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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2012年9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5号公布自2012年

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信息报告与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具体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自治区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法负责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汇总分析、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配合县级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指定信息员,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突发事件应对需要。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出应急决策、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时,应当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区域间应急合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第十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履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自治区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防护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自治区相关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应急预案。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参照自治区制定应急预案的做法,制定

相应的应急预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大型活动主办者,危险区域、危险源的管理者,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

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应当制定具体的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改、完善,保障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

管理办公室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当做好对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指导和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查工作,并将各类应急预案纳入应急信息网络管理系统。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作出行政决策、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和组织大型活动前,应当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部门、专业监测机构、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城市人口密度、城市规模、气候条件、突发事件危害种类和特点等应急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当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向社会公布。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负责。

应急避难场所附近应当储备必需的生活物资,便于应急需求。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各类广场、绿地、体育场、公园、公共人防工程、学校操场等场所应急疏散人员。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应急疏散通道标识和避难场所导引路线图。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交通、林业、卫生、通讯、电力、供水、供气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建立以本单位职工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

高危行业企业应当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二十条鼓励、扶持民间社会团体组织成立应急服务和成年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干部培训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和综合应急演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知识普及活动。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做好各类应急物资日常准备和应急状态时的生产、储备、更新、调配、供应,并建立跨区域的应急物资调剂供应体系。

第二十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应当建立连接各地区和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综合应急平台系统,形成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

综合应急平台系统应当承担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综合研判、监测监控、预测预警、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异地会商、事后评估等功能。

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和现有专业系统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

第二十五条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与突发事件保险有关的保险产品。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商业保险和互助保险,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第三章信息报告与发布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综合应急平台,建立连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以及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应急信息报送网络,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

第二十七条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告;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县人民政府通报;

(四)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通报;

(六)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向国务院报告,必要时通报相关地区省级人民政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一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设区的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

敏感性突发事件信息,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二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悉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涉密信息的报送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条突发事件信息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确定的新闻发言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

新闻媒体应当真实、客观、准确报道突发事件的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突发事件的虚假信息。

第四章监测与预警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专业监测站点,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监测信息异常情况。

第三十二条预警信息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异常监测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提交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专家学者会商研究,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拟定预警级别,报本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按照下列规定发布预警警报:

(一)三级、四级警报,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布。

(二)一级、二级警报,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布;跨市行政区域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

预警信息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发布。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的警报,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三条发布的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御工作,避免、减轻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损害。

第五章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三十四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机关、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应当执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服从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十五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依照下列规定指挥处置:(一)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者跨多个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负责统一指挥处置。发生地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应当迅速先行依法采取应急救援和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二)发生较大的突发事件,由发生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负责统一指挥处置,自治区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作好配合、协助工作。

(三)发生一般的突发事件,发生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负责统一指挥处置;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由设区的市相应的专项应急指

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处置,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应当先期采取应急救援和处置

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第三十六条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指挥处置的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或者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指定现场指挥长,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决定现场处置方案,调度现

场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有关部门、单位、公民应当服从和配合现场指挥长的指挥。

第三十七条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秩序、侵害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行为等社会安全事件,事发地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现场情

况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按规定报告。

第三十八条负责统一指挥处置的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研判,根据事态发展趋势,适时提升或者降低处置级别。如果有事实表明突发事件可能扩大或者本级政府难以

控制应对的,应当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或者专项指挥机构

负责统一指挥处置,或者实施救援、增援。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应急征用,应当向被征用的单位或者个人签发应急处置征用令,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征用令包括征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办法、执

行人员姓名、征用用途、征用时间以及征用财产的名称、数量、型号等内容。情况特别紧

急时,可以依法先行征用,事后应当及时补办手续。

第四十条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铁路、公路、航空部门应当优先运输救援人员、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援物资、救援设备等。

配备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应急标识的应急指挥车辆和应急救援车

辆免收过路、过桥费,并优先通行。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收回应急标识。

第六章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四十一条突发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做好下列善后和恢复、重建工作:

(一)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二)组织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三)受害人员需要过渡性安置的,应当予以安置,并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四)及时返还被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实施征用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五)帮扶、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受害人员;

(六)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和工作计划,落实恢复重建资金、物资;

(七)开展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

(八)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过程、影响范围和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处置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九)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十)其他应当开展的恢复、重建工作。

第四十二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地区,可以依法给予税费减免、贷款贴息、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的支持。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行政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一)未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应急避难场所及其标识,或者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应急

避难场所标识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告的突发事件信息调查核实,或者未

采取必要处置措施,造成损害后果的;

(四)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的;

(六)在突发事件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期间,不实行值班或者值班时擅离职守的;

(七)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工作经费、物资的;

(八)突发事件发生后歪曲、掩盖事实,逃避法律追究,或者包庇对突发事件负有责

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专职从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或者专业监测工作的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突发事件应对延误、事态扩大等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领导干部如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领导干部如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具有潜伏性、复杂性、破坏性、危险性和持续性。目前,我国正处在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以及社会结构的脆弱性,社会发展环境复杂,各种社会突发事件不断发生,且逞继续发展之势。面对日益增多的突发事件,经过抗击“非典”,防治禽流感和2008年抗击冰冻灾害、汶川特大地震抢险救灾等公共安全事件,各级领导干部经受了应急处置的考验,从中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总体状况是好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仍有部分干部面对突发事件措手不及、处置不力、应对失策,甚至使一些地区本该避免的事件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应对突发事件不利的原因 部分领导干部之所以在突发事件面前应对不力,无所作为,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其一,缺乏见微知著的敏锐性。主要表现为在突发事件出现之初,有的领导干部不能从偶然的、表面的、零碎的、初露端倪的、稍纵即逝的现象中明察秋毫,未能从蛛丝马迹中及时准确判明情况;也有的领导平时习惯于抓所谓“大事”、“要事”和面子事,不屑于抓群众反映强烈的“小事”,从而导致社会矛盾不断积累,错失了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时机,最终发展成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局面。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的领导干部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敷衍态度,怕得罪人,怕丢乌纱帽,遇到矛盾绕道走,处置不及时,从而导致酿成大祸。 其二,缺乏驾驭全局的能动性。表现为面对突发事件,没有通盘考虑,抓不住主要矛盾,对突发事件的成因、性质、趋势未能准确判断,遇事慌张,头脑发热,急于求成,手段粗暴,从而导致顾此失彼、因小失大,贻误全局。 其三,缺乏快速反应的果断性。表现为面对来势猛、发展快的突发事件,反应慢、等待观望、放任自流,缺乏迎难而上、不畏艰险的勇气;缺乏处变不惊、大胆果断的气魄;缺乏审时度势,沉着应对的能力;缺乏令出法随、雷厉风行的作风。 其四,缺乏引导沟通的协调性。表现在组织领导上,不能在短时间内聚合各种要素,包括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在第一时间内集聚到位。表现在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疏导上,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哄、骗、推、唬的问题,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时,讲不到点子上、讲不到理上、讲不到心上,就事论事讲表面理,简单生硬讲不清理,不着边际讲不准理,似是而非讲歪理,从而带来很多“负刺激”、“负效应”。 其五,缺乏把握规律的预见性。突发事件的发生是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部分领导干部之所以应变不力,就是因为他们不善于从时空的角度观察形势和历史地看待事物发展,不善于把握政治和经济改革的发展进程,不关注国际动态、社会发展动向、热点问题和群众思想变化,缺乏对事物发展规律性的把握和谋后而动、预后而立,造成被动应付的局面。 其六,缺乏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面对突发事件,一些领导干部仍然沿袭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管理模式,采取回避、隐瞒、掩盖的方式,缺乏信息的透明度和对公众回应的力度,从而使失实的信息或错误信息传播,使事态扩大。 二、如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在应对突发事件中“考试没合格”的问题,是我们党在新形势新阶段必须努力解决的一大课题,笔者认为,必须在以下七个方面提出对策。 对策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冷静、理性、平和、快速处置好、应对好突发事件,对于保持我国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应对好突发事件,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全面落实、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不断增强应对各种突发问题,辨别处理的敏锐性。以对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

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容:(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 . .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 4 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处置能力,或需要由省负责协助处置的特别重大及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 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 . .

浅谈当前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浅谈当前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这几年,我国在快速发展中,遇到了相当多的问题和困难,这其中,有人为制造的问题,也有自然灾害。当问题突然出现,灾难发生,作为最基层的党员干部,应该怎样面对,怎样处理?从雪灾,地震,到重大交通事故,公共卫生问题,都在考验着我们处理突发时间的能力。笔者通过分析最近发生一些事件后,一些部门负责人和发言人对面对外界的处理的方式方法,总结了主要应面对的三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冷静、理性、平和、快速处置好、应对好突发事件,对于保持我国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应对好突发事件,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全面落实、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不断增强应对各种突发问题,辨别处理的敏锐性。以对党忠诚和极端负责的态度,聚精会神地分析各种信息并作出准确判断,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以一种责任心态,理性心态,机遇心态处置突发事件,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现场指挥要到位。应对好处置好突发事件,是最大的政治,是覆盖全方位的工作。应对突发事件,一分一秒都显得异常宝贵,严密高效的组织指挥是实现最佳境界的决定因素。面对突发事件,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亲赴现场、快速反应,在基本判明事发地点和类型之后,立即部署处置力量,做好先期的稳控工作。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地控制事态发展,有效防范影响的深化,另一方面要特别善于抓住应对和处理的最佳时机,力争主动。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试卷90分答案

1、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是在管理过程中的一种常态的管理。 正确 错误 2、天灾人祸是百年不遇、十年不遇的,是偶然发生的。 正确 错误 3、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都是要计算成本的。 正确 错误 4、公务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在实践中锻炼就好,不需要做专门训练。 正确 错误 5、一个优秀的决策者还要善于融合不同的意见并做出选择。 正确 错误 6、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及其表现形式是多样性的,损害程度也是多层次性的。 正确 错误 7、法律都是正常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也不例外。 正确 错误 8、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法律、决策的制定也要按照惯常的民主程序。 正确 错误 9、法律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一旦人民的权利在无意中受到侵犯,他们有请求国家给予赔偿的权力。 正确

错误 10、有时媒体是朋友,有时媒体是敌人;有些媒体是朋友,有些媒体是敌人。 正确 错误 11、公共卫生事件不包括() 口蹄疫 禽流感 危险化学品泄露 急性职业病 12、社会安全事件不包括() 重大群体性事件 重大刑事案件 涉外突发事件 交通运输行业严重人员伤亡 13、四级国家预警级别预警颜色分别是() 红橙黄绿 红橙黄蓝 橙红黄蓝 红黄蓝绿 14、下列对于行政的紧急性的理解正确的是() 在制定与执行政策时不按照法律程序办事 在制定与执行政策时不考虑程序 紧急情况可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注意行政权力是否在边界限制之内 15、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危机现场中的“管理者效应”()

“鸵鸟反应” “兔子反应” “黄粱美梦反应” “出租车式的反应” 16、古希腊的一位哲学家曾经这样说过:“人类的一半活动是在危机当中度过的”。说明天灾人祸是() 百年不遇的 可以预防的 偶然发生的 经常出现的 17、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灾难已经发生,考虑它的威胁源头没有异议 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部门处理,别的部门管了就是越权 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都是要计算成本的 事件发生了,追究责任是首要的 18、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包括() 我驻外使领馆或机构及人员遭受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 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遭冲击、围攻 交通要道或枢纽遭阻断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闹事、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及暴狱 1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突发事件的爆发期政府要做的事情() 做出决策 搜集信息 组织资源

领导干部应该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领导干部应该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近年来,部分领导干部在面对突发事件和危机挑战中,往往由于应对不当,引起一系列危机的次生灾害及社会矛盾,使政府和领导公信力受到影响。本文梳理了领导干部面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的表现形式,并提出化解策略,供广大领导干部学习参考。 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六种不当表现: 拖。当危机事件发生后,常有的一种习惯性思维是能拖则拖,面对公众对危机事件的质疑,不作积极和有效的回应,希望以时间换空间,达到息事宁人的效果。 否。遇到危机事件质疑时,第一时间本能地就想到否认,否认的内容包括事实真相、责任认定及具体原因等客观要素。 急。当危机事件发生后,急于转移公众视线,撇清与该事件关系,往往将事件归结于自然灾害等客观外在因素,推卸责任,力图减少危机事件直接带来的压力,达到引导舆情的目的。 抗。遇到危机事件时,往往忘记自己的公职人员和公共利益捍卫者的身份,时常将自己置于公众对立面,一遇到公众的质疑就会出现情绪失控,抱有一种对抗的态度,缺乏应有的宽容和包容心。 堵。危机事件发生后,不是根据事态情况主动公布真相,做好危机沟通和应对,而是习惯于人为地堵塞信息传播渠道,寄希望于删帖或封网页等极端措施,试图从源头上去封堵信息传播,达到控制危机事件目的。 控。在危机事件处置实践工作中,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对不同声音的发布者进行强制控制,有的甚至违法采用强制措施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来维稳、控制危机。 领导干部应该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在危机事件发生后,领导干部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回应公众关切,全方位引导舆情,消除群众的质疑。具体要做到以下六点:态度坦诚,勇于担当。在危机事件应对中,领导干部首先应树立对民负责和态度诚恳的形象和姿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坚持实事求是、诚恳面对的原则,抱有宽容开放的心态。如果危机事件的确是政府或领导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应勇于面对、敢于担当,及时给予道歉和承诺,回应公众的关切;如果危机事件与政府或领导无直接关系,也要耐心细致地做解释工作,消除公众对政府的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府办[2008]3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6.24 【实施日期】2008.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府办〔2008〕3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各类应急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各类紧急应对活动预先制定的方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我省应急预案体系由省总体应急预案、省专项应急预案、省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6大类组成。 省总体应急预案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省专项应急预案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其牵头单位由省政府应急办提出,报省人民政府同意。 省部门应急预案由省有关单位制定。 地方应急预案参照省的有关做法制定。

如何应对幼儿园突发事件

业务培训一:如何应对幼儿园突发安全事件 一、加强基础管理,防患于未然 1.制订详细的安全管理细则。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幼儿园日常管理中,要针对不同的容制订出详细的安全管理细则,形成规章制度,使幼儿园的基础管理有章可循。其中涉及到幼儿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玩具的安全管理、食品的安全管理、传染病预防的管理、教职工队伍的管理、游戏活动的安全管理、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出游活动的安全管理、幼儿成长的情绪关注、家长接送的管理等。例如《接送管理》中,规定幼儿家长必须使用接送卡接送幼儿,如果家长有事没办法接送,需要提前给带班老师做好交流,以免接送过程中出现问题。《户外游戏活动的安全管理》中,规定幼儿教师必须提前检查好活动场地、器械,清点幼儿人数,活动过程中要随时观察幼儿,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清点幼儿人数。 2.加强监管,使制度落到实处。很多时候,幼儿园制订了详细的安全管理细则,但因为缺乏平时的有效监督,从而使制度形同虚设,最终导致危机事件的发生。上级主管部门存在监管的缺失,幼儿园管理者管理不善,有些幼儿园虽然制订了详细的安全管理细则,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去做,另外,还有部分幼儿园抱着侥幸心理,最终导致安全事故。 二、组建危机管理机构 面对突发的危机事件,幼儿园必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了有效应对,幼儿园可以组建危机管理机构,设立由园领导及各个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处理小组。小组成员应该由幼儿园领导(通常是园长)、分管主任、保教人员、保健医生、财务人员、后勤部门负责人。明确规定好危机处理小组的职责,主要包括:

1.增强教职工的危机意识,幼儿园可以通过演习、讲座、图片展、角色扮演等方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培训,让员工掌握必要的危机管理基础知识。 2.积极搜集相关的信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分析可能存在的各种危机因素,例如某幼儿发生了校车事故后,要及时检查自己幼儿园的车辆安全情况,避免发生类似的情境。 3.危机处理小组要认真考察幼儿园,组织小组成员对日常工作进行维护和管理,并监督各项措施(人力、物力、财力)的落实。例如幼儿园的大型玩具是否安全,幼儿的攀爬架是否有松动的现象等,一旦发现要及时整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4.针对幼儿园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机情境,制订合理的危机管理方案,方案的容既包括预防措施,也包括危机发生后的处理方案,做到有备无患。 5.危机管理不只是管理者的事,要全园参与,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危机意识,危机处理小组可以根据幼儿园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全园教职工进行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增强教职工的危机管理意识,培养其管理能力。 三、事先制定应急预案,以便从容应对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处理危机事件,幼儿园可以事先制订相关危机事件的应急预案,以便从容应对各种问题。具体容包括规定成立危机处理小组;危机管理的预算;危机信息收集、上报的措施和途径;幼儿园易发生危机和事故的处理方法;应对危机发生后幼儿园对媒体和公众的解释方面做出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等。具体步骤可以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分析幼儿园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机事件。幼儿园可能面临的主要危机类型有政府法律、政策的突然巨大变化;招生面临巨大困难;招生数量急剧减少;

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答案

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第1部分:判断题 (共10题,共20.0分; 默认单题2.0分) 1、法律都是正常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也不例外。()(2.0分) 正确 错误 2、天灾人祸是百年不遇、十年不遇的,是偶然发生的。()(2.0分) 正确 错误 3、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及其表现形式是多样性的,损害程度也是多层次性的。()(2.0分) 正确 错误 4、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是在管理过程中的一种常态的管理。()(2.0分) 正确 错误

5、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法律、决策的制定也要按照惯常的民主程序。()(2.0分) 正确 错误 6、有时媒体是朋友,有时媒体是敌人;有些媒体是朋友,有些媒体是敌人。()(2.0分) 正确 错误 7、法律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一旦人民的权利在无意中受到侵犯,他们有请求国家给予赔偿的权力。() (2.0分) 正确 错误 8、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都是要计算成本的。()(2.0分) 正确 错误 9、公务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在实践中锻炼就好,不需要做专门训练。()(2.0分) 正确

错误 10、一个优秀的决策者还要善于融合不同的意见并做出选择。()(2.0分) 正确 错误 第2部分:单选题 (共20题,共40.0分; 默认单题2.0分) 1、公务员情绪的稳定性是指()(2.0分) 面对突发事件必须要有平常心 面对突发事件不可以有恐惧感 面对突发事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智的办事能力 面对突发事件没有任何压力 2、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危机现场中的“管理者效应”()(2.0分) “鸵鸟反应” “兔子反应” “黄粱美梦反应” “出租车式的反应”

3、四级国家预警级别预警颜色分别是()(2.0分) 红橙黄绿 红橙黄蓝 橙红黄蓝 红黄蓝绿 4、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2.0分) 灾难已经发生,考虑它的威胁源头没有异议 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部门处理,别的部门管了就是越权 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都是要计算成本的 事件发生了,追究责任是首要的 5、公共卫生事件不包括()(2.0分) 口蹄疫 禽流感 危险化学品泄露 急性职业病 6、地震灾害的伤亡主要是由()造成的。(2.0分)

11.5突发事件舆情应对预案

突发事件舆情应对预案 为提高政治责任感和新闻敏感性,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负面舆情,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企业形象和利益,特制订本预案。 第一条突发事件定义 突发事件,指项目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突发的人身伤亡、安全质量、自然灾害、企地纠纷以及突发性重大经济纠纷,重大经营管理问题,群体性上访问题,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经济案件等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的事件。 第二条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一)组织领导 项目经理部成立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办公室,全面负责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和现场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项目经理、党委书记 办公室副主任:副经理、安全生产总监等 组员:安质环保部部长、作业队队长等 (二)项目舆情应对办公室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发生后,统一负责现场管理工作,快速确定现

场指挥人员,并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 2.及时为公司舆情应对现场领导小组提供事件处置新闻线索和进展情况,为公司现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 3.落实办理公司舆情现场应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加强日常员工思想教育,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不传谣、不造谣,不私自接受采访,不发表有损企业利益的言论。 (三)处置程序 1.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项目员工要第一时间告知项目经理部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宣传工作的公司领导和宣传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2.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项目舆情应对办公室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统一负责现场管理工作,快速明确突发事故(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并在未经公司舆情应对领导小组授权同意下不得发布新闻信息。 3.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公司领导小组应立即对事故(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处理,确立报道规模、手段、方式和报道基调。

提高领导干部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提高领导干部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社会发展环境复杂,极端气象灾害日趋增多,各种突发事件不断发生。面对日益增多的突发事件,各级领导干部经受了应急处置的考验,从中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总体状况是好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仍有部分干部面对突发事件措手不及、处置不力、应对失策,甚至使一些地区本该避免的事件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应对突发事件不力的原因 (一)缺乏见微知著的敏锐性。主要表现为在突发事件出现之初,有的领导干部不能从偶然的、表面的、零碎的、初露端倪的、稍纵即逝的现象中明察秋毫,未能从蛛丝马迹中及时准确判明情况;也有的领导平时习惯于抓所谓“大事”、“要事”和面子事,不屑于抓群众反映强烈的“小事”,从而导致社会矛盾不断积累,错失了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时机,最终发展成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局面。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的领导干部采取睁

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敷衍态度,怕得罪人,怕丢乌纱帽,遇到矛盾绕道走,处置不及时,从而导致酿成大祸。 (二)缺乏驾驭全局的能动性。表现为面对突发事件,没有通盘考虑,抓不住主要矛盾,对突发事件的成因、性质、趋势未能准确判断,遇事慌张,头脑发热,急于求成,手段粗暴,从而导致顾此失彼、因小失大,贻误全局。 (三)缺乏快速反应的果断性。表现为面对来势猛、发展快的突发事件,反应慢、等待观望、放任自流,缺乏迎难而上、不畏艰险的勇气;缺乏处变不惊、大胆果断的气魄;缺乏审时度势,沉着应对的能力;缺乏令出法随、雷厉风行的作风。 (四)缺乏引导沟通的协调性。表现在组织领导上,不能在短时间内聚合各种要素,包括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在第一时间内集聚到位。表现在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疏导上,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哄、骗、推、唬的问题,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时,讲不到点子上、讲不到理上、讲不到心上,就事论事讲表面理,简单生硬讲不清理,不着边际讲不准理,似是而非讲歪理,从而带来很多“负刺激”、“负效应”。 (五)缺乏把握规律的预见性。突发事件的发生是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部分领导干部之所以应变不力,就是因为他们不善于从时空的角度观察形势和历史地

幼儿园如何应对突发事件感想

WORD格式 幼儿园如何应对突发事件感想 对于三至六岁的孩子来说,年龄小,自我保护能力差,缺乏知识经验,而他们又好奇好动、好探索,缺乏预见危险事故的能力,不能预见行为的后果,更不会正确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而酿成严重后 果,所以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我们会把安全、常规放在首要地位,可是“谁让他们是孩子呢!”所以,当孩子经常无意识的做些有安全隐患的行为时,我们都会提心吊胆的, 那么该怎样处理孩子在园发生的紧急事件也是保障我们进行安全教育的前提。 在幼儿园内孩子们发生任何状况都不在我们的意料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流鼻血、磕碰、摔伤( 跌落 ) 、烫伤、咬伤、吞入异物、异物 进耳、夹伤等等 ...... 这些会令孩子受到伤害的情况是我们所有人都 不乐见的。但是当事情已经发生时我们该怎么做呢,我们年级组长方 老师组织我们一起讨论了一些应急措施,通过老师们的讨论,我在此 举一小例为 : 如果一幼儿发生晕倒情况时,那么老师首先要稳定好自己情绪,为晕倒幼 儿清理岀宽敞流通的空间(不要随意移动幼儿身 体),让另一位老师组织好其他幼儿,保育员老师通知园医及园领导, 园医到位后,班主任老师要打电话通知家长告知具体情况,如果严重需及时就医,就请家长直接赶往指定医院来节省路途时间,园内安排 园车同时送晕倒幼儿入院,后续工作就是及时并经常了解孩子的身体状况,一切稳定后,在班上也要为其他幼儿上下安全及应对突发事件课,这每一个环节都要清晰明了。所以我们在选择这份工作时,不仅 要简简单单的带好孩子、不紧要抓教育更要紧抓保育,自身的素质及 应变能力也要不断加强。 在整个晚上的讨论活动中,我们针对不同情况而做处了不同的应 对措施,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老师要能火眼金睛,察言观色,及时发 现幼儿的问题并快速解决,尽可能把一些可以避免发生的状况扼杀在 摇篮里。希望孩子们健健康康成长! 2012 年12 月13 日 专业资料整理

完整word版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大河湾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 件舆情,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第一时间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舆情动态,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并慎报原因,情况较为复杂的舆情信息,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评议猜测或随意解读时,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舆论主导权。 (二)全局利益原则。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面舆情信息时,坚持以维护党委政府形象和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把群众利益、大局利益始终放在优先位置。(三)口径一致原则。在对外信息发布中,做到步调统一、口径一致、权威发布,避免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于己不利的后果。 (四)疏堵结合原则。注意把握对外信息发布的分寸和节奏,尊重事实,循序渐进,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正确引导和利用网络传媒,在公开透明发布信息的同时,及时删除各类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谣传信息。 (五)协作协调原则。充分发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团队协作、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分类分级 (一)诱发舆情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1.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失火、爆炸、交通运输事故、建筑安全事故、电气水事故、煤气中毒、危化品事故等。 2.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饮食卫生安全事件。 3.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引起的网络类: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不正问题引发的网络炒作事件等。 (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的性质、规模、发布平台级别和影响力,舆情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三个级别,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Ⅲ级(黄色):指在本市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较为严重,影响范围较大。 Ⅱ级(橙色):指在自治区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恶劣,影响范围大。 Ⅰ级(红色):指在国家级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恶劣,影响范围极大。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萨马街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镇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一)萨马街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张丽萍

突发事件应对与领导能力提升

一、一个制度背景 国家应急体系:一案三制 (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我国应急预案制定中存在的问题 低阶预案对高阶预案的过度模仿和高度模仿,由此造成低阶预案因过度模仿而虚化。 该特点导致预案建设操作性不强,形式化过重。 (二)应急管理体制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条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1.统一领导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发生之后的行政领导部门。 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政府需要基本的两个部门协助: (1)公安部门 (2)宣传部门 2.综合协调 同级别的协调难 指挥部体制常态协调不足 协调工具缺失 ----综合协调仍需不断完善 3.分类管理 建设第二代应急管理体系的主要任务是强化统筹力量和综合应急能力。 4.属地管理为主

事故指挥部由浙江省省长任总指挥,铁道部部长任副指挥,该架构表明了属地管理为主。 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 应急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统分有序 “统”的有力、有权威; “分”的细致、明确、职责不交叉。 二、第一条认知主线 第一条认知主线: 根据对突发事件的认知度、了解度、情境性的高低,将其,为常规和非常规两类。 第二条认知主线: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之后管理者受到的压力来源,将其分为,事实危机和价值危机。(一)常规事件与突发事件 (二)常规突发事件与非常规危机 1.常规突发事件 常规突发事件: 已有相关的情境积累,并有充分的前期,准备,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被控制的突发事件。 常规突发事件的核心是预案。 2.非常规危机 非常规危机 没有情境意识,没有前期准备工作,短时间内无法控制。 非常规危机的核心是决策能力。 3.常规突发事件与非常规危机的区别

(整理)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广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精品文档

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 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特别重大及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 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精品文档

面对突发事件如何处理

前不久我院发生了电梯困人事件,充分暴露了我院在安全工程方面的某些缺陷和有待改进的地方。为了创建平安医院的的宗旨,为了能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为了更好地保障病人与医疗人员的安全,在面对突发事件的时候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改变我院以前的一些做法,加强我院在这安全方面的训练。面对突发事件时,我个人认为个人应该具体做到如下几点: 1、保持清醒的头脑。当出现区域性的、较为严重的突发性事件时,不要慌乱,在没有得出事件结论之前不要随便下结论并传播谣言以致造成恐慌。 2、及时上报。凡是在我院出现的一些比较严重异常的现象应及时上报给当天值班的领导。 3、要一切都以安全为主,不管是病人或者医疗人员的生命都是最重要的,所以首先要保护生命的安全。 4、如果是病人出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通知医生进行相应的救治工作。 对于应对医院的突发事件,减少各方面的损失,是一件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工作,所以我觉得我们医院管理层应该做到一下的几点: 1、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应该成立医院的突发事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责任到每个领导干部身上,把处理医院突发事件提到医院议事日程上来。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医院内部开展各种各样的安全宣传,并且结合医院实际开展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处理的学习活动,提高医疗人员对安全的关注程度,营造人人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 3、健全、完善医院的规章制度

制定各种应对医院突发事件的规章制度,使得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明确各项分工。比如:谁负责安抚病人?谁维持秩序?谁处理事件?等 4、制定预演方案、定期进行演练 医院的管理层应该制定各种的预演方案,并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的演练,来提高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并且每次的演练之后要进行总结,把各项任务做到最好,尽量做到以预防为主。 5、加强监管、全面的落实 单纯只有制度,没有实施的监管,再好的制度也是一张白纸。所以要成立以管理层、普通医疗人员及社会群众的监管小组,时刻对医院安全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我院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个人及单位的一些浅见,如有不足敬请批评指正。 吴颖艳 2011-9-22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一节突发事件管理的基本概念 一、突发事件的界定 国际上研究危机管理的学者把危机定义为: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因素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决策的事件。 从具体的危机管理角度出发,危机是指因不可抗力或突然袭来的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冲突以及战争、恐怖袭击或其他极端行为引发的各类事件。 对于危机事件或状态的分析,可以从事件的危害程度、事件的影响方式、事件的影响范围等三个维度考虑。 (1)灾害和灾难主要是指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或由二者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对人类生命、财产和(或)人类生存环境造成破坏损失的现象或过程。 (2)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更加强调的是事件的影响方式是突如其来的,事先难以预料,需要紧急处置。 (3)危机是全过程、全方位地来描述那些突发的有可能产生较大破坏损失的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特点 突发事件事件一般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突发性和紧急性 (二)高度不确定性 (三)影响的社会性 (四)决策的非程序化 三、突发事件管理的内涵 突发事件管理指的是为避免或减少危机所造成的损害而采取的危机预防、事件识别、紧急反应、应急决策、处理以及应对评估等管理行为,目的是为了提高对危机发生的预见能力、危机发生后的救治能力以及事后的恢复能力。 危机管理需要面对三个事实要素:

矛盾,大力促进社会和谐。 二、必须清醒地认识我国公共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 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加上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暴露的不和谐问题日益突出。 (一)重大自然灾害频发 (二)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三)重大传染性疾病形势严峻 (四)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 (五)传统道德文化体系的失稳 (六)全球化的冲击与挑战 三、我国突发事件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原有体制下形成的传统危机管理模式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法律框架脆弱 (二)综合协调机构缺乏 (三)危机应对网络松散 (四)社会应对能力薄弱 (五)社会预警体系不完善 (六)专家咨询队伍薄弱 第四节我国突发事件管理体系建设 一、突发事件发展周期管理 根据危机的发展周期,危机管理过程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危机预警及准备、识别危机、隔离危机、管理危机以及善后处理阶段。 每一个具体的阶段都要求危机管理者采取相应的应急管理策略和措施,准确地估计形势的发展变化,

如何进行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学习导航 通过学习本课程,你将能够: ●掌握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关键因素; ●做好现场舆论引导; ●学会网络舆论引导技巧。 如何进行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一、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关键因素 处理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取决于六个方面: 1.一把手 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如果一把手不理性、不明智,就很难处理好事情,所以一把手是排在首位的关键因素。 2.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尤其是专职的新闻发言人要有对事件做出决断的魄力,要有征服公众的魅力。 3.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会使人们对事件形成一个刻板成见。 4.媒体环境 一个媒体能否有公信力、影响力、权威力,就在于是否能够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系统、全面、深入地报道。因此,从本质上来讲,媒体一定是追逐负面新闻的。 5.受众 受众指的就是人的认识、公众的认识。 6.新闻发言人制度 在对一把手、新闻发言人、社会环境、媒体环境、受众都有深刻地认识的基础上,还应当要有制度作为保障。 要点提示

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关键因素: ①一把手; ②新闻发言人; ③社会环境; ④媒体环境; ⑤受众; ⑥新闻发言人制度。 二、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技巧 具体来说,突发事件的现场舆论引导就是管好两个地方:现场舆论引导和网络舆论引导。 1.现场舆论引导技巧 现场舆论引导技巧主要包括: 时间就是生命——第一时间 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这是《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规定。 所谓第一时间,就是要把握好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记者到达前的第一时间、媒体报道前的第一时间、舆论形成前的第一时间。 直接当事人——火源 面对直接当事人,企业要做好四个S: 第一个S是闭嘴,不要争论; 第二个S是把自己想做的、要做的展示出来; 第三个S是保持愚钝; 第四个S是让大家满意。 此外,在新闻发言人领域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即让自己处于弱势。须知当自己越强势、越强悍时,对方对自己就越具有攻击性,所以新闻发言人要适当地学会处于弱势。 【案例】 ××××事件家属索赔沟通标准手册 2011年11月份一场大火震惊了全国人民,事故方为做好媒体沟通和家属沟通方面的一些工作,制定了一个对当事人的沟通标准手册。 这个标准手册里面主要含有以下内容:

领导干部如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领导干部如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臵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具有潜伏性、复杂性、破坏性、危险性和持续性。目前,我国正处在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以及社会结构的脆弱性,社会发展环境复杂,各种社会突发事件不断发生,且逞继续发展之势。面对日益增多的突发事件,经过抗击治禽“非典”,防流感和2008年抗击冰冻灾害、汶川特大地震抢险救灾等公共安全事件,各级领导干部经受了应急处臵的考验,从中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总体状况是好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仍有部分干部面对突发事件措手不及、处臵不力、应对失策,甚至使一些地区本该避免的事件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应对突发事件不利的原因 部分领导干部之所以在突发事件面前应对不力,无所作为,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其一,缺乏见微知著的敏锐性。主要表现为在突发事件出现之初,有的领导干部不能从偶然的、表面的、零碎的、初露端倪的、稍纵即逝的现象中明察秋毫,未能从蛛丝马迹中及时准确判明情况;也有的领导平时习惯于抓所谓“大事”、“要事”和面子事,不屑于抓群众反映强烈的“小事”,从而导致社会矛盾不断积累,错失了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时机,最终发展成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局面。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的领导干部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敷衍态度,怕得罪人,怕丢乌纱帽,遇到矛盾绕道走,处臵不及时,从而导致酿成大祸。 其二,缺乏驾驭全局的能动性。表现为面对突发事件,没有通盘考虑,抓不住主要矛盾,对突发事件的成因、性质、趋势未能准确判断,遇事慌张,头脑发热,急于求成,手段粗暴,从而导致顾此失彼、因小失大,贻误全局。 其三,缺乏快速反应的果断性。表现为面对来势猛、发展快的突发事件,反应慢、等待观望、放任自流,缺乏迎难而上、不畏艰险的勇气;缺乏处变不惊、大胆果断的气魄;缺乏审时度势,沉着应对的能力;缺乏令出法随、雷厉风行的作风。 其四,缺乏引导沟通的协调性。表现在组织领导上,不能在短时间内聚合各种要素,包括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在第一时间内集聚到位。表现在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疏导上,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哄、骗、推、唬的问题,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时,讲不到点子

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

附件 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 (试行) 1.前言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适用范围 2 4.评估要点 2 4.1 预案编制整体是否符合要求 2 4.2 项目基本情况是否清晰 3 4.3 环境危险源的识别和确定是否准确 3 4.4 应急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 4 4.5 预防与预警机制是否合理 5 4.6 应急处置是否及时准确有效 6 4.7 后期处置是否全面 8 4.8 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完善 8 4.9 附件信息是否齐备 9 5.预案评估小组及评估会议 9 5.1 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 9 5.2 预案评估会议 10 6.评估专家 11 6.1 专家库建立 11 6.2 专家条件 11 6.3 专家权利和义务 12 6.4 专家的监督管理 12 附件1 预案评估会议议程 14 附件2 预案评估表 15 附件3 专家申请表 18

1.前言 为指导和规范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工作,完善预案管理体系,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36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 《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环发〔2010〕105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2010年);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通知(粤府办〔2010〕50号)》;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0年);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1年)。 3.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以及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企业事业单位可自行组织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评估工作,也可委托环境科学研究院(所)、环境技术中心等具备环评资质的单位开展预案编制和评估工作。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可参照本指南。4.评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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