认识和适应还不巩固,极易受家庭的、学校的和社会的影响和冲击,能否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这个时期至关重要。从心理素质上讲,他们的心理发育不成熟、心理素质还不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差,认识能力和意志能力较低,容易接受外界的暗示和诱惑,感情易冲动,行动易

网络犯罪的犯罪心理分析

大学考核答题纸 (20 15 —20 16 学年第 2 学期) 课号:课程名称:犯罪心理学改卷教师: 学号:136230003 姓名:原豫星得分: 网络犯罪的犯罪心理分析 【容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得以迅速的普及和发展,然而网络技术在带给我们方便和快捷的同时,网络犯罪也应运而生,且随着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和不断发展,网络犯罪也走向越演越烈的趋势,研究和分析网络犯罪的心理形成机制便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即是基于此背景之下对于网络犯罪的心理特点及心理形成机制的分析。 【关键词】网络犯罪特征心理特点心理形成机制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全世界发展异常迅速,而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发展带给我们的却并不仅仅只有便利和快捷,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犯罪也悄然而至,可以说是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为网络犯罪的实现提供了平台基础,网络犯罪则即通过以互联网作为其犯罪的手段或工具来达到犯罪目的的新型犯罪行为。其作为现代高科技犯罪技术的一种,正在迅速发展,但对社会生活危害极大。因此,研究网络犯罪,分析网络犯罪的心理成因,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网络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既包括行为人运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也包括行为人利用软件指令,网络系统或产品加密等技术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在网络外交互实施的犯罪,还包括行为人借助于其居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网络系统实施的犯罪。简言

之,网络犯罪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网络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危害网络及其信息的安全与秩序。”1其具有以下几个具体特征: 1.智能性 网络犯罪的犯罪手段的技术性和专业化使得网络犯罪具有极强的智能性。若要具体实施网络犯罪,犯罪人要掌握相当的技术及具备较高专业知识并擅长实用操作技术,才能逃避安全防系统的监控,掩盖犯罪行为。所以,网络犯罪的犯罪主体大多是掌握了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专业人士。他们洞悉网络的缺陷与漏洞,运用丰富的电脑及网络技术,借助四通八达的网络,对网络系统及各种电子数据、资料等信息发动进攻,进行破坏。而网上犯罪作案的时间短,手段复杂隐蔽,许多犯罪行为的实施,可在瞬间完成,且往往不留痕迹。 2.隐蔽性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不确定性、虚拟性和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得计算机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而犯罪人的专业技术更是为这种隐蔽提供了保障,使得很多案件难以被发现,甚至发现了也难以追查。 3.低龄化和部人员多 主体的低龄化是网络犯罪的作案人员年龄越来越小和低龄的人占整个罪犯中的比例越来越高。从时下发现的网络犯罪来看,犯罪分子大多年龄较低,熟知一定的网络专业技术。 4.巨大的社会危害性 网络的普及程度越高,网络犯罪的危害也就越大,而且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远非一般传统犯罪所能比拟,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而且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传统的犯罪一般只局限于一时一地,针对的是特定的犯罪或者一定围的不

犯罪心理学考试复习资料(汇总版)

犯罪心理学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犯罪心理:犯罪心理是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 2.初犯:是相对累犯而言的犯罪人类型,是指具有犯罪心理发生、发展的复杂过程和激烈的犯罪动机斗争过程的第一次违法犯罪者。 3.投射作用:是个人将自己具有的不良性格、观念、欲望、态度等转移到别人身上,认为别人同样具有这些特征的一种防御机制。 4.意志过程:下定决心,克服困难的心理过程便是意志过程 5.犯罪心理的内化机制:是从吸收客观环境中的消极因素到形成主体犯罪心理的过程和规律 6.犯罪心理的外化机制:由犯罪心理的整合到发动犯罪行为的过程和规律 7.防御机制:是个体为了消除由心理冲突或挫折所引起的焦虑,维护和恢复心理平衡而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的方法 8.天生犯罪论:龙勃罗梭以惯犯和重大犯罪者为研究对象,并通过解剖罪犯的头盖骨及身体各部位的研究,发现罪犯与正常人在生理构成上有很大不同,罪犯在生理上表现出一种返祖现象,以此提出了天生犯罪论。 9.虞犯:有犯罪征兆者(虞犯),即最有可能犯罪的人 10.情感过程: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时,总是伴随着喜、怒、哀、乐、惧、欲等情绪或情感体验,并根据自己或社会的需要采取亲近还是疏远的态度的过程 11.挫折攻击论:当人的一个动机、行为遭到挫折后,就会产生攻击和侵犯性反应,从而引起犯罪。 12.心理状态:是指人在一定时间内心理活动的综合表现。 13.事实的犯罪行为:是指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和是精神病患者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14.犯罪心理学: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 15.心理过程:心理现象的动态表现形式 16.个性心理:心理现象的静态表现形式 17、自卑感论:人具有保护自己、追求优越的本能,的权利欲,当这种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形成自卑感。 18、偶犯:指那些存在不良心理因素,在某种情境出现时发生犯罪行为的个体

犯罪心理学复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1 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犯罪心理结构: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2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中社会心理缺陷的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情绪型动机犯罪:又称情感型或感情型动机犯罪,是一种带有感情色彩的犯罪行为。34、初犯:是指具有犯罪心理发生、发展的复杂过程和激烈的犯罪动机斗争过程的第一次违法犯罪者。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过失犯罪:、5 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67 、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主观上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变态心理:是指人的知、情、意活动和个性心理特征,以及行为表现超出了正常范围,8 甚至表现为某种程度地丧失了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犯罪心理预测:是指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个体犯罪或再犯罪的可能性所做9 的有根据的估计和推断。、10触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他人和社会的、犯罪行为:犯刑法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犯罪对策:是指预防、揭露、惩罚犯罪和娇治犯罪的各种策略、方法手段的总称。11。

指不同:指不同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犯罪心理结构类型12。可以反应不同类型的犯罪所具 有的不同犯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 罪心理状况的特点。以满足某种需要的内在起因,犯罪动机是 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犯罪动机、 13 是犯罪心 理结构中的重要动力因素。5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累犯:14年内再犯应当 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群体犯罪心理是指在犯罪 群体或落后群体以及副文化群体中,个人与、群体犯罪心理15 群体的意向、动机和目的相互影响而形成的适合犯罪的共同心 理倾向。: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 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团伙犯罪16 体的总称。:是指在掌 握罪犯犯罪心理结构特征的基础上,运用监狱常见矫治手段,、犯罪心理矫正17成为使其在出狱后能自觉抑制不良的心理冲动,促使罪犯的犯罪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守法的公民。: 让犯罪人与外界隔绝,面壁思过、反省罪错、思考犯罪的原因,进而达到、内省疗法18 顿悟与转变心理的治疗方法二、填空题、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1 :分为初犯与累犯,偶犯与惯犯、依犯罪经历的差异,2 、犯罪行为发生机制的常见模式有:渐变型、突变型、机遇 型3 、犯罪心理结构的不断强化,可分为三个阶段:定型化阶

犯罪心理学期末复习答案1

《犯罪心理学》期末考试复习题 一、 简述题 1、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 答:青少年时期为什么是犯罪的高峰期?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原因是什么?所有这些问题都是与青少年时期固有的心理和生理特点相关的。 (一)青少年的生理发育尚未完全成熟。 青少年生理发育还不完全成熟,缺乏抵御外界诱惑的生理机制。所以,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腐蚀作用远远大于对中年人和老年人的腐蚀作用。 (二)青少年的体能强壮、精力充沛。 从犯罪行为所需要的体能来看,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精力最充沛、体力最强壮的时期。有的青少年因精力过剩,便不顾对象和方式地发泄,甚至不惜以恶作剧的方式进行暴力犯罪。此外,青少年的感情易冲动,胆大妄为,这就决定了青少年犯罪具有典型的重体力、重暴力、凶残等特征。 (三)青少年的欲求最多、最强烈。 青少年时期是个人欲求最多、最强烈的时期,当正常渠道不能满足欲求时,便可能采用非法的手段和方式去获取满足,从而诱发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青少年遇到的矛盾最多、最复杂。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矛盾最多、最复杂的时期,也是挫折和磨难最多的时期。由于生理的迅猛发育与心理发展水平不平衡,造成了青少年内心的冲突加大,形成了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有的青少年经不起挫折和磨难,企求不劳而获,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再加上不良文化的泛滥、社会风气的败坏、腐败现象的存在等,都对青少年的犯罪心理起到了激发作用。 2、简述诈骗犯罪人的心理特征。 答:诈骗犯罪人使用欺骗的方法掩人耳目、以假乱真,使被害人“心甘情愿”地交出财物,与犯罪分子自身的心理条件和被害人的心理弱点的巧妙利用,是诈骗犯罪得以实施的两个主要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 (一)诈骗犯的认识特征 主要表现为:第一,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第二,熟悉市场行情。第三,自我评价自以为手法高明,很难识破,具有较强的冒险侥幸心理。第四,对社会心理现象比较熟悉,其依据的社会心理是以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状况有密切联系的。 (二)诈骗犯的情绪、意志特征 诈骗犯的情绪色彩和意志努力不明显。 (三)诈骗犯的个性特征 突出表现为:第一,具有冒险性。第二,诈骗犯给人的外部印象常常是诚实、活泼、善于交际、待人和气、肯帮助人。实际上具有极端自私的性格特点。第三,诈骗犯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和模仿能力使其能适应环境的变化。 (四)诈骗犯的动机特征 诈骗犯的犯罪动机主要是获得财物。在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心理背景下,个人需要恶性膨胀,为实现个人的金钱欲、享乐欲、畸形的成就欲,而蒙生犯罪动机。

犯罪心理学 案例分析(终结版)

《犯罪心理学》课程案例 案例1【女性犯罪心理】 一、基本案情 小苏,某公司研发部小组长,年龄30岁。在校期间,她的成绩名列前茅,深得老师的喜爱。她和女同学的关系比较好,很少和男同学交往,有较强的自尊心,她很渴望用成绩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她的父亲是一位商人,母亲是一名初中教师。父母在其小学四年级(10岁)时,因父亲外遇而离婚,此后由母亲一人独自抚养长大。她是父亲在其39岁时才得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她过着公主般的生活,得到了全家人的关心和宠爱,性格比较外向、乐观开朗。但父母离婚后变得比较不爱和人交往,学习更加的刻苦希望给母亲一丝安慰。母亲在离婚后情绪比较低沉,常常对她面前埋怨她的父亲。父母离婚三年后小苏的父亲再婚,她母亲知道消息后吃安明药自杀,但因被邻居即时发现而送进医院。当时她很憎恨自己的父亲,他认为这一切的痛苦都是父亲对婚姻的不忠而带来的、痛恨破坏自己幸福家庭的第三者,同时也埋怨母亲的不坚强。母亲的自杀给她留下了很大的阴影和冲击。她暗下决心自己以后一定要成为一个女强人,不去依靠任何男人自己保护自己。在那之后在家中她变得特别的懂事和成熟,她体晾母亲、在家中尽量承担着家务。父亲在离婚后对她关心较少。她和母亲相依为命,一直努力做让母亲骄傲的女儿不让她多担心。23岁大学毕业后回到昆明在一家公司做研发工作,因她工作认真努力得到了老板和同事的欢迎。 26岁时看着身边的女性朋友一个个的成家,而自己却还孤身一人,母亲也经常催促她。在好朋友的介绍下和一名公务员进行交往,但在交往半年后因性格不和而分手。在分手之后她把自己的时间都投到了工作中,她因工作成绩突出而升职为研发部的小组长。以此同时公司研发部引进了一名新的部长,在看到新部长(张宇)的那一刻她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父亲,她潜意识中对父亲压抑的爱被唤醒了。小苏对张宇产生了说不清的爱慕之情,从此她一直关注着张宇。她知道他已经结婚,自己和他是不可能的。但随着不断的交往,她发现自己对张宇的爱越来越深。小苏成了张宇的情人,她开始扮演起了自己最讨厌和不能认同的角色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上一篇,对具有“智能型犯罪”的脑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了一个较为简单的分析。脑控犯罪是群体犯罪,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其参与成员分工明确、组织精密,借助高科技脑控武器的隐蔽性和多重攻击功能。这些犯罪人熟练掌握这种高科技脑控装备,具有巧妙的身份伪装能力和多种欺骗受害人的手段,一旦受害人戳穿其阴谋,又暴露出其奸诈狡猾的特点和暴力残忍的特性;整个犯罪过程体现的是智能与暴力相结合的犯罪特点。 下面对暴力型犯罪的犯罪人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简要分析。 暴力,根据汉语词典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强暴的力量即武力,二是特指为本阶级的利益而对敌对阶级使用的力量。 暴力犯罪,是指以强暴的力量实施刑法规定的,应予以制裁的行为。强暴的力量包括对人体实施侵害性行为,也包括以强暴的力量相威胁(如实施犯罪行为时携带武器)。 暴力犯罪类型: 1.根据犯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以人身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和 以财物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 2.根据暴力犯罪的危害程度,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 罪。 一般来说,从以下两个方面区分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罪。一是行为结果,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的犯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导致被害人轻伤以 下则是一般暴力犯罪。二是行为手段,使用枪支武器、刀具、炸药等具有较强 杀伤力的工具实施的犯罪或手段残忍的犯罪,是严重暴力犯罪;使用普通器械 或仅借助自身体力实施的犯罪,是一般暴力犯罪。 3.根据暴力犯罪的组织性,可以将暴力犯罪分为个体暴力犯罪和群体暴力犯罪。 4.根据暴力犯罪侵害的客体,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暴力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侵犯国家、集体 和个人财产权利的暴力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暴力犯罪;妨害婚姻家庭 的暴力犯罪。 5.根据暴力犯罪的心理准备性,可以分为预谋型的暴力犯罪和情境型的暴力犯 罪。其共同特点在于都具有凶残性。

犯罪心理学重点

一、选择题 1、犯罪心理的动力结构不包括(B、错误的法律意识) A、反社会意识 B、错误的法律意识 C、犯罪动机 D、不良兴趣 2、犯罪心理结构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它具有( A.普遍性) A、普遍性 B、整体性 C、开放性 D、隐密性 3、犯罪人动机冲突中双趋冲突主要不包括(D、趋避冲突) A、良知冲突 B、角色冲突 C、利益冲突 D、趋避冲突 4、智能犯罪是一切依靠(A、智力)而实施犯罪的行为。 A、智力 B、人格 C、气质 D、情绪 5、暴力犯罪关于攻击行为的重要理论不包括( D、潜意识理论 ) A、本能论 B、追求完美论 C、挫折-攻击论 D、潜意识理论 6、惯犯、累犯的犯罪心理结构属于(C、稳固的犯罪心理结构) A、需要型犯罪心理结构 B、宣泄型犯罪心理结构 C、稳固的犯罪心理结构 D、过失犯罪心理结构 7、群体犯罪的心理特点不包括(B、习惯性) A、互补性 B、习惯性 C、倾向性 D、强制性 8、关于生理因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D、异常的生物学因素属于生理因素) A、它对犯罪心理的形成起决定作用 B、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无关 C、它不包括神经类型因素 D、异常的生物学因素属于生理因素9、犯罪人认为因被害人存在着过错和责任而对其实施攻击行为是正当的,他所使用的防御 机制是(A、合理化作用) A、合理化作用 B、投射作用 C、认同作用 D、转移作用 10、以智力为标准划分的犯罪类型是(B、诈骗型犯罪) A、常态心理犯罪 B、诈骗型犯罪 C、愚昧型犯罪 D、贪污受贿型犯罪 11被后人称为犯罪心理学始祖的是(C 埃宾)。 A 柏拉图 B 龙勃罗梭 C 埃宾 D 汉斯格罗斯 12“天生犯罪人”理论是谁提出的(A 龙勃罗梭)。 A 龙勃罗梭 B 柏拉图 C 埃宾 D 汉斯格罗斯 13、根据犯罪动机对犯罪行为所起的作用,把犯罪动机划分为(B 主导性动机和辅助性动机)。 A 直接动机和间接动机 B 主导性动机和辅助性动机 C 简单动机和复杂动机 D 侵财型犯罪动机和报复型犯罪动机 14、神经过度强,平衡而不灵活,属于何种气质(C 粘液质)。 A 胆汁质 B 多血质 C 粘液质 D 抑郁质 15影响犯罪动机形成的因素中,(A 不正当的需要)是犯罪动机形成的基础。 A 不正当的需要 B 犯罪目标 C 不良的个性 D 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 预防及矫治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 考号:姓名: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的研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依据所学知识与目前的一些研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是由青少年时期生理、心理发展及社会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引起的。从年龄、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方面来看,青少年时期是从儿童向成人过渡的时期,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生理上发生了急剧而显著的变化,而其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合理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在认识与情感、认识与行为、情感与意志行为、独立性意向与认识能力之间以及自我意识内部各成分之间存在着矛盾。未成年人对事物的辨别能力较差,容易受情感、情绪的支配而不能理智地思考,不能用意志加以控制;独立性意向迅速增强,但思想具有表面性和片面性,不能正确、全面地认识进入社会生活后遇到的各种问题;自我意识内部产生矛代写论文盾,对自己的现状(现实的自我)与理想的自我之间的差别产生苦恼和不安,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形成犯罪心理,产生犯罪行为。由此可见,青少年时期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之间的矛盾、心理活动本身各部分之间的矛盾以及心理发展与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的产生及其相互作用,是未成年人产生犯罪心理的重要原因。 关键字:未成年人犯罪心理; 犯罪成因;心理特点;行为特征;预防与矫治 一、绪论 未成年人犯罪通常称之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各种犯罪率开始出现下降趋势,但未成年犯罪问题依然十分严重,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而且蔓延快,作案手段凶狠,危害严重,未成年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而且团伙作案突出,反复性强,重新犯罪率高,在社会上已造成严重危害,对当前社会的稳定构成了威胁,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党和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早在十多年前党中央就多次提醒全党要重视和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对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应该看到,未成年人将是二十一世纪希望

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摘要: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揭示犯罪原因,进行犯罪 预测、预防和控制,其狭义和广义之争并不妨碍这一目的的实现。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受学科发展状况、研究目的和学科话语霸权的影响。文章从这三个角度出发,对研究对象的狭义说和广义说进行考证,认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仍应足于狭义说,并兼顾广义说。 关键词:犯罪;犯罪心理;学科建设;话语霸权;历史 一、问题、思路和观点犯罪心理学在我国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 ,但是其发展水平还不尽人意。 这个现象与不同学者在关于该学科研究对象的认识上的 分歧密切相关。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历有狭义说和广义说之分。狭义说认为 ,在学科发展日益精细化的今天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也应该有它特定的研究领域 ,不应将所有与犯罪 有关的心理学问题都囊括进去 ,如果这样 ,犯罪心理学将是 一个内容庞杂而又无法构成统一体的学科 ,其基础理论的发 展将会因此受到阻碍 ,故犯罪心理学只能以犯罪主体的心理 为研究对象。与犯罪有关的其他主体的心理活动不应做为研究对象 ,只能在法制心理学的框架内加以研究。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 ①持广义观点的学者认为 ,如果犯罪心理学研究采用狭义观 点 ,就无法以更宽的视野来了解犯罪人与刑事司法部门互动 的情况 ,从而无法为刑事立法和司法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因 此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还应包括与犯罪主体有关的办案人心理、被害人心理、证人心理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 ②我们知道 ,一门学科成熟的标志是它必须具有独立的研究

罪犯心理矫治

对在押犯中的暴力型罪犯心理矫治 对策探折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 罪犯心理矫治成为适应断形势的一个重要改造手段我国幕力犯罪的数量不断增多, 在给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的同时, 也给矫治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监内在钾犯中暴力型罪犯所占的比例日趋加大, 已成为监狱改造中的突出问题对基力型罪犯进行心理矫治, 应结合其在服刑期间的心理特点采取适宜的心理娇治模式在监狱改造工作人员的帮助下, 充分发挥暴力犯的主观能动性, 进行积极主动的改造并且将心理娇治与犯罪习性娇治进行有机结合, 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引导, 消除其主观恶性, 促使罪犯重新社会化 [关键词]:暴力型罪犯心理特点矫治对策 随着社会上暴力犯罪的增多, 监狱内在押犯中暴力型罪犯所占的比例也日趋加大。暴力型罪犯在改造中所具有的攻击性, 正日益成为影响监管安全的主要隐患。对暴力型罪犯教育改造的好坏, 直接影响着监管改造工作能否顺利进行, 也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暴力犯的改造中, 心理矫治处于主导地位和决定性作用。所以, 更有效的对暴力犯进行改造, 应首先对其心理加以矫治。加强对暴力型罪犯的心理改造, 对确保监狱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增强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高改造质量,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暴力型罪犯在改造中的心理特点 1.1、固执、偏激、抵触心理强 由于暴力犯长期受不健康心理的支配, 对现实社会尤其是社会制度不满, 在思想上表现为顽固不化、固执己见, 在行为上表现为反抗、怀疑、消极等, 因此在改造期间认罪悔罪意识差。由于认知水平低下, 对事物的全部和实质不能正确把握和认识, 辨别是非的

犯罪心理学期末考核

课程名称:犯罪心理学(期末考核作业) 姓名:李晓阳 班级:2013级应用心理学班 学号:20130124152 课程教师肖大兴

18岁少年连伤数人被逮捕 一、基本案例介绍: 小A(由于该案例为笔者亲自撰写且真实发生在笔者的身边,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案例介绍及其后分析中所涉及人名、地名均为化名。),男。2015年6月,因打伤数人在家中被警察逮捕。小A因为出生时哭闹程度远远强于同龄婴儿,父母带其去算命。算命的老太太说他将是他们全家人的克星,一生不会富贵。于是父母让他从小和爷爷生活在一起。有一个哥哥,哥哥从小和父母生活在一起。7岁时因想吃米饭(当时他和爷爷吃的是很粗糙、难以下咽的玉米饭,他的父母吃的是大米)盗取邻居家的钱被当场抓获,被要求磕头认错,邻居将其行为大肆宣传,父母不管不顾。11岁时因连续四个晚上去邻居家鸡圈偷鸡被发现被当众扇耳光,要求赔偿1000元,父母罚其在露天院子的地板上跪了一夜(冬天),不帮忙偿还赔偿,爷爷不得已卖掉猪帮其还款。16岁时喝醉用酒瓶打伤一名下晚自习回家的女生小B,被女生父母诬陷强奸要求赔偿20000元,父母不予理会,半夜砸开家里放钱的柜子,盗走父母所有积蓄“还债”(剩余的钱给爷爷买了被子和粮食),小A之所以不顾一切还债是因为他对划伤小B的脸有所愧疚而不是承认其强奸了小B,但小B父母向外宣称小A是因为强奸了小B而违逆父母盗取钱财。父母不帮其解释,反而向外宣称小A就是灾星。18岁时由于父母不愿意出钱给爷爷治病,爷爷病死在寒冷的茅草屋中。父母为了避免麻烦在茅草屋里随意挖了一个小坑把爷爷埋掉。小A 因在镇上高中读高二,月末才能回家,所以一个月后才知道爷爷去世。父亲将爷爷死时邻居给的礼金(当地一种风俗,人死后给其家人礼金冲走晦气以示安慰。)和爷爷养的猪(小A的学费、生活费来源)变卖所得的钱全部给哥哥娶妻用(当地风俗,人死百天之内结婚为大喜),并要求小A退学挣钱养家。小A不依,回学校的时候父亲将他从车上拖下来拳脚相加并口出恶言伤害小A。愤怒不已的小A抓起一根铁棍猛砸父亲的身体,将父亲打成重伤,4根肋骨断裂。母亲、和哥哥阻止、均被打成不同程度重伤。三名来劝架的邻居也被打伤,其中一名被铁棍击中要害部位,被迫切除睾丸。二、犯罪心理特征 激情伤人,即本无任何伤人之意,但在受害者的刺激、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而重伤他人。

浅论青少年犯罪心理及矫治(整理)

浅论青少年犯罪心理及矫治 [内容提要]: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日益严重,让我们不得不沉思:到底是什么驱使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本文中笔者就自己作为青少年的心理加之一些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资料,粗略地分析一下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及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矫治。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心理违法犯罪犯罪心理矫治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始终高发。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逐渐上升,且呈低龄化趋势,犯罪动机简单,手段残酷,结伙作案,社会危害性大。因此,客观准确的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原因并正确有效的矫治青少年罪犯是预防青少年罪犯再犯罪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理论依据和重要前提,对维持社会稳定也有积极的作用。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浅析 青少年犯罪与其他犯罪一样,也是社会各种消极因素在个别青少年中身上的集中反映,既有青少年自身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外因各种复杂的客观因素,下面首先谈谈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的主要原因: (一)、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不足 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1、模仿好奇心理的扭曲 青少年好奇心理,喜欢模仿,随时都有可能面临善与恶的选择,而恶的事物往往是披着美丽外表的,而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对法律了解不多,往往法制观念淡薄,对自己行为的合法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好奇心的驱使又容易激发起他们的神秘感,激起想尝试的愿

课题论文:会计犯罪心理研究

74856 会计研究论文 会计犯罪心理研究 一、会计犯罪心理的含义及特征 1、会计犯罪心理的含义 会计犯罪心理含义为“与会计犯罪行为的形成、发展以及变化相适应的心理活动过程和个性心理结构的总称。心理活动过程包括认识、情感情绪、意志、自我意识等活动过程;个性心理结构包括个性心理特征、个性倾向性,个性倾向性包括兴趣、需求、目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和世界观等,个性心理特征主要表现在人的性格、综合能力、个性气质方面。”会计犯罪心理的形成、发展和变化总是遵循一定的规律和机制。会计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是指在形成会计犯罪心里的前期,中期和后期,性格、气质、能力、目的等因素发生相互之间的影响和联系,是这些方面综合发生作用的一个表现。 2、会计犯罪心理的特征

(1)不正当的物质文化享受需求所引起的会计犯罪心理 物质享受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正常需要,社会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但物质文化需求必须是建立在个人经济能力的基础上,同时需要客观的外部存在和足够的社会大环境来持续给予供给。我国现有的物质条件为人均400美元,这样的物质基础显然无法和欧美发达国家人均上千过万的物质条件进行比较,我们的具体物质享受无论是从质上、还是量上都无法与之比较。就目前的社会行情,会计人员的经济收入并不不算高,但不是不能满足最迫切的生活需要。目前有些会计工作人员的犯罪动机,往往是脱离了本身的经济条件,毫无节制的追求不正当的物质享受的结果。尤其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一些个人品性不良的会计工作人员受“金钱万能”思想的影响,为了满足过高物质享受的需要,当自己的经济条件不能满足时,就会在心中萌生就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公司的资财的犯罪心理,一旦这样的心理不能得到根本的矫治,会计从业人员就有可能将犯罪动机付诸于行动,最后发展成为经济犯罪。 (2)不正当的文化享受需要引发的会计犯罪心理

法社会学视角下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矫治初探

法社会学(或法律社会学)是法学和社会学相结合而产生的一门边缘学科,它主张将法律置于其社会背景之中来研究法律现象与其它社会现象的相互关系,以此促使人们从社会整体角度去研究法律的社会基础和社会作用,以便让人们更好地利用法律来解决社会问题。[1](p2-4)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根据司法部门统计的情况表明,进入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出现了缓和下降的趋势,但是,从1997年起,未成年罪犯的数量又出现反弹,开始逐年攀升,占全部刑事罪犯人数的比例越来越大,且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有向成人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趋势,较之过去隐蔽、狡猾,反侦察、逃避打击的能力明显增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较为突出且呈上升趋势。[2](p3)在此,笔者试图从法社会学的角度,提出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建立和运行有效的社会防护网络,从心理矫治的角度来探求未成年人犯罪控制预防的机理。 一、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原因的多层面剖析 人的行为是其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是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因素导致的,这一特点具体表现在生理和心理发展的不平衡上。从司法实践中看,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心理和社会性成熟方面存在严重缺陷。成熟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成熟主要指受遗传制约的主体内部机能结构的变化;广义的成熟也表示发展、进展的程度和达到的水平。犯罪心理学通常在广义范围内使用成熟这一概念,认为未成年人犯罪与他的成熟方面的缺陷有一定的联系。心理学家认为,未成年人的心理水平的发展相对于生理发展来说,要缓慢一些,他们看起来像成年人,其实情感、情绪及心理的社会性方面并不成熟,整体上还缺乏调节和控制心理活动的能力。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剧变。从人的生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身体各个器官的成长速度急剧上升,身高、体重、胸围增加;性激素开始分泌,生理发展迅速走向成熟。从人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需求欲增强,好奇心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性意识萌发,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所有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其认知结构、情感结构、理智等方面均未达到成熟指标,心理发展滞后,不能与生理发展完全同步。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很容易在其他不良因素的影响下走上犯罪的道路。[3](p187) 同时,未成年人的社会性成熟也严重不足。社会性成熟能使未成年人发展为符合社会要求的社会成员。但人的社会性成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在了解和掌握社会的各项规范要求和义务的过程中逐渐实现的。从社会提供的成熟条件来看,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出现了一些消极、较难克服的问题、矛盾,如贪污腐败、不正之风,理想信念弱化、政治观念淡化等,这都不利于未成年人的社会性成熟。他们受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不良因素和副文化及市场经济的负效应的影响,其成 胡俊文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131)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是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因素导致其生理和心理发展不平衡的结果。构筑以家庭教育为基础,以学校教育为主体,以社会教育为依托的立体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构筑一道心理“防火墙”;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的社会教化功能,完成未成年人的社会化;强化刑罚效能,遏制侥幸心理的萌生;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实行个体矫治,正是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来控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法社会学;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矫治 中图分类号:DF79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477(2007)06-0151-03 法社会学视角下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矫治初探 作者简介:胡俊文(1963—),男,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处处长、法学学士、副教授、律师。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特征与学校预防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XJK06CDY016 法律园地湖北社会科学 ?151?

犯罪心理学心得体会

犯罪心理学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犯罪心理学,我对这门科学有了更深的理解,犯罪心理是人类固有的潜在心理。犯罪是一种特别危险的侵害法益的不法行为。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心理责则是与实施被法律禁止并要求予以惩罚的行为有关的心理活动。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心理观,犯罪心理是客观与主观的辨证统一。而这种统一通过犯罪人的特殊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主体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的过程。犯罪心理在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对社会环境的消极因素内化、外化、强化三个阶段。当人类的犯罪心理在外界信息刺激和诱因的影响下,转化为犯罪行为。 一、人类为何会产生犯罪心理 犯罪心理是如何形成可以分两个时期来分析说明,即未成年时期和成年时期。在不同时期对犯罪心理的产生的影响因素及其程度也不尽相同。 在未成年期,未成年人的心理容易受到社会这一外界因素的影

响,且自身的判断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我们可以把人类未成年时期的心理比作一张白纸,所有人类在这一时期所面对的一切外界因素,都会很容易的在这张白纸上留下痕迹,加上缺乏选择性的保留,所以这张白纸随着人类个体的成长,其内容也逐渐丰富,最终在未成年期将要结束时,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内涵,即产生了较为稳定的心理活动。这些心理活动中所包含的犯罪心理则因此前他们所接受的种种消极的影响有关。 具体来说,人类未成年时期社会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学校、媒体等。家庭是每个人的人生初期的主要生活场所,也是其心理成长的最初环境,其成员尤其是父母对他们的心理影响其中的作用。父母的行为即是孩子模仿的对象。“上梁不正下梁歪”,孩子的犯罪心理正是沿袭了其家庭的一些犯罪秉性,如家庭将庭暴力等;学校是一个人从家庭走向社会的过渡度环境,在学校里,同学之间也存在着信息的快速传递,相互的影响作用很大,而且在此年龄阶段也易于被一些不良因素引导,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尽管不一定会直接产生不良的行为,但已在潜移默化中相互灌输了某些犯罪心理;媒体则是指在未成年期个人所接触到的电影、电视、报纸、书籍等传媒作品。例如,目前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犯强奸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接触了大量的黄色音像制品、情色书籍等。当今社会人们很容易就可以有意无意地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犯罪的信息,个人主观很难说是故意,或者说主要是由好奇一起的,但无意间即“接受”了一些犯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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