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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认定

同一认定
同一认定

同一认定在刑事侦查中的运用同一认定是以解决先后出现的两个客体是否同一客体的理论和方法的总称。同一认定理论自从产生至今,在物证鉴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实践中,同一认定结论出现错误的情况却时有发生,甚至被奉为“金科玉律”、“证据之首”的指纹鉴定也出现了错案。在长期同犯罪作斗争的实践中,人们一直在探索人身和物体识别的有效方法。在诉讼中,要在犯罪与刑罚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必须对相关的人或物进行同一认定。如要认定某人是否以前曾被判刑、某无名尸体是否为某失踪人、某人是否是在文契上签名画押的人、某人是否遗留现场指纹的人、某工具是否作案工具等等。只有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才能得出可靠的结论,也才能使对人和物的识别从经验层面上升到理论高度

一、同一认定的含义及内容

同一,顾名思义,同一个,还进一步说明有两者或更多者之间的比较,经过一系列的观察、认识得出了是同一个的结论。同一认定是主体对客体之间有无同一性所进行的辩证逻辑思维的过程。在侦查中,同一认定主要是确定诸客体特征是否相互一致、能否归于同类、是否属于自身;同一认定基础在于主体的认识能力和客体的特征属性;同一认定,价值本身在于其结论的证据性,价值有无取决于其结论与案件事实关联性的有无,价值高低则取决于其结论与案件事实联系紧密度的强弱。

二、同一认定的基础和条件

虽然同一认定是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基础的科学认识活动,但在具体鉴定中,要作出可靠的同一认定结论,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只有明确同一认定的基础和条件的区别及其各自的含义,才能使同一认定具有可靠的理论基础。(一)同一认定的科学基础

1、客体的特定性

任何物质都具有特殊性,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同一认定中,客体的特定性是通过客体的多种属性表现出来的,而每种属性又是通过特征反映出来。人们认识客体是按照“特征——属性——本质”这一基本思维过程展开的。客观世界中存在的每个事物都具有多种属性,如每个人都具有与其他个体不同的相貌、指纹、行走习惯、声音、DNA等,这些属性组成了人身的特定性。在认识客体时,人们首先要充分认识客体某种属性中的具体特征,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认识客体的这种属性。因此,特征和属性是客体特定性的基础。

物质的外部结构属性是可以通过感观直接感受到的,因此这类属性是我们认识和区别事物最基本的属性。客体的不同属性是通过多个特征组合呈现出来的。如指纹中的小点、小眼、小棒、分歧、结合等特征的排列组合表现出指纹人各不同的属性。因此,即使客体上具有相同种类和数量的特征,但特征的排列组合方式不同,也使客体的属性具有了特定性。但相同特征之间也存在个体差异。如在指纹中,不同人乳突纹线上小点的大小、边缘形态、方向和角度等均可能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

2、客体的相对稳定性

虽然变化发展是事物存在的基本形式,但在某一特定时空条件下,事物的质会保持其稳定性。同时,事物变化发展的过程和规律是可以被人们认识的。因此,事物质的稳定性和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性决定了事物的相对稳定性。

客体的稳定性为我们认识事物提供了条件。如果客体不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我们就无法利用它进行同一认定,或者客体的变化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就失去了进行同一认定的条件。如在足迹检验中,如果鞋底的变化造成了特征的根本改变,就失去了鉴定的条件。这里的相对稳定性是指我们用以进行同一认定的客体某一方面属性的相对稳定性,不是指客体本身或其他属性的相对稳定性。即使用以认定鞋的形象特征发生了变化,但鞋本身并没有发生变化,鞋的其他属性也不一定发生变化。

3、客体的反映性

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地存在,它必然存在于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并与周围事物时常发生相互作用。客体的反映性是指客体在与外界发生作用时,客体的某种属性可以通过反映形象反映在环境中或另一客体上的性质。

能否正确认识客体的反映形象,不但受客体特征外化程度的影响,也受人的主观及客观条件的制约。主观上如果认识能力、经验缺乏,认识的主动性不足等,客体的特性就不可能被正确认识。客观方面,如果设备没有达到必要的精度,认识的手段错误等等,也不可能通过反映形象正确认识客体的特性。

(二)同一认定的基本条件

同一认定的基本条件是指得出同一认定结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人们对事物的认识都能达到绝对同一的程度。在日常生活中,同一性认识活动随时可遇,随处可见,由于这些认识并不一定具备足够的条件,但我们却在某种主观因素的驱使下作出了同一性结论,因此这种结论就具有很大的或然性。同一性认识与司法鉴定中的同一认定有着完全不同的性质和意义。前者主要是一种思维活动,可能缺乏科学的依据,因而出错就在所难免。而物证鉴定中的同一认定是一种科学认识活动,其结论必须是可靠的,不允许出现没有或缺乏科学根据的推测性或想象成份。因此,要作出科学可靠的同一认定结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客体的某种属性已经被认识

在进行同一认定时,可以依据客体的某一种或几种属性,但客体的这些属性必须已经得到了人们的充分认识,即人们掌握了客体这些属性的本质和规律。如每个人都具有特定性,即使双胞胎也是如此,但在进行人身同一认定时,我们并没有利用人体的所有属性,而仅利用了人体某些方面的属性。我们之所以能够利用指纹、枪弹痕迹、DNA等进行同一认定,是因为通过长期观察,人们认识到客体的这些属性具有个体差异。

2、客体的特性得到客观、充分反映

同一认定是在对客体的反映形象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作出客体是否同一的结论的检验过程。在同一认定中,即使我们对客体某种属性的认识已经达到了理性思维阶段,即认识了客体某一方面属性的本质,但这种属性是否能够客观、充分地表现在反映形象中,却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客体的特性没有或者不可能客观充分地反映出来,或者不能被人们现有的科技手段所认识,就不具备同一认定的条件。即使利用这些特征勉强作出同一认定结论,这种结论也是不可靠的。如在笔迹检验中,当检材的数量较少,没有客观、充分地反映书写人的书写习惯时,利用这些特征进行同一认定,其结论的可靠性当然应当受到质疑。

由于客体的属性是通过反映形象中的特征表现出来的,因此,在检验中必须对特征的客观性进行考查。受形成条件的影响,反映形象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假特征”。如何区分“真”、“假”特征,除了要研究客体反映形象的形成过程外,

可通过比较客体的多个反映形象,如果在多个反映形象中,某一特征具有稳定性,即可认为该特征客观地反映了客体的属性,否则,很可能是“假特征”。

3、可疑客体的反映形象必须客观、充分

同一认定必须有可疑客体或其反映形象。如果缺乏这一基本条件,就无法进行同一认定。可疑客体的反映形象也必须客观、充分地反映客体某一方面的属性,即可疑客体的反映形象不但要真实地反映其属性,而且要有足够的质和量,足以反映可疑客体某一方面的属性。

4、客体的变化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任何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过程中,这种变化有量变和质变之分,如果变化没有达到质变的程度,事物就仍然保持着自身的特性。如果量变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可能产生质变,从而改变事物的属性。要进行同一认定,客体的变化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否则就会失去同一认定的条件。一般来说,这种变化必须保持在一个量变的水平,而且这种量变不足以造成客体某种属性的根本改变,否则,我们便不能利用这类属性进行同一认定。

三、同一认定理论的现实分析

同一认定理论从产生至今,在司法鉴定实践中产生了深远影响。但同一认定本身还存在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如同一认定理论的地位、同一认定结论的价值、同一认定的标准、同一认定的范围等等,下面分别进行简要分析。

(一)同一认定理论的地位

同一认定是物证鉴定的专门理论还是侦查学甚至司法证明的基本理论,关系到同一认定理论的价值和应用范围。同一认定理论是物证鉴定的专门理论,不应将其与侦查和诉讼中的同一性认识活动相混,无限制地扩大其适用范围。

物证鉴定中,鉴定人员根据同一认定原理和方法,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作出的结论必须具有可靠的基础,并能在案件中作为证据证明某些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而对案件中其他事实性问题的认定是侦查或审判人员的职权,如果将同一认定理论扩大到侦查过程,就混淆了同一认定与同一性思维活动的区别,不但有贬低同一认定理论价值的倾向,也有将侦查过程“中心化”的嫌疑。因为在多数人的心目中,同一认定理论是一种专门的理论方法,其结论是科学可靠的。而侦查中的同一性认识,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认定,只是侦查人员根据自己收集的证据,对事实性问题作出的主观判断或推测,不一定具有可靠的基础,也不一定符合客观实际。如果将侦查过程看作是同一认定过程,就会给人造成错觉:侦查人员运用同一认定方法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是绝对准确的,不会发生错误,审判不过是对侦查结果的确认。这种现象必然会使诉讼滑向“侦查中心主义”的泥坑。

在侦查和审判中,存在多次同一性认识活动,但这些认识活动是依据侦查和审判人员的经验、逻辑判断得出的结论,其结论并不具有必然性,而且在实践中也没有评断的标准,只能依靠侦查和审判人员的“内心确信”来判断。而物证鉴定中的同一认定是依据鉴定人的专门知识得出的结论,这一结论有严格的评断程序和标准,因此两者具有本质区别。

(二)同一认定结论的价值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同一案件出现了前后矛盾的鉴定结论,导致案件出现完全相反的处理结果的情况时常发生,这一方面说明我国鉴定制度存在种种弊端,同时也反映了司法人员对同一认定结论的证据价值存在误区。

如何看待同一认定结论的证据价值,是同一认定理论中又一重大问题。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些人不适当地抬高同一认定结论的证据价值。如果鉴定人员

出具了同一认定结论,侦查人员就敢据此抓人,审判人员就敢据此判决,很少对同一认定结论作实质性审查判断。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部分司法人员盲目地相信同一认定结论的科学性。不相信同一认定的科学性是错误的,但过分迷信同样是有害的。作为证据的一种类型,同一认定结论不具有超越其他证据的证明力,在运用时应当和其他证据一样,由于侦查人员和法官对其科学可靠性进行审查判断。

(三)同一认定的条件和标准

要作出同一认定结论,必须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但不同客体所需的条件不完全相同,因此,对于每一类需要进行同一认定的客体,都应当深入研究同一认定的具体条件,以指导同一认定实践。这些条件主要包括客体某种属性的特定性、检材的质量和数量要求、鉴定的仪器设备条件等等。

认定结论是否应当具有客观标准,如何确定这一标准,理论界长期存在争论。多数学者认为,如果特征组合达到了特定性的程度,不可能在其他客体上重复出现,即达到了认定标准。但特征组合是否达到了特定化的程度,完全依靠鉴定人的主观判断,没有特征数量和质量的统一标准,因此鉴定人员大多依据个人经验进行判断,使鉴定结论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机性。1995年由国际鉴定协会(IAI)授予权进行的一次指纹鉴定人员“熟练程度测试”的结果,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我国学者认为,“特征的数量与该特征组合的特定性成正比,……特征的质量与其特定性价值成正比”。[3]但如何确定特征的数量和质量,理论界并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客观原因是确定这样的标准非常困难,因为特征组合内特征的分布具有随机性,特征的数量和质量具有不确定性。但笔者认为,为了保证同一认定结论的客观性,防止出现太大的随意性,必须确立一个客观标准,这也是同一认定理论应当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例如:打工者F称,在1998年10月8日凌晨在外地被打是因对某女工有不轨行为,被J与Z打。晨F与Y回成都上班途中,F有恶心、想吐等反应,11时到省医院门诊就诊,X光片《放射科会诊报告单》“颈锥未见骨折及脱位”。下午F再次省医院门诊作CT,《CT检查报告单》“颅内未见异常”。F接受医生建议回农村家中休息治疗。10月14日到国家体委成都体育医院检查治疗,该院X光片《放射科照片报告单》诊断为“椎旁软组织无肿胀”“颈椎生理弧度尚属正常”“颈椎未见骨折及脱位”,作颅骨牵引、颈肩部按摩、骨科常规护理。从10月14日至21日病员“神志清楚、意识清楚”,当日12时许,病员口服药汤剂时发生呕吐,随后因误吸呕吐物而窒息,出现口唇发绀、面色发青、喉中痰鸣声,值班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下午3:40临床死亡(该院《死亡记录》)。法医鉴定结论“F的死亡原因为外伤性脑干、颈脊挫伤出血,硬脑膜及硬脊膜下广泛性出血”。没有说明是陈旧性出血。

J与Z所打的人是否与死者为同一人,本案不论公安机关、检察院均未作认定,在庭审中,国家公诉人出示的是死者的以前“职中学生证”,而未出示该校的死者的“职中毕业证”,以及被打者的居民身份证(注:姓同名不同)、以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两姓名为一人的便条证明,而没有户口登记薄以及派出所的户口档案。从刑事证据角度上讲,该三个证据之间没有直接联系,不能相互印证,更不能作同一认定。2、病员(死者)病历与法医鉴定不同,当然不能排除误诊的可能,但大脑出血导致的病症反映不会长达半个月,且法医鉴定并未认定是陈旧伤。应当说本案认定犯罪事实,在证据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和假疵。

(四)同一认定的适用范围。

从上文分析可知,同一认定是一种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其适用范围不宜无节制地扩大。在物证鉴定中,对哪些客体、依据何种属性可以进行同一认定,哪些客体、哪些属性不能进行同一认定,必须有一个范围,防止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甚至“垃圾”科学也进入同一认定领域。如何确定这一范围,我国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均没有明确的观点。

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所以一些“新技术”不断应用于同一认定,依据这些“新技术”得出的同一认定结论其可靠性如何,并未在理论上进行严格的论证,也没有在实践中得到验证,更没有在该领域得到“普遍接受”。所以应当对这些“新技术”的科学可靠性进行充分论证,然后才能作为同一认定的理论依据,否则,依据这些理论作出的同一认定结论应当被排除。

在侦查实践中,进行同一认定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有人把这些同一认定的方法分为:A??—B—A’—C、A—B—A’、A1—B—A2—C—A3—D,但不管同一认定的方式有几种形式,最关键的一步是要确认客体通过比较后,是否为同一个客体。在侦查活动中,认定的对象的不同,所需要的认定方式也是不同。根据实践证明,对象本身的物质组成不同,应依据物质本身的性质来选择相对应的那个同一认定方式。例如,指纹、足迹是属于同一类的,就指纹来说,由于指纹上面含有汗液、尘土等物质,依据其性质,侦查人员能够依物理化学等科学方法对其进行提取,形成“特征反映体”,凭借对“特征反映体”的分析便可进行同一认定,这种同一认定的方法属A??—B—A’—C的形式,在此形式中,B和C 都为“特征反映体”,由于“受审查客体”A和“被寻找客体”A’的本身性质都可以分别形成B、C两个“特征反映体”,从而对B和C进行比较来确定A和A’是否为同一个客体。再例如,半张报纸被侦查人员在犯罪现场发现,侦查人员很想寻到另半张报纸,通过对两个半张报纸撕痕的比较来确定来两个半张报纸是否为同一张报纸,在这个认识活动中,由于报纸本身的物质性质,决定了这次的同一认定方法不可能和上一次的同一认定相同,这次的同一认定当属A—B—A’形式的,在这一过程中是没有C的,因为它不能像上次一样能够通过提取指纹来得到一个“特征反映体”,通过两个“特征反那映体”的比较来确定A与A’是否为同一。而这次,两个半张不同的报纸的特征反映是不一样的,两者的特征反映体是互补的,要看两者的撕痕是否能合一。所以,在进行同一认定的活动中,所认定对象的物理化学组成也是重要的,物质本身性质的不同会导致同一认定方式的不同。实践告诉我们这是需要灵活应用的。

同一认定要求通过客体间的比较来认识是否为同一个客体,而不是别的客体。就算是极其相似也不能肯定说是同一个,所以同一认定对侦查人员的认识活动要求很高。在进行比较认识时尤其是对特征反映体的特征数量和质量上需要仔细辨别,当特征反映体的特征相同数量多、特征又一样或很有可能一样,那么相比较客体为同一客体几率就大,从而进行同一认定。比如会要求“特征反映体”的特征具有自身的特定性,其中一特征区别于其它特征的特性;还要求特征的特性具有稳定性,如果特征本身会发生什么物理化学性质的变化,或者这种变化的规律是人类不能掌握的,那么这对同一鉴定的认识活动是有阻碍的,侦查人员是没有办法来通过比较特征的特点来确定同一;还有就是特征是可反映的,也就是特征本身的特点是能被人所认识的,如果连认识特征的特点都是困难的更不要说利用特征寻找另一客体,也更谈不上通过之间的比较来进行同一鉴定了。

参考文献和注释:

[1] 黄焕金.科学认识论.[J].(香港)世界弘明哲学季刊.2000(6).

[2] 孙言文.物证技术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3]任惠华.侦查学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4]倪北海.刑事侦查逻辑学基本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5]何家弘.司法证明同一论.[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

[6]刘少聪.痕迹概论文集.[C].沈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985

[7]徐立根.犯罪侦查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2.

[8]何家弘.司法证明同一论.[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

[9]何家弘. 《刑事审判认证指南》

[10]С·М·拍塔波夫.[M].犯罪对策学概念

第二章 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理论教学资料

第二章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理论

第二章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理论 第一节同一认定概述 一、同一认定的概念 在物证技术领域中,同一认定是指通过对先后出现的客体留下的特征反映体进行检验,从而解决先后出现的客体是否属于同一问题的一种方法。 A =?= A′ ↓↓ B ~ C A ——先出现的客体(被寻找客体);B——A 留下的特征反映体(物证,又称检材); A′——后出现的客体(受审查客体);C——A′的特征反映体(样本,又称比对材料); 概念要点: (一)特征反映体。 指来源于客体,能以一定的方式如实反映客体的特点,并能被人感知和认识的物质性客体。 特征反映体可分两类: 1、物质性反映形象。如印痕、字迹、声纹、图像等。 2、客体的分离体。有固体(折断的凶器)、液体(现场的血迹)、气体分离体(现场遗留物上的人体气味)之分。 (二)什么是“同一”?

同一是指客体自身与自身的同一,即A就是A′。其与“相同”或“相似”有着本质区别。是则肯定同一,否则否定同一。如果A=A′,两者的划分只是鉴定理论的一种需要。如果A A′,两者的划分就是对客观现实的划分。 二、同一认定与其它相关概念的比较 (一)同一认定和物证鉴定 1、物证鉴定需专门的鉴定人完成,具有法律性质,是一个法律概念,其过程可包括同一认定。同一认定是认识事物的一种方法,是一种学术用语,不一定都是法律意义上的鉴定活动。即物证鉴定可能要进行同一认定,但同一认定不一定都是物证鉴定。 2、同一认定作为一种认识事物的方法,在文化艺术领域和历史文物领域也有广泛应用,并不具限于案件之中。 (二)同一认定和犯罪侦查 有观点认为:整个侦查过程就是一个大的同一认定过程,查明一个个案件情节,就是一个个小的同一认定。 第二节同一认定的主体和客体 一、同一认定的主体 即由谁完成同一认定工作。 进行同一认定的主体,根据所需解决的是否同一问题的性质和复杂程度的不同,可以是一般人(凭记忆对人或物的辨认等),可以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后一种情况下,可以是专门的鉴定人,来完成鉴定型同一认定,也可以是专门的鉴定人或一般办案人员,来完成非鉴定型同一认定。 二、同一认定的客体 同一认定的客体——需被认定是否同一的客体,即先出现的被寻找客体和后出现的受审查客体。 物证鉴定中,同一认定的客体可分为两大类:人、物(可含动物)。 (一)人作为同一认定的客体 其实质是人的外形(相片)、肢体(手指)、器官(血液、骨骼)、技能(书写技能、步法特征、讲话技能)等可做为同一认定的客体。 人的技能能否成为同一认定的客体,一要看表现这种技能的习惯性动作所留下的痕迹是否存在特异性和相对稳定性,二要看是否具有能被人识别的特征体系。 (二)物体作为同一认定的客体 通常指具有一定外形结构和用途的工具或物品。一般是通过对物体留下的形象痕迹来进行认定的。 对于分离体的同一认定问题,即认定两部分是否原属于同一个整体,不宜用“两者是否同一”的说法。但这两部分分离体仍旧是同一认定的客体。 对于合量物体(由相当数量的同类物组成的物体群,如一袋粮食、一沓信纸等),其分离体能否成为同一认定的客体,一要看该合量物在形成、生产过程中、生产后到被分离前是否形成了共同拥有的特异特征;二要看该类特征能否被检测出来。 第三节同一认定的依据和条件

第二章 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理论

第二章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理论 第一节同一认定概述 一、同一认定的概念 在物证技术领域中,同一认定是指通过对先后出现的客体留下的特征反映体进行检验,从而解决先后出现的客体是否属于同一问题的一种方法。 A =?= A′ ↓↓ B ~ C A ——先出现的客体(被寻找客体);B——A 留下的特征反映体(物证,又称检材); A′——后出现的客体(受审查客体);C——A′的特征反映体(样本,又称比对材料); 概念要点: (一)特征反映体。 指来源于客体,能以一定的方式如实反映客体的特点,并能被人感知和认识的物质性客体。 特征反映体可分两类: 1、物质性反映形象。如印痕、字迹、声纹、图像等。 2、客体的分离体。有固体(折断的凶器)、液体(现场的血迹)、气体分离体(现场遗留物上的人体气味)之分。 (二)什么是“同一”? 同一是指客体自身与自身的同一,即A就是A′。其与“相同”或“相似”有着本质区别。是则肯定同一,否则否定同一。如果A=A′,两者的划分只是鉴定理论的一种需要。如果A≠A′,两者的划分就是对客观现实的划分。 二、同一认定与其它相关概念的比较 (一)同一认定和物证鉴定 1、物证鉴定需专门的鉴定人完成,具有法律性质,是一个法律概念,其过程可包括同一认定。同一认定是认识事物的一种方法,是一种学术用语,不一定都是法律意义上的鉴定

活动。即物证鉴定可能要进行同一认定,但同一认定不一定都是物证鉴定。 2、同一认定作为一种认识事物的方法,在文化艺术领域和历史文物领域也有广泛应用,并不具限于案件之中。 (二)同一认定和犯罪侦查 有观点认为:整个侦查过程就是一个大的同一认定过程,查明一个个案件情节,就是一个个小的同一认定。 第二节同一认定的主体和客体 一、同一认定的主体 即由谁完成同一认定工作。 进行同一认定的主体,根据所需解决的是否同一问题的性质和复杂程度的不同,可以是一般人(凭记忆对人或物的辨认等),可以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后一种情况下,可以是专门的鉴定人,来完成鉴定型同一认定,也可以是专门的鉴定人或一般办案人员,来完成非鉴定型同一认定。 二、同一认定的客体 同一认定的客体——需被认定是否同一的客体,即先出现的被寻找客体和后出现的受审查客体。 物证鉴定中,同一认定的客体可分为两大类:人、物(可含动物)。 (一)人作为同一认定的客体 其实质是人的外形(相片)、肢体(手指)、器官(血液、骨骼)、技能(书写技能、步法特征、讲话技能)等可做为同一认定的客体。 人的技能能否成为同一认定的客体,一要看表现这种技能的习惯性动作所留下的痕迹是否存在特异性和相对稳定性,二要看是否具有能被人识别的特征体系。 (二)物体作为同一认定的客体 通常指具有一定外形结构和用途的工具或物品。一般是通过对物体留下的形象痕迹来进行认定的。 对于分离体的同一认定问题,即认定两部分是否原属于同一个整体,不宜用“两者是否同一”的说法。但这两部分分离体仍旧是同一认定的客体。 对于合量物体(由相当数量的同类物组成的物体群,如一袋粮食、一沓信纸等),其分离体能否成为同一认定的客体,一要看该合量物在形成、生产过程中、生产后到被分离前是否形成了共同拥有的特异特征;二要看该类特征能否被检测出来。 第三节同一认定的依据和条件 一、同一认定的依据 同一认定的依据——客体特征反映体所反映出的客体特征。 通过检验特征反映体上的特征,反映同一认定客体的特性,最终解决同一认定问题。 客体的特征可分为两大类: 1、共性特征:也称类型特征、一般特征。指同类客体所共同拥有的特征。 共性特征相符,不能轻易做出认定同一的结论;共性特征不符,则一般可作出否定同一的结论(防止伪装,多见于笔迹检验中)。 2、个性特征:也称细节特征。是单个个体存在的特征。如指纹的细节特征、笔迹的笔画运笔特征、足迹的鞋底缺损特征等。 二、同一认定的条件 (一)客体的特定性比较明显突出。 (二)客体的特征具有相对稳定性。指客体的质的规定性在一定时间内能保持相对不

课题研究中核心概念界定

课题研究中“核心概念及界定”的写法 令狐采学 课题核心概念的写作 一、什么是核心概念 一般来说,我们经常把以下三种情况作为课题的核心概念。㈠课题名称中的特定概念 比如《“我能行”教育评价策略与方法的研究》,其中的“我能行”就是一个教育中的特定概念。 ㈡课题名称中的关键词 比如《小学童话教学中提高阅读效率的策略研究》,其中的“提高阅读效率”就是关键词组。再如《以“规范草稿”促小学生数学学习习惯养成的探究》课题中的“规范草稿”。 ㈢课题名称中公众表述不清的词组 比如《小学科学以探查促进学生交流的实践研究》探查是从外国引进的一个词组,也是没能成为公众理解的,他就是一个核心概念。 只有把握了核心概念,课题研究才能确保课题研究的方向更加准确科学。 三、怎样给核心概念下操作定义?

㈠着眼过程 例如在《自探性课堂学习小事件生成研究》中对核心概念“自探性课堂学习小事件生成”是从生成的过程角度来下操作定义的。 自探性课堂学习小事件生成是把学习的本质定位在立足个体资源,确保课堂整体交往的层面,学习中,教师采取积极配合的态度指导学生在小活动中展开自主探索行为,以获得生命潜能的不断开发与生长。 要能准确地理解这个概念,我们认为必须分析清楚以下几点:⑴生长点是什么? 学生的“原知识、经验(包含体验)与优势”是自探性学习小事件得以有效生成的生长点。 ⑵生成的动力是什么?“课堂矛盾与个体需求”是自探性课堂学习小事件生成的动力。 ⑶生成的过程是什么?“整体交往”是自探性课堂学习小事件生成过程的本质特征。 ⑷生成的终点是什么?“提升生命质量”是课堂学习小事件生成的最终目的。 ㈡着眼内容 例如在《基于统整理念的低年级数学计算教学策略研究》课题中,给统整概念下操作定义是从统整所包含的范围(内容)出发的。 统整

(完整版)关于课题概念的界定

关于课题概念的界定 课题概念界定就是对课题的关键词做一个解释。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概念或词语我们看起来很熟悉,但要说出确切的意思又说不清楚。概念界定就是要把这些看起来熟悉又说不清楚的词语说清楚,讲明白。课题中的核心概念和关键词,不仅对于课题的清晰表述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课题的实践操作具有重要作用。如果研究者对所研究课题基本概念的理解含糊不清、似是而非的话,那这个课题就无法研究,因为,科学性是选题与研究的基本前提。因而,做研究要实实在在地把课题研究涉及到概念、术语弄懂弄透。 (1)界定的内容 ①研究范围的界定 对研究总体范围的界定既关系到研究对象(研究样本)如何选取,也关系到研究成果的适用范围。如果研究对象的总体不同,那么,同一个研究课题所得到的结论就很可能不同。课题名称如果没有对研究对象的范围进行限制的话,在研究计划里就要做一个界定。例如:“学生课外阅读情况的调查研究”。这里的“学生”就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从学段上分,学生有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和大学生;从区域上分,学生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学生等;从性别上分,有男生和女生,等等。到底研究哪一类型的学生,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②模糊概念的界定 在课题研究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模糊的概念,内涵不清楚,外延不确定,如“厌学生”“差生”“青年教师”“品德不良学生”等等。作为研究的对象,这些概念都没有一个统一的确切的定义。例如“学困生”这个概念,由于有多种解释,就必须加以界定。在课题“小学数学学困生的成因及对策研究”的研究计划中,主持人对“学困生”作了如下的界定:“所谓学习困难学生是指智力正常而又长期达不到教学目标的学生”。一般来说,给这些模糊概念下定义,应尽可能使用有参考依据的、比较权威的、被大多数人所认可的说法。对概念的界定不能望文生义,生搬硬套,牵强附会,要自圆其说。 ③关键词的界定 一般情况下,关键词的涵义都很明确,无须解释。例如“高一学生”。但有些关键词的涵义不是很明晰或有多种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根据研究的需要加以界定。把关键词界定清楚,可以使课题研究在确定的范围内开展,使课题研究思路明确清晰,具有可操作性,使研究内容成为一个有确切涵义的问题,具有科学性;另一方面也便于别人按照研究者规定的范围来理解研究结果和评价该

浅谈对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

浅谈对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 摘要:同一认定是一种鉴别和判断,是鉴定的一种类型。这种鉴定的原理和方法构成了同一认定理论。同一认定原理是系统研究鉴定依据、步骤、方法、标准、 规则的原理,是司法鉴定理论体系的核心,对鉴定实践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本文仅从课后个人理解角度浅谈对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 关键字:同一认定司法鉴定理论基础 一、同一认定的原理 (一)同一认定的概念 同一认定是一种专门的认识活动,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了解客体特征的人,通过比较先后出现客体的特征是否同一作出的判断。 同一认定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一种基本方法,它普遍存在于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同一认定也是人天生就具有的一种认识能力。从自然界的角度来说,离开了同一认定这种认识方法,人们便无法把握具体认识对象的特定属性,便无法把某个客体从某类客体中识别出来。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离开了这种认识方法,人们的交往对象就都变成了没有个性的种类人,而没有个体的社会生活显然是不可思议的。 (二)同一认定的原理 同一认定原理,是指同一认定判断活动的科学基础和科学方法的理论体系。 同一认定是一种鉴别和判断,是鉴定的一种类型。这种鉴定的原理和方法构成了同一认定理论。同一认定原理是系统研究鉴定依据、步骤、方法、标准、规则的原理,是司法鉴定理论体系的核心,对鉴定实践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二、同一认定理论在司法鉴定结论中的价值 同一认定理论作为司法鉴定结论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一)鉴定客体本身具有同一性 世界上相似的事物很多,但是具有同一性特征的只能是事物本身。所以鉴定人在鉴定时可以根据事物的这一特点进行同一认定,从而得出有助于推动诉讼进行的鉴定结论。 因为客体本身具有同一性,而且这种同一性只能存在于客体的本身,并且成为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重要标志。所以在鉴定过程中对鉴定的对象和范围应该严格限定,即同一认定的范围要有所限定,不能无限扩大也不能过于狭小。并不是说所有的物品或者痕迹甚至是人身都可以成为鉴定的对象,只有与案件相关联的事物才能成为鉴定的对象。这样,实质上就使得在鉴定时,有一个衡量的标准了。 (二)鉴定客体的相对稳定性 鉴定之所以能够得以进行, 还在于鉴定客体的相对稳定性, 这种相对稳定性既包括自身特征的相对稳定性,又包括所呈现给人们认识状态的相对稳定性。 例如, 案发现场的一只杯子上面遗留指纹, 这枚指纹在被发现、采集之前必须是稳定的, 可以被提取的, 并且加以固定, 而后对其进行鉴定。这是鉴定客体所呈现给人们认识的状态的相对稳定性的一面。再者, 指纹本身相对人体而言具有稳定性, 是随着人的出生而形成并且在一定时间内不会发生过于明显的改变( 至少在诉讼期间内) , 所以在鉴定的时候可以进行同一认定, 来确认或者排除案发现场的指纹究竟是不是犯罪嫌疑人所留。 1、客体自身特征的相对稳定性 事物自身具有相对稳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课题背景及界定,理论依据及意义,研究的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及过程,研究结果与成效

课题背景及界定, 理论依据及意义, 研究的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及过程, 研究结果与成效 一、课题背景及界定 1、研究的背景 “核心素养”是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目标的基础。教师面对本校的实际情况——学生基础越来越差、越来越多的学生不爱学习的现实,在“核心素养”提出的新形势下,感到自身教学跟“立德树人”目标的实现还有一定的距离。 2、界定 教师要清楚的学科本质和核心素养,始终用“提高学生核心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这个目标指导自己的课堂教学,才能将教学进行地更好,学生在物理课堂之上才能获得更多的终身发展需要。 二、理论依据及意义 1.《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核心素养”的概念,提出“学生应具备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更加注重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创新实践”。 2. 核心素养是指学生在接受物理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学生通过物理学习内化的带有物理学科特性的品质,是学生科学素养的重

要构成。物理核心素养主要由“物理观念、“科学思维”、“科学探究”、“科学态度与责任”四个方面的要素构成。物理核心素养的提出从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角度集中体现了物理学科的育人价值,是新课程三维目标的提炼与升华。 三、研究的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及过程 (一)研究内容和目标 1.研究对象:初中教材和中学九年级学生 2.研究目标:探索中学物理教师在教学设计及实践中关注学生物理核心素养的策略。培养中学生物理核心素养,提高学生运用物理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研究内容:探索关注中学生物理核心素养的教学设计方法。探索课堂教学实践过程中培养中学生物理核心素养的方法。(二)研究方法 案例研究、拓展性研究、模式化研究、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三) 研究步骤及过程 课题研究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20年7月-2021年11月) 主要工作:收集有关信息,明确研究目的内容,选定研究方法,进行前策调查,计划课题研究的步骤。 学习新的教育理念和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及时了解教育教学新动态。

第二章 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理论

第二章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理论 一、教学目的 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理论的有关基础性概念及其一般检验方法,认识研究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理论的意义,从而了解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理论在物证技术 学中的重要作用。 二、教学要点 1、同一认定的概念; 2、同一认定的依据和条件; 3、特征反映体检验的一般方法; 4、种属认定中物质检验的一般方法。 三、教学时数 授课4学时。 四、教学内容 第一节同一认定概述 一、同一认定的概念 在物证技术领域中,同一认定是指通过对先后出现的客体留下的特征反映体进行检验,从而解决先后出现的客体是否属于同一问题的一种方法。 二、同一认定与其它相关概念的比较 (一)同一认定和物证鉴定 (二)同一认定和犯罪侦查 第二节同一认定的主体和客体 一、同一认定的主体 进行同一认定的主体,根据所需解决的是否同一问题的性质和复杂程度的不同,可以是一般人(凭记忆对人或物的辨认等),可以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后一种情况下,可以是专门的鉴定人,来完成鉴定型同一认定,也可以是专门的鉴定人或一般办案人员,来完成非鉴定型同一认定。 二、同一认定的客体 (一)人作为同一认定的客体 (二)物体作为同一认定的客体 第三节同一认定的依据和条件 一、同一认定的依据 同一认定的依据——客体特征反映体所反映出的客体特征。 二、同一认定的条件 (一)客体的特定性比较明显突出。 (二)客体的特征具有相对稳定性。指客体的质的规定性在一定时间内能保持相对不变。 (三)客体的特征可从特征反映体上得到良好的反映。 (四)客体的特征必须能被人所认识。 第四节同一认定的类型 一、人身同一认定 二、物体同一认定 三、分离体同一认定 第五节特征反映体检验的一般方法

课题研究的背景和理论依据

《小学生积累数学基本活动经验的课堂教学研究》 课题实施方案 东台市第一小学缪素萍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及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1、课题提出的背景。 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国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从课程目标上对数学活动经验提出了要求,把“基本数学知识”、“数学基本技能”、“数学基本思想”以及“数学基本活动经验”称作“四基”。课程目标的变化,引起了我们数学教育工作者对数学活动经验相关问题的思索和探究。反思课堂教学,相对忽视了对学生数学学习过程本身的重视,忽略促使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习和发展的长效性目标。学生学习的经验主要被解题的经验所替代,数学活动经验单一和不足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思想守旧。一部分教师对过去所提的“双基”都搞不楚,更何况说现在所说的“四基”基本活动经验的认识不足、理解不透,心有余而力不足。在课堂教学中往往是手握“旧船票登上新客船”,学生的“伪经历”、“被经历”现象时有存在,使得基本活动经验的获得常常游离于数学课堂教学的边缘,成为学生“随机而遇”、“碰巧发生”的幸运之物。 应试情结。在考试指挥棒的影响下,检测的都是显性的知识点,新的“双基”没法考或很少考,因此不去关心什么是“基本活动经验”、不去关注“过程教学”、怎样去实施活动经验的教学。 教学惰性。教材中有很多的操作性的活动(如“摸一摸”、“拼一拼”、“摆一摆”等,像圆面积计算公式推导等,以及概率统计中的可能性内容),都与学生操作活动经验的积累有关,教学时,有的教师怕麻烦怕影响时间怕课堂失控,或一带而过、浅尝辄止,或纸上谈兵、死记硬背。 课程目标的变化,课堂教学的现状,引起了数学教育工作者对数学活动经验相关问题的思索和探究,为此,我们提出了“小学生积累数学基本活动经验的课堂教学研究”的研究课题,旨在实践、探索一条“低耗高效”的现代小学数学教

第二章-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理论

第二章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理论 教学目的教学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理论的有关基础性概念及其一般检验方法,认识研究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理论的意义,从而了解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理论在物证技术学中的重要作用。 教学重点教学难点重点:1.同一认定的概念; 2.同一认定的依据和条件; 3.种属认定中物质检验的一般方法。难点:特征反映体检验的一般方法。 教学方法多媒体理论教学 教学进程 设计(4学时)2学时 第一节同一认定概述 第二节同一认定的主体和客体 第三节同一认定的依据和条件 第四节同一认定的类型 2学时 第五节特征反映体检验的一般方法 第六节种属认定的概念及其与同一认定的区别与联系 第七节种属认定中物质检验的一般方法 第一节同一认定概述 一、同一认定的概念 在物证技术领域中,同一认定是指通过对先后出现的客体留下的特征反映体进行检验,从而解决先后出现的客体是否属于同一问题的一种方法。 A A′ B ~ C A ——先出现的客体(被寻找客体);B——A 留下的特征反映体(物证,又称检材); A′——后出现的客体(受审查客体);C——A′的特征反映体(样本,又称比对材料); 概念要点: (一)特征反映体。 指来源于客体,能以一定的方式如实反映客体的特点,并能被人感知和认识的物质性客体。 特征反映体可分两类: 1、物质性反映形象。如印痕、字迹、声纹、图像等。 2、客体的分离体。有固体(折断的凶器)、液体(现场的血迹)、气体分离体(现场遗留物上的人体气味)之分。 (二)什么是“同一” 同一是指客体自身与自身的同一,即A就是A′。其与“相同”或“相似”有着本质区别。是则肯定同一,否则否定同一。如果A=A′,两者的划分只是鉴定理论的一种需要。如果A A′,两者的划分就是对客观现实的划分。 二、同一认定与其它相关概念的比较 (一)同一认定和物证鉴定 1、物证鉴定需专门的鉴定人完成,具有法律性质,是一个法律概念,其过程可包括同一认定。同一认定是认识事物的一种方法,是一种学术用语,不一定都是法律意义上的鉴定活动。即物证鉴定可能要进行同一认定,但同一认定不一定都是物证鉴定。

课题的界定

(1)课题的界定 写字是指一般的汉字书写,而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书法”。写字是从实用角度来说的,要求在识字的基础上把字写得匀称、端正、整洁、熟练,达到应用的效果。主要体现为工具性,属于语文范畴,追求规范,强调临摹;书法则是一门艺术,在写好字的基础上,提高到有骨力,有韵致,有气势,达到受人喜爱、有感染力的效果,属于艺术范畴,追求变化,强调创新。 《语文标准》在写字方面3-4年级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学习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 “小学中年级罗氏DMLB硬笔书法教学法实验研究”是指通过以语文课、书法课堂实验为主要形式,以每天十分钟练字和书法兴趣小组、书法特长班实验等形式为辅,确保实验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同时,写字既是一项重要的语文基本技能,又是一个人语文素养的体现,要依据《语文标准》中的阶段目标,通过有效的评价手段,积极引导和训练,使每个学生都能把字写得既规范,又美观。 本课题主要针对小学生中年级写字课堂教学法进行研究。 本课题研究现状评述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写字是一项重要的语文基本功,是巩固识字的手段,对于提高学生文化素质起着重要作用,必须从小打好写字的基础。”写字是小学生应具备的一项重要的语文基本功。写字教学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写字教学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学生写好字,同时与其他学科配合,共同担负着丰富学生文化知识、发展智能、增进身心健康、进行审美教育、培养“四有”新人的重任。搞好写字教学,对学生的学习和今后的工作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传统的写字教学,老师讲的多,学生练的少,学生始终是被动机械地接受。老师教的方法也比较单调,或者老师不指导,放任自流,学生随手写;或者老师包办代替,越俎代庖;或者教师指导不科学,训练不系统,教师只是简单地给个等级,可以说,在有些学校有些班级的写字课上,这简直成了空白。以上这些现象不利于写字教学质量的提高,不利于学生身心发展,也严重地阻碍了素质教育的推进。 因此,小学阶段迫切需要针对写字教学尤其是对写字教学法进行研究,建立一套完善的教学法的模式,以切实提高学生的写字水平。 选题意义 (一)理论意义 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实践意义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人们的交流方式以及学习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为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高我区中小学生素质,有必要在全区范围内加强对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研究。罗氏DMLB中小学

本课题核心概念的界定

·本课题核心概念的界定,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意义及研究价值。 ·本课题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施步骤。 ·本课题的关键问题和拟创新点。 (限3000字内) 核心概念的界定 "优化合作教研,促进青年教师主动发展"。合作教研是指教师为完成共同的教研任务,达到共同的教研目标而分工协作展开专业性的教研活动,"优化合作教研"是在合作教研的基础上,以目标共同性、智慧共享性、过程协同性、个体独创性为基本特征,运用小组合作、资源积累等组织形式,通过研讨式教研、案例式教研、沙龙式教研、课题式教研和网络教研等具体操作方式,提高合作教研的有效性,从而促进青年教师的主动发展。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目前的合作大多是指本世纪70年代初兴起于美国的"学习合作",并在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一种教学理论与策略体系。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学者劳蒂(Lortie)曾经对教师文化作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教师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个人主义,即是指教师羞于与同事合作共事和不愿意接受同事的批评,教师之间并没有合作共事的要求与习惯(劳蒂,1975),并从教师工作与环境、教师的心理品质两方面对导致的原因作了分析。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加拿大学者哈格里夫斯(Hargreaves)对教师文化进行了颇有价值的研究,提出了具有开放的、相互合作和支持的"流动的马赛克"(the moving mosaic)

教师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教师文化的一种发展。这为合作教研提供了理论依据。 国内从"合作教学"概念出发进行的教研不少,有山东教科所的"合作教学研究与实验",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系的"协同教学试验",上海市北京东路小学的互动教学模式,但是在合作教研方面,严格地依据"教研"概念进行的合作教研的系统教研尚不多,多数教学合作的探究主要是强调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的合作,并且着眼点主要是课堂,而对教研本身,如教研活动、拟定教学计划、教材教法研究、备课等是否可以打破教师各自为战的局面采取合作的形式,以期形成学校合作教研体系和合作教研的操作系统缺少系统的研究。基于国内外对合作教研的现状,我们认为系统地开展优化合作教研具有教育价值。 选题意义及研究价值 合作教研的优化模式为校本研究注入了崭新的活力,实现教师个人素质发展与群体智慧提升间的平衡,让教师在合作中学习、实践,在共同分享、提高中实现专业发展,是体现和增长教师生命价值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对改变青年教师的工作氛围、幼儿园的文化结构,真正形成"学习化组织",从而提高教学活动效果,促进孩子的发展,推动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青年教师在尽量短的时间内成为教学骨干,是深化教改,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重头戏"。关照青年教师的职业生活状态,培育群体合作精神,有利于青年教师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有助于良好学校文化的建设。 研究目标

课题研究的一般步骤和基本要求

课题研究的一般步骤和基本要求 2009-05-28 10:17:04 新闻来源: (一)选题 1.课题来自哪里? 2.选题的一般原则 科学性:要有理论基础和事实依据,必须符合科学原理;预期结果要合理;研究方法要正确严谨。 可行性: 创新性: 3.选题的一般过程 (1)明确方向——发现问题 (2)浓缩范围——经验分析 (3)提示焦点——形成课题 4.选题的注意事项 (1)选题宜小不宜大 (2)选题应结合实际。选题要有新意。 (3)选题要考虑研究者的优势,与自身工作相结合,与研究者的能力相适应。 (二)申报课题 申报课题,也就是设计研究方案,是如何进行课题研究的具体设想,是开始进行课题研究的工作框架,是如何进行研究的基本思路。是保证研究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使研究具体化的中心环节;是研究成果质量的重要保证;有利于检查和自我检查;有利于协作研究。一般上级部门开展的课题研究都附有课题申报表。 1.课题申报表(课题研究方案)组成: (1)课题的表述与界定:课题的名称或题目必须明确表述所要研究的问题,要体现研究对象、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如“八年级历史自学辅导教学的实验研究”。 (2)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 研究背景:即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研究。 研究目的意义:即为什么要研究、研究的价值是什么、解决什么问

题,包括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外在目标(目的)、内在目标目的——学生发展)。 研究综述: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研究的特色或突破点:问题新、方法新、角度新、效果新。 (3)研究范围:对研究对象的总体范围的界定;对研究对象的模糊概念进行界定;对关键概念的界定。 (4)研究内容:很重要的部分,如果提不出具体的研究内容,就无法研究。 (5)研究方法: ①注意事项:注意多种方法的使用;方法要写详细些;不能滥用方法 ②主要方法: 行动研究: 实验研究: 个案研究: 调查研究: 文献研究: (6)研究对象: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使研究结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7)研究程序(步骤):研究的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收集资料、开题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8)预期成果的形式:①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②学生变化 (9)研究成员(及负责人、分工) (10)经费预算及其他所需条件 2.填课题申报表(立项论证) 3.填写课题申报表的注意事项 (1)认识填写申报表的重要性。是成功的一半,不能应付。 (2)一式几份,要自己留一份,最好在电脑中保留一份。 (3)核心是目的意义、研究步骤、研究内容方法。

第二章 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理论

第二章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理论 一、同一认定得概念 在物证技术领域中,同一认定就是指通过对先后出现得客体留下得特征反映体进行检验,从而解决先后出现得客体就是否属于同一问题得一种方法。 A =?= A′ ↓↓ B ~ C A ——先出现得客体(被寻找客体);B——A 留下得特征反映体(物证,又称检材); A′——后出现得客体(受审查客体);C——A′得特征反映体(样本,又称比对材料); 概念要点: (一)特征反映体。 指来源于客体,能以一定得方式如实反映客体得特点,并能被人感知与认识得物质性客体。 特征反映体可分两类: 1、物质性反映形象。如印痕、字迹、声纹、图像等。 2、客体得分离体。有固体(折断得凶器)、液体(现场得血迹)、气体分离体(现场遗留物上得人体气味)之分。 (二)什么就是“同一”? 同一就是指客体自身与自身得同一,即A就就是A′。其与“相同”或“相似”有着本质区别。就是则肯定同一,否则否定同一。如果A=A′,两者得划分只就是鉴定理论得一种需要。如果A≠A′,两者得划分就就是对客观现实得划分。 二、同一认定与其它相关概念得比较 (一)同一认定与物证鉴定 1、物证鉴定需专门得鉴定人完成,具有法律性质,就是一个法律概念,其过程可包括同一认定。同一认定就是认识事物得一种方法,就是一种学术用语,不一定都就是法律意义上得鉴定活动。即物证鉴定可能要进行同一认定,但同一认定不一定都就是物证鉴定。 2、同一认定作为一种认识事物得方法,在文化艺术领域与历史文物领域也有广泛应用,

并不具限于案件之中。 (二)同一认定与犯罪侦查 有观点认为:整个侦查过程就就是一个大得同一认定过程,查明一个个案件情节,就就 是一个个小得同一认定。 第二节同一认定得主体与客体 一、同一认定得主体 即由谁完成同一认定工作。 进行同一认定得主体,根据所需解决得就是否同一问题得性质与复杂程度得不同,可以就是一般人(凭记忆对人或物得辨认等),可以就是具有专门知识得人;在后一种情况下,可以就是专门得鉴定人,来完成鉴定型同一认定,也可以就是专门得鉴定人或一般办案人员,来完成非鉴定型同一认定。 二、同一认定得客体 同一认定得客体——需被认定就是否同一得客体,即先出现得被寻找客体与后出现得 受审查客体。 物证鉴定中,同一认定得客体可分为两大类:人、物(可含动物)。 (一)人作为同一认定得客体 其实质就是人得外形(相片)、肢体(手指)、器官(血液、骨骼)、技能(书写技能、步法特征、讲话技能)等可做为同一认定得客体。 人得技能能否成为同一认定得客体,一要瞧表现这种技能得习惯性动作所留下得痕迹 就是否存在特异性与相对稳定性,二要瞧就是否具有能被人识别得特征体系。 (二)物体作为同一认定得客体 通常指具有一定外形结构与用途得工具或物品。一般就是通过对物体留下得形象痕迹来进行认定得。 对于分离体得同一认定问题,即认定两部分就是否原属于同一个整体,不宜用“两者就是否同一”得说法。但这两部分分离体仍旧就是同一认定得客体。 对于合量物体(由相当数量得同类物组成得物体群,如一袋粮食、一沓信纸等),其分离体能否成为同一认定得客体,一要瞧该合量物在形成、生产过程中、生产后到被分离前就是否形成了共同拥有得特异特征;二要瞧该类特征能否被检测出来。 第三节同一认定得依据与条件 一、同一认定得依据 同一认定得依据——客体特征反映体所反映出得客体特征。 通过检验特征反映体上得特征,反映同一认定客体得特性,最终解决同一认定问题。 客体得特征可分为两大类: 1、共性特征:也称类型特征、一般特征。指同类客体所共同拥有得特征。 共性特征相符,不能轻易做出认定同一得结论;共性特征不符,则一般可作出否定同一得结论(防止伪装,多见于笔迹检验中)。 2、个性特征:也称细节特征。就是单个个体存在得特征。如指纹得细节特征、笔迹得笔画运笔特征、足迹得鞋底缺损特征等。 二、同一认定得条件 (一)客体得特定性比较明显突出。 (二)客体得特征具有相对稳定性。指客体得质得规定性在一定时间内能保持相对不变。 (三)客体得特征可从特征反映体上得到良好得反映。 (四)客体得特征必须能被人所认识。 第四节同一认定得类型 一、人身同一认定

课题研究主要理论依据

一、哲学依据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 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属于外部条件,是外因。学生是学 习的内因,教师的教必须通过学生的学才能发挥作用。如果学生没有学的愿望和动机,没有主动性和积极 性,教师的“教”就会由于没有学生的“学”而失去作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只起引导作用,而 学生自我发起的学习是最持久、最深刻的个体行为。教学过程只有注重知识的探究,注重情感的体验,才 能引发学生的态度、情感和意志,这些源于心理品质的个性特征参与学习活动,能激起学生的求知、创新 欲望,挖掘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心理学依据 心理学研究表明,每个年级的学生都有各自的心理特点,随着年龄的增长,学生的心理特点是不断变化发 展的。教师的教育行为必须以学生的心理特点为前提,才能收到预想的教育效果。因此,在教育课题研究 中,教师必须学习和掌握学生的心理特点,按照学生的心理规律进行研究。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发展规律以 及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识能力、情感特点、意志品质,就为教师的课题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三、学习理 论 著名教育心理学家布鲁纳的“发现学习”理论强调:学生的学习应是主动发现的过程,而不是被动地接受 知识。创设问题情景,引发学生对知识本身发生兴趣,产生认知需要,产生一种需要学习的心理倾向,激 发自主探究的学习动机。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是学习的积极的探究者,教师的作用是创设适合学生学习探 究的情境,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知识。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让学生“知其然”和“知其所以然”,而且要让 学生“知其所用”和“知其谁用”。 四、教学理论 两千年前的孔子倡导的“循循善诱”、“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可以认为是最早的教学理论根源, 到今天依然有重要意义。 尝试教学理论认为,“学生有尝试的愿望,尝试能够成功,成功才能创新。”学生有原有的知识结构,又有对新知识的同化和顺应的思维属性,所以学生能尝试。同时,学生的尝试是在教师指导下的尝试,尝 试的任务又是完成教材中的一定教学目标,而教材又是按照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原则和方法编排的,所 以学生具备成功的条件。 在尝试成功的条件下,学生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创造出意想不到的教学成绩。 五、教学最优化理论 衡量教学最优化有两条标准:一是教学效果的最优化;二是时间消耗的最优化,即“师生用于课堂教学和 课外作业的时间又不超过所规定的标准”,用“师生耗费合理的时间去取得这些成效”。既要提高教学质 量,使学生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获得和谐发展,又要减轻学习负担,用 合理的时间取得较大的成效。 六、建模理念

课题界定及理论依据

课题界定及理论依据 1)对课题的理论价值的论证: 激励,就就是激发与鼓励。具体地说,就就是通过科学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内在潜力,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每个学生都切实感到要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有大批祖国建设的接班人,在学习期间就必须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并能对社会做出贡献;平时要对自己严要求,高标准,全面提高自己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 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激励教育,就是紧紧围绕新课程标准的实施,对传统的育人方式进行改革,摒弃陈旧的育人观,形成符合现代育人理念的一种形式。该课题从人本主义理论出发,以尊重学生主体为前提,以“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为核心,对学生进行科学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教育比传授科学知识更重要。教师的态度、情感会对学生有深远的影响。 (2)对课题的实践价值的论证: 通过本课题的研究,我们想探索新课程标准中教师育人理念的变化,引起学生学习方式的变化,从而树立全新的育人观,为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提供理论上的支撑。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引导师生共同进入实践、创造、升腾的新天地,促使师生的生命走向更加完整、与谐与无限的境界,塑造学校文化,提高学校品位,使学校成为教师精神的家园、孩子们一生中到过的最好的地方。让每一位施教者都学会激励学生,激励学生保持进取的动力,不断地为她们加油,最终把她们送上成功的轨道。力求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老师的激励中健康成长,让学生在老师的激励中完善自我,走向成熟、成功。 (一)支撑理论: 1、现代素质教育理论 本研究就是建立在“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素质教育理论的基础上,要求教师在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照顾差异,激励发展,发掘每个学生的潜能,使每个每个学生自能学习,自能发展,自能创新,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2、多元智能理论 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告诉我们:每个学生都有多种智能,这些智能的发展往往并不平衡,这就造成了学生差异的存在,但就是各种智能本身没有好坏之分。九种智力因素在每个人身上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程度组合存在,使得每个人的智力各具特色。就要求教师要善于观察、分析,发现这些优势,使学生的兴趣爱好与天赋才能,得到承认,得到发展,把她们的智慧潜能充分地开发与利用起来。教学评价应该适应学生发展中形成的素质与习得素质的个体差异,努力创造条件,促进学生差异地发展,最终,使学生获得有差异的成功。 3、学习内驱力理论 奥苏伯尔内驱力理论认为:小学生为了保持教师的赞许或认可而表现出一种把学习

第二章 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理论

第二章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理论 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理论的有关基础性概念及其一般检教学目的 验方法,认识研究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理论的意义,从而了解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教学要求 理论在物证技术学中的重要作用。 重点: 1.同一认定的概念; 教学重点 2.同一认定的依据和条件; 教学难点 3.种属认定中物质检验的一般方法。 难点: 特征反映体检验的一般方法。 教学方法多媒体理论教学 第一节同一认定概述 第二节同一认定的主体和客体 第三节同一认定的依据和条件 第四节同一认定的类型 第五节特征反映体检验的一般方法 第六节种属认定的概念及其与同一认定的区别与联系第七节种属认定中物质检验的一般方法

教学进程 设计 (4学时)2学时 2学时 第一节同一认定概述 一、同一认定的概念 在物证技术领域中,同一认定是指通过对先后出现的客体留下的特征反映体进行检验,从而解决先后出现的客体是否属于同一问题的一种方法。 A A′ B ~ C A ——先出现的客体(被寻找客体);B——A 留下的特征反映体(物证,又称检材);A′——后出现的客体(受审查客体);C——A′的特征反映体(样本,又称比对材料);概念要点: (一)特征反映体。 指来源于客体,能以一定的方式如实反映客体的特点,并能被人感知和认识的物质性客体。 特征反映体可分两类: 1、物质性反映形象。如印痕、字迹、声纹、图像等。 2、客体的分离体。有固体(折断的凶器)、液体(现场的血迹)、气体分离体(现场遗留物上的人体气味)之分。 (二)什么是“同一”?

同一是指客体自身与自身的同一,即A就是A′。其与“相同”或“相似”有着本质区别。是则肯定同一,否则否定同一。如果A=A′,两者的划分只是鉴定理论的一种需要。如果A A′,两者的划分就是对客观现实的划分。 二、同一认定与其它相关概念的比较 (一)同一认定和物证鉴定 1、物证鉴定需专门的鉴定人完成,具有法律性质,是一个法律概念,其过程可包括同一认定。同一认定是认识事物的一种方法,是一种学术用语,不一定都是法律意义上的鉴定活动。即物证鉴定可能要进行同一认定,但同一认定不一定都是物证鉴定。 2、同一认定作为一种认识事物的方法,在文化艺术领域和历史文物领域也有广泛应用,并不具限于案件之中。 (二)同一认定和犯罪侦查 有观点认为: 整个侦查过程就是一个大的同一认定过程,查明一个个案件情节,就是一个个小的同一认定。 第二节同一认定的主体和客体 一、同一认定的主体 即由谁完成同一认定工作。 进行同一认定的主体,根据所需解决的是否同一问题的性质和复杂程度的不同,可以是一般人(凭记忆对人或物的辨认等),可以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后一种情况下,可以是专门的鉴定人,来完成鉴定型同一认定,也可以是专门的鉴定人或一般办案人员,来完成非鉴定型同一认定。 二、同一认定的客体 同一认定的客体——需被认定是否同一的客体,即先出现的被寻找客体和后出现的受审查客体。

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及依据

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及依据 1、哲学依据 杜威认为反思是“对任何信念或假定的知识形式,根据支持它的基础和它趋于达到的进一步结论而进行的积极的、坚持不懈的和仔细的考虑”。美国哲学教授舍恩提出了“反思性实践”的观点,提出了“教师即反思性实践者”的口号。舍恩把“反思”与“行动”结合了起来。反思性实践是一种通过反思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的模式,它以提高自身职业水平为目的,并对自身的行动进行思考和批判性地分析。 2、心理学依据 英国哲学家、教育家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提出,“反省”是对获得观念的心灵的反观自照,人的心灵本身的活动所产生的“反省”同后天获得的经验一样也是认识的源泉。当代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中其中之一就是自我认识智能,即认为人都有自我认识的能力,具有这种能力的人较能了解自己的感觉,分辨自己各种不同的心理状态,并能有效地运用这种自我认识能力指导自己的行为,他们具有较强的自省和反思能力。这为教师进行教学反思提供了心理学的依据。

3、教育学依据 孔子说:“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困然后自反也”(《学记》)。曾子曰“吾当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论语》)、“反求诸己,扪心自问”、“思之不缜,行而失当”,强调人都具有反思意识。反思就是对自己过去的思想、语言、行为等进行理性的思考和分析。美国学者波斯纳提出教师成长的公式:“教师成长=经验+反思”。该公式体现了教师成长过程应该是一个总结经验、捕捉问题、反思实践的过程。如果一个教师仅仅满足于获得经验而不对经验进行深入的思考,那么即使是有20年的教学经验,也许只是工作的20次重复,除非他善于从经验反思中吸取教益,否则就不可能有什么改进。 4、方法论依据 “行动研究”和以实践为导向的研究方法的出现为教师进行教学反思提供了方法论基础。研究表明,由于行动研究强调提高教师对自己行动的反省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教师在自己的教学实践中“反思、研究”,因此,积极进行有效教学反思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此外,国内外与本课题研究有关的成果、课程改革的有关理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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