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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诊断

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诊断
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诊断

改制与管理模式设计咨询项目

组织结构诊断报告书

目录

1.集团公司的股权结构 (1)

2.集团公司的治理结构 (1)

3.集团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2)

4.我们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调整的原则建议 (3)

山东省XX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诊断

1.集团公司的股权结构

山东省XX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单一股权结构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币。按照四中全会确定的国有资产管理十六字原则-“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可以理解为国家是集团公司唯一的出资人,是公司的唯一股东。

2.集团公司的治理结构

从物理层面上讲,集团公司的治理结构是由出资人、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组成。图示如下:

与一般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结构不同,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山东省XX 集团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没有股东会这一层次,其出资人的权力和义务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直接或委托省有关部门来具体行使。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出资人负责,并行使出资人的部分职能,成员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监事会主要

职权是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集团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成员分为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专职监事由出资人直接委派或任免,此外,监事会成员中还必须有一名职工代表(经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报出资人批准)。经理层作为执行层,负责集团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3.集团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理论上讲,一个理想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是这样一种权力制衡关系:任何权力都必须有其它的权力或机制予以监督、制约;同时,任何权力的拥有者都要有积极性去正确行使其权力。在实践中,这种治理结构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对代理的激励和约束问题。

分析山东省XX集团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发现,至少存在三层委托-代理关系(不包括经理层以下的层层委托-代理关系):第一层是作为出资人的国家将出资人的权力委托给山东省人民政府;第二层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直接或委托有关部门将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董事会,同时将对经营管理的监督权部分委托给监事会;第三层是董事会将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权委托给经理层。

这样一种治理结构,从出资人方看问题在于,公司内资产所有者缺位,导致在实际运作中所有者的权力行使难以到位,进而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同时,由于资产所有者是公司追求利润的最主要的源动力所在,如果所有者权力行使不到位,公司追求利润的动力就大受影响;从另一个角度看,作为国有独资的公司,国家所有就是全民所有(根据宪法规定),因此,某种意义上讲,它又是股权高度分散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每个人的股份都很少,每一股东都不会因自己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努力而获得太多的收益,理性的选择就是“搭便车”,于是大家就都没有积极性去监督企业的经营者,从而也容易形成经营者大权独揽的

内部人控制现象。

从对代理的激励和约束方面看,出资人对董事会的激励程度远远不够,关系也不是很清晰。作为出资人的代表,对董事会成员的激励应该由出资人来决定,而不是公司。同时对监事会成员也应有相应的激励制度,以保证监事会有积极性去行使监督职能;另外,由于现有的利益关系,监事会的独立性受到影响;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的重叠,也容易使董事会的独立性受到影响,公司需要上报董事会批准的重大决策往往流于形式。对经理层的激励和约束的合理性、有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再者,如何评价董事会和监事会履行其信托职责的效果,保证出资人委派或更换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也是这一治理结构存在的一项

较大问题。

从制度层面看,与治理结构相配套的制度还不完善,现有的制度操作性较差。比如,对董事会成员的任用、考评、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还没有建立;对治理结构中各层次间的权责划分还仅仅停留在原则基础上,缺乏操作性强的细则。

4.我们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调整的原则建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快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是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举措。实践证明,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对国有企业克服体制弊端,转换经营机制等有很多优越性,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有利于所有者职能到位,有利于资产重组和多渠道融资,有利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行。因此,我们认为,首先要尽可能形成既有一定的分散度、又不致过度分散的股权结构,避免两种趋向,一是一股独大导致大股东借势侵害小

股东利益的趋向,二是股权过度分散导致新的“大锅饭”趋向。

其次,重点解决好对经理层的激励和约束,尤其是对经理的长期激励,尽量将可能出现的短期行为降至最低。加强对出资人代表的激励和约束,承认劳动力产权和企业家除工资之外的剩余索取权。

第三,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自的权责分配上要避免交叉,人员组成上尽可能不要重叠,保持各自工作的独立性。

第四,重视对监事会成员的激励,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第五,重点用经济契约来界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同时辅之以道德契约和环境契约。

第六,规范层层代理行为,形成有效的层层代理权竞争机制。

第七,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比如委员会结构)提高制度的操作性。

(鉴于改制整体方案的选定尚未落实,具体的以流程为出发点的公司治理结构体系及其制度将在第二阶段汇报中具体阐述。)

简述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

简述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 在企业制度中,产权的初始界定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对产权的执行,通过执行,产权才能产生影响资源配置的结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以及资本的不断积累,由资本所有者完全独立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方式越来越受到所有者的能力及专业知识局限的限制。当所有者不能在进行风险决策的同时又圆满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时,就有可能去委托专业人员代理执行上述的资产经营的职能,这就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在现代企业中,这种资产权利委托代理关系的实现是通过公司治理结构来实现的。公司治理结构本质上并非一般的企业管理,而是在公司的法人资产的委托代理制下规范不同权利主体之间责权利关系的制度安排。 一、法人产权的实质—法人治理结构命题的提出 现代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是以代理关系的收益大于代理关系的成本为前提的。在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控制全相分离的条件下,如何对所有者、经营者的关系进行制度安排,关系到委托—代理关系的发展与绩效。而这在现代企业中是通过治理结构来解决的。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以股东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法人实体。由于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很多(现代大公司甚至达到几百万人),股份相当分散,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的分离就越来越明显,因而公司并不是由股东直接经营管理,而是通过一系列代理关系和制度安排,由少数人进行管理的,这一系列制度安排就是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公司法人产权制度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治理结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企业法人产权制度的组织结构形式,同时,企业法人产权的有效安排又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性的基本前提。治理结构命题的提出,根本原因在于现代企业法人产权制度的形成。因为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关于资产权利的委托—代理制,便有了权利的分离和相应的权利主体多元化,从而相互间的监督、制衡成为重要的问题,因此,理解治理结构首先必须把握企业法人产权的实质及特征。 (一)、企业法人产权的本质—对他人资产的支配权。企业法人产权是有别于原所有权但又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且有独立意义的有关资产的权利。在现实中,以最典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所有权转化为股权由股东持有;管理权作为经营管理的执行权由经理掌握;董事会的权利既不同于股东的持股权,也不同于经理的管理权,而是一种对整个公司资产组合的支配权;任何一个所有者,作为持股者只能在市场交易中支配自己的股份,但却不能支配整个公司,只有董事会可以支配整个公司的资产。在这里,董事会权利的特点在于他所支配的公司的资产,在所有权上主要并不是隶属于董事会成员的。尽管董事会的成员也拥有公司的股权,因而也是公司的所有者,但整个董事会成员的股份在整个公司的资产中只是一部分,并非全部。在当代股份日益分散的条件下,董事会成员的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越来越低,但他却可以支配整个公司的资产,因此,所谓企业法人产权便是这种由董事会代表的对他人资产的支配权。

中国中小企业组织结构断层及危害

中国中小企业组织结构断层及危害 作者:贺昊 (武汉铂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摘要:文章从中国中小企业核心团队和中层干部存在的现象入手,总结出在企业组织结构中普遍存在的两种断层:横向断层与纵向断层,并指出了他们出现的原因和所造成的危害。 关键词:中小企业组织结构断层 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要取得成功,必须依靠两个条件:一个是正确的战略选择,一个是组织保障。前者解决的是发展方向问题,后者解决的是如何发展的问题。 中国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在完成“原始积累”后,都会因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人治”因素而在组织结构上出现“断层”。 所谓“断层”,是指由于个人能力、环境氛围等因素造成的沟通交流障碍以及由此导致的行动目标不一致问题。 一、核心团队断层 中小企业的核心团队断层,一般发生在董事长与董事之间,稍微大一点的企业还可能发生在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 1、断层的表象 在中国中小企业里,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强势的董事长,弱势的董事会;强势的董事会,弱势的股东会。其结果是原本应该结构紧凑的法人治理结构由于断层的存在而变成了畸形。为了寻求自身的利益,董事之间、股东之间也会出现断层。

这是一种以横向断层为主的断层。 2、断层出现的原因 这种断层的形成是有多种原因的,在快速成长型的中小企业中非常普遍。其中的一个原因是企业核心领导人具有前瞻的战略眼光、高强的决断能力、关键事件的屡获成功等,这些因素会导致核心团队其他成员的依赖心理,反正再难的事情有“老大”顶着。这样的依赖心理,会减弱这些成员的学习能力、判断能力、决策能力,而更加增强“老大”这个领军人物的责任感,愈加激发其的学习意识及学习能力、判断意识及判断能力、决策意识及决策能力。长此以往,依照“用进废退”①的生物进化理论,领军人物的个人能力在突飞猛进地成长着,其他成员却陷入了停滞甚至后退的“成长陷阱”②中。核心团队成员之间,出现了个人能力、经营意识、理念的落差,领军人物高歌猛进,他的左膀右臂却故步自封,核心团队之间出现断层就非常正常了。这是一种恶性循环。 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的断层,出现的原因与这个相似。 而董事与董事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断层,完全是因为利益的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单选 1. 股东大会的性质:企业最高权力机关 多选 1.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3个):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委托代理、纵向授权,激励与制衡机制并存 2.股东大会充分调动股东积极性:同股同权、累积投票制 3.独立董事设计的理论依据:代理成本理论、董事会职能分化理论 4.股东的权利:质询权、表决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收益权、解散公司请求权、诉讼权、优先权 5.董事会的职责: 1)执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决议 2)宏观决策权 3)经营管理权 4)机构设置与人事聘任权 6.广义代理成本:委托人与代理人间因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而存在的非协议,非效率的剩余损失。委托人为了自己的效用而对代理人的经济行为进行约束激励监督产生的约束成本和监督成本:代理人薪酬、中介费用、损失 7.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5个):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规定有任职资格 2)具有《意见》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法律法规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工作经验或其他必要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专业委员会的构成: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9.激励的基本原则:目标结合原则、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原则、引导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明确性原则、时效性原则、正激励与负激励结合原则、按需激励原则 10.约束机制要素的内容包括:市场约束要素、法律约束要素、行政干预要素、预算约束要素、责任约束要素 11.会计控制的目标: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安全性、责任性 12.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的贡献表现在:价格发现功能、收购兼并功能、激励约束功能、流动性功能 13.机构投资者的优势:信息优势、规模优势、技术优势 14.内部控制的五个发展阶段(5个):内部牵制阶段、内部控制制度阶段、内部控制结构阶段、内部控制综合框架阶段、风险管理阶段 15.内部控制进入成熟的标志:内部控制结构阶段(报告) 16.内部牵制制度的科学合理性(2):互相有了制约、两个部门的舞弊可能性低于一个部门 17.内部控制制度阶段,内部控制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内部管理控制 18.内部控制按控制的地位分类:主导控制、补偿控制 层次分类:战略、管理、作业 方式分类:预防性控制、补救性控制 19.风险的主要特征:客观性、普遍性、不可确定性、动态可变性、可测性 20.EVA 标准:从股东角度考虑了企业所有投资成本 21.风险的分类:按照来源:外部风险、内部风险 按照影响因素:行业风险、经营风险 按照成因分类:经营、投资、筹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表格图解(很实用)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性质职权会议种类、组成会议召集会议决议议事规则其他事项 股东(大 )会有限公司股东会 最高权力机构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 投资计划等11项 (p46) 股东会(首次会议、定期会 议、临时会议) 一般情况下董 事会召集、董事 长主持 特殊情况P47 一股一权 普通决议1/2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 股份公司股东大 会 股东大会(年会1次/年、临 时会议) 选举董事和监事 的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有限公司 (3~13人) 1管理机构 2执行机构 3经营决策机构 4对外代表机构 5法定常设机构 召集股东会议、决 定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等11项 (P52)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 会议每年至少2次)一般情况下董 事长召集并主 持 一人一票 多数通过 即董事数额多数决 股份公司(5~19 人,其中独立董事 占1/3以上) 定期会议(2次以上/年) 临时会议(1/10表决权股 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 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职权(P55) 国有独资公司 (3~13人) 除上述职权外还有 制定公司章程报批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无次 数规定) 董事由国资委委 派和职代会选举 经理辅助业务执行 机构(董事会) 执行业务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 工作等8项(P58) 经理的选任与解 聘由董事会决定 (P59) 监事会有限公司专职监督机构基本职能:监督公 司的一切经营活动 监督对象:董事会 总经理 具体职权:P61、P62 各7项 一般不少于3人,其中职工 代表不低于1/3 每年至少1次股份公司至少6个月1次国有独资公司外派监督机构不少于5人,由国资委派出 专职监事和职工代表出任, 职工代表不低于1/3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指标的选择与构造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指标的选择与构造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指标的选择与构造 [摘要]国有集团公司特别是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其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评价标准的特殊性,本文试图从经济学中关于效率定义的本源出发,重新探讨有关公司治理效率的评价问题,我们认为公司治理效率应该包括公司治理收益与公司治理成本两方面内容,即公司治理效率的“好”与“差”应该体现于公司治理收益与公司治理成本之差,基于此,本文选取了两大类9种指标作为衡量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的指标体系。 [关键词]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收益,治理成本,治理效率 以往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治理问题的考核通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对公司内部具体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为依据,采用上市公司的考核办法或者对该办法进行一定的调整之后来对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进行考核。这就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方法本身的局限性限制了其在考核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时的应用,这主要是因为它们考察企业所依据的理论与法律基础均是建立在西方较为完善的成文法与现代企业理论所形成的适合于私有制前提下的西方企业,其理论与方法经过直接或者改良后都将产生部分失效的现象;二是大型国有集团公司与其他类型大型集团公司具有不同的本质特征,从根本上决定了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治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将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企业集团,利用上述方法所筛选的指标对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进行考核时,可能导致无法产生较为准确的结果。因此,考虑到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特殊性有必要制定或者设计一套适合于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的考核指标体系。 一、公司治理效率核心内容的演变及其含义的界定 1.公司治理效率内涵的演变 早期对公司治理的研究认为解决两权分离所出现的公司治理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如何能更加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这构成了最初的公司治理

中小企业-岗位职责1.doc

中小企业-岗位职责1 董事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重大经营方针、战略目标的制定与决策; 2、召集公司董事召开董事会会议; 3、负责召集股东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并主持股东会议; 4、在任职期内负责法人治理结构的改进及实施; 5、全面监督公司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6、代表股东或董事会成员决定公司经营方向、公司注册资金、经营期限的决议; 7、按照2006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赋予的责任、权限履行董事长工作职责。 总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计划,并实施; 3、负责制定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以实现公司的远景目标; 4、协助董事长制定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与发展目标; 5、负责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或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系;

6、审定、批准公司管理制度或相关规定; 7、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 8、检查、督促和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进展; 9、参与社会活动,处理各种事件或对外关系; 10、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或向董事会提出企业持续发展规划方案; 11、提升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水平,提高企业知名度、信誉度和信任度。 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后勤事务的管理,并协调公司各部门的有效运行; 2、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总规划,为总经理提供有效的意见或建议; 3、完成总经理交给的各项工作与任务; 4、制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5、负责公司文件收发,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客户档案管理; 6、负责公司邮件分发,电话接听、纪录及客户接待; 7、负责协调公司与外部单位(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的

母子公司治理结构及运作

母子公司治理结构及运 作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母子公司治理结构及运作在集团公司管理的执行过程中,有很多问题其实都是大家心知肚明却又无力解决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三者合一,决策和执行合一成为了普遍现象;董事不“懂事”,经营决策走过场;监事不“监事”,监事会作用有限,大多受制于董事会或管理层,成为“鸡肋”;独立董事不“独立”,看大股东的眼色行事,成为继监事会后第二个“橡皮图章”;经营管理层能动性不强等等。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些大家有心无力的治理结构缺陷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企业集团的健康、持续发展。 这些问题能否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败。曾经是新经济典范的世界五百强美国安然公司,经营层串谋编制财务假账炒作股价,个人从而获得巨额红利和期权,事件的曝光让全世界为之震惊,随后为强化公司治理、加强监控而出台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虽然是针对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系统的漏洞、管理层的失职、内部控制的缺乏以及外部审计人员的道德风险等而制定,但对国内企业强化母子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有效防范集团经营风险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第一节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宁波一位公司经理何小姐写来了一封信,她告诉小林: 我们公司原本是一家单一的建筑公司,经过规模扩张迅速演变成的集建筑、房地产、物业管理于一身的集团化管理的母子公司。一直让我们困惑的是,对于这个转变,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应该相应调整 小林考虑了一下,这样回信:

何小姐,你的问题实际上是个如何进行治理管控的疑问,这同时也是一个目前让很多人迷糊的问题。 不用做太多解释,我们都知道公司治理是企业的根源。只有在治理这个层面改善了公司的管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管理体系、业务体系、利益体系其他种种派生的管控措施。 而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制企业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层经理人员之间划分权力、责任、利益,以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相互依赖的组织制度安排。我想,这就要从单体公司和母子公司的法人结构说起好了。俗话说的好,“磨刀不误砍柴工”,只有先把这个概念搞清楚,我们才能理清母子公司的运作和治理模式。 时下很多人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无非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和经理层间的设置和权限划分,不管是单体公司还是母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都是一样的。这种观点不可谓不对,但带有很大的欺骗性,原因在于:二者虽都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也都需要进行权限划分相互制衡,但两者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具体运作上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①、单体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间的权力制衡机制,而母子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除了上述机构相互间的权力制衡外,更多的是母子公司管控关系、分权集权关系。如果说在单体公司里,董事会和经营层人员由于企业业务范围窄、个人专业能力强等原因还可以有较大重合、决策和执行合一、监督弱化的话,那么在母子公司体制下,面临集团多元化、跨地域和高速发展,母公司董事会不能也不应深入到日常经营层面,其更多的职能是独立于经理层之外,进行集团层面的相关重大决策并发挥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几点思考

内容摘要: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产物。本世纪初诞生的现代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它造就了职业的管理者阶层和管理者市场,管理学科也因之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但职业管理者取代业主控制企业的经营又产生了“委托人”与“代理人”问题。为了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和滥用,两者的契约关系需要制度上的相应安排,这就是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产物。本世纪初诞生的现代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它造就了职业的管理者阶层和管理者市场,管理学科也因之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但职业管理者取代业主控制企业的经营又产生了“委托人”与“代理人”问题。为了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和滥用,两者的契约关系需要制度上的相应安排,这就是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企业制度创新势在必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文对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进程进行考察,就其理论和实践的几点探索求教于同行。 一、初始状态、约束条件和变迁方式 中国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和实践起步于90年代初。作为一种微观制度安排,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同的初始状态和约束条件。首先,它是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从计划体制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转化为一个公司制的市场竞争中的商业实体。由此,公司治理结构的诞生和发展必然受到客观制度环境和传统计划模式的影响和制约。其次,它是一个以人为设计和干预为主导的制度创新和突变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伴随现代企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自发演变过程。因而,如何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研究、认识中国的实际,把握制度创新的机遇,避免和减少人为设计、干预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至关重要。 二、所有者到位的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是确保所有者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而当前国有企业改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所有者缺位”。从产权上讲国有企业是国家(包括各级政府)所有,这在法律上讲应该是明确的。问题表现在:(1)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来体现这个所有权。(2)这个所有权的分割、流动在法律、政策上和实践中都有较大的障碍。对于第一个问题,目前实行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深圳、上海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安排或是尝试。但从整体上讲这仍是一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与企业脱钩,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更加明确了,但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的角色却未能做出相应的安排。在目前的体制下,财政部负责资产和税收;人行、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等负责监管;企业工委和金融工委负责党的工作、人事、纪检、审计;经贸委、计委负责政策和协调。但企业的发展战略、股权变更、资产处置、收购、兼并活动、上市、清盘这些重大问题已超出经理班子和董事会的职权,应由股东批准、决定。企业在碰到这些问题时找不到股东或所有者的代表机构。在目前这种格局下,国有企业难以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模板.doc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模板1 中小管理制度 一、引言 随着中小数量的递增和规模的扩大,中小已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了半壁江山,在发展和壮大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原有的管理水平已不适应新的发展,成为进一步发展的桎梏。中小的发展面临着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二是如何协调内部资源的有效利用。由于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是建立在内部协调性的基础之上,因此加强内部管理,是最基础的工作,也是能够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二、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环境 管理环境是指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管理环境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内部制度的贯彻、 执行以及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加强内部管理环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管理的建设,强化管理主体职能,应依据中小实际情况,首先建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和潜能,提高管理者的素质和能力,使股东及其他利益团体的利益真正得到保护。目前,我国部分中小没有董事会,即使有董事会其监控作用也严重弱化。董事会是公司管理系统的核心,它负责为公司经理制定博弈的规则,形成管理控制的逐级向下延伸,建立良性循环的职业经理人进入、退出机制。对管理而言,一个积极主动的董事会是相当重要的。

2、合理设置组织结构 经营的目的在于实现其整体目标,而一个的组织结构则在于提供规划、执行、控制和监督活动的框架,组织结构建设直接影响到的经营成果及控制效果。要有效地从事各项业务活动,必须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行使管理与控制的职能。中小要根据目标和自身特点,设置不同的组织机构,充分注意部门之间职能的科学划分,做到高效、协调、简洁,并确保的目标以最合理的成本实现。 3、适当的权责分配 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保证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合理授权是必然的。要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规定各职能机构的权限与责任,根据各职能机构的经营任务与特点划分岗位系列,确定需要的岗位,根据岗位的需要选择合适的人才,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对于法定代表人,既要保证其经营决策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又要保证其经济行为的效益性和廉洁性。权力和责任是关键一环,对不同的管理环节要有不同的授权,并承担与之相当的责任,使之“越权”将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 4、信用和责任 信用是商业社会的基石,责任是信用的基础,现代组织管理中,无论是岗位与岗位的关系,还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都可视为责任关系。第一,责任的可传递性。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对内部控制负有责任,从最高管理者至的一个具体员工,应根据其职责大小、工作性质、标准要求,逐级传递,并以此形成的责任体系和责任流程。第二,责任的可量化性。责任的实质是保证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目标(指标)的逐级量化实际上是随着责任的可传递而得到量

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方案(最新)

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X发〔X〕2X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X办发〔X〕3X号)精神,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X年,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公司章程的基础作用有效发挥;分类推进董事会建设,国有独资、全资公司逐步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董事会结构优化、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探索建立外部监事制度,健全监督机制,监督效果进一步提升;建立规范的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经营自主权得到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民主监督和管理明显改善;明确和规范各治理主体权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重点工作

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出资人机构)、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下同)、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权责,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运行效率。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理顺出资人职责,转变监管方式。 1.股东会权力及职责。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委派或更换董事、监事(不含职工代表),审核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等方式,对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出资人机构根据省政府授权对省属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2.出资人机构职责。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机构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对直接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机构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强化资本约束、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中小企业法务现状分析_共8页

中小企业法务现状分析 作者:孙建帅律师对于任何企业而言,法律风险 防范都至关重要。为企业服务的专业法律人员无外乎分为“公司法务人员”和“外聘律师”两大类——前者不再是 对外提供服务的律师,而是企业的员工;后者则仍为律师,只是常年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是成立专职的法务部还是聘请外部律师呢?这是很多中小企业犹豫不决的问题。前者需要人员、设备、场所等方面的成本投入;后者则可能因不足够了解企业特点而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有所欠缺。除法务人员类型的选择外,中小企业的法务问题还包括合规管理、法律风险评估、法律法规学习、法律人才培养等内容。只有全面并深入地了解所有这些问题,并有效规避相关风险,才是中小企业法务管理的上策。 那么,目前中小企业法务管理面临着什么样的问题?其内因和外因分别有哪些?症结又在何处?考虑到企业成本、灵活性及效率等原因,专业法律人士又如何评判“成立法 务部”与“聘请外部律师”,哪个更适合中小企业?他们又 会提出哪些建议?

律师眼中的中小企业法务 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数量惊人——截至2008年,全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 “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没有本质区别,作为个体而言,其自身特征决定了其法律事务的主要特点。”在接受《公司法务》采访时,专职法务工作者武扬先生表示。他认为,就大型企业法律事务的研究而言,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已取得了一些成果;相比之下,对中小企业法律事务的研究力量则十分薄弱,研究成果几乎为空白。这一现状与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之大、重要性之高以及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关注极不相称。 “中小企业发生法务问题或法律风险是正常的,不发生才不正常。”资深律师、北京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兴成律师表示,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普遍较弱,一旦有法律风险发生便面临着生死存亡的考验,这也是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只有三年的重要原因。 如此看来,不管规模大小,企业都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在诸如融资、投资、采购、销

论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完善与创新

论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完善与创新 公司治理结构,或法人治理结构,不但是一个全球性话题,也是我国构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致力于研究解决的课题。在证券监管领域,如何建立既符合国际标准又兼顾中国国情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也已引起监管当局和业内人士的关注。能否建立起我国现代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关系到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能否成功,上市公司能否持续发展,也关系到中国加入WTO 后国内公司参与国际竞争、抗拒市场风险的能力。 “公司治理结构”的提出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最早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美国提出。当时美国学术界部分学者认为大型公众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存在结构性缺陷,主要表现为董事会职权弱化,董事未能为股东的利益勤勉尽职,公司的经营管理权集中在高层管理人员手中。1971年,美国学者玛切(Myles L Mace)在一份著名的研究报告中揭示了董事职能减弱的客观事实。比如,董事主要在诸如技术、金融、政府关系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而在确定公司目标、策略、董事会政策方面无所作为,甚至不对经营管理者提交其批准的方案提出有洞察力的问题;经营管理者操纵了公司,董事会只是为经营管理者的行为盖盖章,或受经营管理者之托去安抚外面的股东;董事会会议的议程由总裁确定并控制,在会议上内部董事为了自身的利益或出于礼貌免使总裁尴尬一般不提出质询。 为此,不少学者倡导改革董事会,将董事有能力行使的职能赋予董事会,且必须使董事不受经营管理者控制。艾森伯格(Melvin AronEisenberg)提出应给予董事会监控的职能,即“挑选、监督和免除主要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应独立于它所监控的高层管理人员,并应保证有充分、客观的资讯以使董事会行使监控职能。为了抑止大公司滥用权力,解决内部董事不能有效行使职权的问题,独立董事制度被引入公司治理结构中。1974年成立,由大型公司的200 名总裁级人物组成的“企业园桌”组织(Business Roundtable)积极认同独立董事机制,并建议外来董事的人数应足以对董事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据1989年对《财富》杂志前1000家公司董事会的统计,74%的董事是外部董事,83%的公司中外来董事占多数,这表明独立董事在美国已形成制度。1992年5月,美国法学研究所(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 )颁布《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分析与提案》,该文件规定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与权限,监察委员会等董事委员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的公正交易义务,代表诉讼等内容。该文件促进了退休基金、投资信托等机构投资者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影响到世界各国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和讨论。 在美国公司的发展史上,本来在二十世纪初就已经完成了从“股东中心主义”向“董事中心主义”的转移,在公司治理结构未提出之前,经典的公司理论仍然推崇贝利(Adolf A. Berle )和米恩斯(Garcliner C. means)的“经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 见》解读 新华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意见》指出,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意见》明确,坚持深化改革、党的领导、依法治企、权责对等的基本原则,2017年年底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造就一大批政治坚定、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董事长和职业经理人,培育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董事、监事队伍;党组织在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民主监督和管理明显改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意见》强调,要从理顺出资人职责、加强董事会建设、激发经理层活力、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规范主体权责,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机构、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保障有效履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

完善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

利益相关者理论表明公司治理问题在任何企业中都存在,该理论的发展为阐释中小企业公司治理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完整的公司治理由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部分构成。内部治理即通常所说的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三大机构之间的权力、责任及制衡关系组成。外部治理主要来自市场以及制度环境因素的影响,例如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法律、社会舆论以及社会文化等等。 目前,在国际上主要有两种代表性的公司治理模式,即英美治理模式、德日治理模式。英美模式是典型的市场主导的外部监控型治理模式。其主要特征是:股权结构高度分散,股票流动性高;内部治理结构主要依赖于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居于主导地位;主要依靠资本市场股东的“用脚投票”行为、敌意收购威胁、经理人市场和产品市场竞争以及法律管制措施等外部治理机制发挥作用。德日模式的主要特征包括股权集中度较高,股票流动性较低;存在双层监督机构;银行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员工参与公司治理。 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不同于大型、股份制企业的公司治理,有其特殊性。代理理论认为,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会产生代理问题。但是在很多中小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合一”的,不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因此大多数中小企业认为自身不存在公司治理问题,公司治理观念薄弱,也就忽略了公司治理方面的相关工作。然而,利益相关者理论表明公司治理问题在任何企业中都存在,该理论的发展为阐释中小企业公司治理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凡能影响企业活动或被企业活动所影响的人或组织都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例如股东、银行、供应商、顾客、员工、政府、社区等等。企业的目标不能局限于股东利润最大化,而应该同时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银行、供应商、顾客、员工等的利益。否则,企业可能会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导致其不合作行为。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主张共同治理,强调在公司治理过程中要兼顾内部和外部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且由于各方利益相关者关注的问题不同,为了在重大决策上保证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就必须在企业的权力机构中有利益相关者的代表。

解读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解读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一、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概念 医院治理结构是个很难准确翻译的词。其英文原文是"Corporate governance",国内有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治理机制等几种译法。本文虽然采用的是"法人治理结构"这么一种译法,但这里的"结构"应当理解为兼具"机构"(Institutions),"体系"(systems)和"控制机制"(Control Mechanism)的多重含义。 简单地说,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研究的是各国经济中的医院制度安排问题。这种制度安排,狭义上指的是在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条件下,投资者与医院法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广义地则可理解为关于医院法人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界定的不仅仅是医院法人与其出资人(shareholders)之间的关系,而且包括法人与所有相关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 这种制度安排决定医院法人为谁服务,由谁控制,风险和利益如何在各利益集团之间分配等一系列问题。这种制度安排的合理与否是医院法人绩效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从提高绩效的角度来看,医院治理结构所要研究的问题,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管理层、内部人的激励机制(The Incentive Issue)及其与医院法人的外部投资者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兼容问题;这里既包括管理层的激励控制问题,也包括医院法人的社会责任问题;这是经济学家研究的焦点。第二类是管理层的管理能力问题(The Competency Issue),亦即由于医院领导层的管理能力、思想方式与环境要求错位而引起的决策失误问题;管理学家往往对此更为关注。

从激励机制的角度来看 医院治理结构改革所要回答的是什么样的医院制度最有利于“确保投资者在医院中的资产得到应有的保护和获得合理投资回报”的问题,或者更具体地说,是如何保证外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被医院的“内部人”侵吞的问题。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背离和信息成本过高而导致的监控不完全,医院的职业管理层所作的管理决策就可能偏离医院投资者的利益。与此相比更为有害的是代理人的监守自盗现象,在医院管理上表现为各种侵蚀委托人利益的“代理人行为”。由于这种“代理人行为”可能的存在,一个国家的医院治理结构对于作为“委托人”的外部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有效与否,不仅影响到投资者与管理层、内部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而且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如果外部人(即"广大股民")的投资权益得不到足够的保护,他们就不会投资,或不会充分投资,社会的新生机构就难以得到足够的起动资本。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医院内部的投资项目才可能筹集到所需的资金。但是,医院内部的最佳项目往往不是社会最优项目,其结果,不是社会总投资低于最佳水平就是社会投资项目的选择次优。 从管理能力的角度来看 医院治理结构要研究的是应当如何构架医院内部的领导体系以确保医院的关键人事安排和重大决策的正确有效问题。管理学的研究认为,人的理性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对经济利益的认识和决策方案的分析不可避免受到个人经验背景和认知模型的过滤和折射。而且,主导人们行为的不但有对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还有人们的习惯,情感、知识结构、兴趣爱好和种种下意识的心理活动。分析经济利益对改革医院治理结构非常重要,但不完全。很多时候,人的决策所依据的并不是对边际成本和边际效益的计算,而是出于对过去习惯了的行为偏好的剪不断的感情眷恋,出于不愿正视痛苦现实的自欺欺人的心理趋势。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参考资料)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个大问题:公司治理及其运行机制 1.公司定义:由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特殊情况为一个投资主体)依法集资联合组成,具有独立的注册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2.公司法人的特点:①资合的性质:投资者所有的企业②承担有限责任:以其拥有的股权或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公司业务由经营机构来执行,与股东和出资人没有关系 3.我国公司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治理的内涵 (一)道德风险 1、定义: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交易一方参与人不能观察另一方的行动或当观察监督的成本太高时,一方行为变化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2、产生原因:①签订合约前对信息是了解的,但是对合约签订后将发生的事情预见是不完全的②尽管可以通过签订合约来约束代理人,但是合约的谈判、签订、和合约的履行都要花费成本。 (二)现代企业治理的核心:控制权。控制权的内容:经营决策权、监督权、企业剩余索取权(合约中没有规定的那部分控制权) ①如何配置和行使公司的控制权 ②如何评价和监督董事会、经理层和员工 ③如何设计和实施公司的激励机制 (三)公司治理定义:公司管理层为履行股东的承诺、承担自己相应的职责,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和外部机制对企业责、权、利的分配与协调。 1

二、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 三、(一)股东对董事会的控制和监督机制 四、1、主要机制:一股一票制。 五、2、补充机制:解决一股一票制的缺陷 六、①累加表决制:股东可以将自己的有效表决权集中投向自己同意或否决的议案。有利于提高中小股东在公司决策中的影响力,提高民主化水平。 七、②代理投票制:小股东可以将自己的投票权委托给某一个代理人集中行使。可以将众多分散投票权集中起来使用,提高了提高中小股东在公司决策中的影响力,客观上形成了对大股东的制衡。 八、(二)股东对经理阶层的激励和监督机制 九、1、激励机制:高薪、奖金、配股(经理人员获得一定股权) 十、2、监督机制:工作绩效考核和评价、监事会的监督 十一、(三)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实施 十二、独立董事是指与所服务企业既没有投资关系,也没有商业关系和亲情关系的外部董事。一般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行业经验,对于科学决策能够起到别人无法替代的作用。 十三、三、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 定义:通过企业外的规范化市场竞争机制,给企业经营带来压力,刺激企业经营者努力工作,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及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而且是唯一的所有者,股东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一)产品市场竞争 2

国有企业与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 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围绕“产权明晰、政企分开”的目标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也因此得到专门大的改善。然而,国有企业依旧没有充分发挥其在经济进展中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讲,反而成了制约经济进展的因素之一。之因此出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缘故有二:1,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低效:2,生产率提高而引起的大量失业人员难以得到有效的安置。 本文试图从国有企业与法人治理结构融合的角度,对现代产权理论创新运用,提出一种国有资产改革的新方案,以期较好地解决上述两个问题。在我国,由于国家控股与法人控股,其激励与约束机制问题的根源相似,解决思路也无专门大差不。本文将不对二者加以严格区分,并以国家控股的国有企业为要紧研究对象。 一国有企业与法人治理结构融合的必要性 (一)国有企业的现实困境

国有企业是指依照出资比例,国家因为占有相对股权优势而拥有操纵权的企业组织,是建立在国有产权基础上的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这种制度设计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使得国有企业至少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难以解决。 1,自负盈亏难。自负盈亏使企业内存动力,外有压力。国有企业既然作为一种企业,自负盈亏,合理合法。然而,谁来负盈亏,谁有能力、有责任来负那个盈亏?专门难回答。是企业自身吗?不是。企业是一个集体概念,它自身是不能负担起任何责任的。企业盈亏实际上指的是企业对自己的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爱护程度,特不是对所有者的利益爱护。从那个角度讲,企业自负盈亏是指所有者自负盈亏。那么,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的国家能负企业的盈亏吗?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国家,或者讲代表国家的政府是一级行政权力机构,它是各种经济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假如让国家,或者政府来负担企业的盈亏,必定会出现各级政府运用他们所掌握的权力爱护自身利益,市场经济公平交易的差不多法则将荡然无存。因此,国家作为国有资本的所有者尽管有能力、有责任担负起国有企业盈亏的重担,但它不能。作为国有资产最终所有者的公民应该担

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现代企业制度体系的思考 【内容提要】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中小企业完善管理的核心所在,也是中小企业管理的一个热点和难点。在梳理与借鉴中西方公司治理理论基础上,探讨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有着重要的意义。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的经营环境发展变化的结果。从现代公司产生的那一天起,公司治理问题就摆在企业的组织者、参与者面前了。我们认为现代企业的基础管理是以契约为基础;运做是以流程为基础.作为本文公司治理结构重点是研究“契约基础”,即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体系设立。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研究文章很多,研究的方向也是林林总总,而本文重点是针对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加以分析,提出我认为的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体系架构。 一、引言 我国当前正处在经济转型时期,随着企业制度的变迁,中小企业也致力于构建合理、科学的治理结构以提高治理效率。 本文以作者所经历的中小企业为样本,运用定性分析的方法研究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在逻辑关系,以期为中小企业改善治理结构、完善治理方式提供一点参考。

论文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 1、理论基础 2、现代企业制度的三级制度体系 3、三级制度体系的建立 4、三级制度体系的实施 5、三级制度体系的监督 一、公司治理结构内涵 现代公司是个法人实体,是广大的股东拿出钱来投资到一起,按照事先约定的公司章程来独立运作的盈利性组织。对于公司法人而言,股东是出资人,但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不直接参与经营,只是依法享有企业经营成果的收益权、剩余财产索取权和重大经营活动知情权。公司的经营活动由职业经理班子来组织进行,并且关于经营活动的细节,经营班子没有向大股东事前征求意见的必要。 没有一个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这回事。不同的公司要根据自己国家的企业文化和人们习惯的行为方式来寻找对其最为有效、也最为划算的治理机制,也就是在特定约束条件下的最优治理机制。放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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