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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

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重庆市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设立直辖市以来,重庆市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努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要成就,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重庆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任务繁重,统筹城乡发展任重道远。在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对重庆市改革发展提出更高要求,赋予重庆市新的使命。加快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是为全国统筹城乡改革提供示范的需要,是形成沿海与内陆联动开发开放新格局的需要,是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需要。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尤其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将解决当前困难与谋求长期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发展活力,着力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公平、医疗卫生、居民住房、库区移民、扶贫开发等重要民生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重庆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努力把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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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推向新阶段。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着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着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着力做好库区移民和扶贫开发工作,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新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力度,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产业新格局和竞争新优势。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放在突出位置,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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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相协调。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改革开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工作抓手,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建立内陆开放型经济体系。

(三)战略任务。

——实施“一圈两翼”开发战略。着力打造以重庆主城区为核心、一小时通勤距离为半径的经济圈(“一圈”),加快建设以万州为中心、三峡库区为主体的渝东北地区和以黔江为中心、少数民族聚居的渝东南贫困山区(“两翼”),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实施扩大内陆开放战略。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积极探索内陆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新路子。以重庆北部新区及保税港区为龙头和平台,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成为内陆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先行区。

——实施产业优化升级战略。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建设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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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一、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形成城乡分工合理、区域特色鲜明、资源要素优势充分发挥的产业体系。

——实施科教兴渝支撑战略。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创新人力资源开发模式,加快培养和引进多层次、高素质和实用型人才。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的科技创新中心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

——实施资源环境保障战略。树立生态立市和环境优先的理念,创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发展模式,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建设森林城市。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嘉陵江、乌江流域的水体和生态环境,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

(四)主要目标。

——到2012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达到西部地区较高水平,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07年下降20%;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三峡库区长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

——到2020年,各项改革全面深化,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体系,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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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公共服务能力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显著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45%,三峡库区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

二、促进移民安稳致富,确保库区和谐发展

(五)落实移民扶持政策。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完成后,要适时将工作重点转向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建立促进库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移民后期扶持力度,逐步增加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切实解决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完善移民就业扶持体系,加大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市场信息、创业引导和就业援助工作力度,提高移民就业再就业能力。加快库区产业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对库区移民就业再就业实施资金和政策倾斜,提供更多本地就业岗位。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为重点,将农村进城镇安置移民、城镇占地移民、生态屏障区及地质灾害避让移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移民搬迁安置的遗留问题要做细致工作,帮助移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建设和谐稳定新库区。抓紧编制实施三峡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解决库区当前突出矛盾和长远发展问题。

(六)支持库区产业发展。积极发展适合库区特点的优势特色产业,是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主要途径。加强对库区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支持,制定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和审批项目,都要对库区给予优先支持。积极发展能源及矿产资源深加工、石油天然气化工和盐化工、机械制造、纺织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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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药及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支持库区城镇移民生态工业园建设,增加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补助。鼓励优质产业向综合条件较好的万州、涪陵等库区城镇布局,探索创新产业园区多元共建和异地投资利益分享新机制。严格执行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禁高污染行业企业落户。认真落实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五年规划纲要,鼓励更多的省市、企业向重庆提供人才、资金和项目援助,探索更加有效的对口支援方式,增强库区的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继续发挥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的扶持作用。依法开征三峡电站水资源费。尽快编制并报批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规划,统筹考虑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资金需求,抓紧研究制定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政策出台后的分配方案和管理办法。

(七)加强库区生态环境建设。健全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把三峡库区建成长江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维护长江健康生命,确保三峡工程正常运转。强化库区工业污染源治理,搞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禁止水库网箱养鱼,加大水库清漂力度,解决支流“水华”等影响水质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并实施三峡库区绿化带建设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强化生物治理措施,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根据库区生态承载能力,稳步推进生态移民,在水库周边建设生态屏障区和生态保护带。尽快制定落实消落区治理方案和相关措施,加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研究建立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落实库区防灾减灾保安措施。加强三峡工程蓄水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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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变化规律和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

三、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

(八)优化农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统筹规划农业布局,科学确定“一圈两翼”农业发展重点,打造“一圈”城郊都市型农业示范区、“渝东北翼”库区生态农业走廊和“渝东南翼”山地特色农业基地。稳定基本农田和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继续实施良种补贴等支持政策,确保粮食产量不低于1100万吨。推进大中型农业灌区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和节水灌溉。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展各种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山区综合开发,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推进柑橘优势产业带建设,继续实施柑橘种苗补贴政策。支持重庆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加大对规模化养殖小区、良种繁育体系、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强畜牧业发展和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重庆建设全国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农业机械化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九)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统筹城乡建设规划,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重点放在农村。在重庆开展“通村公路”建设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建制村水泥(沥青)路建设,将已撤并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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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路改造纳入“通村公路”工程统筹安排。增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发展集中沼气。实施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后续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加强农村地区互联网接入能力建设和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农村公共设施维护机制,提高综合利用效能。增加公共财政对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强农村社会事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加快渝东南等地区扶贫开发。坚持开发式扶贫、开放式扶贫和救济式扶贫有机结合,创新扶贫开发模式,促进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渝东南武陵山区各族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每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扶持2-3个特色产业,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完善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扩大深山峡谷和高寒山区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实施范围。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让更多的农村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建立贫困农民创业基金,开展贫困农民创业试点工作。积极发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组织,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完善协作扶贫机制,加大对口和定点扶贫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源投入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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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逐步取消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支持重庆制定扶贫法规,将扶贫开发纳入法制化轨道。协调渝鄂湘黔四省市毗邻地区成立“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促进经济协作和功能互补,加快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十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政策,发挥重庆产业门类齐全、专业人才集聚的优势,积极探索新机制和新模式,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逐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领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对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项目审核、土地利用、贷款融资、技术开发、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造。创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落实中央在融资、财税、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各项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向“专、新、特、精”方向发展。加快南桐、松藻、天府等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进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加快采煤沉陷区棚户区和城镇危旧房改造。

(十二)着力构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充分发挥现有工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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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优势,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增强主导产业的优势和活力。发展壮大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石油天然气化工、材料工业和电子信息五大支柱产业,形成实力雄厚、关联性强的优势产业集群。做强做大汽车摩托车产业,发展小排量、混合动力等节能环保型汽车、柴油车,推进零部件产业的优化升级,建设有利于自主开发的汽车综合试验场,增设国家摩托车质量检测中心,加快建成中国汽车名城和摩托车之都。振兴装备制造业,支持重庆发展风力发电和轨道交通配套装备。鼓励发展重型铸锻件、齿轮箱、大型柴油机配件等基础零部件产业。建设柴油机关键零部件、传动部件生产基地,创建西部特种船舶、高压输变电设备制造基地。高水平发展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拓展产业规模和产业链。优化提升材料工业,做好重钢环保搬迁和产品结构升级改造。增加氧化铝有效供应,提高精加工的水平。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

(十三)积极发展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发挥西部地区特大中心城市优势,进一步健全现代服务业发展体制,促进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全面发展。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金融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增强重庆的金融集聚辐射能力。支持重庆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重要商品储备基地、三峡库区中药材集散地、粮食流通体系和农业科技贸易城建设,构建现代物流基地。打造长江上游地区的“会展之都”、“购物之都”和“美食之都”,形成区域商贸会展中心,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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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流通现代化。加快重庆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鼓励国内外知名品牌和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到重庆投资落户。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发挥集散地枢纽功能。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和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开发现代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渝东南地区民族特色手工业和民俗生态旅游,培育一批功能齐全的特色旅游景点。依托三峡工程、三峡文化和三峡生态长廊,构建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

(十四)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设立重庆统筹城乡科技改革与创新综合试验区。国家在重点研发基地布局、支持军民融合技术创新基地建设、科技和创新综合改革试验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快研究开发、资源共享和成果转化科技平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产业技术升级、新兴产业培育、节能减排、资源利用保护等方面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标准的研制。逐步建立服务业科技创新体系,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认真落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和激励自主创新的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各项政策。探索建立比较完备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健全科技创业风险投资机制和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积极营造集聚人才、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和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政策环境。

(十五)增强“一圈”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新机制,推进“一圈两翼”统筹协调发展。着力在“一圈”构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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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产业基地,发展产业集群,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发展适宜在“两翼”布局的相对优势产业。鼓励主机成套企业将零部件生产转移到“两翼”。支持“两翼”的农副产品、特色矿产、原材料及粗加工产品拓展市场空间。创新园区共建和资源共享机制,支持“两翼”特色工业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依托“一圈”的资金、人才和技术等优势,扶持“两翼”发展特色加工业、现代农业、旅游业和各类服务业。完善“一圈”对口帮扶“两翼”机制,推进异地办园、协助引进项目、援建标准厂房、对口扶持企业等工作。探索建立要素和收益共享的“一圈两翼”互利共赢发展新机制。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完善城镇功能,增强产业带动和就业吸纳能力,减轻“两翼”的人口、资源和环境压力。

五、大力提高开放水平,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

(十六)加快北部新区和保税港区建设。设立重庆北部新区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制造及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支持北部新区在土地、财税、金融、投资、外经外贸、科技创新、管理体制等领域先行先试。继续发挥北部新区内各类国家级园区的特色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一区多园、良性互动、错位发展的格局。加快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建设,保税港区功能和有关税收政策比照洋山保税港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合理配置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员和监管设施,确保有效监管。认真研究设立“两江新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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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认真落实国家鼓励出口的各项政策,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挖掘出口市场潜力,努力保持出口稳定增长。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转变贸易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展服务贸易,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加工贸易的转移。积极吸收国外资金、技术和人才,注重与外资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贸易合作。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走出去设立生产和研发基地,购并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

(十八)积极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构建区域经济合作新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区域合作平台,加强同周边省市、长江沿线、沿海地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深化周边合作,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资源共同开发、产业分工协作。尽快完成成渝经济区规划编制,推进成渝经济区产业协作,加强渝黔、渝陕资源开发合作。推动沿江合作,建立沿江省市产业协作联动机制,打造沿江产业带。强化东西合作,引导西部企业利用重庆内陆开放型经济平台,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打造东西部合作示范基地。

(十九)改善内陆开放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的政策体系,营造与国内外市场接轨的制度环境。加快完善涉外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改善产业配套条件。积极探索沿长江建立大通关模式,推进区域通关改革,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优势,推进江海直达,实现长江水运通关便利化,推进电子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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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建设,解决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瓶颈制约。逐步扩大基础设施和重点行业的市场准入,建立适应对内对外开放的投资体制和激励机制。加快改善三峡库区和贫困山区的开放开发环境,对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等优先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创新人才引进与激励机制,加快培养和引进开放型经济管理人才。

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乡发展能力

(二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按照解决工程性缺水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并重的原则,提高城乡水利设施建设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水平与保障能力。继续支持“泽渝”一期工程建设,优化“泽渝”二期工程规模,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中小型水源工程。开工建设大足玉滩水库,开展巴南观景口、南川金佛山等大型水库前期工作。加快城镇供水工程、沿江沿河县城及重点集镇防洪护岸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农业灌溉用水、防洪减灾的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水价机制改革,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保障水利良性发展。

(二十一)加快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加快对外通道建设,优化运输衔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尽快建成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建设襄渝复线、宜万、兰渝、渝利铁路和遂渝复线,尽快开工建设渝怀复线、重庆至贵阳铁路、重庆至万州铁路、成渝客运专线、黔江-张家界-常德铁路,规划建设郑渝昆等铁路,形成以重庆铁路枢纽为中心,多条便捷化、大能力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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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通道为骨干的铁路网布局,推进团结村铁路枢纽与保税港区物流联动。加快重庆辖区国家高速公路网络建设,稳步开展地方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建成“一环两射一联”市内高速公路骨架,国家和省级干线公路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实现“四小时重庆”和“八小时邻省”的公路通达目标。推动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统筹规划岸线资源和港口布局,重点建设主城、万州、涪陵三个港区,以及长江、嘉陵江、乌江高等级航道。实施改扩建工程,提升江北国际机场枢纽功能。加快发展支线航空,尽快建成黔江机场,开展巫山机场前期工作。尽快完成近期建设规划修编,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合理规划地下管网,有效利用地下空间。加强港口、铁路、公路、机场、城市道路的衔接,构建一体化交通换乘系统。支持重庆进行综合交通体制改革试点。加快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考虑在重庆开展“三网融合”试点,支持建设直达国际的专用高速通信通道。

(二十二)加强能源开发建设。以电力为中心、煤炭为基础、天然气为补充,资源开发与区域合作并举,加快建设能源保障体系。加强电力建设,抓紧研究重庆电厂、九龙电厂环保搬迁有关问题,积极推进奉节、石柱电厂项目的建设。稳步提高重庆能源结构中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比重,积极开展小南海水电工程前期工作,抓紧论证布局大型清洁能源项目和炼化项目。有序开发小水电资源,按规划稳步推进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加强电网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工作。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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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强化煤矿瓦斯利用和安全生产管理。大力开发天然气和煤层气资源,适当增加对重庆的天然气供应,支持天然气就地加工。扩大跨省能源交易。

(二十三)提高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统筹城乡建设规划,逐步实现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一体化。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发挥规划对城镇化的引导作用,优化城乡基础设施功能和布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优化政府投资结构,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城乡大型防灾骨干工程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模式。完善社会资本投资激励机制,采取建设—经营—转让(BOT)、项目收益债券、业主招标等方法,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将城乡基础设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促进城乡基础设施衔接互补、联网共享。增强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性,提高基础设施综合利用效能。探索建立市政基础设施的政府监管体系和社会监督机制,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

七、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二十四)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提高环境保护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减排工作机制,实行环境准入制度。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遏制“两高一资”行业增长,严格控制新的污染。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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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加快节能减排能力建设。推进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开发和推广。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做好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把重庆建成中西部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区。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的市场调节机制,建立和完善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绿色信贷、环境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加快形成节约环保型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方式。

(二十五)加强城乡污染综合治理。以确保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三峡库区水质安全为重点,加强对城乡污染的综合防治。实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对纳入规划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次级河流污染整治等项目,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补助。加快落实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营。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有机肥推广示范工程,促进养殖废弃物向有机肥料的转化、推广和应用。加强污染治理技术研发,力求在“水华”控制、消落区整治、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面源污染防治等关键领域取得技术突破。

(二十六)积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区。完善相关政策,加快生态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在确保基本农田和耕地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退耕还林工程规划,逐步将重点区域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将重庆天然林保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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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国家重点公益林的新造林纳入中央财政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范围,通过多种资金渠道扶持低效林改造。加强重庆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保护好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等生态走廊。继续实施生态示范创建工程,有序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加快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工程。研究建立多层次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管理,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

八、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体制改革,形成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支持重庆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城乡普通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师资配置逐步达到统一标准,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发展,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将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大力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重点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健全协作培养、分段培养等技能人才培养方式。继续对重庆高校招生计划适度倾斜,扩大库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招生比重。支持重庆高等教育发展和重点学科建设。提高普通高等学校生均综合定额,尽快达到部属高校水平。积极发展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二十八)完善城乡医疗卫生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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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支持重点市级医院现代化建设,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的投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应急救治能力,以及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能力。扶持中医药发展。加强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品和医疗服务定价政策。健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加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人口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立快速、科学的人口信息采集和监测机制。

(二十九)加强文化体育事业建设。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推动文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在西部地区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发展机制。推进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抢救性文物保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项目建设。开展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村文化室建设。开展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财政保障机制试点,对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日常运行经费及博物馆免费开放给予补助。创建多元投资机制,开发特色文化资源,推进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市场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快体育体制改革和大众体育事业发展。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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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升竞技运动水平,提高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能力和组织水平。积极开发健身休闲和体育竞赛市场,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三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支持重庆率先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支持开展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统筹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包括中央在渝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做到即征即保和应保尽保。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加强城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对农村敬老院建设予以倾斜支持。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逐步将进城稳定就业人员纳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供应范围。

九、积极推进改革试验,建立统筹城乡发展体制

(三十一)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确保各级财政支农投入总量和比重逐年增加,建立健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府投入机制。提高政府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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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作者:中央党校地厅班扩大内需和经济发展专题第七课题组 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指出了方向,拉开了我国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战略的序幕。8年来,成都、重庆等统筹城乡发展综合试验区在探索中快速推进。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都在积极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并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面临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为此,课题组在调查研究当中对此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在此 基础上提出了若干对策与建议。 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贫富差距拉大。从增幅来看,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贫富差距呈进一步扩大趋势。有关数据显示,城镇居民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3年增长了103%,增加额高达8703元;而农村居民2009年人均纯收入比2003年仅增长96%,增加2531元。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23倍,2009年则扩大到3.33倍。青海省2003—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6732元增加到12692元,增长了88%;而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817元增加到3346元,仅增长84%;收入差别从4915元扩大到9346元,差距越来越大。 人口流动加快,城市功能压力加大。有关数据显示,进城农民工由2004年的1亿增加至2008年的1.4亿,年均增长10%,2006、2007、2008年增幅分别为11%、14.5%、15.1%,农村人口流动呈加快趋势。同时,近几年我国大学生毕业人数逐年递增,2007、2008、2009年分别新增大学毕业生495万、559万和611万,2010年预计新增700万,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加之城市提供就业机会的增速较慢,城市功能面临着进城农民工和毕业大学生双重压力的考验。这种状况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很 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公共服务落后。目前,在教育、医疗、培训、就业等方面,国家对农村的资金投入明显不足。由于基础教育薄弱、师资队伍素质偏低等,农村地区的教育条件普遍比较落后。2009年全国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总数达3114亿元,其中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拨款为99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一、什么是城市总体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二)城市总体规划如何制定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在报请审批之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和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总体规划中包含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城市规划区范围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四)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二、重庆历次城市总体规划概况 (一)陪都十年计划 重庆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在1946年4月,完成了现代重庆的第一个城市规划---《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提出了疏散市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发展卫星城镇的设想,在渝中半岛以外规划了弹子石、沙坪坝、铜元局等12个卫星市,香国寺、杨家坪、新桥等18个卫星镇和五里店、歇台子、九龙坡等12个预备卫星市镇。 (二)重庆城市初步规划 重庆于1960年编制完成了解放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重庆城市初步规划》。城市用地继续“大分散、小集中、梅花点状”的布局原则,强调将工业在更大范围内分散,规划了市中区、大杨区、大渡口区、沙磁区、中梁山区、江北工业区、弹子石工业区、南坪工业区、李家沱—道角工业区等9个片区,在外围规划了北碚、歇马、西彭和南桐4个卫星城。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自主创新基础能力 建设专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渝发改技[2015]1100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8.03 【实施日期】2015.08.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渝发改技〔2015〕1100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建设长江上游地区自主创新高地,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和长江上游地区自主创新高地,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专项。现将专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一)申报产业领域 应符合《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所规定的产业范畴,

主要是指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通信设备、高性能集成电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环保装备、风电装备及系统、光源设备、新材料、仪器仪表、生物医药10大重点产业集群,及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的汽车摩托车产业、装备制造业、化工产业、材料产业。 (二)承担单位基本条件 1.承担单位必须是在重庆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相关领域科研、开发和经营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单位运行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提供保障。 2.承担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具有主持国家、重庆市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3.承担单位在本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验证能力,较强实力的技术创新团队。 二、调整现有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一)在2014年试评价中提出需调整的。 (二)在运行过程中有重大变更需调整的。 三、具体要求 申报单位编制《建设方案申请报告》(附件1)和填写《拟建创新平台基本情况表》(附件2)、申请调整的承担单位编制调整方案(附件3),报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查要件齐全后,将纸质件5份及电子光盘于2015年8月28日(周五)前转报我委。 联系人:代惟殊,联系电话:67575793 附件:1.×××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拟建创新平台基本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印发《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 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发改前期[2007]681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 【发布日期】2007.09.26 【实施日期】2007.1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 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桂发改前期〔2007〕68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恳局,区直各有关部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印发你们,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使用下列资金投资的自治区各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一)财政预算资金; (二)各类专项建设基金;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援助资金; (四)事业单位的国有资金; (五)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属国家审批的项目,依法必须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媒介发布;由自治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项目,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在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8563760.html,)公告,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同时也可在其他媒介发布,但内容必须一致。

浅析重庆两江新区的发展

浅析重庆两江新区的发展6月18日,在重庆直辖13周年的历史时刻,两江新区正式挂牌成立了。这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国务院批准的第三个国家级开发开放新区,也是国家推进新十年西部大开发的重要突破口和发展新引擎。不少人甚至认为,两江新区就是国家启动新十年西部大开发的开篇之作。重庆对“两江新区”的战略定位是:立足重庆市、服务大西南、依托长江经济带、面向国内外,形成“一门户两中心三基地”,即西部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长江上游地区现代商贸物流中心、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内陆国际贸易大通道和出口商品加工基地、长江上游的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 开发建设两江新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两江新区”,因位于中国西部唯一的直辖市——重庆主城区长江以北、嘉陵江以东而得名,规划面积1200 km2,其中可开发建设面积550 km2。国务院在《关于同意设立重庆两江新区的批复》(国函〔2010〕36号)中指出,“设立重庆两江新区,有利于探索内陆地区开发开放新模式,提升重庆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对于推动西部大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两江新区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改革开放前30年,国家实施了3个大的开发开放战略:80年代开发深圳,90年代开发浦东,进入新世纪又开发了滨海。国家批准设立的深圳特区、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都承担着构成增长极“内核”、带动区域发展的使命。595 km2的深圳特区开发,带动了18万km2、8000万人口的珠三角加速崛起;530km2的浦东新区,带动了21万km2、9000万人口的长三角迅猛发展;2270 km2的滨海新区,带动了33万km2、1亿人口的环渤海奋起直追。在西部大开发进入第二个10年的时候,国务院批准设立重庆两江新区。1200 km2的两江新区,将争取辐射带动“西三角”(重庆—成都—西安)乃至680万km2、4亿多人口的西部地区开发开放,从而改变西部在中国经济版图上的地位。据初步测算:两江新区将拉动“成渝经济带”制造业年均增长提高10个百分点,工业年均增长提高5个百分点;云南和贵州水电、矿产等能源产业年均增长提高5个百分点;湖南、湖北、陕西广西、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年均增长提高5个百分点。总之,通过各种要素、资源的发酵、增值,两江新区经济规模和结构、发展质量和方式都会产生裂变和聚变,并放大射流到整个西部,产生几何级数效应和乘数效应,推动西部地区大发展。 (二)两江新区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改革创新的“试验田”。一是新时期需要探索内生型改革经验。我国迄今为止的综合改革试验主要是在沿海地区进行的,获得的经验也主要是基于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外向型”经验。在改革的新阶段,需要将外向型经验和内生型经验结合起来,因此,地处内地的两江新区也身兼综合改革试验区功能。二是西部地区城乡统筹尚待破题。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在西部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推进两江新区开发建设,有利于增强重庆整体统筹能力,降低改革成本和风险,加快建立内陆地区更具活力、更富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三是西部地区科学发展任务艰巨。当今中国最大的难题,已不再是发展速度而是发展方式和发展质量的问题,特别是西部地区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设立两江新区,就是从制度层面上探索西部地区科学发展的新路子,在诸多方面先行先试、开拓创新,不断积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经验。 (三)两江新区是新时期国家发展战略转型的“新载体”。改革开放前30年中国经济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和浩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合作开展京蒙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发改[2016]395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和浩特市政府鄂尔多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3.09 【实施日期】2016.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合作开展京蒙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发改[2016]39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区域间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国家建设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累经验,经研究协商,北京市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联合开展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以下简称“京蒙跨区域碳交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和规则

1.关于市场交易机制。在国家政策、机制框架内,按照北京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现行政策,京蒙跨区域碳交易统一实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交易机制。交易产品包括碳排放配额和经审定的碳减排量(核证自愿减排量、节能项目、林业和草地碳汇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市场交易主体为北京市、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的重点排放单位、符合条件且自愿参与交易的其他机构和自然人等。三市的市场交易主体可自由买卖碳排放配额和经审定的碳减排量,并可用于履约。 2.关于重点排放单位范围。根据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产业结构和碳排放实际情况,先期将两市水泥行业、电力行业年二氧化碳直接排放达到6万吨(含)当量的单位确定为重点排放单位,并纳入京蒙跨区域碳交易体系(共26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列入名单的各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年度控制二氧化碳排放责任,强制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未纳入重点排放单位的其它单位可自愿参加交易。 3.关于碳排放报告报送与第三方核查。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重点排放单位应当

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总体方案 设立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发挥重庆西部大开发战略支点作用的重大举措。设立直辖市以来,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仍很突出,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的基本市情尚未根本改变,当前又面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挑战。新形势下,国家对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赋予了新的使命。近期,专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发改经体〔2007〕1248号)要求,结合重庆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改革试验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为支撑,遵循“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验。

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差距不断缩小的长效机制;着力探索富有西部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模式,推进自主创新,构建大城市带动大农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逐步一体化的良性机制;着力推进三峡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和生态环境保护,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发展持续、社会和谐的科学发展新机制,全面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加快把重庆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探索新路子。 (二)基本措施。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近期重点围绕三条主线推进改革试验,探索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12项新机制。同时,着力改善市场经济环境,探索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力争在改革和发展上有新的突破。 ――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主城为核心、一小时车程为半径的经济圈(简称“一圈”)和以万州为中心、重庆三峡库区为主体的渝东北地区,以黔江为中心、少数民族聚居的渝东南贫困山区(简称“两翼”)是重庆二元结构在区域上的表现形态。要加快把“一圈”建成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的核心区域、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主要载体、城乡统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 标专家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渝发改标[2015]737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6.03 【实施日期】2015.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通知 (渝发改标〔2015〕737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渝办发〔2011〕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扩充我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源,经研究,决定征集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并允许现库中没有有效评标专业的专家重新确定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库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包括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教授级高工/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或同等专业水平(指具有国家部委颁

发的注册师执业资格并已注册)。工作时间从正式参加与申请专业有关的工作起算。计算工作年限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二)熟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三)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在70周岁以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标专业设置 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印发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发改法规〔2010〕1538号)的专业分类标准进行设置。专业名称、分类及审核单位详见附件1。 申请人应根据自己从事工作,在分类标准中选择三级类别相应的专业代码进行填报。每个专家可以填报的专业数不超过5个,其中主评不超过2个,辅评不超过3个。申请人填报的专业应结合自身专长和工作实际,不得填报与本人从事工作不相关的专业。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写入库申请 2015年6月8日-7月31日,申请人登录“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8563760.html,),点击“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栏目,登陆后(新专家需注册,现有专家直接登陆)按要求填写“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并将下述申报材料中的2-4项扫描后上传到指定位置。填写完毕并保存后,将该表打印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作为申报材料的第1项。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报送份数与审核单位数一致(如需两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桂发改城镇[2016]440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6.04.05 【实施日期】2016.04.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 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发改城镇〔2016〕4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3月召开的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5日 2016年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国务院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扎实做好2016年广西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特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目标,以落实国家部委有关政策意见为主线,继续研究出台一批符合我区实际的相关配套政策;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抓手,加快改革创新,发挥好试点的牵引作用;以自治区级示范城镇、特色小镇、产城融合建设为突破口,努力壮大县城和乡镇实力,推动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以构建部门联动、市县推动、上下互动的新型城镇化工作推动机制为保障,力争“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 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2%。(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2.7%。(牵头单位:自治区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县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总体规划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重庆两江新区最新规划图__全

重庆两江新区最新规划图(全面解读) 2010年6月19日 摘要: 市长黄奇帆认为,就目前重庆金融业的增速和辐射力来看,打造长江上游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既有现实可行性,又有长远的前瞻性。国家批准重庆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优先支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 + |, Y+ l+ t% Y9 h 两江新区全球贸易版图 重庆两江新区区位图

两江新区规划范围示意图 + H0 Y- U3 Z6 q/ a* _ / ]9 W8 @7 X8 o% q. G 新定位! Q" u: Y. g, w) \' A/ [6 v ●城乡统筹先行区! ?6 y7 m* k$ S6 d & q9 t- P0 i; K9 `" I' `/ P 重庆市将按照统筹城乡的基本要求,争取在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农民工制度建设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问题上有所突破,成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的先行区。 解读:2007年6月,国务院批准重庆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9年2月,国务院正式颁发《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重庆重任在肩,如何“啃”掉这个骨头,需要政策改革。! l$ u+ _) h7 J# \/ ^/ K 中国城市经济学会秘书长刘维新认为,城乡一体化是国家的未来发展趋势,如何实施,需要先在一个区域进行试验,以便为大面积的政策展开提供示范,重庆作为西部地区唯一直辖市,应该承担起这个职责。: F- `/ ]! ~- }$ p7 ? “城乡统筹必须依靠城市化来推动,两江新区的设置,在一段时间内能够承接东部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转移,也就是说两江新区能为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的农民工提供就业机会,这是当前经济发展阶段,推进城乡统筹的现实路径选择。”重庆大学教授蒲永健说。9 ~/ `' M/ Y7 B3 B4 d' u! W$ l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 _. v2 g. B# T9 L% a 1 q) i/ @9 c7 o4 e! X3 O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第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编制目的 为了全面推进江津区域经济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特编制《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区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三条规划原则 (一)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土地的最大综合效益。 (二)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深入研究江津区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合理进行产业空间布局,全方位促进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原则。充分利用江津区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的风貌特色,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四)有利于规划实施的原则。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又照顾现实的发展要求和近期实施的可行性,又好又快推进城市健康发展。 第四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四)《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五)《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六)《重庆市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七)《江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八)《一小时经济圈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7—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规划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江津区的行政辖区,面积3219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几江街道办事处、德感街道办事处、支坪街道办事处和双福镇的全部行政辖区,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343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适用范围 在重庆市江津区行政辖区内从事各项城市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各种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文本中带有下划线和加黑字体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1--5节) 第二章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规划目标及发展战略 第八条区域发展目标 至2020年使江津成为“1小时经济圈”增长极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能源基地、物流基地和“1小时经济圈”辐射川南和黔北地区的重要节点,对外实现区域协调,对内实现城乡统筹,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人居环境优良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近期201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万元,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健全和均衡,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就业服务、公共安全、公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附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市政府审批(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适用本办法。 (一)占用耕地面积超过35公顷;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100户以上或移民安置人口超过500人; (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应当单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在项目审批前发生过大规模集访、群访等群体性事件。 (五)其他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根据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情况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项目单位负责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委托并

配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机构负责按照项目单位的委托和有关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机构负责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的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提出咨询意见。 第四条政府投资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企业投资的核准类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市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阶段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五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机构应当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抽样调查、实地勘察等方式对风险进行调查分析,查找风险点,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独立篇章。 第六条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篇章应当包括评估事项和评估过程,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风险等级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第七条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参考本暂行办法所附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参考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发改稽察[2005]480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10.26 【实施日期】2005.10.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 设项目稽察暂行规定》的通知 (桂发改稽察〔2005〕480号) 各市发改委: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和工程质量,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0]5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稽察,是指自治区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依法监督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自治区境内项目建设状况,评估项目效益,以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活动。 第三条稽察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 (一)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自治区项目;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担保、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等部分或者全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融资的项目; (三)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自治区项目; (四)国家稽察机构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稽察的项目。 第四条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应当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五条自治区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稽察办)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负责组织稽察,指导全区稽察工作。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一、规划策略 1、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 2、生态空间发展策略 3、“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策略 4、集中紧凑发展策略 5、新区拓展与旧城更新相结合策略 6、交通适应及引导发展策略 二、城乡协调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 (一)城乡协调发展 构筑都市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加强郊区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对郊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聚集效应,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郊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城镇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二)都市区空间层次 都市区在空间上分为主城区和郊区两个部分。主城区为集中进行城市建设的区域,范围为2737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位于中梁山、铜锣山之间,是主城建设的主要区域和旧城所在地,范围为1062平方千米。郊区范围为2736平方千米。 (三)城市主要拓展方向 城市拓展的主要方向为内环线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铜锣山以东。 (四)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城五片、多中心组团式”。 主城由中部、北部、南部、西部、东部五大片区组成。多中心包含一个城市中心和六个城市副中心。主城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十六个组团和八个功能区。 三、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总人口7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0万人;规划至2020年,都市区总人口9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0万人。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520万人;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635万人。 (二)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80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865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3平方米。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总用地为401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7.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20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1.89平方米。 四、城市功能布局 (一)片区 以片区为格局有机组织城市人口和功能,各片区具有相当的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完善,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相互协调发展。每个片区包含若干组团和功能区。 中部片区为中梁山以东、铜锣山以西,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区域。主要为现状建成区。重点加强和提升城市中心品质,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逐步疏解人口和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大力发展以金融、商贸、现代物流以及都市区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以重钢搬迁为契机,提升大渡口的城市功能,分担杨家坪城市副中心的部分职能。 北部片区为嘉陵江以北,中梁山和铜锣山之间的区域。以北部新区、江北城现代商务区为重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公告发布管理暂行办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公告发布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发改标[2009]780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 【实施日期】2009.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公告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发改标〔2009〕780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各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公平、准确、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令第4号)的规定,我委制定了《重庆市招标公告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渝文审〔2009〕18号),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重庆市招标公告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公平、准确、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令第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六条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招标公告的发布活动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招标公告的发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8563760.html,)和《重庆时报》是本市指定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调整招标公告发布的指定媒体,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也可同时在《重庆时报》上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须在其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还应当在其指定媒介发布公告。 招标人在非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内容必须与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相同。 未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视为未公告。 第六条市级行政部门监督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报市发展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发改法规[2011]1023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8.17 【实施日期】2011.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 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发改法规〔2011〕1023号) 各处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政府令第5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本委制定及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本委制定发布内部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对具体事项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对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制定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属于价格方面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和办法,由自治区物价局另行规定。 第三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法制统一、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职权与责任相一致、民主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一般称“办法”、“规定”、“决定”、“规则”、“通告”、“布告”、“通知”、“意见”等,但不得称“条例”。 除内容复杂的外,规范性文件一般不分章、节。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两江新区规划图

两江新区规划图、重庆两江新区范围、重庆两江新区地图(最新全面解读) [ 编辑:某兮 | 时间:2012-08-28 11:41:22 | 浏览:13445次 | 来源: | 作者: ] 重庆两江新区范围 涵盖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三个行政区部分区域。规划总控制范围1200平方公里,其中可开发建设面积550平方公里,水域、不可开发利用的山地及原生态区共650平方公里。其中: 重庆两江新区范围行政规划图 江北区涉及街镇为:石马河、大石坝、观音桥、华新街、五里店、江北城、寸滩、铁山坪、郭家沱、复盛、鱼嘴镇; 渝北区涉及街镇为:龙溪、龙山、龙塔、双凤桥、双龙湖、回兴、悦来、人和、鸳鸯、天宫殿、翠云、大竹林、木耳、礼嘉、龙兴、石船、古路、玉峰山镇; 北碚区涉及街镇为:水土、复兴、蔡家岗、施家梁镇。

两江新区规划图 两江新区规划图 重庆保税港区:由寸滩港、江北国际机场和出口加工区三部分构成,采取‘水港+空港’的模式,组建一个‘一区双功能’的内陆型保税港区。”水港功能区面积6.00平方公里,空港功能区面积2.37平方公里,分为两个地块。其中地块一面积1.0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办事处硚田村七社,南至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办事处新华村十社,西至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办事处新华村十一社,北至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办事处硚田村九社;地块二面积1.3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渝北区古路镇荣华村八社,南至渝北区古路镇荣华村六社,西至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办事处黎家村十六社,北至渝北区古路镇荣华村七社。 重庆寸滩码头 重庆两江新区工业园区: 位于两江新区东部,是两江新区成立后首次多区联动建设新区的试点,对今后新区建设具有示范意义。该园区规划建设用地约170平方公里,区内主要包括龙石先进制造功能区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7月7日九龙坡政府便一口气推出34宗近7000亩土地 【重庆市政府网】本文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8563760.html,/today/news/417076.htm 引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明确标注“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8563760.html,/experience05/experience05090922035_all.htm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2009年07月31日来源:网络 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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