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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创新

我国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创新研究

[提要]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途径之一,就是进行融资方式创新。本文将中小企业置于整条供应链中,基于供应链,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进行创新研究。

关键词:中小型企业;基于供应链的融资方式

一、文献综述

朱道立在2000年提出“仓单质押”的融资方式,并开始相关理论的研究。罗齐、朱道立、陈伯铭(2002)在现代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务创新中,开创性地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融通仓模式。罗齐也在2002年开始对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中融通仓的运作模式和概念进行研究。张方立(2007)认为供应链融资这种金融创新可以实现中小企业与主导型企业的捆绑,增强其融资能力,很好地解决传统信贷模式所无法解决的银行资金供求不对称现象。陈建中、肖甲山(2008)探讨了供应链成本最小目标下的最优商业信用融资决策问题,并通过利益共享模型分析了最优商业信用决策下实现的成本节约在上下游企业间的合理分配。西方学者的研究成果多从实证角度出发,运用大量的数据和回归方法进行分析,论述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问题。allenn.berger(2004)等人最早提出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一些新的设想及框架,初步提出了供应链融资的思想。

二、中小企业基于供应链的融资方式创新

在一条完整的供应链中,包括一个核心企业、若干中小企业以及

银行和物流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基于供应链的融资模式下,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不再单纯看重企业的财务报表,也不再单独评估单个企业的状况,而是更加关注其交易对象和合作伙伴,关注其所处的产业链是否稳固、目标企业所在的市场地位和供应链管理与信用水平。这样为处在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方式。

(一)处于核心企业上游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创新

1、应收账款质押或抵押融资。基于供应链的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供应链中的上游中小企业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质押或抵押给金融机构而获得资金的融资方式。核心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反担保作用,一旦融资企业还款出现问题,核心企业承担还款责任。金融机构在审核时,考虑的是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以及整条供应链的经营风险和稳定程度,而不是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核心企业往往对上游供应商有明确的付款期限且能按照合同执行,信用较强,受到银行的青睐。金融机构评定对象的转移,让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有更多的融资机会,解决短期融资需求。同时,也使核心企业延长付款期限却不影响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成为可能。

2、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又称“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是指位于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将应收账款卖给金融机构以获得资金的融资方式。保理融资与应收账款融资最大的不同是金融机构是否买断应收账款,若金融机构买断应收账款且无追索权,则为保理业

务。与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相同,金融机构在审核时,考虑更多的是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以及整条供应链的经营风险和稳定程度。中小企业拥有更多的融资机会,在稳定与核心企业合作关系的同时可以获得周转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速度,降低破产风险。

3、订单融资。订单融资模式指的是卖方将订单质押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卖方提供融资的业务模式。上游中小企业可以凭借拥有的核心企业的订单,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核心企业对上游供应商有明确的付款期限且能按照合同执行,保证订单的确定性。基于供应链的订单融资,是解决卖方资金缺口,降低经营风险的有效融资手段。

4、买方信贷。买方信贷是指银行向销售商的下游客户(买方)发放的、专门用于购买销售商所售商品的贷款。中小企业的产品往往有可靠的销路,但财务管理基础差,担保人与担保物不足,很难得到银行贷款,陷入有销路但资金不足的局面。基于供应链的买方信贷,银行可以按照销售合同,对其产品的购买方提供金融支持。(二)处于核心企业下游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创新

1、保兑仓融资。保兑仓业务是供货商、采购商和银行三方互相合作,以银行信用为载体,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物流和资金流相结合的中间业务品种。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图1)

2、保兑仓融资适用于位于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由于供应链中中小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往往需要预付账款才能得到原材料。通过

保兑仓融资,中小企业可以对预付账款进行融资,分批得到所需原材料。这样,不但供应商快速得到货款,而且分销商分批取得原材料稳定供应来源,同时解决了预付账款问题。银行评级的重点不再是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而是处于上游的核心企业经营状况与整条供应链的稳定。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向整条供应链转移,得到更多的金融支持,降低现金流断裂风险,加强与核心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提高经营业绩。

(三)上下游中小企业通用的融资方式

1、信用担保。中小企业由于固定资产不足,经营风险大,很难找到令银行满意的担保人与担保物,妨碍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融资。基于供应链的信用担保融资,使银行的评定对象转向了整条供应链,供应链的风险稳定程度成为银行考虑因素,使中小企业有更多机会得到金融支持。同时,2007年新《物权法》中将质押物的范围延伸,从而为中小企业的流动资产质押贷款提供法律依据。不仅质押物的范围扩大,担保方式的转变更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李齐(2008)认为狭义担保方式向广义担保方式的转变让资产评估、财务服务与分析、不良资产处理等一系列融资方式成为可能。

2、存货质押融资。存货质押融资是指中小企业利用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交由合法资格的仓储企业保管并设置质押,向银行获取信贷支持,并由银行、中小企业和物流仓储公司三方签署相关协议的融资模式。在这种融资方式中,需要第三方物流的介入。存货是

企业占用资金的重要因素,存货的大量闲置导致现金流的流动不畅。存货质押融资方式的创新,使占用现金的存货转化为获得资金的标的,大大缓解了中小企业因存货闲置而导致现金流的短缺。同时,银行在授信时重点考察企业是否有稳定的存货以及长期合作的交易对象和整合供应链的综合运作状况,是对整个供应链现金流的审视。

3、仓单质押融资。仓单质押融资是指借款人以存货仓单为质押,获得金融机构提供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以及保函等银行现有短期信贷。仓单质押的具体流程如图2所示。(图2)仓单质押融资,激活了中小企业的存货,将金融机构不愿意接受的流动资产变为了愿意接受的质押物。随着供应链融资的不断发展,金融机构可以直接授予仓储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第三方物流利用这些信用额度直接监控与进行质押贷款业务。在授信额度内,可以不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对补库与出库仓单进行审核与确认,这样申请融资与货物监管的结合,提高了保兑仓融资的效率。

三、结论

基于供应链融资模式的创新使中小企业能借助稳定的供应链作为还款保证,进而得到银行的金融支持,激活了企业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大大拓宽了融资渠道,获得了解决现金缺口的短期信贷,降低经营风险。这样的融资方式可以稳定整条供应链的发展,将经营与还款风险转嫁到整个供应链,降低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提升整

个供应链的竞争力。通过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大大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解决了融资瓶颈问题,通过与供应链上其他企业的合作,形成银行与供应链成员的多方共赢局面。

主要参考文献:

[1]李齐.我国供应链融资方案的比较与思考[j].经济研究,2008.3.

[2]郑明祥.金融机构发展物流金融的思路和对策[j].经济与管理,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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