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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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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缺氧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依据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大庆石化公司及承包商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受限空间

除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的空间称为受限空间:

1. 物理条件

(1)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2)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3)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

2. 危险特征

(1)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2)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

(3)内部结构可能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注:受限空间可为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

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空间或场所。

(二)特殊受限空间

下列情况均属于特殊受限空间:

1. 受限空间内无法通过工艺吹扫、蒸煮、置换处理达到合格;

2. 与受限空间相连的管线、阀门无法断开或加盲板;

3. 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无法保证作业空间内部的氧气浓度合格;

4. 受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高于GBZ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的最高容许浓度。

(三)进入

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属地单位

(一)作业批准人

1. 负责组织向作业单位、本单位和涉及的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核查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

2. 负责审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 负责组织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4. 对受限空间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二)项目负责人

1. 负责确定该项受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识别,制订风险削减措施;

2. 负责制定书面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3. 负责安排监护人员,明确监护人与救援人员的联络方法;

4. 负责受限空间作业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工艺人员

1. 负责作业前的工艺处置及作业过程中的工艺安全保障,向作业单位提供安全的作业条件;

2. 提供作业点及作业环境的生产工艺流程、工艺指标状态和物料危险性等情况;

3. 负责确定受限空间的分析项目、采样地点、采样频次。

(四)安全监管人员

1. 负责检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无误、字迹清楚;

2. 负责监督现场工艺和设备风险削减措施的落实情况;

3.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的审查。

(五)属地监护人所在岗位班长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会签,负责作业过程中生产运行与现场监护工作之间的协调。

第八条作业单位

(一)作业项目负责人

1. 负责开展作业过程风险识别,制定、落实施工风险削减措施;

2. 负责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作业;

3. 负责编制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安全工作方案施工;

4. 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应

立即终止作业;

5. 对受限空间作业过程安全负责。

(二)作业申请人

1. 负责提出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2. 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交底;

3. 落实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组织实施作业,并对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 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三)受限空间作业人

1. 必须持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

2. 必须严格执行预先制定的安全措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拒绝作业。要时刻掌握工作区域的情况,作业环境发生改变,应该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不安全的状况;

3. 作业时与监护人要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联络,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准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4.受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符不作业;

5. 不正确佩戴使用工具袋、通讯设施、氧气检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等不作业;

6. 遇有违反本规定强令作业或削减风险措施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 根据受限空间环境情况(狭小、垂直的空间等)应佩戴安全绳以备联络救援;

8. 在作业结束之后,要清理现场并确保现场处于安全状态。

第九条监护人

(一)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二)负责监视作业条件变化情况及受限空间内外活动过程;

(三)掌握作业人员情况并与其保持沟通,负责作业人员进出时的清点并登记名字;检查作业人员着装、工具袋、通讯设施、氧气检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个人气体防护器材、安全绳等的佩戴使用情况;

(四)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清楚应急联络电话、出口、报警器和外部应急装备的位置并能及时应用;

(五)在入口处监护,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受限空间。

(六)紧急情况下不得盲目进入施救,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出救援信息;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配合施救人员在受限空间外实施救援,并做好监护。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十条只有在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第十一条进入受限空间实行作业许可,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见附录A)。

第十二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评估风险,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第十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如HSE作业计划书)和应急预案,各类防护设施和救援物资应配备到位。应急预案制定指

南见附录B。

第十四条在进入受限空间前,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的人员都应接受培训。培训指南见附录C。

第十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在现场。

第十六条监护管理要求

(一)各单位应成立兼职监护人队伍。

(二)监护人必须按培训指南接受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主管部门发放监护证书。监护人培训必须纳入HSE培训计划中。

(三)属地监护人以本岗位持证员工为主,应了解岗位的生产过程和周围环境情况,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及时处理;有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应熟练掌握现场配备应急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监护时必须佩戴明显标志,作业过程中不准离开现场,应在人员出入口5米范围内并直视人员出入口、安全绳;保证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的随时联络;临时停止作业时,作业人全部撤出受限空间后,监护人收回作业许可证。

第二节受限空间辨识

第十七条应对每个装置或作业区域进行辨识,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建立受限空间清单并根据作业环境、工艺设备变更等情况不断更新。

第十八条应针对辨识出的每个受限空间,预先制定安全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每年应对所有的安全工作方案进行评审。评审指南参见附录D。

第十九条对于用钥匙、工具打开的或有实物障碍的受限空间,打开时应在进入点附近设置警示标识。无需工具、钥匙就可进入或无实物障碍阻挡进入的受限空间,应设置固定的警示标识。所有警示标识应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允许进入的词语。

第二十条经辨识为特殊受限空间的作业,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属地及作业单位共同进行风险评价,制定可靠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有效落实,在作业前组织模拟演练后方可实施作业。

第二十一条有些区域或地点不符合受限空间的定义,但是可能会遇到类似于进入受限空间时发生的潜在危害,应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一)未明确定义为“受限”的空间,如把头伸入30厘米直径的管道、洞口、氮气吹扫过的罐内。

(二)围堤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围堤,可视为受限空间:

1. 高于1.2m的垂直墙壁围堤,且围堤内外没有到顶部的台阶;

2. 在围堤区域内,作业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

3. 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

(三)动土或开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动土或开渠,可视为受限空间:

1. 动土或开渠深度大于1.2m,或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

2. 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身体处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

3. 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

4. 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没有撤离通道的。

(四)惰性气体吹扫空间

用惰性气体吹扫空间,可能在空间开口处附近产生气体危害,此处可

视为受限空间。在进入准备和进入期间,应进行气体检测,确定开口周围危害区域的大小,设置路障和警示标志,防止误入。

第三节进入前准备

第二十二条隔离

进入受限空间前应事先编制能量隔离清单,隔离相关能源和物料的外部来源,与其相连的附属管道应断开或盲板隔离;相关设备应进行机械隔离和电气隔离,所有隔离点均应挂牌,同时按清单内容逐项核查隔离措施,能量隔离清单应作为许可证的附件,具体执行《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设备/管线打开应符合《设备/管线打开管理规定》的要求。

在有放射源的受限空间内作业,作业前应对放射源进行屏蔽处理。

第二十三条清理、清洗

受限空间进入前,应进行清理、清洗。清理、清洗受限空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清空。

(二)清扫(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

(三)中和危害物。

(四)置换。

第四节进入受限空间采样分析

第二十四条取样和检测

(一)凡是有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作业前应进行气体检测,注明检测时间和结果。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的结果报出30分钟后,仍未开始作业,应重新进行检测。如作业中

断超过30分钟,再进入之前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

(二)取样和检测应由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必须使用国家现行有效的分析方法(没有国家或公司分析方法的,执行操作规程)及检测仪器;检测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每次使用前后应检查。

(三)由工艺技术人员安排当班人员带领采样分析人员到现场按确定的采样点进行取样。取样应有代表性,应特别注意作业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取样点应包括空间顶端、中部和底部。取样时应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测试次序应是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

(四)取样长杆插入深度原则上应符合在一般容器取样插入深度为1米以上;在较大容器中取样插入深度3米以上;在各种气柜、储油罐、球罐中取样插入深度4米以上。

(五)色谱分析必须用球胆取样,并多次置换干净后送化验室做分析。样品必须保留到作业结束为止,以便复查。

(六)做安全分析或塔内罐内取样时,第一个样必须用铜制的长杆取,取样时人必须站在取样点的侧面和上风口,头不能伸进人孔内,要与人孔处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七)当取样人员在受限空间外无法完成足够取样,需进入空间内进行初始取样时,应制定特别的控制措施经属地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携带便携式的多气体报警器,存在硫化氢的受限空间,必须携带便携式的硫化氢报警器。

(八)进入受限空间首次气体分析和按要求的频率分析时,可以使用色谱法或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器。气体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气体采样分析。

第二十五条检测标准:

(一)受限空间内外的氧浓度应一致。若不一致,在进入受限空间之

前,应确定偏差的原因,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

(二)不论是否有焊接、敲击等,受限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挥发物的浓度都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O.5% (体积);

2. 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0.2% (体积);

3. 同时还应考虑作业的设备是否带有易燃易爆气体(如氢气)或挥发性气体。

(三)受限空间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的指标时,不得进入或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五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

第二十六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由属地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前预约,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始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涉及其他单位时,由属地单位与相关单位联系,共同采取安全措施并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相关方栏内签署意见。

第二十八条属地单位负责人组织工艺、设备、安全负责人、当班负责人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相关人员,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别进行风险识别,制定工艺及作业风险削减措施并落实,具体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属地单位工艺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分别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工艺及作业风险削减措施栏。

第二十九条属地单位安全监管人员对上述活动进行审查,上级安全监管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督查、审核与指导。

第三十条属地单位安全监管人员判定气体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合格后将分析数据填写到作业许可证上并签字,项目负责人核查确认签字,分析单附在作业许可证存根联后。

第三十一条所有作业人、监护人及相关人员共同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核查,确认合格,在相应栏目内签字,批准人最后签署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进入一般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经属地单位工艺、设备、安全技术人员会签后,由属地单位负责人批准;进入特殊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经属地单位负责人及各级工艺、设备、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分厂主管领导会签后,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不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期限不超过24小时。分发、延期的要求可参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任何人可以提出立即终止作业的要求,监护人确认作业人员撤出后收回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告知批准人许可证终止的原因,需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一)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二)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不符。

(四)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

(五)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六)事故状态下。

第三十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清理作业现场,监护人收回许可证交批准人,申请人与批准人签字关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六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综合安全措施

第三十六条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指定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可靠的安全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作业人员身上的安全绳进行沟通联络。

第三十七条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温度

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第三十九条通风

(一)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自然通风,并尽可能抽取远离工作区域的新鲜空气。必要时应采取强制通风,严禁向受限空间通纯氧。进入期间的通风不能代替进入之前的吹扫工作。

(二)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配戴长管呼吸器时,应仔细检查气密性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第四十条受限空间内设备

对受限空间内阻碍人员移动、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影响救援的设备(如搅拌器),应采取固定措施,必要时应移出受限空间。

第四十一条照明及电气

(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不大于24V的安全行灯。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性能良好。

(三)当受限空间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时,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具、机具。

第四十二条防坠落、防滑跌

受限空间内可能会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三条个人防护装备

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和风险程度,依据相关防护标准,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穿戴。

第四十四条静电防护

为防止静电危害,应对受限空间内或其周围的设备接地,并进行检测。

第四十五条人员、工具和材料清点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及其携入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监护人对照清单清点人员、工具和材料,确认无遗留后,做好记录;属地单位监护人核查签字。

第四十六条涉及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同时应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受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

第四十八条受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设备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安全部门批准。

第四十九条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逃生方法。作业

过程中适当安排人员轮换。

第五十条当设备和容器内有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虽然化验分析合格,但有可能继续释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的,作业时要佩戴氧气检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第七节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

第五十一条每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制定书面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所有相关人员都应熟悉应急预案。外部救援人员若参与救援活动,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第五十二条在进入受限空间进行救援之前,应明确作业监护人员与救援人员的联络方法。获得授权的救援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带、救生索、有毒气体防护装备等以便救援,除非该装备可能会阻碍救援或产生更大的危害。

第五十三条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进入受限空间救援时,应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第四章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第五十四条各二级单位应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生的偏离,应报质量安全环保处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二级单位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大庆石化公司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A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填写说明

1. 动火作业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属地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作业单位”、“属地单位”、“作业区域”、“作业地点”、“进入受限空间类别”、“作业内容描述”、“是否附安全工作方案”、“是否附图纸”、“作业类型”等栏。

2. 作业内容描述应详细具体,具有可追溯性。

3.“生产工艺、设备、环境风险”及“作业风险削减措施”栏由属地单位工艺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分别在“确认栏”需实施项处划“√”,在不需实施项处划“×”并签字。

4. “气体检测”栏的填写:(1)由属地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判定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合格后将分析数据填写到作业许可证上,并在“确认人”栏处签字,分析单附在许可证存根联后;(2)属地单位项目负责人核查确认签字。

5. “申请人”由作业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作业人”由每个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员签字。

6. “作业监护”由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监护人分别签字。

7. “会签”栏的填写:(1)由属地单位当班班长签字。(2)进入一般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属地单位工艺、设备、安全技术人员会签;进入特殊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属地单位负责人、设备主任、安全主任(生产主任)和分厂、公司工艺、设备、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分厂主管领导会签。

8. “批准”栏的填写:进入一般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属地单位负责人批准(有分厂的由厂主管领导批准,属地单位负责人会签);进入特殊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地区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9. “相关方”栏由相关单位业务负责人填写并签字。

10. “有效期”和“延期次数”由属地单位项目负责人在作业开始前填写。

11. “延期有效期”应在延期作业开始前由作业申请人、监护人、批准人分别签字。

12. “关闭”由监护人选择关闭类型、填写关闭时间,作业申请人、监护人、批准人分别签字。

13. “取消”由属地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原因,作业申请人、相关方、批准人分别签字。

附录 B

应急预案制定指南

一、救援组或外部救援服务评估

在成立救援组或寻求外部救援之前,评估分为以下两种:

初始评估:确定潜在的救援组或外部救援是否经过足够的培训,是否有足够的装备,是否能在受限空间内进行有效的救援,以及是否能及时应急响应。

表现评估:衡量救援组或外部救援在演习期间的表现。

二、应急预案

可以事先做好一份书面应急预案,但应针对本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特点作进一步完善。

书面的预案应当优先考虑实施非进入救援的可能性。

在编制预案时,应考虑以下关键要素:

1. 准确地辨识空间的危害,比如空间内的有毒有害气体、内部结构等;

2. 报警装置和详细的信息沟通途径,包括监护人使用什么沟通工具,或最近的报警按钮;

3. 用于救援的装备应在进入口(点)或位于其附近,救援人员的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到位且所有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4. 在进入前,把应急预案的副本交给救援组;

5. 确定定救援的方法时,要考虑危险的特性、任何要避免的要素和救援组可能面临的任何特殊危害;

6.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习,辨识并且改正在程序、装备、培训或资源方面存在的不足。应确保参加此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救援人员都进行过救援演习或者在作业前再进行一次针对性演习;

7. 救援人员的选择至关重要,应要选择合格的救援人员,包括救援

人员对救援方法、急救技能的掌握等均须经过评估,因此,应当在平时就有所准备,经常开展此类培训。

附录C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培训指南

一、作业批准人

作业批准人应就如下内容接受培训:

1. 职责;

2. 进入原则的应用;

3. 进入准备工作;

4. 危害因素评估 (如化学、机械、热量、气体、坠落和任何其他特

殊危害);

5. 监测装备、进入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的确定与使用;

6. 进入和进入许可证终止的程序;

7. 撤离误进入人员的方法;

8. 移交进入行动职责的方法;

9. 保持进入行动符合进入许可证条件的方法;

10. 评估、验证外部救援方法;

11. 救援程序。

二、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应就如下内容接受培训:

1. 职责;

2. 危害因素评估(如化学、机械、热量、气体、坠落和任何其他特殊

危害);

3. 危害隔离和验证的程序;

4. 进入准备;

5. 危害表现的形式、征兆(或症状)和后果;

6. 终止进入的条件;

7. 个人防护装备的确定与使用;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 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198-28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范围 本本办法规定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及相关承包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Q/SY 1238-2009 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 3 术语及定义 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

3.1 受限空间:是指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的空间。 a)物理条件: --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 b)危险特征: --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机械、电气等危害; --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 --内部结构可能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如果以上条件都不存在,还应考虑是否符合本办法5.8条款中的“特殊情况”。 注:受限空间可为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或场所。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82617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损伤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受限空间作业。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三条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我司受限空间主要有管网污水管道、检查井、沉砂井、涵沟;厂内配水井、下水道、接触消毒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各类塔、釜、槽、罐、管道、容 器乙基地下室、窖井、坑(池)、小水道或其他封闭、半 封闭场所进行的作业。 2 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 3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填写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必须 可靠隔断(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 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 好严密的组织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

位对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确保清洗置换合格,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测,保证受限空间氧含量在18%--21%范围内,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的规定。作业中应对受限空间内气体连续监测。容器、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 3.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动工具,必需使用时,要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电动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导线绝缘良好,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使用者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3.4受限空间作业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强制通风。禁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戴空气呼吸器。 3.5受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明确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定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及《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内的生产、检修作业管理。 3 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2《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4 职责 4.1 公司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生产作业安全负责。 4.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生产作业过程负责。 5 控制程序 5.1 有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2 有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5.2.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有限空间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2.2对《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

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5.3 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5.3.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班组负责人,应到公司安全组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3.2公司安全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3.3外来施工部门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公司和施工部门负责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5.3.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完工验收栏中,公司与施工部门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5.4 作业安全措施 5.4.1 公司与施工部门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5.4.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消防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设备的进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5.4.3《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和监护人缺一,禁止进入作业,当有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有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5.4.4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取自然通风,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目录 1.定义 (5) 2.目的 (5) 3.适用范围 (5) 4.参考文件 (5) 5.职责 (5) 6.规定 (6) 7.记录 (9) 8.附录 (9)

1.定义 受限空间:是指各种设备内部(炉、塔、釜、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 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 设施及场所(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 2.目的 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安全实施严格控制和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能源有限公司煤制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4.参考文件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 3028-2008 《HSE管理-HSE许可证管理流程》XJNY-BPD-PS-314 5.职责 5.1安全健康环保部 5.1.1负责审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1.2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日常管理实施定期检查(半个月或一个月); 5.1.3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日常管理按照专业或专项进行抽检和监督。 5.2装置项目部(公用工程部) 5.2.1负责审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2.2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过程的安全进行检查和控制; 5.2.3配合安全健康环保部对受限空间作业实施定期或专项检查监督,对于存在的问 题或安全隐患,督促承包商整改,跟踪验收,形成闭合。 5.3监理单位 5.3.1负责审批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最 新版)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各类塔、釜、槽、罐、管道、容器乙基地下室、窖井、坑(池)、小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进行的作业。 2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 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填写《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必须可靠隔断(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组织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确保清洗置换合格,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测,保证受限空间氧含量在18%--21%范围内,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的规定。作业中应对受限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处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三)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二)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三)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四)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知识分享

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Q/SG EHS3032-201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版本号:A 修订号:0.1 编制宋杨审核批准发布日期2015.10.12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生产区域内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办法,适用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公司。 2 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 量不足的空间。(受限空间台账见附录1) 3.2受限空间作业 指在受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4安全管理职责 4.1安技环保部 负责制定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归口管理受限空间作业和审核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并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4.2各单位 负责管理本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制定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和受限空间作业方案。 5管理内容 5.1 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 5.1.1安技环保部组织各单位进行受限空间辨识,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

及危险危害因素等基本情况,汇总集团公司受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5.1.2 各单位要开展受限空间辨识活动,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同时上报安技环保部。 5.1.3 各单位在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的措施,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并告知作业人员,同时要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5.1.4 各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5.1.5 各单位要根据受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5.1.6 各单位将受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集团公司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2 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批 5.2.1各单位进行临时性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填写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单(附录2),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一并上报安技环保部进行审核。 5.2.2 对于经常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实施各单位自行审批。经常性受限空间作业应有相应的作业管理制度,制度中包括作业流程、方案、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制度需上报安技环保部,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5.3 受限空间作业 5.3.1 受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了规范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 3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受限空间 本公司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本公司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简称《作业证》)。 4.2安全隔绝 4.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3.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4.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的规定。 4.3.3可燃气体浓度: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体积百分数);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体积百分数)。 4.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4.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4.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监测 4.5.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5.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5.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5.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4.6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4.6.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4.6.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4.6.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6.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 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并在紧急状态下安全撤出。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塔里木油田公司甲乙方各单位。 3 术语和定义 符合以下条件的称之为受限空间: 3.1.1物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条) a)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3.1.2危险特征(符合任一项或以上) a) 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b) 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c) 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d) 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受限空间进入计划 控制并保护人员免遭受限空间危害和管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综合计划。 进入者 被授权进入受限空间的人。该进入者必须了解潜在的危害、要采取的预防措施、规定的工作范围和极限、撤离和沟通程序,以及清楚与进入有关的其他人员。 进入 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就被视为进入受限空间。 进入许可证 为控制进入受限空间而签发的书面文件。 进入管理者 负责核实并保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所有安全条件,有权批准进入或取消进入的人。进入管理者由油田所属单位确定。

监护人 被指定在受限空间外负责监督进入者,并与其沟通、控制进入距离、保证满足进入许可证所规定的进入条件以及启动救援计划的人。 挖掘 挖掘、移动或堆置土壤或类似物料,从而产生符合受限空间定义的区域。即深度大于 m 的,或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 4 进入受限空间管理 进入受限空间的原则 4.1.1 所有人员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制定和实施书面受限空间进入计划(参见附录A 《受限空间进入计划的编制指南》)。 4.1.2 所有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进入许可证。 4.1.3只有在没有其它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虑进入受限空间。 4.1.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危害识别,列出危害因素清单,危害因素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气体危害 b)窒息危害 c)有毒有害气体 d)可燃气体和爆炸性气体 e)被淹没/埋没 f)机械危害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及其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2.1受限空间 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2.2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3.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3.2 安全隔绝 3.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3.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3.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3 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3.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3.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作业场所限值规定。 3.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3.4 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3.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3.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3.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3.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3.5 监测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25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损伤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受限空间作业。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三条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我司受限空间主要有管网污水管道、检查井、沉砂井、涵沟;厂内配水井、下水道、接触消毒池、二沉池、泵站等。 第四条受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活动。 我司受限空间作业主要指管网下井作业、厂内下池作业。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办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管理,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的安全员具体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是受限空间作业的负责人,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三)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四)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五)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指在公司所属管理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下水道、沟、井、池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2 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作业单位负责,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实施。 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3.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作业任务单,到公司安全管理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 3.2 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前,生产及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3.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生产单位必须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生产单位领导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受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3.4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3.5 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不能用一种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 3.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安全管理部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在“作业许可证”完工验收栏中签名。 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4.1 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4.2 根据需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供风式防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受限空间作业。 二、引用文件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三、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1、受限空间 生产区域内炉、罐、仓、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清污水道、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2、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公司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四、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部门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作业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五、公司“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部门申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作业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由综合办主任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批准,综合办主任不在时由主管签发批准。 3. 作业部门负责人和安管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并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作业负责人协同作业监护人进行完工验收,并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签名。 六、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1.安全隔绝 设备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1.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插入的盲板按《盲板抽堵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手续。 1.2 电源有效切断应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2. 清洗和置换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2.1 清洗前作业人员须熟悉有限空间内存在的物质有关理化特性和相关物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2.2清洗时,应先用氮气等惰性气体来保护或置换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质;然后,采用蒸汽或热水作为清洗介质,清洗时不应留有盲端,清洗顺序由高到底。若存在较难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的物料,应采用适当的溶剂进行清洗,优先选用无毒的物质;清洗后再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 2.3 清洗后应进行空气置换,并随时监测氧气和其他危险气体的含量。 2.4 用压缩空气进行置换,应考虑到盲端的置换,并控制流速在小于2立方/分钟。 2.5 置换后的氧含量应达到18~21%。 2.6 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气体浓度符合GB Z2-2002规定。 3.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3.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进行自然通风。 3.2 存在自然通风局限时,须采取机械强制通风,通风次数不得少于3~5次每小时。 3.3 作业时适宜的新鲜风量应能够达到30~50立方每小时。不准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3.4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连续导入维持有限空间的氧含量恒定在正常范围。 4 定时监测 4.1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作气体采样分析,验证分析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许可要求。若不符合,必须按以上置换、清洗或通风作业程序直到符合作业安全要求为止。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南通海容热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水山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进入受限空间管理规定 1 目的 建立进入受限空间的管理规定,以保护员工不受伤害。 2 范围 适用于南通海容热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通水山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及承包商。 3 定义 受限空间 指各种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部。 4 职责 4.1 生产作业部门主管职责 4.1.1 生产作业部门主管有责任确认区域内所有受限空间并作标识, 标识为:“危险!受限空间,进入需要工作许可!” 4.1.2 生产作业部门主管负责让所有在区域内工作的人员了解受限空间的位置和危害; 4.1.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受限空间的排放、隔离、清洗、置换、通风等准备工作,确保受限空间作业符合分析取样条件; 4.1.4 派专人协助特别危险的受限空间作业监护,必要时提供技术支持; 4.1.5 负责审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见附录A)。 4.2 作业项目负责人职责 4.2.1 负责申请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2.2 负责与生产作业部门主管交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包括分析合格、安全监护、应急准备等,必要时请所在地单位派人协助监护; 4.2.3 负责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对作业者进行安全教育,交待注意事项,安全作业程序;

4.3 作业人员职责 4.3.1 知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危险,包括标识的信息,暴露在危害中的后果; 4.3.2 在受限空间内作业过程中,随时与监护人或其他进入者保持联系; 4.3.3 知道何时应该发出警报; 4.3.4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4.4 监护人责任 4.4.1 负有监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填写的职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必须提出; 4.4.2 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参与受限空间内的作业; 4.4.3 知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危险,包括标识的信息,暴露在危害中的后果; 4.4.4 能意识到哪些行为会对进入者造成危害,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4.4.5 熟悉求援的方法和途径,懂得紧急救护的一般知识,随时作好应急准备; 4.4.6 经常与作业者保持联系,了解其状况; 4.4.7 发现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违章时必须立即制止,如作业者不听劝阻,可向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取消该项作业,但在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到达前,必须坚守岗位; 4.4.8 紧急情况时,及时进行救护或求助。 4.5 分析人员职责 4.5.1 分析人员应按要求对受限空间的氧含量、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取样分析,取样必须保证具有代表性。 4.5.2 分析人员对分析数据负责。 5 程序与要求 5.1 工作准备 5.1.1 切断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并采取上锁措施,加挂警示牌; 5.1.2 排放、清洗、置换受限空间或容器; 5.1.3 有效隔离与受限空间或容器相连的所有设备、管线;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要求如下: a) 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 b) 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c) 受限空间内的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1.2. 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如下要求: a) 氧含量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b)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的规定; c) 可燃气体浓度要求同5.4.2规定。 1.3. 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 a)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b) 必要时,应采取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1.4. 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 a) 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 b) 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c)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d)监测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6.5中规定的个体防护措施;

e)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f)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g)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用强制通风措施; h)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时,应重新进行分析。 1.5.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a)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6.2要求的,应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栓带救生绳; b)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6.2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 c)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 d)有噪音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e) 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f)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 g)低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 1.6.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 a)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 b)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陕西富化化工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进入有限空间环境中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防止发生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办理 第三条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作业票有效期不得超过12小时,装置全面停车检修期间,经全面检查合格后,作业票有效期不得超过24小时。作业期间如果条件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重新办理作业票。 第四条作业票办理程序: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填写作业票中的申请栏,签字后向作业现场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由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作业票。 2、作业现场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接到申请后,与本单位有关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分别进行生产工艺和施工作业过程的风险评价,并提出消减风险措施。同时安排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分析合格后,将分析报告单附在作业票上。分析合格后,如超过1小时仍未进行作业,必须再次进行分析。 3、作业现场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安全措施,安排作业监护人员,并与监护人员一起对安全措施检查落实,认可签字后,由单位负责人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签署认可意见,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方可作业。 4、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全管理人员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人员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员持有。作业票不得涂改。作业完毕后将作业票返回安全管理人员。 5、遇置换不合格或无法进行置换等情况,原则不允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确需进入作业时,应按特殊作业处理。特殊作业应将安全措施报公司领导审批,并在作业前组织模拟演练,在作业时,公司安环科派专人到现场查看。 第五条作业票应有明确的起止时间和作业地点。作业期间应根据有限空间介质条件的危险程度确定分析化验的时间间隔和作业票的有效时限。 第六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4846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基本特征是:空间有限、自然通风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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