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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与犯罪心理的关系

性格与犯罪心理的关系
性格与犯罪心理的关系

性格与犯罪心理的关系

性格是什么?性格是个体一贯的社会行为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倾向性态度。性格作为人格的成分之一,是一种与社会相关最密切的人格特征,在性格中包含有许多社会道德含义。性格表现了人们对现实和周围世界的态度,并表现在他的行为举止之中。性格主要体现在对自己、对别人、对事物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言行上。所谓态度,是个体对社会、对自己和对他人的一种心理倾向,它包括对事物的评价、好恶和趋避等方面。态度表现在人们的行为方式中。

性格表现了一个人的品德,受人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影响,如有的人自私自利。这些具有道德评价意义的人格差异,就是性格差异。性格是在气质的基础上受后天的环境影响逐渐形成的,其中起较关键作用的是早年的家庭环境——父母的教养方式。

从根本上讲,犯罪人具有病态性格,如/包括有自私自利、任性、贪婪、刚愎自用、武断、。

危险人格评估其实在根本上就是对具有病态性格的人进行犯罪性——实施犯罪行为的一种倾向进行的评估。(?)

论述的框架:性格——性格类型——性格类型与犯罪性相关性——性格形成原因与教育对策

根据上述定义,性格是个体的一种行为倾向,是个体自己具有的一种特征,它说明的是个体在不同情境中所采取的一般行为的较大可能性。但对于具体的动作来说,它的形式或方式还依赖于当时的情境,

因为具体的情境为动作的进行提供了必需的条件和机会。也就是说,在分析性格与犯罪的关系时,我们只能说特体的某种性格具有导致其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但我们没法预测其进行的何种特定的犯罪行为,性格只是提供了描述整个行为时所需要的最初因素。它只是一个影响犯罪的相关因素。//这些特质是个体进行犯罪行为的前因,当个体拥有的这些特质达到显著的程度时,就构成了犯罪行为的一种必要的原因。但这种特质本身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犯罪行为发生的背景。(“历史性的”或者是“发生性的”解释观点!!!!)

犯罪行为的发生,对其的影响因素是多重的,但可以从“远期的”原因因素和“近期的”原因因素的角度进行解释。性格的分析就属于“远期的”原因因素分析了。

犯罪心理学 读后感

读《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有感生活中,绝大多数的犯罪人其犯罪的心理原因或心理背景能够被人理解。但是,也有一少部分人,其犯罪的心理状态与正常犯罪人有所不同,属于某种变态心理的犯罪。《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一书就为我们详细地介绍了变态心理以及其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 所谓变态心理,是指离开正常人健康的人际反应模式表现出来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包括人的心理活动的各个方面,既有心理状态和心理过程的异常改变,又包括能够反映个人独特的、稳定的和整个特征的个性或人格的异常,即包括人的认知、情感、意志和个体心理特征以及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一书着重从变态心理的角度探讨研究各类变态心理者的犯罪行为,关于变态心理,目前许多学者描述为:变态心理犯罪,可以理解为由于精神状态不正常而导致的犯罪行为或者行为人由于变态心理的驱使而导致的犯罪 行为。 《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着重研究了人格障碍、性行为变态、智力障碍、心境障碍、精神分裂症这五类变态心理患者的犯罪类型、犯罪的变态心理原因以及犯罪行为特点,其中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书中介绍心境障碍与犯罪一章中抑郁症患者“扩大杀人”的杀人行为。“扩大自杀”是指患者在极端抑郁而萌发自杀念头的同时,可能出于“怜惜”动机而将自己的子女或配偶先杀死,呈现“利他性杀人”或“慈悲性杀人”。其中就提到了这样一个案例:

案例:2002年3月10日下午,陈良将14岁的儿子铭铭从外婆家引诱至一栋高楼的顶层平台上,从塑料马甲中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榔头、菜刀和围兜,趁儿子低头喝水时,先是用榔头猛砸儿子的头顶,后又用菜刀砍向儿子。儿子面对父亲的凶杀行为,一边躲闪一边问爸爸为什么要这样做,并求爸爸不要杀死他。经过两人的激烈拼斗后,儿子终于倒在血泊中。 真的不敢相信亲生父亲怎么会如此残忍的杀死自己的儿子,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啊!后经司法鉴定:陈良意识清楚,接触行为被动,合作欠佳,动作言词缓慢,注意力不集中,面部表情愁苦,情绪低落,思维迟缓,有自责消极观念,无自制力,符合抑郁症的诊断。这不禁让我想起广东母亲溺死自己脑瘫儿子的新闻。那个母亲虽然没有抑郁症,但也是算是“慈悲性”杀人。母爱是世界上伟大的爱,但就是因为母爱让一个母亲亲手杀了自己的儿子。 韩群凤与丈夫黄卓林1996年结婚,1998年生下一对孪生儿子黄浩佳、黄汝佳,两个孩子经医院确诊均为脑性瘫痪,日常生活不能自理。韩群凤得知后没有放弃对两个儿子的治疗。她在东莞市石碣镇租下出租屋,请专人专职照顾两个儿子的日常生活,方便当地按摩师每天进行物理治疗。直至2010年11月,韩群凤因找不到护工便将儿子接回自己家中自行照顾,还辞去工作专职照料儿子。因见两个儿子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韩群凤为了不再拖累自己的丈夫及家人便产生杀害儿子然后再自杀的念头。2010年11月20日下午,韩群凤写下遗书,等待丈夫外出便实施计划。当天22时许,韩群凤趁黄卓林外出

犯罪心理学教案(罗大华)

犯罪心理学教案(罗大华) 第一章导论 (3) 第一节犯罪心理学的对象和任务 (3) 第二节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3) 第二章现代西方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理论 (4) 第一节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 (4) 第二节行为主义心理学与犯罪行为 (5) 第三章犯罪心理的静态分析 (6) 第一节生物学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二节心理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三节社会环境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四节犯罪心理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相互作用的结果 (6) 第四章犯罪心理的动态分析 (6) 第一节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二节犯罪行为的发生 (7) 第三节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 (7) 第五章犯罪动机 (7) 第一节需要与动机 (7) 第二节犯罪动机及其形成 (8) 第三节犯罪动机的转化 (8) 第四节犯罪动机的特殊形式 (8) 第六章人格与犯罪 (8) 第一节人格概述 (8) 第二节犯罪人格 (9) 第七章不同主体犯罪心理分析 (9) 第一节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 (9) 第二节女性犯罪心理分析 (10) 第三节特殊人群犯罪心理分析 (10) 第四节不同经历犯罪人心理分析 (10) 第八章几种主要犯罪类型的心理分析(上) (11) 第一节财产犯罪心理 (11) 第二节暴力犯罪心理 (11) 第三节性犯罪心理 (11) 第九章几种主要犯罪类型的心理分析(下) (12) 第一节邪教犯罪心理 (12) 第二节毒品犯罪心理 (12) 第三节计算机犯罪心理 (12) 第十章过失犯罪心理 (13) 第一节过失犯罪心理概述 (13) 第二节引起过失犯罪的客观诱因 (13) 第三节过失犯罪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 (13) 第十一章群体犯罪心理 (14) 第一节概述 (14)

学习《犯罪心理学》的心得

学习《犯罪心理学》的心得 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我对《犯罪心理学》这门课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也懂得了更多有关犯罪的知识。我很高兴自己选择了这门课程,它让我收获很多。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 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基本步骤 1.建立假设。通过观察如果对未知现象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发生了疑问,根据已知的科学事实和原理进行尝试性或假设性的推测,也就是提出问题。 2.搜集资料。建立假设后,进一步的工作就是根据事实资料验证假设。搜集资料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调查法、问卷法、个案追踪法等。

3.分析资料。采用适当的方法将搜集到的原始资料加以整理、分类,是指系统化和简约化。 4.做出结论。即验证假设的过程,确定假设的正确与否。 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特点 1.犯罪心理学既是一门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 2.犯罪心理学也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性学科 3.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学科 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 1.为研究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做出贡献 2.为预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的实践服务。 3 为让社会认识犯罪发生的机制,并使之配合有关人员帮助犯人走上正途。 犯罪心理学常用的方法 1.观察法 2.调查法 3.实验法 4.心理测验法 5.案例分析法 6.经验总结法 7.数量统计分析法

犯罪心理学7个问题案例

请根据以上情况,分析回答以下问题(要分别说明得出每条结论的依据): 1、案件该怎样定性(预谋作案还是突发性作案、作案目标是否明确等)? 这是场有组织有预谋的刑事案件,事前选定明确目标。 依据:①被害人夫妇是在厂内宿舍被三名犯罪嫌疑人蹬门入室,蒙面、持刀,穿一身深色的衣服抢劫伤害的。一般而言厂内宿舍是比较安全的,作案时犯罪人蒙面、持刀、穿深色衣服,这说明犯罪嫌疑人事前已经有所准备,对犯罪对象以及地点已经有了充分了解。 ②犯罪嫌疑人作案将蒋妻的摩托车开走逃离现场,后因摩托车故障,将其丢弃在路边,但却能安全转移。这说明犯罪嫌疑人事前已经安排好逃离路线,并且对作案地点周边环境熟悉。 ③案犯进入现场控制住受害人后,直接向受害人索要钱财,由此可见案犯作案目标明确——抢劫钱财。 综上,该案件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入室抢劫案件。 2、犯罪动机、目的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的动机是为非法获取钱财。 依据:①作案人进入现场控制住受害人后,直接向受害人索要钱财。 ②受害人的伤情位置在左肩腋后四刀,其中一刀深达心脏,而非在其

头部、胸部、颈部等人体致命部位。 ③受害人蒋顺荣在打开保险柜取钱后,作案人没有对其加害。 据此,作案人带工具主要目的是用以制服受害人,加大受害人的恐惧心理,使其不敢反抗为目的。而造成受害人的死亡不是其目的,充其量只是一种放任行为。 3、作案人的居住地或落脚地可能在哪里? 作案人中至少有一人是住在本地或者在本地有落脚点。 依据:作案人作案后开走受害人的摩托车,而在逃离现场200米的不远处,因摩托车故障,将其丢弃在路边;而事后民警排查时未发现案发镇及周边镇在凌晨1时以后有送客的车辆。该镇位置偏僻,流动车辆、夜间送客的车辆极少,要逃到较远的地点必须有自备车辆。因此,作案者的居住地或落脚点离现场较近,因而将摩托车丢弃不用也能迅速到达安全地点。故至少有一作案人员在本地由居住地或者落脚点。 4、作案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怎样? 作案人中至少一人熟悉蒋家的情况,并且跟被害人有密切往来,熟悉厂区以及被害人情况。 依据:①作案人在现场蒙面,作案时尽可能少说话(只有其中一人说了三句话)或变着嗓子说话。其中一个作案人进入室内后立即退守到门外,一直到作案结束都未再进入现场。这些迹象反映出嫌疑人害怕被受害者认出的心理,故应是平时熟悉的人。

犯罪心理学案例

犯罪心理学案例 一、案情介绍 陈威,男,40岁,著名心理学教授。1960年出生于一个幸福的家庭,1967年母亲因婚外恋自杀,1980年大学毕业,1990年,攻读完博士学位,成为一名著名的心理学教授,2000年,因犯杀人罪被捕入狱,从1990年至2000年,共作案六起,死者都是女性且具有共同的特点:既受过高等教育又靠卖身为生。作案后还为死者穿好衣服,死者死后都是双腿并拢,双手抱在胸前。 家庭情况:父亲,在他7岁时与其母亲离异。母亲,白远,伟大的科学家,在他7岁的时候因婚外恋带着羞辱上吊自杀,而且是赤裸着身体,7岁的他亲眼目睹母亲的死。妹妹,白纯,在他的教育下进入大学,在大学里和自己的老师恋爱,毕业前(1990年)因怀孕大出血而死。 二、案例分析 1、犯罪心理结构 陈威是1989年开始作案,也就是他妹妹死的那一年。根据调查了解,他是在妹妹下葬的那一天杀了第一个受害者,在那一天他的愤怒到了极点要做点什么发泄一下,在他杀了第一个受害者后,他获得了巨大的心理释放,平衡的快感超乎他的意料,白纯的死压在胸口的一股气一下排泄而空,他获得了一种快乐的方式,从此就开始杀人。而妹妹白纯的死不是原始的诱因,根据阿德勒的观点,一个人的心理结构在大约4、5岁时已经基本成型而且稳定,陈威第一次作案的时候已经30岁了,所以说妹妹白纯的死不是原始诱因。也是根据阿德勒的观点,一个人童年的经历会影响其一生,早期的记忆对一个人来说很重要,在陈威的童年里有着不好的记忆,这给他留下了阴影。在他7岁的时候,他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上吊自杀,而且是赤裸着身体,一个7岁的孩子怎能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在他的心目中,母亲白远和妹妹白纯是近乎完美的,但是她们都因为堕落而死,他认为上了学怀孕就是堕落。母亲白远的死是原始诱因,而妹妹白纯的死是诱发事件,他认为要是早一点消灭堕落,母亲和妹妹就不会那样了,于是他就开始了消灭堕落的杀戮。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六名受害者都是既受过高等教育又靠卖身为生,这就是他所谓的堕落。而对于为死者穿好衣服,死者死后都是双腿并拢,双手抱在胸前,是因为母亲白远死的时候是赤裸着身体,他为死者穿好衣服实际上是想为母亲遮羞,至于双腿并拢,双手抱在胸前,我认为是他想让死者保护好自己,不要堕落。综上所述,陈威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受他童年经历的影响,而妹妹白纯的死触碰到了他童年时想忘又忘不掉的经历。 2、犯罪心理状态 (1)犯罪前 陈威是在他妹妹白纯下葬的那一天杀了第一名受害者,因为他无法忍受妹妹的堕落,经过调查,在他妹妹住院到死亡期间,让他妹妹怀孕的男人从未出现过。这就使他的愤怒到了极点,产生了犯罪动机,开始寻找他的目标人物,做好充分的准备。 (2)犯罪中 陈威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有着较高的智商和能力。而且他所作的案是十年后才被破,从这些可以看出他在作案过程中应该是沉着冷静的,不会表现出惊慌失措,也许每个人第一次作案会表现出紧张和恐惧,而陈威第一次作案时是愤怒到了极点,他根本没想其他的。所以我认为在犯罪过程中他应该是沉着冷静的,他没有

不同经历犯罪者犯罪心理的比较和分析

不同经历犯罪者犯罪心理的比较和分析 犯罪的概念在我国的《刑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其基本特征就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而犯罪者就是实施这些刑法所规定的属于犯罪行为的活动。犯罪心理一般认为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 不同经历的犯罪者被分为初犯、累犯和惯犯。从初犯到累犯再到惯犯,是个体犯罪心理结构恶性发展的过程,所以可以知道初犯、累犯、惯犯的内部个体之间在心理上是有着一些普遍的规律可循的,但是又因为三者的犯罪经历不同而被划分。 一、初犯 在我们看来触犯就是第一次实施刑法所规定的属于犯罪行为的活动,但是犯罪心理学中的初犯是指第一次出现违法或犯罪行为的人这比我们所认为的犯罪的范围要广。 根据犯罪的有无预谋可以将初犯分为冲动型、预谋型和游戏型三类。 1、冲动型。是指在出乎意料的强烈的外界条件刺激下,个体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冲动,在这种冲动的驱使下,进而做出爆发性的初次违法犯罪行为。这种类型的初犯对其犯罪行为的目的和后果缺乏清醒地认识,其行为受到消极情绪的左右,缺乏理智上的自我控制,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冲动性。此类犯罪多多发生在青少年和部分情绪不稳定的成人中,具有很强的情景依赖性,并伴有一定的暴力性,一般情况下的后果很严重。 2、预谋型。是指个体经过有意识地深思熟虑,反复权衡利弊,通过周密详尽的计划而实施的初次违法犯罪行为。这种类型的违法犯罪行为覆盖范围特别广,多出现在成人中,一般不会直接诉诸暴力。 3、游戏型。是指个体做出犯罪行为的根本目的,不在于犯罪对象本身,而在于这种犯罪行为实施的过程,个体能在其中体验到一种快感,或者因为犯罪对象受到了损害而引起其心理上的满足感。此类初犯的犯罪行为将犯罪的过程看成是一种刺激的需要,多发生在文化水平较低、认识能力低下、精神空虚、寻求强烈刺激的青少年身上,具有较强的模仿性,较多采集用暴力的形式,可产生严重的后果。 初犯的犯罪心理特征分为犯罪前的决策阶段、实施犯罪的紧张恐惧阶段、犯罪后的异常反应阶段和出发后的转化阶段四个阶段。 1、犯罪前的决策阶段 (1)、心理冲突阶段。初犯的犯罪者一般要经过反复的权衡利弊,不断地比较得失,只有在感到十分安全时他们才会下定犯罪决心。而此时的权衡利弊、比较得失的心理冲突就表现在趋避因素之间的对比和较量。而初犯犯罪者在经过激烈的心里挣扎后,最后最后选择了实施犯罪行为,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存在侥幸心理。 (2)、犯罪行为和理化阶段。犯罪者在犯罪的决定作出后,为缓解内心的冲突和克服心理紧张以及减轻罪责感,犯罪者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掩耳盗铃的欺骗自己,以期让自己在心里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产生一种合理化的认识。 (3)、作案条件的准备阶段。在前两个阶段都已经成定型后,为了确保自己的犯罪行为实施时能够万无一失,往往会制定详细周密的犯罪实施计划。他们对于犯罪的时间、地点、作案工具以及犯罪的手法,犯罪行为实施后罪证的销毁、逃离现场的路线和方法都会经过自己反复的思考和推敲,希望自己能够躲过法律的惩罚。

学习犯罪心理学的心得体会

学习犯罪心理学的心得体会 姓名:学院: 专业:学号:班级:每个星期四的晚上的犯罪心理学选修课,每每总让同学忍俊不禁的同时又引发深思。老师总是向同学们问破案智力题,同学们也很积极的回答参与。 在接触心理学这门学科的以前,它总给我一种太神秘的感觉,总以为它很深奥也很虚幻。但是慢慢的,从《犯罪心理学》这门课中,我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可以深讨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可以分析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于是,通过学习,我被它的科学性,真实性所折服,可以说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与此同时我还发现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同样重要,同时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心理学不仅具有科学性,而且也不乏应用性。心理理论固然枯燥,但配以实例,就不但不乏味,反而让人有一种从生活中悟出哲理的感觉,视野也开阔很多。心理学来源于生活,又指导生活。 我相信,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了解心理方面的知识可以使自己在生活和学习上有乐观的心态;有正确的自我主观意识;能很好地把握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同学们关系和谐,很好的融于集体;能很好的适应环境。

所以,学习犯罪心理学很有必要。对于我们大学生而言,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在学习生活中给予很大的帮助,现在许多新闻都报道过大学生跳楼自杀事件,这些现象的发生绝对不是偶然现象。当我们去分析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这些学生有严重的心理问题。然而也有一些学生在学校中很优秀,很出色,我们通过分析也可以发现他们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所以心理素质的好与坏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人生前途。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现在犯罪问题也变得越来越严重了,我们应该对它有足够的重视。因此加强对犯罪方面只是的学习也变得十分必要了,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更应如此。大学生法律意识淡漠,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犯罪心理学既是一门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它为研究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作出了贡献,并且也为预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犯罪的实践服务,它为让社会认识犯罪发生的机制,并使之配合有关人员帮助人走上正途。犯罪是一种特别危险的侵害法益的不法行为。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A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药家鑫撞人杀人案 09应用心理学(一)班 学号:100209059 姓名:程秋霞

案例梗概 1、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2、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3、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罪犯资料 1、姓名:药家鑫。 2、出生日期:1989年11月7日。 3、去世日期:2011年6月7日。 4、籍贯:陕西西安。 5、学历:西安音乐学院2008级学生。 6、家境:家境是普通工薪阶层,母亲是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已经退休;其父亲药庆卫曾经是总后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该厂军代表,前些年离职自谋职业。 7、其他:在校表现很好,生活中也能与人为善。案件审理过程中学校为其出具了13份奖励证明,其校友、同学、朋友、邻居向法院递交了4份请愿书,其本人也交上了悔过书。 案件分析 1、案发前: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长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 2、案件过程:药家鑫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 3、案发后: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郭杜十字时再次将两情侣撞伤,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

犯罪心理学期末复习答案1

《犯罪心理学》期末考试复习题 一、 简述题 1、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 答:青少年时期为什么是犯罪的高峰期?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原因是什么?所有这些问题都是与青少年时期固有的心理和生理特点相关的。 (一)青少年的生理发育尚未完全成熟。 青少年生理发育还不完全成熟,缺乏抵御外界诱惑的生理机制。所以,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腐蚀作用远远大于对中年人和老年人的腐蚀作用。 (二)青少年的体能强壮、精力充沛。 从犯罪行为所需要的体能来看,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精力最充沛、体力最强壮的时期。有的青少年因精力过剩,便不顾对象和方式地发泄,甚至不惜以恶作剧的方式进行暴力犯罪。此外,青少年的感情易冲动,胆大妄为,这就决定了青少年犯罪具有典型的重体力、重暴力、凶残等特征。 (三)青少年的欲求最多、最强烈。 青少年时期是个人欲求最多、最强烈的时期,当正常渠道不能满足欲求时,便可能采用非法的手段和方式去获取满足,从而诱发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青少年遇到的矛盾最多、最复杂。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矛盾最多、最复杂的时期,也是挫折和磨难最多的时期。由于生理的迅猛发育与心理发展水平不平衡,造成了青少年内心的冲突加大,形成了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有的青少年经不起挫折和磨难,企求不劳而获,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再加上不良文化的泛滥、社会风气的败坏、腐败现象的存在等,都对青少年的犯罪心理起到了激发作用。 2、简述诈骗犯罪人的心理特征。 答:诈骗犯罪人使用欺骗的方法掩人耳目、以假乱真,使被害人“心甘情愿”地交出财物,与犯罪分子自身的心理条件和被害人的心理弱点的巧妙利用,是诈骗犯罪得以实施的两个主要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 (一)诈骗犯的认识特征 主要表现为:第一,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第二,熟悉市场行情。第三,自我评价自以为手法高明,很难识破,具有较强的冒险侥幸心理。第四,对社会心理现象比较熟悉,其依据的社会心理是以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状况有密切联系的。 (二)诈骗犯的情绪、意志特征 诈骗犯的情绪色彩和意志努力不明显。 (三)诈骗犯的个性特征 突出表现为:第一,具有冒险性。第二,诈骗犯给人的外部印象常常是诚实、活泼、善于交际、待人和气、肯帮助人。实际上具有极端自私的性格特点。第三,诈骗犯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和模仿能力使其能适应环境的变化。 (四)诈骗犯的动机特征 诈骗犯的犯罪动机主要是获得财物。在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心理背景下,个人需要恶性膨胀,为实现个人的金钱欲、享乐欲、畸形的成就欲,而蒙生犯罪动机。

犯罪心理案例分析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这是一个连环杀手的案例,他一共杀害了101位女性。他杀害的手法非常的残忍,他绑架,软禁她们,然后让她们挨饿数天。他杀害她们并且割除他们的生殖器官。 警方从1992年发现第一个发现的受害者,她是一位离家出走的女孩,17岁,尸体被遗弃在一个小巷的垃圾桶里,在腹部和生殖器处有53处刀伤。因为她是离家出走的人,属于一位高风险生活方式的边缘人,即使失踪了也不会被发现。所以他选择了她来进行杀害。而且从其对于受害者这样的过度伤害,一般来说是个人恩怨的谋杀。但是随后发现的尸体中发现,因为是第一次作案,他在寻找自己的作案手法。两个星期后发现第二个受害者,她是一位女大学生,19岁,是与朋友一起外出喝酒的时候被诱拐,尸体在一处浅浅的坟墓处发现。这次为了增加游戏的刺激,所以选择了女学生这样的低危人群。只是第一具尸体是随便遗弃,而第二具尸体花时间将其埋葬,说明了凶手有可能是认为他们之间有感情,或者是对此有愧疚。 后来杀手隐匿了,直到1997年,又发现了两具尸体。一具是一个月前遗弃的,另一具是一星期前埋葬的。第一具是妓女,和之前的一样,是高危人群,25岁。第二具是两个孩子的妈妈,27岁。根据受害者的年龄的变化,认为凶手极大可能是同龄段的人。她们尸体的处理方式和之前的一样。 凶手随后又不见了,直到2005年再出现。受害者是一名妓女,

33岁,子宫,卵巢、输卵管皆被切除。于此同时,声带也被切除。受害者的声带被切除,象征着凶手自己的沉默,从小被灌输自己是无价值的和不被需要的。所以受害者成了他的愤怒的替代品,和对现实的报复。后来没有发现相应的低危人群的受害者。 四年后他又才出现,发现了一名四十岁的妓女尸体,同样是生殖器官被切除的同时声带也被切除。他这种对生殖器的关注暗示了他对自己深层的厌恶,憎恨自己的出生或者憎恨自己的母亲。 这个连环杀手是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成长,没有自主机会。长年遭受残酷的身体虐待以及十分恶劣的精神虐待。他要么被忽略,要么被羞辱。现在从他的出生来来。她的母亲16岁的时候在他第一次杀人的地点的街上被人强奸,随后在生他的时候大量出血,紧急切除子宫的时候死亡。他有他的外祖父母养大。在成长的过程中,因两次纵火被两所学校开除过。纵火是谋杀因素的第一个,另外两个是尿床和虐待动物。小时候他经常进出急诊室,因为胳膊骨折,烧伤,肋骨骨折。十五岁的时候第一次杀人,在劳教所待了三年,随后又监狱关了七年。他在监狱里的时候告诉心理医生,小时候,他外祖母不给他饭吃,让他在狗窝里睡觉,外祖母经常将他打的不醒人事。坐到他身上,让他不能呼吸。从他的情况来看,他并不是对母亲的愤怒,而是对外祖母的愤怒。从他选择开始的杀人的地点也可以看出,他怨恨那个地方。如果不是在那里他的母亲遭到强奸有了他,他也不会受那么多的折磨。将不合理的情绪与念头施行,来报复社会。在长期的残酷的考验下锻炼出了这么个变态杀人犯。

犯罪心理学复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1 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犯罪心理结构: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2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中社会心理缺陷的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情绪型动机犯罪:又称情感型或感情型动机犯罪,是一种带有感情色彩的犯罪行为。34、初犯:是指具有犯罪心理发生、发展的复杂过程和激烈的犯罪动机斗争过程的第一次违法犯罪者。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过失犯罪:、5 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67 、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主观上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变态心理:是指人的知、情、意活动和个性心理特征,以及行为表现超出了正常范围,8 甚至表现为某种程度地丧失了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犯罪心理预测:是指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个体犯罪或再犯罪的可能性所做9 的有根据的估计和推断。、10触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他人和社会的、犯罪行为:犯刑法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犯罪对策:是指预防、揭露、惩罚犯罪和娇治犯罪的各种策略、方法手段的总称。11。

指不同:指不同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犯罪心理结构类型12。可以反应不同类型的犯罪所具 有的不同犯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 罪心理状况的特点。以满足某种需要的内在起因,犯罪动机是 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犯罪动机、 13 是犯罪心 理结构中的重要动力因素。5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累犯:14年内再犯应当 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群体犯罪心理是指在犯罪 群体或落后群体以及副文化群体中,个人与、群体犯罪心理15 群体的意向、动机和目的相互影响而形成的适合犯罪的共同心 理倾向。: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 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团伙犯罪16 体的总称。:是指在掌 握罪犯犯罪心理结构特征的基础上,运用监狱常见矫治手段,、犯罪心理矫正17成为使其在出狱后能自觉抑制不良的心理冲动,促使罪犯的犯罪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守法的公民。: 让犯罪人与外界隔绝,面壁思过、反省罪错、思考犯罪的原因,进而达到、内省疗法18 顿悟与转变心理的治疗方法二、填空题、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1 :分为初犯与累犯,偶犯与惯犯、依犯罪经历的差异,2 、犯罪行为发生机制的常见模式有:渐变型、突变型、机遇 型3 、犯罪心理结构的不断强化,可分为三个阶段:定型化阶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谈谈如何预防和减少犯罪

【内容提要】法律的经济分析在西方近年来取得的迅速的发展,成为法律哲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分支,经济学分析方法已经被应用于分析各个部门法以及重大的社会问题。犯罪问题是经济分析的重要内容,对于如何预防犯罪,经济学的贡献在于将犯罪理解为理性的活动进行成本收益的分析,注重防范犯罪的司法活动的效率,提供了新的约束犯罪的思路。从而开辟了不同于社会学和犯罪学研究的新的预防犯罪研究的范式。 【关键词】犯罪预防犯罪经济分析 一、引言 20世纪后25年,法学理论的最重大发展也许是经济学被不断广泛的应用于法学研究的各个领域[1:第三版序言],以前,法律经济学只是局限用于对市场交易行为的分析,应用经济学对法律进行的分析,也限于经济法领域,如反垄断法和金融市场管制,现在,随着经济学开始对非市场行为的分析,经济学分析方法已经逐渐渗透于法律的各个领域,其中,对犯罪行为的经济分析发展极为迅速,犯罪的经济分析可以溯源至边沁,在相隔二百多年后,美国的著名经济学家加里·贝克第一次系统的、规范的对犯罪作了经济分析,将犯罪行为与经济行为如消费、生产等等同起来,认为“犯罪”也可以看作是一种重要活动或产业,也存在成本与收益等典型的经济学问题,因此犯罪可以从财富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综合运用经济学的概念、判断和结论对犯罪的产生原因、运行过程、社会危害进行分析,并进而寻求实现有效率的犯罪预防和犯罪控制策略。在贝克之后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开始对犯罪学和经济学进行交叉研究,犯罪经济分析的方法和理论成果逐渐成熟.。犯罪经济学的理论侧重于解释特定的刑法规则或政策存在的经济意义,预测特定的刑事政策将会产生何种后果,以及运用经济学分析工具提出相应的刑事政策意见,其中,犯罪经济学对于如何预防犯罪贡献了一些不同于其它学科的分析方法以及提出了基于效率的预防犯罪的政策意见。 二、犯罪经济学对预防犯罪的分析 1、司法成本的运用 如同任何稀缺性资源,旨在预防犯罪的司法活动(在此采用广义的司法概念,包括警察、法院、监狱、检察机关的相关活动)是需要成本的,政府对于针对犯罪行为的司法活动的投入是有限度的,每一年,政府根据财政预算拨款用于预防犯罪,因此产生两个需要运用经济分析分析的问题,下文将分别论述。其一,投入越多的成本是否越能够制止犯罪行为。并且投入多少政府预算到预防犯罪中才能产生最大化的收益。对于前一个问题,需要经济学的定量分析方法,并依赖于统计学和社会学抽样调查方法,在此,引用美国学者的研究结论,[2:150]芝加哥大学的学者斯蒂芬·莱维特在其一系列论文中探讨了一个社区中警察数量和监禁人数对于犯罪率的影响,结果发现警察对暴力犯罪,比如谋杀、抢劫等有最强的威慑效果,实际上,他估计暴力犯罪对警察的弹性大约是1.0,即一个城市的警力增加10%,有望使该城市的暴力犯罪下降10%,至于财产犯罪,比如入室盗窃、偷车,拥有更多的警察影响要小一些,弹性估计是0.3,意味警力增加10%,将促使财产犯罪降低3%。这样的研究结论无疑表明政府对于司法活动的资源投入越多就越能使犯罪数量降低。但是,政府投入成本是有限度的,投入多少成本用于预防犯罪才是最有效率的?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当投入的边际成本等于获得的边际收益时财富最大化,也就是说,政府最后投入的一单位预防犯罪成本应该等于收益。举例来说,当投入10000元预防犯罪能产生因为犯罪未发生而获得的收益15000元,当继续投入下一个10000元时,产生的收益为12000 元,继续投入下一个10000元,收益为10000元,此时如果再投入10000元成本的话,产生的收益将少于10000元。虽然继续投入成本仍旧将减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犯罪心理学 ——案例分析心理痕迹是人的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所产生的生理固化物,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在犯罪现场形成的能直接或间接反映犯罪心理活动的一切现象。这种痕迹一方面反映了犯罪分子作案行为轨迹,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过程、心理状态和个性心理特征。 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完成的,而人的心理又是在先天遗传的基础上,通过后天环境教育的影响形成的。所以,一定的行为能反映出人特定的心理状态、个性乃至整个人的面貌。犯罪行为是犯罪主体对客体的作用,因此总要造成一定的物质痕迹,而犯罪分子在现场留下的物质痕迹,是其犯罪行为、犯罪心理及其它心理活动的外化表现。所以,犯罪心理一定隐含在犯罪现场痕迹中并表现为一定的心理痕迹。它是犯罪人心理活动和外部行为综合作用的结果,这是事物发展联系内在逻辑的充分体现,也是现实的一种客观存在。美国新行为主义党派托乐曼认为,三个变量系统即犯罪环境——犯罪心理——犯罪行为之间既有因果联系,又彼此交互作用,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外界不良环境的刺激下,个体内在不良心理品德发生变化,导致了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案件及犯罪现场物质痕迹进行分析,不但可以推断出犯罪行为人的个性、行为动机、当时的情绪,而且可以推断出犯罪行为人的社会经历、生活环境、

遭遇、知识背景、经验、技术、习惯等。 犯罪心理痕迹的特点: 1.个性特征。个性是指一个人“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 一个人由于所处的社会环境的不同,必然会在其需求、兴趣、能力、气质、性格等各方面产生与他人的差异,形成自己所特有的与众不同的特征。而这种内在性的特征恰恰可能通过个体自身的行为表现出来,并会以一定的形式遗留下来,为我们所发现。同理,在他实施犯罪行为时,其个性特征也就会或多或少地表现在整个犯罪过程中。 2.无意识特征。所谓无意识即“在完成行动时是不自觉的,在行为 的时间和地点方面完全失去定向能力”。这种无意识心理往往使罪犯不自觉的留下痕迹。例如,从对某盗窃案现场初步调查中得知,罪犯是带手套作案的,但后来在放钱的保险柜内侧发现了几枚手印,经分析判断是罪犯见到大量现金时,心情无比激动无意脱下手套而留下的。此手印经过鉴定成为破案的证据。在侦查工作中,了解、掌握心理痕迹的无意识特征以及它与物质痕迹的统一,往往对破案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定势心理特征。定势就是人们按照一种固定了的倾向去反映现实, 从而表现出心理活动的趋向性、专注性。定势心理现象也同样存在于犯罪心理痕迹中。罪犯在第一次作案成功后,其行为方式在大脑中产生了深刻的印象,以后再作案时,成功的体验反馈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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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2、犯罪心理结构: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中社会心理缺陷的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 3、情绪型动机犯罪:又称情感型或感情型动机犯罪,是一种带有感情色彩的犯罪行为。 4、初犯:是指具有犯罪心理发生、发展的复杂过程和激烈的犯罪动机斗争过程的第一次违法犯罪者。 5、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 6、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 7、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主观上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 8、变态心理:是指人的知、情、意活动和个性心理特征,以及行为表现超出了正常范围,甚至表现为某种程度地丧失了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 9、犯罪心理预测:是指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个体犯罪或再犯罪的可能性所做的有根据的估计和推断。 10、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他人和社会的、触犯刑法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11、犯罪对策:是指预防、揭露、惩罚犯罪和娇治犯罪的各种策略、方法手段的总称。 12、犯罪心理结构类型:指不同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指不同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可以反应不同类型的犯罪所具有的不同犯罪心理状况的特点。 13、犯罪动机:犯罪动机是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满足某种需要的内在起因,是犯罪心理结构中的重要动力因素。 14、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 15、群体犯罪心理:群体犯罪心理是指在犯罪群体或落后群体以及副文化群体中,个人与群体的意向、动机和目的相互影响而形成的适合犯罪的共同心理倾向。 16、团伙犯罪: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体的总称。 17、犯罪心理矫正:是指在掌握罪犯犯罪心理结构特征的基础上,运用监狱常见矫治手段,促使罪犯的犯罪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使其在出狱后能自觉抑制不良的心理冲动,成为守法的公民。 18、内省疗法:让犯罪人与外界隔绝,面壁思过、反省罪错、思考犯罪的原因,进而达到顿悟与转变心理的治疗方法 二、填空题 1、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 2、依犯罪经历的差异,:分为初犯与累犯,偶犯与惯犯

犯罪心理学简答题

●简述犯罪心理学的概念与学科性质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的一门学科;犯罪心理学是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的一门交叉学科。 ●简述犯罪生物学派的主要观点 一、颅相学:相信大脑的形状与头骨能够揭示一个个体的性格与心理发展 二、 ⒈身体表征说:⑴头大;⑵脑半球不平衡;⑶脸部不对称,颚部及颧骨过度发展,上颚变形;⑷眼睛有缺陷和异状;⑸耳朵大小不寻常,类似非洲的黑猩猩;⑹鼻梁扭曲,向上或呈鹰钩状;⑺嘴唇肥大并突出;⑻下巴退缩、过长过短或扁平,类似无尾猿;⑼胸膛的肋骨过多或过少,有多余的乳头,骨盆与正常人差异极大;⑽手臂过长,有多余的手指与脚趾;⑾头发变形,有众多、早熟的皱纹;⑿有纹身的习惯 ⒉天生犯罪论:①人的物理结构决定犯罪倾向的存在;②天生的罪犯是退化的家族的祖先遗传下来的;③纹身是远古人类和那些仍然停留在野蛮状态的人的重要特征 三、体型说:以人的身体结构作为人的犯罪心理发生的基础,从身体的形态来探讨犯罪行为的类型。认为人的体型不同,犯罪几率不同,所犯罪行也不同。体型与犯罪有某种内在的联系! 四、遗传说:如果一般的正常行为与遗传有关,则犯罪行为也应与遗传有关.这个推论就是犯罪遗传说的基础。相信有一种“犯罪基因”会代代相传 五、脑功能失常说:人体脑部遭受伤害而引起脑部功能失常,可能导致机能失调、情绪失控和性格剧变,进而行为异常 六、血型说:血型是遗传的。血型与个体的气质、性格有密切的关系,血型论以此为基础,对不同血型的特质进行了犯罪行为的分析和研究。人类有A、B、AB和O四种血型,每种血型人群的气质和性格不同,犯罪倾向也不同。 犯罪生物论之评价:在犯罪心理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个体生理素质的优劣是有一定作用的,但并不是惟一的、决定性的因素。只有通过对个体的综合考察,才能获得有关犯罪心理形成的科学结论。 ●简述古典精神分析学说的主要观点及对犯罪心理学的主要贡献。 古典精神分析理论:古典精神分析学派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出发,探讨早期生活经验对偏差与犯罪行为的影响。 本我(非理性,本能欲望,快乐原则)、自我(理智,常识,现实原则)、超我(良心理想至善原则)三者协调发展,则呈现出正常的人格状态;某一人格占绝对优势,则呈现异常人格; 本我、自我、超我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结果:本我过度发展,超我功能不张,导致个人无法以道德良心来规范本我的欲求,极易导致犯罪。超我过度发展,会引起持久的罪恶感和焦虑,从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不同人格的发展阶段对人格形成的影响:一、口唇期(0~1)得不到满足可能会导致酗酒,抽烟,吸毒,得到满足导致依赖性人格;二、肛门期(1~3)大小便训练不足容易形成偏执的个性;三、性器期(3~5)恋母(父)情结如果得到较好的解决,则可顺利形成超我;如果得不能解决,就不能更好地抑制自己的本能,长大后可能引起犯罪行为; 四、潜伏期(5~12)对性缺乏兴趣,转向学习、游戏、体育及同辈人团体活动,男女童界线清楚;五、生殖期(12~20)进入青春期发育期,性能量重新涌现,恋母(父)情结可能再次闯入意识,个体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摆脱父母,建立自己的生活;

第三章:犯罪心理的动态分析

第四章:犯罪心理的动态分析 第一节、犯罪行为发生的基本模式 由个体犯罪的实际情况来看,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存在不同的模式,主要包括渐进式、突发式、和机遇式等。 (一)渐进式 这是一种典型的犯罪模式,适合大多数的案例。特点是:有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具有渐进性;由部分质变到整体质变具有渗透性;由朦胧意向到犯罪心理,具有自觉性;从产生犯罪欲求到犯罪决意具有预谋性。 渐进式之一 ?从少年期开始,通过不良交往和违法尝试,逐渐发展为犯罪心理。 ?社会化不完全或是经历了错误的社会化 ?积习重,矫治难度大。例如:黄勇 渐进式之二 ?早期无劣迹,但在人生经历的某一个阶段,由于经不起金钱,美女等的诱惑,或受到反动思想的腐蚀,渐渐腐化堕落而走上犯罪道路。在其渐变过程中,原有的隐而不现的人格缺陷成为渐变的突破口,暴露出其社会化过程的不完全,种下了日后堕落的祸根。 ?恶习较浅,矫治相对容易。例如:雷政富 (二)突发式 犯罪人无劣迹无预谋,因突发情况或受到环境、气氛的刺激卷入犯罪。时间短,具有突发性、无预谋、犯罪与突然发生的情况有关,具有情境性。犯罪人不能适应情况变化,认知范围狭窄意志薄弱,不能自控,具有明显的情绪性,与行为人的性格缺陷有一定的关系。 两种情况 ?(1)突然发生对个人至关重要的情况,多由人际冲突导致。 ?这种突变模式最为常见。例如:因恶语相加发生口角冲突,因财产纠纷矛盾激化。因婚姻恋爱反目成仇等。由于情况发生突然,行为人事先缺乏思想准备,且对方又不肯妥协退让。致使其难以适应,在不能自我控制的情况下,采取了不正当或不合理的暴力行为。加害于对方,而构成犯罪。“激情犯罪”是指行为人在特定的时间、空间、环境、条件下,瞬间丧失理智,心理失衡,一念之差而发生的犯罪。激情犯罪大多是由人际纠纷的小事引起的,而且实施激情犯罪的犯罪嫌疑人90%以上都没有犯罪前科,只是因为一时的不冷静,才堕入犯罪的深渊。有统计数据显示,激情犯罪在我国刑事犯罪案件中的比例已占到三分之一。“犯罪

犯罪心理学 案例分析(终结版)

《犯罪心理学》课程案例 案例1【女性犯罪心理】 一、基本案情 小苏,某公司研发部小组长,年龄30岁。在校期间,她的成绩名列前茅,深得老师的喜爱。她和女同学的关系比较好,很少和男同学交往,有较强的自尊心,她很渴望用成绩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她的父亲是一位商人,母亲是一名初中教师。父母在其小学四年级(10岁)时,因父亲外遇而离婚,此后由母亲一人独自抚养长大。她是父亲在其39岁时才得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她过着公主般的生活,得到了全家人的关心和宠爱,性格比较外向、乐观开朗。但父母离婚后变得比较不爱和人交往,学习更加的刻苦希望给母亲一丝安慰。母亲在离婚后情绪比较低沉,常常对她面前埋怨她的父亲。父母离婚三年后小苏的父亲再婚,她母亲知道消息后吃安明药自杀,但因被邻居即时发现而送进医院。当时她很憎恨自己的父亲,他认为这一切的痛苦都是父亲对婚姻的不忠而带来的、痛恨破坏自己幸福家庭的第三者,同时也埋怨母亲的不坚强。母亲的自杀给她留下了很大的阴影和冲击。她暗下决心自己以后一定要成为一个女强人,不去依靠任何男人自己保护自己。在那之后在家中她变得特别的懂事和成熟,她体晾母亲、在家中尽量承担着家务。父亲在离婚后对她关心较少。她和母亲相依为命,一直努力做让母亲骄傲的女儿不让她多担心。23岁大学毕业后回到昆明在一家公司做研发工作,因她工作认真努力得到了老板和同事的欢迎。 26岁时看着身边的女性朋友一个个的成家,而自己却还孤身一人,母亲也经常催促她。在好朋友的介绍下和一名公务员进行交往,但在交往半年后因性格不和而分手。在分手之后她把自己的时间都投到了工作中,她因工作成绩突出而升职为研发部的小组长。以此同时公司研发部引进了一名新的部长,在看到新部长(张宇)的那一刻她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父亲,她潜意识中对父亲压抑的爱被唤醒了。小苏对张宇产生了说不清的爱慕之情,从此她一直关注着张宇。她知道他已经结婚,自己和他是不可能的。但随着不断的交往,她发现自己对张宇的爱越来越深。小苏成了张宇的情人,她开始扮演起了自己最讨厌和不能认同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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