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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_基于双重代理理论的上市公司实证研究

股权结构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_基于双重代理理论的上市公司实证研究
股权结构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_基于双重代理理论的上市公司实证研究

第23卷第3期2010年5月

西安财经学院学报

Journal of X i an U 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 nomics

Vol 23 No 3M ay.2010

股权结构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

基于双重代理理论的上市公司实证研究

刘渐和,王德应

(安徽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安徽蚌埠 233041)

摘 要:文章基于双重代理理论,以2007年中小企业板披露研发数据的86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股权结构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发现,在控制了其他因素的影响后:(1)股权集中度与技术创新动力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第一大股东持股与技术创新动力有负相关关系;(2)股权制衡与技术创新动力有负相关关系,即第二大股东持股不利于企业技术创新;(3)高管 股东代理削弱了股权结构对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的影响。

关键词:技术创新动力;股权集中;股权制衡;双重代理理论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817(2010)03-0088-06

一、引 言

面对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不足的现状,如何激发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创新动力是理论与实践关注的焦点。根据经典理论,当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分离,经营者与所有者目标不一致,经常产生代理问题。由于经营者通常是技术创新的决策主体,且以个人利益最大化准则行事,再加上企业技术创新高风险、高失败及收益周期长的特点,当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时,代理人未必以所有者利益为导向从企业长远利益角度做出适当的技术创新决策[1-3]

,导致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严重不足,所以企业技术创新离不开有动力又有能力的股东的支持[4-5]。然

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量实证研究表明,集中已经取代分散而成为现代公司所有权结构的主要特征,我国上市公司亦是如此。与所有权结构从分散走向集中相适应,大股东的存在已经成为越来越清晰的现实,我国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大多超过40%,达到相对控股,有的甚至绝对控股。

按照双重代理理论[6],在以股权相对集中或高

度集中为主要特征的上市公司,不仅存在股东与高管之间的代理问题,而且存在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是指由于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掌握着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他们的自利天性与机会主义行为,导致其运用公司控制权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般认为大股东有积极性侵占小股东利益,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未必从企业长远利益考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改善企业经营绩效的动力。

股权制衡是指企业内存在其他制约第一大股东的力量,并能对第一大股东实施有效监督的状态。股权制衡有助于降低大股东的控制权私人利益,缓解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从而提升企业的价值,但股权制衡下的控制权争夺与在重大决策上的难以协调又经常导致决策的低效[7]。

本文以2007年披露研发数据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在控制了股东与高管之间代理的情况下,从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代理角度考察股权结构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的关系,以期对当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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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0-01-2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07JA 630035);安徽省2008年度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KJ2008B136)作者简介:刘渐和(1984-),男,安徽肥西人,安徽财经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产权与技术创新;王德应

(1956-),男,安徽宣城人,安徽财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知识管理与创新。

国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严重不足的现状做出更为合理的解释。

二、理论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股权集中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

一般认为股权集中是制约管理层道德风险的有效机制,但它在赋予大股东监督管理层的动力和能力的同时[8],也赋予其掠夺小股东的动力和能力,从而导致大股东道德风险的泛滥[9]。

大股东对企业价值的正效应又称为利益协同效应,来自于股东与管理者之间代理成本的降低,以及大股东利用自身能力对企业资源更有效运用而创造的共享利益。研究表明,大股东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主观追求,可以有效防止管理者低努力行为、非生产性消费行为、投资不足或过度投资等机会主义行为。除此之外,由于R&D投资符合股东利益,股东可以从成功的创新中获取高额的回报。然而经理人是风险规避的,倾向于减少R&D投资。因此,随着股权集中度的提高,考虑到成本与效益的匹配,大股东比小股东更有动机去监督管理者做出有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决策,通过加强管理,采用新的技术设备等手段提高企业业绩,使所有股东收益增加。Hill等(1989)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企业的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的R&D投资正相关[10]。Saunders et al(1990)采用土耳其的样本进行的实证分析发现,所有者控制的银行比经理人控制的银行表现出更强的风险倾向,企业的股权集中度越高,企业的风险倾向越高,股权集中度提高了企业承担风险的倾向[11]。

大股东对企业价值的负效应又称为壁垒效应,是指由于大股东为追求控制权私人收益而损害小股东利益,并使企业价值降低。控制权私人收益是大股东基于利益最大化动机、依托控制权的行为能力强制获取的超过控制权成本以上的收益,主要包括大股东在企业任职支付过高的薪水、以高于市场价格向企业出售大股东的物业、以低于市场利率向公司借款、不顾企业现金紧张支付股利、发行股票稀释小股东的股份价值,等等。而控制权成本仅是监督成本和由于投资集中于一个企业而损失的多样化投资收益[12]以及由此承担的更多风险[13]。大股东以各种方式!从他人那里重新分配财富?[9],而无意经营企业。

基于此,我们认为股权集中对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的影响应是上述两种效应均衡的结果,在不同情况下表现不一。Lee和O Neill(2003)的研究更是证明了这一点,他们运用代理理论和管家理论分析了企业股权结构和研发投入的关系,发现在美国和日本两种截然不同的背景下,企业股权集中度对研发投入的影响存在差异。在美国企业中,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研销比正相关,但在日本企业中,股权集中度的提高并不会影响企业研发投入比例[14]。所以,对我国样本,我们提出两个相对的假设:

H1a:股权集中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正相关。

H1b:股权集中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负相关。

(二)股权制衡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

相关学者认为,股权制衡是抑制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代理的有效机制。Gutierrez和Ttibo(2004)对西班牙19932000年的20313个非上市公司样本观察结果表明,多个大股东的股权制衡是普遍的、稳定的,控股集团的存在对企业绩效的正面影响显著[15]。Bennedsen和Wolfenzon(1999)也提出,在对投资者保护不完善的情形下,通过由少数几个大股东分享控制权,使得任何一个大股东都无法单独控制企业的决策,则可以起到限制掠夺行为的作用[16]。黄渝祥,等(2003)用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率之和与第一大股东持股率的比来刻画股权制衡程度,在肯定了股权制衡的作用后,认为股权制衡与公司业绩关系非线性[17]。

相对制衡的股权结构虽然可以降低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但其负面影响也是显然的。朱红军和汪辉(2004)通过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例研究,认为股权制衡结构不能提高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7]。徐莉萍,等(2006)利用19992003年的样本数据,发现与股权制衡程度低的公司相比,股权制衡程度高的公司经营绩效更差[18]。黄渝祥,等(2003)认为,当各股东的持股比例接近,但相对于公司全部股份比例都不够高时,会出现两种降低公司治理效率的倾向:一种是各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争夺可能会十分强烈,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决策;另一种是公司的投资决策会相对保守,因为没有哪个股东拥有足够的控制权可以单独控制企业的经营决策,这使得任何存在经营风险的投资项目都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阻挠,从而降低了公司的运作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17]。Gutierrez和T tibo(2004)认为,第二大股东也可能认为附和控股股东(如关联交易等)的收益大于监督制衡带来的收益,因而倾向于依附居于优势地位的控股股东,前两大股东可能存在结盟勾结行为[15]。林勇和曾晓涛(2007)认为,在我国缺乏严格的法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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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渐和,王德应:股权结构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

督机制和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制度背景下,资本市场不能为投资者提供市场保护,中国的上市公司并未形成有效的股权制衡[19]

。综上所述,股权制衡对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的影响也是正反两种效应均衡的结果,所以我们提出下面的假设:

H 2a :股权制衡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正相关。H 2b :股权制衡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负相关。(三)高管 股东代理对股权结构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关系的调节作用

由于再合理的股权结构也不可能完全消除股东与高管之间的代理行为,所以仅在股东间代理理论上讨论股权结构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之间的关系是不完备的。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总经理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妨碍公司技术创新投入,将造成企业价值的损失。若董事兼任总经理,则可有效减少代理成本,有利于企业做出合适的技术创新决策。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H 3:高管 股东代理对股权结构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关系有调节作用。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设计

技术创新的实证研究较多从创新投入、创新过程、创新产出角度测量技术创新水平,然而技术创新动力目前还没有现成的观测指标。孙冰曾在其博士

论文中设计了一套测量指标,其中包括内部和外部两大方面,共9个维度30个分指标[20]。考虑到技术创新主体的动力结果可以反映为对技术创新的投

入,本文仅选用其中研发经费与人员投入两个可以直接获得的指标加以测量。

按照Demsetz 和Lehn 的方法,采用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平方和H 5来表示股权集中度[13],为考察第一大股东的作用,也用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Z 1,2、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No 1两个变量从侧面刻画股权集中程度。对于股权制衡的测量,我们认为,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具有影响力的是第二大股东,相对于小股东的股少言轻、有限制衡作用,第二大股东更有能力和动力对第一大股东实施监督,所以我们以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度量股权制衡程度。另外,我们以总经理是否兼任董事这一指标来衡量股东与高管间的代理。

根据其他学者的相关研究,我们把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其他变量,企业规模(Size)、资产负债比率(Level)、所有权性质(Ownership )、行业(Industry )设定为控制变量。所有变量的定义与计算方法见表1。

(二)模型设定

本文利用横截面数据的回归分析方法,检验不同股权结构对技术创新动力的影响,分别以DL 1和DL 2为被解释变量,以H 5、No 1、Z 1,2、No 2为解释变量,以S ize 、L evel 、I ndustry 、Ow ner ship 为控制变量,建立回归模型如下:

DL i =C + 1No 1+ 2H 5+ 3N o 2+ 4Z 1,2+

5L evel +

6Siz e +

7I ndustry +

8Ow nership +

(i =1,2)其中C 为常数项, j 为回归系数, 为误差项。

表1 变量定义与计算方法

变量类型变量名称符号计算方法

被解释变量研发人员投入动力DL 1研发人员数/员工总数研发经费投入动力DL 2

研发经费支出/销售收入解释变量

股权集中度

H 5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平方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N o 1第一大股东持股数/总股本

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之比Z 1,2第一大股东持股数/第二大股东持股数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

N o 2第二大股东持股数/总股本控制变量

企业规模Siz e 总资产对数资产负债比率L evel 总负债/总资产

行业虚拟变量I ndustry 当企业属于高科技行业时取值为1,否则为0#所有权性质虚拟变量

Ow ner ship

当终极所有者为个人时取值为1,否则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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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学报

#

具体规则如下:首先按照国泰安数据库行业分类标准,将电子、信息服务与信息设备、医药生物行业界定为高科技行业,相应行业指标Industr y 取值为1,否则为0。再通过年报披露信息,将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公司归为高科技行业,取值为1。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性统计

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时效性与真实性,本文以2007年中小企业板中披露研发投入情况的86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其中董事长兼高管样本75个),考察不同股权结构下的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状况。上述信息均来自巨潮网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所有数据全部手动检索,其中,研发经费投入数据来源于董事会报告、开发支出与管理费用等章节,研发人员投入数据来源于企业员工情况一节。实证研究结果均由SPSS16.0软件计算得到。

表2为本文实证所涉及数据的描述性统计。从描述性统计的结果可以看出,企业技术创新经费投入动力较人员投入动力大,但不同企业之间的差异也较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非常大,最大值达到73 87%,均值也接近40%,这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的事实相符。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则相对较少,平均为14 60%,仅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值的1/3。不同企业的股权集中度指标H5、Z1,2差异也十分明显。

表2 样本描述性统计

变量名称最小值最大值均值标准差DL10.04 19.663.66 4.26

DL21.0091.9819.2715.71

N o114.4773.8737.0413.83

H50.030.550.190.11

N o22.0236.8214.607.89

Z1,21.0035.524.295.32

Level7.5074.9043.3716.39

Siz e18.4722.2720.090.79

(二)回归结果分析

当调节变量是类别变量、自变量是连续变量时,为检验调节作用的存在性,需做分组回归[21],所以我们对全体样本和董事兼总经理样本分别回归,回归结果见表3。

表3 模型回归结果

解释变量预测

符号

研发人员投入动力DL1研发经费投入动力D L2模型1(全部样本)模型2(董事兼总经理模型3(全部样本)模型4(董事兼总经理系数(T值)样本)系数(T值)系数(T值)样本)系数(T值)

C?213.203***

(4.279)

229.526***

(4.205)

6.267

(0.439)

2.185

(0.140)

N o1--1.425**

(-2.416)

-1.366**

(-2.129)

0.014

(0.080)

-0.009

(-0.047)

H5+205.144**

(2.565)

198.790**

(2.312)

-5.613

(-0.245)

-3.683

(-0.150)

Z1,2--1.488**

(-2.437)

-1.379**

(-2.100)

-0.030

(-0.173)

-0.019

(-0.101)

N o2+-1.191**

(-2.816)

-1.094**

(-2.381)

-0.024

(-0.198)

-0.020

(-0.149)

Level--0.232**

(-2.235)

-0.233*

(-1.866)

-0.043

(-1.426)

-0.039

(-1.082)

Siz e--7.239***

(-3.371)

-8.178***

(-3.386)

-0.006

(-0.009)

0.218

(0.316)

I ndustr y+

2.633

(0.766)

3.044

(0.784)

2.526**

(2.563)

3.037***

(2.733)

Ow ner ship-

-4.008

(-1.013)

-4.182

(-0.922)

-1.470

(-1.296)

-1.755

(-1.352)

N86758675

F3.590***3.466***2.190**2.189**

A dj.R20.1960.2100.1010.114

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下显著(双尾检验)。作者在模型中做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技术创新动力的U型关系和N型关系的检验,结果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限于篇幅,结果没有列出,如需要,可向作者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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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渐和,王德应:股权结构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

在以研发人员投入动力DL1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分析中,模型1和模型2中股权结构变量全部通过显著性检验,且都在5%水平下显著。股权集中度指标H5与技术创新投入正相关,假设H1a得到了支持。反映第一大股东情况的两个变量的系数均为负,说明H1b成立,第一大股东!一股独大?时,股权集中抑制了技术创新动力。其中Z1,2指标系数为负,说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第二大股东持股之比越大,即两者差距越大时技术创新人员投入动力越小。反映股权制衡情况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No2的系数为负,则说明随着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对技术创新人员投入的动力减小,假设H2b 成立。比较模型1和模型2,我们发现,当董事兼任总经理的模型2中,股权集中、股权制衡对技术创新人员投入的回归系数的绝对值均小于全部样本的情形,说明高管股东代理对股权结构与技术创新动力关系有负向调节作用,即高管股东代理削弱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假设H3成立。由于模型的F值和调整后R2值均满足统计要求,故上述结论基本可信。

在以研发经费投入动力DL2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分析中,回归结果很不理想,模型3和模型4中股权结构变量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股权结构与技术创新经费投入动力关系复杂或者无关。

(三)稳健性检验

为考察研究结论的稳健性,我们做了以下检验:其一,用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定义股权集中度;其二,用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之和与第一大股东持股之比衡量股权制衡程度;其三,用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比重定义研发经费投入动力;其四,采用剔除三倍标准差以外样本的方法来处理异常值;其五,在模型中加入可能影响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的其他因素。结果显示,本文的研究结论不变。

五、结 论

本文利用2007年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横截面数据对股权集中、股权制衡与技术创新动力的关系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股权集中对技术创新动力有影响,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技术创新动力正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技术创新动力负相关。这说明股权适度集中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一旦出现?一股独大?,大股东必将出于侵害小股东利益的考虑,忽视企业长远利益,做出不适当的企业技术创新决策。(2)股权制衡对技术创新动力影响显著为负,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企业技术创新动力越小。这与林勇和曾晓涛的结论基本一致,在我国第二大股东持股的有效制衡作用没有显现。

(3)高管股东代理对股权结构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关系有调节作用。董事兼总经理将减小代理成本,削弱股权结构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基于上面的结论,为提升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改善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不足的现状,我们认为应不断优化企业股权结构,争取做到适度集中而不!一股独大?,相互制衡而又不!互相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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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nership Structure and Technical Innovation Dynamic

A n Emp ir ical Study o f L isted Comp anies Based on Double Princip al Agent Theory

L I U Jian he,WAN G De ying

(School of Management,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Bengbu233041,China)

Abstract:Based on double principal agent theory,the paper uses a sample of86small and medium sized listed companies that have disclosed R&D expenditures in annual reports of2007and investig ates the relation between corporate ow nership structure and the dynamic of technical innovation.After controlling other factors effects, w e find that(?)concentration ow nership has a significant positive effect on the dynamic of technical innova tion,while the largest shareholder s share proportion has a negative effect on it;(%)check and balance ow ner ship s effect on the dynamic of technical innovation is negative too,which means the second shareholder s share proportion is bad to technical innovation;(&)manager shareholder s principal agent moderate the relation be tw een corporate ownership structure and the dynam ic of technical innovation negatively.

Keywords: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dynamic;concentration ow nership;check and balance ow nership;double principal agent theory

(责任编辑:高士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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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渐和,王德应:股权结构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

委托代理理论

从家族企业看委托代理理论 ——基于李锦记家族企业分析 摘要伴随着现代企业组织形式的出现而产生的两权分离, 导致了企业内部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分析由于委托代理制而产生的代理风险、代理成本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及其原因,从公司治理结构视角探讨了如何在现代企业内部建立激励、监替和制约三个有效机制,以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等问题。本文主要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出发,基于香港李锦记集团的李氏家族,明晰了家族企业、委托代理理论概念,分析了治理家族对促进家业的意义。 关键字委托代理理论李锦记 一、委托代理理论概念 委托代理理论是公司治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假设是: 各个人 (集团)都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但他们之间又需要相互合作。它所隐含的另一个假设是: 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代理问题的实质是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 委托人与代理人追求的目标并不一致。股东的目标是追求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而经理人员往往有自己的追求, 与股东所追求的目标并不完全相同。在公司治理问题中,企业委托人(所有者)希望以尽可能少的薪资水平使得企业经营代理人(职业经理人)尽全力工作以实现企业委托人的最大整体利益。而企业经营代理人(职业经理人)则在个人利益一定的情况下,选择尽可能少的努力,并尽可能多的占有或占用企业委托人(所有者)的企业资源。由于委托人与代理 人的信息不对称,双方博弈的结果是形成了一套剩余收益的分配机制。如果这套机制能够实 现双方理想的激励相容, 那么企业的健康发展就有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但是在企业的现实运 行中,双方理想的激励相容情况往往难以实现,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率。 [1] 从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内容我们知道, 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利益不一致, 从而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在家族企业中,委托代理问题表现为两个方面:①从代理人的角度来说,家族企 业在用人机制上长期陷人了“先家庭后企业”的怪圈,不少企业首先考虑的是家族成员怎样安而不考虑这种对企业合不合理,对企业有没有利,能不能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等. 用人机制任化,只讲求忠诚而非表现在用人上没有长远的计划,优秀人才自然不会向家族企业流动。商级科技和管理人才来到家族企业,是想寻找舞台实现自己的价值,而家族企业的创业者大权独揽,计划的随意性和亲朋好友的牵制使现代化管理也无从操作,在企业中得不到应有的地位、权利和薄重,商级人才只有选择离去。同②委托人的角度来说,在与代理人缔结契约之后,代理人获得一个由契约所赋予的独立的经营活动空间,并在相对独立地从事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和他的经营伙伴缔结合同,这使得委托人、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复杂化,由于监价技术、利益目标、信息结构等方面的原因,双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有可能利用偷懒和机会主义等败德行为为自己谋利益。 二、案例分析 香港李锦记集团就是亚洲地区一家历经四代的华人家族企业。李锦记集团由李锦裳先生 创建于1888年,其间历经李锦裳、李兆南、李文达、李惠民兄弟等四代,迄今已有118余年 的历史。目前李锦记集团已经发展成为多元化的经济实体和跨国公司,拥有亿万资产,其系 列产品扩展到100多种,且以强劲势头向房地产市场等领域发展。2005年4月,李锦记集团的 子公司——广东南方李锦记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同时获得由美国HewittAssociates 颁“2005

技术创新动力的研究

(一)技术创新动力的研究 技术创新动力的产生是各个环节上下反馈、相互协同的过程。所谓技术创新动力,是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某种力量或各种力量的集合。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是推动企业创新的内部力量和外部力量、内因和外因的耦和系统。其中内部力量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动因,外部力量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条件,外部力量通过内部力量起作用。目前大量的研究者主要从技术创新的动力因素和评价问题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1.技术创新的动力因素 对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研究的现状和局限,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1)已有的成果大多侧重于对技术创新动力因素的研究,虽然已经意识到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是多种动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因此而建立起来的各种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模型基本上是内外动力因素“拼凑”出来的;较少真正从系统学的角度研究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系统,并分析其运行机理。(2)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技术创新动力因素之间的关系属于简单的线性叠加关系,缺乏相应的非线性协同作用的描述,对这些动力因素之间的协同机制与综合作用尚未有深入地探讨。 针对以上两点局限性,目前研究学者对技术创新动力因素的研究主要概括为三个方面:内部动力因素、外部动力因素、合力因素。董洁、朱茜指出内部动力主要来自具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家、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类型及规模、创新型企业文化;外部动力主要由科技推

动、市场拉动、政府推动构成[1]。陈勇星、屠文娟等依据系统论、并运用理论力学的空间汇交力系合成法在对企业技术创新动力因素研究进行分析,指出内部动力因素包括长远发展需要及其持久力、经济利益目标及其驱动力、企业价值与文化及其感染力、主观创新价值及其影响力、技术创新能力及其保障力和创新激励机制及其催化力等六个方面;外部动力因素包括市场需要及其拉动力、市场竞争及其压力、市场资源及其约束力、科学技术及其推动力、政府措施及其引导力和创新合作者及其支持力等六个方面[2]。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系统所处的宏观环境包括了政治、法律、经济、社会、文化、自然与科技等七个方面的环境因素。国家科技环境总结和概括为十个具体因素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系统模型由三个基本层次构成:环境系统层包括宏观环境和国家科技环境,动力系统层包括内部动力系统和外部动力系统,以及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系统层。从综合的角度,及合力的作用层面对这些因素对技术创新动力的影响做了分析。 贺灵、邱建华等应用模糊聚类分析方法分析技术创新的动力因素并选取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外部影响要素中的外部市场对新产品需求、市场竞争的强度、行业内生产发展的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等要素重要性相对较大。[3]企业的技术创新一方面在外部动力的推动下而开展,其创新行为必须迎合外部市场需求及行业内生产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企业又要主动采取措施对外部动力要素施加影响,如企业要通过创新挖掘市场的潜在需求,改变自身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卢荻、王天骄则通过构建模型及运用实证

委托代理理论

一、委托代理理论概念 委托代理理论是现代企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理论是建立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基础上,它强调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利益不一致并且存在信息不对称性。因此,委托代理理论研究的核心是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信息不对称而产生所谓的“委托代理问题”。 二、委托代理理论的起源 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亚当·斯密(1979),他是最早发现股份制公司中存在着委托代理的关系。他在《国富论》中指出:“股份公司中的经理人员使用别人而不是自己的钱财,不可能期望他们会有像私人公司合伙人那样的觉悟性去管理企业……因此,在这些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或多或少地疏忽大意和奢侈浪费的事总是会流行”。现代经典的委托代理理论起源于伯利和米恩斯(1932),他们指出企业所有者兼具经营者的做法存在着极大的弊端,倡导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而将经营权利让渡。但是,此时的委托代理理论框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他们的理论还仅限于“两权分离”的问题。到了19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开始深入“黑箱”内部,研究企业内的信息不对称和激励的问题,委托代理理论才真正发展起来。 三、委托代理问题表述 由于代理人委托人双方目标函数不一致,而且存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函数,而委托人难以观察并监督,就会出现代理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代理问题。 代理成本来源于管理人员不是企业的完全所有者这样一个事实。经济学的假设是人都是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因为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效用函数不一定总是相同,而且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性,因而使得两者之间的代理关系容易产生一种非协作。一方面由于委托人不可能对代理人做到完全激励,另一方面委托人对代理人实行监督的成本有可能大于其收益,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 肯尼思·阿罗(1985)将委托代理问题区分为两种类型,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就是指代理人借委托人观察监督困难之机而采取的不利于委托人的行动。逆向选择就是代理人占有委托人所观察不到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私人信息进行决策。 因此,委托代理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 四、委托代理问题在中国的表现 委托代理理论对国有企业改革具有至关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是政府机关的附属物、是单一的全名所有制企业,由国家来统一支配、调拨。在这种体制下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缺乏活力。企业资本难以流动。同时,国家作为非人格化的出资人机构和经营机构,难以满足资本对利益的追求,严重束缚了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合理化。 因此,我们必须依据现实和委托代理理论对国企进行再认识,重视对国有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并进行研究,解决好委托代理问题。下面对国企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1)、信息不对称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对于委托代理机制来说是客观存在的,其表现可分为两个方面:一类是逆向选择问题。即卖主掌握着许多有关自身商品实际质量的私人信息。另一类是道德风险问题,其基本含义是在经济活动中,代理人比委托人更了解自己的能力、偏好、努力程度,更了解实际行业运作情况和公司内部情况,市场环境变化和企业外部环境,以及决策的风险与收益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的掌握取决于一定的专业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委托人很难获得,或者因为取得的成本太高而不得不放弃。因此立约的一方凭借信息优势可能会为最大程度增加自身利益而采取不利于他人的行动。这

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

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 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 1技术创新及其动力机制理论概述 关于企业技术创新的论述始于20世纪初,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其名著《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先提出了“企业创新”的概念, 并将其定义为“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熊彼特认为“创新”包括五种情况:(1)采用一种新的产品;(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4)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 的供应来源;(5)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 关于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的研究有很多,最早出现的是技术推动模式,也是由熊彼特提出。他认为技术创新是由技术发展的推动作用而 产生的,科学技术的重大突破是技术创新的原动力,是驱使技术创新 活动得以产生和开展的根本动因。1966年施穆克勒提出了需求拉动 模式,这一理论模式认为,技术创新源于市场需求,市场需求的信息是 技术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到了20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莫厄里和罗 森堡在提出了“技术推动――市场拉”双重作用模式。此后,许多学 者研究发现,政府行为,企业家创新偏好等因素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学者张刚等技术创新的动力分为企业内部动力与企业外部动力, 而傅家骥教授将技术创新活动的激励分为包括国家的宏观激励、企 业内部的激励的两个层次和包括产权制度、市场制度与结构、政府 政策和企业制度的'四大因素。 2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不足的影响因素 2.1企业技术创新外部影响因素 (2)企业制度存在缺陷。相当一部分企业中还是国有股占主导,政企关系仍然不清,致使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模糊,产权界定不明确,不能

为实施创新的企业提供有效激励,更无法保障创新的生产效率,导致技术创新动力不足。

尤金《代理问题和企业理论》个人读书笔记

《代理问题与企业理论》读书笔记 碎碎片片 文章题目:代理问题与企业理论(Agency Problems and the Theory of the Firm) 作者:尤金·法玛(Eugene F.Fama) 尤金·法玛教授可以称得上是金融经济学领域的思想家。法玛教授1939年2月14日出生于美国马萨储塞州波士顿,是意大利裔移民的第三代。1960年毕业于马萨储塞州Tufts大学,主修法文,获得学士学位,这就是一个看起来不像是日后会成为财金学界大师的开始。1960-1963年在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研究生院攻读MBA,1963年开始攻读博士学位,1964年获得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为“股票市场价格走势”。1995年,比利时鲁文大学授予法玛荣誉博士学位。尤金·法玛在就读Tufts大学与芝加哥大学时参加了诸多的学术团体。 法玛教授的研究兴趣十分广泛,包括投资学理论与经验分析、资本市场中的价格形成、公司财务、组织形式生存的经济学。他在经济学科的若干领域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在金融学独立为一个学科以及成为经济学中一个独立领域的进程中,是当之无愧的先驱。 出处:本文原载于[美]《政治经济学杂志》第88卷第2期(1980年),第288-307页。 一、写作动机 长期以来,经济学家们一直关注着企业中的决策是由非股东的管理者的行为而产生的激励问题,导致企业“行为”理论和“管理”理论的发展。但这些理论舍弃了古典的企业模型——经营企业仅仅是为了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所有者与管理者是统一的,而赞成集中研究控制企业但不拥有企业并与古典的“经济人”相去甚远的管理者的动力问题。代表有,鲍莫尔(1959)、西蒙(1959)、西尔特和马奇(1963)以及威廉姆森(1964)。 最近,经济学文献倾向于舍弃古典的企业模型但接受古典的经济行为形式,企业被认为是生产要素间的一系列契约,每一种要素为其自我利益所驱使。因此,强调在组织中通过契约来界定产权的重要性。代表有,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1972)与詹森和梅克林(1976)。 作者认为,阿尔奇安和德姆塞斯,詹森和梅克林的见解——将企业看作是生产要素间的一系列契约——是远远不够的。在古典理论中,代理者是企业的化身,既是管理者又是剩余风险的承受者。但,这种见解不能解释,现代大公司里企业的控制权和证券所有权是分离的。 二、主要观点 在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观点中,证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可以解释为经济组织的有效形式。作者放弃了公司在任何意义上都是所有者的假定,并把企业家的概念搁在一边。取而代之的是,将管理与承担风险两种职能归给企业家,而着两种职能在将企业称为是一系列契约时,自然被作为分离的要素来处理。企业为来自其他企业的竞争所约束,被迫改进有效监督整个队伍及其个别成员业绩的手段。另外,企业的个体参与者,尤其是企业管理者,在企业内外部都要正确面对市场为他们的服务所提供的准则和机会。 三、分析框架 1、企业所有权概念的不相干性 管理是一种有特殊作用的劳动——协调投入活动和贯彻投入要素间达成的契约,都有“决策”的特性。风险承担者的作用,即接受不确定性和在每一个生产期结束时总收益与总成本间可能为负的结果。通常,风险承担者通过事先提供财富来保证契约的业绩。以这种方法,承担风险的职能和资本与技术的所有权就被结合起来。然而,资本所有权不应与企业所有权混为一谈。因此,理解控制企业决策并不必然是证券持有者的天职第一步是,消除企业由证劵持有者拥有的这一根深蒂固的观念。第二步,摒弃企业家这一角色的观念。 2、管理和承受风险:更仔细的考察

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

Management Vision ?Intemet fortune ?网络财富 管理视野加的自信乐观。 第四,增加社会福利,完善老年人口的医疗援助制度,改善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水平,应该举全社会之力。一方面国家政府要妥善处理好老年人的医疗卫生事宜,保证国民晚年的看病就医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和团体也要发光发热,补充建设社会公益性医疗机构,不断完善老年人医疗保障体系。最后,老年人自己也要 增加独立性,社区可以发挥老年人社会参与作用,广泛建立互助关爱组织,互相看望,互相帮助,真正实现人群的健康老龄化。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年人的晚年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模式是社会进步发展的一个缩影。对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测量评定是为了更好的发现期间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养老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老龄人口的生活质量,确保老龄社会的顺 利过渡,为和谐社会建构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袁辑辉,张钟汝.老龄化对中国的挑战[M].复旦大学出版社,1991. [2]谢坚钢.老年人在医疗改革中面临的风险与对策[J].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7,10. 作者简介:顾玮玮(1985—),女,江苏南京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家庭社会学,文化社会学。 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 田 珊 (重庆工商大学,重庆 400067) 【摘要】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是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的重要内容,它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和保证企业持续创新的积极性。研究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目的就在于 为我国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有利的企业内部制度条件与外部的政策与市场环境,增强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以促进我国科技成果向直接生产力的转化。【关键词】技术创新;动力机制;产权;预期;障碍;构建 一、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的理论模式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按照诸生产要素及外部环境因素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同形成不同的模式。中外学者对此进行了许多探讨并形成了一些企业创新动力机制的理论模式,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几种: (1)技术推进模式。这一理论模式认为,技术创新是由技术发展的推动作用而产生垢,科学技术上的重大突破是技术创新的原动力驱使技术创新活动得以产生和开展的根本动因。通过技术创新,让科技成果走向生产,并因创新的成功,而使这些成果转化为全新产品,创造出全新的市场需求。 (2)市场拉引模式。这一模式认为,技术创新源自市场需求,具体讲就是市场需求信息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它对产品和技术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技术创新活动,创造出适合这一需求的适销产品,这样市场需求就会得到满足。 (3)技术推——市场拉综合作用模式。这一模式是在综合前两种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强调二者的配合与协调,认为企业既要寻找技术上的可能性,即技术支持,又要确定市场机会的存在与否,即市场需求支持,技术创新活动是在这两方面的支持力量共同作用下的结果。 (4)技术规范——技术轨道模式。这一模式是英国经济学家道西提出来的,他认为,根本性创新会带来某种新的观念。这一观念一旦模式化,就成了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如果在较长时间内发挥作用,产生影响,就固化为某条技术轨道;一旦形成技术轨道,在这条轨道上就会有持续的创新涌现。 (5)N——R关系模式。这一模式是日本学者希腾优提出的,他认为技术创新的动因在于社会需求(Need)和社会资源间(Resourses)的矛盾或“瓶颈”。N ——R关系模式和市场拉引模式类似,都是从社会需求入手,认为技术创新是对社会需求的一种适应。 二、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的形成因素1.产权制度安排—技术创新原动力形成的企业基本制度 制度经济学家诺斯认为,有效的产权安排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只有产权受到保护和足够的尊重、能够较好地得以实施,公平、有序的竞争才有可能存在,经济增长才有可能出现。否则,产权严重残缺,其运行的交易成本无限高,尤其在受到国家严重侵权的情形下,则充分竞争不可能存在,经济效率也必然低下。自由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的真正有效意义取决于其相关制度安排,特别是政府制度安排。没有现代政府制度,就没有现代产权制度。在21世纪理解“政企分开”,不应停留在1980、1990年代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国有企业、不再干预企业这样的简单角度,而需从更加本质的“自由企业制度”角度来理解,从“加快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角度来理解。 2.企业产权制度形成的演进—技术创新原动力形成的几种基本形式 中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政企分开的改革,90年代开始呼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确立“自由企业制度”的理念,并以此改革政府,建立现代政府制度。没有现代政府制度,就不会有自由企业制度,也不会有现代企业制度,更谈不上实现真正的市场经济。美国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美国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有一条线始终贯穿其中,那就是美国所倡导和维护的自由企业制度。美国的经济决非由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所统治,而充满无数颇具活力的中小企业。报告说,1989年美国有1350万个非农业独资业主、180万个合资业主和420万个股份有限公司――总共1950万家公司。这些公司绝大多数规模小,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下,其创办正是得益于自由企业制度的法律保障。 3.利益格局安排—技术创新原动力形成的几种基本力量 现代产权制度的确立,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只要存在着政府间的竞争,制度变迁(包括产权制度变迁)就有可能出现,竞争的加剧将改变产权结构以及企业组织结构,并带来一系列的更有效率的新制度安排。可以预料,随着全球化浪潮下世界变得越来越小,各国间的制度将越来越趋同,而现代产权制度会成为胜出的主流制度。而在中国,随着分权所导致的地区竞争的不断加剧,中国的现代产权运动进程不仅会一直进行下去,并且各地方争夺资源的竞争将会进一步改变中国现有的各项制度安排。 三、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的影响因素1.企业技术创新预期收益的影响因素产权及产权所产生的的利益关系是企业创新的动力源。当然,企业之所以进行技术创新,在这里首要追求的是创新所带来的垄断利润,这是由企业根本利益所决定的,也是由企业产权利益关系所决定的。再次,要明确创新动力的激励机制。企业和企业人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追

委托代理理论案例

委托与代理理论 中国市场企业发展作为背景 、背景 农村孩子要想有出息,只有两条路:读书和打工。阿科选择了第 二条路,因为他的成绩不好,在这15 年里,他先是跟一个师傅学做木工3 年,出师后做了几年小木匠,再到江浙地区的家具厂做木工,后来在一个家具厂里学会了电脑绘图和设计欧式家具,并且从一个普通木工变成班长。去年年底,老板提拔他为经理,让他春节后招聘一批木工到厂里,同时设计一套管理体系。 从一个小学文化的小木匠,变身为管理十几个人的企业经理,阿 科的年收入大大增加了(应该比理论多),但是他也发现自己的知识远远不够了。企业理论与现实相结合,围绕企业的招聘、薪酬和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多次对话。在理论和实践的交相辉映中,送给小木匠套有趣且有用的企业理论。 二、招聘 对话从招人开始。合格的员工能使管理事半功倍,因为只有好的 投入才有好的产出,更何况春节后是工人供给的高峰期。如果春节后招不到合适的工人,那么平时再去农村集中招人几乎不可能。

阿科:现在社会上很看重一个人的文凭。你说理论是不是应该尽可能招文凭高一点的,比如高中毕业生? 理论:未必。根据信号发射理论,文凭是显示能力的一种信号, 但未必适合于所有行业。你自己也是小学毕业,今天不是干得挺好吗?关键是,你们这个行业怎么判断一个人的专业水平呢? 阿科:哦,这个简单。就是问他有几年的木工经验。 理论:如果经验多的机会就多,那人家撒谎怎么办?比如,明明只干过一年木工活,但可能骗你说干了三年。你们这行也没有实习经 历证明啊。这样会导致你招到的人反而是没有足够工作经验的人,理论们把这种现象称为“逆向选择”。 阿科:但有一样东西是骗不了人的,就是工人手掌上的老茧。干活年份越久,肯定老茧越厚。同样是木工,拿刨子的和拿打孔机的又不同。而且木工的老茧长在手上的位置和其他行业的也不同。 理论:那就是理论们要的信号啊。如果是招干体力活的木工,那么看老茧肯定比看文凭更管用。好,现在理论们得到了企业理论的第一个原则。 原则一:看文凭不如看老茧

代理理论与公司治理

委托代理理论出现的时代背景: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西方国家出现了新一轮的经济衰退,产品市场严重过剩,各国公司的管理重点从先前的生产控制转向风险控制,公司规模大大缩小甚至倒闭,从而引发了西方各国对公司治理问代理理论题的热烈讨论。 1、传统委托-代理理论与公司治理研究。 Jensen(1976)等人发表《企业理论:管理行为、代理成本与所有权结构》构建建立委托代理理论分析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代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更多的人(即委托人)聘用另一人(即代理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包括把若干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当股东与经理人员都是效用最大化者时,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经理人员不会总以股东的最大利益行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股东必须给予经理人员适当的激励,以及通过提高约束代理人越轨活动监督费用,可使得双方利益偏差有限。另外,在某些情形下,为确保经理人员不采取某种危及股东的行动,由经理人员支付一笔费用(保证金)确保股东可以得到补偿。代理人的决策与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决策之间会存在某些偏差,这种偏差是一种剩余损失。Jensen给出了代理成本的内容:(1)委托人的监督支出; (2)代理人的保证支付; (3)剩余损失。 委托—代理问题以及代理成本的出现来源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完备和不对称,而这种不完备的信息导致双方无法签订完全契约,同时信息不对称迫使委托人向代理人支付租金(或进行转移支付),这些使得双方无法实现最优契约,最终选择次优契约均衡点(甚至是无效率契约均衡)。 2、传统委托—代理理论中的公司治理机制 1.内部控制机制对代理成本的降低 无法直接观察和判断经理人的努力程度和真实水平,这时所导致的双方信息差距就严重影响了契约均衡点的形成,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一是让经理人自发的传递信息,二是通过内部控制机制的监督,股东通过观察来获取经理人的信息。 激励:在现代公司中,解决经理人在事后偷懒、内部交易等道德风险的重要机制设计是,在事前与经理人签订一份建立在可观测变量上的激励合约。所谓激励合约是通过在投资者(或董事会)与经理人之间订立隐性或显性合约,来实现把对经理人努力的补偿(年薪、股权或期权等)建立在企业业绩等可证实的指标上,从而使经理人在一定程度上,按照投资者的利益行事的一种激励手段。 监督:利用公司董事会与外部董事来监督经营者。由于在分散股权结构下,股东仅作为出资人不可能经常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对经理人进行监督,所以股东将自身的权利赋予一个公司常设机构———董事会来代理他们对经理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从而降低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两个原因导致了董事会不能尽职:首先,事实上在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样存在于股东与董事之间,董事很少拥有太多的公司股份,董事能否为股东利益着想很难得到保证;其次,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往往经理人员对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具有极强的影响力,董事会很容易被经理人员操纵。 2.外部控制机制对代理成本的降低。 通过市场竞争传递信号,从而能够对经理人员的效率和信息进行甄别。这种解决思路与8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竞争理论相关联。竞争激励理论指的是竞争能产生一种非合同式的“隐含激励”( implicit incentives),这种隐含激励来自于三个方面的动力: (1)信息比较动力。竞争可以让企业经理人员的能力和努力程度更加充分公开,从而做到更有效的监督与激励经理人员。(2)生存动力。充分的竞争导致企业在市场中生存或死亡,经理

如何正确处理技术创新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如何正确处理技术创新与企业发展的关系20世纪以来,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市场瞬息万变,技术和市场的激烈竞争,常常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它既可给企业带来风险和挑战,又可给企业带来商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既要面对国内企业的竞争,又要面对国际跨国公司的竞争。企业能否随着市场的需求和变化,不断研发市场需要的新技术、新产品,就需要采取相应的发展策略,这是企业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关键,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是企业发展的灵魂。创新是高科技企业永恒的主题,没有创新就没有高科技企业的生命力。技术创新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企业凭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可以迅速占领市场。科技与经济交织在一起的激烈竞争在全球展开,世界各国都在调整自己的社会经济技术发展战略,都把企业技术创新放在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因为一个企业的技术创新,不仅能为企业自身带来可观的利润,而且会涉及到相关的企业,从而形成众多企业相互竞争的创新浪潮,推动整个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因此,企业技术创新不仅是加速企业自身发展的活力源泉,而且也是加速整个现代社会经济技术发展的重要动力。 创新在经济增长中起着重要作用,而技术创新是创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经济全球化意味着全球竞争的加剧,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我国企业面临的是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竞争对手是资金雄厚、技术力量强大的跨国公司,企业要在这样的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就必须造就自己的核心能力。而企业核心能力的关键是企业的技术能力,是企业在技术上具有别人不能模仿的、持续创新并能持续保持领

先的能力。要保持市场占有率,必须持续不断更新技术和产品。企业的核心技术,对企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只有不断推陈出新,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自有基础技术研究成果,直接关系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行为是非常复杂的社会经济行为,基础技术成果是企业社会经济行为的支柱之一,产品的相关实用技术,产品化技术和产业化技术是支持企业社会经济行为的另一个重要支柱。 企业的发展,必须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市场定位,这对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十分重要。任何一个企业,不管其具体的产业及产品特点如何,都是一个多种技术有机组合而成的组合体。技术是企业生存的支撑,技术创新则是企业在竞争中发展,赢得和保持某种竞争优势的根本动力所在。 技术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在当前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更是企业增强发展能力、应对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经济运行由供给约束转为需求约束,买方市场基本形成,企业面临全面竞争的发展环境,出现了利润率平均化和下降趋势,分化、调整、改组加剧,大型化、规模化和小型化、专业化竞相发展,不少企业进入“二次创业”或“再次创业”的新阶段。技术创新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关系,企业技术创新不仅决定和统率着企业技术发展的具体行为,也决定着企业的命运。企业能否正确选择并贯彻实施合适的技术发展方式,不仅是企业能否顺利实现技术发展的先决条件,也是企业能否在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如日本企业所具有的独特的技术能力来源于其选择了正确的技术方式。与欧美企业相比,日本企业分配在基础性研究上的资金和人才少,而把重点放在可以直接进行产业化生产的应用性开发研究上,选择了技术融合的道路。他们

代理理论

“代理理论”读书笔记 代理理论是现代企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建立在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基础之上,强调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利益不一致且存在信息的不对称。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理论建立,而代理理论的发展正符合这一趋势。 本文将从代理理论的起源,相关理论基础及其应用对代理理论做一个简要的分析。 一、代理理论的起源 早在经济学经典论着《国富论》中,亚当·斯密就指出:“股份公司的经理人员使用别人而不是自己的财产不节能期望他们会有像私人公司合伙人那样的觉悟性去管理企业……因此,在这些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或多或少的疏忽大意和奢侈浪费的事总是会流行。”伯利和米恩斯(1932)提出了“两权分离”问题,指出企业所有者兼具经营者的做法存在着极大的弊端,倡导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而将经营权利让渡,此时,委托代理理论的框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随后人们开始逐渐突破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关注企业内部的运作结构及原理,信息经济学和契约理论等现代企业理论逐渐建立,代理理论逐渐形成。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重点研究企业内部结构的激励问题(监督成本),两人提出了“团队生产”理论,并认为企业就是一种典型的团队生产。它有三个形成条件:①有n≥2个具有共同目标愿望的队员;②所有成员协作生产,任何一个成员的行为都会对他人产生影响;③团队生产结果具有不可分性,即每个成员的个人贡献无法精确地进行分解和测算,因而

也不可能精确地按照每个人的真实贡献去支付报酬。因此会产生偷懒(shirking)和搭便车(free一ridng)行为。为了减少这些行为的发生,就需要有人来专门从事监督工作,而为了监督者积极工作,就应该允许监督者占有剩余权益和拥有修改合约的权利。另外,监督者还必须是团队固定投入的所有者,因为由非所有者的监督者监督投入品的使用成本过高,由此,经典意义的资本主义企业就应运而生(张维迎,1995)。 Jensen和Mecklin于1976年发表了《企业理论:管理行为、代理成本与所有权结构》构建了代理理论分析公司治理问题的基本框架,构建了代理成本理论。作者将代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更多的人(即委托人)聘用另一人(即代理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包括把若干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当股东与经理人员都是效用最大化者时,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经理人员不会总以股东的最大利益行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股东必须给予经理人员适当的激励,以及通过提高约束代理人越轨活动监督费用,可使得双方利益偏差有限。另外,在某些情形下,为确保经理人员不采取某种危及股东的行动,由经理人员支付一笔费用(保证金)确保股东可以得到补偿。此外,Jensen还对代理成本的概念进行了首次揭示: 在大多数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和代理人将分别承担正的监督费用和保证费用,另外,代理人的决策与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决策之间存在某些偏差,这种偏差是一种剩余损失,代理成本的总和定义为:(1)委托人的监督支出;(2)代理人的保证支付;(3)剩余损失。据此,Jensen认为在大部分的情形下,外部融资者与经理人员签订一份合约来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经理人员如何运用资金获得适当的回报。理想中的完美合约说明了在

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五个方面

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五个方面 近年来,我国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和加强,政府在技术创新资金方面的投入,唯自主品牌企业提供政策支持,营造企业创新文化环境上做了大量工作。企业品牌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技术创新不断闯关,并取得了一些重大技术突破和成功经验。但是,由于我国关键技术的自给率低,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中低端,特别是技术含量高和附加值高的产品仍然依赖进口,在软件、技术标准方面都要向外国企业支付高额费用。这种依附型生产模式从经济角度看,处于增值链的低端,只能为他人的高回报垫底,严重影响着我国的外贸收益。从安全角度看,在这种模式下,生产规模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对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利。这种局面不能迅速扭转的原因,追根溯源,还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薄弱在目前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科技部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国的2.8万家大中型企业中,有75%的企业尚未形成研发能力。有关专家认为,其原因是企业经营机制的缺陷造成了技术创新动力的缺失。企业要从增加创新投入,降低开发成本,选择好创新突破口,加强与科研院校和企业间的合作,善用人才,营造人才创新环境及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增强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增加创新投入降低研发成本 商务部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企业自主研发投入严重不足。2005年我国企业500强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平均比重只有1%,比世界500强低两个百分点。企业研发投入不足,从客观上看,技术研发投入的确存在风险,效益回报不确定因素很多。主观上讲,企业还没有把技术创新动力建立在高瞻远瞩的战略上。目前,很多知名大企业在制定发展战略和新的规划中,似乎对技术创新都有浓重的一笔,而在落实时,却出现了创新步子不大或急功近利绕行现象。 事实上,技术研发是企业一定要闯的关口,投资技术就是投资企业的前途,加大研发投入,首先要解决企业创新动力。在研发资金的使用上,企业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企业看到某一行业利润可观,便一哄而上,这样易形成重复投资,使这些企业的各自研发下形不成合力,有限的资金被大量浪费掉了。 面对技术研发基金的使用问题,在研发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企业要降低研发成本。因为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如果研发资金投入过高,最后落到产品上的成本也就会高,使产品在市场上失去了竞争能力。所以,企业在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还要尽量走创新低成本之路,在开源、节流、挖潜和高效上做综合性文章。 选择技术创新突破口 新发明是技术创新,提高现有技术的性能和革新技术也是创新,可以把创新分成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企业可根据自己的专业优势选择创新模式。 企业不妨先选择好技术创新突破口,一方面在与国际接轨中,利用多渠道获取技术信息,引进先进技术。引进技术有两种模式,一种模式仅为使用而引进。这种模式因外国的技术约束,容易掉进技术依赖的陷阱,最终让人家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另一种是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而引进。企业技术引进后,重在吸收消化实现新的创造,这种创造是在技术的高端起步进行研发,可避免走弯路。另一方面,现在我国通过这么多年的技术研发积累,在一些终端产品生产过程中,已经有很多自主创新技术的配套产品,可以把这些产品通过整合、集成或配套等方式综合起来,再进行核心技术的研发,美国的波音飞机就是在跨越70多个国家的生产链当中处在最后组装整合资源的地位。 加强与科研机构和企业间目的合作

企业委托代理问题与利益冲突

企业委托代理问题与利益冲突 摘要:作为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以及重要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委托代理制度不仅有效地优化了企业治理结构,有利于使经理人员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而且有利于实现所有者即委托人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利益的不一致性和信息的非对称性,委托代理关系往往导致“代理问题”而要解决这一“代理问题”,必须尽快建立新型的激励约束机制。 关键字:委托代理关系、利益冲突、激励 1.委托代理关系的概念 所谓委托代理关系, 是指这样一种契约关系, 在该契约下, 一个人或一些人( 委托人) 授权另一个人( 代理人) 为实现委托人的效用目标最大化而从事某些活动, 其中包括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利, 利用报酬激励吸引代理人, 并对代理人进行约束监督等。委托代理关系广泛存在于一切组织中, 存在于企业的每一个管理层级上。 2.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原因 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了;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代理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代理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 3.代理关系问题与利益冲突 传统的委托代理问题是指由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产生的股东与管理层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问题,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必然带来相应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斯蒂格利茨认为,委托代理关系描述的是这样一种经营行为,在这里“一个个人——委托人,可以设计一个用来激发另一个个人——代理人按委托人的利益而行为的报酬体系。” 与委托代理问题有关的利益冲突是财务管理目标更深层次的问题,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及其

委托代理理论

一、委托代理理论概念 委托代理理论就是现代企业理论得重要组成部分,该理论就是建立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得基础上,它强调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利益不一致并且存在信息不对称性.因此,委托代理理论研究得核心就是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得目标函数不一致、信息不对称而产生所谓得“委托代理问题”。 二、委托代理理论得起源 委托代理理论得研究最早可追溯到亚当·斯密(1979),她就是最早发现股份制公司中存在着委托代理得关系.她在《国富论》中指出:“股份公司中得经理人员使用别人而不就是自己得钱财,不可能期望她们会有像私人公司合伙人那样得觉悟性去管理企业……因此,在这些企业得经营管理中,或多或少地疏忽大意与奢侈浪费得事总就是会流行"。现代经典得委托代理理论起源于伯利与米恩斯(1932),她们指出企业所有者兼具经营者得做法存在着极大得弊端,倡导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而将经营权利让渡。但就是,此时得委托代理理论框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她们得理论还仅限于“两权分离”得问题。到了19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开始深入“黑箱"内部,研究企业内得信息不对称与激励得问题,委托代理理论才真正发展起来。 三、委托代理问题表述 由于代理人委托人双方目标函数不一致,而且存在不确定性与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得目标函数,而委托人难以观察并监督,就会出现代理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委托人利益得委托代理问题。 代理成本来源于管理人员不就是企业得完全所有者这样一个事实。经济学得假设就是人都就是理性得效用最大化者,因为委托人与代理人得效用函数不一定总就是相同,而且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性,因而使得两者之间得代理关系容易产生一种非协作。一方面由于委托人不可能对代理人做到完全激励,另一方面委托人对代理人实行监督得成本有可能大于其收益,不可能建立起完善得监督机制。 肯尼思·阿罗(1985)将委托代理问题区分为两种类型,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就就是指代理人借委托人观察监督困难之机而采取得不利于委托人得行动。逆向选择就就是代理人占有委托人所观察不到得信息,并利用这些私人信息进行决策. 因此,委托代理理论得中心任务就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与信息不对称得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 四、委托代理问题在中国得表现 委托代理理论对国有企业改革具有至关重要得理论与现实意义,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得计划经济体制,国有企业就是政府机关得附属物、就是单一得全名所有制企业,由国家来统一支配、调拨.在这种体制下企业缺乏有效得激励机制,缺乏活力。企业资本难以

代理理论综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511550532.html, 代理理论综述 作者:李琳 来源:《商场现代化》2013年第08期 摘要:本文对代理理论的起源,内容,产生等做了详细的综述,对代理理论做出了较为 全面的分析,同时对未来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代理理论两权分离代理成本 一、代理理论的起源 20世纪30年代,两权分离的概念首次被提出。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不满于新古典经济学下的阿罗——德布鲁(Arrow–Debreu)体系中的企业“黑箱”理论(何亚东、胡涛,2002;胡涛,查元桑,2002;戴中亮,2004;刘有贵、蒋年云,2006;金晶、王颖,2008),因为它把厂商当作一个具有利润最大化倾向的经济个体,把企业的一切组成要素都看作是企业资本的一部分,企业投入各种要素并在预算约束下采取利润最大化行为。而这种厂商观过于简单,它无法解释现代企业的很多行为,也无法全面地理解企业这种经济组织。于是,一些经济学家,如简森(Jensen)和梅克林(Meckling)(1976),便深入研究企业内部的关系,分析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现代企业理论得到了迅速发展。 二、代理理论的内容 作为过去30多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的代理理论,包括两个分支:一个是由阿尔钦(Alchian)和德姆塞茨(Demsetz)(1972)、简森(Jensen)和梅克林(Meckling)(1976)发展的代理成本理论;另一个是委托代理理论,其结论来源于数学模型,并受到理论预测和实际观察到的合约之间差异促进。 三、代理关系的产生及内涵 代理关系的产生,是由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和条件所决定的。随着科学技术日益进步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交易范围扩大,资本积累增加,企业的规模也随之增大。企业的经营活动不能再由资本所有者完全独立控制,而越来越受到所有者所具有的精力、时间、相关知识、管理能力等相关因素的限制。当企业所有者不能亲自经营企业或亲自经营企业的效益并不能达到理想预期的时候,企业所有者将企业交给他人代为控制和经营,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便分离,这就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 简森(Jensen)和梅克林(Meckling)(1976)将委托代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更多的人(即委托人)聘用另一人(即代理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包括把若干决策权托付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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