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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和防护等级确定意见表

新建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和防护等级确定意见表

新建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和防护等级确定意见表

编号:功能等级〔2018〕第1号

建设项目骆家寿、骆伟中(个人

自住房盈润家园)

建设地点

金华火车南站站前路

以东

建设单位骆家寿设计单位浙江宸泰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面总建筑面积12089m2 地下室建筑面积3093m2居民住宅面积11539m2非居民住宅面积550m2应建面积约723m2防空地下室面积约1243m2欠建面积0m2缴费金额0元

新建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和防护等级确定意见

依据人防法规政策和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经研究,该项目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战时功能和防护等级确定意见如下:

1、是否易地建设。该项目地面总建筑面积约12089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093m2。该项目设计居民住宅11539m2计115户,非居民住宅550m2,按居民住宅3.5人/户、非居民住宅3.5人/m2计,该项目需掩蔽422人,折算人员掩蔽工程需求建筑面积约603m2。该项目土地证于2006年3月1日取得,依据金政办发〔2016〕41号和金人防〔2016〕18号文件规定,按原结建标准执行。该项目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约723m2,实际建设约1243m2,规划建设1个二等人员掩蔽单元,可满足本项目的人员掩蔽需求。在战时功能和总体布局不变的情况下,施工图阶段人防手续办理时若有欠建面积,则按人防政策规定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2、应建面积核定。按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报批时所执行的人防结建政策落实。

3、防护等级确定。同意该项目人防工程按1个二等人员掩蔽单元,防护等级核6级常6级,防化等级丙级。

4、设计技术要求。一是方案布局合理,防空地下室布局要均衡,人员掩蔽工程的疏散保障距离不宜大于200米。二是具体设计合规,5级以上人防单元按浙建〔2017〕6号文件规定需委托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按人防设计规范及图集,结合“金华市防空地下室设计技术咨询要点”进行设计,包括该项目应在地面相对制高处设置人防警报站(可与屋项其它功能房间兼顾)并预埋人防警报器基础和电源线、控制线套管。三是技术沟通及时,在方案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就防空地下室建筑平面布局等问题请及时与我办(局)专业技术人员沟通联系,合理优化平面设计,使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战备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备注1、若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发生重大变更调整,须报人防主管部门重新确认;

2、应建面积计算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报批时执行的人防结建政策为准。

确认单位(盖章)审核日期:2018年3月8日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规程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 检验规程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规程 第一章总则 1.1 本规程共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和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两部分。 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规程制定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 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规程制定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9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人民防空指挥工程设计标准》(RFJ1—9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122—88)、《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通风管道》(JC646—1996)。 1.2 本规程规定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1.3 本规程适用于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及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验。 第二章检验工作程序

2.1 检验应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进行。受检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方可实施检验。 (1)检验委托申请(2)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合格证)(3)施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4)自检报告 2.2 检验中应使用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检验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检验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2.3 经检测部门检测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送人防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受检单位及检测单位存档。 第三章检验 第一部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 3.1 本部分规程规定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3.2 本部分规程适用于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中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和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的检验。 3.3 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3.3.1 保证项目及检验方法 1 安装防护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实物和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2 预制的防护设备的门扇(或封堵板、活门等)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在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中正确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建设方针,使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4级、4B级、5级和6级的各类防空地下室设计。 1.0.3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采光照明和给水排水等方面,应采取使其充分发挥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应措施。 1.0.4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平时peacetime 和平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协的时期。 2.1.2战时wartime 战争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 2.1.3临战时imminence of war 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开始之前的时期。 2.1.4 冲击波shock wave 空气冲击波的简称。核爆炸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强间断面的纵波。 2.1.5冲击波超压positive pressure of shock wave 冲击波压缩区内超过周围大气压的压力值。 2.1.6地面超压surface positive pressure 防空地下室室外地面的冲击波超压峰值。 2.1.7土中压缩波compressive wave insoil 核爆炸作用下,在土中传播并使其受到压缩的波。 2.1.8核爆动荷载dynamic load of nuclear blast 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土中压缩波对防空地下室结构形成的动荷载。 2.1.9主体mainpart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如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中的最后一道密闭门以内部分。 清洁区(密闭区)airtight space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染毒区(非密闭区)airtightless space 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核爆动荷载作用,但允许染毒的区域。 防护单元protective unit 在防空地下室中,其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

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质量评定书FJRFGCF-2010109

附件7 FJRFGCF-2015-0109 工程 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质量评定书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人防设备企业: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总说明 一、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施工质量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要求进行评定,一个项目的防空地下室为一个单位工程。 二、分项工程的要求 1、分项工程项数按防护单元、楼层进行划分。在分项表“施工部位”中应明确为“地下层,防护单元,部位”。 2、模板按墙、板划分,每个防护单元(楼层)验收批各填1个分项表。 3、钢筋按底板、墙、顶板划分,每个防护单元(楼层)验收批各填1个分项表。 4、防水混凝土按每个防护单元(楼层)验收批填1个分项表。 5、不超过2个防护单元时,每个防护单元封堵框、人防门门框、防护密闭门门扇、密 闭门门扇、门框墙、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等的安装按各自项目不少于50%各填1个分项表;超过2个防护单元时按各自不少于30%各填1个分项表。 6、由具备人防资格的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7、质量等级分“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三、分部工程的要求 1、分部工程划分为结构、孔口防护、战时给排水、战时通风、战时电气5个分部。 2、由具备人防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3、质量等级分“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四、单位工程的要求 1、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人防质监部门参加监督检查。 2、质量等级分“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3、防护专项单位工程总体综合验收结论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确定,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参加核验并提出意见,各方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表3-1)”加盖公章。

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质量验收评定记录表(doc 57页)

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质量验收评定记录表(doc 57页)

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质量验收评定记录表

说明 一、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一 个项目的防空地下室为一个单位工程。 二、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要求 1、分项工程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 工程量、防护单元、施工段、设备组别等进行划分。 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 3、孔口防护工程 (1)门框墙制作、密闭穿墙管施工,应与结构工程钢筋安装、混凝土施工同步划分检验批。(2)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按防护单元划分检验批。 (3)孔口防护工程检验批容量选用全数检查方案。例如《防护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实际抽样数量”应等同于“检验批容量”。 4、由具备人防资格的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三、隐蔽工程要求 1、隐蔽工程的内容应与检验批对应。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 方可继续施工。 四、分部工程的要求 1、分部工程划分为结构、孔口防护、战时给排水、战时通风、战时电气5个分部。 2、由具备人防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五、单位工程的要求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由具备人防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组 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2、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人防质监部门参加监督 检查。 3、防护专项单位工程总体综合验收结论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确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在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中正确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建设方针,使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4级、4B级、5级和6级的各类防空地下室设 计。 1.0.3 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平面布 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采光照明和给水排水等方面,应采取使其充分发挥战备效 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应措施。 1.0.4 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平时peacetime 和平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协的时期。 2.1. 2 战时wartime 战争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 2.1.3 临战时imminenceofwar

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开始之前的时期。 2.1.4 冲击波shockwave 空气冲击波的简称。核爆炸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强间断面的纵波。 2.1.5 冲击波超压positivepressureofshockwave 冲击波压缩区内超过周围大气压的压力值。 2.1.6 地面超压surfacepositivepressure 防空地下室室外地面的冲击波超压峰值。 2.1.7 土中压缩波compressivewaveinsoil 核爆炸作用下,在土中传播并使其受到压缩的波。 2.1.8 核爆动荷载dynamicloadofnuclearblast 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土中压缩波对防空地下室结构形成的动荷载。 2.1.9 主体mainpart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如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中的最后一道密闭门以内部分。 2.1.10 清洁区(密闭区)airtightspace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核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核 一、项目概述 1.事项名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核 2.审查类型:承诺件 3.受理机构:崇州市行政审批局 4.办理窗口:崇州市行政审批规划建设窗口 5.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6.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窗口电话:82313205 9.投诉电话:82165003 10.办公地址及时间:崇州市世纪大道1000号;工作日9:0 0-17:00 11.网上预审:否 12.网上审批:否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 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五十七条);

4、《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市政府第80号令第十八条)。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行政审批规划建设窗口提交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领取批复。 四、申请材料 1、由建设单位填报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合并)建设申请表》。(窗口索取,收存原件1份,并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2、审查通过并盖章的总平图。(核验原件、收存复印件1份) 3、立项文件。(核验原件、收存复印件1份) 4、易地建设证明材料。(由民用设计单位出具的人防情况说明或地质检测报告;人防情况说明需加盖民用设计单位鲜章,地质检测报告加盖出具报告单位的鲜章;收存原件1份,并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5、《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告知书》。(收取原件1份,由行政审批局出具并加盖行审局鲜章) 五、适用范围 崇州市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 六、申请条件:无 七、注意事项:无

关于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若干技术要求通知

关于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若干技术要求的通知 闽人防办[2008]54号 ? 各设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规范我省防空地下室设计,确保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质量,现将关于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若干技术要求下发给你们,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应及时反馈到省人防办工程处。 附:《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若干技术要求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若干技术要求 为全面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以下简称“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文件和防空地下室设计的实际,现提出如下若干技术要求。

一、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掩蔽面积的计算。这里所称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是指由防空地下室直接承受冲击波动荷载作用的构件所围成封闭空间的面积,即由防空地下室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封堵墙、防护隔墙等形成的封闭空间面积。防空地下室口外通道、竖井、楼梯、风道等均不能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是指满足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数值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与结构面积之差。人防掩蔽面积是指供掩蔽人员、物资、车辆使用的人防有效面积。其数值为人防有效面积减去下列各部分面积后的使用面积:(1)口部房间、防毒通道、密闭通道面积;(2)通风、给排水、供电、防化、通信等专业设备房间面积;(3)厕所、盥洗室、开水间等面积。 二、防空地下室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设计时,应以掩蔽面积按“规范”表3.2.1-2的“面积标准”确定掩蔽人员或装备数量,不允许随意提高“面积标准”,致使掩蔽人员或装备数量降低,造成出入口宽度、防护设备及风水电专业设计参数偏小,满足不了战时实际需要。 人防物资库工程宜按储存食品、物资为主,物资出入口门洞最小宽度为,对于建筑面积大于2000m2防护单元的物资库主要出入口宜考虑进叉车,设计图纸上应明确车行通道,车行通道宽度应满足通行的要求。主体设计时应按物资分类敞开式堆放设计,每个堆放段长度不宜大于15m,两个堆放区间距不宜小于800mm,物资与墙距离不宜小于700mm,与梁底距离不宜小于300mm。设计图纸上应

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人防部门审查意见书

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人防部门审查意见书 每个地方的要求不尽相同下面的你可以做个参照,你可以在地方上的行政服务中心去拿你地方上相关的报审表及要求。 消防: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份,审核表封面及表内第一页工程名称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如装修工程则不需提供)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消防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A4白纸打印,每页加盖设计单位报审专用章)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设计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装修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消防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①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②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③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④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⑤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⑥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⑦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七、设计图纸: 要求1:100或1:150蓝图叠成A4交档案馆标准叠法。图纸加盖设计单位当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 八、施工单位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九、施工单位准备《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十、施工单位准备《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十一、施工单位准备由建设单位、物业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并盖章的《消防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第二个手续,等到建审意见书拿到后,要到城建档案馆进行图纸的缩微备案(需携带全套图纸及建审意见书的原件)。 第三个手续,在建审意见书拿到之后,可在进行图纸缩微的同时,进行“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审核”,也就是平常说的消防开工证。准备材料如下: 1、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2、相关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防空地下室施工中注意事项(全本)

四川省城市建筑设计院施工图纸交底书面稿防空地下室施工中注意事项 ㈠建筑专业 一、两家设计院的图纸要配合起来使用。施工中要注意同时满足两家设计院图纸的要求,施工时不能只看一家的图纸,必须把两家的图纸对照起来,配合起来使用。原则上民用部分以民院图纸为准,人防部分以我们人防图纸为准。 二、施工前要注意熟悉图纸,消化图纸。防空地下室不同于一般普通地下室,有防爆、防毒、防辐射的专业要求,对施工质量要求较高。除了搞好防空地下室的主体施工之外,人防口部是施工的重点和难点。比如人防口部的门框有平整度和垂直度等技术指标要求,施工不精准的话,人防门就关不严实,达不到验收标准,就要返工。所以希望在施工时给予足够重视,要注意提前对图纸和设计选用的标准图的有关节点详图进行提前消化理解,做到施工前心中有数,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或是发现两家设计图中有矛盾的地方,要注意及时与设计院沟通、联系,避免因为错漏而返工。 三、施工中,土建和设备要注意密切配合,对人防的预埋件、预留洞口以及人防封堵口的预埋钢框要注意认真清理,避免错漏,预埋构件与预留洞口要注意位置尺寸准确,方向正确。不允许浇注完混凝土后再来开凿打洞,这样会影响防空地下室的密闭性,影响防空地下室防护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的要求。 ㈡结构专业

1.所有临战封堵的汽车出入口,楼梯口等的封堵地沟和顶板处的封堵梁及两侧钢筋砼墙均应在浇筑砼时同时预埋封堵用角钢,否则,战时无法实施封堵. 2.人防口部房间如人员出入口,设备设施房间及进排风竖井、封堵口的四周墙壁须一次性整体现浇钢筋砼,不得后补. 3.民用风管及其它设备管线不允许穿越人防战时口部墙体. 4.当民用管线穿越人防顶板墙体时,应作密闭处理,具体作法详各设备专业施工图. 5.当人防墙与地面建筑主体墙共用时,应取两设计的大值(截面及配筋)进行施工. 6.封堵梁及人防墙均不允许采用PVC套管式拉杆. 7.人防梁、板、墙在节点(支座)处的构造措施与民用图有区别,施工时应严格按照人防施工图施工. 8.人防顶板、墙体和底板都是双层双向配置钢筋并设置有拉结筋(当底板厚度大于600和防护类别为乙类时,底板可不设拉结筋),施工时应严格按照人防施工图施工. 9.人防顶板和底板伸进支座锚固时应弯直钩,具体作法详人防施工图大样. 10.人防临控墙及单元隔墙竖向筋不允许绑扎搭接,门框墙所有钢筋都不允许绑扎搭接. 11.所有人防门洞口都应有八字(斜向)加强筋.

人防工程常识及技术要求

人防工程常识及技术要求 ?一,人防工程的防护对象。 ?战争是人类最大的敌人,其破坏力远远超过瘟疫、地震、海啸等,在极其恶劣的战争环境中,人防工程需要面对哪些危险?核武器(原子弹、氢弹、中子弹等) ?常规武器(炮弹、导弹、炸弹等) ?化学武器(各类化学毒剂) ?生物武器(细菌、生物战剂等) 1,核武器,又叫原子武器,是人类世界目前最为恐怖的武器,其杀伤破坏作用,是由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光辐射、核电 磁脉冲、早期核辐射和放射性沾染,四种杀伤因素造成的。 2,化学武器是以毒剂的毒害作用杀伤有生力量的各种武器、器材的总称,是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按化学毒剂的毒害 作用把化学武器分为六类:神经性毒剂、糜烂性毒剂、全身 中毒性毒剂、失能性毒剂、刺激性毒剂、窒息性毒剂。 3,生物武器,旧称细菌武器。生物武器是生物战剂及其施放装置的总称,它的杀伤破坏作用靠的是生物战剂。其基本特 点: 致病性强、污染面积大、传染途径多、成本低。有人将 生物武器形容为“廉价原子弹”。 二,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建筑、结构 1.采用热轧钢筋 人防工程钢筋混凝土防护结构,必须采用热轧钢筋,不得采用

冷轧带肋钢筋、冷拉钢筋等经冷加工处理的钢筋。钢筋除锈也不能用冷拉方法。冷拉除锈既不能控制拉伸率,也不能控制强度,易造成钢筋脆变,在承受核爆动荷载作用时,达不到设计承受能力,将会使结构遭到脆性破坏。 2.人防工程的底板、墙板、顶板和防倒塌楼梯板在两层钢筋网之间,应设梅花形布置的拉结筋,其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不大于500mm,弯钩直线段长度不小于拉结筋直径的6倍且不小于50mm。 3.钢筋的焊接接头,焊接长度通常为土建的倍,两焊接接头间距不得小于钢筋直径35倍且不小于500mm。同一截面的钢筋接头受拉区不宜超过50%,受压区不限。 4.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在正常环境下,不宜小于25mm;在高湿度环境下,不应小于50mm。由于人防工程结构处于地下潮湿环境,为防止钢筋锈蚀,提高结构的耐久性,钢筋保护层厚度应适当提高。 5.人防工程中施工缝和后浇带应留置合理,尽量避开人防口部。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于300mm。 后浇带不得穿越人防金属门框,且应做好结构加强及防水措施。在施工期间后浇带跨内的模板和支撑不能拆除,否则可能引起各部分结构的承载能力和稳定问题。 6.人防围护结构上不得随意留设孔洞,预留的孔洞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找到依据,并做好防护措施。容易忽略的地方有: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3 建筑 3.1 一般规定 3.1.1 防空地下室的位置、规模、战时及平时的用途,应根据城市的人防工程规划以及地面建筑规划,地上与地下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3.1.2 人员掩蔽工程应布置在人员居住、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m。 3.1.3 防空地下室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0m;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贮罐不应小于1OOm。 注:“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中“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中的甲乙类物品。 3.1.4 根据战时及平时的使用需要,邻近的防空地下室之间以及防空地下室与邻近的城市地下建筑之间应在一定范围内连通。 3.1.5 防空地下室的室外出入口、进风口、排风口、柴油机排烟口和通风采光窗的布置,应符合战时及平时使用要求和地面建筑规划要求。 3.1.6 专供上部建筑使用的设备房间宜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之外。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 2 穿过防空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 3 凡进入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注:无关管道系指防空地下室在战时及平时均不使用的管道。 3.1.7 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人员掩蔽工程以及食品站、生产车间、区域供水站、电站控制室、物资库等主体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设计,应根据其战时功能和防护要求划分染毒区与清洁区。其染毒区应包括下列房间、通道: 1 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除尘室、滤毒室、洗消间或简易洗消间; 2 医疗救护工程的分类厅及配套的急救室、抗休克室、诊察室、污物间、厕所等。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条件和程序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 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各类人防设备设施施工安装到位: ①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封堵门、悬板(胶管)活门、超压(防爆超压)排气活门、防化设施均已安装到位,门扇启闭灵活,密闭性能良好,手柄转动灵活,油漆装饰到位,活门槛、封堵板(2015年10月1日前报监未完工的项目)预置到现场并编号、标明安装位置并专室存放定期保养。 2通风、给排水、电气等已按照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战时施工图及其平战转换预案的内容要求安装到位。。 2各类人防预埋套管无变形、破损并已作了防腐和油漆处理,标高定位准确,符合设计要求。 ③手、电动密闭阀门、各种自动排气活门、油网过滤器按规定要求安装到位。 ④防爆波地漏、清扫口按要求安装完成,盖板旋转灵活,无堵塞、积水。 ⑥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各种管线上防护闸阀安装到位,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0MPa,阀门近端距围护结构内侧距离不大于200㎜。 ⑦战时人员主要出入口处防护密闭门外的音响信号管线和三种通风方式的信号管线应预埋到位,通风方式信号转换箱、控制箱、防护呼唤按钮安装到位。 ⑧防化值班室、战时风机房及构件室的墙体砌筑到位,内部预埋管线施工到位。 9要求平时安装的战时设备和管线安装到位,战时电站除发电机外组外均应安装到位。

⑨工程概况、内部各战时功能单元、房间布置等基本情况应在各出入口设置挂图明示;战时通风、给排水、电气的系统、机房、管道、线缆、操作流程等应设置标示、标牌和挂图。 ⑩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置仿宋字体凹刻的石质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标牌长度不小于1000mm,高度不小于800mm,其内容包括工程名称、竣工时间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检测等责任主体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 2、工程内部建筑垃圾清理完毕,环境干净整洁,照明设施完善。 3、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6、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 7、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8、人防部门等部门责任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9、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防护设备厂家对人防地下室进行竣工初验,初验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关于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若干技术要求通知

关于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若 干技术要求的通知 闽人防办[2008]54号 各设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规范我省防空地下室设计,确保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质量,现将关于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若干技术要求下发给你们,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应及时反馈到省人防办工程处。 附:《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若干技术要求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若干技术要求为全面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以下简称“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文件和防空地下室设计的实际,现提出如下若干技术要求。 一、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掩蔽面积的计算。这里所称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是指由防空地下室直接承受冲击波动荷载作用的构件所围成封闭空间的面积,即由防空地下室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封堵墙、防护隔墙等形成的封闭空间面积。防空地下室口外通道、竖井、楼梯、风

道等均不能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是指满足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数值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与结构面积之差。人防掩蔽面积是指供掩蔽人员、物资、车辆使用的人防有效面积。其数值为人防有效面积减去下列各部分面积后的使用面积:(1)口部房间、防毒通道、密闭通道面积;(2)通风、给排水、供电、防化、通信等专业设备房间面积;(3)厕所、盥洗室、开水间等面积。 二、防空地下室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设计时,应以掩蔽面积按“规范”表3.2.1-2的“面积标准”确定掩蔽人员或装备数量,不允许随意提高“面积标准”,致使掩蔽人员或装备数量降低,造成出入口宽度、防护设备及风水电专业设计参数偏小,满足不了战时实际需要。 人防物资库工程宜按储存食品、物资为主,物资出入口门洞最小宽度为1.5m,对于建筑面积大于2000m2防护单元的物资库主要出入口宜考虑进叉车,设计图纸上应明确车行通道,车行通道宽度应满足通行的要求。主体设计时应按物资分类敞开式堆放设计,每个堆放段长度不宜大于15m,两个堆放区间距不宜小于800mm,物资与墙距离不宜小于700mm,与梁底距离不宜小于300mm。设计图纸上应明确堆放区尺寸、堆放区堆放食品、物资种类(食品种类、比重可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9-2001)中附录A,表A.1<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表>第9项“食品”采用)。 柴油发电站的有效面积宜按如下标准确定:<200kw的电站按1.18~1.68m2/kw;200~1000kw的电站按1.26~1.50m2/kw;>1000kw的电站按0.67~1.26m2/kw。

防护工程人防门图片参数

1页 1. 钢结构密闭门 技术说明: 一、 技术参数:本钢结构密闭门按照《人防工程 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05》制造,门洞尺寸 可根据工程要求选用,密闭性能:超压50Pa 时,漏气量≤0.267m 3/h 。 二、 安装要求:本钢结构密闭门采用先立框后安 装门扇的施工方式,门框同墙体混凝土同时 浇筑,浇筑时门框不得倾斜,门框前后左右 垂直度误差2mm ;门扇待混凝土凝固后安 装,安装时零部件不得漏装、反装。安装调 试完成后,门扇应开启灵活,无自开自闭现 象。密封条应压缩均匀,转动部位加润滑脂, 外露部位喷涂面漆。 三、 维护保养:为延长密封条使用年限,应在外 露表面经常涂抹滑石粉;门扇转动部位每年 加注一次润滑脂;外露金属表面漆膜脱落时 应及时修补。 2 钢结构防护密闭门 技术说明: 一、 技术参数:本钢结构防护密闭门按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05》 制造,门洞尺寸可根据工程要求选用,抗力等级分为:0级 5.4MPa,1级 3.6MPa ,密闭性能:超压100Pa 时,漏气量≤0.566m 3/h 。 二、 安装要求:本钢结构密闭门采用先立框后安装门扇的施工方式,门框同墙体 混凝土同时浇筑,浇筑时门框不得倾斜,门框前后左右垂直度误差2mm ; 门扇待混凝土凝固后安装,安装时零部件不得漏装、反装。安装调试完成后,门扇应开启灵活,无自开自闭现象。密封条应压缩均匀,

转动部位加润滑脂,外露部位喷涂面漆。 三、维护保养:为延长密封条使用年限,应在外露表面经常涂抹滑石粉;门扇转动部位每年加注一次润滑脂;外露金属表面漆膜脱落时应及 时修补。 2页

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规定

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确保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内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依法修建的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的审批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规模; (二)防护类别和抗力级别; (三)战时功能,主要作为人员掩蔽部(一等人员掩蔽部、二等人员掩蔽部、人员临时掩蔽部)、人防物资库、人防汽车库、防空专业队工程(队员掩蔽部、装备器械掩蔽部)、车辆器材临时掩蔽部、人防医疗救护工程(中心医院、急救医院、救护站)、人防电站(固定、移动)等; (四)总平布局及与周边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的连通关系。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新建民用建筑指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项目,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建设项目中除工业厂房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具体范围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结合民用建筑应当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以下简称“应建面积”)的计算标准必须符合《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的规定。这里的应建面积是指由人防专有防护设备和人防围护结构形成的具有一定防核生化武器和常规武器打击能力的地下封闭空间,即由防空地下室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封堵墙、防护隔墙等形成的封闭空间面积。 第六条战时作为一等人员掩蔽、二等人员掩蔽、人防物资库、人防汽车库、防空专业队员和装备器械掩蔽、人防医疗救护工程和人防柴油电站等功能使用的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应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医疗救护工程设计标准》(RFJ005-2011)等确定技术参数;战时作为人员或车辆器材临时掩蔽等功能使用的,防护设计可根据《福建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设计标准》(闽RF01-2014)确定相关技术参数。 第七条下列地区或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可按人员临时掩蔽和车辆器材临时掩蔽设计。 (一)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集体非经营性建设、新农村建设、“造福工程”; (三)非地质条件限制应当建设防空地下室,但属于符合国家规定减免易地建设费的项目。 第八条防空地下室属于整体规划、连片开发互联互通和统一建设的项目,应建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时,其超出部分防空地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国人防2009-324号 核心提示: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国人防〔2009〕324号关于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 国人防〔2009〕324号 关于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 通知 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民防局),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做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对于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监督,提升人防工程整体防护功能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抓好落实。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发至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主题词:人防工程防护设备 [质量检测] 管理 抄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办公室。(共印380份)承办单位:国家人防办公室联系人:丁果玄电话:66766315 余下全文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战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各项功能得到正常发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从内容上可分为常规检测和专项性能检测。常规检测是防护设备加工、安装质量的检测,包括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使用性能、材料和外观质量等项目;专项性能检测包括:密闭类防护设备的密闭性能检测,活门类防护设备和密闭阀门的通风性能检测,活门类消波系统的消波性能检测,屏蔽类防护设备的屏蔽性能检测,抗力型防护设备的抗力性能检测。 第四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凡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的机构,应按本规定取得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认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五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人防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验研究与质量检测中心在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下, 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技术研究工作,负责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新产品的试验定型与系列化工作; (二)负责制订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测、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承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防护设备试生产和增项产品的质量检测,承担各级人防部门委托的仲裁检测业务;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和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第十个五年计划》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对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七章和八个附录,其主要技术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建筑;4 结构;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6 给水、排水;7 电气。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依据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本规范将防空地下室划分为甲、乙两类,对有关战时防御的武器以及防护要求、平战结合等方面的条款进行了全面地修改和补充;并且根据有关的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本规范中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了修改。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 主要起草人:王焕东张瑞龙郭海林丁志斌葛洪元陈志龙姚长庆范仲兴柳锦春 曹培椿夏弘正于晓音邵筠梁敏芬王安宝陆饮方宋孝春肖泉生贾苇朱林华方磊孙兰程伯轩 1 总则 1.0.1 为使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功能要求,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依据现行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防空地下室专项竣工验收意见书

防空地下室专项竣工验收意见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年月日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办理结建 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转向竣工验收程序须知 一、施工单位按经审查的设计图纸完成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到区人防办领取《防空地下室人防专项竣工验收意见书》。《验收意见书》一式五份。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二、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首先进行自检(初验)。经自检(初验)合格后,填好《验收意见书》、人防地下室竣工图(含建施、结施、水、电、设备安装施工图)、工程总平面图、人防专用设备合格证复印件、《人防地下室平面图A3 大小两份》,施工记录资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等资料送区人防办。《验收意见书》应由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明确人防工程质量等级。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三、区人防办受理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意见书》后,会同杭州市人防办工程处、平战结合管理处,进行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具体安排时间,提前两天告知建设单位。届时,建设、施工、监理、质监单位均派工程技术人员到验收现场,接受验收问询。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四、经验收不合格,区人防办应在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或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整改通知单。经验收合格或复验后合格的,区人防办将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人防专项竣工意见书》。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五、建设单位凭经区人防签认的《验收意见书》领取人防工程使用证,并办理平时使用手续。 防空地下室专项竣工验收申报表

防空地下室专项竣工验收意见

防空地下室专项竣工验收核验意见书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竣工验收核验意见: 负责人(代表)签名:年月日(公章)

人防地下室机电安装专项方案

. 南京质量安全技术中心 人防地下室机电安装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附建式人防地下室,平时为机械停车库、自行车库,汽车停车数量最大可容纳173辆。 2.工程防护等级:战时为六级二等人员掩护所。 3.人防区域位于地下一层,机械车库层高为4.8米,自行车库层高为2.8-2.85米,顶板厚度为250-400mm,垫层厚度为50-100mm。本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5932平方米,其中人防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 4.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桩基础,建筑结构的类别为2类,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 二、设计意图: 1. 本工程按二类防雷建筑物设计防雷装置。本工程各种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重复接地及地面防雷接地、弱点接地均共用本地下室接地装置,要求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Ω。利用基础底板筋做共用接地装置,并将基础底板上层主钢筋焊接连续构成电气通路。防雷引下线利用剪力墙或柱内上、下相同的两根对角主筋(>φ16)上与屋顶避雷带焊接,下与基础主筋焊接贯通。在建筑物引出柱外或剪力墙外2米,预留-40*4镀锌扁钢补加接地极。裙房四周的引下线在首层高出地面0.5米处预埋接地引出端子板,平装饰柱面,以便测量接地电阻或增补接地装置用,要求所有连接点或测试点与引下线两根大于φ16的主筋可靠焊接。所有进出地下室各种金属管道、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的金属门框、卷帘门的金属构件、电缆金属外皮均采用-40*4镀锌扁钢与保护接地实行总等电位联接。每层建筑物外墙连续梁内钢筋与楼层钢筋焊接成一体形成均压环,并与引下线可靠连接。30米以上的外墙金属门窗、金属结构、玻璃幕、外墙栏杆与均压环焊接以防侧击雷。 2. 本工程平时地下室应急照明、消防设备、机械停车设备、潜污泵为一级负荷,地面用的生活泵为二级负荷,其余为三级负荷。战时地下室应急照明、通信、报警设备为一级负荷。战时生活水泵、厕所潜污泵、送、排风机、三种通风方式装置系统、正常照明为二级负荷,其余为三级负荷。供电要求:一级负荷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损坏。系统组成:平时两路电源;战时外电源加集中蓄电池组组成供电系统。外电源:地下室用电电源由本地下室变电所提供(380V/220V)。内电源:当外电源破坏时,其人防区域内战时照明、电力均由集中蓄电池组提供。战时一、二级负荷由外电源与本地下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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