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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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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0040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1.法律产生的决定性因素:(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2)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奴隶制法律的经济基础是:奴隶主阶级对于生产资料和奴隶人生的完全占有

3.奴隶制法律的特点:(1)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2)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3)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措施维护奴隶主的政治统治(4)保留了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封建制法律的经济基础是:封建主阶级占有绝大部分土地和不完全占有生产者

4.封建制法律的特点:(1)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2)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3)用野蛮残酷的手段镇压人民的反抗

资产阶级法律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资本家手中,而无产阶级被剥夺生产资料,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为资本家创造利润和维持整个社会的生存

5.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确认契约自由(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确认法制原则

决定国家意志即法律的内容的主要因素是:生产方式

法律的本质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6.要与其它社会现象区别开来,应进一步揭示法律的其它属性和特征:

(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利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法律价值可分为:(1)工具价值:利用法律的功能与作用来实现一定目的的价值(2)目的价值:指作为主体的人借助各种工具(包括法律工具)把实现一定的法律现象作为目的的价值法律与价值之间最基本的范畴有:(1)法律与正义(2)法律与自由: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3)法律与效益(4)法律与秩序

法律的正义可分为:(1)法律的分配正义(2)法律的平均正义(3)法律的矫正正义

法律构成的要素有三个:(1)法律规范(2)法律原则(3)法律概念

法律规范有三个要素构成:(1)适用条件(2)行为准则(是法律规范中的核心部分)(3)法律后果

法律规范本身性质可分为:(1)禁止性规范(2)义务性规范(3)授权性规范

法律规范所包含的行为规则的确定程序有:(1)确定性规范(2)委任性规范(3)准用性规范法律原则有如下特征:(1)法律原则是一定层次的法律体系的指导思想(2)法律原则比法律规范更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3)同法律规范一样,法律原则也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原则可以按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分类:

以法律原则所属的法律体系层次的级别为标准:基本原则、具体原则

以法律原则的渊源为标准的:公理性原则、政策性原则

以法律原则涉及的内容为标准:社会原则、专门法律原则

法律概念有如下功能:(1)认知功能(2)构成功能(3)规范功能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原告、被告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原告人、被告人

7.法律渊源的种类:(1)制定法(2)判例法(3)习惯法(4)引证法(5)宗教法(6)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8.法律的分类:(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2)根本法和普通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3)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内容)(4)一般法和特别法(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5)国际法和国内法(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6)公法和私法(7)法系

法律与社会经济基础的关系是:(1)经济基础决定法律(2)法律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9.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和统治阶级道德之间在根本的社会阶级属性方面的一致性,决定了二者必须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和互相渗透的。法律和道德的区别:(1)存在时间不同(2)调整的范围不同(3)实施方法不同(4)表现形式不同(5)在一国之中,法律体系是一元的,而道德体系是多元的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2.社会主义法律和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2)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点或立法:(1)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活动之一(2)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要遵照一定的程序(3)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仅包括创制新法律,也包括修改和废止过时的法律(4)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其实质是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4.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遵循宪法的原则(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

法律制定的权限即立法权限,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有关国家机关分别能够制定什么级别和种类的规范性文件的权力范围:

(1)法律的制定权限(2)行政法规的制定权限(3)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权限(4)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权限(5)关于授权立法

5.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程序:(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过半数通过)(4)法律案的公布

6.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国务院的部门规章(5)军事法规和规章(6)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9)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10)国家认可的习惯(11)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方式有两种:(1)法律的适用(2)法律的遵守

7.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特点:(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它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活动(2)这种活动必须严格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某一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总的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

8.社会主义法律适用必须遵循的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正确掌握各种规范性文件相互关系的原则:根据立法法的规定:1,上位法

的效力高于下位法2,同位法中特别法的效力优于一般法3,同位法中新法优于旧法4,不溯及既

往5,“变通规定”的法律效力6,法律的冲突的解决

法律的遵守:(1)遵守法律的主体(2)遵守法律的范围

社会主义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内,对什么人有约束力:(1)

空间效力(2)时间效力(3)对人的效力

社会主义法律的解释:(1)从主体上分类解释:1正式解释2司法解释3行政解释

非正式解释包括1学理解释2任意解释(2)从解释的外延分类(3)从解释的方法分类

9.违法构成的要件:(1)违法的客体,即违法行为所损害的而为法律所保护的一定的社会主义社

会关系(2)违法的客观要件,即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外部条件(3)违法的主体,即实施违法行为

并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的人(4)违法的主观要件,即实施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法律责任是: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

法律制裁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者依法所采取的带有强制性的惩戒措施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结构:(1)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者:1公民,2作为整体的国家,它不仅是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也是某些重要的国内法律关系的主体,如它是全民所有财产的主体3各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它各种社会组织4一些外国人和无国籍人(2)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2 智力成果,3行为,4人体,(3)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事实:(1)事件。它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客观现象,如死亡、天灾、人祸、时间的推移等(2)行为。它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法律事实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以上,则称为“事实构成”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特点:(1)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2)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3)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

1.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1)法制是国家所确立的法律和制度(2)法制包括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的实施(3)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4)法制的目的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所必不可少的法律秩序2.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1)有法可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2)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3)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4)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保证

3.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①从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生来看,它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主权的产生而产生的②从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来看,有什么性质的民主,就有什么性质的法制③从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发展方向来看,同样不能离开民主(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①社会主义法制把民主作为人民斗争的胜利成果,系统地、明确地、具体地记载和固定下来,以确认民主②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本身的指导作用引导人民做符合民主的事,从而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正确实现③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惩罚各种违法和犯罪行为,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以捍卫民主

4.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具有重要意义)作用:(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3)对消除旧法律意识的作用。

5.法治与法制的联系与区别:联系(1)法制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条件(2)法治本身反过来又要求有详备的、反映社会正义的、良好的国家法律和制度。区别(1)固有的属性不同(2)在治国中的地位不同(3)与民主政治的关系不同(4)经济条件的不同

6.依法治国是必须搞清楚为什么要依法治国,即必要性:(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需要(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3)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所以是法治经济主要表现在:(1)法律确定市场主体(角色)的资格(定位)(2)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3)法律要实现对市场的宏观调控(4)法律要完善社会公平的的社会保障制度(5)法律要建立有利于市场正常发育和成长的社会环境

7.实现法治必备的条件:(1)维护法律的极大权威(2)完善法律体系(3)强化民主法治(4)坚持依法行政(5)保障公正司法(6)搞好法律监督

第四章宪法

我国的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坚持四项原则:(1)坚持社会主义道路(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3)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原则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前进和共同政治基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国的强国之路。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1)工人阶级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2)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3)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和专政的结合(4)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为什么没有坚固的工农联盟,工人阶级的领导权便要落空,人民民主专政就不能巩固:

(1)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这两个阶级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2)只有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结成坚固的联盟,才能在此基础上,加强人国人民的大团结和各民族的大团结,有力的孤立和打击国内外的一切敌人,推动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3)工农联盟反映了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政策的出发点

三个代表指的是:(1)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2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3)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国的多党合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我国实行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族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1.宪法的概念和本质:(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3)宪法是对民主制度的确认和保障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为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不以任何制度为依据,它一经确立之后,就成为其它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群众管理国家(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我国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举制度是: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应遵循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资格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选民与代表的关系等内容

4.我国选举制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性质的基本原则:(1)选举权的普遍性(2)选举权的平等性(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4)无记名投票(县级以上的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法,基层选举则兼采无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两种方法)(5)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对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提出罢免要求)(6)从物质上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是由国内国际多方面的因素决定的

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民族平等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和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我国行政区域是:国家领土内划分的各级行政单位所管辖的区域

5.我国的经济制度:(1)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2)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3)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4)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权4.1国家对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保护 4.2国家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的保护(5)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方针

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就是物质文明;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提高,改造社会制度的成果则属政治文明;它表现为新的社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以及人们政治行为的进步和政治生活的提高。改造主观世界的成果就是精神文明;它表现为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得到发展具体包括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理论、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

6.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方针:(1)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2)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3)企业依法亨有自主权和实行民主管理

7.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具体表现:(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8.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政治权利和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流行、示威等核心部分是言论)(2)宗教信仰自由2.1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的消灭和产生一样,具有自身的规律 2.2宗教信仰具有群众性、民族性和国际性等特点(3)人身自由 3.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3.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3.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佑护(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5)社会经济权利 5.1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 5.2劳动者的休息权 5.3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5.4物质帮助权(6)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6.1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6.2公民有进行科研、文学艺术创作和其它文化活动的自由(7)妇女的权益和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的保护(8)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9.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

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国家机构,是指由宪法加以规定的国家机构。广义的国家机构即是人民民主专政机构,或称人民民主专政体系

10.我国国家机构的体系:(1)国家权力机关(2)国家主席(3)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

关系为领导关系)(4)国家军事领导机关(5)国家审判机关(上下级国家审判机关之间的关系为监督关系)(6)国家检察机关(上下级国家检察机关的关系为领导关系)

11.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2)为人民服务的原则(3)法治原则(4)精简的原则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3)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领导人(4)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它职权13.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1)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2)立法权(3)监督权(4)任免权(5)对外事工作和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6)荣典权(7)全国人大授予的其它职权

国务院的职权:(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2)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3)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下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4)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职权的具体部分(5)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6)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以及国防建设事业;领导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7)改变或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以及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8)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9)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10)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法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11)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我国审判机关由下列人民法院组成:(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审判机关,包括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2)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3)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它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14.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应遵循的原则: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公开审判;回避制度;两审终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辩护等(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2)公开审判:人民法院贯彻各项原则的制度的中心环节(3)回避制度(4)两审终审(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6)合议制度(7)审判委员会制度

15.人民检察院就是法律的监督机关其工作原则是(1)坚持实事求是(2)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3)独立行使检察权

16.宪法实施的保障:(1)宪法自身的保障1.1规定了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了宪法的权威性 1.2规定了监督宪法实施和解释宪法的机构 1.3规定了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查(2)普通法律的保障(3)党的领导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关键

第五章行政法

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相比较的特点:(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或者根据法律授权代行某种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2)行政法律关系的成立,往往以行政机关单方面的行为为根据(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可以直接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接受制裁(4)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通常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予以解决

1.我国行政机关的特点:(1)它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归属于国家(2)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向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3)它行使的职权是国家行政管理权(4)它实行首长负责制2.公务员法中一些新设的重要规定:(1)建立职位聘任制(2)建立引咎辞职制度(3)公务员可以对上级的错误决定说“不”;公务员执行明显的违法决定不得免责(4)公务员不得利用兼职或原职挣钱行政立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各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

3.行政立法的分类:(1)根据行政立法权的来源,可以把行政立法分为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2)根据行政立法的内容,可以把行政立法分为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3)根据行政立法的主体不同,可以把行政立法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法执行法律、法规,实施行政管理的活动

4.行政执法的生效要件:(1)行政执法的主体合法(2)行政执法的内容合法(3)行政执法的意思表示真实(4)行政执法的相对人具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5)行政执法的程序合法(6)行政执法的形式合法

5.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与合理原则(2)效能与便民原则(3)监督与责任原则

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依法给予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

6.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2)公正、公开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4)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原则(5)监督制约原则

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行政司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裁决人,对行政争议作出裁决的活动

7.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8.对行政行为的监督:(1)中国共产党的监督(2)权力机关的监督(3)人民政协的监督(4)司法机关的监督(5)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监督(6)社会监督

9.司法机关的监督方式:(1)法纪检察(2)经济检察(3)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监狱、看守所、劳改机关、劳教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六章民法

我国民法的基本任务是:通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保护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益,维护社会经济和民事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1.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简称“平等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3)保护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4)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5)国家和社会利益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它对象(客体)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和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2.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1)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可以独立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

应的民事活动(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4)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法人的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5.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共同法律行为(2)要式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法律行为(3)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4)诺成法律行为和要物法律行为6.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1)无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的依法不能由他独立实施的行为(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4)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5)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7)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双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

7.代理的特征:(1)代理必须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进行的法律行为(2)代理人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但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的却是代理人而非被代理人(3)代理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归被代理人承受

8.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

9.所有权的特征:(1)它是一种绝对权(2)它是一种对世权(3)它是一种排他权(4)它是一种完全的无期限的物权

10.财产所有权的内容:(1)占有(2)使用(3)收益(4)处分

11.共有的法律特征:(1)从主体方面看,共有财产是同时为多数主体所有;单个的权利主体不构成共有(2)从客体方面看,共有关系是多数主体共同亨有某一财产的所有权

12.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主要是一种财产权(2)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或独占性、排他性)(3)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4)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知识产权有:1.著作权(保护期50年) 2.专利权(保护期20年) 3.商标权(保护期10年)13.债的法律特征:(1)债的主体是两方特定的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2)债的内容表现为请求为一定的给付或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和实现权利人请求的义务的结合(3)债的客体,即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可以是物,可以是智力成果,也可以是特定的行为;而所有权关系的客体通常只能是物,并不包括行为

14.债的消灭:(1)因履行而消灭(2)而互相抵销而消灭(3)因混同而消灭(4)因双方当事人协议免除而消灭(5)其内容与人身直接联系的债因当事人的死亡而消灭

15.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由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设立、变更或终止彼此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2)合同必须是一种协议,即必须以相互间意思表示的一致为条件(3)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4)合同必须是一种合法行为合同的订阅步骤:1.要约(又称发盘) 2.承诺(又称接受)

合同的担保主要形式:1.保证 2.定金 3.抵押权 4.质权 5.留置

16.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1)行为的违法性(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17.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2)一夫一妻(3)男女平等(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5)实行计划生育

调解无效的离婚案,应准矛离婚。有这五种情形为(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2年的(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8.婚姻无效的情形:(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19.继承权的法律特征:(1)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2)继承权是一种物权取得权(3)继承权在继承开始前,只是一种期待权,在继承开始后,才成为一种既得权

20.我国处理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养老育幼,保护老人和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3)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原则(5)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21.人格权主要包括:(1)生命权(2)健康权(3)姓名权和名称权(4)肖像权(5)名誉权(6)荣誉权(7)公民的婚姻自主权

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口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限为4年,最长的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时算,不得超过20年。

期限:1.法定期限 2.指定期限 3.约定期限

第七章商法

1.商法的特征:(1)具有营利性特征(2)具有较强的技术性(3)具有国际相通性特征

2.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1)由定额股东所组成(2)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3)兼有

资合性和人合性

3.设立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50人)(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

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2)以商

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

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5.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1)公司资本平分为若干均等的股份(2)股东人数的广泛性以及

公司规模的巨大化(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较为严格,程序较为复杂

6.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

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必须标明“股

份有限公司”字样(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7.破产的特征:(1)破产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2)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所运用的偿债程

序(3)破产程序进行的主要目的,在于公平地清偿破产人所欠债权人的债务,同时对债务人提供一定

的救济(4)破产是在法院的监督以及特定机构或人员的参与之下实施的债务清理程序(5)破产程序

具有包括强制执行程序的特征

8.票据的特征:(1)文义性(2)要式性(3)无因性(4)流通性

第八章经济法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2)宏观经济调控关系(3)市场规制关系(4)

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平衡协调原则(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3)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税法:是调整国家通过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产生的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适用的税率包括:1.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

税收征管法的主要内容:1.税务管理 2.税款征收 3.税务检查 4.法律责任

3.我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方式:(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2)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排挤他人公平竞争的行为(3)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交易的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作虚假宣传、广告的行为(6)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7)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8)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它不合理条件推销商品的行为(9)违法进行有奖销售的行为(10)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11)通谋投标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规定: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4.产品质量监督制度的内容:(1)产品质量检验制度(2)产品标准化制度(3)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4)产品质量认证制度(5)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5.消费者的权利:(1)安全保障权(2)知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依法结社权(7)获知权(8)受尊重权(9)监督批评权

6.经营者的义务:(1)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3)保证消费者安全的义务(4)提供真实信息、不做虚假宣传的义务(5)经营者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6)出具相应凭证和单据的义务(7)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义务(8)按照规定或约定实行“三包”的义务(9)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或者减免自身责任的义务(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三包是:包修、包换、抱退

7.解决争议的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刑法

1.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罪刑相当原则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原则:(1)从旧原则(2)从新原则(3)从旧兼从轻原则(4)从新兼从轻原则

2.犯罪的基本特征:(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3.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1)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体现犯罪的本质,不决定犯罪的性质(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并非每一犯罪都具有(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4)同一犯罪客体可以由不同的犯罪对象体现出来,同一犯罪对象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5)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4.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1)犯罪主体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2)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3)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5.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1)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等罪负刑事责任(3)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6.正当防卫的条件:(1)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3)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才能实行防卫,不允许对没有参加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4)防卫不能过当

7.紧急避险的条件:(1)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受到危险而采取的(2)必须是对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采取的(3)必须是不得已而采取的(4)紧急避险不能过当

8.预备犯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已经进行犯罪预备(2)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停顿下来,尚未着手实施犯罪(3)在犯罪预备阶段停顿焉而未着手实施犯罪,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9.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1)已经着手实施犯罪(2)犯罪未能得逞(3)犯罪没有得逞,是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中止:(1)必须是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行为(2)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行为

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0.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有:1.主犯 2.从犯 3.协从犯 4.教唆犯

11.刑罚的特征:(1)刑罚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方法(2)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适用(3)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判处

刑罚主刑:

1.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3年)

2.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

3.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

附加刑: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量刑的原则:1.以犯罪事实为根据 2.以刑法为准绳

12.我国刑法对死刑的规定:(1)对适用死刑的法定情节作了严格规定(2)对适用死刑的犯罪主体作了限制(3)规定了死刑复核制度(4)规定了“死缓”制度

13.数罪并罚的情况:(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有数罪的并罚(2)判决宣告以后发现判决前的漏罪的并罚(3)刑罚执行过程中又发现新罪的并罚

14.刑法分则中的十类犯罪:(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10)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十章刑事诉讼法

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2)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4)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5)保证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6)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追诉(7)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2.证据的种类:(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

3.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有:(1)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2)取保候审:不得超过12个月(3)监视居住:不得超过6个月(4)逮捕(5)拘留

4.我国刑事诉讼程序:(1)立案(2)侦查(3)起诉(4)审判(5)执行

5.提起公诉应具备的条件:(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民事诉讼法

1.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和保障与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原则(2)辩论原则(3)调解原则(4)处分原则(5)检察监督原则(6)社会支持起诉原则证据种类:(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

2.第一审普通程序:(1)起诉和受理(2)审理前的准备(3)开庭审理(4)诉讼中止和终结(5)判决和裁定]

3.企业法人破产清偿的顺序:(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

4.执行的中止情形有哪些?(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4)作为一方当事人或者其它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担人(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它情形

5.人民法院执行的终结有哪些?(1)申请人撤消申请(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消(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力(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它情形

第十二章行政诉讼法

1.行政诉讼的特征:(1)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而不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2)行政诉讼是为了解决行政争议,而行政争议是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3)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4)行政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判(5)行政诉讼必须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争议案件

2.行政诉讼法的任务:(1)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2)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3)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3.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合法性审查原则(3)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执行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行政损害赔偿责任原则

4.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2)有明确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证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章国际法

1.国际法的基本特征:(1)国际法所调整的不是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而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故又称为国际公法(2)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而不是国家之上的法律,是各国公认的法律,而不是由一个超国家的权力强加于国家的法律(3)国际法的强制实施不是依靠集中的、有组织的暴力机关,而是主要依靠国家本身(4)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2.国际法的主体必须具备的要件:(1)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资格(2)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3)必须是国际社会的成员

3.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的要件:(1)各国公认(2)具有普遍意义(3)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4.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2)不干涉内政原则(3)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5)民族平等和自决原则(6)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7)国际合作原则

5.国家的构成要素:(1)有定居的居民(2)有确定的领土(3)有一定的政权组织(4)具有主权

6.国家的基本权利:(1)独立权(2)平等权(3)管辖权(4)自保权

7.国家责任的表现形式:(1)限制主权(2)赔偿(3)道歉(4)对国际罪行的直接责任人进行国际审判

联合国设有6个主要机关:(1)大会(2)安全理事会(5個常任理事國:中、法、俄、英、美)(3)经济及社会理事会(4)托管理事会(5)国际法院(6)秘书处

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1947年成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议。1955年1月1日成立世界贸易组织。中國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

第十四章国际私法

1.国际私法的渊源:(1)国内立法(2)国际条约(3)国际惯例

2.我国适用外国法律的途径:(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有关司法协助协定的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考试大收集整理

源:考试大-自考来源:考试大-自考

法学概论 课程 标准

《法学概论》课程标准 课程编号: 适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学分数: 3 执笔者:查志刚 一、课程性质 法学概论开设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属于专业基础课程之一。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一些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学知识,从法学素养方面为学好各类非法学专业课程打下基础。法学概论是一门综合性的法学课程,是对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概要论述,其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以宪法为核心的我国各个主要部门法律和国际法的基础知识。由于本门课程所具有的基础性和综合性,它的知识内容在广度上和深度上都同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所开设的各门法学专业课程存在明显的不同,呈现出覆盖面广、基础性强的特点。本课程的学习内容、考核目标和考试命题,充分体现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与法学专业所开设的各门法学专业课程相区别。 二、课程理念 1、创新课堂教学平台,夯实专业基础,丰富理论功底 首先,互动性教学是指改变传统的“填鸭式”知识传授课堂,形成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理论性教学、技能性教学、应用性教学相结合,在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教师与文本、学生与文本之间的对话中实现枯燥理论知识的自主探究、自我获取学习。 其次,在教学内容上,追求的目标是“理论求精,技能过硬”。对学生传授的知识要根据其原有的基础进行全方位设计,决不能机械复制一般专科专业的教学内容体系,追求教学内容的体系创新、条块精炼、重点突出,进而在这一部分达到“以精炼求精深”的目的。同时课堂教学更注意专业技能、个性特长及综合素质的过硬,学生不必样样通,但有一样精。 再次,在教学方式上提倡“鼓励参与、追求创新”。“鼓励参与”指更新教学观念,突出学生作为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在政策导向、教学效果评价上侧重学生参与课堂、主动获取、快乐学习的效果。“追求创新”意在突出培养目标的要求,从教学方式上予以保障。主要指教师的教学组织方式创新、知识传授方式创新、师生关系方式创新、教学评价标准创新等。 2、强化专业技能性训练,提升专业实践能力,形成技能优势 专业技能性训练是指利用课上教学实践环节和课下专业技能强化两个平台,

法学概论四次作业(1)

法学概论作业(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人类社会最早产生法律的历史时期是() A、原始社会 B、奴隶社会 C、封建社会 D、社会主义社会 2、法的最初形式是( )。 A.习惯B.长老决定 C.道德D.习惯法 3、在法的分类中,实体法和程序法分类依据的标准是() A.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B.法的创制主体不同 C.法的效力不同D.法的适用范围不同 4、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包括() A 人B物 C 精神产品 D 行为后果 5、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专门案件的活动,称为() A立法B守法 C 司法 D 法律监督 6、构成法律责任的核心要素是()。 A责任主体B违法或违约行为 C 主观过错D损害结果 7、在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各部委 D、地方人民政府 8、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的是() A、政治权利和自由 B、教育和社会经济权利 C、劳动权和受教育权 D、生活保障权和人身权 10、.在我国,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最高人民法院 11、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A 单一制 B 人民代表大会制 C 民族区域自治 D 社会主义公有制 12、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必须年满()。 A.16周岁 B.15周岁 C.20周岁 D.18周岁 13、以下那部宪法指导思想存在着严重错误() A.1954年宪法B.1954年宪法 C.1975年宪法D.1982年宪法 14、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有()组成。 A.3章101条B.3章138条 C.4章76条D.4章138条 15、把宪法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依据是() A 修改的程序不同 B 制定的主体不同 C 有无法典形式不同 D 与现实关系紧密程度不同 16、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 A.人民民主专政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民主集中制D.多党合作制 17、在我国82年宪法中,未规定限制连续任职的是()。 A.国家主席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C.国务院总理D.中央军委主席 18、依照宪法规定,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 A中共中央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 国务院 19、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对外代表国家的是()。 A全国人大 b 国务院 C 国家主席D全国人大常委会 20、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是()。 A全国人大 B 国务院 C国家主席 D 全国人大常委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60分) 1、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A 格老秀斯 B 霍布斯 C 洛克 D 孟德斯鸠 E卢梭 2、.18世纪末,19世纪中叶,德国哲理法学派宣传的主要是() A 人权 B 自由 C 平等 D 宪政 E 法治 3、英国的分析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1.法律产生的决定性因素:(1)商品交换与私有制的出现(2)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1)法律与国家同时产生(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奴隶制法律的特点:(1)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2)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3)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措施维护奴隶主的政治统治(4)保留了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 4.封建制法律的特点:(1)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与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2)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3)用野蛮残酷的手段镇压人民的反抗 5.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确认契约自由(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确认法制原则 6.法律的特征:(1)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就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法律就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7.法律渊源的种类:(1)制定法(2)判例法(3)习惯法(4)引证法(5)宗教法(6)国际惯例与国际条约 8.法律的分类:(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2)根本法与普通法(3)实体法与程序法(4)一般法与特别法(5)国际法与国内法(6)公法与私法(7)法系 9.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与统治阶级道德之间在根本的社会阶级属性方面的一致性,决定了二者必须就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与互相渗透的。法律与道德的区别:(1)存在时间不同(2)调整的范围不同(3)实施方法不同(4)表现形式不同(5)在一国之中,法律体系就是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就是多元的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就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就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与实施(2)社会主义法律就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与特点:(1)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活动之一(2)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要遵照一定的程序(3)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仅包括创制新法律,也包括修改与废止过时的法律(4)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其实质就是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 4.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遵循宪法的原则(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与尊严的原则(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4)科学与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5)依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立法的原则 5.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程序:(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4)法律

法学概论(00040)自学考试历年试题及答案汇总

2012年4月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一、单选题 1.原始社会的规主要是C.习惯 2.我国宪法规定,休息权的享有者是A.劳动者 3.根据行政立法的容,可以把行政立法分为A.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 4.我国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的行政法规称为B.条例 5.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D.罚款 6.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施行时间是B.1999年10月1日 7.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C.2个月 8.本票和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中相同的一项是D.确定的金额 9.下列属于票据法律关系中非基本当事人的是A.背书人 10.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不属于抽查对象的产品是D.一般日常用品 11.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于专门用于生产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的产品的原辅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可以行使B.没收权 1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时限是自收到处罚决 定之日起C.15日

13.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下列属于经营者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是A.商品存在缺陷的 1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D.6个月 1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的核准机关是B.最高人民法院 16.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该在受理后A.20日审结 17.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的时间是D.1991年4月9日 18.下列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的是C.辩论原则 19.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B.对法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20.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是A.鉴定人 21.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主要由D.被告承担 22.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诉讼的起诉状,经审查,应当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的期限是B.7日 23.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以C.50元至100元的罚款 24.我国加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时间是A.1997年 25.下列属于联合国的发起国的是C.中国 26.国际法院必须由多少个不同国籍的独立法官组成? B.15 个

最新 法学概论 重点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P1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 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 法 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 严格区分 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 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P15:奴隶制法律的本质及特点 1、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生产资料私有制 2、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不平等 3、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措施维护奴隶主的 政治统治 4、保留了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 最早一批奴隶制成文法: 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王国《汉穆拉比法典》;公元前5世纪罗马国《十二表法》;公元前3世纪印度《摩奴法典》。中国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作禹刑”“夏刑三千”殷商“汤刑”,周朝“周礼” P17:封建制法律的本质及特点: 1、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封 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 2、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 3、用野蛮残酷的手段镇压人民的反抗 P19:资产阶级法律的本质及特点: 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确认契约自由 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确认法制原则 P21:法律的阶级性 1、法律的本质属性是它所体现的阶级意 志性。 2、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 级的整体意志即共同意志。 3、通过法律形式获得集中表达的统治阶 级意志就是国家意志。 4、任何意志包括国家意志都表现着人的 愿望和追求,因而都具有能动的、自 由的属性。 P26: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P29: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由特定物质 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 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利义务为其内 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 行为规范。 法律价值的特点: 1、法律的属性和功能是法律价值形成的 基础 2、人对法律的需要的法律价值形成的主 体要素 3、法律的属性和功能与人的需要的满足 之间的桥梁是实践,惟有经过实践, 法律价值才可能体现和实现。 P32:法律的各要素及内容 三要素构成: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 1、法律规范:法律规则,是每个单一的 法定行为模式。 法律规范的结构:适用条件、行为准 则、法律后果 法律规范分类:规范本身的性质分类 (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授权性 规范) 规范所包含的行为规则的确定程序 (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准用性 规范) 2、法律原则:在一定层次的法律体系中, 对法律规范具有指导意义且比较稳定 的法律原理和准则。 分类: 以法律体系层次的级别为标准:基 本原则、具体原则 以法律原则的渊源为标准:公理性 原则、政策性原则 以涉及的内容为标准:社会原则、 专门法律原则 3、法律概念:同法律相关的各种事实加 以概括而抽象出其共同特征所形成的 具有权威性的法律用语 法律概念的功能:认知功能、构成功 能、规范功能。 P37:法律渊源的种类: 1、制定法:国家的有权机关,通过法定 程序,用成文的形式(条文)表达的 规范性文件。 2、判例法:以特定的法院所作的典型或 具有新意的判决中包含的原则作为判 案依据的法律。 3、习惯法: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 习俗和惯例。 4、引证法:(法理法或法理)国家机关(主 要的司法机关)引用某些经典或法学 家的著作和言论作为处理事件或案件 的法律根据。 5、宗教法:国家宣布或承认某些宗教典 籍和教会规章具有法律效力。 6、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P38:法律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律的创制 方式和表现形式所作的分类。 2、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效 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 3、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内容所作 的分类。 4、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律的空间效 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 类。 5、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的主体、 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相互关 系。 6、公法和私法: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 的法律为公法,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 的的法律为私法。(始于罗马法学家) 7、法系:西文法学著作中一个常见的概 念。 P44: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法律和统治阶级道德之间在根本的社 会阶级属性方面的一致性,决定了二者必然 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和互相参透的。 一方面,法律积极保护统治阶级道德, 在必要时把某些道德规范提升法律规范加 以推行。 另一方面,统治阶级道德又各级地替法 律辩护,影响社会舆论,要求人们遵守法律。 其实,法律的每一项规定都渗透着统治 阶级的道德观念。 不同点: 1、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 中的现象;道德则与人类社会相伴始 终。 2、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的调整范围比 法律宽。 3、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制力; 道德依靠人们内心信念。 4、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规范性文 件的形式;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 和风俗之中。 5、在一国之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一 元)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 P45: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 需要 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 权的需要 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 态的需要 P49: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产生的特点:它是在 彻底废除国民党旧法律的基础上,由新民主 主义法律转变来的,是新民主主义法律的继 承和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主要特点: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 家。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 政。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和农 民阶级的联盟。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 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表现。 特点: 1、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2、国家强制性和人民自觉遵守法律相统 一 P51共产党的政策:党组织为了完成一定历史时期 的任务而制定的活动准则。 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问题: 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 实施 2、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 手段 1)则于法律是党的政策定型化、条 文化,明确、具体地规定了人们 的权利和义务 2)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具有 普遍约速力 3)由于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属 性 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区 别) 1)党的政策工人阶级先锋队意志 体现,法律是国家意志(全体人 民的体现) 2)党的政策由党组织制定;法律由 国家制定 3)党的政策一般是号召性的原则 的指导;法律的规定比较准确和 详尽。 4)党的政策不具有国家强制性 5)党的政策内容广泛,不是所有内 容都要制定成法律。 P5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都是社 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社会主义法律源源不断地从社会主义 道德那里吸取内容,使之上升为法律规范; 反过来,又借助法律规范来维护和传播社会 义道德。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在 调整的连范围和实施的手段等方面有很大 的区别,因此二者又不能互相代替。 P54:规律:(法则)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 和必趋势。

最新《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

(专科起点升本科) 《法学概论》备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小题) 1.法律是一种()。 A、道德规范 B、社会规范 C、强制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2.法制是指()。 A、依法办事的制度 B、治理国家的方式 C、具体的法律制度 D、法律制定的程序 3.法治指的是()。 A、一种治国方式 B、有法可依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违法必究 4.我国的国体是()。 A、民主集中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社会主义制度 5.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包括()。 A、国家行政机关 B、人民法院 C、行政相对人 D、公安局 6.法律是()的体现。 A、多数人意志 B、被奉为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 C、广大劳动人民意志 D、统治阶级意志 7.下列哪一个组织不享有法律议案的提议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人民政协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务院 8.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 A、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9.肖像权在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地位应属于()。 A、物 B、行为结果 C、智力成果 D、精神财富10.法律规范的内在逻辑机构不包括() A、假定 B、处理 C、权利义务 D、制裁 11.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不包括()。 A、有限责任公司 B、无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国有独资公司12.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 A、新法与旧法相比,如果新法量刑较轻,则适用新法 B、新法原则上无溯及力,但是,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则适用新法精品文档

C、新法无溯及力,应当按照旧法量刑,但是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量刑较轻时,则适 用新法 D、将新法和旧法比较,哪个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量刑较轻的,就适用哪个法 1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A、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B、无罪推定原则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合法性审查原则 14.根据英美法系的传统,对法的基本分类依据是()。 A、实体法与程序法 B、普通法与衡平法 C、判例法与成文法 D、公法与私法 15.在我国,下列关于婚姻的理解是错误的()。 A、婚姻必须是两性的结合 B、婚姻双方具有夫妻身份 C、婚姻必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 D、同居达到一定期限即可成立婚姻 16.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下列哪一项是属于可以计算在诉讼时间内的()。 A、鉴定期间 B、处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期间 C、中止诉讼的时间 D、审查回避的时间 17.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行贿罪的犯罪构成主观上必须具有的目的是()。 A、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B、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C、谋取利益的目的 D、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 18.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A、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B、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C、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D、被继承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1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A、当事人在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B、合法性审理原则 C、当事人自愿调解原则 D、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20.下列陈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国际条约是主权国家之间缔结的协议 B、国际条约一旦签订,对条约缔结国具有强制执行力 C、国际条约必须以国际法为准则 D、国际条约主要是以书面形式的协议规定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在某一问题上的权利 义务 21.国际法上的承认是一种()。 A、政治行为 B、法律行为 C、政治行为兼法律行为 D、国家行为 22.社会主义法律与共产党的政策()。 A、是两种不同的规范 B、是两种不同的法律 C、是两种不同的政策 D、两者调整的社会关系相同,只是表现形式不同 23.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该规定为()。 A、授权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既有授权性规范,也有义务性规范 精品文档

法学概论考试重点整理

法学概论考试重点 1、法的基本特征 14 法的基本特征是法所独具的并以此区别于其他上层建筑现象的种种重要属性。 ①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它向人们提供的行为模式具有一般性的特征,即在相同的条件下,一项法的规范可以被反复适用;其还具有可预测性,法的这种属性使得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就会有意识地去做或不做一定的行为。 ②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在众多的行为规范中,只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制定和认可是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即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③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④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2、法的渊源即法的表现形式 17 作为行为规范的法,必须由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为人们知晓、遵守,也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这种用以表现法的规范的各种具体形式,法学上称为法的渊源或法的形式。 从历史上看,法的渊源是多种多样的,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另一类是国家认可的不具备文字形式的习惯。 ①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文件,亦即通常所说的成文法或制定法。 ②国家认可的不具备文字形式的习惯,即通常所说的习惯法或不成文法。判例也是一种不成文法。 除上述基本形式外,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某些思想家、法学家的著作或宗教的经典,都可以成为法的渊源。 3、法系 18 一般认为,凡是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形成一种传统或派系的各国法律,就属于同一个法系。 西方法学家在法系的划分上也很不一致,但不少法学著作在论述法系问题时,多举英国法系、大陆法系、中国法系、印度法系、伊斯兰法系五大法系。这五大法系除大陆法系和英国法系外,其余的基本上已经成为法制史上的概念。 大陆法系是指欧洲大陆上源于罗马法、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各国法律,所以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英国法系是指中世纪以来的英国法律和效仿英国法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法学概论》期末题库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法学概论》期末题库及答案 考试说明:本人针对该科精心汇总了历年题库及答案,形成一个完整的题库,并且每年都在更新。该题库对考生的复习、作业和考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给您节省大量的时间。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网核及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国际法学概论》题库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法律关系中不由国际私法调整的是( )。 A.韩国公民甲和日本公民乙在美国结婚 B.中国某企业与法国某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企业 C.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香港结婚. D.荷兰籍甲船与英国籍乙船在台湾海峡相撞 2.外国对新中国的成立是( )。 A.对新国家的承认 B.对新政府的承认 C.对新国家同时对新政府的承认 D.对新国际法主体的承认 3.《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的宽度为( )。 A.12海里 B-6海里 C.不超过l2海里 D.不超过6海里 4.根据国际法,一个国家庇护外国人可以在( )内进行。 A.自己领土 B.自己的驻外使领馆 C.自己停泊于外国港口的商船D.自己停泊于外国港口的军舰 5.没有在条约上签字的国家成为缔约国受条约约束的法律行为是( )。 A.批准 B.接受 C.赞同 D.加入 6.按照国际惯例,一国元首在国外时,除享有礼仪上的殊荣外,还享有( )。 A.全部外交特权与豁免 B.少部分外交特权与豁免 C.大部分外交特权与豁免 D.临时的外交特权与豁免 7.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是( )。

法学概论

(1/10)、甲委托乙前往丙服装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便以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4分) ?A、构成表见代理 ?B、丙有催告权 ?C、甲有追认权 ?D、丙有撤销权 (2/10)、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有:()(4分) ?A、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B、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C、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D、智力成果 (3/10)、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有三种()。(4分) ?A、需为模式 ?B、应为模式 ?C、可为模式 ?D、勿为模式 (4/10)、下列关于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4分) ?A、经济基础的局部变化必然会引起法律历史类型的更替 ?B、经济基础决定了法的性质 ?C、经济基础决定了法的产生 ?D、经济基础决定了法的内容

(5/10)、下列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有()(4分) ?A、民事主体的身份关系 ?B、法人之间的财产流转关系 ?C、公民之间的财产归属关系 ?D、民事主体的人格关系 (6/10)、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4分) ?A、国家 ?B、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 ?C、中国公民 ?D、法人 (7/10)、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4分) ?A、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B、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C、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D、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8/10)、法的效力包括()(4分) ?A、域外效力 ?B、时间效力 ?C、对象效力 ?D、空间效力 (9/10)、以下属于法的规范作用有()(4分)

?A、教育作用 ?B、评价作用 ?C、指引作用 ?D、强制作用 (10/10)、抵押权的性质为( )(4分) ?A、从权利 ?B、请求权 ?C、支配权 ?D、绝对权 (1/10)、在我国,专利主要包括以下()(4分) ?A、外观设计专利 ?B、发明专利 ?C、实用新型专利 ?D、技术专利 (2/10)、下列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4分) ?A、擅自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的行为 ?B、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 ?C、假冒和冒充专利的行为 ?D、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法规定的其他权益(3/10)、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包括( )(4分)

《法学概论》重点内容

法学概论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要素:法律关系主体(公民机构和组织国家) 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法律关系客体(物人身精神产品行为结果) 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法律行为) 法律制裁: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因其所应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性措施。 法律责任:人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或因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不利法律后果。 法律渊源:指法的源泉、来源、源头。这里指法的表现形式。 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或法律形式: 1.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 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颁布。 4.地方性法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或批准。 5.规章:由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性法律文件。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 6.民族自治法规:由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适用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其基本制度由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加以规定。 8.我国政府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国际条约一般属于国际范畴,但经我国政府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条约和公约等,对我国也具有约束力。 法律解释:指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对法律规范或法律条文所作的理解和说明。 我国的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划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宪法的修改:1949《共同纲领》-1954-1975-1978-1982-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权 4.人身自由权:包括①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②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③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④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①劳动的权力和义务②休息权③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④物质帮助权 7.文化教育权力和自由 8.国家保护妇女的权益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10.华侨、归侨的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 领导人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看P42-43) 宪法解释:

法学概论试题一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一及答案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20分) 1、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一规范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授权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 C、禁止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2、明确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观点的是下列哪一位学者? A、黑格尔 B、亚里士多德 C、耶林 D、乌尔比安 3、划分法系是按照法律的( ) A、表现形式 B、阶级本质 C、规定内容 D、历史传统 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私营经济是( ) 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 B、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 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 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机关有权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D、全国人大 6、我国现行宪法制定于() A、1982年12月4日 B、1978年12月4日 C、1999年3月15日 D、1982年10月1日 7、下面说法中,哪个不属于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 A、老王下岗后想开一个小饭馆,于是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工商局经审查,发给了老王营业执照。 B、公安交通部门根据李某的申请,发给李某驾驶执照 C、进出口食品检疫机关,经鉴定后,给某公司的出口食品贴上了检疫标签 D、某大学希望上级教育部门拨款对学校进行扩建,上级教育部门对其申请予以审批 8、下列哪些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 A、责令限期治理 B、责令停产停业 C、责令赔偿损失 D、责令退还土地 9、李某从国外归来,因携带商品过多被罗湖海关认定为走私,李某欲提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行政复议机关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向罗湖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B、李某应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C、李某应当向深圳市海关提起行政复议 D、李某可向罗湖区人民政府或者深圳市海关提起行政复议 10、对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哪个机关管辖? A、山西省政府 B、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C、晋城市政府 D、晋城市人大常委会 11、张某的父亲是一个字画收藏家,去世,留给张某很多字画,但张某根本不懂字画,一日张的朋友看到张家挂着的一幅画,欲购买,张说,我不懂,你看着给吧,后二人以8000元成交。后张的父亲的朋友来找张,问原来墙上的画呢?张说卖了,该人说那幅画至少值10万元。该买卖关系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诚信原则 D、公平原则 12、张某婚后不久因与其他人吵架患精神病,在对张某的监护问题上发生分歧,且互相推诿,在这种情况下,应由谁担任监护人? A、妻子 B、父母 C、兄弟 D、叔叔 13、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则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A、解除条件 B、延缓条件 C、延缓期限 D、解除期限 14、下列各项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是:() A、叔叔送给今年刚满7岁的小明一辆自行车作为生日礼物 B、小张继承哥哥的一处房子

电大2014法学概论网上作业1-4答案

法学概论网上作业1 单选: 1、“法律”一词在使用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下面属于狭义上使用的是() A.法理学 B.全国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法学专业 D.法律与道德的调整内容是一致的 2、在法的分类中,一般法和特别法分类依据的标准是() A.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B.法的创制主体不同 C.法的效力不同 D.法的适用范围不同 3、在法的分类中,国内法和国际法分类依据的标准是() A.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B.法的创制主体不同 C.法的效力不同 D.法的适用范围不同 4、在法的分类中,实体法和程序法分类依据的标准是() A.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B.法的创制主体不同 C.法的效力不同 D.法的适用范围不同 5、人类社会最早产生法律的历史时期是() A.原始社会 B.奴隶社会 C.封建社会 D.社会主义社会 6、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专门案件的活动,称为()A.立法 B.守法 C.司法 D.法律监督 7、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包括() A.人 B.物 C.精神产品 D.行为后果 8、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实行() A.中央统一领导 B.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C.地方自主管理 D.设立统战机关 9、在我国1982年宪法中,未规定限制连续任职的是()。 A.国家主席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C.国务院总理 D.中央军委主席 10、依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总理由()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推荐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11、我国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 A.领导关系 B.指导关系 C.监督关系 D.平等关系 12、下列哪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A.北京市 B.石家庄市 C.上海市 D.正定县 13、在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各部委 D.地方人民政府 14、以下那部宪法指导思想存在着严重错误() A. 1954年宪法 B. 1975年宪法 C. 1978年宪法 D. 1982年宪法 15、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 ) A.单一制 B.民族区域自治 C.联邦制 D.“四实三虚”制 1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私营经济是() 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 B.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 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 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17、宪法规定,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必须年满()A.四十周岁 B.四十五周岁 C.五十周岁 D.五十五周岁 18、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对外代表国家的是()。

法学概论考试重点

1、程序法是主要规定实现实体权利义务的过程中有关诉讼程序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2、成文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制定和公布的,以法律条文形式出现的法,所以又称制定法。 3、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加 以适用的效力。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一般实行以法不溯及既往为原则,以溯及既往为例外,。实践中有几种情况,从旧原则,从轻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我国主要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在特殊情况下溯及既往。 4、法律编纂是指在对某一部门法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进行审查、整理和 补充、修改的基础上、制定新的、系统化的规性法律文件。它是部 门法的法典化的活动。是一种重要的国家立法活动,只能由国家立法机 关依法定程序进行。 5、法律汇编又称法规汇编,是指在不改变容的前提下,将现行的法律 文件按照一定的标准加以系统编列,汇编成册。法律汇编是规性文件系 统化最常见的方式,它不仅可以为人们查阅法律,法规提供便利。往往 是法律编纂的必要准备。 6、法律关系是指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法律在调整社会社会关系的 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具有法定性,意志性, 权利义务性。由主体、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组成。 7、法律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8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般包括物、精神产品和行为结果

9、法系是指依据法的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分类,分属于同一传统的即属于同一法系。在法学界。一般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度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10、《汉莫拉比法典》。是最早的成文法,来自古巴比伦。 11、《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最早的成文法. 12、立法解释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所做出的解释。 13、宪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关于国家权力分配与控制和公民去权利保障的部门法。它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它的制定与修改,比普通法律更严格。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5分之一的全国人民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3分之2以上的多数通过。 14、刚性宪法是指凡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效力高于普通法律 的宪法。如法国宪法。现代国家的宪法多为刚性宪法。 15、单一制是指一个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者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 16、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7、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管理国家,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我国宪法授予公民个人享有参与政方面的权利和自由,表明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它包括两类,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 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参

2018年最新电大《国际法学概论》历年期末考试真题

2018年最新电大《国际法学概论》历年期末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下列各项中一国对另一国新政府表示承认的根据之一是( )。 A.该国新政府必须得到联合国大会的承认B.该国新政府必须对该国实行了有效统治 C.该国新政府必须在地域上实际控制了该国领土的一半以上D.该国新政府必须是通过该国宪法程序依法成立的 2.苏联解体后,原来对苏联领土有效的条约( )。 A.只对俄罗斯有效B.对部分新国家有效,对部分新国家无效C.对所有分立出来的国家都有效D.对所有分立出来的国家都无效3.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取得方式为( )。A.割让B.时效C.先占D.添附4.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不超过200海里,其起算线是( )。 A.从领海的外部边缘算起B.从大陆架的外部边缘算起C.从海岸线算起D.从领海基线算起5.第一个关于空中犯罪的国际公约是( )。A.《芝加哥公约》B.《东京公约》C.《蒙特利尔公约》

D.《海牙公约》6.我国1980年公布的第一部《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取( )。 A.血统主义的原则B.血统主义与居住地主义结合的原则C.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结合的原则D.出生地主义的原则7.下列有关条约保留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保留一般不可以随便撤回B.保留的目的在于免除公约的某些条款对当事方的适用效力C.提出保留的依据在于国家主权D.保留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8.使馆可免纳捐税,但不应免除的有( )。 A.所得税B.服务费C.范围D.房产税 9.下列机构中,有权向国际法院请求发表咨询意见的是( )。A.联合国会员国B.《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C.联合国秘书长D.联合国大会10.下列系属公式中不属于行为地法的是( )。 A.物之所在地法B.合同缔结地法C.立遗嘱地法D.婚姻缔结地法11.中国人甲与澳大利亚人乙结婚后取得澳大利亚国籍,甲的中国国籍( )。 A.取决于澳大利亚国籍法的规定B.取决于本人选择C.自动丧失D.仍然保留12.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 A.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民事活动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享有财产豁免权C.认可外国法人为内国法人D.认可外国法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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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更新)最新电大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概论》教学考一体化网考形考作业试题及答案 100% 通过 2015年秋期电大把《法学概论》纳入到“教学考一体化”平台进行网考,针对这个平台,本人汇总了该科所有的题,形成一个完整的题库,内容包含了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并且以后会不断更新,对考生的复习、作业和考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给您节省大量的时间。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一、单选题 1.下列选项中,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惟一机关”的是()(3.00分) A.1975年宪法 B.1978年宪法 C.1954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2.法治一词的概念()。( 3.00分) A.指执法者严明 B.与帝制对称 C.与人治对称 D.指法律与制度 3.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3.00分) A.社会地位 B.政治待遇 C.特殊的标志 D.法律上的身份 4.我国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是()(3.00分) A.审判监督关系 B.法律监督关系 C.行政领导关系 D.法律指导关系 5.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是()(3.00分) A.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 B.国有经济为主导力量 C.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 D.工农联盟为基础 6.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称为()。(3.00分) A.法律关系内容 B.法律关系 C.法律关系客体 D.法律事实 7.在法学上,一般认为,划分部门法的主要依据是()。(3.00分) A.法律调整的范围 B.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 C.法律调整的后果 D.法律规范的数量 8.法的起源是指()。(3.00分) A.法的制定 B.法的产生 C.法的执行 D.法的认可 9.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3.00分) A.主要力量 B.主导力量 C.依靠力量 D.领导力量 10.现行选举法规定,选民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最多不得()(3.00分) A.超过二人 B.超过四人 C.超过五人 D.超过三人 11.住宅不受侵犯属于我国公民的()(3.00分) A.文化教育权利 B.人身自由权利 C.政治自由权利 D.人格权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是在() (3.00分) A.2004年宪法修正案 B.1988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1993年宪法修正案 13.现行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3.00分)A.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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