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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四、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四、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粮食加工品是指以谷物为原料加工制作未经熟制(或不完全熟制)的食品。粮食加工品中的大米、小麦粉、挂面产品按照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审查。其他粮食加工品按本细则执行。

其他粮食加工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

谷物加工品是指以谷物为原料经清理、脱壳、碾米(或不碾米)等工艺加工的粮食制品,如高粱米、小米、糙米、黑米等。

谷物碾磨加工品是指以脱壳的原粮经碾、磨、压等工艺加工的粒、粉、片制品,如玉米碴、荞麦粉、燕麦片等。

谷物粉类制成品是指以谷物碾磨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按不同生产工艺加工制作未经熟制(或不完全熟制)的成型食品,如生切面、饺子皮、通心粉、米粉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4。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谷物加工品

2. 谷物碾磨加工品

3. 谷物粉类制成品

面粉类制成品:

米粉类制成品: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谷物加工品

(1)清理;(2)碾米(糙米等除外)。

2. 谷物碾磨加工品

(1)碾磨(谷物粒、粉);(2)灭酶(谷物片)。

3. 谷物粉类制成品

(1)和面(面粉类制成品);(2)蒸粉(米粉类制成品中有蒸粉工艺的);(3)包装。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水分超标;

2. 磁性金属物超标;

3. 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厂房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厂房通风良好,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还应当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生产区应与生活区分开。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蝇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谷物加工品:清理设施、脱壳设备、碾米设备(糙米等除外)、包装设备。分装企业需具备包装设备。

2. 谷物碾磨加工品: 清理设施、磨粉设备(谷物粒、粉)、灭酶设备(谷物片)、轧片设备(谷物片)、包装设备。分装企业需具备包装设备。

3. 谷物粉类制成品

和面设备(面粉类制成品)、清理设施(米粉类制成品)、磨粉(浆)设备(米粉类制成品)、蒸粉设备(米粉类制成品中有蒸粉工艺的)、成型设备、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LS/T 3215-1985《高粱米》;

GB/T 13356-1992《黍米》;GB/T 13358-1992《稷米》;GB/T 11766-1989《小米》;GB 19503-2004 《原产地域产品沁州黄小米》;

GB/T 18810-2002《糙米》;NY/T 832-2004《黑米》;GB 19640-2005《麦片类卫生标准》;GB/T 13360-1992《莜麦粉》;GB/T 10463-1989《玉米粉》;GB 2711-2003 《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原辅材料应符合GB 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的规定以及相应原粮的质量标准,不得使用陈化粮;粮食包装要符合GB/T 17108-1997《粮食销售包装》的要求。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谷物选筛(谷物粉类制成品不需要);(二)干燥箱;(三)分析天平(0.1 mg);(四)天平(0.1 g);(五)高温电炉(产品标准中有灰分项目的加工企业需要);产品标准中有微生物检测项目的加工企业还需要灭菌锅,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微生物培养箱和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

粮食加工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谷物加工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谷物碾磨加工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谷物粉类制成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业标准的全部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附表:企业标准必须包含附表中所列项目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所申报的发证产品品种,在企业成品库内,按照每个申证单元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抽样基数:同一批次产品不得少于50个独立包装(总重不得少于50 kg)。

抽样数量:

1. 净含量大于或等于5 kg的产品:取5 kg样品平均分成两份(谷物加工品和谷物碾磨加工品分样时需混匀),1份检验,1份备查。同时抽取一个空的包装袋做标签检验。

2. 净含量小于5 kg的产品:取6个独立包装样品(总重不少于5 kg)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

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允许分装,谷物粉类制成品不允许分装。

麦片可以按照粮食加工品或方便食品申请准入,选择麦片的具体申证单元时,应考虑与企业主导产品申证单元一致。

粮食安全生产方案培训课件

粮 食 安 全 生 产 方 案 单位名称:

粮食安全生产方案 粮食科安全工作在领导的重视下,在农场安全办的具体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打牢基础”、“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围绕确保安全这个中心环节,着重从规范管理,落实责任抓起,从教育培训、重点防范和隐患整改入手,抓落实、抓效果,以此强化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各项专门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全系统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营造了粮食行业安全发展环境。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的顺利实现。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粮食科十分重视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站在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高度,把安全生产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监督责任;其他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责任人,在全系统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使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有人过问,有人管理,有人负责。安全生产领导组每个季度都要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各个阶段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结合粮食科的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做到安全生产有分析、有措施、有布置、有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我们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认真搞好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把安全工作要求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安全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先后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议事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涵盖了安全生产的主要方面,但制度建立只是基础,关键在于执行。 三、认真抓好各项专项工作 (一)储粮安全工作 1、我们以国家和省粮食局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实现由传统储粮方式向现代储粮方式的转变。充分集聚和利用仓储优势,积极探索绿色、生态、无公害储粮技术,不断提高科学储粮水平。我们以安全储粮为中心,积极推行粮食仓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以精益求精、严谨细致的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严格执行粮食仓储管理制度,加强库存粮食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和分析库存粮情,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 1. 总则 为规范申请人按规定条件设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通则。 2. 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对申请人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审查工作,包括审核资料、核查现场和检验食品。 3. 使用要求 本通则应当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结合使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本通则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均应依照规定使用相应格式文书,不得缺失。 4. 审查工作程序及要点 4.1申请受理 收到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2 组成审查组

审查组织部门根据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和审查工作量,确定审查组长和成员,并通知确定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4.3 制定审查计划 审查组拟定开展审查的时间,熟悉需要审查的申请材料,与申请人沟通,形成审查计划,报告审查组织部门确定。审查组织部门通知申请人,告知需要配合的事项。 4.4 审核申请资料 4.4.1 审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审查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审核申请人制定的组织生产食品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文本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4.4.2 审核岗位责任制度 审核申请人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岗位分工是否与生产相适应,岗位职责文本内容、说明等对相关人员专业、经历等要求是否明确。 4.4.3 必要时审核申请材料可以与现场核查结合进行。 4.5 实施现场核查 核查申请人生产现场实际具备的条件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以及与申请生产的食品相关的卫生规范、条件及审查细则规定要求的合规性。 4.5.1 核查厂区环境。主要核查厂区内外环境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是否符合相关卫生规范及条件的要求。 4.5.2 核查生产车间。主要核查车间布局及环境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以及车间布局的合规性。

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9版).docx

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9 版) (2019-12-15 修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白酒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适用于白酒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第三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白酒,是指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类别编号为1501-1 。 第四条本细则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第二章生产场所 第五条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厂区环境、功能区划分、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生产场所一般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原料粉碎车间、制曲车间、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成品库及更 衣室等。

(一)原辅料库原辅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火、防虫、防鼠等设施,根据需要设置防爆设施。 (二)原料粉碎车间 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三)制曲车间制曲车间的设计与设施要能满足相应香型白酒酒曲的培养、制作以及贮存等工艺技术要求。制曲车间应有粉碎、压曲、排气等设施。酒曲贮存库要宽敞、平坦、通风良好。 (四)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操作场所应有排汽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五)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防渗漏设施。 (六)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灌装间应设有更衣、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必要时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七)成品库 成品库应具备防火、防爆措施,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第七条酒糟应存放在适当地点,便于销售、清理。 第三章设备设施 第八条生产设备和设施根据实际工艺需要配备,一般包括: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乳脂糖果等: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熬煮→充气(充气糖果)→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 2.凝胶糖果: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包装 3.胶基糖果: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出料→成型→包装 4.压片糖果: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还原糖控制。 2.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 成品包装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返砂或发烊。 2.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乳脂糖产品蛋白质、脂肪不合格。 4.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由于加入了奶制品,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和检验室。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胶基糖果:(1)预热搅拌设备;(2)成型设备;(3)包装设备。 2.压片糖果:(3)混合搅拌设备;(2)压片成型设备;(3)包装设备。 3.其他糖果(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1)化糖设备;(2)熬煮设备;(3)冷却设备;(4)充气设备(充气糖果必备);(5)成型设备;(6)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1-2003《糖果卫生标准》;GB 17399-2003《胶基糖卫生标准》;SB 10018-2001《硬质糖果》;SB 10019-2001《硬质夹心糖果》;SB 10020-2001《乳脂糖果》;SB 10021-2001《凝胶糖果》;SB 10022-2001《抛光糖果》;SB 10023-2001《胶基糖果》;SB 10104-2001《充气糖果》;SB 10347-2001《压片糖果》;有效的糖果地方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糖果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粮食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储备粮的安全,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充分发挥粮食集团在政府宏观调控和应急备荒中的作用,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储备粮及储备库管理的有关办法规定,特制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储备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集团储备粮和各储备库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库相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处理紧急事件。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实行分级负责制,集团储备粮安全领导小组对集团储备粮安全负总责,各库主任负直接责任,确保储备粮及储备库安全。 第四条各单位和储备库必须设立安全专管机构和专职安全员(仓储科和保管员兼),在库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班组必须设立不脱产的安全检查员。 第五条各级领导及各级员工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由于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力而造成的各类事故,按情节轻重承担应负的责任。 第二章储备粮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储备粮保管制度 1、库主任对库存粮食有管好、管住的责任,未接到集团储备粮中心开具的出库单,任何人都不准动用,库主任对粮食安全负责。 2、粮食保管实行专职制,任务落实到人,粮食从接收入库、保管、到出库,保粮人员、检质人员、计量人员要负责到底,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3、坚决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积极开展"四无"(无害虫、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活动,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即帐实相符,专仓、专人、专卡,品种、数量、质量和地点落实。 4、对库存粮食严格执行"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一月一汇查,危险粮天天查和风雨下雪随时查"的查粮制度,检查中做到"有粮必查、有仓必到、查必彻底",并做好记录,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储存。 5、认真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到仓面面光,仓外四不留(不留杂草、垃圾、污水、落地粮)。 6、库存的粮食必须根据入库验质、计量凭证及时建立分仓台账和保管专卡等。 7、每批粮食收发结束后,必须如实上报粮食数量、质量等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8、保管期间要广泛采用"三低"(低温、低氧、低药剂量)、机械通风、粮情电子检测、环流熏蒸等科学保粮技术,延缓粮食品质化,降低损耗。 第七条粮食质量管理制度 1、粮食入库时,要对粮食质量等级和品质控制指标等进行全面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和收获年度等原始数据填入粮油专卡。 2、正常储存期间要始终保持粮食品质良好,损失损耗不超过规定标准。 3、每年4月和10月要分别对库存粮油进行1次品质控制指标的全面质检,认真做好检测分析报告。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第八条帐卡牌管理制度 1、库存粮食要做到仓外有专牌,仓有专卡,储粮有专账。 2、中央储备粮用"ZC"代表,省级储备粮用"SC"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

附件1:0101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小麦→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筛选设备(振动筛,平面回转筛); 2. 比重去石机; 3. 磁选设备(电磁辊,永磁铁); 4. 磨粉机; 5. 筛理设备(平筛,高方筛); 6. 清粉机(专用小麦粉必备); 7.微量添加设备(必要时); 8.包装设备; 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如绞龙,风网等)。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1355-1986《小麦粉标准》;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 GB/T 8607-1988《高筋小麦粉》;GB/T8608-1988《低筋小麦粉》; LS/T3201-1993《面包用小麦粉》; LS/T3202-1993《面条用小麦粉》; LS/T3203-1993《饺子用小麦粉》; LS/T3204-1993《馒头用小麦粉》;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 食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硬糖、乳脂糖果等: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 油脂混合(乳脂糖果)-熬煮-充气(充气糖果)-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 2.凝胶糖果: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点-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包装 3.胶基糖果: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由料-成型-包装 4.压片糖果: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还原糖控制。 2.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成品包装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返砂或发烊。 2.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乳脂糖产品蛋白质、脂肪不合格。 4.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 由于加入了奶制品,容易造成微 生物指标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 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和检验室。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胶基糖果:(1)预热搅拌设备;(2)成型设备;(3)包装设备。 2.压片糖果:(3)混合搅拌设备;(2)压片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3.其他糖果(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1)化糖设备;(2)熬煮设备;(3)冷却设备;(4)充气设备(充气糖 果必备);(5)成型设备; (6)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9678.1 -2003《糖果卫生标准》;GB17399-2003《胶 基糖卫生标准》;SB10018-2001《硬质糖果》;SB10019-2001 《硬质夹心糖果》;SB 10020-2001《乳脂糖果》;SB 10021 -2001《凝胶糖果》;SB 10022-2001 《抛光糖果》;SB10023 -2001《胶基糖果》;SB 10104-2001 《充气糖果》;SB10347 -2001 《压片糖果》;有效的糖果地方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

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粮食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责任制度管理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2、公司法人代表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分库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专(兼)职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安全。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生产培训。 4、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对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参加劳动保险。 5、保管员是工人作业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配戴安全员标志,坚守工作岗位,对现场作业进行全程监管,杜绝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 1、所有机械设备移动时要降低扬程,机械设备移动时遇有铁道路口,一律绕行。 2、移动没有尾轮的输送机时要把机尾放在托架上然后拖动,禁止机头坐人找平衡、机尾用人扛等现象的发生,禁止违背操作规

程。 3、大型机械设备如果人力移动确有困难,需机动车牵引时,必须有作业区保管员(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4、移动机械设备时,正下方禁止有人,以防部件脱落伤人。 5、作业现场移动机械设备的,要先撤掉电源,然后在作业现场安全员指挥下移动。 6、使用输送机、滚筛,禁止随意拆卸尾轮或支撑拉杆,确因作业需要的要由设备科派修理人员操作。 7、保管员要随时观察机械设备运转情况,经常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找机修人员进行处理。 8、当天作业结束,所有机械必降下扬程移至指定地点。输送机升、降扬程必须保持安全间距,严禁升、降至顶点。 9、返回机械设备必须按编号送入指定地点,同时通知设备科验收。 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平房仓出仓时,保管员指挥工人撤下踏粮板、检温探子和检温电缆,检温电缆缠绕在分线器盒上,踏粮板、检温探子整齐码放在门口上方,并防止滑落。在出仓作业过程中,保管员必须将仓上边门锁死。出仓时挡粮板要随粮及时撤下,以防落下伤人,卸下的挡粮板要选择不受雨淋、水浸的地方整齐码放,粮食出清后再移回仓内。 2、砖圆仓出仓时,保管员组织工人先将砖圆仓踏粮板和检温探子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是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蒸馏酒。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原酒、白酒配制酒、原酒配制酒。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白酒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白酒: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蒸馏酒。 2.原酒:原酒是经发酵蒸馏工序后得到的尚未按相关标准确定等级的半成品酒,不具有规定的包装形态,亦称基础酒或基酒。 3.白酒配制酒:以蒸馏酒和(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以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4.原酒配制酒:以原酒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以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白酒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 2.原酒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 3.白酒配制酒 蒸馏酒基酒→勾调(调配、混合或再加工)→灌装→成品 4.原酒配制酒 原酒基酒→勾调(调配、混合或再加工)→灌装→成品 (二)关键控制环节。 1.白酒的关键控制环节 (1)配料;(2)发酵;(3)贮存;(4)勾调。 2.原酒的关键控制环节 (1)配料;(2)发酵;(3)贮存。 3.白酒配制酒的关键控制环节 (1)勾调。 4.原酒配制酒的关键控制环节 (1)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1)A级白酒应符合产品标识标准内容的优级感官要求; (2)B级白酒应符合产品标识标准内容的一级感官要求; (3)C级白酒应基本符合产品标识标准内容的一级感官要求; 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 3. 固形物超标; 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氰化物超标。 (四)容易出现的产品真实性问题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 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 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 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硬糖、乳脂糖果等: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

混合(乳脂糖果)→熬煮→充气(充气糖果)→冷却→调和→成 型→冷却→挑选→包装 2.凝胶糖果: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包装3.胶基糖果: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 出料→成型→包装 4.压片糖果: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还原糖控制。 2.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成品包装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返砂或发烊。 2.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乳脂糖产品蛋白质、脂肪不合格。 4.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由于加入了奶制品,容易造成微生 物指标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和检验室。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胶基糖果:(1)预热搅拌设备;(2)成型设备;(3) 包装设备。 2.压片糖果:(3)混合搅拌设备;(2)压片成型设备; (3)包装设备。 3.其他糖果(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1)化糖设备;(2)熬煮设备;(3)冷却设备;(4)充气设备(充气糖果必备);(5)成型设备;(6)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1-2003《糖果卫生标准》;GB 17399-2003《胶基糖卫生标准》;SB 10018-2001《硬质糖果》;SB 10019-2001

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美姑县粮油购销公司粮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责任制度管理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2、公司法人代表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保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专(兼)职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安全。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生产培训。 4、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对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参加劳动保险。 5、保管员是工人作业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配戴安全员标志,坚守工作岗位,对现场作业进行全程监管,杜绝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 1、所有移动没有尾轮的输送机时要把机尾放在托架上然后拖动,禁止机头坐人找平衡、机尾用人扛等现象的发生,禁

止违背操作规程。 3、大型机械设备如果人力移动确有困难,需机动车牵引时,必须有作业区保管员(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4、移动机械设备时,正下方禁止有人,以防部件脱落伤人。 5、作业现场移动机械设备的,要先撤掉电源,然后在作业现场安全员指挥下移动。 6、使用输送机、滚筛,禁止随意拆卸尾轮或支撑拉杆,确因作业需要的要由设备科派修理人员操作。 7、保管员要随时观察机械设备运转情况,经常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找机修人员进行处理。 8、当天作业结束,所有机械必降下扬程移至指定地点。输送机升、降扬程必须保持安全间距,严禁升、降至顶点。 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平房仓出仓时,保管员指挥工人撤下踏粮板、检温探子和检温电缆,检温电缆缠绕在分线器盒上,踏粮板、检温探子整齐码放在门口上方,并防止滑落。在出仓作业过程中,保管员必须将仓上边门锁死。出仓时挡粮板要随粮及时撤下,以防落下伤人,卸下的挡粮板要选择不受雨淋、水浸的地方整齐码放,粮食出清后再移回仓内。 2、仓房粮食出净后,要进行彻底清扫,对于感染害虫的器材要做好隔离和灭虫;检查粮仓和机械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及时处理帐、卡,呈报损益,资料归档。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 则

附件2: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2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 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 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 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如发酵箱、醒发箱)。 3

糕点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附件2: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

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

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冷冻饮品包括以饮用水、乳品、甜味料、果品、豆品、食用油脂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香料、着色剂、稳定剂、乳化剂等,经配料、灭菌、凝冻、包装等工序而制成的产品。冷冻饮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冷冻饮品,并注明生产的产品品种(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0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配料→ 杀菌→ 均质→ 冷却→老化→ 凝冻 → 成型→ 包装 冰棍、食用冰、甜味冰的生产基本流程无均质、老化、凝冻三个步骤。雪泥的生产基本流程无均质步骤。 (二)关键控制环节。 1.配料; 2.灭菌; 3.老化(适用于冰淇淋、雪糕、雪泥)。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感官质量缺陷:如冰结晶,组织粗糙、空头等。 2.蛋白质、脂肪、总糖含量不达标。 3.甜味剂超标。 4.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生产企业除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和专用冷冻库,冷冻库应定期清扫、消毒。 运输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短途运输使用冷藏车,长途运输应使用机械制冷运输车。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配料缸;2.灭菌设备;3.均质器(适用于冰淇淋、雪糕);4.热交换器;5.老化罐(适用于冰淇淋、雪糕、雪泥);6.凝冻机(适用于冰淇淋、雪糕、雪泥);7.成型设备(切割成型、模具成型、灌装成型);8.包装机(若成型方式为灌装成型,不再用包装机)。 注:不能使用盐水槽为成型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SB/T 10013–1999《冰淇淋》;SB/T 10014 –1999《雪泥》;SB/T 10015–1999《雪糕》;SB/T 10016–1999《冰棍》;SB/T 10017–1999《食用冰》;SB/T 10327–1999《甜味冰》;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乳及乳制品必须符合GB5410—1999《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的规定;甜味剂、着色剂、增稠剂、乳化剂等食品添加剂必须选用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9版)

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9版) (2019-12-15修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白酒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适用于白酒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第三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白酒,是指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类别编号为1501-1。 第四条本细则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第二章生产场所 第五条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厂区环境、功能区划分、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生产场所一般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原料粉碎车间、制曲车间、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成品库及更

衣室等。 (一)原辅料库 原辅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火、防虫、防鼠等设施,根据需要设置防爆设施。 (二)原料粉碎车间 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三)制曲车间 制曲车间的设计与设施要能满足相应香型白酒酒曲的培养、制作以及贮存等工艺技术要求。制曲车间应有粉碎、压曲、排气等设施。酒曲贮存库要宽敞、平坦、通风良好。 (四)制酒车间 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操作场所应有排汽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五)酒库 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防渗漏设施。 (六)包装车间 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灌装间应设有更衣、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必要时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七)成品库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乳脂糖果等:砂糖、淀粉糖浆T溶糖T过滤T油脂混合(乳脂糖果)T熬煮T充气(充气糖果)T冷却T调和T 成型T冷却T挑选T包装 2 .凝胶糖果:砂糖、淀粉糖浆T溶糖T过滤T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包装 3 .胶基糖果: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出料—成型—包装 4.压片糖果: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还原糖控制。 2.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 成品包装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返砂或发烊。

2.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乳脂糖产品蛋白质、脂肪不合格。 4 .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由于加入了奶制品,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和检验室。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胶基糖果:(1)预热搅拌设备;(2)成型设备;(3)包装设备。 2.压片糖果:(3)混合搅拌设备;(2)压片成型设备;(3)包装设备。 3.其他糖果(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1)化糖设备;(2)熬煮设备;(3)冷却设备;(4 )充气设备(充气糖果必备);(5)成型设备;(6)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1 -2003 《糖果卫生标准》;GB 17399 -2003 《胶基糖卫生标准》;SB 10018 -2001《硬质糖果》;SB 10019 -2001 《硬质夹心糖果》;SB 10020 -2001《乳脂糖果》;SB 10021 - 2001 《凝胶糖果》;SB 10022 - 2001 《抛光糖果》;SB 10023 - 2001《胶基糖果》;SB 10104 - 2001《充气糖果》;SB 10347 - 2001 《压片糖果》;有效的糖果地方标准;

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责任制度管理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2、公司法人代表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分库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专(兼)职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安全。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生产培训。 4、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对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参加劳动保险。 5、保管员是工人作业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配戴安全员标志,坚守工作岗位,对现场作业进行全程监管,杜绝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 1、所有机械设备移动时要降低扬程,机械设备移动时遇有铁道路口,一律绕行。 2、移动没有尾轮的输送机时要把机尾放在托架上然后拖动,

禁止机头坐人找平衡、机尾用人扛等现象的发生,禁止违背操作规程。 3、大型机械设备如果人力移动确有困难,需机动车牵引时,必须有作业区保管员(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4、移动机械设备时,正下方禁止有人,以防部件脱落伤人。 5、作业现场移动机械设备的,要先撤掉电源,然后在作业现场安全员指挥下移动。 6、使用输送机、滚筛,禁止随意拆卸尾轮或支撑拉杆,确因作业需要的要由设备科派修理人员操作。 7、保管员要随时观察机械设备运转情况,经常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找机修人员进行处理。 8、当天作业结束,所有机械必降下扬程移至指定地点。输送机升、降扬程必须保持安全间距,严禁升、降至顶点。 9、返回机械设备必须按编号送入指定地点,同时通知设备科验收。 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平房仓出仓时,保管员指挥工人撤下踏粮板、检温探子

最新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

附件14:0401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 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5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咸肉类、腊肉类、风干肉类、中国腊肠类、中国火腿类、生培根类和生香肠类等;酱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烧烤肉类、肉脯类和熟培根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发酵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即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厂区应有良好的给、排水系统,厂区内不得有臭水沟、垃圾堆、坑式厕所或其他有碍卫生的场所。 厂房设计应符合从原料进入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避免交叉污染。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分开设置。厂房地面和

墙壁应使用防水、防潮、可冲洗、无毒的材料,地面应平整,无大面积积水,明地沟应保持清洁,排水口须设网罩防鼠。地面、墙壁、门窗及天花板不得有污物聚集。加工场所应有防蝇虫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应便于清洗消毒,防止害虫孳生。车间人员入口应设有与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手清洗消毒设施和工作靴(鞋)消毒池。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手清洗消毒设施和排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原料冷库的温度应能保持原料肉冻结,成品库的温度应符合产品明示的保存条件。 1. 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腌制车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生产生香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车间。 生产中国腊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晾晒及烘烤车间。 生产中国火腿类的企业,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车间。 2. 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生料加工间(原料解冻、选料、修整和配料等)、热加工间、熟料加工区(冷却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等)。加工车间布局应避免生熟交叉污染,热加工车间应为生熟加工区的分界线,热加工车间应有生料入口和熟料出口,分别通往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别设置工作人员入口、更衣室和手清洗消毒设施。 生产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滚揉或腌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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