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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管理制度(测量队)

部门管理制度(测量队)
部门管理制度(测量队)

第十六节工程测量制度

第一条组织机构:分部成立相应的测量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报项目部备案,分部自建测量队,测量队认真对控制点测设结果进行复核,确保控制点精准无误。

第二条分部测量队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对本分部施工范围内的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点收设计单位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3. 对设计单位提供的精密控制点成果进行复测,并提交复测成果报告。

4. 负责在设计单位提供的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按照同精度、同等级要求加密施工控制点,并提交加密成果报告。

5. 对精密控制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立即书面通知项目部测量队,以便及时处理。

6. 提交各单位工程精密测量技术方案。

7. 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全线贯通测量工作;开展竣工测量和竣工交接工作。

8. 配合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9. 配合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的测量验收、抽检、复核,以及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的监测和观测。

10. 负责对测量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工作。

第三条分部测量人员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 负责日常施工测量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按客运专线相关测量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

2.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制定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3. 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

4. 在复测过程中发现差错资料与现场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项目部测量队,以便及时处理。

5. 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保存、使用精密测量成果。

6. 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7. 负责分部测量仪器设备保养、标定,负责加密控制网测量资料的整理与管理,接受项目部测量队对项目的上述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8. 在项目部测量队统一组织下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第四条测量工作制度

1.分部设置独立的测量队,负责分部每天的施工测量工作,根据施工组织、

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全体测量人员应按时完成测量任务。

2.测量放样前,要认真阅读有关图纸,然后拟定放样方法,再根据图纸计算放样数据,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

3.放样数据必须由一人采用两种计算方法计算完成后,再由另一人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现场放样。计算、复核人员必须签字认可,未经复核的放样数据不能用于现场放样。

4.仪器安置好后,必须对“检查点”进行测量检查,确认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方可开始测量。

5.现场测量实行由专人观测记录计算、专人测量,交叉复核。为防止报错听错数据,现场记录实行“双检”制度,以确认数据正确。现场原始记录要有测量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确认,以保证测量数据真实有效。

6.放样完成后,必须采用其它方法对放样成果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由立尺人将放样成果交付现场使用,并嘱咐有关注意事项。

7.测量工作人员要熟悉各主要控制测量标志的位置,保护好测量标志。并经常对测量标志进行检查复核,确保位置正确。

8.测量数据的传递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测量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下发使用,杜绝口头传递数据。

9.测量仪器存放在专门的仪器柜里,不用时要将仪器柜锁住,仪器管理工作由仪器保管员负责,并经过固定资产验收、建卡、编号。

10.凡新到的测量仪器应由有关测量人员,采购人员,和测量仪器保管员一起开箱查看,检查仪器是否完好,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供货单位提出咨询和索赔,有关手续由原来采购人员办理。经检查合格,试测正常后办理登记手续存档。

11.仪器设备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合同、操作手册等技术资料由资料保管员保存,测量队队使用设备操作手册或说明书的复印件,

12.测量仪器必须由专人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以免损坏仪器。

13.为了保证测量精度及仪器安全,禁止在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使用仪器。在阳光下或小雨天作业时,应打伞,遮阳、遮光。

14.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应将仪器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才能装箱。仪器箱应保持清洁、干燥,并放置干燥剂,严禁坐、压、碰撞。

15.仪器发生故障时,由使用负责人填写仪器修理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送修,修理后的仪器应办理验收手续,经有关专业人员检定后方可投入使用,凡测量仪器皆不可擅自拆修。

16.为了保证仪器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仪器必须定期保养、定期自检,并按规定时间送专业检定中心检定。

17.做好培养新上岗人员的工作。

第五条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

测量组必须为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结构放样、基础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设计单位移交的精密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复测结果在规范允许的偏差范围内时,采用设计单位提供的成果;偏差超出规范时,及时向项目部测量队报告。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编制完整的复测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2.复测完成后,根据现场施工需要进行加密控制点(规定埋石)工作,并提交加密控制测量方案。

3.根据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进行大临设施放样。

4.对区段内的路基、桥涵、隧道、轨道工程等平面位置及高程进行放样。

5.依据设计文件和观测方案要求进行观测点布设和沉降变形观测,做好观测点保护和观测数据采集工作,并对入库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6.做好日常工程测量资料收集工作。

第六条测量依据

1. 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测量方案。

2. 《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2009)。

3.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4. 《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

5.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第七条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第八条分部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和监控量测工作,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具有相应资历的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随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

第九条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了解工程设计与施工意图,做到对测量任务心中有数。

第十条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并能熟练操作测量仪器,避免因操作不当对测量仪器造成损害使测量结果产生错误。

第十一条测量使用的仪器精度指标必须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十二条测量仪器必须按计量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送检。超过检定周期精度达不到要求的禁止使用,因仪器计量不合格产生工程测量事故要追究责任者。

第十三条每台测量仪器和每件测量工具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所有测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养、送检、调换、停用、报废等要有详细记录档案。

第十四条分部建立测量仪器台账和使用档案,接受项目部对测量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检查。

第十五条测量仪器必须由经过培训能够熟练操作的人员使用,未经相关培

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精密测量仪器。

第十六条参加项目部组织的交接桩工作,点收设计单位现场移交的控制点包括CPI、CPII平面控制点、二等精密水准点。

第十七条现场控制点交接完后还应进行测量资料的交接,包括:CPI、CPII 平面控制点坐标点之记;水准点高程成果点之记;中线逐桩坐标;曲线要素表;断链表。与设计单位交接桩后,交接的桩点、资料办理书面记录、双方签字存档。

第十八条交接桩完成后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控制点进行复测,发现问题时提交建设、监理、设计单位解决。

第十九条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书、图表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并应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复测结果在相关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时,采用设计成果进行施工;超出允许范围时,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联系设计单位解决,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第二十一条施工复测时,应向相邻标段至少延伸测量两个平面控制点和一个水准点,确保交界段中线、高程搭接正确;两个项目分界处的线路中线桩,应共同测量,并应相互搭接两个控制桩(如在曲线分界,双方应共同测闭整个曲线,并与两端直线搭接两个控制桩)。搭接控制桩一经测定并经双方签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桩位,并由承担施工的项目负责固定和保管。水准基点测量至少应搭接一个勘测设计水准基点;工程因故停建缓建时,应按照工程竣工测量要求,做好中线和水平基桩测量、固桩工作,保证满足工程恢复施工时的测量需要。

第二十二条复测工作结束后时编制完整的复测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第二十三条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如CPⅡ加密测量、水准点加密测量、CPⅢ控制点测量,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要求编制测量技术方案,技术方案须报项目部测量队审批,需监理单位审批的技术方案和测量成果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二十四条不得随意修改已批准的精测方案,确有必须修改的条款应陈述充分的理由并报项目部测量队总工同意,需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二十五条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必须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测量技术方案进行施测。

第二十六条进行施工控制测量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单位的监理下实施控制测量。

第二十七条管段内路基、桥涵、轨道、房建、站场附属工程、给排水设备及四电等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图进行施工放线,测量精度需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

第二十八条对于大型和重点工程建筑物和设计文件中要求进行变形测量的工程,按设计要求进行变形测量,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1. 变形测量前应编制测量方案和测量计划报项目部测量队测量工程师审核

后再上报监理单位批准。

2. 每个工程至少需要设置3个稳固可靠的观测基准点,工作基点要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变形观测点应选在变形体上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

3. 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条件综合考虑。

第二十九条路基工程测量

1. 路基工程施工测量的控制重点包括路堤填筑中每填筑层的宽度、压实后的厚度、每层厚度的均匀性、每填筑层的平整度。当地面坡度与纵断面坡度不符时,应分段填筑压实,确保路基底层的顶面纵坡与线路纵断面一致,每填筑层均需按要求进行测量,经驻地监理确认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 线路路基施工放样的边桩可根据地形的难易情况采用断面法逐渐趋近法等测设。

3. 挡土墙、护坡等工程的桥涵工程测量施工放样,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4. 软土地段采用桩处理,施工放线、成品检测的测量工作,均应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下步工序施工。

路基沉降稳定后,应对设置的基桩进行测量调整标高,完成基桩的测量后,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由驻地监理报送咨询单位审查批准。工程建成竣工,基桩及其测量成果资料在工程验交时提交运营养护单位,为维修养护提供测量依据。

第三十条桥梁工程测量

1.特大桥、大桥、高桥、特殊结构桥的平面和高程施工控制测量按铁道部现行《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办理。

2.完成特大桥、大桥(特别是曲线桥)、高桥施工控制测量,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各分项工程施工。

3.每分项工程的位置、结构尺寸、高程均是施工测量的控制重点,应按要求进行测量,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方可进行施工。

4. 灌注桩、桥梁基础及涵洞均为隐蔽工程,应对施工放线、成品检测的测量工作完成后,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

5.单位工程完成后,应按要求进行测量,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第三十一条隧道工程测量

1.长大隧道必须依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隧道平面控制测量设计。

2. 对于长大隧道的洞内控制导线,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洞内外联测,监理工程师需对联测资料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

3. 完成隧道施工控制测量,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隧道施工。

4. 隧道进洞开挖施工后,应经常进行中线控制和高程测量,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隧道贯通后,及时进行贯通测量,发现误差及时调整。

5. 隧道开挖断面尺寸、衬砌厚度、仰拱厚度均为隐蔽工程,由项目测量,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施工。

6. 单位工程完成后,项目按要求进行测量,经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第三十二条其它工程

1. 其它工程测量包括附属工程、给排水设备等工程测量。

2. 按设计要求完成测量工作,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 工序完成后,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三十三条组织开展竣工测量。

第三十四条每次测量放样前必须对所使用的控制点进行常规复核,平面控制点复核控制点之间的夹角和距离;水准点复核相邻水准点间的高差,确认资料、桩点无误后方进行放样。

第三十五条测量过程中定期对施工控制点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上报项目部测量队,并报监理单位。当误差在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时,由监理审核,按规定处置。

第三十六条粗差的报告制度和处置程序制度:

1. 施工过程出现粗差时,及时报告项目部测量队和监理单位。

2. 发现粗差时使用其测量成果的工程必须立即停工,未查明原因不得继续复工。

3. 当粗差调查有争议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历的第三方进行核查。

第十七节精密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精密测量如CPⅡ加密测量、水准点加密测量、CPⅢ控制点测量,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要求编制测量技术方案,技术方案须报项目部测量队审批,需监理单位审批的技术方案和测量成果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二条不得随意修改已批准的精测方案,确有必须修改的条款应陈述充分的理由并报项目部测量队及总工同意,需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三条精密测量必须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测量技术方案进行施测。

第四条进行施工控制测量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单位的监理下实施控制测量。

第五条加密控制点的布置与埋设

一、平面控制点的选布

加密桩选点时应充分利用设计单位的CPI、CPII控制点,并满足施工现场的需要,加密点应按少而精的选择选布。

加密点应选埋在便于施工放样和保存的地方,应在设计单位的CPI或者CPII 控制点间进行加密,两相邻加密点间的距离不应短于300米;相邻点之间要求通视,如采用GPS测量,加密点应埋设在开阔地带,远离高压线、发射塔、树木、房屋等遮盖物。选点位置直接影响GPS测量的观测质量,点位务必选在高度角15°以上无障碍物遮挡的地方。

二、水准点的选布

水准点应附于平面控制点上,埋设稳固,位置应避开大型车辆碾压的地方,水准点加密测量应按附合水准路线在设计水准基点间进行加密。

三、加密点的埋设

加密点的埋设深度应根据冻土线的深度分布确定,一般应埋设至冻土线以下0.3 m。客运专线施工工期较长,为保证控制点长期保存,避免锈蚀,加密点标心应采用不锈钢桩头,十字丝刻划,标石采用混凝土现场浇注,标石面规格为40cm × 40cm。

第六条平面控制点加密技术要求

采用GPS测量进行加密

一、GPS测量加密控制点的技术要求

测量等级和技术标准按《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和《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执行,按C级网的精度要求施测。

二、GPS测量网形设置

应在相邻CPI、CPII控制点间布设加密点,不得中间跳开设计单位布设的CPI、CPII控制点,避免点位误差分布不均匀。控制网以大地四边形或三角形为基本图形组成带状网。每个控制点至少有3个以上的基线方向。

三、GPS测量作业前准备工作

1.根据投入作业的GPS接收机台数和控制网网形设计,提前一天编制作业计划。

2.根据控制网技术设计所确定的作业模式,在接收机或控制器上配置预制参数,参与作业的接收机所配制的参数应相同。

3.作业前,必须检查电池容量是否满足作业要求,数据存储设备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仪器及其附件必须齐全。

四、GPS测量数据处理

GPS平面控制网采用GPS随机后处理软件进行基线解算和平差处理;基线处

理时删除观测条件差的时段和观测条件差的卫星不参与平差,基线处理合格后在CGCS-2000坐标系内进行无约束平差。控制网约束平差时,中央子午线经度、坐标系统的椭球参数、投影面与设计成果保持一致,确保坐标基准一致。

加密点约束平差前应对设计控制点进行检核,以经过复测确认正确无误的CPI、CPII控制点为固定点。

第七条采用导线测量进行加密的技术要求

1.网形设计

加密导线点应起闭于CPI、CPII控制点构成附合导线或导线网,因支导线缺乏必要的检核条件,不得采用支导线进行控制点的加密。

2.精度要求

应按四等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进行施测,设计测角中误差为±2.5″。

3.导线水平角观测技术要求

执行《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4.距离测量技术要求距离应往返各观测2测回,并应进行气象改正,加、乘常数改正,投影改正。

5.平差计算

以经过复测确认正确无误的CPI、CPII控制点为固定点,采用严密平差计算。

第八条水准点加密测量技术要求

1.水准点加密精度要求

为满足线下工程变形监测的需要,水准点加密亦按二等精密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行施测,设计每公里高差中数的偶然中误差为±1mm。

2.平差计算

执行《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要求GB/T12897-2006

第九条沉降观测执行有关方案及要求。

测量监控量测管理制度

测量、监控量测各项管理制度

目录 测量、监控量测各项管理制度 (1) 测量室管理制度 (4) 一、人员配备 (4) 二、测量主管工程师岗位职责 (4) 三、测量员岗位职责 (5) 四、测量室岗位工作职责 (5) 五、测量复核制度 (6) 六、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7) 七、测量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制度 (8) 二)仪器的调拨及购置 (8) 三)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8) 八、测量安全保障制度 (10) 监控量测室管理制度 (12) 一、监控量测室工作岗位职责 (12) 二、监测人员岗位职责 (13) 1、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13) 2、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3) 3、现场监测组长和巡视组长岗位职责 (14) 4、监控量测主管岗位职责 (14)

三、监测人员操作规定 (14) 四、监控量测内业工作技术要求 (15) 五、资料分析过程质量控制制度 (16) 六、监控量测审核和审定制度 (16) 七、质量控制制度和检查措施 (16) 八、监控量测信息报送与反馈制度 (20) 九、安全保证制度 (21)

测量室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 为了加强在公司范围所属项目、工程公司工程测量管理,搞好工程测量,提高工程测量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使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在测量成果交接、复测、施工过程检查等各个工程测量管理环节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人员配备 本项目设测量主管工程师一名,具体负责对工程各部位的测量控制、放样数据的计算复核;设观测技师两名,分别负责现场现场施工放样、换位复核和相应内业资料复核整理; 设专职测量工三名,协助现场放样。 二、测量主管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项目总工程师指导下负责对所承建工程的测量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施工项目的测量工作。 3、认真审核设计图纸与建设单位移交的测量点位、数据,根据设计与施工要求编制可行性施工测量、监控量测方案;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监理总工程师审批。 4、按照工程部工作计划展开测量工作,工作认真严谨,对测量计算、放样结果负责。 5、负责对测量、监控量测仪器的定期检查鉴定和建议维修和购置,建立人员资质和建立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校验台帐 5、负责组织本项目部的交接桩、复测和线路控制测量。 6、负责测量技术总结以及测量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7、参与项目部组织的质量检查、工程事故处理等技术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测量数据。 8、负责检查各分部(工区)的测量人员上岗、设备配备、技术资料的管理等工作。 9、配合和接受测量监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项目测量管理制度

项目测量管理制度 1、项目成立测量小组,设立组长一名,具有测量员上岗证书,从 事测量工作3年以上。配备2名测量工,具有上岗证书,从事 测量工作2年以上。 2、施工测量仪器的配备应满足测量内容和精度的要求。 3、施工测量仪器应按计量管理的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同时还应定 期校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测量工作的准确性。 4、施工测量前应具有建设单位提供的城市规划部门测绘成果、工 程勘察报告、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文件、施工场区管线及构筑 物测绘成果等资料。与施工测量有关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文 件应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基础平面图、首层平面图、地上标准 层平面图及主要方向的剖面图。 5、施工测量人员应全面了解设计意图,对各专业图纸按《建筑工 程施工测量规程》(DBJ01-21)中有关“设计图纸的审核”的 要求进行审核,并应及时了解与掌握有关工程设计变更,以确 保测量放样数据的准确可靠 6、施工场地布置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保证施 工测量工作要求的通视条件。 7、施工测量场地内的各种测量点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标识要 准确、清楚和醒目,严禁盖压、碰动和毁坏。竣工后仍需保存 的永久性场区控制点、高程点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8、设在变形区域内的控制桩要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防止由于地 基变形对桩位产生不利影响。 9、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主要包括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提 供的城市导线点、红线桩、拨地桩、道路中线桩、拟建建筑物 角点、原有建筑物(几何关系)、高程控制点、临时水准点等测 量起始依据。 10、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交接工作应在技术部门收到设计 文件并具备相应条件后进行。交接工作应在建设单位主持下, 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进行桩点交接时 相应的资料必须齐全,一切测量数据、附图和标志等必须是正 式、有效、原始文件。 11、建设单位提供的标准桩应完整、稳固并有醒目的标志,施工单 位接桩后,必须对标准桩点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做好标识, 严禁压盖、碰撞和毁坏。 12、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必须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四份,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和测量员各一份。 13、接桩后由测量组对桩点进行复测校核,发现问题应提交建设单 位、规划单位或上级测绘部门解决。校核内容包括桩点的高程、边长、方向角、坐标及非桩点定位依据的几何关系。复测记录 应保存。 14、对于建设单位提供的钉桩通知单或其他原始数据应进行校算,

测量队工作管理办法

郑万高铁湖北段7标一分部测量队工作管理办法 初稿

项目部测量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果水平,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测量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国家、行业、部门的现行法规、政策、规定和办法,还应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努力作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单位在保持工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工程测量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素质。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先进的仪器设备,使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测量工作实行测量队长负责制,测量队队长负责整个项目的测量工作。 第五条测量队工作职责范围 (一)负责本项目的测量业务管理及施工测量工作,对本项目的测量相关工作负责。 (二)负责贯彻实施上级转发或下达的有关技术要求和

规定。 (三)明确测量人员的职责,熟悉测量的规范、标准和精度要求。 (四)负责本项目测量队伍的建设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五)参加业主和监理组织的交接桩、控制网复测等测量工作。 (六)组织参与工程项目的开工复测和竣工测量,实施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和变形观测等工程测量工作。 (七)协同工程技术部门完成对重难点工程部位的施工过程测量检查工作。 (八)积极配合工程部做好工程计量、变更索赔原始测量资料的收集工作。 (九)组织本级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有针对性地制定测工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十一)保障与监理人员的信息畅通,在正常合理的工作范围内,积极配合监理做好与测量相关的各项工作。 (十二)完成测量大队及项目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测量队长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部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部测量技术管理工作。 (二)组织项目测量队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合同段内交接桩、控制网复测等测量工作。 (三)组织制订本项目的测量组织实施方案、工序测量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保障措施。

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实用版

YF-ED-J284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更好地做好测量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1)测量员在技术员的领导下工作,要认真熟悉图纸,及时掌握设计变更及洽商。 (2)做好红线桩交线,确保测量精度。 (3)施工中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工作,认真控制测量精度,为施工人员提供建筑物轴线、标高及细部主要尺寸,做好楼层观测记录,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垂直偏差检查,并做好记录。 (4)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施测

人员要坚持复核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测量原始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并要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5)测量仪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使用中避免仪器受震、倾倒和碰撞。使用后要随时清点仪器的附件、工具,及时擦拭,保持清洁。 (6)为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永久和半永久的标桩必须设置牢固,有明显标志,并且加以保护。

测量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交接桩制度 第一章交接桩的内容和要求 一、与设计的交接桩 1、首先和业主、设计接洽,取得CPI、CPII和高程控制点的成果等相关资料; 2、同监理,设计人员一起现场进行交接桩工作,按照交接具体要求做好点之计,交接桩工作记录,留存现场交接桩照片并办理正式书面的交接手续; 3、如果发现控制点被破坏或丢失,应要求设计方进行补桩并做好记录和现场确认; 4、交接桩完成后,应立即与设计人员办理“交接桩协议书”。 二、共用桩协议 1、标段与标段之间,经过双方共同测量的控制桩点,必须办理共用桩协议书; 2、共用桩协议书要有双方测量负责人、总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签字加盖监理单位的公章; 3、标段内部由于施工单位多,也需要办理正式的共用桩协议书; 4、双方共用的控制点经过双方共同测量后,双方测量负责人、总工签字,加盖单位的公章,监理签字加盖监理单位的公章(如果是监理组可以不盖章)。 第二章现场桩位的保护和处罚 各工区有义务保护好自己辖区的桩位,在桩位附近施工时,必须

提前报项目部测量队,征得同意后才可施工,施工期间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管,对于现场桩位在居民区或老百姓庄稼地的,各工区应与相关人员签订控制点桩位保护协议书。对于现场桩位被破坏的,各工区自行承担恢复现场桩位的一切费用,项目部将根据项目部的相关制度,结合点位破坏的实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由于现场桩位破坏造成的延误工期和其它质量事故的,各工区自行承担,项目部将保留根据项目部相关规章制度对工区进一步处罚的权利;未造成延误工期和其它质量事故的,比照项目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其他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各工区严格遵照执行,确保现场桩位的安全,为工程的顺利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测量仪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测量仪器和测量人员是工程测量工作实施的主体,只有优秀、敬业的测量人员加上稳定、可靠的测量仪器,才能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的测量成果。为了规范对测量仪器、人员的管理,适应标准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配置 各单位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尽可能配备先进的测量设备,提高工程测量工作自动化程度,减少测量人员的劳

项目测量队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初稿)

测量队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门溪1标项目部的施工测量管理,规范各工区测量队的职责,加强施工测量过程中的监控管理,保证施工测量准确、无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金门溪1标项目部对各工区测量队在施工测量方面的量化考核管理。 第三条 编制依据: 1、《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2、《金门溪1标项目部测量管理办法》; 第四条 考核组织: 对各工区测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由项目部测量队和工区测量队长组成考核小组,每月月底对工区测量队进行交叉考核。 第五条 考核内容主要为:人员日常管理、测量记录及交底、隧道监控量测及资料整理、沉降观测及资料整理、仪器保管使用及检核、学习培训和考试、迎检等。

第二章 工区测量队考核办法 第六条人员日常管理 测量工作是一项团队工作,测量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测量人员的团结协作。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评分标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在岗、玩游戏、睡觉发现一次扣0.5分。 第七条测量记录及交底 原始测量记录和记事项目,必须按测量规范进行。各项测量记录必须真实,字迹清晰、工整,凡属现场观测值,必须现场记录,不得事后补记;因超限或记录错误的用双横线划去,不得涂改。对重要结构物或记录数据较多的部位,应画示意图进行标注。 各项记录、计算应由不同人员进行复核,复核者应签字以示责任。 现场施工放样成果、隧道导线成果等要及时对施工队和技术员进行交底,交底签字手续齐全。 评分标准:本着谁测量谁负责,谁交底谁负责的原则,原始记录字迹潦草、涂改,无不同人员复核签字的每处扣0.5分;放样结果无交底资料或交底不全、错误的的每处扣0.5分;隧道初支、二衬断面扫描和仰拱标高复核资料未及时对技术员和现场副经理交底的每次扣1分;隧道洞内交叉导线点测量成果对施工队无交底资料的扣2分。第八条日常放样管理

测量管理规章制度

测量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交接桩制度 第一章交接桩的内容和要求 一、与设计的交接桩 1、首先和业主、设计接洽,取得CPI、CPII和高程控制点的成果等相关资料; 2、同监理,设计人员一起现场进行交接桩工作,按照交接具体要求做好点之计,交接桩工作记录,留存现场交接桩照片并办理正式书面的交接手续; 3、如果发现控制点被破坏或丢失,应要求设计方进行补桩并做好记录和现场确认; 4、交接桩完成后,应立即与设计人员办理“交接桩协议书”。 二、共用桩协议 1、标段与标段之间,经过双方共同测量的控制桩点,必须办理共用桩协议书; 2、共用桩协议书要有双方测量负责人、总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签字加盖监理单位的公章; 3、标段内部由于施工单位多,也需要办理正式的共用桩协议书; 4、双方共用的控制点经过双方共同测量后,双方测量负责人、总工签字,加盖单位的公章,监理签字加盖监理单位的公章(如果是监

理组可以不盖章)。 第二章现场桩位的保护和处罚 各工区有义务保护好自己辖区的桩位,在桩位附近施工时,必须提前报项目部测量队,征得同意后才可施工,施工期间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管,对于现场桩位在居民区或老百姓庄稼地的,各工区应与相关人员签订控制点桩位保护协议书。对于现场桩位被破坏的,各工区自行承担恢复现场桩位的一切费用,项目部将根据项目部的相关制度,结合点位破坏的实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由于现场桩位破坏造成的延误工期和其它质量事故的,各工区自行承担,项目部将保留根据项目部相关规章制度对工区进一步处罚的权利;未造成延误工期和其它质量事故的,比照项目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其他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各工区严格遵照执行,确保现场桩位的安全,为工程的顺利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测量仪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测量仪器和测量人员是工程测量工作实施的主体,只有优秀、敬业的测量人员加上稳定、可靠的测量仪器,才能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的测量成果。为了规范对测量仪器、人员的管理,适应标准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8.1 主要内容 本章规定了建筑施工测量管理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管理机构与程序,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沉降观测,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8.2 测量管理机构 8.2.1 公司设测量管理人员,在技术质量部领导下工作,负责公司的测量管理工作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2 区域公司设测量人员,在本单位技术科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测量管理工作及测量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3 项目部设专(兼)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8.3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 8.3.1 各区域公司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 8.3.2 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工长在现场。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 8.4 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 8.4.1 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 8.4.1.1 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建筑物安全等级 对一级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并应将实测资料作为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之一。 8.4.1.2 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下表选用适当的安全等级。 建于粘性土、粉土上的一级建筑桩基及软土地区的一、二级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必须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对建于砂土、碎石类土上的桩基,由于其沉降量小,时效不显著,无需进行观测。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 8.4.1.3 对于二、三级建筑物可根据设计、勘察要求,确定是否进行沉降观测,原则上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均应进行沉降观测。 8.4.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点的位置宜选在下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测量人员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 负责日常施工测量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按相关测量标准、规范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 2. 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制定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3. 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 4. 在复测过程中发现差错资料与现场不符时,应立即书面上报建管办,以便及时处理。 5. 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保存、使用精密测量成果。 6. 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7. 各分部负责各分部测量仪器设备保养、标定,负责加密控制网测量资料的整理与管理,项目经理部对分部的上述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8. 在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下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第二条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主要如下: 1. 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2. 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 第三条测量依据 1. 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测量方案。 2.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3.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 第四条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第五条各分部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和监控量测工作,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具有相应资历的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随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 第六条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

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测量工作,解决和处理施工过程测量方面的问题,配合并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同时,为了明确各方职责,保证测量工作满足施工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确保满足无砟轨道铺设条件及动车组对线路高稳定性和高平顺性的要求,贯彻”三网合一”的理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规范以及有关设计方案。 二、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组织机构 工区按照两级对工程测量进行管理,在工区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工程部负责本标段工程测量管理工作。 工区成立测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负责本标段工程测量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工程部、安质部等部门成员及各架子队长 工程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工区工程部主要职责: 1、负责对施工范围内各架子队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负责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 3、参加工区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复核设计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4、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 (1)加密点的选点要求 加密点应选埋在便于施工放样和保存的地方,应在设计单位的CPI或者CPII控制点间进行加密,两加密点的距离应不短于300米;相邻点之间要求通视,应用GPS测量时,加密点应埋设在开阔地带,并远离高压线、发射塔架以及树木等遮盖物。 (2)加密点的埋设要求 加密点的埋设应参照铁四院《际铁路精密控制测量成果表》中的埋设深度进行埋设。际铁路施工工期较长,为保证控制点长期保存,避免锈蚀,加密点标心应采用不锈钢桩头,十字丝刻划,标石采用混凝土现场浇注,标石面规格为40cm×40cm。埋石应低于地面,四周采用方砖砌保护墙进行围护,建议顶面加盖水泥板进行防护。 (3)加密点命名原则 为防止加密点点名命名重复,在使用时造成混淆,以距离设计单位CPI、CPII点最近的地点名为基础,点名加后缀,如在某个设计控制点附近加密两个点,第一个点名后缀为“-1”,第二个点名后缀为“-2”,依次类推,点名应标识清楚,便于识别和保存。 (4)加密点控制点的施测 加密点应采用导线测量或GPS测量的方法进行施测。采用导线法进行加密测量时,应参照四等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进行测量,采用附合导线或者导线网的形式布网;采用GPS测量进行加密时,应参照C

测量管理制度

测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施工测量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测量成果是组织施工的依据,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外业施工测量及测量成果,以及测量设备的管理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施工测量的依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所属行业相关测量规范及验收标准。 二、测量岗位职责 1、施工测量基本准则: 1)应遵守先整体后局部、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原则; 2)实地测设工作要坚持科学、简捷,精度要合理、相称的工作原则;在测量精度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力争做到省工、省时、省费用。 3)坚持计算工作和测量作业步步有校核的工作方法,随时消除误差,避免误差积累; 4)严格按规程作业,观测误差必须小于限差; 5)检查、校核与放线测设分开的原则; 6)认真积累原始资料,做好观测记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测设水平。 2、指导、检查各工区的施工测量工作; 3、负责引进测量新技术、新设备,并推广应用;编写技术复杂、重点工程的施工测量技术总结; 4、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交接桩要求

1、交接桩的组织 1)交接桩工作由集团公司指挥部测量工程师主持,组织有关项目部测量人员会同建设、勘测(设计)、监理单位交桩小组共同进行。 2)交接桩各方应指定一名负责人共同进行交接桩工作,由设计或建设单位按图表所列桩橛位臵,现场逐一查看、点交,同时做好记录并经双方签认。桩橛记录应详细注明缺桩、桩橛损坏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交接桩工作完成后应提请建设方牵头形成交接桩会议纪要存档。 2、交接桩的依据 线路平面图、控制桩表、曲线表、断链表、水准基点表、线路(或桥、隧)定测成果书、控制桩坐标。 3、交接桩的内容 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GPS点、线路控制桩、曲线五大桩和交点桩(付交点)、断链桩、建筑物位臵桩(或坐标桩)以及精密地段的控制桩,同时应根据工程所属行业和专业确定交接桩内容。 4、测量成果及桩橛的移交 测量单位向另一方移交的测量成果及桩橛时,双方应签字确认并各执一份。 四、测量复核签认 1、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测量复核签认,以保证测量工作质量,防止错误,提高测量工作效率。 2、测量人员严格执行有关测量技术规范,按照规范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设计、作业和检测。保证各项测量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 3、测量桩点的交接,必须双方会同,持交桩表逐桩交接、核对签认。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 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 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 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 1、工作范围 集团公司项目部

根据我管段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 ○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 ○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 ○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各分部 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4对于特大桥和线形复杂的曲线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5负责对本分部和相邻分部之间结合部的控制测量和贯通测量。 ○6负责铺设轨道贯通和竣工测量及永久桩橛的埋设。 ○7定期对本分部工程项目进行复测核对,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 架子队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组织的交接桩、复测及重点工程的控制测量工作。○2负责保护集团公司、分部精测队交给的导线桩、中线控制桩和水准基点桩。 ○3负责本队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放样测量。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第三版)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控制测量管理细则 §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 1.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是确保全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线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在线路上不产生因施工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超差而引起修改线路设计从而降低行车运营标准。 1.2 质量指标 1.2.1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竖向不超过±25mm。 1.2.2 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限界,设备不侵入设备限界。 1.2.3建(构)筑物,装修和设备、管线的竣工形(体)位(置)误差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和广州轨道交通施工验收标准规定。 §2主要使用的测量规范 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参照以下规范执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 ●国家其他测量规范、强制性标准 §3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内容 轨道交通施工测量按服务性质分类可以分为施工控制测量、细部放样测量(高架工程的桩基础、墩<柱>位、明挖基坑角点测量及铺轨基标测量)、竣工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3.1施工控制测量可分为三部分: 3.1.1地面控制测量:维护施工期间地面的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完整,维持其可靠、可用;为施工方便加密地面控制点(包括高架工程、地面工程、明挖工程的地面中桩)并维持其可靠、可用。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承赤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 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承赤七合同项目部 二0一一年二月 一、职能分工 1、本工地设测量工程师一名,行政和业务上受总工程师领导。测量工程师主要负责如下工作,并对其工作负技术责任: ⑴做好施工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 ⑵认真建立测量仪器技术台帐,负责每台仪器履历薄的填写; ⑶负责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开工前的复测和贯通测量及施工中的各导线点、中线控制桩的测量、水准点复测; ⑷横断面的测量及涵洞结构物的定位,桥墩台的定位测量; ⑸导线点加密及三角网的布控; ⑹检查有关负责人员的测量记录鉴认工作,并负同样技术责任; ⑺按质量程序要求进行测量,并按规定及时标定和定检测量仪器; ⑻场培训测量人员,但不能将高精度、结构复杂的精密测量仪器作为实习之用。 2、测量工程师下设测量组。测量组成员在测量工程师的带领下,主要负责工程开工前交接桩工作;贯通复测;建立重要建筑物控制网;平时施

工放样;竣工测量。 二、测量工作内容及要求 1、为保证建筑物测设的精度,先需建立高精度的施工控制网。施工控制网测量分为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两部分。对设计单位交付的控制桩(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进行复测,以检定控制网的可靠性。 导线网贯通测量成果书由监控工程师批复后,依据导线贯通测量成果,在已知导线网的基础上,进行洞口加密导线网的布设。 2、施工加密控制网由项目部主持,测量工程师负责带领测量组布设、外业测量、内业资料的计算整理。加密导线网以贯通控制桩为基础,采用闭合和附合方式进行测设。加密导线网测量成果书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放样测量。 3、加密导线网选择在稳定牢固、易于保存且通视良好处,测点粗钢筋锯刻十字丝深埋保护,并用砼灌注捣实,不允许单纯划红线或钉木桩做为控制桩。 4、导线网测量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且复测误差要求如下: ⑴导线长度≤9km″。 ⑵平均边长≤。 ⑶测距中误差≤18mm,测距相对中误差1/8000。 ⑷测角中误差≤″ ⑸测回数(2″级仪器)≤6 ⑹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1/35000。 ⑺极限误差(最大误差)不超过中误差的2倍。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一、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 1 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施工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施工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 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 施工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 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 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二、测量工作标准依据 京沪高铁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

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京沪高铁有关测量规定。 三、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 1 工作范围 1.1集团公司项目部 根据我管区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 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 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 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1.2各分部 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测绘工程部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测绘工程部规章制度

按照公司的质量管理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质量管理方针 优质测绘、高效创新,诚信为本,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适用、可靠的测绘资料和先进、可行的设计成果。以高质量的测绘产品、服务,从而达到用户的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训练有素的管理人才、测绘科技人才的测绘队伍。保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营造适宜的生产环境。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坚持科技创新,实施科教兴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在科技和质量方面保持行业的先进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目标 质量——交付测绘产品合格率达 100% 信誉——保证测绘合同履约率达 100% 服务——追求用户满意率达 100% 科技——始终保持行业的先进水平为实现我公司的质量目标,单位全体员工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点。结合本单位职能和承担的工作,对单位的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制定年度质量目标。 第三章测绘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测绘生产质量管理是指测绘单位从承担测绘任务,组织准备,技术设计,生产作业直至产品交付使用全过程实施的质量管理。它贯彻“质量第一,注重实效”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中心,满足需求

为目标,防检结合为手段,全员参与为基础,促进本单位走质量效益的发展道路。 一、外业生产管理 1、外业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操作各种测绘仪器、熟悉并理解作业依据的测量规范及项目的技术设计书内容。 2、对技术设计书有关条款如有不同意见,不得擅自修改,应报单位复议,作业中应严格按照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操作。 3、测量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良好运行,并按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对仪器进行检验。全站仪、精密水准仪应每年一次送检。 4、仪器必须有专业人员操作,任何未经培训并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均不得使用仪器,仪器操作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人员应培养正确的操作习惯,不当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或测量成果不合格者,以待岗培训的方式处理。 5、注意生产安全。牢固树立生产安全的观念,生产作业中时时不忘安全。 6、测量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交外业组长复查,复查合格后,提交质检组。外业观测记录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各专业外业工作结束后,应提交规范的成果资料。 二、内业生产管理 1、由专人负责检查外业观测记录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格式,闭合差是否超限,若检查不合格,应补测或重测。

测量管理制度51916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各煤业公司规模的逐步扩大,搞好测量工作,提高测量水平,成为防止测量事故发生,合理开发矿山资源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操作,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煤业巷道测量 1、地测科在接到给线通知单后,要根据任务要求,收集和分析有关测量资料,对原始资料进行解算,并现场探测,制定测量方案;如果实际情况与通知单内容有冲突,要二次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 2、测量时如需影响测量区域内施工作业时,及时通知调度室。 3、测量仪器入井前必须派专人对测量仪器进行检查,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入井使用,在操作中发现仪器有问题,应及时停止测量工作,禁止带病作业。 4、测量时,测量人员必须按照《煤矿测量规程》相关限差要求进行施测,记录人员要保持记录本清洁工整,草图清楚,数据真实可靠,前后视人员要服从指挥调度,确保测量有序进行。 5、记录本和计算台账要求封面、目录、施测示意图、业码、起算数据来源、操作人员、记录人员、前视人员、后视人员、测量日期、对算日期、计算人员、对算人员等内容齐全。由于各种原因,记录错误时,应划掉并注明原因。所有记录、计算禁止涂改,如写错应划掉在上方重写;记录本或计算薄的计算者和对算者要求本人签字。

6、新开工巷道起算数据的抄录,要由两人单独抄录,并进行现场检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应量边检查起算点,违反此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7、开口定向标定工作应独立进行两次,重要巷道在开口前用全站仪粗略定向,掘进5—8米后及时进行二次精确定向工作,标设中腰线,并留设一组固定中线点(不少于3个)。 8、出井后,实测资料要及时交由地测组组长进行整理,备注草图和说明,并对实测数据进行计算,并将测量结果进行展绘,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9、计算结果由地测组组长及地测科长进行对算并实行签字程序,对算完成后交予矿总工程师进行审核,经检核合格满足工程精度要求并符合相关规程规定后方可作为下次测量计算的起算数据及成果点使用,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地测防治水处长。 10、内业计算完成后,应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生产施工进度图,达到随测随填。 11、单位工程结束后,实地标定值都应与设计资料比较,计算误差是否在限差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 12、地测科成员必须对井下各地点工作面情况准确掌握,严格按照技术科提供的数据和要求进行施测,对于与要求不符的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及时处,不得因工作失误造成责任事故。 三、惩处办法 1、测量前,未对测量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清点、校正而直接入

1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施工测量 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项目部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的管理工作。 1.2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的技术管理工作,施工测量方案的审核,对工程测量定位、基槽放线进行验收,并定期对测量放线抽查验收。 1.3项目测量工程师负责本工程施工测量方案、施工测量交底的编制、参加日常施工测量的验线工作,以及各项测量记录的填写、报审等工作。 1.4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做好工程测量工作。 1.5所有施工测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规范进行施测。 二、施工测量中的制度 2.1施工测量准备工作 2.1.1组建测量组 项目经理部应在工程开工前组建测量组,所有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公司技管中心对公司的施工测量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专业培训。 2.1.2施工图审核: 2.1.2.1施工图的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测量工程师、项目测量组相关成员参加。

2.1.2.2施工图的审核包括:审核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机电设备施工图等。 2.1.2.3施工图审核的内容包括:坐标与高程系统、建筑轴线关系、几何尺寸、各部位高程等,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工程的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测量放线数据准确可靠。 2.1.3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的管理: 2.1. 3.1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由建设单位提供。 2.1. 3.2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的交接:由建设单位主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项目总工程师参加。 2.1. 3.3进行桩点交接时,相应资料必须齐全,一切测量数据、附图和标志等必须是正式、有效、原始文件。 2.1. 3.4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和测量组长各一份。 2.1. 3.5交接桩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测量工程师、测量班组成员对桩点进行复测,如发现问题,及时将问题提交给交桩单位研究解决。 2.1. 3.6测量组应对桩点进行妥善保护、标识,测量组长应经常巡视桩的保护情况,未经项目总工程师同意,严禁破坏或移动。 2.1.4施工测量方案和测量交底 2.1.4.1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前均应编制施工测量方案,施工测量方案由项目测量工程师编制,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2.1.4.2施工测量方案审批后,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测量工程师负责对测量班组成员、施工队等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施工测量交底。 2.1.4.3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项目测量工程师应不定期进行测量交底,确保施工测量准确。 2.1.5测量仪器和工具的检验校正 2.1.5.1所使用的仪器必须要通过国家注册检定单位检定,保证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并向项目部质检部门出示仪器的检定证书和相关证明。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在使用过 程中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2.1.5.2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操作规程。

测量施工放线管理制度

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测量管理,更好地发挥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测绘保障作用,杜绝因测量工作失误造成工程事故,加强与区队合作提高测量工作效率减少测量工作不确定性,依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煤矿测量手册》、《XX矿井测量管理规定》等技术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地测科负责本矿测量工作及其完成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六条矿井井下最远点的点位误差以不超过±1.2m为限。本矿应结合实际情况,采用误差预计的方法,确定合适的测量精度等级和测量方法。 第八条重要矿井测量工作开始之前,必须对所要使用的仪器、工具进行检验和校正。所有测量作业,包括外业和内业,都必须独立进行两次以上或有多余观测(有检核条件)。 第九条主要测量工作(项目),如近井网点测量、矿井联系测量、井下基本控制测量、矿区地形测量、地表及岩层移动观测等完成后,都必须具有专项测量技术报告、计算资料、成果表和测量原始记录资料。 第十条本矿每年进行一次矿井测量技术总结,并编制年度矿井测量技术报告报上级测量业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矿井井上、下永久性测量标志,实施挂牌管理,标志牌上应标明本点和邻近点的点名等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井上下永久性或临时性测量标志及其志牌,确需移动时,永久性测量标志必须经本单位测量业务部门同意和总工程师批准,临时性测量标志必须经本单位测量业务部门批准。 井上下各类测量标志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当测量标志经批准确需移动或被破坏时,必须及时进行补建补测,保持测量标志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生产矿井必须具备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煤矿测量手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和本规定规定的、完整的测量成果成图资料。 第十三条基建矿井的测量工作应符合本规定有关条款的要求,在移交生产时,必须具备第十二条规定的、完整的测量成果成图资料,否则,接收方地测部门不得予以验收。 第十四条矿井测量业务部门必须适时做好各类测量预报(包括贯通通知书、过空过巷通知书及其它安全生产业务联系通知书),并及时送达各有关人员和单位。 第十五条矿井测量业务部门必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测量成果质量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分析,并将分析排查结果报上级测量业务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测量业务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井测量工作及其成果成图,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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