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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 号 ——与治理层的沟通 - 欢迎您访问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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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

——与治理层的沟通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与治理层沟通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种治理结构和规模的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审计,并针对治理层全部成员参与管理的情形以及上市实体提出了特殊考虑。本准则并不规范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或所有者的沟通,除非他们同时履行治理职责。

第三条本准则是针对财务报表审计制定的,但对于其他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如果治理层对其他历史财务信息的编制负有监督责任,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遵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考虑到有效的双向沟通在财务报表审计中的重要性,本准则为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提供了一个基础框架,并明确了应当与其沟通的一些具体事项。

作为对本准则沟通要求的补充,本准则附录列示的其他审计准则对需要沟通的补充事项作出了规定。此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针对注册会

计师向治理层通报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了具体要求。

法律法规、业务约定或其他规定可能要求沟通本准则或其他审计准则没有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准则并不禁止注册会计师就此与治理层沟通。

第五条本准则主要规范注册会计师向治理层的沟通。但是,有效的双向沟通十分重要,这有助于:

(一)注册会计师和治理层了解与审计相关的背景事项,并建立建设性的工作关系,在建立这种关系时,注册会计师需要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注册会计师向治理层获取与审计相关的信息,例如,治理层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确定审计证据的适当来源,以及提供有关具体交易或事项的信息;

(三)治理层履行其对财务报告过程的监督责任,从而降低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有责任与治理层沟通本准则要求的事项,管理层也有责任与治理层沟通有关治理的事项,但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并不减轻管理层的这种责任。同样,管理层与治理层就注册会计师需要沟通的事项进行的沟通,也不减轻注册会计师沟通这些事项的责任。但是,管理层就这些事项进行的沟通可能会影响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的形式或时间安排。

第七条清晰地沟通审计准则要求的具体事项是每项审计业务的必要组成部分。但是,审计准则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专门实施程序,以识别与治理层沟通的任何其他事项。

第八条法律法规可能限制注册会计师就某些事项与治理层沟通。例如,法律法规可能明确禁止某些沟通或其他行为,以避免妨碍有关机关调查实际发生的或涉嫌的非法行为。

在某些情形下,注册会计师的保密义务与沟通义务之间的潜在冲突可能十分复杂,此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获取法律咨询意见。

第二章定义

第九条治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战略方向以及管理层履行经营管理责任负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或组织。治理层的责任包括对财务报告过程的监督。在某些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可能包括管理层成员。

第十条管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的执行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在某些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包括部分或全部的治理层成员。

第三章目标

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

(一)就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与治理层进行清晰的沟通;

(二)向治理层获取与审计相关的信息;

(三)及时向治理层通报审计中发现的与治理层对财务报告过程的监督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

(四)推动注册会计师和治理层之间有效的双向沟通。

第四章要求

第一节沟通的对象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与被审计单位治理结构中的哪些适当人员进行沟通。

第十三条如果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下设组织(如审计委员会)或个人沟通,应当确定是否还需要与治理层整体进行沟通。

第十四条在某些情况下,治理层全部成员参与管理被审计单位,例如,在一家小企业中,仅有的一名业主管理该企业,并且没有其他人负有治理责任。此时,如果就本准则第十七条第(三)项要求沟通的事项已与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沟通,且这些人员同时负有治理责任,注册会计师无需就这些事项再次与负有治理责任的相同人员沟通。然而,注册会计师应当确信与负有管理责任人员的沟通能够向所有负有治理责任的人员充分传递应予沟通的内容。

第二节沟通的事项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与治理层沟通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包括:

(一)注册会计师负责对管理层在治理层监督下编制的财务报表形成和发表意见;

(二)财务报表审计并不减轻管理层或治理层的责任。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与治理层沟通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包括识别出的特别风险。

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与治理层沟通审计中发现的下列重大问题:

(一)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实务(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披露)重大方面的质量的看法。在适当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向治理层解释为何某项在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下可以接受的重大会计实务,并不一定最适合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

(二)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

(三)已与管理层讨论或需要书面沟通的审计中出现的重大事项,以及注册会计师要求提供的书面声明,除非治理层全部成员参与管理被审计单位;

(四)影响审计报告形式和内容的情形(如有);

(五)审计中出现的、根据职业判断认为与监督财务报告过程相关的所有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如果被审计单位是上市实体,注册会计师还应当与治理层沟通下列内容:

(一)就审计项目组成员、会计师事务所其他相关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和网络事务所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了独立性作出声明;

(二)根据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网络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的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网络事务所在财务报表涵盖期间为被审计单位和受被审计单位控制的组成部分提供审计、非审计服务的收费总额。这些收费应当分配到适当的业务类型中,以帮助治理层评估这些服务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影响;

(三)为消除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已经采取的相关防范措施。

第三节沟通的过程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就沟通的形式、时间安排和拟沟通的基本内容与治理层沟通。

第二十条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如果根据职业判断认为采用口头形式沟通不适当,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与治理层沟通。书面沟通不必包括审计过程中的所有事项。

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就本准则第十八条要求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以书面形式与治理层沟通。

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与治理层沟通。

第二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其与治理层之间的双向沟通对实现审计目的是否充分。如果认为双向沟通不充分,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其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以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能力的影响,并采取适当措施。

第四节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四条如果本准则要求沟通的事项是以口头形式沟通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其包括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并记录沟通的时间和对象。

如果本准则要求沟通的事项是以书面形式沟通的,注册会计师应

当保存一份沟通文件的副本,作为审计工作底稿的一部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录:(参见本准则第四条)

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审计准则对与治理层沟通的

具体要求

《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和下列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特定事项,但其规定并不影响本准则的普遍适用性: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六条;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第十条;

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

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六条;

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第二十八条;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四条;

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

的期初余额》第九条;

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第十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十条;

1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第六十二条;

1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三十五条;

1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和第三十一条;

1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十三条;

1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第十七条;

1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第二十一条;

1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

17.《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018年6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 会通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的收取与使用,保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责,保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应当交纳会费。 会费分为个人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费分为执业会员会费和非执业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为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 第三条会费按年度收取。 第四条个人会员按下列标准交纳会费: (一)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0元; (二)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元。 第五条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上年度业务

收入为基础,按下列标准计算交纳单位会员会费:(一)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的,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 (二)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1亿元(含)以下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1亿元至3亿元(含)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6%,超出3亿元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5%。 本办法所称年度业务收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的年度业务收入信息应当接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 第七条执业会员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交纳执业会员会费。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会员关系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交纳当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 设立分支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分支机构应于

与管理层进行沟通的5条原则

与管理层进行沟通的5条原则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与管理层进行沟通的: 第1条原则,理解管理层希望你做什么。如果你自己郡不理解它们,则无法把这些指示翻译给基层员工。如果指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者不明确的地方,在行动之前先问清楚或得到澄清。经过缜密思考后提出来的问题不仅能使你自己对需要做什么有更好的理解,还常常导致了管理层对最初指示的改动,因为高层管理者也需要仔细考虑自己所提出的要求。花几分钟时间弄清指示可以节省几天时间,并保全了你的信誉。 第2条原则,确保指示具体明确。不要顺从地接受一个非常笼统的指示,它可以作出各种解释。如果指示是笼统的,从管理层的角度上看,其结果永远不会令人满意。

第3条原则,主管有权力提出不同意见,但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对主管来说,在做事的方法上与高级管理层的观点不同是可以被接受的,但不是目标本身。主管是执行政策的人,他们有权力讨论如何有效执行某一政策的具体细节问题。但是,他们不是政策的制定者,因此,任何涉足这一领域的尝试都被看做是消极的。 第4条原则,为了从事所要求的工作,在资源方面与管理层获得一致意见。主管可能被告知某项任务极为重要,而后却被斥责在完成这项工作方面花费了过多的时间(在衡量任务的重要性方面,管理层打算分配给任务的资源数量与口头承诺相比是更好的指标)。 第5条原则,确定管理层什么时候希望看到结果报告,报告是什么形式的。你是否还记得,前面我们说企业沟通有两种流向: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向高层管理者汇报工作与活动的结果是主管的一项重要任务,而这就是自下而上沟

通的例子。与管理层进行沟通时,所有这些原则都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理解管理层希望你完成什么工作,并将这些任务的完成情况反馈给管理层。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doc 7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商业银行通常具有下列主要特征: (一)经营大量货币性项目,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 (二)从事的交易种类繁多、次数频繁、金额巨大,要求建立严密的会计信息系统,并广泛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分支机构众多、分布区域广、会计处理和控制职能分散,要求保持统一的操作规程和会计信息系统; (四)存在大量不涉及资金流动的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要求采取控制程序进行记录和监控; (五)高负债经营,债权人众多,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受到银行监管法规的严格约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 第五条商业银行具有下列主要风险: (一)信用风险; (二)国家风险和转移风险; (三)市场风险; (四)利率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六)操作风险; (七)法律风险; (八)声誉风险。 第六条由于商业银行具有的特征和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第二章接受业务委托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评价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 第八条在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是否具备商业银行审计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二)是否熟悉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是否具有对商业银行国内外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的充足人力资源。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就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审计报告的用途等事项与商业银行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章计划审计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规范底稿之与治理层的沟通函模版

索引号: 与治理层的沟通函 S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的规定,在上市公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自身的独立性与治理层进行书面沟通。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就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与治理层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以适当的方式及时与治理层沟通。保持有效的双向沟通关系,有利于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履行各自的职责。 必须特别强调的是,除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另有规定的情形之外,这份书面沟通文件仅供贵公司治理层使用,我们对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沟通文件不得被引用、提及或向其他人披露。 一、独立性问题 现就独立性问题声明如下: (一)参与贵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成员、本会计师事务所其他相关人员以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二)根据职业判断,我们认为本会计师事务所与贵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 (三)我们已经根据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防止可能出现的对独立的威胁。 二、重大事项 以下内容是与我们对贵公司20×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相关的、按规定应予沟通的重大事项:(一)对贵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披露的看法 (二)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 (三)未更正错报 。。。。。。 我们发现,贵公司。。。。。。 我们已于20×8年×月×日就上述事项与贵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提请更正,但至今尚未得到更正。如不更正,将会导致少计费用,从而虚增年度利润的后果。根据该笔业务的性质和重要程度,我们对贵

公司20×7年度的财务报表将不能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再次提请贵公司予以更正。 。。。。。。 (四)其他事项 。。。。。。 xx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二〇×x年×月×日 贵公司的意见: 结论: 是否同意上述本所就独立性问题所作的声明以及就上述重大事项所作的说明 贵公司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跨层级员工沟通管理方案

跨层级员工沟通管理方案 为充分了解一线员工的思想动态,促进中高层干部与普通员工的正常沟通,进一步发掘深层次问题并引导员工价值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1、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并引导价值观; 2、建立日常沟通及上传下达机制,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员工满意度; 3、发掘高潜力人才,助力人才开发及管理。 二、适用范围: 三、沟通管理的内容 (一)建立沟通渠道 1、员工座谈 本方案涉及到的管理人员,每季度根据沟通原因或沟通需求详细填写沟通计划表,并按计划表严格执行。员工座谈形式不限。 2、员工意见窗口 开通各管理层的员工意见窗口,员工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疑惑、建议及投诉,管理人员须对相关意见及时进行答疑或回应。 (二)沟通要求 1、每次沟通设定沟通主题,主题设定须正面、积极向上、健康及与工作相关的。 2、确保每次沟通轻松、愉快,给人以振奋和鼓舞,消除只有在业绩不佳时才开展沟通的印象,使员工对沟通持欢迎的态度。 3、沟通过程中积极倾听并理解对方,充分尊重对方,对于对方的讲话不要急于下否定的结论。

4、沟通频次要求如下: (1)团队沟通频次为公司最低要求,季度内未达到要求的,按扣减500元绩效处理。 (2)公司建议个人沟通频次,访谈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沟通。 5、每次沟通须详细填写沟通记录表,并签字确认沟通信息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 6、每月月底,各访谈人将本月的沟通记录表如实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四、本方案涉及的沟通面谈不包含转正面谈、晋升/降职、离职面谈等常规沟通面谈。 五、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归档所有面谈记录表;负责待解决问题的处理情况跟踪;负责将沟通记录表反馈至相关领导。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 (2006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6-2-15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2006版目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 一、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一般原则与责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2、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的应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3、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 4、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5、审计结论与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6、特殊领域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审的审核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工作总结摘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xx年工作总结摘要 7月1日,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正式施行。编制中 国职业道德守则和国际守则差异比较表。为帮助会计师事务所贯彻落实职业道德守则,组织起草《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操作指引》。 4月15日,《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正式发布。为指导注册会计师开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确保指引顺利实施,制定出版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讲解》,共计2.5万余字。 引导考生从"重知识"型考试向"重技能"型考试跨越,充分体现了 改革的目标和行业的职业特性。在试题命制上,采用征集案例、分散命制、集中审改的案例式命审题机制。在试卷评阅上,继续采取双重评卷方式,并从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了119名注册会计师参与评卷工作,综合阶段考试评卷工作全部由注册会计师承担。注册会计师在评卷过程中坚持职业谨慎,充分运用职业判断能力,评卷差错率明显降低。xx年,全国考试报名人数为52.8万人、127.6万 科次。考试报名人数较xx年增加3万人,报考总科次较xx年增加8万科次。 在xx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中,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审计调整利润总额182亿元、资产总额1963亿元、应交税金93亿元

xx年,共组织检查了14家证券资格事务所总所及其71家分所。其中,中注协直接组织检查14家总所及38家分所,委托地方注协检查33家分所。检查中,中注协检查组抽查事务所底稿320份,地方注协检查组抽查事务所底稿184份。经惩戒、申诉委员会决定,中注协对2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含1家分所)及14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 顺利完成xx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xx年全国应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人,通过任职资格检查的有人,因未完成继续教育等原因暂缓任职资格检查的有1894人,检查不予通过撤销、注销的有1093人,任职资格检查通过率为96.67%。xx年,全国共新批会计师事务所566家(含分所134家),注册会计师7725人。截至xx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7785家(含分所795家),执业注册会计师人,非执业会员人。 开展首批资深会员评选工作,授予684人资深会员称号,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394人,非执业会员290人。 11月8-11日,第18届世界会计师大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王军副部长率代表团出席并发表题为《助力经济复苏,创造持续价值》的主题演讲,在会计行业的世界舞台唱响了中国声音。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授予王军副部长"特殊贡献奖"。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冯淑萍接受香港会计师公会APlus-hkicpa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冯淑萍 接受香港会计师公会《A Plus》杂志2016年1月号的采访原稿 一、中国会计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近年来,在财政部和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中注协一直注重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全面推进行业发展五大战略的实施,行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成为市场经济诚信链条的重要一环,成为市场经济监督体系重要的制度安排,成为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注协有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8331家,其中,有40家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11家。个人会员超过20万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00601人,非执业会员109908人。全行业从业人员超过30万人。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于包括2600余家上市公司在内的420万家以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全行业业务收入达到603亿元。 2015年,是中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国家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新形势下,行业面临着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责任,“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金融市场发展、“互联网+”等为行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但同时行业也面临着行业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培养不足,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和专业胜任能力建设仍有待加强,市场对行业认知不够和品牌建设尚欠成熟,以及行业整体信息化建设水平仍有待提高等方面的挑战。 目前,国家正在制定“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是实现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将以国家“十三五”规划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对注册会计师行业重要性以及行业发展规律和发展方向的认识,研究制定行业“十三五”期间的发展规划,在不断深化行业人才培养、事务所做强做大、准则国际趋同、新业务拓展和行业信息化等五大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在以下四个方面积极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未来发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2019年2月20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与治理层沟通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种治理结构和规模的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审计,并针对治理层全部成员参与管理的情形以及上市实体提出了特殊考虑。本准则并不规范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或所有者的沟通,除非他们同时履行治理职责。 第三条本准则是针对财务报表审计制定的,但对于其他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如果治理层对其他历史财务信息的编制负有监督责任,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遵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考虑到有效的双向沟通在财务报表审计中的重要性,本准则为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提供了一个基础框架,并明确了应当与其沟通的一些具体事项。 作为对本准则沟通要求的补充,本准则附录列示的其他审计准则对需要沟通的补充事项作出了规定。此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针对注册会计师向治理层通报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了具体要求。 法律法规、业务约定或其他规定可能要求沟通本准则或其他审计准则没有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准则并不禁止注册会计师就此与治理层沟通。 第五条本准则主要规范注册会计师向治理层的沟通。但是,有效的双向沟通十分重要,这有助于: (一)注册会计师和治理层了解与审计相关事项的背景,并建立建设性的工作关系,在建立这种关系时,注册会计师需要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注册会计师向治理层获取与审计相关的信息,例如,治理层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确定审计证据的适当来源,以及提供有关具体交易或事项的信息; (三)治理层履行其对财务报告过程的监督责任,从而降低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有责任与治理层沟通本准则要求的事项,管理层也有责任就治理层关心的事项与治理层进行沟通,但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并不减轻管理层的这种责任。同样,管理层与治理层就应当由注册会计师沟通的事项进行的沟通,也不减轻注册会计师沟通这些事项的责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会协[201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各地在规划实施中所取得的进展和发现的问题,请报告我会。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了展规划(2011-2015)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进一步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水平,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以及《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行业人才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下简称行业)作为专家行业,是社会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服务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经过30余年的努力,特别是大力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以来,行业人才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一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为标准,以《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等为政策依据的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二是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为龙头、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为支柱、会计师事务所为基础、国家会计学院为依托,培训内容各有侧重,面授培训、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培养体系。三是行业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完善。以行业领军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为基础,以行业后备人才培养为重要补充,构建起分阶段、分层次、点面结合、自主培养与联合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四是行业人才队伍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注协个人会员达18万余人,其中,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96442人,非执业会员86658人,海外会员469人,行业从业人员近30万人。五是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初见成效。自2005年以来,先后从行业公开选拔217名行业领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3000余名注册会计师取得了境外会计师职业组织的执业资格或会员资格。 在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取得成绩和突破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人才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行业人才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做强做大、新业务领域拓展、信息化等战略需要,在一些领域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高层次、国际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金融和国际化等高端业务发展需要;能够服务特殊业务的专门人才数量不足,专业服务能力有限,难以满足行业多元化发展需要;部分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完善,业务骨干流失问题在一些地区、事务所相当突出,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亟待进一步提升,行业后备人才,尤其是业务骨干后备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业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这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把握机遇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时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的规定

索引号:G9-1 与治理层的沟通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的规定,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自身的独立性与治理层进行书面沟通。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及时向治理层通报审计中发现的与治理层监督财务报告过程的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保持有效的双向沟通关系,有利于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履行各自的职责。 特别强调的是,除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另有规定的情形之外,本书面沟通文件仅供贵公司董事会使用,本所对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本沟通文件不得被引用、提及或向其他人披露。 一、独立性(上市公司审计适用) 本所独立性声明如下: (一)截至年月日,参与贵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成员、本所其他相关人员以及本所和网络事务所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了独立性。 (二)根据职业判断,本所认为本所、网络事务所与贵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任何关系和其他事项。 我们已经根据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规定采取了相关的防范措施,以消除可能对独立性产生的不利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或者: 根据职业判断,本所认为本所、网络事务所与贵公司之间存在下列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和其他事项: [描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为消除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的水平而采取的相关防范措施。]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所认为,这些关系和其他事项对本所独立性的不利影响已经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本所能够满足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要求。】

二、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以下内容是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与贵公司董事会监督财务报告过程的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对贵公司会计实务(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披露)重大方面的质量的看法 1、会计政策 2、会计估计 3、财务报表披露 (二)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 (三)已与管理层讨论或需要书面沟通的重大事项 (四)未更正的重大错报 我们已于年月日就上述事项与贵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提请更正,但至今尚未得到更正。如果上述错误得不到更正,根据错报的性质、金额以及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我们对贵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将不能出具标准审计报告。现再次提请贵公司予以更正。 除上述重大未更正错报外,贵公司的财务报表还存在笔未更正的小额错报,其对2014年度净利润的累计影响额为 (五)舞弊 (六)重大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 (七)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八)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 (九)持续经营

论沟通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论沟通在企业管理中的作 用 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

论沟通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提升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经营、生产环境,实施有效的管理, 沟通成为现代管理的一件有效工具,它是联系企业共同目的和企业中有协作愿望的个人之间的桥梁,是管理者能把企业的构想、使命、期望与绩效等信息准确地传递到职工,并指引和带领他们完成目标最重要的功能。 关键词:沟通企业管理 沟通是一门人与人之间交流和联系必不可少的工具, 沟通无处不在,在企业管理中,“沟通”作为一项被广泛应用 的工作技能,贯穿于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因此,在现代信息 经济时代背景下,可以说管理即是沟通。可见,沟通管理在企 业管理工作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沟通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 沟通管理是指管理者为了实现组织目标,在履行管理职 责、实现管理职能过程中有计划的、规范性的职务沟通活动和 过程。它包括组织成员内部相互之间,或者 组织成员与外部公众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旨在完成组织目 标而进行的多种多样的沟通形式。从内容来说,尽管沟通管理 与其他沟通一样,也是信息、思想、观点、感情、意见等内容 的交流,但这些交流与组织目标、任务和要求等密切相关。沟 通管理的实施和展开,都是受组织目标引导并且是一种有计划 的、自觉的、规范性的活动和过程。这意味着沟通 管理不仅是一种活动,也是一种有效沟通和符合组织特定管理

沟通要求的制度或体制。 一切矛盾的根源均在于沟通,缺少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工 作很可能会失效。有关研究表明,管理中70%的错误是由于 不沂于沟通造成的。可见,管理离不开沟通,沟通渗透于管理 的各个方面。 二、沟通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信息社会的需求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推进, 据研究分析,现代企业的管理者有7o%的时间用在管理沟通 上。沟通是合作的基础。着名的组织管理学家巴纳德以为: “沟通是一个把组织的成员联系在一起,以实现共同目标的手段。”在企业经营 中需要沟通的内容多、涉及沟通的范围广,管理沟通在企 业经营中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说来,沟通管理的重要性表现为 以下几个方面) (一)、决策层成员之间、决策层与管理层之间有效沟通的重要性有效沟通最核心的是决策层成员之间的沟通、管理层与决策层之间的沟通这两个层面,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决策的正确、顺利施实和企业的长远发展,而要做到这些,必须通过沟通才能把企业正确的方针政策传达给员工,并把员工的不满和建议反馈给管理层甚至是决策层,以适时调整,使企业既定的计划和目标真正得以实现。无效的沟通贻害无穷,决策层会失去了应有的团队责任感,对企业的发展是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doc 65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doc 65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 号 ——验资》指南 第一章总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验资的含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被审验单位的含义、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 一、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不应孤立地使用本准则,而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例如,注册会计师除了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外,还应当遵守审计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计划审计工作、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函证、期后事项、管理层声明、利用专家的工作等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相关审计准则的一般原则和要求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二、验资的含义 (一)验资的含义 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指出,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此定义主要明确了下列几个问题: 1.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其他法律法规也有对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作出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 2.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 3.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旨在提高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可信赖程度,满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的需要。 4.验资的内容包括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是指被审验单位实际收到出资者缴纳注册资本的情况。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是指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 5.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后,应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出具验资报告。 (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含义 1.注册资本是指被审验单位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出资者的出资额。因公司组织形式不同,其注册资本的含义也不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作出了下列定义: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实收资本是被审验单位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附件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对会员违规行为的惩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对会员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惩戒,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会员,指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中的执业会员,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中注协实施惩戒,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保障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得到贯彻执行。 实施惩戒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相当。 第四条会员对中注协给予的惩戒,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利;对惩戒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第二章惩戒的种类与适用 第五条中注协对会员违规行为给予惩戒的种类有: (一)训诫; (二)行业内通报批评; (三)公开谴责。 第六条中注协认为会员的违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提请行政、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第七条会员具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业惩戒: (一)违反《注册会计师法》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三)违反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 (四)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 (五)应当给予惩戒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会员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视情节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第九条会员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训诫、行业内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一)由于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和外界压力等因素导致违反独立性要求的; (二)宣称自己具有事实上不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经验或资质的; (三)泄漏客户商业秘密或利用客户商业秘密为自身或他人谋取利益的; (四)泄漏执业中获取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为自身或他人谋取利益的; (五)对客户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强迫、欺诈、利诱的; (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服务的; (七)在接任审计业务时蓄意侵害前任事务所合法权益的; (八)明示或暗示有能力影响司法机关、监管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 (九)利用与司法机关、监管机构或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十)为招揽客户而向推荐方支付佣金、回扣,或向第三方推荐客户而收取佣金的; (十一)以低于成本的收费承揽业务的; (十二)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会员声誉的。 前款所称自我评价,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鉴证小组成员曾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 (二)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业务对象的其他服务; (三)为鉴证客户编制属于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他记录。

管理沟通

机密★启用前 大连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8年秋《管理沟通》 期末考试复习题 ☆注意事项:本复习题满分共:40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个人或组织信息、知识、思想和情感等的交流与反馈的过程就是()。 A.沟通 B.人际沟通 C.有效沟通 D.沟通的原则 答案:A 2、危机处理的难度是与组织处理危机的速度()。 A.不成比例 B.成正比 C.成反比 D.无法判断 答案:C 3、()是团队合作的基础与核心。 A.共同目标 B.共同策略 C.共同价值理念 D.共同方法 答案:C 4、组织内部沟通的内容不包括()。 A.组织战略 B.组织结构 C.组织制度 D.客户需求 答案:D 5、提高倾听有效性的方法不包括()。 A.积极投入 B.综合分析与理解 C.强化记忆 D.多次打断诉说者 答案:D 6、()是以互联网为工具,以文字、声音、图像及其他多媒体为媒介的沟通方式。A.网络沟通 B.会议沟通

C.多媒体沟通 D.跨文化沟通 答案:A 7、管理沟通的主体通常包括()信息的组织或个人。 A.发送 B.接收 C.编辑 D.反馈 答案:A 8、纵观组织已有的价值观,不包括()。 A.以自我实现为目标的价值观 B.以追求利润为主的价值观C.定位于经营管理层面的价值观 D.组织社会互利价值观 答案:A 9、“干部任免”通知属于()通知。 A.发布性 B.批示性 C.指示性 D.知照性 答案:D 10、现代冲突管理观认为()。 A.要化解冲突 B.要消除冲突 C.冲突具有破坏性 D.冲突具有双重性 答案:D 二、多项选择题 1、请示与报告的区别有()。 A.行文目的不同 B.行文时间不同 C.行文对象不同 D.行文内容不同 答案:ABD 2、按谈判者所持立场不同,谈判可分为()。 A.直接谈判 B.间接谈判 C.刚性谈判 D.柔性谈判 答案:CD 3、体势语言有()。 A.表情语 B.手势语 C.体姿语 D.目光语 答案:ABC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_号

附件4: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号 ——代编财务信息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代编财务信息业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代编财务信息业务(以下简称代编业务)。 第三条代编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运用会计而非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代为编制一套完整或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代为收集、分类和汇总其他财务信息。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职业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第五条本准则不对代编业务提出独立性要求。但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具有独立性,应当在代编业务报告中说明由此产生的影响。

第六条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名字与代编的财务信息相关联,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代编业务报告。 第二章 业务约定书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代编业务开始前,与客户就代编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代编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代编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第八条在确定代编业务约定书条款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包括下列主要事项: (一)业务的性质,包括说明拟执行的业务既非审计也非审阅,注册会计师不对代编的财务信息提出任何鉴证结论; (二)说明不能依赖代编业务揭露可能存在的错误、舞弊以及违反法规行为; (三)客户提供的信息的性质; (四)说明管理层应当对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以保证代编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说明代编财务信息的编制依据,并说明将在代编财务信息和出具的报告中对该编制依据及已知的背离予以披露; (六)代编财务信息的预期用途和分发范围;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附件3: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规范对会员违规行为的惩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对会员违规行为实施惩戒,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会员,是指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中的执业会员,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中注协实施惩戒,应当遵循客观和公正原则,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保障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得到贯彻执行。 实施惩戒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相当。 第四条对中注协实施的惩戒,会员有陈述和申辩权利,对惩戒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第二章惩戒的种类与适用 第五条中注协对会员违规行为实施惩戒的种类有: (一)训诫; (二)通报批评; (三)公开谴责。

第六条中注协认为会员的违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第七条会员具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给予惩戒: (一)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 (三)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 (四)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 (五)应当实施惩戒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会员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会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视情节给予训诫、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第九条会员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训诫、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一)在职业活动中,违反诚信原则的; (二)在执行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业务时,违反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的; (三)在作出职业判断、发表专业意见时,违反客观和公正原则的; (四)未能按照有关规定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在承接业务和提供专业服务时,缺乏适当的专业胜任能力的; (五)在执业过程中没有保持应有的关注、勤勉尽责的; (六)违反保密原则,泄露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的;

7210-4与治理层的沟通函-事中、事后(参考使用)

索引号: 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函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ABC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贵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等由委托人认定的治理层】的责任是制定公司经营战略、进行重大决策、聘任主要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公司财务以及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程序,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管理层在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等由委托人认定的治理层,下同】的监督下编制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对于需要同时需要单独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整合审计项目,沟通函中应包括有关内控审计方面的内容。上段内容变更为: 我们接受委托,对ABC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年度的财务报表和贵公司XX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贵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等由委托人认定的治理层,下同】的责任是制定公司经营战略、进行重大决策、聘任主要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公司财务以及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审计程序,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管理层在董事会的监督下编制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因此,我们设计审计程序,评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便对贵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可能发现单独或汇总起来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的缺陷。】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的规定,在【审计工作期间】【外勤审计工作结束之后】,我们需要就以下事项与贵公司董事会进行沟通。保持有效的双向沟通关系,有利于我们与贵公司董事会履行各自的职责。 必须特别强调的是,除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另有规定的情形之外,这份书面沟通文件仅供贵公司董事会使用,我们对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沟通文件不得被引用、提及或向其他人披露。 一、财务报表审计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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