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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练习题含答案(刑法分则概述)

刑法分则概述》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条文中只简单地写明犯罪名称,而不具体叙述犯罪行为的构成特征的罪状,叫( )。
A.简单罪状 B.引证罪状 C.叙明罪状 D.空白罪状
2.在刑法规范中较为详细地描述具体犯罪构成的要件的罪状,叫( )。
A.简单罪状 B.引证罪状 C.叙明罪状 D.空白罪状
3.我国刑法分则条文多数采取( )原则。
A.简单罪状 B.引证罪状 C.叙明罪状 D.空白罪状
4.下列规定法定刑的方式,未被我国刑法采取的是( )。
A.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B.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C.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D.以上都不正确
5.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标准是犯罪的( )。
A.一般客体 B.同类客体 C.直接客体 D.方法
6.某法院在判决书中以盗窃罪判处行为人4年有期徒刑,根据放火罪判处行为人11年有期徒刑,最终决定执行15年有期徒刑。这15年有期徒刑属于( )。
A.法定刑 B.宣告刑 C.执行刑 D.宣告刑和执行刑
7.下列哪个条文属于空白罪状?( )
A.《刑法》第345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
B.《刑法》第127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
C.《刑法》第129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D.《刑法》第335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我国刑法分则中没有绝对确定法定刑的条款
B.我国刑法分则的所有条文都是包含罪刑关系的条文
C.《刑法》第232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该条文表述属于叙明罪状
D.《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该条文没有表明犯罪的主观方面,根据罪状的基本原理,行为的主观方面可以是故意
9.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的罪状,叫( )。
A.简单罪状 B.引证罪状 C.叙明罪状 D.空白罪状
10.在条文中指明要参照其他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来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的罪状,叫( )。
A.简单罪状 B.引证罪状 C.叙明罪状 D.空白罪状

二、不定项选择题
1.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状属于( )。
A.叙明罪状 B.简单罪状 C.引证罪状 D.空

白罪状
2.《刑法》第121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这里的法定刑是( )。
A.绝对确定法定刑 B.绝对不确定法定刑
C.相对确定法定刑 D.以上都不对
3.关于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总则与分则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
B.总则与分则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C.总则与分则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D.总则与分则是本质与现象的关系
4.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和193条(贷款诈骗罪)属于( )。
A.从属关系(完全包容型)的法条竞合 B.交叉关系的法条竞合
C.无法条竞合的关系 D.以上均不对
5.下列罪状中属于叙明罪状的是( )。
A.伪证罪 B.放火罪 C.故意杀人罪 D.盗窃罪
6.刑法总则对( )作出一般性规定。
A.犯罪 B.刑事责任 C.刑罚 D.法定刑
7.属于选择性罪名的有( )。
A.拐卖妇女、儿童罪 B.故意杀人罪 C.爆炸罪 D.投放危险物质罪
8.在现行刑法中,下列罪名中( )属于排列性罪名。
A.故意杀人罪 B.放火罪 C.爆炸罪 D.投放危险物质罪
9.我国刑法理论上一般将罪状分为:( )。
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引证罪状 D、空白罪状
10.在刑法理论上根据法定刑的刑种、刑度是否确定为标准,将法定刑分为( )。
A.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B.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C.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D.相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三、判断题
1.《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是关于重婚罪的空白罪状。( )
2.《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就是简单罪状。( )
3.《刑法》第337条规定“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此即叙明罪状。( )
4.《刑法》第225条的非法经营罪的罪状是叙明罪状。( )
5.依据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罪状确定相应的具体犯罪的名称时,可以用类罪名作为具体犯罪的罪名。( )
6.《刑法》第114条规定的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各自为独立罪名,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选择式罪名”。( )
7.《刑法》第215条规定有非法制造、销售他人商标标识的行为,根据这条规定的罪状,其罪名应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但行为人若只实施了其中一种行为,则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具体地确定罪名,应定非法制造他人商标标识罪或非法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作“排列式罪名”。( )
8

.在确定罪名时,可以将刑法总则的一些共性规定确定为罪名。如防卫过当致人伤亡或致财产损坏的,定为“防卫过当罪”;教唆犯定为“教唆罪”。( )
9.法定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在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的刑种和量刑幅度内对犯罪人依法判处并宣告应当实际执行的刑罚。( )
10.《刑法》第345条规定的盗伐林术罪与第264条中的盗窃罪不属于法条竞合的情况。( )

四、简答题
1.简述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
2.简述我国刑法中相对确定法定刑的表现形式。
3.简述我国刑法分则中罪状的种类。
4.简述罪名的种类。
5.简述法条竞合的概念和特征。

五、案例分析题
1.被告人陈XX,男,53岁,农民。被告人卢XX,男,28岁,农民。1999年2月,被告人卢XX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向当地工商所申领了“XX食用菌服务部” (从业人员5人,流册资金6000元)营业执照。主管土杂。兼营食用菌。经营方式:加工零售。同年3月经营项目增加兼营蚯蚓。被告人卢XX与被告人陈XX于1999年3月至7月擅自扩大经营项目范围,挂办起XX省XX食用苗服务部蚯蚓总场和华粤蚯蚓开发中心,并在10个县市设立办事处和分场,雇员607人。陈XX任总经理,卢XX任经理。
二被告人利用签订蚯蚓购销合同,以“购一包二”的经营方式欺骗,即在合同中规定:凡在蚯蚓总场购买1万元的蚯蚓种,供方保证在60天内为需方回收2万元的蚯蚓种,其中1.5万元交纳36%的管理费、实付款16400元,同时还规定,凡购买1万元以上蚯蚓者,场部派技术员负责饲养管理,,保证在期限内翻一番。如达不到标准,由二被告人按翻番的数量付款给需方。二被告人便以64%的高利润为诱饵,利用报刊、电视刊登广告进行宣传,诡称该场已和XX市签订蚯蚓外销合同,制造加工蚯蚓嘀晶的假信息,并购买1台2万元的烘干机作摆设,还请各地的公证部门为他们办理合同公证业务。从1999年3月18日至7月16日,二被告人先后与40个县市的单位和个人签订蚯蚓购销合同602份,合同金额18789585元,收取金额12033533元。由于蚯蚓无法加工,产品无销路,加上被告人购买汽车,摩托车等,还需支付雇员工资,每月开支达10万多元。二被告人明知无法兑现越来越多的合同,不但不停止活动,反而以新订合同收取的款项兑现签订已久的个别合同,给需方造成一种被告人能履行合同的假象,从而不断地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截至1999年10月16日,尚有368份的合同本金8773200元无法归还,所谓64%的利润更无法兑现。致使这些单位和个人损失12033532元,养殖户

中有三人因此自杀。
问:根据新刑法,二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构成何罪?为什么?运用法条竞合原理分析。

2.叶某在路上捡到了一个身份证,身份证的主人为王某。叶某与王某素不相识,叶某为了从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即用捡到的身份证到太平洋保险公司办理人寿保险投保手续,王某为被保险人,保险金为5万元。过了三个月,叶某到太平洋保险公司,谎称王某在某道路因交通事故被撞死亡,该保险公司没有认真调查即马上同意理赔,并叫叶某提出各种证明,叶某就伪造了许多单据、证明等材料,并据此从保险公司获得了5万元的保险金。后来,叶某因案发被抓。
问:对叶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运用法条竞合原理分析。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C 3、C 4、B 5、B 6、B 7、A 8、D 9、B 10、D

二、不定项选择题
1、B 2、A 3、ABC 4、A 5、A 6、ABCD 7、A 8、BCD 9、ABCD 10、ABC

三、判断题
1、× 2、√ 3、×4、× 5、× 6、× 7、× 8、× 9、× 10、×

四、简答题
1.(1)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把犯罪分为十大类,并在刑法分则以十章规定。
(2)刑法分则各大类犯罪的体系,大体上是按照犯罪同类客体的重要性由重到轻的顺序排列的。
(3)在每一类犯罪中,各种具体犯罪的体系,大体上是按照直接客体的性质及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由重到轻排列的,同时也考虑到某些犯罪之间的共同特点而有适当的调整。

2.第一、在法定刑中规定两种以上主刑或规定两种以上的主刑并规定附加刑。
第二、在刑度的规定上,对有期徒刑刑度的规定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只规定刑罚的最高限度,其最低限度由刑法总则规定。
(2)只规定刑罚的最低限度,其最高限度按刑法总则规定。
(3)在法定刑中规定最高与最低限度。

3.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犯罪行为具体状况的规定和描述。
根据规定的方式不同,罪状的表述方式有几下几种。
(一)简单罪状。简单罪状是指只在条文中简单提出罪名,不具体表述这种罪的具体构成特征的罪状。
(二)叙明罪状。叙明罪状是指对该具体罪的构成要件作了详细表述的罪状。
(三)引证罪状。引证罪状是指在条文中不是直接说明该种具体罪的构成特征,而是指明引用刑法分则其他条款所规定的罪的构成特征的罪状。
(四)空白罪状(又称参见罪状)。空白罪状是指在条文中指明为了确定某罪的特征需要参照其他法律、法令的有关规定,而在条文中并不直接写明所指法规、法令的具体内容的罪状。
4.罪名是指刑法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名称。
罪名的种类:(1)单一性罪名。

所谓单一性罪名,是指只反映一种犯罪行为的罪名。
(2)选择性罪名。所谓选择性罪名,是指所包含的数个犯罪行为或犯罪对象,既可连用,又可分解使用的罪名。
(3)概括性罪名。所谓概括性罪名,是指对所包含的数个犯罪行为或犯罪对象,用一个上位概念予以概括的罪名。
(4)排列性罪名(并列性罪名)。排列性罪名是指一条刑法分则条文并列规定的几种彼此之间各自独立的犯罪而形成的并列关系的罪名。

5.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条文定罪量刑的情况。
法条竞合有以下主要特征:
(1)行为人实施的是一个犯罪行为。即行为人基于一个罪过而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这是法条竞合的主客观基础。
(2)行为人实施的一个犯罪行为在形式上触犯了数个法条规定的数个罪名。这是法条竞合的法律表现。
(3)数法条的犯罪构成内容之间具有从属或者交叉的逻辑关系。
(4)对该行为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

五、案例分析题
1、根据新刑法,二被告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和266条(诈骗罪),这两法条属于法条竞合,依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原则,应按刑法第224条是特别法条的合同诈骗罪定罪判刑。

2、对叶某的行为应定保险诈骗罪。叶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98条(合同诈骗罪)和266条(诈骗罪),这两法条属于法条竞合,依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原则,应按刑法第198条是特别法条的保险诈骗罪定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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