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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思考

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思考

-- 以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例

[摘要]随着社会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发展,农民工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1.5亿农民工长期奋斗在城市建设的前线。80年代后农民工,也就是新生代农民工正大量地流入城市并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渴望以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在城市创造自己的辉煌人生,不仅为城市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而且要获得城市的认同。然而,目前的制度环境决定了这一理想实现的难度。本文探究了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生活与工作中存在的种种困难,找出了困扰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的各种因素,探索了为新生代农民工权益提供保障的路径。[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社会制度权利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况

(一)新生代农民工定义

农民工是中国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和体制转轨时期出现的一个独特而又引起广泛关注的过渡性群体。他们不仅作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在我国社会迅速崛起,成为我国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量,而且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直接脱胎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传统农民工不同,新生代农民工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以后“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90后,这批人目前在农民工外出打工的1.5亿人里面占到60%,大约1个亿。随着传统农民工年龄增大并逐步退出城市,新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

与传统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新生代农民工规模大,年龄轻,主要集中在18-22岁之间;女性的比例高于男性;绝大部分处于未婚状态。第二,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明显高于老一代农民工。第三,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筑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下降。第四,新生代农民工外出时间明显较短,跨省流动的比例较高,省内流动的比例较低。总得来说,新生代农民工具有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的特征。他们出

生成长于改革开放、社会加速转型的时代背景下,他们更多地将流动视为改变生活方式和寻求更好发展机会的契机。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使他们的需求层次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他们不仅注重工资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权利的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体现出较多的认同感和更强的归属感,渴望融入城市。同时,新生代农民工对农业生产活动并不熟悉,在传统乡土社会中处于边缘位置,却因为受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与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约,在城市中也难以获取稳定、高收入的工作,因此在城乡两端都处于某种边缘化状态。

二、新生代农民工面临问题

(一)工资待遇低,面临着生存困境

目前普遍存在着新生代农民工工资待遇偏低的问题,由此也给他们带来了不少生存上的困境。

生存困境之一是温饱层次的生活水平,将就式的生活方式。调查显示,很多企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为了增加收入只有通过大量超时加班,形成了劳动者表面上主动愿意加班的现象,其实加班的根本原因就是工资太低。大多数的农民工只能精打细算、节俭度日。

生存困境之二是缺乏正常的社会和家庭生活。农民工作为成年人应有独立的生活空间,但有46.8%的新生代仍然生活在集体空间内,生活空间狭小,缺少正常的社会交往和生活。混合性、生存式的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模式,使农民工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与自己的家庭生活在一起,长期出外打工,也影响了婚姻生活的稳定。

生存困境之三是始终奔波在城乡之间,拆分式的生活方式使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一个独立的、流动的群体。他们长期在城乡之间奔波,始终处在城乡的摇摆之间,无法形成熟练的技术工人阶层,影响了企业长远发展和产业升级,同时也带来了其他的社会问题。

生存困境之四是更重视现实利益,而缺乏精神高度。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着生存上的压力,价值观上更加现实,物质生活的贫乏也使新生代农民工不敢奢望爱情。调查发现,很少有农民工将爱情、组建家庭放在比较重要的位置,这与他们的生存现状脱离不了关系。

(二)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民工的限制

所谓二元社会结构,是指新中国成立后通过一系列分割城乡、歧视农民的制度安排而人为构建的城乡隔离的社会结构,围绕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中央各职能部门配套出台了一系列歧视、限制农民的政策制度。改革开放以后,二元社会结构在改革中不断受到冲击,严格的户籍制度也有所松动,有的制度如粮油制度等在改革中被逐步取消。但构成二元社会结构的核心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至今未有根本性的改变。各种显性、隐性的“体制性遗忘”、“制度性歧视”,正成为农民工权益受损害的重要根源。例如,在社会保障制度上,存在着严重的制度性断裂。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之上,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方面,实行的是城镇居民与农民工不同的保险制度,在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上更是以户籍为由将农民工排斥在外。另一个例子是子女教育权的不平等。现行的教育制度及教育资源分配也建立在户籍制度之上,将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实行等级制,区别对待,使农民工子女难以享受到与城市户籍子女平等的受教育权。同时,在公共服务等权益上也存在着诸多的不平等。作为政府,应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为所在地居民提供平等的公共福利,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但地方政府过多地考虑地方利益,在提供公共服务上,如社会救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方面以本地户籍作为申请的基本条件,排斥外地农民工分享当地经济发展成果。由此,要解决农民工问题必须从制度层面上进行改革,才能彻底的解决农民工问题。

三、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困境建议

(一)完善立法,为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农民工权益的维护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有法可依,将其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必须彻底的改变在立法上只重视城镇,忽视农村的做法,改变只重视城市中户籍居民,忽视流动性农民工的做法,完善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就业政策和制度,将他们纳入到整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中,统筹兼顾,使其合法权益的保障有法可循。消除对农民工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性政策,补充和完善并保护其“国民待遇”和合法权益的条款。同时,尽快出台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维护的统一的法律、法规,消除对他们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性政策。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他们的法律知识宣传,增强法制观念,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减少因讨薪难发生的各类惨剧。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目前依法

维权意识较弱、能力不足的情况,动员各有关方面,开展针对性法律援助,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其次,尝试在农民工中组建工会,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形成合理的制度安排,引导推动这个群体发挥出在社会结构变迁中的积极作用,使他们真正成为中国产业工人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二元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

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严格限制了农村人口流动,限制了农村人口在城市就业的机会。我国应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让有强烈离农愿望的新生代农民工和愿意退出农村耕地的农民优先转变为城镇居民,加快其市民化进程。同时,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后,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在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同等权益。各地应从实际承受能力出发,尽快完善市场机制,形成连接城乡的就业服务网络,逐步取消劳动者的各种身份界限,组织和引导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合理有序地流动,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

(三)完善社会保障健全福利制度

我国的社会保险就全国范围来说显得过于狭窄。调查中发现,不仅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大保险没有被覆盖和保障,甚至有些工厂根本没有跟工人签订任何的合同,禁止成立工会组织。如此庞大的人口没有或缺乏社会保障,对于新生代民工素质的保护,对于社会的稳定,对于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无疑是不利的。许多新生代农民工现在靠的是吃“青春饭”,病休养老问题尚不突出,但是缺乏社会保障的他们却把沉重的包袱留给了二十多年后的社会。与其明日复明日的积重难返,还不如日清日高、循序渐进的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可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新生代民工发展的后顾之忧和保障基本生活权利的基础。

(四)创新管理理念、改革管理体制

首先,管理理念要创新。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长

期以来,一些城市的政府,只想要农民工的廉价劳动力,不愿为农民工提供平等的社会服务;只想挥霍农民工的青春,不愿为农民工提供养老保障。这种“经济接纳、社会排斥”的做法,反映了城市管理者的褊狭、自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要尊重农民工,尊重农民工的劳动和公民权利,要平等对待农民工,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和偏见,尤其是在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障方面;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但要承认农民工对城市建设作出的巨大贡献,也要树立让农民工共享建设成果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就要关心农民工,解决他们在城市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就要创造条件,让农民工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教育等方面拥有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发展机会。其次,管理体制要创新。对农民工的管理,不应再是单一的政府主管部门,而应该形成包括社区自治组织、企业、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局面。如政府支持行业协会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农民工的权益,政府支持社区自治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等。这种多主体参与的管理方式,能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优势,对政府的管理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同时也将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对农民工的管理体制的更新,关键是要拆除各种政策制度藩篱。由于受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就业制度等限制,农民工长期享受不到市民待遇。即便是在中央出台文件明确了农民工的产业工人属性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一些现行政策制度仍然阻碍着农民工真正成为城市的一员。只有在政策制度上将农民工纳入初始化管理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工实际上所处的城乡两种管理体系夹缝边缘的状态。

【参考文献】:

[1]侯卿.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新课程(科教版).2009(03).

[2]李强.城市农民工的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制度.2002(1):8.

[3]刘子操.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25-126.

[4]李志超.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燕山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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