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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托尔斯泰宗法制婚恋家庭观_安娜_卡列尼娜_另一种解读

2000年第4期 九江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总第105期N o14,2000 Journal of Jiujiang T eacherπs C ollege(Philos ophy and S ocial Science)Sum N o1105

论托尔斯泰宗法制婚恋家庭观

———《安娜?卡列尼娜》另一种解读

杨 荣①

(达县师专中文系 四川达县635000)

摘要:小说《安娜?卡列尼娜》主要描写了四个家庭:一是杜丽与奥布浪斯基失去爱情的家庭;二是安娜与卡列宁从未有过爱情的家庭;三是列文与吉提建筑在爱情基础上的幸福家庭;四是安娜与渥伦斯基建立在畸形爱情上的“合情”但“不合法”的短暂的“家庭”。作者通过对四个家庭的描写,既揭露了俄国社会“谁之罪”的问题,又试图回答俄国社会“怎么办”的问题,并且热情洋溢地赞美了宗法制婚恋家庭模式。

关键词:《安娜?卡列尼娜》;列夫?托尔斯泰;宗法制;婚恋家庭观

托尔斯泰作为伟大的艺术家同时亦是伟大的思想家,他毕生都在探索俄国社会的“谁之罪”和“怎么办”。其作品、其思想、其人格曾经给予世界以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他既宏观地、高屋建瓴地透视俄国社会的各个领域,又具体地、精微准确地剖析社会的细胞———家庭。在其代表作之一的长篇小说《安娜?卡列尼娜》①中,托尔斯泰把自己的精神探求历程与对社会组成细胞“家庭”的解剖有机统一,既表达了自己对现实与未来的认识,反映了社会历史现状,又生动形象地阐述了他的宗法制婚姻家庭观念。笔者拟对托尔斯泰的宗法制婚恋家庭观的内涵及其根源作探析,以期从另一个角度来再认识托尔斯泰本人并解读其作品。

(一)

“结婚中的重要东西就是爱情,有了爱情,人总是幸福的。”托尔斯泰借他的化身列文之口,在此道出了其婚恋家庭观念的第一个方面的内容。托尔斯泰认为,爱情与婚姻本应是连体儿,同心肝,共肺腑,同生共死的。没有爱情,也就不可能有家庭;失去了爱情,那么也就失去了家庭。爱情和婚姻、家庭是不能分离的,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抽掉了爱情,家庭就会倒塌崩溃。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没有爱情的婚姻,对男女双方都没有幸福可言。相反,往往导致双方互相欺骗,使男女双方痛苦不堪、背叛对方,甚至酿成许多人间悲剧。《安娜?卡列尼娜》中几个主要家庭悲欢离合的命运,十分清楚地说明了这点。

①收稿日期:1999—10—12

杜丽与奥布浪斯基的家庭,昔日充满了情爱、幸福、甜美,而今失去了爱情,婚姻家庭犹如汪洋中的一叶扁舟,随时可能遭到肢解。杜丽作为薛杰巴兹基家的长女,八年前嫁给了安娜的哥哥斯捷潘?奥布浪斯基。恋爱时,年轻美丽的杜丽在他心目中是圣洁和诗意的化身,因而他每说一句话总免不了带上一句“杜丽真是一个难得的女子呢”。八年后,他们有了五个孩子,奥布浪斯基嫌妻子杜丽“不再年青、也不再美丽”,于是在外寻花问柳,与家庭女教师关系暖昧。杜丽觉察后怒不可遏,“声言她不能和他再在一个屋子里住下去了”,于是“妻子没有离开自己的房间一步;丈夫三天不在家了;小孩们,像失了管教一样在家里到处乱跑”,“他们整个的家庭和仆人都为此感到痛苦”。这个家庭因失去了爱即将解体。尽管安娜从中说合,尔后奥布浪斯基却本性不改,反而变本加厉,使得他们的婚姻随时可能破裂,家庭瞬间可能崩溃。这是失去爱的婚姻与家庭的惟一而又必然的归宿。

安娜与卡列宁的家庭,这是一个从始至终就从未有过爱情的家庭。这样的婚姻随时可能出现背叛行为,这样的家庭随时可能解体。安娜在不明白爱情为何事时,由姑母包办嫁给了比自己年长二十岁的“官僚机器”卡列宁。结婚八年来,卡列宁整天只知道如何提高自己在官场上的显赫地位,他既不懂生活,更不懂爱情。安娜在卡列宁身上从未获得过任何满足,相反,她苦不堪言,既缺少温柔体贴和性爱,更没有夫妻双方精神的交流与情感的共鸣,安娜受着有形与无形的压抑。但是,在安娜忧戚的脸上,时时流露和显现出压抑不住、不可抹杀的“生气”和“生命力”,因此当安娜遇到英俊潇洒、倜傥风流的渥伦斯基后,一见钟情,并且宣称“我要爱情,我要生活”。安娜以九死而无一悔的勇气与果敢,追求理想的爱情与生活,期求与渥伦斯基共建一个充满爱情的家庭,使安娜与卡列宁原本就没有爱情的家庭迅速走向瓦解。这样的结局,是没有爱情的婚姻与家庭的必然走势。

列文和吉提的家庭,列文是一个乡村贵族地主,他的生活与精神探索具有作者的痕迹。托尔斯泰满怀深情地讴歌列文和吉提的爱情和充满爱情的家庭生活。列文家和谢尔巴茨基家都是莫斯科的老贵族,彼此一向交情很深,列文在学生时代就开始爱上吉提了,他对吉提的爱是真诚而热烈的。由于她一切都生了光辉,吉提想起列文就感到愉快,列文对她的爱情“使她觉得荣幸和欢喜”。列文的爱情表白对她发生着强烈的影响。遗憾的是,吉提还太天真、单纯和幼稚,此时“她想起了渥伦斯基”,于是拒绝了列文的求婚。求婚失败,列文对吉提却依然一往情深,初衷不改。在列文的意识中,吉提就是阳光、希望、生命。一年后,列文和吉提在杜丽家再次见面。吉提企盼见到列文,列文也知道吉提来了,他们既感到无比欢喜又异常恐惧,以至不能够说出所要说的话来。列文和吉提都感觉到对方是爱自己的。情急无奈之下,列文只得诚惶诚恐地拿起粉笔来,在桌上写了他想说的话的头一个字母,吉提凭着深深的爱迅速读懂并领悟了那复杂的句子,他们以这种独特的表白方式,互相倾诉爱情,终于走到了一起,缔结了百年之好。

托尔斯泰通过这几个家庭的故事,人物的感情纠葛,形象地告诉人们:爱情是婚姻的基础,爱情和婚姻家庭是不能分离的;没有爱情的婚姻,是错误的;失去爱情的家庭,结局是悲惨的;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是甜蜜幸福的。

(二)

那么,安娜和渥伦斯基基于爱情的短暂家庭却是悲剧命运又说明什么呢?这将是托尔斯泰宗法制婚恋家庭观要揭示的第二个主要方面的内容。

“个人是社会存在物,作为个体的人,他隶属于一种固定的社会秩序,他只能在这个社会圈子里行动,基于爱情而缔结的婚姻,必须符合宗教、社会与道德规范。”安娜虽然受到压抑,但是洋溢于全身心的“生命力”和“生气”,却渴望着真诚的爱情、幸福的婚姻、自由的生活。因此当她遇到心目中的理想情人渥伦斯基时,便很快和他热恋起来。渥伦斯基最先把他与安娜的关系,仅仅当作一次司空见惯的逢场作戏的风流艳遇而已。但是,安娜那真诚爱情,果敢追求,大胆行动,震撼着他,使他的情感一度得到过程度不同的净化。他们由幽会到公开地双双去欧洲蜜月旅行。他们暂时建立了一个“合情”的家庭。

这个家庭虽“合情”,但是否“合法”呢?安娜不遗余力地冲破牢笼,追求美好爱情,企图建立并维持幸福家庭;渥伦斯基作为“彼得堡花花公子的一个最好的标本”,其特点是爱好虚荣和获取功名,因此得到安娜,满足了他的情欲和虚荣心,便对安娜逐渐厌弃了。谈话不再投机,相同的兴趣愈来愈少,裂痕却越来越大。安娜在歌剧院受到“侮辱和伤害”后,和渥伦斯基一道住到乡下庄园去了。

杜丽对安娜的勇气与追求从内心讲是极其羡慕和佩服的,她曾多次想去实地看看安娜与渥伦斯基的生活。当杜丽真的前往去看望他们时,她一走进渥伦斯基在乡下的庄园,就被这幢官邸的堂皇富丽,气派豪华,摆设的别致、贵重与新颖所震慑,她越看越被这豪华气派所震惊,联想到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她感到羞愧,甚至有些妒嫉。安娜全身心地追求爱情、享受人生,而她一心只为奥布浪斯基和孩子们操心劳累,因而未老先衰,失去了丈夫的爱,她感慨、痛心。可是,在杜丽与渥伦斯基交谈过程中,“怀疑安娜是否真正幸福的念头愈发强烈了”。晚上和安娜长谈之后,杜丽大彻大悟,安娜的幸福是虚妄的,安娜与渥伦斯基的和谐也只是一种暂时的外表的假象而已。

比起安娜来,杜丽感到她才是幸福的,因为安娜经受着巨大的精神折磨,承受着无法估量的社会压力。杜丽的生活没有安娜的生活那样激荡心魄,安娜也不象杜丽那样操劳,但是杜丽只是活得累些,生活也固然因得不到丈夫的爱而遭受痛苦,然而她比安娜要幸福得多,因为杜丽有一个符合宗教道德规范的家,有一个为社会所承认的家,她从未经历过安娜现在所承受的折磨与压力。

杜丽走访安娜后领悟到,安娜和卡列宁结婚八年之久,虽然他们之间毫无爱情可言,但他们的夫妻关系,安娜和卡列宁的家,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们是受到宗教教义、法律条文、道德规范、传统观念等的认可和强有力的保护的。在那个社会中,他们那样的婚姻与家庭是再普通不过的了。现在安娜与“合法”丈夫卡列宁没能解除法律、社会所认可的夫妻关系,就公然与“合情”的渥伦斯基建立“不合法”的“家庭”,不由得不使上流社会围剿他们。更何况安娜是孤军与整个彼得堡上流社会在作战。“无耻而可厌”的上流社会只允许偷情,坚决不允许毁掉旧有的“合法”家庭。所以安娜反叛社会道德、宗教教义、法律条文,勇气与精神可嘉,但实际上已把自己推向了火车轮下。

托尔斯泰通过杜丽的观察与感悟告诉人们,作为个体的人,既为自身而活,还为社会而活。人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中,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将受到社会道德伦理规范的左右,将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制约,人的言行理应遵循社会道德规范。那么,男女基于爱情而缔结的婚姻家庭,也应得到教会、法律及社会习俗的认可;惟有如是,才会得到社会承认,这样的婚姻家庭才是合法的,也才有了稳定发展的可能。如果有谁违背了宗教教义或法律条文抑或道德规范,谁就会受到惩罚。正因为这样,托尔斯泰肯定安娜的追求,谴责她弃夫离

子;赞扬杜丽的克制忍耐;肯定并赞美列文与吉提两人相亲相爱,并在父母的认可下,依法缔结婚姻,建立家庭。他们的婚姻和家庭生活是合情合法的,是和谐与美满的,受到人们的羡慕和好评。

(三)

列文在“一切都翻了一个身,一切都刚刚开始安排”的纷乱年代,不照般西欧现成模式,而是锲而不舍地探求自身生活的道路,渴望建立一个具有俄国特点的幸福家庭。列文婚后一如往昔般炽热地爱着吉提,关心她体贴她,对她忠诚无私,也渴望吉提全身心地爱他。列文热爱土地,痛恨贫富差距带来的不平等,真诚地希望改善农民的处境。列文对家庭、对吉提是称职尽责的,他克制自己的非分欲望,时刻为别人着想,为天国而活着。

托尔斯泰充分肯定并赞美列文的责任感和为他人为天国而活的信念,认为这是合情合法的家庭稳固发展的重要原因。作者批判奥布浪斯基之流,“用过餐马上又到面包店里去偷面包卷”的可耻行为,谴责渥伦斯基“吉卜赛式”的自由观,以为这些人的非分欲望、无责任心是婚姻家庭不稳固的根本原因。

对男性,托尔斯泰是如此要求,那么他对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和职责又是怎样理解的呢?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写娜塔莎婚前天真活泼,性格开朗,充满活力,富有诗意;可把婚后的娜塔莎描写成了一个忙于家务,伺侯丈夫,抚养孩子的贤妻良母。托尔斯泰意在说明妇女的天职在于为家庭谋取幸福。

托尔斯泰在写作《安娜?卡列尼娜》之前发表了《论婚姻和妇女的天职》,他认为:“谁想和两三个人结婚,他就连一个家庭也不会有。婚姻的结果是生儿养女。”“人的尊严不在于他具有无论何种品格和知识,而仅仅在于完成自己的天职,男人的天职是做人类社会蜂房的工蜂,那是无限多样的;而母亲的天职呢,没有她们便不可能繁衍后代,这是惟一确定无疑的。”“妇女的尊严就在于理解自己的使命。”“一个妇女为献身于母亲的天职而抛弃个人的追求越多,她就越完美。”②作者在此强调妇女的天职在于做贤妻良母!

托尔斯泰批判安娜为私欲而丢弃了妻子和母亲的职责;赞美杜丽寄与家庭的责任与献身精神;肯定吉提弃绝非分欲望,返朴归真,成为贤妻良母。按照托尔斯泰的观点,吉提她真正理解了妇女的天职和使命,因此满怀深情地赞美她,讴歌她和列文美满幸福的家庭生活。

不难看出,托尔斯泰一再强调,合情且合法的家庭要稳固发展,关键在于夫妇双方都要弃绝各种非分的妄想,不可见异思迁,贪吃新蜜,寻欢作乐,而应该绝对地忠实于对方,为家庭尽职尽责。如果象安娜那样丢弃了自己的职责,象奥布浪斯基和渥伦斯基那样怀抱非分欲望,婚姻与家庭是不可能幸福和稳固的。

托尔斯泰通过作品中几个主要家庭及人物命运的描写,形象而深刻地阐述了他的婚恋家庭观念;他的婚恋家庭观及模式,更多的是通过列文的眼光与思考及他的生活来体现的。

(四)

托尔斯泰的宗法制婚恋家庭观念,与他的宗法制农民的思维模式紧密相关。

列宁在赞誉托尔斯泰时常说,“在这位伯爵以前文学里就没有一个真正的农民。”③还说,“列夫?托尔斯泰的时代,在他的天才艺术作品和他的学说里非常突出地反映出来的时代,是1861年以后到1905年以前这个时代。诚然,托尔斯泰的文学活动是在这个时期开始以前开

始,在这个时期结束以后结束;但是作为艺术家和思想家的列夫?托尔斯泰,正是在这个时期完全形成的。这个时期的过渡性质,产生了托尔斯泰的作品和‘托尔斯泰主义’的一切特点。”④可见,托尔斯泰的精神实质、理想方案、思维模式等都产生和形成了这一过渡时期。

托尔斯泰内心充满了矛盾,在维护本阶级的既得利益和帮助农民真正解放这两难抉择面前,他一直在思考、探索。托尔斯泰常出入农舍与农民谈心,教农民读书识字,为农民医病议事,担任过农民和地主之间的“调解人”,尽力维护农民的利益。他终生定居乡间,一直身体力行地参加体力劳动,体味耕耘的艰辛,共享收获的喜悦。他拒绝一切高于农民的生活方式,并以此感到自豪和骄傲。他与农民长久而深切地交往,使他对于广大农民的非人处境和不幸命运,有着切身的体验,在他的人道主义思想驱使下,他自觉地关心农民的生活和处境,赞赏农民勤劳、健康、快乐的家庭生活。⑤他深入农民,继而了解农民,进而靠进农民,因而他的思想也很自然地贴近宗法制农民的思维模式,并常以俄罗斯农民的生活来“匡正”自己的生活,以至于晚年的托尔斯泰公开宣布放弃贵族的权利和自己的私有财产,下定决心过简朴清淡的农民式生活,终于完完全全站到了宗法制农民的立场。列宁因此说,俄国宗法制农民的文化心态,“完全符合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的精神!”⑥

《安娜?卡列尼娜》虽然创作于托尔斯泰由贵族立场向宗法制农民立场转变的过渡时期,但其中的思想与观念已较为充分地体现了宗法制农民的情绪与愿望。托尔斯泰出于宗法制农民的思维模式,把列文和吉提的家庭作为理想家庭予以赞扬。列文这个家庭实质上就是一种宗法制式的家庭。在列文和吉提的爱情、婚姻及家庭生活中,浸润着托尔斯泰的宗法制婚恋家庭观念。首先,列文和吉提是真心相爱的;其次,列文和吉提自由恋爱,得到父母的肯定,最终依照法律、教义及社会规范结成合法夫妻,建立了幸福家庭;再者,列文热爱土地,热爱乡村,热爱劳动,有强烈的责任心,爱护体贴妻子,常为别人着想,而吉提则是贤妻良母的楷模,忠于妻子和母亲的职责与义务。所以他们的婚姻与家庭是稳固的幸福的。托尔斯泰认为,丈夫应有道德良知,忠诚可靠;妻子应该温柔谦和,体贴照顾丈夫,关心教育子女。他甚至认为女人若没有了女性的品质,男人将大祸临头,世界将不成其为世界。

(五)

根植于宗法制农民思维模式的托尔斯泰,面对激剧动荡的年代,一直在思考与探索俄国社会的出路问题。在《安娜?卡列尼娜》中,通过对几个家庭命运的艺术再现,形象地阐述自己的婚恋家庭观念,客观具体地描绘现实历史画卷,清醒深刻地揭示了时代的本质。可贵之处在于他的婚恋家庭观念,批判了贵族社会的荒淫无耻,男盗女娼,虚伪自私,肯定了男女双方基于真情而建立“合情”又“合法”的家庭,显示了“撕毁一切假面具”的大无畏精神。在当时那样一个新旧交替时期,新的社会制度暂时还没有孕育出一种既幸福又稳固的家庭模式,而旧有的家庭在资本主义晨雾迷漫的俄罗斯大地迅速崩溃的危急情况下,托尔斯泰肯定赞美列文和吉提的恋爱、婚姻及家庭,探讨阐述宗法制婚恋家庭观念,显示了他难能可贵的社会责任感。可以说,托尔斯泰的创作也因此达到了“要使文学提供一个答案,提出具有道德含义的真理。”⑦这一积极的高度,这正是托尔斯泰伟大之所在,魅力不减的缘由。所以,列宁说,“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⑧

托尔斯泰宗法制婚恋家庭观念及模式,在1861年后的俄国却是一种美好的理想,这种

宗法制视野,忽略了工业文明取代宗法制是一种进步的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基于这种宗法制婚恋家庭观念,将会纵容大男子主义的滋生,依此观念妇女的天职是生儿养女,男人的职责是象工蜂一样筑巢安窝,养活妻儿,那么妇女永远也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妇女将永锁家庭,永远是男人的附属品。由此人们就非常容易理解,托尔斯泰为什么说易卜生《玩偶之家》娜拉离家出走,是不道德的行为。⑨可见,托尔斯泰的宗法制婚恋家庭观念,不利于妇女的真正解放,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究其实,乃是一种乌托邦幻想而已。托尔斯泰面对各种社会罪恶,痛心家庭的解体,提倡回归自然,净化精神,完善道德,皈依宗教,反映了宗法制农民“幻想的不成熟”。所以,列宁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⑩

注释:

①[俄]列夫?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周扬、谢素合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凡引用该书文,不另注明。

②《列夫?托尔斯泰文集》第十五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3页。

③《高尔基选集?回忆录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42页。

④、⑥《列宁论文学与艺术》,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33页、第205页。

⑤参见《托尔斯泰传》、《托尔斯泰评传》、《父亲列夫?托尔斯泰的生平》等。

⑦《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第十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10页。

⑧、⑩列宁《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革命的镜子》。

⑨茅于美《易卜生和他的戏剧》,北京出版社,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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