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太仓市柯林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太仓市柯林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录
前言 (3)
一、项目概况 (3)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3)
三、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5)
四、公众参与 (2425)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2526)
六、联系方式 (2626)
前言
太仓市柯林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章节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必要性
太仓市柯林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是经太仓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废弃物处置的企业,获得江苏省环保厅颁发的《江苏省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位于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区三里村,占地4800米,该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安全处置太仓地区的医疗、工业、危险固体废弃物和一般工业废弃物,于2004年进行二期改扩建,淘汰原有焚烧处置装置,采用上海万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GB12W-2000型干馏气化热解处理装置,年处理能力6000吨,同时增设近1000平方米的仓库,扩大了生产经营规模。
近年来,太仓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太仓市工业投资规模进一步增加,相关统计资料表明,太仓市及周边地区各类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10万吨,太仓市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能力远不能满足处理需求。因此,为解决太仓市范围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由于在公司原址不能满足项目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实施搬迁至太仓市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港码头西侧、武港路北侧地块,建设“太仓市柯林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工程”一座。处置场的服务范围涵盖太仓市及周边地区。主要处理处置服务地域内的工业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总设计处理规模约9.2万吨/年(不含污水处理系统),其中:集中焚烧3万吨/年(回转窑+热解气化炉)、物化处理3.1万吨/年、综合利用1000吨/年(金银回收)、含铜污泥收集3万吨/年、污水处理设计规模200t/d。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切实解决好太仓市可燃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理、含铜污泥、废乳化液等处理问题,从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同时须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太仓市柯林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院对项目拟建地进
行了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该项目的资料,了解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现状及环境问题,预测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角度对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工艺及环境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2、工程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太仓市柯林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工程
项目性质:搬迁扩建
建设地点:太仓市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港码头西侧、武港路北侧地块投资总额及环保投资:总投资为19314.26万元,环保投资为247万元,占总投资的24.7%
占地面积:本工程位于工业区,属于规划工业用地,总占地面积40043m2 职工人数:项目劳动定员为90人,其中新增56人
工作时数:年工作日330天,其中配料、焚烧、控制室为四班三运转,24小时/天连续运作。
建设期:建设期19个月。
3、项目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主要包括新建焚烧系统(回转窑70t/d、热解气化炉20t/d)、物化处理系统、金银回收系统、污泥干化系统,以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工程项目组成见下表。
项目组成表
本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图如下:
自来水
G
S
W
W:废水
热解气化炉工艺流程图
含氰废液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
废盐酸、废硫酸处理工艺流程
含铬废液处理工艺流程
化学镀铜废液处理工艺流程
无机氟化物废液、废碱液和混合酸液处理工艺流程
含金废液综合处理工艺流程
含银废液处理工艺流程
污泥干化系统流程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敏感保护目标
(1)环境空气
评价区环境空气中SO2、NO2、CO、PM10、HCl、HF-、NH3、H2S、Hg、Cd、Pb、As、Cr、非甲烷总烃一次值和日均值均能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本次评价的各断面长江pH、高锰酸盐指数、COD、DO、氨氮、石油类、BOD5、硫化物、氟化物、氰化物、六价铬、铅、镉、铜、锌、砷、镍、氯化物、挥发酚、总磷、SS、汞等监测因子均可满足相应的水质要求。
(3)声环境
拟建项目厂界所有测点噪声监测值满足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所有测点均无超标现象,说明目前拟建项目噪声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环境
由监测结果可知,该区域地下水中的各项监测因子pH、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六价铬、Hg、As、Cd、Pb、Cu、Zn、Ni等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要求,硝酸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Ⅴ类水质要求。
(5)土壤、底泥环境
该区域土壤各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拟接入的污水处理厂排口处底泥环境质量较好,各项因子均符合国家《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标准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大气评价范围
以项目拟建地生产区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范围。
(2)地表水评价范围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上游500m至下游1000m河段。
(3)噪声评价范围
拟建项目厂区及厂界外200m范围。
(4)地下水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20km2范围区域。
(5)风险评价范围
距离本项目风险源3km范围。
三、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由焚烧炉尾气及无组织废气组成。
焚烧系统污染物产生情况
焚烧炉系统废气排放主要是废物焚烧后产生的烟气,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具
有不稳定、不均衡性,污染物视焚烧废物和焚烧条件而定,主要有酸性组分(SO2、NOx、HCl、HF、)CO、烟尘、挥发性重金属,二恶英类物质等。
①酸性气体
HCl:固废中主要含氯有机物焚烧热分解产生,如PVC塑料、含氯消毒或漂白的废弃废物。
HF:来自含氟碳化合物的燃烧,如氟塑料废弃物、氟橡胶、含氟涂料等。
SO2:一部分来自固废中含硫化合物的热分解和氧化,另一部分来自辅助燃料(轻柴油)燃烧。
NOx:主要来自含氮化合物的热分解和氧化燃烧,少量来自空气成分中氮的热力燃烧产生。
CO:一部分来自固废碳化物的热分解,另一部分来自不完全燃烧,固废燃烧效率越高,排气CO含量就越少。
②烟尘
焚烧烟气中的烟尘是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微小颗粒性物质,主要是被燃烧空气和烟气吹起的小颗粒灰分、未充分燃烧的碳等可燃物、因高温而挥发的盐类和重金属等在烟气冷却处理过程中冷凝或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的物质。
③重金属
烟气中重金属一般由固废含金属化合物或其盐类热分解产生,包括金属污泥、含金属的废催化剂、电子线路板、混杂的涂旧物资料、油墨、电池、灯管、含汞制品等。在废物焚烧过程中,为有效焚烧有机物质,需要相当高的温度,使部分重金属以气态形式附着于飞灰而随废气排出,废气中所含重金属量,与废物组成性质、重金属存在形式、焚烧炉的操作有条件有密切关系。其中挥发性金属有汞、铅、镉、砷、铜、锌等,非挥发性金属有铝、铁、钡、钙、镁、钾、硅、钛等,挥发性金属部分吸附于烟尘排出,非挥发性金属则主要存在于炉渣中。
④二恶英类物质
二恶英类化合物指能与芳香烃受体Ah-R结合并能导致一系列生物化学效应的一大类化合物的总称。主要包括75种多氯代二苯并-对-二恶英(PCDDs)和135种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其中,PCDDs和PCDFs统称为二恶英。此外还包括多氯联苯(PCBs)和氯代二苯醚等。目前已知所有二恶英类化合物中,
毒性最为明显的是7种PCDDs,10种PCDFs和12种PCBs,其中以2,3,7,8-TCDD的毒性最大。
综上所述,焚烧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酸性组份(SO2、NO2、HCl、HF等),CO、少量重金属、二恶英。
焚烧车间废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回转窑焚烧废气,烟气净化方案采用烟气急冷+小苏打干式除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方式对烟气进行净化处理。另一部分是热解炉焚烧废气,采用干法和湿法相结合的烟气净化工艺(余热锅炉+急冷中和塔+消石灰和活性炭粉喷射装置+布袋收尘器+湿法脱酸塔),烟气经处理后通过引风机经50m排气筒达标排放。
贮存车间设置吸风口,经过喷淋洗涤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空达标排放。
废水
本项目废水由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及渗滤液组成。
(1)生产废水
由于本项目包含危险废物焚烧处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物/化处理。结合处理处置工艺特点,生产废水来源主要为综合利用和物/化处理车间处理后液、焚烧车间冲渣和软化水处理废水、医疗废物转运箱、运输车清洗与消毒废水、厂区收集的受污染的场面雨水和各车间的地面冲洗水。其中医疗废物转运箱、运输车清洗与消毒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质为COD、BOD、SS、病菌和消毒剂等,其它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离子、废酸废碱、SS和COD。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有COD、SS、氨氮、总磷。
(3)初期雨水
危险废物处置场含有危险品,初期雨水不能直接进入雨水管网。
(4)渗滤液
在贮存液体废弃物时,会有可能因操作过程的失误或贮存设施的破损渗漏出少量的废液。这种液体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本项目将在贮存车间设置渗漏液的收集设施,将这部分废水按危险废物的处理方法送入废液炉进行焚烧,不和其它冲洗废水混合排放。
废水防治措施:
预处理后的个股废液在收集池1混合,调节pH值后泵入微电解-芬顿氧化装置,在氧化剂的作用下进一步降解COD,提高可生化性,出水与其余生活废水混合至初沉池,在初沉池中调节pH至中性,投加PAM,沉淀后上清液进入水解酸化池,进行水解反应,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水解酸化池出水提升至高效厌氧罐,通过厌氧微生物作用降解、催化难降解有机物,出水进入接触氧化池,在接触氧化池中利用好氧细菌充分降解废水中的有机物。接触氧化池出水经沉淀后进入臭氧活性炭滤池,经深度处理后进入超滤+R/O反渗透双膜系统,出水水质优于急冷塔用水水质要求后全部回用于急冷,膜浓液经三效蒸发,冷凝液纳入收集池1,蒸发残渣外运处理。初沉池、水解酸化池、终沉池污泥进入污泥池,然后进入压滤机处理后污泥外运。本项目初期雨水和生产废水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可以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
全厂噪声的主要来源是提升机、各类电机、引风机、出渣机、各类风机和泵等。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相关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选用隔声吸音材料,使工人可以在隔音消声性能好的操作间、控制室内工作;设置绿化带。
固体废弃物
危险废物焚烧产生的炉渣用汽车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填埋处理;飞灰直接用飞灰运输车送到飞灰暂存间的飞灰储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固化处理后送到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送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2、评价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
(1)质量标准
SO
2、NO
2
、PM
10
、CO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氟化物、HCl、H
2S、NH
3
、Hg、Pb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其中H
2S、NH
3
日均值参考苏
联标准,Pb一次值参考匈牙利标准;Cd参考南斯拉夫标准;As参考波兰标准;Cr参考罗马尼亚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以色列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1。
表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⑵排放标准
本项目焚烧炉排气筒高度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1标准;技术指标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2标准;焚烧炉排放的尾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中相应标准,详见表3.2、表3.3、表3.4。氨和硫化氢的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标准值,详见表3.5。
表3.2 烟囱高度规定限值表
表3.3 技术性能指标表
表3.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3.5 厂界浓度标准值(mg/m3)
(1)质量标准
长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⑵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