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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文件实例商务标

鑫凯基·德阳旌南核心区项目AB、CD地块一期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

投标文件

(商务标)

项目名称:鑫凯基·德阳旌南核心区项目AB、CD地块一期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

投标人: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2011年8月8日

目录投标书

工程费用报价

资质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册建造师证书

投标人近两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对招标文件合同的异议条款说明

合同

附件一:投标书

一、投标书

致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

1.在全面研究了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后,我们愿意按总价人民币:6984340元(大写:陆佰玖拾捌万肆仟叁佰肆拾元整)的报价或按《分项工程报价表》的各项综合单价参与投标,此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已包含我公司施工本工程及缺陷修复所发生的全部税、费以及相关风险,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2.如果贵公司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在接到贵公司中标通知书后按合同要求的施工工期完成本工程。

3.我们同意在开标之日起28天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公司的中标通知书构成我们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我们完全同意,我们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以及施工本工程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同意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若我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后,如放弃投标、中标后未能履行相关要求,则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贵公司可不予退还。

6.我们同意履行投标保证的相关条件,同意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7.我们完全同意你们选择中标单位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院长李廷强(职务)(姓名)(签字)

委托代理人:主任李俊杰(职务)(姓名)(签字)

投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青路119号

邮政编码: 610072

联系电话: 028-********

传真电话: 028-********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工程费用报价

资质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李廷强(姓名)系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李俊杰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鑫凯基·德阳旌南核心区项目AB、CD地块一期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被授权人):李俊杰身份证号: 620522107404114411

投标人: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李廷强

2011年 8 月 8 日注: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任项目经理唐晓玲: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编号: 00094115

建造师壹级,岩土工程专业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投标人近两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近两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加盖单位公章)

2011年8 月8日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现场出示

对招标文件合同的异议条款说明

1、合同条款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第5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文件和书面资料等。”

2、合同条款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第6条:“基坑回填和降水停止后,该工程所用的设备和材料由甲方处置。”

3、合同条款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第8条:“本工程从护壁施工开始到基坑回填完成期间,乙方承担基坑的安全、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因基坑护壁出现工程事故造成的第三方人员安全、财产损失以及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受损的责任。因土方单位、总包单位和其他单位原因造成的基坑安全事故,应由乙方举证,事实成立的,责任由肇事方负责,否则有乙方承担责任。”

4、合同条款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第9条:“本工程降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总包单位施工平面布置以及安全施工用电的要求,否则所造成责任由乙方负责。”

5、合同条款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第10条:“施工完成后,乙方及时通知安监站、监理及甲方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除无条件整改至合格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

6、合同条款第九条第5条:“乙方必须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每延迟一天,乙方承担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乙方因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累计达1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退场,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对上述异议条款的明确及补充参见后附合同。

投标人: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2011年8月8日

鑫凯基·德阳旌南核心区项目

AB、CD地块一期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合同

甲方: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 2011 年月

鑫凯基·德阳旌南核心区项目

AB、CD地块一期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由乙方施工鑫凯基·德阳旌南核心区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合同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2、工程名称:鑫凯基·德阳旌南核心区项目AB、CD地块一期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

二、承包内容及范围:

鑫凯基·德阳旌南核心区项目AB、CD地块一期工程的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具体位置详见施工图纸。主要内容为:1、基坑支护施工包括施工图中的所有工程内容和保证基坑安全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同时还包括基坑回填前对护壁安全性的检测和质量保修;

2、降水包括钻孔打井、安装抽水泵和排水管、安装抽水泵控制开关及电源线、砌筑沉砂池、排水沟接入市政雨水管网。

三、施工工期:

1、工程开工日期:2011年月日;

2、工程竣工日期:2011年月日;

四、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按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详附件(一)。本工程合同价款暂定万元(大写:万元),工程结算按实调整。

详附件(一)中各项综合单价是完成本合同分项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体现,本合同的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包含燃油费)、机械费、施工措施费、以上各项施工期的涨价风险、配合土方以及总包施工机械人工降效费、异地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协调费、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施工人员的各类

本工程钢筋、型钢由甲方供应,乙方提供用量计划(提前20日书面提交甲方)。乙方负责甲供材料的卸车、堆码、场内运输、材料检验、材料保管等内容。各项综合单价内均扣除甲供材料费,甲供材料损耗按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算本工程降水井水泵、从甲方提供的箱式变压器到水泵的电气线路、排水管由乙方提供,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拆除归乙方所有,以上材料费乙方只收取摊销费。本工程水泵全部采用新购,规格7.5kw,口径φ50、扬程25m。

六、付款方式:

1、降水井、排水管、水泵、电缆及配电箱、沉砂池施工完成,水泵调试完成并全部投入运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15日以内,支付本期降水井总费用的70%;

2、排桩及冠梁施工完成,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15日以内,支付本期挖孔桩总费用的70%;

3、基坑支护工程全部完工,经安监站验收合格15日以内,支付至本期护壁总工程款的70%;

4、基坑回填,办理完结算后15日以内,支付到结算总款的95%;

5、降水停止后15日以内支付剩余工程尾款;

6、乙方在收取工程款前须向甲方提供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否则由甲方替乙方代扣代缴税金。工程款甲方以转帐的方式支付。

七、工程结算

1、桩孔和井孔成型后隐蔽前,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共同现场核定工程量,并办理收方书面资料;

2、锚索、锚喷或网喷在钢筋隐蔽前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办理隐蔽资料,同时保留影像资料;

3、以上资料作为甲乙双方办理结算的依据;

4、锚喷和网喷砼厚度计算:每一期工程结算时,成型护壁上取10个点,测量其厚度,10个点实测厚度平均数作为护壁结算厚度(平均厚度超过设计厚度时按设计厚度计算),综合单价作相应调整;

5、锚喷和网喷高度计算:高度从建筑基底设计标高以上300mm处开始计算,遇到局部软卧层时护壁按实办理现场签证;

6、本期降水井和基坑护壁施工完成,经安监部门、监理、总包单位、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相关备案手续资料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结算办理申请和详细结算资料,在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60日内办理完该部分工程结算。

7、甲供材料结算:①本工程钢筋、型钢由甲方供应,甲乙双方共同到过磅提货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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