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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题最常用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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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题最常用设计规范

3-4人餐厅开间净尺寸不宜小于2700mm,使用面积不要小于10平;

6-8人餐厅3000 12

起居:3900-4500 豪华型可达到6000以上。

主卧:一般3600-3900,一般不小于3400

书房:最好2600以上。

次卧室:一般不小于2700,老人房不宜小于3300.考虑轮椅不宜小于3600.

厨房:1800 2100 2700

卫生间:1800(最小1600)

客房标准间4000(600+1200+1700+500?)*7200(4600+2600)(8000)

图书馆建筑

1.书库、阅览室藏书区净高不得低于

2.4m,当有染或管线时,梁或管线底面净高不得低于2.2m。

2.采用积层书架的藏书空间净高不得低于4.6m;采用多层书架的藏书空间净高不得超过6.9m。

3.书库内工作人员的专用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0.8m,踏步宽不应小于0.22m,踏步高不应超过0.20m,并采取防滑措施。

4.阅览室阅览桌、椅排列尺寸:

(1)单面阅览桌前后间隔净宽≥0.65m;

(2)双面阅览桌前后间隔净宽1.3~1.5m;

(3)阅览桌左右间隔净宽0.6~0.9m;

(4)主通道净宽,当闭架阅览时为1.2m;当开架阅览时为1.5m。

有关图书馆的书库、阅览室平面布置有许多数据和办公室、住宅所使用的尺寸不一样,直接影响到开间、进深、层高具体尺寸的决定。在《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87)中有具体尺寸规定。

(摘自个人整理笔记--快题知识个人总结--快题应试技巧)

建筑红线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基地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建造。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给定的建筑红线。《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规定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除基地内连通城市管线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线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1.在人行道地面上空:(1)2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大于0.4米;(2)2.50米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米,并不应大于3米;(3)3.50米以上允许突出阳台,凸形封窗、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4)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减1米,并不大于3米。2.在无人行道的道路上空:(1)2.50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应大于0.4米;(2)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

★楼梯

一、楼梯

1.楼梯:角度在20。~45。之间,舒适坡度为26。34′,即高宽比为1/2;

二、楼梯数量的确定

1.公共楼梯和走廊式住宅一般应取二部楼梯,单元式住宅可例外;

2.2~3层的建筑(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除外)符合下列要求,可设一个疏散楼梯:耐火等级层数每层最大建筑面积(m2)人数

一、二级二、三层500 第二层与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

过100人

三级二、三层200 第二层与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

过50人

四级二层200 第二层人数之不超过30人

3.九层和九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 m2,且人数不超过30人的单元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4.九层和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 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三、楼梯位置的确定

1.楼梯应放在明显和易于找到的部位;

2.楼梯不宜放在建筑物的角部和边部,以便于荷载的传递;

3.楼梯应有直接的采光和自然通风;

4.五层及以上建筑物的楼梯间,底层应设出入口;在四层及以下的建筑物,楼梯间可以放在距出入口不大于15m处。

四、楼梯细部尺寸

1.踏步宽(b)、高(h)应符合以下关系之一:

b+h=450mm b+2h=600~620mm

2.梯井宽度以不小于150mm为宜;

3.楼梯段最少踏步数为3步,最多为18步;梯段宽度取决于通行人数和消防要求;

⑴每股人流宽度=平均肩宽(550mm)+少许提物尺寸(0~150mm)

⑵消防要求每个楼梯必须保证二人同时上下,梯段最小宽度1100~1400mm;

⑶室外疏散楼梯梯段最小宽度800~900mm。

4.楼梯栏杆和扶手

⑴人流密集场所梯段高度超过1000mm时,宜设栏杆。扶手表面的高度与楼梯坡度有关(15。~30。取900, 30。~45。取850, 45。~60。取800。60。~75。取750);

⑵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护身栏杆超过500mm长时,应不小于1000mm;室外楼梯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0m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0mm。

⑶梯段净宽在1100~1400mm(两股人流)以下的一侧设扶手;楼梯段的宽度大于1650mm(三股人流)时,应增设靠墙扶手;楼梯段的宽度超过2200mm(四股人流)时,还应增设中间扶手。

⑷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垂直栏杆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10mm。

5.楼梯休息平台梁与下部通道处的净高尺寸不应小于2000mm,楼段之间的净高不应小于2200mm。梯段的起始,终了踏步的前缘与顶部凸出物内边缘线的水平距应不小于300mm。

各类建筑对楼梯的要求

建筑在限定条件下对梯段净宽及踏步要求栏杆高度与中间平台深度其他

类别

限定条件梯段净

踏步

高度

踏步宽

要求要求

住宅共用楼梯:七层以上

六层及六层以下

户内楼梯:一边临空

两边为墙面时

≥1100

≥1000

≥750

≥900

≤180

≤200

≥250

≥220

不宜小于900

栏杆垂直杆

件间净距不

应大于110

深度≥梯段净

宽,平台结构下

缘至人行走道

的垂直高度≥

2000

楼梯井宽度大于200时,

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

的措施

托儿

所幼儿园幼儿用楼梯≤150 ≥260

幼儿扶手不

应高于600,

梯井宽大于200时必须采

取安全措施除设成人扶

手在0.65高设幼儿扶手

中小学教学楼梯

梯段净

宽≥

3000时

宜设中

间扶手

梯段坡度不应大

于30o

室内栏杆≥

900室外栏杆

≥1100不应

采用易于攀

登的花饰

梯井宽大于200时必须采

取安全措施,楼梯间应有

直接天然采光。楼梯不得

采用螺旋梯或扇形踏步,

每梯段踏步不得多于18

级,并不得少于3级,梯

段与梯段间不应设挡视

线的隔墙。

商店营业部分的公用楼

室外阶梯

≥1400 ≤160

≤150

≥280

≥3000

商店营业部分楼梯应作

疏散计算,大型百货商

店、商场的营业层在五层

以上时,宜设置直通屋顶

平台的疏散楼梯间,且不

少于两座。

疗养院人流集中使用的楼

≥1650

主体建筑的疏散楼梯不

应少于两个,楼梯间应采

取自然通风。

综合医院门诊、急诊、病房楼≥1650 ≤160 ≥280

主楼梯和疏散

楼梯的平台深

度不宜小于

2000

病人使用的疏散楼梯至

少应用一座为天然采光

和自然通风的楼梯;病房

楼的疏散楼梯间,不论层

数多少,均应为封闭楼梯

间,高层病房应为防烟楼

梯间。

公路汽车客运站二楼侯车厅疏散楼

梯通向地面候车厅

二楼侯车厅疏散楼

梯直接通向室外

≥1400

≥3000

电影院室内楼梯

室外疏散楼梯

≥1400

≥1100

疏散楼梯的宽度应按观

众的使用人数进行计算,

有候场需要的门厅,厅内

供入场使用的主楼梯不

应作为疏散楼梯

剧场

主要疏散楼梯≥1100 ≤150 ≥280

高度不应小

于900应设置

坚固,连续的

扶手

深度≥梯段宽

度并不小于

1100

连续踏步不超过18步。

超过18步时每增加一步,

踏步放宽10,高度相应降

低,但最多不超过22步。

不得采用螺旋楼梯,采用

弧形梯段时,离踏步窄端

扶手250处踏步宽度不应

小于220宽,端扶手处踏

步宽不应大于500。

舞台至天桥、棚顶、

光桥、耳光室的金属

梯或钢筋混凝土楼

≥600

梯段坡度不应大

于60o,不应采用

垂直爬梯

第一篇建筑部分

一、总则

建筑设计是房屋建设工程的“龙头”专业,是质量控制的首要部位。建造房屋的目的是要满足人们的各种使用要求和物质与功能的需要。但是这些目标的实现,首先必须以保障人身安全为前提,同时不影响大众利益,不破坏周围环境。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就是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及公众利益方面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珍贵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下面就根据强制性条文精神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的有关问题作一介绍。

二、建筑施工图编制深度要求

1.编制依据: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实,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用途及规模、室外出口等是否符合人防批件的规定;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本建筑设计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

2.规划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

3.施工图深度:

1)设计说明基本内容

(1) 编制依据:

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标准。

(2) 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结构

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

(3) 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围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

(4) 节能设计: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的体形系数、耗热量指标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等。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体形系数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等。

(5) 防水设计: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卷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变形缝构造及其它截水、排水措施。

屋面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卷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选型。

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防水及墙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渗漏措施。

(6) 建筑防火:

防火分区及安全疏散。

消防设施及措施:如墙体、金属承重构件、幕墙、管井、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电梯、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设置、构造与防火处理等。

(7) 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所在部位、防护等级、平战用途、防护面积、室内外出入口及进、排风口的布置。

(8) 室内外装修做法。

(9) 需由专业部门设计、生产、安装的建筑设备、建筑构件的技术要求,如电梯、自动扶梯、幕墙、天窗等。

(10)其它需特殊说明的情况,如安全防护、环保措施等。

2)图纸基本要求

(1) 总平面图:标示建设用地范围、道路及建筑红线位置、用地及四邻有关地形、地物、周边市政道路的控制标高。

明确新建工程(包括隐蔽工程)的位置及室内外设计标高、场地道路、广场、停车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

(2) 平、立、剖面图纸完整、表达准确。其中屋顶平面应包含下述内容:屋面检修口、管沟、设备基座及变形缝构造;屋面排水设计、落水口构造及雨水管选型等。

(3) 关键部位的节点、大样不能遗漏,如楼梯、电梯、汽车坡道、墙身、门窗等。图中楼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护设施应交等清楚。

(4) 建筑物中留待专业设计完善的变配电室、锅炉间、热交换间、中水处理间及餐饮厨房等,应提供合理组织流程的条件和必要的辅助设施。

三、建筑设计基本规定

(一)建筑设施安全与卫生的主要技术要求

1.楼梯安全性要求:楼梯是垂直交通的主要空间,具体要求如下:

(1) 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宽,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一般按每股人流宽的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通则4.2.1--二>。

(2) 住宅楼梯梯段净宽度不应小于1.1m,六层及六层以下,一边设有栏标杆时,不应小于1m。<住规4.1.2>。

(3)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的净高(从最低处即平台梁底计算)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m。<通则4.2.1—五>当净高较小时为确保不碰头,梯段踏步的起步位置,应从平台梁边后退一梯步宽度或300。(图1-a)

(4) 楼梯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图1-b)<通则4.2.1—d三>。

(5) 梯段长度按踏步数定,最长不应超过18级,最少不应小于3级<通则4.2.1—三>。踏步的高与宽,则随建筑的性质定。如住宅:踏步宽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不应大于0.175m。<住规4.1.3>

(6) 有儿童经常使用的楼梯,(如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等)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

安全措施。住宅梯井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通则4.2.1—五,住规4.1.3>

2.各类建筑的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的栏杆应用坚固耐久的材料做,栏杆的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应适当增加,但不宜超过1.2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m,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作法。<通则4.2.4、住规4.2.3>

住宅楼梯的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且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空不应大于0.11。<住规4.1.3>

栏杆高度计算,应从下部可踏部位起计算。

民用建筑中,阳台、外廊等临空处的栏杆高度,涉及安全问题。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们靠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堕落。此外,在公共建筑中,楼梯梯段与框架柱和墙之间的空隙,常被疏忽封堵而形成直通各楼层的空间,此时的楼梯栏杆高度,则应按阳台,外廊等临空栏杆考虑,不应小于1.05,否则,必须每层封堵梯段与墙之间的空隙。

3.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通则

4.

5.2—四>。外窗窗台距楼、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防护设施。<住规3.9.1>。这比《通则》的规定有所提高。特别要注意的是,在住宅设计中,多采用外飘窗,低窗台,防护栏杆的高度,如从楼、地面起计算,则只需加0.40m左右即可,但是这显然是不安全的,因为0.50m左右的低窗台,小孩很容易上去,故<住规3.9.1>条中规定,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m。

4.建筑物内的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室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变配电房等有严格卫生要求和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楼地面、楼地面沟槽、管道穿楼板及楼板接墙面处应严密防水、防渗漏。<通则4.7.1—四>。以免一旦由于渗漏使下层受污染,或电线受潮短路引起灾害。

5.“存放食品、食料或药品的房间,其存放物有可能与地面直接接触者,严禁采用有毒性的塑料、涂料或水玻璃等做面层材料”,<通则4.4.4—四>以免污染食品,引起食物中毒,而涉及人的生命安全,故严禁使用。

6.排烟和通风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统。<通则4.9.1—五>在安全、防火和卫生方面互有影响的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内。<通则4.8.1—三>

(二)保障公众利益的主要技术要求

“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接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不得向邻地方向设洞口、门窗、阳台、挑檐、废气排出以及排泄雨水”。紧接基地边界建造房屋应保护各业主的权利这是保护人身基本权利所必须的,以免引起邻里纠纷。

四、室内环境设计

室内环境设计包括:热工、节能、照明、隔声与噪声限制等方面。

(一)热工方面主要针对寒冷地区多些。

(二)节能,主要是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J134—2001及重庆的规定执行。采取节能措施,增强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提标前提下,比未采取措施前,采暖、空调能耗应节约50%。因此,对建筑的体形系数,窗的朝向、面积大小、门窗的气密性以及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等,都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详强制性条文3.0.3、4.0.3、4.0.4、4.0.7、4.0.8、

5.0.5、

6.0.2各条>

(三)照明

主要按《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对一些建筑照明要求高的建

筑,如图书馆、托幼建筑、中小学校等,必须满足有关照度标准的规定。(详强

制性条文GBJ133—90,2.2.1条,托幼规范4.3.3.条,中小学规范,7.2.2、7.2.3

条)。

(四)隔声和噪声限制

按《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对各类建筑的规定执行。(详强制

性条文:住宅3.1.1、3.2.1、3.2.2、学校:4.1.1、4.2.1、4.2.2、医院:5.1.1、

5.2.2、旅馆:

6.1.1、6.2.1、6.2.2。

五、防水设计

防水设计包括地下工程、屋面工程、潮湿积水房间的防水、防潮做法三部分。

(一)地下工程防水

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术》GB50108—2001要求做。

1.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内容应包括:

(1) 防水等级和设施要求。

(2) 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和其他技术指标,质量保证措施。

(3) 其他防水层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质量保证措施。

(4) 工程细部构造的防水措施,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质量保证措施。

(5) 工程的防排水系统,地面挡水、截水系统及工程各种洞口的防倒灌措施。

2.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分为四级,各级的标准应符合表

3.2.1的规定<第3.2.1条>。

3.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中对防水的要求按表3.2.2选定。<第3.2.2条>

4.地下工程防水设防要求,应根据使用功能、结构形式、环境条件、施工方法及材料性能等因素合理确定。<第3.3.1条>

(1) 明挖法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要求应按表3.3.1-1选用。

(2) 暗挖法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要求应按表3.3.1-2选用。

5.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表4.1.3的规定<第4.1.条>。

表4.1.3 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

工程埋置深度(m)设计抗渗等级

<10 S6

10~20 S8

20~30 S10

30~40 S12

注:(1)本表运用于Ⅳ、Ⅴ级围岩(土层及软弱围岩)

(二)屋顶防水设计

屋顶是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应能抵御自然界各种环境因素对建筑物的不利影响。

首先是能抵御风、霜、雨、雪的侵袭。其中,防止雨水渗漏是屋顶的基本功能要求,也是屋顶设计的核心。

1.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耐用年限等,将屋面防水分为四个等级,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并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我国现行的《屋面工程技术规程》(GB50207—94)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及防水耐久年限等,将屋面防水划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均有不同的设防要求,详见下表。

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要求

项目

屋面防水等级

ⅠⅡⅢⅣ

建筑物类别特别重要的民用建筑和

对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高层建筑

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非永久性的建筑

防水层使用

年限(年)

25 15 10 5

防水层选用

材料宜选用合成高分子卷材、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

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

料、细石混凝土等材料

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

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卷

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

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

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

等材料

应选用三毡四油防水卷

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

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

料、沥青防水涂料、刚性

防水层、平瓦、油毡瓦等

材料

可选用二毡三油沥青防

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

防水涂料、沥青防水涂

料、波形瓦等材料

设防要求

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设

防,其中应有一道合成高

分子防水卷材,且只能有

一道厚度不小于2mm的

合成高分子涂膜。

二道防水设防,其中应有

一道卷材,也可采用压型

钢板进行一道设防

一道防水设施,或两道防

水材料复合使用

一道防水设防

其次,屋顶应能抵御气温的影响。我国地域辽阔,南北气候相差悬殊,通过采取适当的保温隔热措施,使屋顶具有良好的热工性能,以便给建筑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也是屋顶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

2.屋面排水应优先采用外排水;高层建筑、多跨及集水面积较大的屋面,应采用内排。<通则第4.4.2条二>

3.屋面排水设计要合理,如:排水是否顺畅,排水坡度是否合适(卷材、刚性防水最小坡度2%,檐沟纵坡不小于1%。沟底落差不超过200mm)、雨水口分布是否均匀,汇水面积与雨水管径是否配套等。

三、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及墙面、顶墙面、顶棚要有防水、防潮措施。

六、无障碍设计

为使老、弱、病、残等行动不方便者能方便、安全的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

物,在建筑设计中,必须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2001中关于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

(一)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范围

各类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都要考虑,详见JGJ50-2001第21~24页,5.1与5.2条。

(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主要包括入口、坡道、走道与地面、门、楼梯与台阶、扶手、电梯与升降平台、厕所浴室、无障碍客房、住房、停车位等。

1.出入口:“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第7.1.2条>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的最小宽度,一般建筑应≥1.5m,对大、中型公共建筑,公寓建筑应≥

2.0m,门扇开启的净宽:推拉门、折叠门、平开门、弹簧门(小力度)应≥0.8m,自动门应≥1.0m,建筑物内所有的门均不得小于这个净宽。

出入口内、外应留出供坐轮椅者回转的面积。否则无法改变行进方向。

2.“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电梯厅的深度应≥1.8m,按钮高度0.90~1.10m,电梯门应≥0.90m。

3.坡道:坡道的坡度大小,关系到轮椅能否在坡道上安全行驶。因此,坡度在不同坡度的情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7.2.5条表中的规定。

坡度高度和水平长度

坡度1:20 1:16 1:12 1:10 1:8

最大高度(m) 1.50 1.00 0.75 0.60 0.35

水平长度(m)30.00 16.00 9.00 6.00 2.80

一般设计时选用1/12的坡道,当高坡达到0.75时,坡度的水平长度是9m。需在坡道中间设深度为1.5m 的休息平台。休息平台向下和向下的坡道长度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相等。当坡度小于1/12时。允许增加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1/10~1/8的坡道,只限用于受场地限制改建的旧建筑物和室外通路。

4.走道和道路:“乘轮椅者通行的走道和道路最小宽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建筑类别最小宽度(m)

1.大型公共建筑走道≥1.80

2.中小型公共建筑走道≥1.50

3.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0.90

4.居住建筑走廊≥1.20

5.建筑基地人行通路≥1.50

这些宽度,是按人流的通行量和轮椅行驶的宽度定的,一辆轮椅通行的净宽一般为0.90m,一股人流通行净宽为0.55m。则1.20m宽的走道能满足一辆轮椅和一人侧身互通;1.50m宽走道能满足一辆轮椅和一人正面互通;1.80m宽走道则能满足两辆轮椅互通。若走道净宽小于1.50m时,则应在走道末端设1.50m×1.50m的轮椅回旋面积,使之能吊头行驶。

5.对无障碍其他设施的设计,详《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相关部分的规定。

七、居住建筑设计

(一)住宅:

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土地和材料等资源。因此,合理使用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提高住宅设计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本要求,必须遵循《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规定。

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3.1.1>

2.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

3.2.4>

3.厨房应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3.3.2>

4.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由住户自行安装。<3.3.3>

5.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3.4.3>

6.卧室、起居室(厅)的高度要求:

(1)净高≦2.40m,局部净高≦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3.6.2>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1/2面积室内净高不低于2.10m<3.6.3>(局部净高是指吊柜、梁等底下的局部空间高度。)

7.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2>

8.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3.7.3>

9.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过道拐弯处的尺寸应便于搬运家具。<3.8.1>

10.住宅的楼梯、阳台、栏杆及窗台等要符合安全要求。(前面已述,详住规3.9.1、4.1.2、4.1.3、4.1.5)。

11.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电梯。

注:1.底层作为商店或其它用房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

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2.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

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3.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

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时,可不设电梯。

4.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并具有消防通道时,其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

12.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设置雨罩等设施,防止物体堕落伤人。

<4.2.3>

13.对设置有电梯的住宅公共出入口,有高差时,要考虑无障碍<4.2.5>

14.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4.5.4>

15.住宅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内。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4.4.1>

16.住宅建筑内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的商店、车间和仓库;并不应布置产生噪声、振动和污染环境的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4.5.1>

17.住宅建筑内不宜布置餐饮店,当受条件限制需要布置时,其厨房的烟囱及排气道应高出住宅屋面,其空调、冷藏设备及加工机械应作减振、消声处理,并应达到环境保护规定的有关要求。(4.5.2)

18.卧室、起居室(厅)应有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自然通风。单朝向住宅应采取通风措施。<5.1.4>

19.采用自然通风的房间,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卧室、起居室(厅)、明卫生间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的1/20。

(2)厨房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0㎡。

20.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凡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5.1.5>

(二)宿舍。《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87

1.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宿规3.

2.5条)

2.宿舍最高居住层的楼地面距入口层地面的高度大于20m时,应设电梯。(宿规

3.5.3条)

八、各类公共建筑的使用安全与卫生要求

(一)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幼、托儿所是对幼儿进行教育和培养的奠基工程,因此幼、托建筑设计的好坏,将对人一生的成长产生重要影响。幼儿园接纳3-6周岁幼儿;接纳不足3周岁幼儿的场所为托儿所。

幼、托建筑设计应满足幼儿生理、心理、行为特征的需要,创造舒适的室内外环境,以适应幼儿生活规律的要求;创造阳光充足、空气清新、满足卫生、防疫要求、利于幼儿成长的环境;创造安全、利于防护的环境,以保障幼儿的安全,同时适应幼儿园科学管理的需要。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规定。

1.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第

2.1.1条)

2.严禁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第

3.1.4条)

3.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第3.1.7条)

4.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3.1.8的规定。(第3.1.8条)

窗地面积比

房间名称窗地面积比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乳儿室1/5

寝室、喂奶室、服务保健室、隔离室1/6

其它房间1/8

注: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 2.5。

5.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

6.5条)

(1) 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2) 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3)楼梯踏步和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

(4)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6.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第3.6.6条)

7.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m。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7.2条一、四)

(1)在距地0.60m~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一)

(2)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四)

8.外窗应符合下列要求: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柜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m。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平开窗。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第3.7.3条一)

9.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第3.7.4条)

10.幼儿经常接触的1.30m以下室外墙面不粗糙,室内墙角、窗台、暖气罩、

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第3.7.5条)

11.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厨房、卫生间等均应设

置独立的通风系统。(第4.2.3条)

(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特定环境,学校建筑设计的好坏,是影响全面培养人才质量的重要因素。中小学校建筑设计,在总体环境规划布置,教学楼的平面与空间组合方式,以及材料、结构、构造、施工技术和设备的选用等多方面均应处理好功能、技术与艺术三者的关系,同时要考虑青少年好奇、好动和缺少经验的特点,充分注意安全,遵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的要求。

1.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第

2.1.1条三、五)

(1) 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就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三)

(2)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五)

2.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第2.

3.4条>

3.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2.1条)

(1)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2)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0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mm,中学不宜大于8500mm,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600mm的横向走道。

4.化学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3.7条四)

实验室内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

5.教职工厕所应与学生厕所分设(第4.2.3条)

当学校运动场中心,距教学楼内最近厕所超过90m时,可设室外厕所,其面积宜按学生总人数的15%计算。

6.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第4.2.11条)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并不得分层设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7.教学用房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第5.3.2条二、五)

(1)教室、实验室靠外廊、单内廊一侧应设窗。但距地面2000mm范围内,窗开启后不应影响教室使用、

走廊宽度和通行安全。(二)

(2)二层以上的教学楼向外开启的窗,应考虑擦玻璃方便与安全措施。(五)

8.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m。楼梯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第6.3.5条)

9.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的采光系数最低值和玻地比应符合表7.1.1的规定(第7.1.1条)

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上的采光系数最低值和玻地比表7.1.1

房间名称

采光系数

最低值(%)

玻地比

规定采光系数

的平面

普通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音

乐教室、史地教室、合班教室、阅览室

1.5 1:6 课桌面

实验室、自然教室 1.5 1:6 实验桌面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 1.5 1:6 机台面

琴房 1.5 1:6 谱架面舞蹈教室、风雨操场 1.5 1:6 地面

办公室、保健室 1.5 1:6 桌面

饮水处、厕所、淋浴0.5 1:10 地面走道、楼梯间0.5 地面

注:1.全年阴天数在200天以上,早上八时的云量在七级以上地区,教学及教学练功用房工作面(或地面)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不应低于2%,其玻地比不应低于1:4.5;临界照度为4000LX。

2.走道、楼梯间应直接采光。

10.教室、实验室的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第7.3.2条)

(1) 炎热地区应采用开窗通风的方式。

(2) 温暖地区应采用开窗与开启小气窗相结合的方式。

(3) 寒冷和严寒地区可采用在教室外墙和过道开小气窗或室内做通风道的换气方式。小气窗设在外墙时,其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1/60;小气窗开向过道时,其开启面积应大于设在外墙上的小气窗面积的二倍;当在教室内设通风道时,其换气口可设在天棚或内墙上部,并安装可开关的活门。

(三)商店建筑设计《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1.营业部分的公用楼梯、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1.6条一、二)

(1) 室内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

(2)室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30m;

2.设系统空调或采暖的商店营业厅的建筑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第

3.1.11条二、四)营业厅与空气处理室之间隔墙应为防火兼隔音构造,并不得直接开门相通。

3.联营商场内连续排列店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2.10条二、四)

(1)饮食店的灶台不宜面向公共通道,并有良好排烟通风设施;

(2) 各店铺的隔墙、吊顶等的饰面材料和构造不得降低商场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规定,并不得任意添加设计规定以外的超载物。

4.大中型商店为顾客服务的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不包括在营业厅面积指标内):(第3.2.12条)

(1) 顾客休息面积应按营业厅面积的1~1.40%计,如附设小卖柜台(含储藏)增加不大于15㎡的面积;

(2)营业厅每1500㎡宜设一处市内电话位置(应有隔声屏障),每处为1㎡;

(3)应设顾客卫生间;宜设服务问讯台。

5.食品类商店仓储部分尚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3.3条一、二)

(1) 根据商品不同保存条件和商品之间存在串味、污染的影响,应分设库房或在库内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 各种用房地面、墙裙等均应为可冲洗的面层,并严禁采用有毒和起化学反应的涂料。

(四)饮食建筑

为保证饮食建筑质量,使之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以保障人们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必须遵守《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中的规定:

1.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第

2.0.2条)

2.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第

2.0.4条)

3.就餐者专用的洗手设施和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2.7条一、四)

(1)一、二级餐馆及一级饮食店应设洗手间和厕所,三级餐馆应设专用厕所,厕所应男女分设。三级餐馆的餐厅及二级饮食店饮食厅内应设洗手池;一、二级食堂餐厅内应设洗手池和洗碗池;(一)

(2)厕所应采用水冲式。(四)

4.厨房与饮食制作间按原料处理、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备餐、食具洗存等工艺流程合理布置,严格做到原料与成品分开,生食与熟食分隔加工和存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3.3条一、二、三、四) (1)副食粗加工宜分设肉禽、水产的工作台和清洗池,粗加工后的原料送入细加工间避免反流。遗留的废

弃物应妥善处理;

(2)冷荤成品应在单间内进行拼配,在其出入口处应设有洗手设施的前室;

(3)冷食制作间的入口处应设有通过式消毒设施;

(4)垂直运输的食梯应生、熟分设。

5.通风排气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3.7条二、三)

(1) 热加工间应采用机械排风,也可设置出屋面的排风竖井或设有挡风板的天窗等有效自然通风措施;(二)

(2) 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器的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情况和更换。(三) 6.辅助部分主要由各类库房、办公用房、工作人员更衣、厕所及淋浴室等组成,应根据不同等级饮食建筑的实际需要选择设置。(第3.4.1条)

(五)汽车库

汽车是现代化主要交通和运输工具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已大量进入城市。为了解决群众性的大容量停车、存车问题,将修建大量汽车库。对于汽车库建筑,除了适用、经济以外,在安全、技术先进和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有特殊的要求。为了保证人行与车行安全,汽车库内最小净高、汽车坡道纵坡、缓坡设置及汽车通道转弯半径应符合规定;楼地面应有排水坡度,并设置相应的排水系统;为减少地下汽车库废气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排风口应满足出地坪的高度要求。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规定:

1.特大、大、中型汽车库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由管理区、车库区、辅助设施区及道路、绿化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第3.

2.1条)

(1)管理区应有行政管理室、调度室门卫室及回车场。(3.2.1.1)

(2)车库区应有室外停车场及车轮清洗处等设施。(3.2.1.2)

(3)辅助设施区应有保养、洗车、配电、水泵等设施。(3.2.1.3)

(4)库址内车行道与人行道应严格分离,消防车道必须畅通。(3.2.1.4)

(5)库址绿化率不应低于30%,库址内噪声源周围应设隔声绿化带等绿化设

施。(3.2.1.5)

2.汽车库库址的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的规划红线不应小于7.5m,并在距出入口边线内2处作视点的120°范围内至边线外7.5m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障碍物。(第

3.2.8条)

3.地下汽车库的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大于2.5m,并应作消声处理。(第3.2.11条)

4.汽车库内坡道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第4.1.6条)

5.汽车库内通车道的最大纵向坡度应符合表4.1.7的规定。(第4.1.7条)

汽车库内通车道的最大坡度表4.1.7

通道

形式

坡度

车型

直线坡道曲线坡道

百分比(%)比值(高:长)百分比(%)比值(高:长)

微型车小型车15 1:6.67 12 1:8.3 轻型车13.3 1:7.50

10 1:10

中型车12 1:8.3

大型客车大型货车10 1:10 8 1:12.5

绞接客车绞接货车8 1:12.5 6 1:16.7

注:曲线坡道坡度以车道中心线计。

6.汽车库内当通车道纵向坡度大于10%时,坡道上、下端均应设缓坡。其直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3.6m,缓坡坡度应为坡道坡度的1/2。曲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2.4m,曲线的半径不应小于20m,缓坡段的中点为坡道原起点或止点(图4.1.8)。(第4.1.8条)

7.汽车的最小转弯半径可采用表4.1.9的规定(第4.1.9)

汽车库内汽车的最小转弯半径表4.1.9

车型最小转弯半径(m)

微型车 4.50

小型车 6.00

轻型车 6.50~8.00

中型车8.00~10.00

大型车10.50~12.00

铰接车10.5~12.50

8.汽车库室内最小净高应符合表4.1.13的规定(第4.1.13)

汽车库内室内最小净高表4.1.13

车型最小净高(m)

微型车、小型车 2.20

轻型车 2.80

中、大型、绞接客车 3.40

中、大型、绞接货车 4.20

注:净高指楼地面表面至顶棚或其他构件底面的距离,未计入设备及管道所需空间。

9.汽车库的楼地面应采用强度高、具有耐磨防滑性能的非燃烧体材料,并应设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和相应的排水系统。(第4.1.19条)

10.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并不应设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房

间或存放的库房。(第4.2.13条)

11.地下汽车库在出入地面的坡道端应设置与坡道同宽的截流水沟和耐轮压

的金属沟盖及闭合的档水槛(第4.2.14条)

(六)医院建筑《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规定

1.医院出入口不应小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第

2.2.2条)

2.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第2.2.4条)

3.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门诊楼或病房楼应设电梯,且不得小于二台;当病房高度超过24m时,应设污物梯。(第3.1.4条一)

4.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置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10,并应有防滑措施。(第3.1.6条)

5.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的洗手盆。(第3.1.14条三)

6.儿科病房:儿童用房的窗和散热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第3.4.11条五)

7.20床以上的一般传染病房,或兼收烈性传染病者,必须单独建造病房,并与周围的建筑保持一定距离。(第3.5.1条)

8.传染病病房应符合下列条件:(第3.5.3条)

(1)平面应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布置。

(2)应设单独出入口和入院处理处。

(3)需分别隔离的病种,应设单独通往室外的专用通道。

(4)每间病房不得超过4床。两床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1.10m。

(5)完全隔离房应设缓冲前室;盥洗、浴厕应附设于病房之内;并应有单独对外出口。

9.放射科防护:对诊断室、治疗室的墙身、楼地面、门窗、防护屏障、洞口、嵌入体和缝隙等所采用的材料厚度、构造均应按设备要求和防护专门规定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第3.7.3条)

10.核医学科的实验室京戏符合下列规定:(第3.8.2条)

(1)分装、标记和洗涤室,应相互贴邻布置,并应联系便捷。

(2)计量室不应与高、中活性实验室贴邻。

(3) 高、中活性实验室应设置风柜,通风柜的位置应有利于组织实验室的气流不受扩散污染。

11.核医学科防护、照相机室应设专用候诊处;其面积应使候诊者相互间保持1m的距离。(第3.8.4条三)

12.营养厨房严禁设在有传染病科的病房楼内。(第3.17.4条)

13.焚毁炉应有消烟除尘的措施。(第3.17.4条

14.楼梯(第3.1.5条(二)、(三))

(1) 医院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

于0.16m。(二)

(2)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三)

15.室内设施中,无影灯装置高度一般为3~3.20(第3.6.5条三)

第5.3.8条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应符合表5.3.8的要求。

注:①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00m。

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二、房间的门至最近的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如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表5.3.8减少5.00m;如房间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时,应按表5.3.8减少2.00m。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三、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的楼梯间,房间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表5.3.8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从房门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最新常用规范版本

目前采用的最新常用规范版本: 1)《防洪标准》(GB50201-1994); 2)《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1997); 3)《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 45-2006); 4)《水电水利工程泥沙设计规范》(DL/T5089-1999); 5)《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1995); 6)《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 7)《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8)《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导则》(SL 441-2009); 9)《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 290-2009); 10)《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 442-2009)。11)《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 12)《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1999(2008));1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农药建设项目》(HJ 582-2010);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

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2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1998); 2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2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4)《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1994); 25)《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 26)《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2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8)《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程》(SL335-2014); 2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 15772-2008); 3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GB/T 16453.6-2008); 3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风沙治理技术》(GB/T 16453.5-2008); 3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B/T 16453.3-2008); 3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GB/T 16453.2-2008); 3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 16453.1-2008); 3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GB/T 16453.4-2008);

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汇总

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摘抄 一、《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 第4.3.2条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0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7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设护栏。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2.0m范围以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5m。 第4.3.3条溢水口的口径应考虑常年降水资料中的一次性最高降水量。 第4.3.4条护岸顶与常水位的高差,应兼顾景观、安全、游人近水心理和防止岸体冲刷。 第5.1.2 第5.1.3条园路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与地形、水体、植物、建筑物、铺装场地及其它设施结合,形成完整的风景构图; 二、创造连续展示园林景观的空间或欣赏前方景物的透视线; 三、路的转折、衔接通顺,符合游人的行为规律。 第5.1.4条主路纵坡宜小于8%,横坡宜小于3%,粒料路面横坡宜小于4%,纵、横坡不得同时无坡度。山地公园的园路纵坡应小于12%,超过12%应作防滑处理。主园路不宜设梯道,必须设梯道时,纵坡宜小于36%。 第5.1.5条支路和小路,纵坡宜小于18%。纵坡超过15%路段,路面应作防滑处理;纵坡超过18%,宜按台阶、梯道设计,台阶踏步数不得少于2级,坡度大于58%的梯道应作防滑处理,宜设置护栏设施。 第5.1.6条经常通行机动车的园路宽度应大于4m,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2m。 第5.1.7条园路在地形险要的地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第5.1.8条通往孤岛、山顶等卡口的路段,宜设通行复线;必须沿原路返回的,宜适当放宽路面。应根据路段行程及通行难易程度,适当设置供游人短暂休憩的场所及护栏设施。 第5.3.3条通行车辆的园桥在正常情况下,汽车荷载等级可按汽车-10级计算。 第5.3.4条非通行车辆的园桥应有阻止车辆通过的措施,桥面人群荷载按 3.5kN/m2计算。 第5.3.5条作用在园桥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和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均按1.0 kN/m 计算。 第7.1.2条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与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其它造园要素统一协调; 二、层数以一层为宜,起主题和点景作用的建筑高度和层数服从景观需要;

城市规划快题设计常用规范

城市规划快题设计常用规范 选址和布置 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内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内设停车库。 步行商业街设计规范 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内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2.2.2条原有城市道路改为步行商业街时,必须具备邻近道路能负担该区段车流量的条件。 第2.2.3条步行商业街的宽度,根据不同情况,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改、扩建两边建筑与道路成为步行商业街的红线宽度不宜小于10m; 二、新建步行商业街可按街内有无设施和人行流量确定其宽度,并应留出不小于5m 的宽度供消防车通行。 第2.2.4条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并在每间距不大于160m处,宜设横穿该街区的消防车道。 第2.2.5条步行商业街上空如设有顶盖时,净高不宜小于5.50m,其构造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并采用安全的采光材料。 第2.2.6条步行商业街两侧如为多层建筑,因交通功能而设置外廊、天桥和梯道时,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2.2.7条步行商业街的各个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停车场地。 5.3 商业步行区 5.3.1 商业步行区的紧急安全疏散出口间隔距离不得大于160m。区内的道路网密度可采用13-18km/km2。

餐饮空间常用设计规范

餐饮空间常用设计规范 一、一般规定 1、顾客交通 1)位于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一级餐馆与饮食店和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其他各级餐馆与饮食店均宜设置乘客电梯; 2)方便残疾人使用的饮食建筑,在平面设计和设施上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2、防护与消毒 1)饮食建筑有关用房应采取防蝇、鼠、虫、鸟及防尘、防潮等措施; 2)外卖柜台或窗口临街设置时,不应干扰就餐者通行,距人行道宜有适当距离,并应有遮雨、防尘、防蝇等设施。外卖柜台或窗口在厅内设置时,不宜妨碍就餐者通行; 3)餐具的洗涤与消毒均需单独设置。 3、室内墙面与地面 1)餐厅与饮食厅的室内各部面层均应选用不易积灰、易清洁的材料,墙及天棚阴角宜作成弧形。 2)厨房各加工间的地面均应采用耐磨、不渗水、耐腐蚀、防滑、 易清洗的材料制作,并应处理好地面的排水问题。室内墙面、隔断及各种工作台、水池等设施的表面,均应采用无毒、光滑的易清洁的材料。 二、餐厅设计规范 1、餐厅的面积一般以1.85平方米/座计算,指标过小会造成拥挤,指标过宽,以增加工作人员的劳作活动时间和精力。 2、100座及100座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包括辅助部分)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食堂餐厨比宜为1∶1 (2)餐厨比可根据饮食建筑的级别、规模、经营品种、原料贮存、加工方式、燃料及各地区特点等不同情况适当调整。 3、餐厅或饮食厅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餐厅和小饮食厅不应低于260m;设空调者不应低于240m;(2)大餐厅和大饮食厅不应低于300m; (3)异形顶棚的大餐厅和饮食厅最低处不应低于2.40m。 4、餐厅与饮食厅的餐桌正向布置时,桌边到桌边(或墙面)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仅就餐者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35m;桌边到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2)有服务员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桌边到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35m; (3)有小车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210m; (4)餐桌采用其他型式和布置方式时,可参照前款规定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餐厅与饮食厅采光、通风应良好。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积不宜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 1/6。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1/16。 6、餐厅与饮食厅的室内各部面层均应选用不易积灰、易清洁的材料,墙及天棚阴角宜作成弧形。 7、食堂餐厅售饭口的数量可按每50人设一个,售饭口的间距不宜小于1.1

景观设计常见尺度规范整理

转] 景观设计常见尺度规范整理(转) 2013-12-18 11:32阅读(3)转载自秋凌景观网 ?赞(383) ?评论 ?转载(2529) ?分享(1091) ?复制地址 ?收藏夹按钮收藏 ?更多 上一篇 | 下一篇:景观方案“种树”... 一、消防 1.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10m,重型消防车不应小于12m,穿过建筑物门洞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供消防车操作的场地坡度不宜大于3%。 2.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有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消防车道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俩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消防车道上空4m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小区内尽端式道路不宜大于120m,应设置不小于12m*12m消防回车场。(考虑到车行方便,及景观效果一般尽端路超过35m,设回车场)。 回车场模式见下图(m)。 5.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多层建筑群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2m*12m,高层建筑回车场面积不宜小于15m*15m,供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L”形 “T”形 “O”形 注:图中下限值适用于小汽车(车长5m,最小转弯半径6m);上限值适用于大汽车(车长8~9m,最小转弯半径10m)

二、车道 1.道路纵坡 注:1.摘自《城市居住区规范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2.L为坡长。 1.2在地形坡度较大的个别困难地段,道路纵坡极限值不宜大于11%,其坡长不大于80m,路面应由防滑措施。 2.道路纵坡 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横向坡为1.5%~2.5%。 人行道横坡为1.0%~2.0% 3.道路宽度 3.1居住区级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3.2 小区级道路:路面宽6.0~9.0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3.3 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 3.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3.5 双车道:W=6.0~9.0m(场地主干道双车道宽度,小型车双车道最小宽6米,大型车双车道最小宽7米) 单车道: W=3.5~4m;(车道兼具回车通道作用,应按照停车场标准设计车道宽度) 4.转弯半径 机动车最小转弯半径:(道路内路牙最小半径) 6.0m:车长不超过5米的三轮车、小型车。 9.0m:车长6-9米的一般二轴载重汽车、中型车。 12.0m:车长10米以上的的铰接车、大型货车、大型客车等大型车。 基地出入口转弯半径应适量加大。 5.道路与建筑物间距 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m)表 注:1.摘自《城市居住区规范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2.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边缘之路面边线;当小区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缘。 3.建、构筑物无组织排水,则为散水边缘至道路边缘。 三、人行道 人行道宽:不小于1m,并按照0.5的倍级递增。 路牙要求:车行与人行道之间路牙地面高度在100~200之间;人行与草坪之间宜0~120。 四、停车场 1.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用地面积以小型车计算,停车场宜设置在行车方便、距建筑外墙面约6m,尽量不影响居民生活宁静和不影响景观环境地段。 2.机动车停车场用地面积按照当量小汽车位数计算。停车场用地面积每隔停车位为25~30㎡,停车位尺寸以2.5m*5.0m划分(地面划分尺寸)。

景观设计常见尺度规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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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中下限值适用于小汽车(车长5m,最小转弯半径6m);上限值适用于大汽车(车长8~9m,最小转弯半径10m) ? 二、车道 1.道路纵坡 2.L为坡长。 1.2在地形坡度较大的个别困难地段,道路纵坡极限值不宜大于11%,其坡长不大于80m,路面应由防滑措施。 2.道路纵坡 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横向坡为1.5%~2.5%。 人行道横坡为1.0%~2.0% 3.道路宽度 3.1居住区级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3.2?小区级道路:路面宽6.0~9.0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3.3?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 3.4?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3.5?双车道:W=6.0~9.0m(场地主干道双车道宽度,小型车双车道最小宽6米,大型车双车道最小宽7米) 单车道:?W=3.5~4m;(车道兼具回车通道作用,应按照停车场标准设计车道宽度) 4.转弯半径 机动车最小转弯半径:(道路内路牙最小半径) 6.0m:车长不超过5米的三轮车、小型车。 9.0m:车长6-9米的一般二轴载重汽车、中型车。 12.0m:车长10米以上的的铰接车、大型货车、大型客车等大型车。 基地出入口转弯半径应适量加大。 5.道路与建筑物间距 年版) 2.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边缘之路面边线;当小区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缘。 3.建、构筑物无组织排水,则为散水边缘至道路边缘。 ? 三、人行道 人行道宽:不小于1m,并按照0.5的倍级递增。 路牙要求:车行与人行道之间路牙地面高度在100~200之间;人行与草坪之间宜0~120。 ? 四、停车场 1.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用地面积以小型车计算,停车场宜设置在行车方便、距建筑外墙面约6m,尽量不影响居民生活宁静和不影响景观环境地 2.机动车停车场用地面积按照当量小汽车位数计算。停车场用地面积每隔停车位为25~30㎡,停车位尺寸以2.5m*5.0m划分(地面划分尺寸 4.停车场的停车方式,根据地形条件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有平行式、斜列式、垂直式三种。其中间最型车为例,停车方式见下图

污水处理设计常用设计规范

污水处理设计常用设计规范 (1)业主提供的水量、水质等基础资料 (2)《室外给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3)《室外给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7)《工业与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93) (8)《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 (9)《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范》(CECS 138-2002)(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1) (12)《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13)《建筑结构荷载设计规范》(GB 50009-2001)(2006年版)(1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1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16)《建筑结构可靠可靠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 (1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18)《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 08-9-2003) (19)《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J 50191-93) (20)《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助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2003)(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年版)(23)《采暖通风与空调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2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 (2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140-90) (2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2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95)

(完整word版)平面设计常用尺寸标准一览表

常用印刷品尺寸(单位:mm) 名片横版:90*55mm 85*54mm 竖版:50*90mm 54*85mm 方版:90*90mm 90*95mm IC卡85x54MM 三折页广告标尺: (A4)210mm x 285mm 普通宣传册标尺: (A4)210mm x 285mm 文件封套标尺:220mm x 305mm 招贴画标尺:540mm x 380mm 挂旗标尺:8开376mm x 265mm 4开540mm x 380mm 手提袋标尺:400mm x 285mm x 80mm 信纸标尺:185mm x 260mm 210mm x 285mm 信封尺寸(国内信封标准) B6号176 X 125 与现行3号信封一致 DL号220 X 110 与现行5号信封一致 ZL号230 X 120 与现行6号信封一致 C5号229 X 162 与现行7号信封一致 C4号324 X 229 与现行9号信封一致 CD一般设计尺寸↓ 1、内页:123*126 2、底封:157*124 3、碟面:外圈_118、内圈_36或是25 常见纸张尺寸(单位:mm) 正度纸张:787×1092mm 大度纸张:850*1168mm 开数(正度) 尺寸单位(mm) 全开781×1086 全开844×1162 2开530×760 2开581×844 3开362×781 3开387×844 4开390×543 4开422×581 6开362×390 6开387×422 8开271×390 8开290×422 16开195×271 16开210×297 注:成品尺寸=纸张尺寸-修边尺寸 常见证件照对应尺寸 1英寸25mm×35mm 2英寸35mm×49mm 3英寸35mm×52mm 港澳通行证33mm×48mm 赴美签证50mm×50mm 日本签证45mm×45mm 大二寸35mm×45mm 护照33mm×48mm 毕业生照33mm×48mm 身份证22mm×32mm 驾照21mm×26mm 车照60mm×91mm 黑白小一寸(22mm*32mm) 彩色小一寸(27mm*38mm) 彩色大一寸(40mm*55mm) 普通证件照(33mm*48mm) 照片规格 (英寸) (厘米)(像素) 数码相机类型 1寸 2.5*3.5cm 413*295 身份证大头照 3.3*2.2 390*260 2寸 3.5*5.3cm 626*413 小2寸(护照)4.8*3.3cm 567*390 5寸5x3.5 12.7*8.9 1200x840以上100万像素6寸6x4 15.2*10.2 1440x960以上130万像素7寸7x5 17.8*12.7 1680x1200以上200万像素8寸8x6 20.3*15.2 1920x1440以上300万像素10寸 10x8 25.4*20.3 2400x1920以上400万像素12寸 12x10 30.5*20.3 2500x2000以上500万像素15寸15x10 38.1*25.4 3000x2000 600万像素1寸(是指英寸)=2.54cm 常见开本尺寸(单位:mm) 开本尺寸:787 x 1092 开本尺寸(大度):850 x 1168 对开:736 x 520 对开:570 x 840 4开:520 x 368 4开:420 x 570 8开:368 x 260 8开:285 x 420 16开:260 x 184 16开:210 x 285 32开:184 x 130 32开:203 x 140 1.纸的单位: A.克:一平方米的重量(长×宽÷2)=g为重量 B.令:500张纸单位称:令(出厂规格) C.吨:与平常单位一样1吨=1000公斤用于算纸价2.纸的规格及名称: A.纸最常见有四种规格: (1).正度纸:长109.2厘米.宽78.7厘米 (2).大度纸:长119.4厘米.宽88.9厘米 (3).不干胶:长765厘米.宽535厘米 (4).无碳纸:有正度和大度的规格,但有上纸.中纸.下纸之分,纸价不同 B.纸张最常见的名称: (1).拷贝纸:17g正度规格:用于增值税票,礼品内包装,一般是纯白色。 (2).打字纸:28g正度规格:用于联单表格,有七种色分:

场地设计常用规范

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远离污染源 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与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 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 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 三、舞厅应具有单独开放的条件及直接对外的出入口。 第3.3.1条学习辅导部分由综合排练室、普通教室、大教室及美术书法教室等组成。其位置除综合排练室外,均应布置在馆内安静区。 七、综合排练室的主要出入口宜设隔声门。 一、美术书法教室宜为北向侧窗或天窗采光 第3.1.3条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与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与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 第4.0.7条展览厅、舞厅、大游艺室的主要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1.50m。 第4.0.8条文化馆屋顶作为屋顶花园或室外活动场所时,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0m。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与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 的运输道路。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与辅助三部分。 三、供轮椅使用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两侧应设高度为0.65m的扶手,当其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m时,宜设休息平台。

试谈餐饮空间常用设计规范

餐饮空间常用设计规范 时间:2010-7-39:08:46 参考建筑设计及卫生规范-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CJ64—1989及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一、一般规定 1、顾客交通 1) 位于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一级餐馆与饮食店和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其他各级餐馆与饮食店均宜设置乘客电梯; 2)方便残疾人使用的饮食建筑,在平面设计和设施上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2、防护与消毒 1) 饮食建筑有关用房应采取防蝇、鼠、虫、鸟及防尘、防潮等措施; 2)外卖柜台或窗口临街设置时,不应干扰就餐者通行,距人行道宜有适当距离,并应有遮雨、防尘、防蝇等设施。外卖柜台或窗口在厅内设置时,不宜妨碍就餐者通行; 3) 餐具的洗涤与消毒均需单独设置。 3、室内墙面与地面 1) 餐厅与饮食厅的室内各部面层均应选用不易积灰、易清洁的材料,墙及天棚阴角宜作成弧形。 2) 厨房各加工间的地面均应采用耐磨、不渗水、耐腐蚀、防滑、易清洗的材料制作,并应处理好地面的排水问题。室内墙面、隔断及各种工作台、水池等设施的表面,均应采用无毒、光滑的易清洁的材料。 二、餐厅设计规范 1、餐厅的面积一般以1.85平方米/座计算,指标过小会造成拥挤,指标过宽,以增加工作人员的劳作活动时间和精力。 2、100座及100座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包括辅助部分)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食堂餐厨比宜为1∶1; (2)餐厨比可根据饮食建筑的级别、规模、经营品种、原料贮存、加工方式、燃料及

各地区特点等不同情况适当调整。 3、餐厅或饮食厅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餐厅和小饮食厅不应低于2.60m;设空调者不应低于2.40m; (2)大餐厅和大饮食厅不应低于3.00m; (3)异形顶棚的大餐厅和饮食厅最低处不应低于2.40m。 4、餐厅与饮食厅的餐桌正向布置时,桌边到桌边(或墙面)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仅就餐者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35m;桌边到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2) 有服务员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桌边到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35m; (3)有小车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2.10m; (4)餐桌采用其他型式和布置方式时,可参照前款规定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餐厅与饮食厅采光、通风应良好。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积不宜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1/6。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1/16。 6、餐厅与饮食厅的室内各部面层均应选用不易积灰、易清洁的材料,墙及天棚阴角宜作成弧形。 7、食堂餐厅售饭口的数量可按每50人设一个,售饭口的间距不宜小于1.10m,台面宽度不宜小于0.50m,并应采用光滑、不渗水和易清洁的材料,且不能留有沟槽。 8、就餐者公用部分包括门厅、过厅、休息室、洗手间、厕所、收款处、饭票出售处、小卖及外卖窗口等,除按第3.2.7条规定设置外,其余均按实际需要设置。 9、外卖柜台或窗口临街设置时,不应干扰就餐者通行,距人行道宜有适当距离,并应有遮雨、防尘、防蝇等设施。外卖柜台或窗口在厅内设置时,不宜妨碍就餐者通行。 10、饮食建筑在适当部位应设拖布池和清扫工具存放处,有条件时宜单独设置用房。 三、厨房设计规范 1. 不同类型餐厅餐位数与对应的厨房面积比例参考表1-5 表1-5:不同类型餐厅餐位数与对应的厨房面积比例表

场地设计常用规范样本

通路出口距都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不大于70m。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远离污染源 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用房应有合理分区与恰当分隔; 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当重要出入口紧临重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规定留出缓冲距离; 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恰当位置,并采用必要防止干扰办法 三、舞厅应具备单独开放条件及直接对外出入口。 第3.3.1条学习辅导某些由综合排练室、普通教室、大教室及美术书法教室等构成。其位置除综合排练室外,均应布置在馆内安静区。 七、综合排练室重要出入口宜设隔声门。 一、美术书法教室宜为北向侧窗或天窗采光 第3.1.3条文化馆设立小朋友、老年人专用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本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以便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小朋友和老年人使用卫生间。 第4.0.7条展览厅、舞厅、大游艺室重要出入口宽度不应不大于1.50m。

第4.0.8条文化馆屋顶作为屋顶花园或室外活动场合时,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0m。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出入口与都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不大于1/4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都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立净宽度不不大于4m运送道路。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送道路结合设立。 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某些。 三、供轮椅使用坡道坡度不应不不大于1∶12,两侧应设高度为0.65m扶手,当其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m时,宜设休息平台。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第2.0.1条电影院基地选取应依照本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地重要入口应临接城乡道路、广场或空地; 二、重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不大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不大于8m,大型不应不大于12m,特大型不应不大于 15m; 三、重要入口前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0.2㎡计,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规定外,且深度不应不大于10m;

建筑结构设计常用规范标准精炼

建筑结构设计常用规范标准精炼 1、截面 宽度不宜小于200,高宽比不宜大于4,跨高比不宜小于4;宽扁梁及深梁详规范。 2 余225mm 和d 般取 小于 小于; hb/4、8d、100的较小者;三四级不大于hb/4、8d、150的较小者 F.箍筋加密区长度:一级不小于2hb、500的较大者;二三四级不小于1.5hb、500的较大者 3、梁配筋构造 A.架立筋:一般用12mm,但是《混凝土规范》9.2.6中指出,跨度小于4m是不

宜小于8mm,跨度4~6m不应小于10mm,大于6m时不应小于12mm。 B.梁侧构造筋:梁腹板高度hw(梁高-板厚)不小于450mm时,梁两侧沿高度配置纵向构造钢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单侧配筋率不小于腹板面积(bhw)的0.1%;注意,扭筋构造是按照全高布置构造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C.悬臂梁构造:应有至少2根钢筋伸至悬臂梁外端,并向下弯折不少于12d,其 的 6 4 B.梁中配有计算需要的受压钢筋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受压钢筋直径的1/4。 C.沿全长的顶面、底面的钢筋,一二级不应少于2C14,且分别不应少于梁顶面、底面纵筋中较大截面的1/4,;三四级不应少于2C12.(配筋率=配筋面积/界面有效面积{bxh0,h0指合力作用点至梁截面边距离}) D.贯通筋与柱截面关系:一二三级框架梁内贯通中柱的每根钢筋直径,对于框

架结构中的框架柱截面,不应大于矩形柱该方向尺寸的1/20,不应大于钢筋所在位置圆柱弦长的1/20;对于其他结构类型,“不应大于”改为“不宜大于”。 5、其它 A.钢筋锚固与搭接纵向钢筋伸入支座内长度应符合《混凝土规范》9.2.2条相关要求;支座附近不宜在手拉区截断。截断位置见《混凝土规范》9.2.3。 B C

机械设计行业GB中常用标准.

GB中常用标准 螺栓和螺柱 六角头螺栓 GB/T27-1988六角头铰制孔用螺栓A级 GB/T27-1988六角头铰制孔用螺栓B级 GB/T31.1-1988六角头螺杆带孔螺栓-A级和B级GB/T31.2-1988A型六角头螺杆带孔螺栓-细杆-B级GB/T31.2-1988B型六角头螺杆带孔螺栓-细杆-B级GB/T5780-2000六角头螺栓C级 GB/T5781-2000六角头螺栓-全螺纹-C级 GB/T5782-2000六角头螺栓 GB/T5783-2000六角头螺栓-全螺纹 GB/T5784-1986六角头螺栓-细杆-B级 GB/T5785-2000 六角头螺栓-细牙

GB/T5786-2000 型六角头螺栓-细牙-全螺纹GB/T5787-1986 六角头法兰面螺栓 其它螺栓 GB/T8-1988 方头螺栓C级 GB/T 10-1988 沉头方颈螺栓 GB/T 11-1988 沉头带榫螺栓 GB/T 37-1988 T形槽用螺栓 GB/T 798-1988 活节螺栓 GB/T 799-1988 地脚螺栓 GB/T 800-1988 沉头双榫螺栓 GB/T 794-1993 加强半圆头方颈螺栓A型GB/T 794-1993 加强半圆头方颈螺栓B型 双头螺柱

GB/T897-1988 双头螺柱B型 GB/T 898-1988 双头螺柱B型 GB/T 899-1988 双头螺柱B型 GB/T 900-1988 双头螺柱B型 GB/T 901-1988 等长双头螺柱-B级GB/T 953-1988 等长双头螺柱-C级 螺母 六角螺母 1型六角螺母C级(GB41-86) GB56-1988六角厚螺母 GB808-1988小六角特扁细牙螺母 GB/T6170-2000(1型六角螺母) GB/T6171-2000(1型六角螺母-细牙)GB/T6172.1-2000六角薄螺母

设计规范最常见的几个问题

设计知识 设计规范最常见的几个问题[标签:换行]设计规范最常见的几个问题 1. 设计规范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原因 总是出现问题和错误后才开始拟定和修改规范,缺乏预见性; 规范制定出来后,执行不到位,缺乏力度和奖惩措施,监督控制节奏拖沓缓慢; 在产品设计过程中,不对设计规范做进一步的修订,甚至之前出现的错误也不去改正; 完全教条的根据设计规范设计,比如有些团队做的还是通用设计规范,很多设计师就照着里面的要求重复设计类似的页面,类似的广告,类似的动画,完全豪无特色,没有差异化。- 用心的话,你可以看看现在各个互联网产品的相似程度有多少?我不得不说,那些恶劣的设计规范要负一定的责任。 2. 设计规范最常见的错误 让部门领导者制定设计规范- 设计规范是共同讨论出来的,在迭代中改进修正,由于国内设计师大多数有“领导恐惧症”,因此这样的规范就算制定出来也是空头支票,甚至有不少领导是很少参与一线工作的。 照搬国外成功团队的设计规范- 这样的事情多半发生在喜欢“洋为中用”的设计团队中,国内外的设计环境差异很大,产品差异很大,面对的市场差异也很大,所以不要照搬,更不要直接翻译。 把设计规范打印出来贴在座位旁边- 这是“大字报”,还是“表决心”啊?从我认识的设计师朋友来说,经常看座位旁边的东西只有2种,一是日程表,二是检查手机电池是否充满

了。 3. 设计规范的本质是做好人的工作 在我看来,中国的企业只要是有设计部门的,做这个设计规范,最重要的是要和企业管理,团队文化建设绑定到一起,做人的发展建设工作。我们的设计师老实说没那么成熟,也没有过多的设计锻炼,整个不良的规范在哪儿杵着只会让设计师更加不愿意沟通- “有啥好聊的?不是有规范么,照着做就行了” 设计部门如果真的沟通紧密,在设计过程中有共同价值观,这一个设计的流程是顺水推舟的,也是自然就形成的“规范”,不需要过多的文字描述。我还见过某些公司的设计规范中赫然写着:“一旦出现上述设计制作中A-C问题,设计师个人考评-5分”,OMG,原来你家的产品原来就值5分。 4.优秀的设计规范要达到什么目的 量化指标: 确定一般可用性原则和审美常识下的避免犯错的方法,以及一旦出现错误后的补救方案。规范的第一个目的是减少设计过程中出错的次数,一般这是针对新手设计师的,好的量化指标是告诉他经验,比如:建议html文件输出后在ie6,ie7,firefox,safari中做至少2次不同分辨率测试,并将结果添加到《设计规范-参考数据》中;而不是规定他方向,比如:根据产品部要求进行测试修改。 确认设计关键点: 获得该设计规范针对范围内的关键点,包括设计方向和设计元素,以通过项目设计的过程,达到团队成员的更加密切的配合效果。它是一份检验文件,记录过程中的错误,留作以后的经验。并在此可以做出项目和产品设计的里程碑。

设计常用规范

一、设计相关 1、光孔比螺栓一般大1mm设计就可以,加工精度12.5,有连接关系的孔与孔的公差为±0.5. 2、技术要求中:技术要求字号7,内容字号5,单条技术要求不用写序号; 3、在图纸中粗糙度的标注方法: 1、螺纹、非密封的光孔,标注12.5 2、一般密封用端面、油口标注3.2 3、销轴类表面以及和其接触的孔,标注6.3 4、通用涂装技术要求 薄板件:板厚4mm以下工件。 中厚板件:板厚4mm以上工件。 4.1、板料件:根据不同板厚修磨出1×45°以上倒角或圆弧半径达R2以上的圆角。 4.2、机加件:未注倒角、圆角的边角部位:直角边修磨平直,并修磨出2×45°以上倒角,倒角要均匀、平直,尖角修圆。 4.3、表面清理—脱脂 4.4、薄板件、驾驶室:酸洗—磷化—电泳—中涂漆—面漆 4.5、中厚板件、铸造件:抛丸—防锈底漆—中涂漆(六大结构件及配重)—面漆4.6、不宜抛丸小结构件:酸洗—磷化—防锈底漆—面漆 4.7、管件:酸洗—磷化—防锈底漆(外壁)—面漆—封堵端头 4.8、油箱外壁:酸洗—磷化—防锈底漆—面漆 4.9、油箱内壁:酸洗—磷化—喷涂防锈油—封堵开口处 4.10、塑料件:面漆 4.11、对未喷漆的电镀件、机加面、机加孔等喷涂防锈油并进行包装、保护 4.12、断续焊缝、狭窄嵌缝处挤涂接缝密封胶。 4.13、在结构件表面喷涂处理时,必须对孔、结合面进行防护。 5、液压管路 5.1 先导管路连接管接头的螺纹规格以M14x1.5为主;不建议高于此规格使用,再小点就用M12x1.5 5.2 管接头尽量根据液压元件的油口选用接头中常用规格,不建议选用不常用的规格; 5.3面漆要求 1、惊天黄色RAL1004,光泽度为>90% 动臂、斗杆、回转平台、连杆、摇臂、隔板类、回转平台的封板类及装在回转平台上的零件类、液压油箱、燃油箱、动臂油缸、斗杆油缸、铲斗油缸、 2、惊天深灰RAL7021,光泽度为>90% 铲斗、推土铲、履带架、发动机舱内所有件(除装覆盖件的框架)、下车的封板类、驾驶室地板类、推土油缸、配重 3、驾驶室 按套色进行,主要以惊天黄色和惊天深灰两种颜色进行。 4、液压件类 主阀、主泵、回转马达及减速机,如外观颜色为深色(颜色外观完整),不另喷漆,行走马达及减速机要喷涂成和下车一致的颜色

常用建筑设计规范及图集图名称

建筑设计规范 消防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 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2005 5.《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CECS200:2006 节能规范: 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2.《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1993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北京)》DB11/687-2015 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北京)》DB11/891-2012 通用规范: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532-2005 2.《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3.《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 5.《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 JGJ289-2012 6.《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 GB50180-1993(2002年版) 8.《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289-2012 各类建筑规范: 1.《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 2.《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3.《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 4.《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2014 5.《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48-2014 6.《展览建筑设计规范》 JGJ218-2010 7.《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 8.《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58-2008 9.《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JGJ64-89 制图规范及绿色建筑: 1.《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3-2010 2.《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0 3.《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 2.《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 GB/T50908-2013 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1

场地设计常用规范

场地设计常用规范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远离污染源 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 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 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 三、舞厅应具有单独开放的条件及直接对外的出入口。 第3.3.1条学习辅导部分由综合排练室、普通教室、大教室及美术书法教室等组成。其位置除综合排练室外,均应布置在馆内安静区。 七、综合排练室的主要出入口宜设隔声门。 一、美术书法教室宜为北向侧窗或天窗采光 第3.1.3条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 第4.0.7条展览厅、舞厅、大游艺室的主要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1.50m。 第4.0.8条文化馆屋顶作为屋顶花园或室外活动场所时,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0m。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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