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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秋毕业论文(高玉琴)

谨慎性原则在我国新会计制度中的应用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竞争风险的日益加剧,会计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程度越来越高,所以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重视与不确定性相关风险信息的揭示,从而,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成为必然。在我国颁布《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具体会计准则中,谨慎性原则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但谨慎性原则本身存在的局限性使得其如何得到正确运用成为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本文着重研究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并对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新会计制度,应用

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中,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做出了相应规定。目前,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如果不遵循谨慎性原则,可能使企业不能释放帐务上的风险;而用之过度,又会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玩弄数字的工具,同时使国家财政蒙受损失。在我国会计实务应用中如何解决谨慎性原则存在的问题,使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真实、可靠、公允,这些都已引起会计界广泛关注。

一、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实际运用情况

自1992年以来,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实施以来,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对于“挤出”我国上市公司资产和利润中的水份,防止其利用四项准备调节利润发挥了较大的作用。由1999年年报中可以看出,计提总数超亿元的不下60家,ST粤金曼、深深房A分别以9.8亿、9.5亿名列榜首。据对855家公司的统计,其计提的四项准备总数达到287.2亿元,其净利润总额也不过639.7亿元。但从我国会计实务中的运用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予以注意,第一,某些上市公司基于保盈利、保配股资格的需要,无视企业现状,与谨慎性原则背道而驰,甚至将各种“准备”的计提与年度间的转移作为新的粉饰手段。如某固定资产更新换代比较快的上市公司将采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由加速折旧法改为一般折旧法,仅此一项一年就为其增加了966万元的利润,使账面利润转亏为盈。第二,谨慎性原则的运用程度不均衡。如根据1999年年报中披露的资料,有206家公司采取期末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最低比例是O.3%,最高比例是24.09%。再如,1998年在涉及短期投资的133家公司中,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只有4家,占3%,涉及长期投资的326家公司中,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只有13家,不足4%。当然,由于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应允许企业间在计提比例、数额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利益最大化才是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第三,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有待于提高。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与会计领域的不确定性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

备等的计提,需要会计人员有较强的职业判断力,这一要求与会计人员的现实水平尚有一定差距。

二、谨慎性原则在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其作用是大的、不可否认的。但是由于谨慎性原则本身具有的倾向性,不平衡性以及实务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随意性,所以它在实际应用中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其主要是:

(一)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间的冲突

包括谨慎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冲突,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的冲突,与历史成本原则冲突,与可比性、一致性原则的冲突。

(二)谨慎性原则的可操作性不强

在新会计制度中,许多会计处理要求应用谨慎性原则,但却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方法,给操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如新制度规定,企业确认资产减值准备时,需取得以下数据资料:短期投资市价、存货可变现净值、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委托贷款可收回金额等。其中,“市价”、“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等的确定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实务工作者的主观判断,要较为准确地确定“市价”有相当的困难。“可变现净值”和“可收回金额”,需要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更不容易做到。

(三)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给企业较大的利润调节空间

谨慎性原则应用对遏制“粉饰”会计报表的行为有着积极作用,但在我国当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尽合理和内部控制不很完善的情况下,企业还是可以利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来达到人为调节利润的目的。如在计提“八项准备”时,利用计提比例和可供选择的方法,在某一年度内提高提取比例,即计提“秘密准备”和“隐匿资产”,使当年利润计算偏低,后期采取相反方法。有些企业还利用各种过度谨慎性原则,来调减当期利润,从而使他们少交所得税等,以达到他们在年度间调节利润、资产的目的,从而操纵会计信息。

(四)与我国所得税不协调问题

所得税的目标是确保国家税收及时征缴和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因此,在确认计量时有以下倾向:(1)、时间上提前确认收入、资产;推迟确认费用、负债;(2)、在金额上多计收入、资产;少计费用、负债;(3)、确认不确定性、估计项目只有对增加国家财政有利情况下才予以默认。而谨慎性原则是要求企业在确认计量时凡是可以预见的损失和费用都应予以记录和确定,而没有十足把握的收入则不能予以确定和入帐。所以谨慎性原则这一会计政策无论在时间上、金额上还是在其性质上完全与上述我国所得税的问题相违背,即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应用存在较多与我国的所得税不协调问题。

(五)会计人员的素质问题

目前,虽然我国会计业的发展较为迅速,但是所培养出的会计人员素质还存在较大的缺陷。一是部分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难以掌握新的核算要求,更谈不上在会计实务中正确应用新制度。因为新制度中“可选择性”的范围日益扩大,尤其是谨慎性原则应用的许多地方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如坏帐准备的提取方法的比例、存货可变现净值大小等等。二是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低下。虽然这些会计人员知道如何准备应用谨慎性原则,但基于特定目的,往往会对这一会计政策进行滥用。

三、正确应用谨慎性原则的几点建议

经济活动中不确定性的存在决定了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其在会计实务应用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否认,而作为谨慎性原则自身的局限性和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避免,但我们却可以采取必要对策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控制,使其优点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将其自身存在的问题约束在最小的范围内。

(一)缓解与其他原则间矛盾的对策

1、缓解谨慎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矛盾。在13条会计原则中,真实客观性原则居于所有会计原则的首要位置,谨慎性原则必须在维护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加以贯彻和应用。

2、缓解谨慎性原则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的矛盾。当谨慎性原则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相冲突时,应根据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而定;不确定性程度较高,优先考虑前者,以规避风险、确保资本保全;不确定性程度较低,优先考虑后者,合理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缓解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之间的矛盾。与其他会计原则的使用顺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合理地确定。

(二)谨慎性原则相关条款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

从我国现有会计规范看,有些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具体方法操作性是比较强的,如后进先出法、加速折旧法等。而关于资产发生减值的判断标准却不够明确,特别是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作为决定资产减值准备数额因素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较为困难,这为企业利用谨慎性原则操纵利润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因此,加强谨慎性原则相关条款的规范程度,尽快制定和实施各种具体会计准则,如应就“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问题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在适度稳健的会计实务中,可以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前提和应用条件进行必要的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人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例如:对在应用谨慎性原则中的“成本和市价孰低法”可制定:1、预期销售价格将下降;2、制成和销售存货的成本将增加两项应用前提,并且规定存货的市价只能在一个有上下限的范围内应用;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额不能超过一定的范围。这样就能较好地使谨慎性原则应用的操作性进一步得到加强。

(三)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谨慎性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较强的倾向性和主观随意性。因此,为了避免企业以应用谨慎性原则为借口,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高估损失,低估收入,虚列成本费用,歪曲真实的经营成果,把谨慎性原则当作成本、利润的调节器,就必须加强审计监督,防止滥用和曲解谨慎性原则,避免人为地加剧滥用这一原则的随意性。同时,应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来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优化会计行为,从而使谨慎性原则得到合理的应用。例如,为了避免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与我国所得税政策之间的矛盾,就必须加强审计功能、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避免人为地造成它们间的时间性差异。因为有些企业想利用过度谨慎性的原则来避免当期的所得税,由此来调节好内部资金周转。

(四)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任何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在会计实务中的贯彻和应用都离不开会计行为主体——会计人员。鉴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可选择性”的范围日益扩大,要求会计人员在应用谨慎性原则时把握好“度”。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应用好会计政策的关键,所以必须不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其中学习、培训、宣传工作不能松懈,要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帮助企业各会计人员转变滞后的意识,增强企业贯彻谨慎性原则的主动性,尽量防止在判断“不确定性”事项、“可选择性”范围时乱叛、误判等情况的发生,使他们能够把握好谨慎性原则的实质,在对“不确定性”事项、“可选择性”范围进行估计和判断时,力求客观和公正,避免主观随意性。

(五)防止过度谨慎,尽量避免出现秘密准备

谨慎性原则作为一种原则性规定,是较为抽象的,并带有一定的模糊性。因此,对这一原则的确存在着可能对它进行随意和滥用的潜在危险。例如,有时可能会把谨慎性原则理解为“宁可多计损失,不能预计收益”,导致对应当入帐的收入不入帐,对应当按规定标准计提的成本费用,故意扩大计提的范围和标准等。对此,我们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对过度谨慎加以限制。事实上,会计准则内容也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我们可参照权责发生制检查属于本期收入和成本费用是否已经计入本期;按一贯性原则检查计入成本费用的开支是否遵守了一贯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另外,还应在会计要素准则中具体规定谨慎性原则的处理方法,这样做,既可按国际惯例进行会计处理,又可防止对谨慎性原则的曲解和滥用,防止过度谨慎。

(六)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结合起来

谨慎性原则的应用首先是体现在对不确定事项进行判断的态度;其次才表现为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判断会导致其对方法的选择,当然也会导致不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结果最终会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因此,凡是与谨慎性原则有关的、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决策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或附表中做出恰当陈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谨慎性原则将会得到更加科学的应用,在保护企业,提高

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为市场提供配套的保障措施,稳定市场以及在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中发挥着应有的积极作用。尤其在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不太健全、配套措施不够成熟,所以很多东西是探索性的。因此,只有谨慎、稳健从事,才能在保证企业健康发展,从而推动我国生产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春峰,《金融市场风险管理》,天津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2] 王卫东,《现代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3] 常勋,《财务会计四大难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1月第二版

[4]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操作指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公司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5] 徐金义,企业会计制度应用谨慎性原则的差异分析,中国科技信息,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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