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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失业保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失业保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失业保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建立阶段。1986 年,为了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国务院颁发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暂行规定》虽然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构成要素如实施范围、对象、资金来源、支付标准、管理机构都作了说明,但正如它的名称一样还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其实施范围狭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保障能力有限,保障待遇低,失业救济性质明显。

2.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经济改革的力度加大,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浮出水面。为了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1993年国务院又颁发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以代替1986 年的《暂行规定》,但是《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并没有对《暂行规定》有大的突破和超越,失业保险原有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新的形势下有些问题甚至更加尖锐和突出,从而导致了失业保险在经济改革中没有担当起应有的责任,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改革的进程。

3.巩固阶段。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强调失业保险权利与义务的对应、体现失业保险的性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无疑有很大的进步。这主要表现在:(l)确立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基本宗旨。(2)将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3)建立了国家、单位、职工三方负担的筹资机制。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提高到了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4)确定了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申领程序。

《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5)重新调整了支出项目和支付标准。在支出项目安排上,强调了失业保险金及其相关支出,增加了职业介绍补贴的开支项目,取消了生产自救费和管理费。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制定。累计缴费1—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缴费5—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为18个月,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6)提高了统筹层次,实行了市级统筹。(7)加强了基金管理,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人银行的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我们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目前,失业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所面临的一项重要的社会和经济问题。就当前各国对失业问题的解决情况来看,日本的失业保险制度比较成熟。以下将对中日两国在失业保险制度方面进行更进一步的比较,并通过比较找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

与日本相比,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不仅建立时间短,而且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通过与日本的对比分析,有利于取长补短,促进失业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1.资格条件比较。失业保险的对象不是一般的劳动者,而是一些具有劳动能力却因暂时失去职业而失去生活来源的人。也就是说,作为失业保险的受给者,有着严格的条件。从两国的共同点来说,基本包括以下几点:(1)必须达到规定的资格期限,主要指投保期。

(2)必须是非自愿失业,防止故意失业获取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又有求职要求。但要求的宽严程度不同:我国规定投保期限为一年,如果缴费期限不足一年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日本是离职前一年中要有六个月的缴费经历。

2.给付内容比较。(1)给付标准:给付标准取决于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水准,但是它原则上达到受益人的收入损失得到部分补偿,又不能妨碍就业意志。日本规定一般劳动者每天的失业津贴相当于失业前半年平均工资的50%—80% ,即平均日工资越高,基本失业津贴越低,反之则越高,这是它的合理成分。我国按照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发放。(2) 给付期限:两国都有等待期和最长给付期的规定。日本采用综合标准,失业津贴的领取期限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期长短及就业难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长领取期限为360天。此外,遇到特殊情况(经济衰退、全国就业形势严峻、跨地区求职、职业培训延期等)可酌情延长领取期限。我国采用的标准比较单一,根据失业前的累计缴费年限的长短: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费用负担比较。采用何种负担方式,取决于政府对失业应负责任的认识、企业的经济效益、历史传统等因素。日本失业保险金支出的部分由国家(政府)、雇主、雇员三方负担。并不实行全社会统一的单一失业保险费率,而是根据各行业的失业风险程度实行差别费率。雇主与雇员根据本行业的费率,按照等比制分担失业保险费。此外,国家财政负担部分费用。其中:一般求职者津贴和短期特例求职者津贴财政负担1/4;日雇劳动求职者津贴财政负担1/3;继续雇用津贴财政负担1/8。而用于雇佣保险事业支出的部分则完全由雇主缴纳。我国采用单一的失业保险费率,城镇企事业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个人按本人工资的1% 缴纳失业保险费。财政不固定负担部分费用,只在事业保险给付出现困难时提供紧急援助。

4.管理体制比较。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它的性质决定了政府责任,两国均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进行失业保险管理。

三、针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不足,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

总的说来,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不足,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出发,也就是要不失时机地深化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改革。

客观地讲,我国在制定和两次调整失业保险制度时,并非没有注意到国外的改革动向,因此在制定上出现了许多问题。现在我们重新讨论这一问题,主要的是因为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繁重的就业任务迫切要求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就现在看来,失业和领取失业保险的人数已经进入一种相对平稳的状态,在首先确保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有充足的调剂空间用于促进就业。近两年来,北京、上海等省市已经在这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不失时机地推进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其促进就业、减少失业的功能和作用,不仅是必要的,也是有条件的。改革的重点是:

1.完善制度,强化约束,建立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与国外相比较,我国的失业保险具有救济期限长(最长24个月)、申领条件宽松等特点,且待遇标准只与缴费期限挂钩,与领取期限无关,对是否积极求职约束性不强。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不能不导致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的过度依赖。处在失业保险金申领期的人员,对于公益性岗位、临时性工作往往不感兴趣,除非有收入稳定、体面的就业机会,否则宁可等待。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也是这样,放弃推荐的社区服务或其他公益性就业岗位而宁愿继续“吃低保”的现象并不在少数。因此,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只能在改进制度设计上找出路,通过严格申领条件、强化对申领人员积极求职就业的外部约束来实现。为此,不仅需要调整相关政策,完善管理措施,还需要完善失业保险、低保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失业人员、低保对象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并通过信息系统相互沟通,实施动态管理,跟踪服务。

2.建立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的费率调整机制,发挥失业保险在稳定就业和减少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就业,着眼点不仅要放在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上,更积极的做法是放在提高就业的稳定性、减少失业上。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通过实行差别费率或浮动费率引导企业减少裁员,或通过提供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在不景气时期通过缩短工时、挖掘内部潜力等方式消化富余人员,不失为一项积极有效的失业调控措施。

3.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扩大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政策的受益对象范围。目前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不仅基金支出渠道窄,而且享受对象也仅限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这是不合理的。固然,在失业保险金的申领上,强调权利义务相对等,强调以参保缴费为前提、与缴费期限相联系,这是符合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的。但是,作为失业保险延伸职能的促进就业措施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其对象自然也应当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来设定,而不宜仅限定在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上。

4.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支出范围。理清楚了上述问题,这个问题也就无须多做分析了。最基本的一个原则就是,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支出范围,既要考虑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的要求和资金使用范围,又要充分考虑失业保险基金状况,在优先保证失业保险金发放并留有充分余地的前提下,量力而行,适当扩大支出项目,逐步增加资金投入量。

迄今为止,我们依然在研究是否扩大试点问题。其实,试点的意义在于对未知的领域或不可预见的风险进行探索和评估,而在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这个问题上,其积极意义已为大量国内外实践经验所证明,其可能面临的风险也有足够的应对之策,因此,在我国政府的努力下,确保失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失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

失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 为完善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规范基金管理行为,有效防止失业保险经办风险,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要求 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XX省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范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基金收、拨、支、存各主要环节的监督控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业务经办规范 (一)失业保险股,具体负责基金征收核定管理、待遇审核和失业保险金发放等项工作。各项业务工作均应按照经办、复核和审核程序办理,工作人员对办理结果负责。 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实行微机化管理,经办人、复核人的计算机操作权限的操作密码各不相同,禁止以他人密码进入计算机系统。 失业保险股业务经办应规范有序,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推行标准化管理:

1、业务用章按权限使用,业务文书和表格尽量采用固定格式,并连续编号; 2、各项业务实行授权管理,明确各项业务的审批人和审批权限;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岗位及人员对出现的问题和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3、失业保险业务管理要设计科学的业务流程和规范的管理环节。管理环节主要包括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申报、变更管理、缴费核定、费用征收、待遇审核、待遇支付、个人缴费记录、基金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等环节。 (二)失业保险股负责失业保险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工作,包括市本级参保单位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管理,以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等。 1、失业保险登记申报资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本级新参保单位应报送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参保人员基础数据库文件(磁盘)和汇总表;单位变更登记,参保单位应提供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等相关登记事项更改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参保单位被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应当及时报送单位注销申请书和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况的法律文书或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和文件(复印件)进行注销登记;年度验证报送资料与新参保登记相同。

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前言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现状及趋势。 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深度解读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核心指标从基金收入,基金支出,基金累计结余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广东省基金收入指标分析(均指失业保险) (3) 一、广东省基金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基金收入现状统计 (3) 三、广东省基金收入占全国基金收入比重统计 (3) 四、广东省基金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广东省基金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基金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基金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广东省基金收入同全国基金收入(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广东省基金支出指标分析(均指失业保险) (7) 一、广东省基金支出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基金支出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东省基金支出占全国基金支出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广东省基金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广东省基金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基金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9)

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3年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3年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进 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数据研究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 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数据研究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门如中国 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指标分析 (3) 一、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 (3) 三、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比重统计 (3) 四、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指标分析 (7) 一、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广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9)

美国失业保险制度跟政策

美国失业保险制度与政策 一、美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确立 1935年,在建立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同一年,美国国会通过立法授权各州政府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项目由州政府进行管理,联邦政府只是制定一些措施鼓励各州政府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并尽量在州际之间保持统一性,这项制度涵盖了97%的劳动者。 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度取决于本人工作的年限,计算公式各州也不相同。在多数州中,最长的期限为26周,但是,如果本州的失业率高于一定水平,这个期限也可延长。从1987年开始,失业保险金收入也需交纳联邦个人所得税,但不需交纳社会保障工薪税,因其不属于工薪。 失业保险通过工薪税(属于社会保险工薪税)来筹集资金,在大多数州,并不是雇主和雇员共同分担,失业保险工薪税全部由雇主承担,当然有时雇主也可能转嫁负担。失业保险税的数额是雇主的失业保险税率与失业保险税限额下的雇员年收入的乘积。目前,80%的州的失业保险税基都高于联邦政府的规定,阿拉斯加州甚至高达23200美元。 美国失业保险一个重要特点是税率各个雇主并不相同。它取决于企业解雇雇员的经历。解雇率越高,税率也越高,这被称为“经历税率”法。问题是一般而言,解雇雇员给雇主带来的税收成本要低于雇员因被解雇而领取的失业救济金,这样一来,当企业因市场需求变化需要临时裁员时,企业愿意裁员以度过暂时的困难。由于雇主增加的税收成本低于雇员因失业而得到的失业救济,所以,临时性裁员可能对雇主和雇员都有利,但给社会带来的后果是增加了失业率。 二、失业税的经历税率有效抑制解雇行为

美国实行联邦和州二层次立法体制,联邦失业税按照统一税率,但是由于允许雇主享受税率抵扣(前提是州法律符合联邦的基本要求),联邦失业税的实际税率很低(2008年将降低到0.4%)。 雇主的主要负担是州失业税。美国各州的失业保险费率根据各雇主的裁员人数确定,根据各雇主裁员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雇员人数的多少而上下浮动,即经历税率。如密歇根州新办企业头两年的费率为2.7%,即州基准费率的50%,而建筑业雇主必须外加建筑行业的平均费率;但雇主第三、第四年的费率部分地取决于其前雇员的保险待遇领取和缴费的历史记录,称为雇主失业保险经历;从第五年起,完全根据雇主的失业保险经历确定各雇主的各年度缴费率。这种“大棒”政策对失业的抑制作用已经由实证验证,华盛顿州的雇主认为,在这种税制下,将雇员继续稳定在其原来的岗位上,相对于缴纳较高的失业税更加划算一点。另外,在经历税率制下,雇主会有效防止雇员无效的申请。1998年雇主所拒绝的失业保险申领比例就从51%升高到66%。 三、贸易调整津贴帮助特别困难者重新获得工作 贸易调整津贴是针对特定对象的。2002年《贸易法案》规定,针对那些因工厂受进口增加的冲击和产品外销变化影响而失业的工人,为他们提供52周的贸易调整津贴,帮助他们重新获得工作。 主要的援助内容包括:一是再就业服务。如就业咨询、工作岗位推荐、拟订求职计划等。二是求职补助。当工人需要到外地求职时,可支付其求职过程中食宿和交通费用的90%,但上限为每人1250美元。三是搬家补助。该计划支付工人安家过程中的某些合理费用,并按工人周平均工资的3倍一次性给付安家补助。四是就业培训补贴,为鼓励参加职业培训,参加培训者可额外增加26周的

关于失业保险基金自查报告三篇

关于失业保险基金自查报告三篇根据审计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失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围绕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失业保险基本情况及监管措施 (一)失业保险制度历史沿革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与养老保险同步实施的最早的社会保险制度,xx年国务院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是失业保险最早的法规。xx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xx年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失业保险条例》,将失业保险纳入了法律体系,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xx年四川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省失业保险条例》,现在×××区根据《×××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开展失业保险征收、待遇核发、基金管理等工作。 (二)失业保险基金增长变化情况 以"十一五"期间为例,随着每年参保人员增加和缴费基数的提高,失业保险费征收和待遇支付每年都在递增,xx年至xx年间×××区失业保险费收入分别为336万元、326万元、379万元、923万元、1558万元、2573万元、6244万元,累计收入为1.23亿元; 失业保险待遇支出为144万元、428万元、845万元、1099万元、1301万元、2228万元、4408万元,累计支出为1.05亿元; 截止xx年底,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073万元。

(三)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措施 1、完善失业保险工作制度,规范资金管理 收好、管好、用好失业保险基金,责任重于泰山。近年来,×××区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狠抓保费征缴,严格基金监管,着力促进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一是严格执行《×××省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以及《×××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劳社发〔xx〕80号)文件规定。 二是印制了《×××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基金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基金收、存、拨、支各主要环节的监督控制。定期对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对薄弱环节及时完善,不断提高基金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保证经办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是严格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帐户按规定开设,我区失业保险的收入户、支出户及财政专户,均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其利息收入按规定计入基金。失业保险费的征收标准统一,帐务准确,同时做到收入户资金及时划转财政专户,坚持每月与银行对帐。严格执行《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基金会计、出纳做到职责权限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出纳不得记录和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分析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分析 课程名称:中国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姓名:朱小伟 班级:14物流一班 学号:20141886

摘要 失业保险制度,是指依法筹集失业社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劳动、失去劳动报酬的劳动者给予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办法,使员工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他们重新实现就业创造条件。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脚步,显现出许多不仅完善的地方。具体表现在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基金的筹集、领取标准、促进就业的效果等方面,期待尽快立法完善中国的失业保险制度。 关键字:失业保险就业制度问题与改善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分析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收入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依法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核心内容是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分散失业风险,为失业者提供基本保障,并通过转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形式积极促进再就业。失业保险既具有社会保险制度的共性,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我国内地失业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的失业救济制度。进入20世纪90年代,为了面对新一轮失业问题带来的挑战,实现了“三条基本保障线”,它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方面意义重大。1999年的《失业保险条例》和2010年的《社会保险法》成为现行制度内容的主要依据,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内地保险制度的发展。但是。当前我国失业问题还相当严峻,失业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以后的发展方向是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强化促进再就业的功能,使其成为充分就业的促进机制。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及现状 (一)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 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级政府还可以决定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范围。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特点 1、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正呈逐步扩大的趋势。 2、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与社会筹集,有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保险费,部分来源与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三)失业保险资金来源 失业保险资金来源于三个方面: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基金不足使用时,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省级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调整本地的费率。 (四)失业保险金标准 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待遇期限的具体标准是: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长为24个月。领取期间就业的,尚未领取的期限可以保留。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后,失业保险工作取得较快发展。参保人数从1998年(即《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前)的7928万人增加到2007年底11645万

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引言 本报告针对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对关键因素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 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 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权威政府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能够帮助机构和个人更加 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指标分析 (3) 一、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 (3) 三、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比重统计 (3) 四、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指标分析 (7) 一、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比重统计分析 (7) 四、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5-2017)统计分析 (8) 五、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5-2017)统计分析 (9)

失业保险为员工带来哪些好处

问:失业保险为员工带来哪些好处? 答: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及参照北京、上海等地关于失业保险相关规定,企业和员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员工非因本人原因而失业、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求职要求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失业保险金 按当地规定的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根据缴费年限不同,领取最长期限从12个月到24月不等。 一些地方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满后,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丧葬补助金、亲属抚恤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其家属可以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3)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当地规定的标准与条件向社保机构申领医疗补助金,此外,一些地方还对危重病人规定了另外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特别补助措施。 4)女性失业人员的生育补助金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以按当地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申领生育补助金,或同时享受其他女性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5)生产扶持资金 一些地方还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生产扶持资金。 6)农民合同工的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 企业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

据地方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企业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或者根据地方政策,按城镇职工相同方式缴纳保险及享受相同失业保险待遇。 7)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在失业人员跨区流动时,此部分补贴按规定比例进行移转。 8)失业补助金 个别地方,如上海,对于虽然缴纳了失业保险金、但不具备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一些失业人员,规定了可以申领相当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失业补助金。 参考法规: 1.《社会保险法》第1条、第2条; 2.《社会保险法》第46条、第48条、第49条; 3.《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第19条、第20条、第21条; 4.《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16条、第22条; 5.《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第17条、第20条、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第25条; 6.《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第33条、第37条、第39条、第44条、第46条、第48条; 7.《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第11条、第12条、第13条; 8.《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第22条; 9.《〈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11条第2项、第13条第2项、第14条、第15条。 例: 2007年7月13日,舟山市发布《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这是舟山市失业保险工作的一次创新和实践,扩大了企业职工享受失业保险的受益面和深度。 《实施意见》规定: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渔农村劳动者,在自愿的前提下,纳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充分发挥“三位一体”整体功能的思考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充分发挥“三位一体”整体 功能的思考 摘要失业保险制度具有三大基本功能,即“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是解决失业问题的“减震器”或“安全网”。近年来,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的增长远远快于支出,资金结余越来越大,大量资金处于闲置状态,使失业保险基金的应有作用远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本文结合唐山实际,就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三位一体”整体功能提出相应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三位一体 失业保险制度是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主导的就业 运行机制而制定的,它具有三大基本功能,即“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是解决失业问题的“减震器”或“安全网”。近年来,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的增长远远快于支出,资金结余越来越大,大量资金处于闲置状态,使失业保险基金的应有作用远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本文结合唐山实际,就如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三位一体”整体功能提出相应对策及建议。 一、当前失业保险基金积累呈逐年扩大趋势 从当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实际运行来看,收入增长快

于支出增长,基金积累增长迅速,失业保险金结余闲置的问题比较突出。以唐山为例:近年来,唐山市失业保险基金进多出少,基金结余呈逐年上涨趋势。2014年唐山市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11.3亿元,失业保险待遇支出1.77亿元,扣除阶段性援企稳岗因素,当年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比例为84.3%。到2014年底,全市基金结余达37.7亿亿元,是2005年7.34亿元的5.14倍,占全省基金结余近三分之一强。按目前支付水平,即使停征失业保险费,也可满足唐山市21年的基金支出。失业保险金的过多结余意味着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已经积累了诸多矛盾,越来越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基础发展变化的需要,这对于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如何运用好失业保险金,已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之所以出现如此大量的基金结余,按照现行制度运行轨迹分析,部分原因是参保人数的增加和基金征缴工作的加强,部分原因则是由于失业保险向中心调剂资金逐年减少。而从制度本身进行分析,则主要是由于对基金支出方向限定过窄。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以保障基本生活为主,只起到一种对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缓冲作用,促进就业的作用十分有限。 二、近年来各地在探索扩大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从国际上看,在21世纪20年代,失业保险主要是为“保

失业保险综述

失业保险研究综述 前言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中断就业而暂时失去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与再就业有关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它与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一起构成了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查阅了近五年国内外有关失业保险的学术论文,根据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失业保险功能、制度、统筹及其模式的最新研究成果,借鉴运用到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中,并提出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这对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失业保险制度作为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配套措施建立并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在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颁布的基础上,开始向相对独立的市场经济框架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过渡。20多年以来,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支持经济体制改革和促进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新时期新形势的到来,在金融危机等挑战中显示出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仍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对此,国内外学者对失业保险的功能、制度和统筹模式进行了相关的研究。 一、近五年国内失业保险研究综述 1、关于失业保险功能的研究 国内学者吕学静[1]、孙曼娇[2]、孟卫军[3]、晏淼[4]等对失业保险的功能进行了研究。目前学界普遍认为,失业保险制度应当具备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三大功能。近五年国内学者的研究较多集中在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发挥的问题上。他们认为,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当前发挥的功能集中在对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救济,而促进就业的功能相当弱,基本没有预防失业的功能。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功能发挥现状主要受制度设计和资金投入方面问题的影响。面临严峻的就业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问题文献综述

浅析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问题 摘要:失业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必然产物,但它的存在又严重地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面临着严重的失业问题,因而如何进一步创新、完善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全面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就是当前必须立即解决的一项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建议对策 一、前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普遍性、强制性和互济性是失业保险的主要特征。建立健全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不仅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且对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社会,保持经济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我们应采取相关的措施解决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现状 1、保障的范围 1986年,配合劳动合同制的实行和企业破产法的实施,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它只适用于职工中很小的一部分,仅限于国有企业四类人员。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对《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进行了调整,将保障对象扩大到国有企业的7类9种人员,并规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应依照执行。1999年新的《失业保险条例》正式出台,将各类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都纳入到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中来。这里的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城镇其他企业。到2010年12月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1645万人,比上年底增加458万人。” 2、享受保障的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其中特别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应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求职活动为标志。 3、保障的水平 我国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水平也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1986年的“暂行规定”中还称之为“待业救济金”,按本人标准工资的50%一75%发放;1993年将“待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改为当地社会救济金的120%一150%。1999年的《失业保险条例》将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标准与最低工资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挂钩,规定失业保险金要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4、保障的内容 根据《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必须首先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支出,包括支付失业保险金,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保险基金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的同时,可部分用于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费用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符合的法律规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符合的法律规定: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第十三条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3年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3年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进 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数据研究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 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数据研究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门如中国 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现状 (1) 第二节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指标分析 (3) 一、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 (3) 三、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比重统计 (3) 四、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指标分析 (7) 一、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9)

失业保险基金风险分析报告制度

失业保险基金风险分析报告制度 一、建立健全基金风险分析报告,增强基金预警能力。 创新基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建立基金风险分析报告制度,结合月度基金会计报表,进一步加强了基金收、支、余的分析和监控,及时反映各项基金的运行情况,对基金异常情况提出预警。基金分析报告制度的实施,大幅提高了基金的预警管理水平,为财务基金的预算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二、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管理机制,加强基金收付安全性。 建立健全了信息系统管理机制,从业务到财务再到银行整个财务收付过程进行关联,防止了财务收付数据被篡改的现象。通过信息系统的建立健全,对财务收付管理起到了安全监控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收付流程的信息化建设,加强了基金内控监督管理,为实现高效安全的基金收付管理筑起坚实的护盾。 三、建立健全岗位互检审核制度,强化基金收付严谨性。 结合内控内审的规定,建立财务岗位互检审核工作制度,在各项社保待遇收付前,严格把好审核环节,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对财务收付数据实现了事前监督管理。引入财务岗位互检审核机制,加强了对社保待遇收付监督职能,并与分析报告、信息系统管理机制,形成基金管理的“三大措施”,

为高效安全的基金收付管理保驾护航。 四、建立健全基金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制度。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责任机制。明确经办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约束机制,强化预算编制、执行与决算的有机结合,促进基金增收节支。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工作。按时上报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和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注重强化风险预警分析报告,对基金支付风险以及预算执行与计划偏差较大等突出问题,快速向上级部门报告。 XX市XXXX 2018年2月8日

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 摘要:失业是当今世界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各国政府无不以解决失业问题为己任。失业保险是解决失业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它可以使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从具体制度上保证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缓解经济改革中遇到的社会矛盾,有利于社会的安定。本文拟就我国目前失业的现状及出现的新特点,对作为社会“安全阀”、“减震器”的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略陈管见。 关键词:失业保险存在问题发展趋势 调查情况:我们组在6月18日一行五人(修震,邵利芳,朴紫萍,李依璇,张圣)来到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花园社区进行为期一天的调查工作。我们组还了解的从2002-2008年我国失业保险水平每月人均250元-450元之间,以后几年多次进行调整,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获悉,我国今年失业保险调整到每人880元。 我们还对4050养老问题进行了调查,国家认为应推迟退休年龄,但进行民调统计不同意的占总人数的94.5%(约220000人反对),但有一部分教授,公务员,医生站同此观点,认为所学的的知识没有充分的发挥,是一种浪费。保险基本框架存在问题,需加以完善。 一、失业保险制度及其功能 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集中建立保障资金,对遭遇失业风险而失去收入来源的劳动者在一定时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有两大功能:一是对失业人员进行救济,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促进失业者尽快再就业,从而抑制失业。生活保障功能是失业保险制度设立的最初目的,反失业功能的强化则是全球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 失业保险制度的目标主要是通过保障尽可能多的失业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来维持社会安定、缩小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同时保证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1]。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单纯强调失业保险的生活保障功能已很难解决日益严峻的失业问题,必须探寻更积极的失业保险机制,发挥其抑制失业和促进就业的能动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失业保险“社会稳定器”的减震作用,维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面对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失业保险政策。从1986年国务院《国有企业职工待业暂行规定》,到1993年《国有企业职工待业规定》,再到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失业保险制度已经形成完整体系,在保障失业工人的权益及下岗职工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总体来说,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更注重事后的补偿,其抑制失业及促进就业的功能没有得到发挥。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失业保险覆盖面较窄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从理论上讲,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面临失业风险、或已成为失业者的劳动者都应该享有失业保险制度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这样

失业保险制度定义

人力资源管理自考名词解释 1、资源:是指某种可被以利用,提供资助或满足需要的东西。 2、人力资源:是指一定围的人所具备的劳动能力总和,也称“人类资源”或“劳动力资源”、“劳动资源”。 3、人力资源运动:是指人力资源的经济运动。 4、人力资源数量定义:指的是构成劳动力人口的那部分人口的数量,其单位是“个”或“人”。 5、劳动力人口定义:即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 6、人力资源数量定义: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围,劳动适龄人口总量减去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加上劳动适龄人口之外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 7、影响人力资源数量的因素:人口总量及再生产状况;人口的年龄构成;人口迁移 8、人口迁移定义:即人口的地区间流动。 9、人力资源总量定义:是数量与质量的乘积,即人力资源总量=劳动人口数量×质量,出于计量的需要,可采用下列公式:人力资源总量=求和符号:某等级劳动人口数量×某等级劳动人口质量,或者:人力资源总量=劳动人口数量×劳动人口平均质量。 10、人力投资收益定义:是通过对人力资源的投资,使之形成或者强化劳动能力而取得的经济回报。 11、人力资源供给定义:是指就经济运动而言,已经开发的、马上可以投入经济活动的人力资源,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劳动者与正在谋职者所具备的劳动能力的总和。 12、人力资源需求定义:即一定围的用人主体对于人力资源所指出的需求。从理论上讲,人力资源需一种派生需求,也称为“引致需求”,它是由人的消费所引起的、所派生出来的。 13、劳动者权益定义:即劳工权利或劳动者权利,简称“劳权”,它是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的同时所享有的与劳动有关的社会权利的总称。 14、劳动立法的定义:是立法机关制定、修改或废止有关建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规活动的总称。 15、人力资源关系定义,是居于一定组织之中的员工,与组织及管理人员之间的各种工作关系。这一关系也成为劳动关系、人事关系、劳资关系、员工关系、雇佣关系、劳动管理关系等。 16、人口定义:指的是在一定时期、特定区域中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的总体 17、人口的数量定义:是指以个体形式存在的人的数目 18、人口的质量定义:包括人们的健康水平和文化水平,它们一般可以通过人力体质水平、患病率、死亡率、平均寿命和平均教育程度等表现出来,它无疑对人的经济效能发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19、人口与人力资源的关系:人口与人力资源有着极为密切的在联系。总的来说,人口是人力资源的基础和前提,人力资源是人口的核心和关键。我们知道,人力资源是体现在人的自然生命机体上的经济资源,它是以人口为存在的

2020年(金融保险)发达国家失业保险基金管理

(金融保险)发达国家失业保险基金管理

发达国家失业保险基金管理 壹、发达国家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 1、依法进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失业保险基金作为失业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对其管理必须纳入法制轨道。发达国家对失业保险基金依法管理有俩种情况:壹是在失业保险法规中对基金管理的某项内容进行立法,如基金投资运营等。1911年12月,英国实施《失业保险法》,开创了世界强制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的先河。随后意大利、德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继颁布了有关法律、法规,为失业保险基金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广,基金来源有保证。发达国家均把失业雇员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且努力扩大这壹范围。美国失业保险范围覆盖到所有工商企业雇员、所有州和地方政府雇员、家庭雇工。英国是收入每周在62英镑之上的雇员、自我雇佣者和国家公务员。德国是月收入在400马克之上的雇员,包括农民。丹麦、荷兰等将公务员列入实施范围;丹麦、西班牙等将农民纳入进去;丹麦、瑞典、芬兰等将个体劳动者也列入了范围。

3、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基金来源渠道。发达国家根据各自的现实及历史条件,确定了不同的基金筹集方案。美国实行经验定税法,对解雇工人比较频繁的企业实行较高的失业保险税率,联邦要求雇员个人缴税,由各州决定。英国社会保险费来源有三条渠道:壹是壹般税收征集的调节基金,约占全部费用的43%;二是国家立法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约占55%;三是基金投资收入,约占1%—2%。日本雇佣保险金来源为俩部分:壹部分是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主要由单位和被保险人双方负担,国家适当补助;另壹部分是雇佣促进事业费。这壹部分费用完全由雇主负担。 4、严格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防止基金流失。发达国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非常严格。(1)失业者必须是非自愿性失业,如无正当理由自动离职或由于自身因素导致失业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2)失业后,在职业介绍所或者失业管理机构进行登记,且愿意接受所提供的工作;(3)失业者必须有能力工作,而且正积极寻求工作;(4)规定失业者的最高年龄,超过这壹年龄就可能会损害享受失业保险的权利;(5)失业前要有壹定的就业期和受保期或缴纳壹定期限的失业保险费。 5、确定失业津贴的标准和期限,促进失业者再就业。壹是按绝对数进行等额支付。25岁之上的为49.15英镑,失业

失业保险现状分析及对策(同名11057)

失业保险现状分析及对策(同名11057)

失业保险现状分析及对策的综述 班级:公共事业管理1101B 姓名:苗雪玲 学号:1128120141 摘要:失业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为保证参保劳动者由于超出其本人所控制的各种社会、经济原因造成的事业,在待业期间给予的一种多方面的物质帮助制度。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参保认识不足;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实施细则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手段单一;失业保险的覆盖面有限;失业保险基金使用不规范、来源单一、费率平均化;失业保险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配置效率低下;相关失业保险的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这将直接影响失业保险保障作用的发挥,因此,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迫在眉睫。拟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的基础上,对现行制度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失业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Abstract:Unemployment insurance is the state and society in order to ensure the insured workers as a result of beyond his control of the various social,economic reasons cause the unemployment period,give a multifaceted material help system.But in the course of the operation appeared insufficient understanding of insurance enterprises;the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 legal system is not perfect;executive strength is insufficient,means a single;the coverage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 Co.; unemployment insurance fund use non-standard,single source,average rat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lack perfec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echanism,the low efficiency of the allocation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policy propaganda dynamics is insufficient wait for a problem,it will directly affect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role, therefore,to further improve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imminent.In the system of insurance of our country unemployment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on the basis of the current system,the problems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analysis. Key words: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Existing problems Countermeasure analysis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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