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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议案参考范文:地方政府过重依赖土地财政建议修法-推荐word版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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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参考范文:地方政府过重依赖土地财政建议修

议案参考范文:地方政府过重依赖土地财政建议修法

1. 案由:现行土地管理法存在如下弊端

1.1 征地范围过大,补偿标准过低,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只要列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占用农村土地,无论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还是非公共利益的需要,一律通过行政性征地方式把农村集体土地变成城市国有土地。由于征地范围过大,征地补偿(按土地农业用途补偿)过低、安置不到位,造成了大量三无农民,扩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乡建设用地同地不同权、不同价,堵塞农民财产收入来源。即使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只能用于乡办村办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农民自住房建设,而要用于商业开发或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必须通过行政性方式首先变成国有土地,这就造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同地不同权、不同价,堵塞了农民获得土地财产收入的源泉,排斥了农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的权利。

1.2 地方政府过重依赖土地财政,造成城市房价高居不下,人口城市化严重滞后于空间(土地)城市化

在经营城市的口号和土地财政的驱使下,地方政府热衷于不断扩大城市的空间,而抵制进城的农民落户、迁徙的民工定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仅建成区面积扩张了5倍,而真正的城市居民只增加了2倍。xx年官方公布的城镇化率是52.6%,但其中至少包含了2亿多虽然在城镇务工6个月以上但并没有完全享受城市居民福利的农民工。所以我国真实的城市化水平不过35-36%。这不仅造成2亿多半截子市民和农村4800万留守儿童及数千万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从而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难以真正启动国内消费需求,影响四化协调发展。

1.3 城乡群体事件、暴力事件频发,城乡矛盾、官民矛盾激化

近年来,关于征地拆迁等问题的信访始终占总量的一半以上。仅xx年12月,就有黑龙江省富锦市东南岗村等72村四万农民、三门峡水库库区陕西省大

中美土地财政收入问题比较研究

中美土地财政收入问题比较研究 ■张涵山东财经大学 [摘要]本文对中美两国的土地财政收入方面进行了异同点的对比,并分析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从中得出我国可以从中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土地财政财产税土地出让金 土地财政收入指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税费等形成的财政收入。近几年,我国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收入,形成了学术界热衷研究的“土地财政”问题。而在美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土地财政收入同样占据重要的地位。因此,本文对中美两国土地财政收入相关方面进行对比,从美国的土地财政发展状况得出我国可以借鉴的经验与启发。 一、美国土地财政收入状况概述 美国的土地财政收入出现过三种形式:一是将土地作为资产出售形成的资产性收益;二是以土地及其地上附属建筑物为载体形成的税收收入,如财产税、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遗产税和赠与税;三是政府以非税收的形式征收的其他与土地有关的财政收入,如不动产出售收益等。 在不同时期,美国土地财政的形式以及归属有着不同的特点。从1776年到内战时期,美国的土地财政收入以土地出售收益为主,且基本上归联邦政府所有。而从内战至今,财产税成为主要形式。在内战结束后,土地财政收入是由州和地方共享的。后来随着州政府开始开辟新税种,将财产税下放给了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占州政府总收入的比重逐步下降,从1902年的52%,下降到1942年的10%。但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始终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财产税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二、中美土地财政收入的相同点 1.形成原因都为了解决财政困难 美国的土地财政开始于建国初期。那时的美国刚刚经历完独立战争,各级政府迫切需要筹集大量的财政收入来修复战争创伤,建设新国家,而当时的美国经济尚未恢复,税源狭窄,无法短期筹集到政府需要的收入。而我国在实行分税制以后,中央财政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大幅提高,财权上收,而地方政府的事权却没有相应减少。地方政府拿少数钱却要做多数的事,就必然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将土地作为资产出售来获取收益,程序简单快捷,成本低,可以满足短时间内筹集到大量收入。因此,中美两国的地方政府都选择了采用土地财政方法解决财政困难。 2.土地财政收入都主要归地方所有 土地资源不易转移和隐藏,且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的土地也更具有信息优势,因此由地方政府征收与土地相关的财政收入,成本更低,程序上也更加方便。美国的土地财政收入经历了从中央所有,到州与地方共享,最后到地方政府占用绝大部分的发展演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征收的效率是逐渐增强的。我国土地财政收入的形式有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与土地相关的税种。土地出让金全部归地方所有,中央不参与分配。而上述税种也都属于地方税,收入归地方独享。由此可以看出,中美两国的土地财政收入在分配方面有相同之处,即都主要归地方所有。 3.土地财政收入都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 美国在出售土地时期,土地财政收入在美国总财政收入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曾一度达到60%。后期的财产税占地方税收收入的70%。土地财政收入在美国财政中的地位可见一斑。我国土地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土地出让金。从表一中可以看出,虽然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波动较大,但平均在40%以上,可见我国地方政府存在过度依赖土地财政收入的问题,尤其是依赖土地出让金,地方财政面临较大的财政风险。 表 数据来源于《中国财政年鉴2011》 三、中美土地财政收入的不同点 1.出售内容不同 虽然两国都经历了出售土地换取资本收益的过程,但两国出售的内容并不相同。美国出售的是土地的所有权。美国先通过一系列法案,将西部的土地收归国有,然后通过出售和赠与的手段将土地转为私有,从而获得土地出售收益。在此过程中,虽然出售的价格和具体政策一直在变化,但交易土地所有权以换取财政收入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不允许存在私有土地,因而出售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国家根据土地的用途,还对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做了具体规定:居住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等等。因此,土地出让金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40—70年租金的一次性缴付。缴付土地出让金后换取的只是对土地的开发使用权,所有权始终由国家掌握。 2.获取土地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不同 2007200820092010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额(亿元)12216.7296001590028197.7 全国财政总收入(亿元)51321.7861330.5368518.383080.3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23572.6228649.7932602.5940609.8 土地出让金占全国财政总收入比重23.80%15.65%23.22%33.94% 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总收入比重51.83%33.51%48.77%69.44% 162 《商场现代化》2012年10月(下旬刊)总第699期

浅析土地财政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浅析土地财政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国贸131刘文荟 1323130102 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属于基金预算收入,又叫第二财政,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中国的“土地财政”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创造财政收入,也就是说通过卖地的土地出让金来满足财政需求。现在在很多地方,第二财政早已超过第一财政。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在“土地财政”上,这些地方政府最核心的做法是土地整理,就是政府运用行政权力把集体所有或其它用途的土地整合后,进行招拍挂,价格就会翻几番。土地财政,作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一种工具,可谓利弊互见。 在中国,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的形成,大体是近十几年的事情。这十几年,中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其奥秘就在城市政府通过经营土地,积聚了大量建设资金。城市经济飞速发展,市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带动了周边农村经济的转型与发展,吸引了大量外地农民进城务工。其正面效应不容否定。但是,问题也由此而生。第一,土地财政恶化了国民收入分配,抑制了民间投资。第二,政府投资影响了产业结构调整,加剧了产能过剩。第三,更不能忽视的是资源、资金的严重浪费。第四,土地财政机制不改变,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只能流于空谈。总的来看,在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土地财政曾经发挥过重要的、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其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明显、突出,已经成为今后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障碍。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现行财政体制导致地方财政难以获得足额的制度内收入,目前在构建省以下财政体制时,上级政府居于主导地位,完全有权决定与下一级政府之间的财力划分和支出责任,所以自然就会发生财权逐级上移、事权逐级下放、处于政权末端的县乡政府财政困难的局面;②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法律没有对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这一征地的唯一条件作出任何规定,而是由政府进行解释;③土地收益现有分配机制助长了土地财政。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中央政府不参与土地出让收益的分配,全部土地出让金收人留归地方。二是土地收益分配中,农民所占份额很低,三是代际分配的不公平。 那么,怎样解决土地财政所带来的问题呢?我觉得应该完善现有的财政体制,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要明确约束地方政府的行为,改变政绩考核方式。其次还要改革完善土地入市交易制度,严厉打击囤地炒地行为。要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制度,清除房价中的“腐败成本”。然后还要适当调整供地结构,

《地方政府经济学》地方政府财政学复习.doc

地方政府财政学复习资料整理 基本概念 市政债券:由省(州)、市、县等各级地方政府及英授权机构或代理机构为城市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目前,西方国家市政债券的种类己经包括1)一般义务债券; 2)特别税收债券;3)收入债券;4)收税公路债券;5)住宅债券;6)工业收入债券等六种主要形式。市政债券收益率较高且可以免税,但市场流动性低,相对风险大。是国外都市建设的重要融资工具之一。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增值税:(VAT)是在生产的每个阶段对中间产品的增加值征收综合消费税。仅仅是一种将中间产品和服务从税基中剔除的多阶段销售税。增加值是指一定时期中间产品和服务的购买价和销售收入Z间的差额。增值税按照对公司购买资本品的征税方式划为产出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的管理最常用的方法是由法国发明的“发票法”,即所有交易无论其是中I'可交易还是最终交易都以固定比例来征税。税负完全是通过对总销售发票额征收固定税率然后扣除対采购发票上显示的中间采购预征的增值税额來决定。消费者要缴纳全部税额;仅有生产商按中间产品和服务的购买额在一定程度上來抵消他们的税负。增值税使用发票法体现了一种反逃税机制。 地方政府:指区别于国家和区域层次的最基层的政府实体。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地方政府通常由民主公开选举产生,其通过在地方行政辖区范围内征收地方税收进行融资,提供地方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地方政府是多功能和多维度的,在人口规模和地理范围方面差异显著。地方政府的主要特征:第一,职能的双重性,即执行性职能和领导职能。第二,地位的隶属性。第三,权力的有限性。第四,决策的公共性。第五,职能的社会性。根据地方政府的设置目的和行政地域差别,可以划分为普通地域型地方政府和特别地域型地方政府。根据地方政府的权限差别,可分为行政体地方政府和自治体地方政府。根据行政层级的不同,地方政府还可以分为基层地方政府、中间层地方政府和最高层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主要追求资源分配效率。 使用者费:实质上是一种酬劳性的支付。对使用者费的界定有宽、窄两种类型。较窄的口径将使用者费界定为由“当前收费”和“效用收入”两个部分所组成;较宽的定义是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又补充了公路使用者税、特别捐税和罚款等构成。使用者费的一个基本原则是, 按照收益分配分担成本。由资木成木、经营成本和拥挤成本构成。其收费体系分为线性收费和非线性收费两种。 公共产品:具有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按照产品经营特征划分为私人物品、准公共物品和纯公共物品(见讲义上图表) 条件性补贴和一般性补贴:条件性补贴指针对特定服务项目或者指定用途的补贴,通常是中央政府借此使地方政府发挥公共服务的溢出效应;一般性补贴指不特定限制使用途径,地方政府可以灵活使用于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一揽子式的补贴。条件性补贴分为固定数额的按比例支付的条件性补贴和按比例支付的条件性补贴,后者包括数额固定的按比例支付的条件性补贴和无限制的按比例支付的条件性补贴两种形式。相应的,一般性补贴分为固定数额的无条件性补贴和与税收成果挂钩的无条件性补贴,后者包括数额固定的与税收成果挂钩的无条件补贴和无限制的与税收挂钩的无条件补贴。 简答题

赵燕菁:土地财政:历史、逻辑与抉择

赵燕菁:土地财政:历史、逻辑与抉择 作者:厦门市规划局局长赵燕菁(原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总设计师、Cardiff University PHD) 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这一独特的制度,使得土地成为中国地方政府巨大且不断增值的信用来源。不同于西方国家抵押税收发行市政债券的做法,中国土地收益的本质,就是通过出售土地未来的增值(70年),为城市公共服务的一次性投资融资。 改革就是一系列选择。但真正改变历史的选择,当时并不一定看得清楚。“土地财政”就是如此。从诞生到形成,它并没有一个完整的设计,甚至“土地财政”这一名词,也是后来才想出来的。但正是这个来路不清、没人负责甚至没有严格定义的“土地财政”,前所未有地改变了中国城市的面貌,成为全球经济成功与问题的根源。 “土地财政”是否可以持续?是否还能改进?还是必须全盘放弃?乃是攸关国家命运的重大抉择。由于“土地财政”被“房价”、“腐败”、“泡沫”等敏感的社会话题所绑架,摒弃“土地财政”,几乎成为学界和舆论界一边倒的共识。本应客观、专业的学术讨论,演变成了指责“土地财政”的竞赛。 好的“学术”,不在于告诉人们众所周知的“常识”,而在于能解释众所不解的“反常”。“土地财政”之所以抗风而立、批而不倒,就在于其有着不为学术界所知的内在逻辑。“土地财政”背后的经济含义,远比我们大多数人知道的深刻、复杂。 本文试图以“信用”为主线,重新评价“土地财政”的功过,思考“土地财政”改变可能带来的风险,探讨改进“土地财政”的可行路径。 信用:城市化的催化剂 城市出现了几千年,有兴有衰,但为何到了近代却突然出现了不可逆转的“城市化”?绝大多数研究,都认为城市化是工业化的结果。这一表面化的解释妨碍了我们对城市化深层原因的认识。 城市的特征,就是能提供农村所没有的公共服务。城市不动产的价值,来源于所处区位;不同区位的价值,取决于公共服务的水平。公共服务是城市土地价值的唯一来源。无论城墙,还是道路,或是引水工程,公共服务都需要大规模的一次性投资(fixed cost)。但由于传统的资本获得方式,主要是通过剩余的积累,大型工程建设往往需要成年累月的建设。巨大的投资,限制了大型公共设施的建设,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主要障碍。

土地财政的成因及影响分析

闽南师范大学 毕业论文 土地财政的成因及影响分析 The Origins and Effects Analysis of Land Finance 姓名:熊柔娉 学号:101103123 系别:经济学系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年级:2010级 指导教师:陈蓉 2013年12 月24日

摘要 近些年,地方政府通过经营土地获得土地财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但是长期来看,这种模式会对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本文主要探讨了我国土地财政产生的原因以及运行中日益积累的各种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寻找相应的对策来破解土地财政困境,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分依赖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土地财政;影响;对策 Abstract In recent year,the local government earned land finance revenues by selling land,which alleviated financial difficulties of local government. But in a long term, this model is unsustainable and it would affect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macroeconomic. In this paper, it mainly discusses the reasons of land finance and obstacles accumulated in the soc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Therefore, Searching for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to solve the land financial problems, reducing local government’s dependency of land finance are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promotion of China's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Key words:land finance; affects; countermeasures

土地财政对城市发展影响分析

土地财政对城市发展影响分析 摘要;土地收入占比财政收入的不断提高,形成了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一次性收取以后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权的收入以及由此带动的其它相关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的财政现象。近些年来,一面是连年不断、刻骨铭心的征地拆迁之痛,另一面却是地方政府土地收入的盛宴,本文拟从“土地财政”的现状、成因、影响与危害进行论述。 关键词;土地财政城市经济土地转让成因与弊端 所谓“土地财政”其实是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但是却在地方政府的财政中占有很大份额。其主要是指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财政支出的行为。土地财政的形成源自于1994年实行分税制度改革以后,由于一些税源稳定、税基广、易于征收的税种大部分划归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搭配不合理,财政压力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开始积极谋求其他方式来增加收入。由于当时把土地出让金全部划归为地方所有,因此,“土地财政”逐渐成为地方政府的首选。 事实上,地方政府也的确通过“经营土地”获益匪浅。通过土地出让和开发,地方政府可以获得的财政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以及各土地部门的征收费用,此外,还包括与土地出让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各种税收,例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等,以及房地产业的营业税等。这一点在2009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在其书面发言稿就指出,房地产开发的总费用支出的一半流向了地方政府。据相关研究报告显示,两三年前,东部一些县市土地出让金收入少则十多亿元,多则近二十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占预算外收入的比重高达60%以上,即使是在中西部地区,预算外收入的增长也主要源自于土地出让收入以及与土地相关收费的增长。2009年我国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总额达15000亿元,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48.8%。由此可以明白“土地财政”的成因 1、现行财政体制导致地方财政难以获得足额的制度内收入 2、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 3、现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助长了“土地财政” 4、现行土地储备机制已成为政府土地收益最大化的重要工具 5、政绩考核机制使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欲罢不能 现行的土地制度可以概括为:农地恒农,转非必征,国有地可以批租买卖。现行《土地管理法》明确限制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之上的房产建筑只属于该村的集体所有,不得向本村以外的尤其是城镇居民转让出售,只可用于集体成员内部转让和置换。即使签订买卖合同,也无法取得国家正规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以被认定为合法产权。而农地与市场之间所不可逾越的鸿沟,被征地制度连接着,成为了农地非农化的唯一通道,国家和政府可以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并依照法定程序,在作出适当

2015年《地方政府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第八章 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资源)

2015年《地方政府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第八章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资源) 第八章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资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答案写在提前括号里】 【 A 】1、地方政府公共财政的理论基础是。 A 地方公共产品理论 B 地方公共服务理论 C 地方公共治理理论 D 地方公共权力理论【D】2、地方政府对经济基础设施的投资包括。 A 地方政府直接生产 B 地方政府间接生产 C 地方政府控制生产 D A和B 【A】3、一般来讲,地方政府公共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 A 税收 B 罚款 C 管理费 D 捐赠【C】4、税收种类划分的基础是的划分。 A 政府职能 B 财政制度 C 税权 D 税法【 A 】5、税权分散型多见于。 A 联邦制国家 B 单一制国家 C 发达国家 D 发展中国家【C】6、直接税的主要税种,在很多方面最能体现公平的税制是什么? A 财产税 B 商品税

C 所得税 D 营业税【C 】7、政府间转移支付主要是的转移支付。 A 下级对上级 B 同级政府间 C 上级对下级府 D 不能确定【B】8、地方政府融资就是以为基础,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 A 国家权力 B 国家信用 C 国家财政 D 国家机器【C】9、1994年,国家财政体制开始改革。 A 包干制 B 单元财政 C 分税制 D 自治制【A】10、当前的分税制改革主要是针对之间的权限划分。 A 中央与省级政府 B 中央与经济特区政府 C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 D 中央与计划单列市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答案写在提前括号里】 【ABC 】1、公共财政的基本内容指。 A 公共财政收入 B 收入和支出管理 C 公共财政支出 D 公共财政立法【ABCD 】2、地方政府公共财政的特点有 A 主体的地方性 B 需求的地方性 C 支出的地方性 D 来源的地方性【ABCD】3、地方公共产品除了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外,还具有

我国土地财政现状及原因分析

我国土地财政现状及原因分析 杨峥 土地财政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城市化和工业化对财政资金的需求不断加大。地方政府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提供者,必然面临财政资金紧张的问题,而制度性原因是造成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根本原因。 (一)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 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下降,与此同时,需要经由中央财政的支出项目都是硬支出,中央财政困难重重。原有的财政包干体制使得地方政府无序竞争,弱化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这种背景下,1993年4月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批准了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同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分税制改革内容。随后,国务院于12月15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改革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将8种有利于维护国家权益和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收入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将3种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将18种适合地方征收管理的收入划分为地方固定收入。分税制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中央财政收入比重由1993年的22%迅速上升至1994年55.7%,随后中央财政收入占比一直保持在50%以上。 在支出方面,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范围。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来看,中央政府的支出范围包括调整经济结构、实施宏观经济调控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而地方政

地方政府财政面临的风险和债务及防范措施

地方政府财政面临的风险和 债务及防范措施 财政风险问题贯穿于财政活动全过程中,是当前地方财政亟待关注和解决的重要课题。提高各级财政风险意识,预先估计财政风险程度,做好防范规避风险准备,是财政工作由被动变主动的基本前提,是建立稳固平衡和强大的地方财政的重要保证。为此,要加强财政风险意识,增强防范规避地方财政风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分析地方财政风险的判别指标和潜在因素,探讨化解地方财政风险的方法,通过对地方财政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从而进一步为地方财政领导根据财政风险状况进行决策提供依据。 一、现有融资平台转型和新形势下的融资政策。 (一)现有的融资平台及其特点。现有的融资平台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央政府出台的4万亿投资刺激规划,地方政府筹集配套资金而设立的政府融资平台,面上看存在以下特点:1、融资缺乏一个政府独立的投融资机构作为依托。2、投融资平台单一,不具有投资功能。3、融资平台负债率过高,具有很高的风险性。4、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高。 (二)上级取消和允许的融资平台类型。今年年初,在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把“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列入今年宏观政策方面重点抓好

的工作之一。2009年底,银监会也下令银行放缓向地方投资工具发放贷款,城投债等其他市场融资工具也被实质性叫停。 最近,由财政部牵头研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监管办法正加快制定当中,内容涉及对平台举债进行新老划断,并分类清理和管理。据了解,重要的一条原则是,地方政府和人大所开具的“担保函”无效。目前文件尚在各部门之间征求意见,但地方政府和人大“担保函”应属无效这一大的原则应该不会变。另外,监督办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求地方政府对地方融资平台进行分类管理,分为公益性融资平台和经营性平台。公益性融资平台就是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不承担建设任务,项目本身不产生收益而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目前地方政府对办法的分歧很大,对于公益性项目的融资平台,未来或将被取消。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政策趋势,下一步将首先对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进一步清理、核实,对操作不规范和可能引发财政金融风险的问题及时处理;其次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地方财政的偿债机制,根据财力状况规范地方政府融资;与此同时还要从金融机构入手,规范信贷管理体制。 二、探索研究新型融资模式,如金融租赁、企业集合债等,确保新形势下融资的资金链不断裂。 探索新型融资平台,确保新形势下融资的资金链不断裂。集中优势资源,组建综合性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融资平台,

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困境研究

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困境研究 当前我国转型时期地方政府存在寻租、侵占公共利益、收入分配不平衡等一系列土地问题。基于制度偏好和行为选择的解释,形成土地财政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目前转型时期财政制度的缺陷;因而,了解现有土地财政问题与地方政府财政困境的关键在于制度的变革,而相应的解决方法也应从此入手。 标签:土地财政;土地使用权变革;分税制改革;政府行为模式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9-0017-02 1问题的提出 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严重不匹配导致其与中央政府在内的各方利益主体争夺利益分配,如:地方政府不断利用自己的权力参与土地财政的利益分配,使财政收支达到平衡。这加深了政府与原土地所有者的矛盾,加剧了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博弈,也使得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将一部分公共职能分化与社会,其中甚至产生了政府参与利益分配行为的异化——政府沦为与利益团体的勾结伙伴。 若生产力水平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因,制度则是影响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因,这一点可以从中国建国以来各个层面的实践中得到印证。因此,本文认为地方政府在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下从土地和城市建设中获取“土地财政”,根本原因是现有财税体制所导致的问题及相关制度存在缺陷。 2地方政府财政事务中政府行为模式与行为偏好的制度基础 2.1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公有制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政府介入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提供了根本的保证。即使是现在,购房者也只能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明,且是有一定时限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相分离的土地所有权制度是影响地方政府行为模式最根本的制度动因。 然而,我国城乡土地所有权具有二元结构特征,其中,农村土地虽然理论上属于集体共同所有,但实际上却有着国家土地所有制的特征。 这导致土地征用中出现了一种常见的现象:乡镇非农用地在大部分乡村极不规范。按照法律规定,镇使用土地也应该经过土地征用的程序,将集体所用的土地通过征用,方能转换为城市国有土地,但实际上,因为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部分乡镇政府使土地转为非农用地时,并没有进入征地程序。其通过使农民共享开发成果的方式实现向非农业用地的转换,转换后的土地并不由国家所有而是由镇所有。 2.2新时期非集体化的土地财政制度 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财政体制具有高度的集中性,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关系是“统收统支”模式,各级地方政府没有独立的预算,在税收征集和财富支配上也没有自主权。在这种体制的约束之下,各级政府的利益高度一致,地方政府没有独立的利益空间和追逐利益的内在冲动。 1980年开始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承包制,打破了“吃大锅饭”的传统财政格局,承认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自的利益和地位。这种财政制度下,地方政府只要完成上缴中央的任务,就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广开财源,积累自有财富。从一个传统财政体制之下的对上级政府高度依赖的一级行政组织,演变为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目标的公共事务管理主体,带来了地方政府行为模式的转变。

我国地方政府财政风险及其防范

地方财政风险及防范 一、地方财政风险的含义 所谓地方财政风险是指在种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下,地方财政资金遭受损失或财政支出出现困难而危及地方政权正常运转及其职能行使的可能性。地方财政风险是指地方财政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特别是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财政的正常支出发生困难而导致政府机器难以正常运转、地方经济停滞不前甚至下降、社会稳定受到破坏的可能性。 二、特点 (一)地方财政风险的综合性。地方财政风险是由社会各种风险转化、综合而成, 呈现出综合性特点。当社会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 便迅速转化为财政风险。如自然灾害将导致财政减收增支, 金融风险最终转化为财政风险等。同时,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府机关所需要的经费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开支,一旦地方财政出现风险,将直接影响到国家机器的运转,导致其功能严重失调。因而,地方财政风险不应只看成是地方财政部门的风险, 同时也是地方政府甚至整个国家的风险,对社会各方面具有重大的影响。 (二)地方财政风险地域层次性。从横向看,我国地方财政风险程度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受历史和现

实等多种原因的影响,中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环境制约因素多,经济发展长期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财政收不抵支,赤字突出是中西部地区财政运行的显著特点。中西部地区财政支出相对于财政收入增长过快,从而导致中西部地区所存在的财政风险明显高于东部沿海地区。从纵向看,我国地方财政风险不同程度地存在于省、地( 市) 、县、乡四级政府之中,其中县乡两级财政风险程度较高。甚至有些地区出现了财政危机。 (三)地方财政风险的隐蔽性和危害性。地方财政既存在显性风险又存在隐性风险,但更多地表现为财政隐性风险,甚至一些财政显性风险也会通过人为的手段被处理成隐性风险而成为潜在的隐患。由于通常情况下大部分财政风险处于隐蔽状态, 这就造成各部门对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意识不强, 从而加剧了财政风险的累积和膨胀。如果地方财政风险的积聚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化解,最终将会引发财政危机,导致地方经济萎缩,引发社会动荡。作为兜底财政,财政所存在的风险是最为严重的社会风险。 (四)地方财政风险的诱因是全方位的。由于财政在经济领域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财政风险不仅包括源自财政系统内部的内生性财政风险,而且还包括社会经济领域转化到财政领域的外生性公共风险。在转轨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来自经济、金融和社会政治领域中的风险都有最终集中导向政府

我国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问题浅析

我国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问题浅析 摘要:94年的分税制改革导致地方财政收不抵支,而土地运作为地方政府带来了财政收入,土地财政还有拉动融资的作用,再加上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导致土地财政成为我国地方政府的现阶段财政收入模式。本文从土地财政的定义入手,对其现状、产生原因以及带来的效应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四点破解土地财政的举措。 关键词:土地财政分税制土地出让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的财政体制形成了“财权向上,事权向下”的格局。即财政的收入大部分收归中央,但财政支出权却层层下放。1995-2004年地方财政收入在总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不足50%,但是财政支出的比重却逐年上升。1995-1998年地方财政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高达71%,而2005年高达74.1%。这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极端不平衡最终导致了“土地财政”的大行其道。 一、土地财政的定义和形式 (一)土地财政的定义 关于土地财政的定义,许多专家学者给出了不同的界定。蒋省三指出,发达地方财政政府预算内靠城市扩张带来的产业税收效应,预算外靠土地出让收入,发达地区的地方财政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土地财政”1。邵绘春认为,土地财政是指地方政府的财政主要依靠土地运作来增加收入,土地财政是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2。岳桂宁认为,土地财政是我国地方政府用来缓解财政收入不足和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的重要手段3。候作前指出,土地财政是指地方政府利用土地所有权和管理权所进行的财政收支活动和利益分配关系4。 总结以上对于土地财政的定义,本文给出定义如下:土地财政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财政收入不足,利用手中的土地所有权和管理权,一方面通过土地出让获得直接收入,并以此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是把与土地有关的税费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另一个重要来源。 (二)土地财政的形式 根据定义,土地财政作为地方财政的收入模式,主要形式有: 1、最主要的一个就是通过出让土地获得土地出让金。这是分税制以来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实行的是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制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依照宪法“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地方政府有权利向农民征收土地再以各种形式(一般为招、拍、挂的方式)出让从中获取土地出让金,也可对城市建筑拆迁再作为国有土地进行出让。一方面,地方政府可凭借各种行政力量减少对于被征收者的补偿,即所付成本较小;另一方面,由于土地属于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必然出现供给量减少而需求量大增,这就导致了土地出让价格越来越高。因此,综合两方面因素,地方政府从出让土地中获得的收入是巨大的。这也使土地出让金收入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2、土地财政的另一个形式是与土地运作相关联的税收收入。这属于政府预算内收入。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由地方固定享有收入的税种主要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1土地融资与财政金融风险 2土地财政的风险与对策研究 3我国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问题研究 4从土地财政看我国地方财税制度的问题与完善

土地财政的弊端

土地财政的弊端: 第一,土地财政使地方政府收入占GDP 比重过高,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抑制了居民消费和社会投资能力。此外,土地财政收入主要用于城市 建设,不利于缩小城乡差距; 第二,地方政府投资主要倾向于城市建设,刺激了房地产、建筑行业,带动了建材、民用五金等产业的发展,导致一些产业生产能力过剩,不利 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地方政府利用土地财政自收自支,缺乏规范监督,造成监管缺位,滋生腐败现象,导致资源资金浪费; 第四,地方政府扩张出卖现有土地,甚至侵害耕地和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所以土地财政不利于保护耕地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还造成生态破坏; 第五,土地财政造成地价偏高,连带地使房地产价格攀升; 第六,造成土地开发商大量疯狂购置土地、囤积土地,妨害土地的合理利用,产生土地投机、房地产投机等行为,加大了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 第七,土地财政还导致与土地相关的种种矛盾问题,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地方政府与民众之间。危害土地市场和土地交易,激化 地方政府和民众之间的紧张关系。 另外,土地财政还扩大了贫富差距。 土地财政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之所以产生这些弊端,其主要原因 在于政府角色不明确,地方政府直接参与土地的市场经营,又同时作为微观规划管制的制定及实施者,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执行者,在其中的角色十分不明确,由此造成诸多非议和误解。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征地补偿标准随意性过大,

多数仅按照农民收入进行补偿,而非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失地农民利益缺乏保障,由此引起了诸多的征地拆迁等社会问题。地方政府为了获得建设资金和土地,导致征地范围过宽,农地过度非农化,造成城市建设用地利用粗放,城市化用地效率不高。土地价格的上涨导致房地产价格高涨,投资房产的预期高收益使得其他产业的资金畸形化地流入不动产业,阻碍产业转型升级,并可能引发金融风险。 改革规范现有土地财政的建议: (一)为土地财政“瘦身”土地财政包括土地出让金、出让工业用地招商引资、扩张城市规模增加税收、以土地作为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土地房产税费这五个方面,其中土地出让金的范围包括土地价款、土地租金、征地补偿费和拆迁补偿费等,其收入构成土地财政中最大的一项收入,所以应特别注重规范和监管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控制土地价格和土地租金,逐步形成公开、公平的土地价格市场形成机制。(二)明确土地出让金使用方向由于法律规定政府征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因而需要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和界限,避免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危害民众利益。土地出让金使用方向集中在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农民补偿、城市建设、土地出让业务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几个方面,为了防止征地过程中危害农民土地权益和征地权的滥用,应按照征地程序进行,保证公开性和协商性。为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应提高征地补偿费、建立补偿费发放公示制度、增强补偿费发放透明度、改革补偿费发放方式和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在征地补偿方面,应明确补偿标准及补偿措施,还应根据土地位置、升值预期、市场物价上涨等情况,对征地进行补偿。(三)监管土地财政金的分配和使用机制关键是如何使用和分配土地再增值收益

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研究_1

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研究 一、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学由于公共产品具有层次性,决定了地方公共产品必须由地方政府来负责提供。从提高公共产品效率的角度来看,地方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而不是由中央政府来提供。地方公共产品具有空间限制的特点,如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等只能是就近的居民才能享受,因此,地方公共产品必须相应地处在某个特定的地理位置。图中从公共产品效率的角度表明了地方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来提供,会产生更高的效率。因为地方公共产品的供应不只是与受益范围有关,而且与各地区居民的不同偏好有关。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水平不一致,各地居民对地方公共产品的偏好是不同的,对同一公共产品的需求量也不一样。最典型的是我国的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为了使简化,我们假设东部和西部两地区内的居民分别对本地区公共产品的偏好是相同的。D[,1]和D[,2]曲线分别代表这两个地区居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其中东部地区居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大于西部地区。再假定公共产品的人均成本是不变的,为OP,则西部地区居民的公共产品的需求量为Q[,1],东部地区居民的需求量为Q[,2].如果由中央政府统一提供公共产品,只可能存在一个供应量即Q[,c].中央政府为了公平起见,只能在两个地区居民的需求量中取一个折中水平来提供公共产品。这样,对西部地区居民来说中央政府的公共产品供给超过了其需求,而对东部地区居民来说中央政府对公共产品供给小于其需求。因为人均成本是同样的,对西部地区居民来说是成本超出收益,其福利损失为△ABC部分;对东部地区居

民来说,其需求得不到满足,福利损失为△CDE部分。从中可见,由中央政府统一提供公共产品是不可取的,会造成各地区的福利损失。 二、地方政府对社会总供求平衡的调节作用分析如果说,在封闭经济系统中,一般西方国家市场经济流行的是“政府——个人”三部门经济,那么,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则应该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四部门经济。借用西方经济学的分析,用C表示消费,I表示投资,S表示储蓄,G表示政府支出,T表示政府收入,C1表示中央政府支出,G2表示地方政府支出,T1表示中央政府收入,T2表示地方政府收入。西方国家“政府—企业—个人”三部门经济总量均衡模型如下:C+I+G=C+S+T(1)即总需求等于总供给。等式(1)调整后可得:(C-G)+(I-S)=(T-G)(2)等式(2)表示社会投资与社会储蓄差额等于政府收支差额。由此可见,政府收支关系对于社会总供求平衡具有很大的调节作用。我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四部门经济总量均衡模型如下:C+I+G1+G2=C+S+T1+T2(1)等式(1)调整后可得:(C-C)+(I-S)+(G1-T1)=(T2-G2)(2)等式(2)表示消费供求逆差、投资供求逆差、中央政府收支逆差之和等于地方政府收支差额。在宏观经济结构均衡模型和地方经济结构均衡模型中不难看出,地方政府对于地方经济总供求平衡同样具有很大的调节作用。地方政府不仅通过自身的收支关系直接经济活动及其结构,而且可以通过国有地方经济部门或企业的活动影响本地区的消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1.财权、财力在各级政府间的分配程度,直接关系到中央、地方政府各自利益的满足程度。2.总体上说,中央与地方在财权的分配上是存在着一定矛盾的。 2.1 这种矛盾主要表现在我国的“分税制”上。 2.2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后,名义上是实行“分税制”,但实际上,真正的“分税制”是税种分开,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中央政府有中央政府的主体税种,地方立法机构有地方税种的立法权。而我国的税种立法权都集中在中央,这就决定了税收的绝大部分利益都归集到了中央,对地方来说有点不公,有可能会降低地方政府进行税收征管的积极性。 3. 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收入分布情况 3.1 在中国,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 3.2 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等; 3.3 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包括: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例如增值税地方分享25%,中央分享75%,证券交易税地方分享20%,中央分享80%; 3.4 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被充实为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包括: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小税种,以及不含银行总行、铁道部门、各保险总公司所缴纳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城建税等。 3.5由上可见,中央与地方各自的职责和提高征收效率的原则是分配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原因。 4.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支出划分情况 4.1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包括:国防费、武警经费、中央级行政管理费、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等。 4.2 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部分武警经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价格补贴支出等。 4.3由此可见,我国的财政支出是根据中央和地方的具体职责来进行划分的。 5.我国中央及地方财政关系显现的症结

23个省份“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报告-2014-4-15

23 个省份“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报告 2014-4-15 者:刘德炳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文章导读:对于土地财政而言,有了具体的量化数据,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和分析土地财政的现状和问题,特别是准确界定和判断地方债与土地财政之间的合理依赖度,为房地产政策和地方债务等重大问题提供分析思路和决策依据。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中国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德炳| 执笔 报告背景 近20 年来,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中国城市建设、地方政府资金、市民生活质量、城市周边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获得了快速发展和极大改善。 这其中的直接贡献便是土地财政。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新的和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双重考量和追求,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卖地冲动”,其财政支出过度依赖于土地财政,甚至是将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地方债务偿还的主要渠道,即当前被外界所诟病的“土地财政依赖症”。 目前对于“地方债是否过度依赖土地财政以至压缩楼市调控空间、绑架中国经济”等疑虑,各界争论不一,但争论各方却缺少量化标准,更没有一个量化指标。 量化指标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必要基础。对于土地财政而言,有了具体的量化数据,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和分析土地财政的现状和问题,特别是准确界定和判断地方债与土地财政之间的合理依赖度,为房地产政策和地方债务等重大问题提供分析思路和决策依据。 报告的数据来源 从2014 年1 月23 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厅(局)陆续公布了各省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这是全国省级审计部门第一次集中对外公布地方债。 从公布的审计报告来看,各省级审计部门关于地方债的审计报告基本上使用了同样的报告格式:主要分为“近年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主要措施”、“政府性债务规模及结构情况”、“全省政府性债务负担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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