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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制度

社团管理制度
社团管理制度

湖南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校社团组织健康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指在院团委批准成立并登记注册,由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自愿组成,为发展成员共同兴趣爱好,实现共同志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学院禁止成立带有狭隘区域性的社团,如同学会、同乡会等。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生社团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自身综合素质发展为根本宗旨,自觉接受学院团委的领导和社团联合会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社团不得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不得以学生社团名义向会员收取,摊派各种费用。

第六条学生社团主要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宗旨,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基本类型:

(一)理论学习型学生社团:以培养大学生对理论学习的兴趣爱好为目标,向大学生宣传科学的理论知识,加深他们对科学理论的认识和理解,让大学生学会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活动。

(二)学术科技型学生社团:以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努力传播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形成学科学、用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的良好校园氛围。

(三)兴趣爱好型学生社团:以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帮助大学生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不断拓展大学生视野,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引导他们形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四)社会公益型学生社团:以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奉献精神为任务,使大学生在参与社会服务中增强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帮助他们树立报效祖国、奉献社会的精神,促进大学生良好品格修养的形成。

第八条学生社团成立、更名、解散,必须经团委审查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第二、第三章具体执行。

第九条学生社团由团委以及团委下属机构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

第二章学生社团成立审批

第十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我院在籍学生五人以上,拥有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本办法各项规定的,均可成立社团组织。

(二)起草本社团的章程,其中包括社团的名称、目的、组织机构、负责人、会员资格、会员权利义务、活动开展,财务制度等内容,章程应与社团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成立程序:

(一)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上交学院团委基础材料一式两份,社团联合会存档一份。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章程(包括社团名称、宗旨、类型、主要任务、活动内容和范围、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和物质条件及其他说明的事项)、机构设臵、社团负责人简历等情况;

(二)社团工作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报院团委审批;

(三)经团委通过后,由社团联合会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和形式给予批复,院团委存档一份;

(四)院团委在受理申请后十天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答复。对准予登记的学生社团发给团委批准的通知,并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一)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章程中有关条例规定的;

(二)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三)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四)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五人的;

(五)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之必要且不存在形同性质或相似性质的社团不予批准成立。

(六)对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撤销的社团不予审批成立。

(七)其它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十三条社团组织方式和机构设臵由各社团自行决定。社团组成人员情况(包括系别、年级、政治面貌、住址等)须报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十四条社团名称必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及其他不宜使用的名称。

第十五条社团可聘请若干政策水平较高、学识造诣较深或在某方面有专长,关心学生社团活动的专家、学者或者教师,担任指导老师、顾问或名誉会长(或会长),但必须事先征得院团委同意。

第十六条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为申请成立社团时间,其他时间不受理成立社团申请。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成立后,社团联合会将各对学生社团(每学期一次)内部进行审查,登记存在问题以及讨论解决问题。各学生社团须向社团联合会上报本学期社团的工作总洁。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工作应遵守《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要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工作组

织有序、财务清楚可查。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志,但必须由团委批准。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工作要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应有活动计划总结和记录,认真填写社团登记表,定时召开会员大会,总结前期工作,公布近期计划,对各项事务进行统筹安排和布臵,公开账目及各项社团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活动要开展积极,内容丰富健康,以提高学生社团成员素质和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组织任务:

(一)社费收缴:社团社员社费收缴工作由社长以及账本负责人负责,最后汇总到院团委,社费总额的三分之一款项返回各社团,作为各社团日常的社团开支;

(二)社员档案:各社团在招新之后将各社团社员的资料汇总,将资料手写档以及电子档上交到社团联合会;

(三)社团活动:由社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策划,填写活动计划并填写《社团活动申报表》;

(四)社员奖惩:学生社团社员可参加学生社团的评比表彰,由社员所在社团视社员表现情况(可以通过社团内部开会决议),提交奖惩申请报告,由社团联合会整理提出初步意见交团委最终审定社员的奖惩。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管理:

(一)学生社团要建立自己的档案集,并有专人负责收集与管理。档案主要包括:章程、组织结构、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联系表;

(二)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三)每次活动形成的有关材料;

(四)学生社团干部换届情况;

(五)学生社团获奖及通报情况。

第二十五条每年根据学生社团活动考核及申报项目完成情况,社团综合评价制度对学生社团展开全面评比,评出优秀学生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社团积

极分子,对获奖团体以及个人进行精神上的奖励。

第四章学生社团活动的监督及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活动内容要健康,积极,活动的开展要有创新意识。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坚持课余、自愿的原则,不得占用上课、自修、集体活动和政治学习时间。

第二十九条各社团应积极开展活动,每月定期向社团联合会通报活动情况。社团招新之后,社团干部必须组织新成员学习本社团章程和相关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由社团联合会组织检查小组进行监督。

第三十条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广告、公告等必须署名,署名方式为“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XX社(协会)”。任何社团不得盗用管理部门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不得做任何有损学院形象的事。

第三十一条社团在举办各种大型活动之前,须向院团委提交申请报告和活动方案,经初步审核同意后再提交一份经费预算报告,全部活动方案批准后方可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社团活动。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必须向社联会进行总结汇报。

第三十二条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经社团联合会审核,报院团委批准:(一)两个以上(含两个)社团联合举办活动,必须事先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社团联合活动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着手准备工作。在准备工作完成后,由准备活动的社团负责人把联合活动的方案提交社团联合会报上级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与校内其它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三)有涉外因素的活动;

(四)规模较大的群众性集会等活动;

(五)其它比较重要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也不得开展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进行活动外,应接受学院统一策划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应的义务。当学院总体安排与学生社团活动发生冲突时,学生社团应自觉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第三十五条社团举办讲座,报告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须在三天前向院团委提出申请。申请时要说明被邀请人的姓名、所在单位、讲座或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主要负责人等,必要时应出示被邀请人的身份证明或活动单位介绍信。院团委审核同意后,社团负责人持证明(院团委盖章,审批人签名)到学校有关部门借用活动场所。

(二)讲座、报告会的秩序由社团负责维持,讲座、报告会的内容与申请不符者,一切后果由该社团及组织者负责。

(三)讲座、报告会结束后,由组织者向院团委做书面汇报。

(四)任何个人或未经批准的组织均不得以社团名义自行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报告等。

第三十六条社团举办群众性活动和集会(含各类沙龙、小型研讨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社团在学校举行室外群众性集会和活动,需在五天前向团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行;

(二)申请须说明集会和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三)社团活动的组织者要对集会的秩序安全及合法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社团张贴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示、广告和宣传品等,应向社团联合会申报、登记,经批准后,张贴在校内的信息栏上,不得在建筑物的门、墙和树木及电线杆上张贴。

(二)社团出版物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属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

(三)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种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规则文字和不文明图画、标志。

第三十八条社团出版刊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院团委对社团刊物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社团刊物仅指社团编辑的、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刊物(包括小报)。

(二)社团出版刊物,应先向院团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经费预算报告。申请包括申报刊物名称、宗旨、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费来源、发行范围方式。

(三)经院团委批准,社团方可开始征稿,筹集经费等有关刊物的准备工作。征稿结束后社团须提交刊物的全部原稿报团委审批,经审查批准后社团方可在指定的范围内打印和制作。

(四)社团刊物所登文章由作者编者自负文责。

(五)社团刊物只限于校内交流和宣传。

(六)凡经登记出版的刊物,每期必须送五份交社团联合会存档。社团刊物未经申请或申请未批准的严禁编辑出版。

(七)社团刊物需要公开发行的,须经院团委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第三十九条对外联络的规定:

(一)社团在进对外联络(即与校外的单位、组织相关联的活动)前须到院团委申请备案,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必要时可申请由院团委开具体介绍信;

(二)社团在进行对外联络活动时,必须真实署名,必须强调社团身份,不得盗用其指导部门或其它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三)违反上述规定,社团联合会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暂停该社团活动资格。

第五章学生社团成员

第四十条凡在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可以申请加入我校的任何一个学生社团。报名参加学生社团的学生,原则上需要经历如下程序方可正式成为学生社团成员:

(一)参加学生社团根据本学生社团情况组织的面试;

(二)认真填写学生社团成员登记表,上交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四十一条原则上学生所参加学生社团的数目不应超过两个,只在一个学生社团担任主要干部职务。学生社团成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坚持“以学为主,学生社团为辅”的原则,在完成好

学习任务的情况下参加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生社团成员必须履行成员的义务,并享有成员的权利,并有权对本学生社团有异议的活动或事项向社团联合会报告,请求上级部门审议。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成员如果退出所在学生社团,须向本学生社团提出申请,由学生社团除名,并到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成员毕业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学校,视之为自行退出所在学生社团,除由所在学生社团除名外,不再履行其它手续。

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有权按照自己的规章制度取消本学生社团成员在学生社团活动的资格,尤其要对在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方面引起异议者给予除名。

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成员可以以学生社团成员名义参加学校和院团委以及社团联合会进行的表彰评比。

第六章学生社团干部

第四十七条学生社团干部是学生社团工作和活动的骨干。各学生社团选拔干部时一定要注意选拔德才兼备、并愿意为学生社团做工作、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主动组织参与学生社团活动,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的同学。

第四十八条学生社团的主要干部应由学生社团成员根据大多数团员认可的选举规则和程序进行民主选举和推荐,经学生社团联合会考察,由院团委认可产生。社团新一届负责人产生程序:

(一)社团负责人候选人必须经过干部推荐或者自荐的形式产生,统一填写《社团负责人候选人推荐表》,上交到院团委进行登记备案;

(二)社团内部举行民主选举大会。候选人必须作竞选报告,讲述在社团的贡献,初步的计划以及工作安排等。会议必须出席人员:该社团社员、社团前任干部、兄弟社团的干部、社团联合会主要干部;

(三)报告后,出席人员对该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最高的前两名为社团负责人候选人;

(四)产生的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需参加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统一安排的社团培训,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学习完毕后统一进行考评。社团联合会将参照竞选大会上候选人的表现以及考试成绩,两者相加得分最高的为社团负责人正式候

选人。

(五)社团联合会将对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名单进行公布,如对名单有异议,可在名单公布五天内向社团联合会申请复审,若五天后无人对名单提出异议,则成为正式新任社团负责人名单,新任社团负责人转入正常工作。

第四十九条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二)热爱社团事业,在社团工作半年以上或为新成立社团发起小组成员,熟悉社团事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三)在社团工作期间积极肯干,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成绩显著;

(四)积极支持和配合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的工作;

(五)学习成绩良好,每学期不及格科目不超过一门,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稳定在班级的二分之一以内;

(六)目前在院、系担任学生干部职务(如班干部、学生会干部等)不超过两个。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学习有困难,前一学期功课不及格达两门或两门以上者;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四)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五)有其它违反校纪行为者;

(六)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十一条学生社团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社团干部有参与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的权利

(二)学生社团干部对学校的学生社团工作方面有意见,有直接向院团委,学生会反映的权利;

(三)学生社团干部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生社团工作的义务;

(四)学生社团干部要积极配合《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综合评分制

度》的实施;

(五)学生社团干部要在学生社团中积极开展工作,模范遵守学生社团纪律,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六)学生社团干部要经常联系社团联合会各干部干事,及时反馈社团存在问题,关心社员的工作与学习,并接受学生社团成员的监督;

(七)学生社团要对学生社团干部每学期或学年进行改选或调整,社团联合会对不称职的学生社团干部有权给予罢免或撤销其职务。

第五十二条学生社团干部的工作:

(一)学生社团实行民主管理,组织机构一经产生就开始接受全体社团成员监督,社团的重大事项须经大会讨论决定并接受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指导。

(二)学生社团干部必须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社团特色活动,开展活动必须上交活动申请。

第五十三条有以下情况者,社团联合会有权提出罢免其社长与社团干部的职务:

(一)没有责任感、不热衷于社团的工作、对社团事务不理不问、经教育不改正者;

(二)不配合社团联合会工作、不遵守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制度、无视相关制度的存在、不积极带动社员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不参与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种会议三次以上者;

(四)串合财务人员擅用社费,经教育不改正者;

第五十四条团委社团联合会对学生社团干部实行考核评比制度。对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突出的干部,团委社团联合会每年要给予“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表彰,并存入本人档案。

第七章学生社团换届

第五十五条学生社团换届工作规定:

(一)为保持学生社团工作的连续性,学生社团的换届工作原则上应在学期末酝酿,新学期两个月内进行,一般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任期应为一学年。举行内部换届会议应以书面形式报院团委确定符合换届条件并由社团联合会出

具学生社团财务审计报告确认无重大财务问题方可召开换届会议;

(二)上一届负责人必须在换届大会前做好社团交接工作;

(三)换届后社团内部应举行一次社团会议,交代社团的工作以及计划;

(四)新旧社团负责人必须参加院团委组织的全院学生社团换届大会,并做就职演讲;

(五)学生社团换届后,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在尽快的时间内将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及副部长以上干部的工作设想、组织机构名单以及资料上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八章社长离任或撤职

第五十六条撤职

(一)社团负责人若严重失职或滥用职权,社团成员一半以上成员无记名投票通过,可撤销其职务,报院团委审查,并在下次会员大会时确认;

(二)若社团负责人在任期内,出现不符合担任社团干部的情形,院团委可直接予以撤职,并通报社团联合会。

第五十七条辞职(离职)

(一)院团委鼓励社团负责人按竞选承诺完成任期,遇有特殊情况提前离职者,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经社团联合会和指导教师同意后,报院团委备案;

(二)辞职者有责任按照程序做好交接工作,并在下一任社长评选后方能离任。

第九章学生社团的取缔和解散

第五十八条学生社团不能延续时,应向社团联合会报告有关情况,,由社团联合会向团委汇报,经团委同意后宣布解散。

第五十九条被取缔和解散的学生社团,其拥有的图章,活动用品及其固定资产,先由社团联合会收回,然后经团委以及社团联合会再经协商处理。

第六十条学生社团的登记、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提前七日向院团委申请变更登记。学生社团修改章程,应当将修改内容提前七日报院团委核准。

第六十一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院团委审批解散:

(一)违背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关闭或解散;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六)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利用学生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七)背离学生社团活动宗旨,连续一个学期未举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财务混乱;

(八)盗用其它组织名义进行非正常活动,影响恶劣、后果严重;

(九)学生社团以整顿为理由停止活动或出现其它应予解散的情形。

第六十二条由社团成员会议决定终止的学生社团应向社团联合会提出注

销申请,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的学生社团注销情况说明及注销申请表,由社团联合会进行跟踪核实,并由社团联合会对其财产进行清查,在清查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活动。清查完毕后,即可办理注销手续。

第六十三条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十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

第六十四条资金来源

(一)学校拨款

(二)争取社会及校内部门赞助和捐款

(三)会员缴纳会费

(四)各协会通过正当途径收入

(五)其它来源

第六十五条资金去向:

(一)协会维持正常运作及购买活动器材

(二)用于外学生社团基建工作;

(三)用于出版内部刊物,及日常办公用品购买

(四)用于学生社团开展各项文体类活动及公益活动支出

(五)其它去向

第六十六条学生社团每学期必须如实填写《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期财务情况反馈表》,必须有财务人员一名,负责账本登记以及现金管理,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不能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团委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发放二张财务情况反馈表,一张供社团存档,一张上交院团委备案。

第六十七条会费收缴管理:

(一)收取会员费的学生社团招收会员,必须在收费前向院团委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学生社团收取会员费的标准必须合理,并附加各项标准的详细说明。对每位会员收取会费每年不得超过人民币三十元,所收缴会费必须上缴三分之二到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三分之一为社团日常开支;对如果由于特殊情况需增收会费,须事先向院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团委查明情况属实并批准后方可增收。

(三)各社团收取了会费,必须在社团招新工作结束两周之内向院团委汇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各社团在收缴会费的过程中不得有隐瞒会员会费等舞弊行为并且须使用收据。各社团的会费由社团自行管理,供该社团专门使用,但社团经费的账目须到院团委备案并及时更新,且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和抽查。

第六十八条学生社团财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整个会计期间,各社团财务人员必须做好本社团财务收支工作,账目清晰。社团重要负责人有权向会费管理单位查询本社团经费使用情况,核对账目,监督会费管理单位财务工作;

(二)填写规定表格,将资金来源、用途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并有社团负责人签名;

(三)积极配合院团委的每学期的账本检查工作;

(四)定期向学生社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学生社团成员监督;

(五)在学生社团进行换届或中期调整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六)购物发票必须在发生的当月结清并入账,凡超过当月者一律不予报销,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第六十九条严格审查报销凭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

付和入账:

(一)经办人、证明人及审批人不全;

(二)发票字迹不清或经涂改的;

(三)其它违反财务制度的情况;

第七十条学生社团负责人对本学生社团财务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向院团委报告财务情况。学生社团财产为本学生社团集体所有,任何成员不得擅自处臵;学生社团终止时,其财产归属由院团委负责处理。

第七十一条建立与健全校学生社团的财务档案,学年末进行财务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上交社团联合会等工作。

第七十二条活动支出超过社费的三分之二应填写《社团经费申请表》以及做好以下申请流程:

(一)由部门或相关社团负责人先做好活动方案和活动经费的预算方案,填写经费申请表。经费申请表列清活动最低费用和最高费用。经费申请经社团联合会审阅后报送院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经费预算要求一式三份,一份交院团委,一份社团联合会;一份由部门负责人保存,并按团委批示后的预算执行;

(三)活动结束十日内,活动负责人员认真写好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并附原始凭证(此凭证需有经手人及活动负责人签名),由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报销;

(四)用于报销用的活动发票必须将活动事项,日期等内容定于发票反面,并由当事人签字,发票内容必须据实填写。

第七十三条对于需要校内外部门或单位提供赞助的社团,须向社团联合会汇报,由社团联合会向团委请示,批准后方可联系赞助并汇报结果。

第七十四条社团负责人有责任定期向本社团的成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及相关明细账目。每学期末统一将账目及单据等帐物上交社团联合会审查,报表上的项目须与发票一致,社团的年终报表须社团指导老师签字认可。

第七十五条各社团负责人及财务管理人员需诚实,认真制定经费管理预算,开据发票。如发生任何作假欺骗及营私舞弊现象,社团联合会将对其进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社团联合会有权撤消当事人职务,并交院团委处理。

第七十六条对于违反本管理细则的学生社团,一切后果及责任由该社团自社团联合会行承担,社团联合会有权对所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则

第七十七条学生社团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七十八条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在院团委。

第七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媒体社团部门规章制度

新媒体创作社团社团规划及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社团作为一个新生的团体,在成员学习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完善社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活跃学习气氛,特拟订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是由我院在职职工按自愿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组织。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院纪、院规的基础上,在院党委、工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闲暇时间学习,开展社团活动。 社团宗旨: 1.提升我院新媒体制作水平,加大医院宣传力度。 2.丰富我院职工的业余时间。强化职工的新媒体意识。 社员要求: 一、本社团社员必须具备条件: 1.身体健康。 2.有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合理安排好本职工作。 3.有组织性纪律性,有大局意识,团队精神,服从社团活动安排。 4.对新媒体有兴趣,了解新媒体,在新媒体的制作上有一定经验。 二、社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社申请。 2.经本社团骨干讨论通过。 3.登记后成为本社团正式社员。 三、社员的义务 1.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处理好社员关系。 2. 在工作中,生活中热心帮助他人,自觉维护社团形象。 3. 社员可对社团的工作和建设提建议。 4. 社员有自愿退出社团的权力,但应向社团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纪录留挡。 5. 在媒体制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敏感素材以及制作成果未经院领导和社团领导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外传。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社团活动内容: 1.集合素材,互通有无。本社团定期收集整理与新媒体制作相关、与我院建设发展有关的媒体素材,并与社团成员共享。 2.有计划地举办新媒体制作的学习培训和交流活动。 3.社团会选送优秀的新媒体作品给院领导审阅,请院领导予以指导和嘉奖。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模板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模板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第一章总则 一、学生团体名称:**学生团体 二、学生团体宗旨 1、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 2、…… 三、活动范围 (面向人群及地域方面) 四、活动方式 (各学生团体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活动组织方式并作具体说明,鼓励创建品牌活动) 五、学生学生团体类别: (学术类、文艺体育类、实践类、公益类,学生团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最高权力机构: 全体成员大会 二、管理制度 (由社长个人填写,可参看《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生团体管理办法》) 三、职能部门划分 四、决策制度 (学生团体做出重大决定应召开全体成员大会) 五、决策执行机构产生流程 六、决策执行机构的权限 七、指导教师聘任方式:(没有指导老师的可以不填) 第三章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原则 总则:公开、规范、合理、节约、有效 具体原则: 一、学生进入社团无需缴纳费用。

二、学生团体可根据具体活动情况向社团部申请活动经费。 三、学生团体需设立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认真记录学生团体的财务状况。 四、活动经费报销须有理有据。 五、学生团体及个人不得坐收坐支、私吞挪用,对违反经费使用原则者,轻者书面警告,撤销职务;情况恶劣者给予校级处分。 第四章学生团体成员资格及权利、义务 一、学生团体成员资格 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热爱学校、热爱大学生活,遵守学校纪律 3、牢记学生团体宗旨,遵守学生团体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积极参与学生团体活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具体要求(学生团体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学生团体成员权利 1、社员“福利”制度(如学生团体可为社员提供的权益) 2、优秀社员选拔制度 3、对学生团体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学生团体成员义务: 第五章学生团体负责人要求、权限、义务、产生、罢免程序 一、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学生团体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献身精神,并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学生团体工作,愿意为学生团体贡献力量,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社团必须根据学院有关规章条例和本制度的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监督,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二条社团活动经费遵循“自筹、自立、自主”原则,其活动经费来源有: (一)会员交纳的会员费(在此处写清楚具体会费,例如“每 人10元一年”,以及理事是否收费,如有特殊情况,例如 老会员收费与新会员不一样,也要具体说明); (二)学院有关部门的专项活动拨款: (三)合理正当的社会资助。 (四)(如个别协会会有其他收入,如摆摊等,多加一条“其他 合法收入”) 第三条社团财产为社团集体所有,社团必须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各社团负责人对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由专人(非会长和 副会长)负责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监 督管理。 第四条各社团每学年向会员收取一次性会员费,会费标准由社团理事会讨论研究报学院社团联合会批准并备案。各社团在上报会员人 数,上缴社团管理费方面不得弄虚作假们,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 人员负责。 第五条各社团会员费、学院有关部门拨款、其他经济来源及各项活动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用帐簿登记,并保存原始单据,定时向社团成 员公布社团活动经费及账目,并随时接受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 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社团必须每月定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财务情况,提交财务报表。各社团必须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对社团财务的不定期检 查。 第七条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按照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如实提供活动经费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情 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八条社团举办面向全院的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大型活动,须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审议,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向上级有关部 门申报同意后给予经费上的支持。活动结束后学生社团联合会财 务部有权对活动经费进行结算,各社团必须配合。 第九条社团外出拉赞助,须经过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经团委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与赞助单位正式签订协议。所得 赞助费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备案,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进 行监督使用。 第十条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私自挪用,剩余部分作为社团活动经费。赞助活动结束后,该活动负责人应开 列详细财务清单上交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备案。 第十一条社团理事会换届前必须清理和公布账目,社团财产须移交新一届

绘画社团管理制度

寺湾镇二小绘画社团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1.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社团组织的活力,帮助社团的学员们拥有快乐的课外生活,让更多学生在提供展示的舞台上挑战自我,展示自我,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和个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构建一个自我发展的阳光校园社团环境. 2.以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我校实现教育强校而努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让不同学生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发展,让每个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从而做到“乐学”。 3.以“培养特长、发展个性”为目标,以艺术教育为突破口,以书画教育为重点,结合各类教育资源,开展各类活动,拓展实践空间,彰显艺术教育特色,打造我校绘画社团品牌。 二、社团活动总体目标: 社团活动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重要途径,是课堂教学的补充和延伸,是义务教育艺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美术特长的重要阵地。通过绘画社团活动,使学生进行个性化、创造性的学习,使有美术特长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更多的了解美术知识,提高学生的审美观。 绘画社团活动方式灵活,活动内容丰富,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爱好与技能的广阔舞台。通过这一展示舞台,培养队员的竞争意识,

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丰富队员的知识,尽最大可能地发挥出自己的才智,挖掘自身最大的潜力。 根据学校的要求在各个年级段每班选出部分具有美术绘画特长和特别喜爱画画的学生在每周定时开展社团活动。为具有美术特长的学生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既肯定了学生们的美术成果,也让学生们用自己的双手美化了校园,真正确立了学生在校园的主人翁地位。同时美术环境氛围的设立,也会激发起其他学生表现美、创造美的欲望。 完善社团活动兴趣的开展,以学生的自主性,提高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的创造性,力求活动的成效性,使在社团活动的开设与开展逐渐成为我校素质教育的亮丽的窗口。 三、社团组织程序 1.学校制定总的社团活动方案。 2.组织各社团辅导教师制定特色社团活动方案。 3.辅导教师招收社团活动的成员,填写好成员名单。 4.辅导教师开展社团活动。 四、社团活动的操作措施 1.社团活动课程采用双向选择的方法。每学期初学生必须依据学校提供的拓展型课程科目,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选择课程,每

大学社团管理制度(含干部管理)1.doc

大学社团管理制度(含干部管理)1 热血青春健身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发展、扩大本协会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协会质量,维持社团工作正常进行,促进协会发展,经协会理事商讨决定,制定协会管理制度,此制度包括会议制度,活动制度,及相关奖罚制度。 一、会议制度1、会员大会是由会长,副会长及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 此会是因工作需要召开的会议,宣传部在会前通知 到每位成员。 2、每次会议由会长指派人主持,会上做好上月或者是 上学期工作总结(含肯定与否定),安排好具体工 作; 3、办公室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议正式开始之前 到会,对请假及未到人员进行统计与公布; 4、每次会议要求全体成员都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到 会者需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5、在会议期间,每位成员都有保持会场安静和对协会 的发展提出建议的义务,有对理事会的成员提问及 对协会内部不良现象进行检举的权利。

备注:〈1〉无故旷会三次或三次以上者,自动被列入有意退会或劝其退会者行列,由会长做出相应处理; 〈2〉每学期参加会议提前不请假而迟到15分钟以上达3或3 次以上者,取消个人评优资格,对各部门有两人或 两人以上在开会时迟到15分钟以上达3次或3次以 上者,取消部门评优资格; 〈3〉在开会时,对不遵守会场秩序者,给予通报批评。 二、协会干部任免制度:为了规范我协会干部任免,提高协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充分调动广大协会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吸收学习好,工作能力强,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加入我协会,提高协会的感召力和整体战斗力,把我协会的工作搞的更好,特制定如下干部任免制度: 1、协会干部的基本条件是品学兼优。 2、协会干部的产生办法有: (1)自荐;(2)直接选拔;(3)选举;(4)公开招聘。 3、协会会长由选举产生或确认,协会成员的调整由协会理 事会决定。 4、部长和队长实行任期制,以学年为任期期限(特殊情况 另行处理),凡是协会部长以下干部的考核采取自我评 价、群众评议、组织考核三种形式相结合,最后由协会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1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5)开会要带纸笔,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6)会后每个部门讨论下一步工作应怎样进行,分几个步骤,确定由谁负责哪个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实,必须安排到位,尽可能落实到每个人。 (8)会后清洁地面、黑板,关好门窗。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分处置。

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河南工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9339工艺部 第一条:部门简介 部门性质:本部门隶属于化学化工学院学院9339社,学生们自发组织的有利于学生发挥自己的特长,找到自己的兴趣的团体,本部门以培养成员自己的兴趣与爱好为宗旨,并以此来丰富课余生活,增强综合素质等,秉承“自由、创新、开拓、发展”的宗旨,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辟学生的第二课堂。 部门目标:1.立志于将本部门打造为社团优秀部门。2.使每一位成员的手工艺品制作水平显着提高。 组织原则:社团是在院团总支的监督下,依照学院规章制度和社团制度来开展活动的。 前景展望:部门未来将致力于手工技术和个人兴趣的发展。在积极创新本部门活动的同时,加强与校内外其他部门和社团之间的交流活动。争取把我部门推广到校园中。 第二条: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社团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大会由社长主持,传达社团指示、决议,讨论决定社团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布署安排社团的工作。 3.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实施签到制度,若有特殊情况要提前向社长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学习。 5.社团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6.负责人做好成员内的相应记录,以备部门指导开展内部工作。

7.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学院主要领导。 第四条:学习制度 1.部门全体成员每周学习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2.学习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传达国家、学院的指示会议精神,教授新成员手工制作方法,以及提高社团成员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维持会场学习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学习,会后及时传达学习内容及有关精神。 4.学习内容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整理、收集相关材料,必须与会前两天交到社团主要负责人。 5.在学习中,部门成员之间要加强工作中,生活中,学习上的交流以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第五条:考勤制度 1.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工作,在参加组织的活动以及社团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果必须请假者请示部长或社长。 2.社团活动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如有需要须向主要负责人,请示获得允许后方可离开。 3.在会议活动正式开始后,不再签到,后到者视为迟到,活动会议开始二十分钟后再到者视为旷会。 4.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考勤由专门人员负责记录存档。做为今后的考核项目。

高中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高中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七中AA学校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X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2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X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X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社长情况、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

羽毛球社团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羽毛球运动是同学们自愿加入本社团,自觉履行本社团各项社员义务,长期从事羽毛球活动。 (一)本社团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本社团日常训练活动; 2本社团举办的培训课程与其他的活动; 3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社团干部或优秀社员。 (二)本社团社员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社团章程; 2执行社团决议; 3维护社团荣誉; 4积极参加社团各项工作; 5承担本社团委托的各项任务; 6自觉爱护操场内的各项设施。 (三)社团日常活动包括: 1定期举行比赛(如:师生友谊赛、校际联赛、对外交流赛) 2组织社员学习有关羽毛球的各种专业知识,提高社员观球水平。 3定期开展文娱活动和小竞赛; 4定期举行羽毛球培训活动。本着“普及羽毛球知识,增强学生体质”的精神,在原有的 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取获得更大的成就。我们希望通过每届 干部和社员的共同努力,使本团的规模越来越大,结构机制越来越完善。 二组织机构: 1社长:主要负责羽毛球内部的大小事:即本团的“法人代表”,具有重大团务的决定权召开羽毛球 团的任何会议,由权进行会干的选拔、委任,领导团内的所有部门,管理羽毛球社团的所有的材料。具有本团重大事务的决定权。 2副社长:辅助社长的工作,监管并辅助羽毛球社团所有部门开展的所有活动;收取各部门的计划和总结;定期理出羽毛球社团的所有计划和总结、纪录活动的内 容和考勤。 三奖惩规定: (一)例会: 1部员三次不参加例会:部内批评;六次不参加例会,且无正当理由:除名。 2例会迟到,三次以上:部内批评;五次迟到且无正当理由:大会通报。 3例会中不能保持安静、违反会场纪律:部内批评。 4例会中严重违反例会正常进行且不听劝阻者:除名。 (二)活动: 1三次不参加活动,且无正当理由者:除名; 2活动中有违反活动纪律、活动流程、对活动造成影响者,酌情部内通报或大会通报。 3活动组织、策划、及对活动进行有功者,在大会点名表扬,并计入羽毛球社档案。 注:请社员一定要爱护自己社团中的设备,如有损坏需赔偿,望各位同学能好好相处。如有意见可写上报!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doc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 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和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发挥其在建设先进校园文化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作用,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由全日制在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并在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注册登记的,按照本管理办法和其他社团制度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专长与爱好有针对性地参加各类社团,发挥个人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二章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第五条共青团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团委”)是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全院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并、注销、备案; 2. 指导社团按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 3. 负责社团大型、涉外活动的审批及其他社团活动的审查; 4. 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 5. 与有关部门协调,支持社团开展活动; 6. 负责社团的年度考核评比等。 第六条学生社团指导部门和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 1. 了解并遵守有关学生社团的各项章程、管理办法; 2. 指导社团会员大会的召开和负责人的推选; 3. 了解社团开展的活动及内部动态,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承担活动的审批责任; 4. 配合学院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和切实加强对社团发展的指导。 第八条社团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每学期整理一次,并按时上交院团委检查。 第三章社团的成立

北京大学社团管理制度.doc

北京大学社团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编辑 第一条 北京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社团是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生团体。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活动审批的基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条 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 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活动原则,完善自我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2第二章社团成员及管理机构编辑 第六条 社团的所有成员必须是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外籍学生加入社团后须到国际合作部备案。 第七条 社团负责人和主要骨干纳入学校学生骨干培养体系,其社团工作成绩在相关的综合测评和推优评奖中给予相应考虑。 第八条 社团必须具备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指导单位应是我校所属部门或组织,指导教师应是我校专任教师。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的社团进行必要的指导;各部门、各院(系、所、中心)也应大力支持社团工作和社团活动,并从学生管理的角度进行必要的审批和指导。 第九条 社团可根据发展需要和团员人数成立团支部,受共青团学生社团总支部委员会的指导。社团中团员应参加所在院系和所在社团团支部的活动。 第十条 学生课外活动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受学校委托,负责社团的登记管理和指导监督工作;社团必须接受指导中心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指导中心应积极引导社团依据社团章程自主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努力为社

大学社团规章制度

xx大学xx学院xxxxx协会 规章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xx学院xxxxx协会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协会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xxxxx协会活动秩序,健全xxxxxx协会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协会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xx学院xxxxx协会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会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 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 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 手示意。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可开除出会;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否则写500字以上的自我检讨;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 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即自动退会; (5)协会成员迟到3次以上,请假5次以上,旷会2次以上则视为自动退会。 三、执行与监督:

社团管理制度

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院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类别(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身);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入会手续;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

社团的规章制度.doc

社团的规章制度4 社团的规章制度 【篇一: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社团规章制度 进入本社团的成员,按照相关条例自觉遵守 第一条.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 带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社成员应热爱美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 极 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社成员应关心社团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 利 益,积极参与社团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社团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社团 活

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本社内的美术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社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 坏 及时上报。 第七条.美术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 影 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社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至少4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 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社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条.对本社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注:本章程 从2010年9月1日起开始生效。 【篇二:大学社团规章制度】 经贸外语学院创业协会社团 规章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 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 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 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 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 勤记录;

社团部部门管理制度.doc

社团部部门管理制度1 社团部部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哈尔滨医科大学校学生总会社团部是在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的职能部门。 2、社团部围绕学校文化艺术建设,以活跃校园气氛,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丰富课余生活为主要目的,以协调校学生总会与社团联合会工作为主要职能,协助规划和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同时提供社团联合会与校学生总会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传达渠道。 二、社团部部门职能 3、社团部应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发挥桥梁作用,及时沟通社团联合会、各校级社团意见,增进与指导老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服务同学; 4、对各校级社团活动的过程及产生的影响进行调查了解,总结经验教训,并进行及时的反馈记录; 5、接受学生会各成员提供的合理性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社团部积极参与并协助校学生总会其他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社团部部门建设

7、社团部设有部长、副部长职位。 8、社团部部长同时兼任社团联合会秘书长职务,其主要职责包括: (1)主持社团部工作,负责工作的计划、落实、审核以及工作总结;(2)对社团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做好每次活动的总结与反馈;(3)根据各校级社团阶段性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研究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与总会主席团进行沟通交流;(4)负责社团部的对外工作,协调好部门间合作关系; (5)积极协调、配合校学生总会其他各部门做好工作。 9、社团部副部长由历届校级金牌社团团长担任,为荣誉职位,其职责包括: (1)参与社团部活动计划的初步制定; (2)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在活动策划时发挥创新意识;(3)团结协助,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4)在活动开展的各个时期,与基层同学之间建立良好沟通,保证活动的质量; (5)对各项活动经验进行总结,对个人优缺点进行整理,并提出对部门工作的合理建议; (6)积极协调、配合校学生总会其他各部门做好工作。 四、社团部部门考核制度 10、社团部所有成员要求做到严于律己,实事求是,以身作则,踏实肯干,勤奋上进;

社团部内部管理制度

社团部内部管理制度 社团是一个以挖掘学生潜能和培养学生爱好为主的团体组织,是具有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志趣和爱好,按照一定规程,自愿结成的具有固定成员和特定活动内容的群众团体。在校学生社团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对于工作的热情是维系它发展与前进的动力,态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是协会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与要求: 1.学生社团应以促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为宗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充分体现学生社团的思想教育功能、凝聚功能、培养功能、示范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不断提高个人工作能力,不断改进和完善部内各项工作,社团内部人员要团结一致,避免搞分裂; 3.必须要有策划书和总结书,开展活动必须在课余时间,避免耽误学习时间;

4.认真完成部内分配的每一项工作,做好工作计划,把握好工作重点; 5.分配的任务不得无故推辞,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无私奉献。 6.社团内部所用费用,必须要有详细记录。 二、例会纪律: 1.社团内部要定期召开会议,召开会议所有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不能迟到,不能旷会,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请假,不请假者一次者给予警告,两次写检查,三次者通报学生会; 2.每次例会都要在会前考勤,并统计归档; 3.开会时手机一律关机或改成振动,不能随机接听电话,若有特殊情况可外出接听; 4.在会议做到积极发言,勇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5.参加例会必须带笔记本与笔,做好当天相关会议记录。 6.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给以相应处罚,5000字检讨。 三、执行考核: 1.学年内受院级处分者给予部内通报批评,受校级处分者取消成员资格; 2.消极工作,态度不积极,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社团

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社团管理规章 制度

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河南工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9339工艺部 第一条:部门简介 部门性质:本部门隶属于化学化工学院学院9339社,学生们自发组织的有利于学生发挥自己的特长,找到自己的兴趣的团体,本部门以培养成员自己的兴趣与爱好为宗旨,并以此来丰富课余生活,增强综合素质等,秉承“自由、创新、开拓、发展”的宗旨,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辟学生的第二课堂。 部门目标:1.立志于将本部门打造为社团优秀部门。2.使每一位成员的手工艺品制作水平显著提高。 组织原则:社团是在院团总支的监督下,依照学院规章制度和社团制度来开展活动的。 前景展望:部门未来将致力于手工技术和个人兴趣的发展。在积极创新本部门活动的同时,加强与校内外其它部门和社团之间的交流活动。争取把我部门推广到校园中。 第二条: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社团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大会由社长主持,传达社团指示、决议,讨论决定社团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布署安排社团的工作。 3.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实施签到制度,若有特殊情况要提前向社长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学习。

5.社团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6.负责人做好成员内的相应记录,以备部门指导开展内部工作。 7.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学院主要领导。 第四条:学习制度 1.部门全体成员每周学习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2.学习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传达国家、学院的指示会议精神,教授新成员手工制作方法,以及提高社团成员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维持会场学习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学习,会后及时传达学习内容及有关精神。 4.学习内容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整理、收集相关材料,必须与会前两天交到社团主要负责人。 5.在学习中,部门成员之间要加强工作中,生活中,学习上的交流以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第五条:考勤制度 1.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工作,在参加组织的活动以及社团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果必须请假者请示部长或社长。 2.社团活动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如有需要须向主要负责人,请示获得允许后方可离开。 3.在会议活动正式开始后,不再签到,后到者视为迟到,活动会议开始二十分钟后再到者视为旷会。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英语沙龙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原则,对社员提出的关于社团建设和社员自身权利的合理要求和建议予以高度的重视,尊重社员的意愿,对社员负责。社员在按照有关制度享有入会和退会自由的同时在社团组织中要服从英语沙龙社团的领导,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英语沙龙社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记过、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二、社团定期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大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英语沙龙 社团规章制度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大、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社团部管理制度1通用.doc

社团部管理制度1 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为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学生社团)建设,协调社团与其它机构及各社团间的关系,促进社团的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发挥在学生素质教育,特别是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颁布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 大学生社团是由在籍本、专科生自愿组织参加的社会团体,隶属于校团委,受学生社团部直接管理。 第二条宗旨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按照学校对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有效地在校内外(主要在校内)开展政治、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各方面的有益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同时培养和发展其爱好与专长,提高同学自身素质,为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管理 学生社团由校团委学生社团社团部具体领导与监督,社团部对社团的具体活动进行指导。各学生社团领导机构有相对独立性,并有权处理内部日常事务。 第四条组织原则

各社团均以民主集中制为其组织原则。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 第五条凡我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兴趣爱好发起,并有管理、物资等基础条件的,均可申请成立社团。并以书面形式向社团部申请,由社团部审批。 第六条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向社团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负责人签署的成立申请书 (二)有关支持单位的审查文件及推荐书 (三)社团的章程 (四)本学期工作计划 第七条社团章程当注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 (二)宗旨 (三)经费来源 (四)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办法和具体职权范围 (五)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六)会员的权力和义务 (七)章程修改程序

(八)社团的终止程序 (九)其他的必要事项 第八条社团部在接受申请的一周内,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答复。 第九条各学生社团在每一个新的学期开始的前4个星期,应到社团部登记注册。注册时应向社团部提供以下材料: (一)上学期工作总结 (二)上学期经费使用情况 (三)本学期工作计划 (四)社团主要负责人个人情况登记表及社团全体成员名单 第十条凡未经批准或未按时登记注册的社团均予以注销,由社团部申报校团委,并通报全校。被注销的社团应停止一切活动,如果被注销的社团依然继续活动的,将对社团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各学生社团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名称、活动范围及活动方式时,应向社团部提出书面形式申请,经批准并重新备案后方可以新的名称、新的工作方式开展活动。 第十二条社团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年检,如果发现社团组织涣散,长期不开展社团活动,有权向校团委提出撤消社团的申请,经校团委审批并同意后,由社团部实施并通报全校。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康保一中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1>学生社团组织是在学校团委的管理指导下,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目标,根据不同兴趣和爱好,以自愿方式组织起来的学生群众组织。 2、学生社团的宗旨:发挥学生特长,培养兴趣爱好和团队协作精神, 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3、学生社团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和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团的成员,应是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 4、成立学生社团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社团活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社团应有完备的章程,章程应包括本学生社团的名称、性质、任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活动形式等,都要有明确的说明和详尽的规定。每一学生社团必须聘请一名以上的本校专任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5、学生社团成立与撤消,必须经校团委的审批同意,办理登记、注册 手续后方可展开活动。成立后的学生社团,每学年开始须到校团委重新审核、登记、注册。 6、学生社团负责人须推选产生,报团委正式确认和备案,社团负责人按在校学生干部要求进行管理。 7、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一般应在学生业余时间进行,避免与学校的教学秩序发生冲突,活动时间不得超出学生的作息时间。 &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原则,发布活动通知、公告等必须署名,任何学生社团不得冒用指导部门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9、学生社团举办全校规模或跨校际的活动,必须事先报校团委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学生社团和个人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须报校团委批准。

10、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商业性活动,也不得开展危险性大或有损学 校集体及中学生形象的活动。 "、学生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或变更其他社团登记事项(名称、宗旨等),必须履行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校团委备案。学生社团成员每学期变动状况需上报校团委备案。 12、学校对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干部实行考核评比制度,对成绩突出的组织与个人给予表彰;对不称职的学生社团干部有权罢免或撤消其职务。 13、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并报送校团委。 14、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学校有权对社团作出暂停、撤销或取缔: (1) 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 背离社团活动宗旨,产生恶劣影响; (3) 成员人数不足十人; (4) 连续半年未进行正常活动,处于瘫痪状态; (5) 冒用管理部门或其他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引起严重后果; 15、本制度适用于本校范围内一切学生社团。凡以前规定和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16、本制度报学校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康保一中团委 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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