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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架承包合同

爬架承包合同

篇一:爬架工程承包合同

爬架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亚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乙方:中山市达蒙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珠江新城B2-7地块项目

2、工程地点:中山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甲方按审定的工程施工图纸,将结构标准层外墙爬架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包施工,由乙方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负责外爬架的设计、审核、报批、搭设、安装、提升及维修、保养、管理工作;并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外爬架的质量安全。

2、按审定的外墙爬架方案,搭设所需全部钢管、扣件、楼层周边防护栏及辅助材料(铁线、铁钉、料台材料、PVC 管)及其余爬架施工所需设备、机具(导向系统、提升系统、防坠系统、电控系统、提升所用电线电缆、支撑框架系统、连墙卸荷件)均由乙方负责自带。

第三条工程造价

1、按审定的爬架设计及施工方案,以及按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包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综合单价36元/㎡,暂定合同额170万,工程量按结构周长乘以总高度计算面积。此包干单价包含爬架搭设、安装、提升、封顶拆除、维修保养、现场保养、现场管理对应的机具设备和材料、人工费、爬架检测费、运输费、管理费、风险费、医疗工伤劳保费均包括在分包单价内,综合单价不含税金;除非甲方要求乙方的工作内容有改变,否则单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另料台搭设每个1500元。

2、爬架使用工期为自开始进场组装完成后算起到拆除结束合计14个月;延期使用时每延期一天由甲方按照合同合约款和合约工期折算一天的合约款额支付给乙方延期费。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办法

1、本工程的进度款以形象进度为标准,爬架组装完成后10日内即付总估算造价20%(34万元);升到10层支付到总估价的30%(51万元);升到20层支付到总估价的40%

(68万元);升到30层支付到总估价的50%(85万元);升到40层支付总估价60%(102万元);升到50层支付总估价70%(119万元);升到顶层屋架支付总价80%(136万元),在爬架全部拆除结算后约15天内付清余款。

2、合同内工程量按合同规定工作内容计算。合同外工程量本着自愿原则由甲乙双方先签订协议再进行施工。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免费给乙方使用塔吊、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及用水、用电,并配合乙方进行协调施工管理。

2、负责拆除因支模等甲方原因造成的伸出建筑物外边20㎝以上的障碍物、边梁木枋模板等,及时清

理由甲方施工所产生的垃圾杂物。

3、每次外爬架进行提升之前,甲方所有工程施工人员全部撤离该外爬架,各类重物应全部搬离该外爬

架,直至得升到指定位置并将其固定好以后方可上架施工。

4、由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乙方进场施工人员的伤亡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甲、乙方施工人员的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5、为乙方免费提供工人宿舍及管理人员办公条件、仓库一间(不小20㎡),并提供搭伙条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外架的设计、审核、报批安检部门的验收,外爬架的设计安装必须完全满足外墙主体工程施工

要求,并按外架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外架的搭设、安装、预留、提升、拆除等工作,并负责整个施工过程外架的质量和安全;由于乙方的设计不合理或施工过程中失误等造成甲方施工人员的伤亡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因此造成对甲方的损失,甲方保留对乙方索赔的权利。

2、负责自备钢管扣件架体材料,提升机构、防倾防坠装置、电动葫芦、电控箱、电缆线、钢丝绳、穿

墙螺栓等各系统必须是合格的产品,因此而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程结束后乙方收回自己所投入的一切各类设备、材料及配件。

3、乙方搭拆外爬架必须保证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合理安排外爬架的提升时间。

甲方施工进度需要外爬架提升而且主体结构满足外爬架提升条件,因为乙方延误,造成甲方总工期延误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进行外爬架的质量、安全的自检和互检,必须受甲方的检查、监督,配合甲方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及时整改。

4、乙方的外爬架如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甲方提出,乙方仍不能解决改正

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由此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爬架安装后,必须按市政府有关要求办理好爬架验收检测证等各种手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

被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甲方因此蒙受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场必须带个人身份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核对原件)、2张照片办

理胸卡,凭胸卡进入工地。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工地规章制度。

7、乙方施工需使用塔吊应提前1天通知甲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合理安排。

8、外爬架外观质量在施工过程应保持整齐大方,如挂设外档板安全、踢脚板等要整齐牢固好看,周

边爬架围护应设专人监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一周内确保人员、材料进场并开展实际工作。若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

的质量和工期进行施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中途无故悔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中途无故悔约或不按甲方要求优质、安全、

文明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任务,甲方有权

对其进行索赔。

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多次重复升降或搭拆外架,则经双方协议由甲方对乙方给予补偿。

5、甲方不能按合约规定付款按照每延期一天对应拖额的1‰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1、经审核批准的外架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作为本合同规定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篇二:爬架专业分包合同

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廉租房二期工程

外墙电动整体升降脚手架施工合同

发包方: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沪)〈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由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沪)完成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廉租房二期工程外墙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脚手架(以下简称“爬架”)分项工程,双方达成以下条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廉租房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

3、建筑面积:27000米

4、承包方式:工程专业承包

二、工作范围:

采用“ZL-93”“爬架”,共36台机位,从标准层第3层开始搭设 4 层高,架子高m 双排钢管脚手架,提升到 33 层及完成现图纸可提升屋架层的提升工作。内容包括“爬架”搭设、提升、下降、人货电梯开口及整体架与外墙建筑结构临边防护,埋预埋孔,扎安全,脚手板(或铺竹笆)、踢脚板等工作(不包括底部机位平台铺板);根据外墙装饰逐层下降到3层楼面。

三、承包方式:

、“爬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乙方总工审批后提供给甲方总工审批;

、乙方提供提升设备,如承重托架、水平桁架、竖向框架、电动葫芦、防坠器、防外倾、电缆线、提升梁、斜拉杆、手拉葫芦、穿墙螺栓、连接螺杆、预埋件、电控箱、配电箱、接地线、防尘布、机油、黄油、必备工具等。

、包人工、包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

、不包括“爬架”以外的挑架、落地架等。

、乙方免费为每栋楼开卸料平台口六个、人货电梯口二

个、塔吊附墙口各一个,由甲方提供准确的位置。

四、合同价款

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贰拾元/㎡(20元/㎡),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共计伍拾肆万元整(540000元整),该价款不含税金,一次性包干,税金由甲方向乙方开出代扣代缴证明支付,发票应全额提供给甲方。

五、付款方式:

乙方提升设备进入现场,甲方支付进场费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脚手架顶提升至第12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提升至19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提升至26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提升至33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脚手架底部下降至25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下降至17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下降至8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脚手架拆除后一个月内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脚手架拆除后6月内支付余款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

六、工期、质量、安全:

、工期:工期为517日历天,按甲方书面通知开始安装桁架时间计算工期到拆除桁架止。从 20XX 年 3 月 1 日开始至 20XX年 07 月 31 日止(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必须满足甲方主体工程的进度要求。

、质量: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XX的要求进行验收,严格按甲方审批后的专项方案施工。

、安全: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文明施工的有关制度和要求确保安全生产,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进场后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乙方应对爬架的安全可靠性负责,脚手架架体要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七、配合:

、乙方派同志作为乙方驻现场的代表,全权负责脚手架升降、日常维护及乙方的日常工作。

、整体提升脚手架底部桁架封板及翻板第一次由甲方派木工铺设,提升后由乙方负责保养、维修、清洁工作。

、如因甲方主体施工中外墙结构有变化或施工电梯断口需要乙方更改机位,乙方应及时调整提升架机位和断口,需要氧气切割由甲方免费提供工具及材料,乙方操作,相互配合。相关费由甲方支付。

、甲方配合提供乙方操作人员住宿场所。施工现场乙方人员不得携带家属,不得打架、斗殴,若有违反按甲方公司制度执行。

、甲乙双方配合做好每一次脚手架的搭设、拆除、验收、签证记录。

八、甲方负责:

、因本工程是整体提升,在提升过程中,整个架子已呈悬吊状态,提升未结束时,甲方其它人员不得在架子上操作和堆放物件,甲方支模板时钢管不能支撑在“爬架”上。

、甲方应提供乙方吊运搭设脚手架的各种材料和设备及人员上下。

、甲方应保证提供乙方提升需要的电源,主电缆线甲方每隔两层从固定电箱引到乙方的电控柜室内。

、甲方在乙方提升前应做好各种材料拆除等准备工作,保证乙方提升准确到位。

、甲方提供脚手架所用的连墙件、钢管、扣件、脚手板、桁架铺九夹板、扎丝、尼龙绳、安全等;

、甲方负责提供1间临时用房给乙方工人住宿和存放工具器材。

九、乙方负责:

、乙方在进场前,向甲方报送外墙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及操作人员证件,电动整体升降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由乙方报送相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确保合格。

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遵守工地制度的各项规章

制度。

、乙方在开工前报送“爬架”单项施工组织设计、设计计算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各三份给甲方,甲方报送总包、监理审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总进度计划施工,不得随便耽误甲方的施工进度。

、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有关规定办理暂住证,并将复印件提供给甲方。统一安全帽、安全带、佩带胸卡上班。

、乙方的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JGJ202-20XX,JGJ130-20XX要求施工,达到南宁市标准化工地要求。

、乙方的脚手架应保证配合甲方按4~7天升降一层的主体工程进度要求,如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配置兼职安全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凡接到整改单必须一次整改合格。

、乙方负责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升降及日常维护。

十、违约责任:

、由于政策变化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影响按有关规定办理。因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原因导致工程停顿,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超期,造成另一方材料、设备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补偿。

、超过合同约定工期(510)后60天内,乙方免除提升设备费用,但甲方应补偿工人工资每人每月4500元,管理人员工资每人每月6000元。60天后仍未完工,甲方按每台提升设备20元/日计价补偿给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协调商解决。

十二、合同文本及附件: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成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爬架”施工方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一)、附件(二)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一)

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方: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沪)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建筑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全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廉租房二期工程

2、工程地址: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

3、承包范围: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廉租房二期工程附着式整体电动升降外墙脚手架

4、承包方式:包设备、包搭、包提升、包下降、包拆除、包人工费

二、工程项目期限:

本合同暂定自20XX年03月01日至20XX年08月31日全部结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协议内容:

1、甲乙方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南宁市和上级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

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爬架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计划,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篇三:爬架分包合同及报价 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

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渭南师范学院项目部乙方:陕西日高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14),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渭南师范学院专家教授公寓楼升降爬架

工程地点:渭南师范学院院内

分包范围: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负责搭设、安装、提升、下降、拆除、保养、安全检查等一切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有关事宜。

2、合同约定的技术质量措施

(1)乙方提供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设计图。

(2)乙方提供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

3、甲方的义务

审核乙方资质及其他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工作;

负责建立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负责工程技术交底、测量定位、劳务工程检查验收,统一安排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

依据合同约定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劳务作业场地;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周转材

料、安全设施保证劳务作业需要;甲方负责组织完成提升架预留孔预留、安装、搭设、升降、拆除,自备施工所需的钢管、扣件、木方、电缆、安全、竹胶板及竹架板等辅助材料,所发生的人工费和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监督乙方的合法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乙方的义务

向甲方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其他文书,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劳务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身体健康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

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劳务作业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劳务作业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劳务作业;;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检查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保证所属职工着装干净整齐,注意环保;

做好劳务作业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乙方不得书面、口头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及其项目经理部名称,对外进行经济活动。

5、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甲方安全安全责任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升降、使用、拆除等作业前,甲方负责向

乙方管理及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监督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负责对乙方配备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

(3)乙方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升降、拆卸等作业时,甲方指定安全员进行监督。

(4)甲方在每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前后,组织监理单位、甲方项目部、乙方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所以组成部分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各方签字齐全后,方可进行脚手架的各项工作。

(5)甲方定期每月组织监理单位、甲方项目部、乙方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巡查,并建立安全巡查记录。

乙方安全安全责任

(1)乙方应为本工程提供荷载取值规范、构件杆件计算正确、构造措施标准、安装装置有效、安装、升降、使用、拆除、管理制度完善的设计施工方案。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检验规程,制定设计、制作、安装、升降、拆卸和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规定。

(3)乙方必须对本工程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操作作业人员,指派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报甲方审查后,方可上岗。

(4)乙方施工如发现架体存在故障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排除,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应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经重新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乙方必须按JGJ202-20XX规范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及资料。

(6)乙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操作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JGJ59-20XX、JGJ202-20XX、JGJ46-20XX等规范和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6、事故处理

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7、材料、设备供应

升降脚手架使用材料由乙方自己筹备供应;

乙方自购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验收。

8、劳务报酬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

(2)工种劳务单价,按确认建筑面积计算15元/m2;

(3)爬架部分:租赁单价430元·套/月

(4)工程预计材料63套。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由乙方向甲方申报,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支付。

9、劳务作业验收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劳务作业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劳务作业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天(提示:应与总承包合同规定的验收时间保持一致)内对乙方劳务作业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10、劳务作业配合

乙方应配合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劳务作业场地的检查验收;甲方或劳务作业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1、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全部工作完成,经甲方认可后3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3天内进行核实,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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