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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议事规则

党总支议事规则
党总支议事规则

XXXX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7号)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结合xxxxxxx实际工作,进一步规范xxxxxxx党总支委员会的决策行为,加强议事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党总支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一、党总支议事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党的政治核心地位。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不动摇,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创新选人用人的机制。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确保在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公司章程和制度范围内开展议事活动。

二、议事范围

按照上级党委工作要求,党总支工作职责并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等需要经党总支讨论做出决定的事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党总支根据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xxxxxxx发展战略和重要规划,以及涉及安全品质、服务品牌、运行保障等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3.xxxxxxx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以及稳定工作部署和重要举措。

4.xxxxxxx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措施和重大问题。

5.xxxxxxx工会、共青团工作部署和重大问题。

6.xxxxxxx党建工作会议及其他年度重要会议等事项。

7.党总支向上级党委作出的重要请示、报告。

8.对违反党纪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处理意见或处分决定。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

2.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对于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奖励、处罚,进行执行分配;

(2)根据签订《岗绩合约》、《员工工作承诺书》、《安全运行生产责任书》、《xxxxxxx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生产运行岗绩管理规定》,实施xxxxxxx(货机)部内部考核,如申请奖励或处罚的条款在相关文件中没有涉及到,或超出文件所规定的相关权限,由xxxxxxx党总支讨论形成制定奖/罚。

(3)根据《机坪(货机)装卸部劳务派遣制人员计件工资承包实施办法(暂行)》内容,每月可分配承包费用总额,及每月总承包费用金额预留5%,作为以丰补歉、高温严寒天气作业奖励、特殊任务奖励等进行分配。

(五)其他

1.xxxxxxx上报各级、各类(党群相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部门内部评选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等事项。

2.根据民主评议对不合格党员的提出处理意见。

3.其他需要由xxxxxxx部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议事形式

(一)党总支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外出期间,党总支一般不召开会议决定重大事项,遇紧急情况必须召开时,临时主持党总支工作的副书记应设法与书记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后再召开。

(二)党总支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党总支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人事任免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总支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因故未到会党总支委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三)党总支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会前向党总支书记请假,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或建议亦应同时提出。

(四)党总支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紧急事项需要即时研究的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

四、议事程序

(一)议事前的准备:

1、调查研究。应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开展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议题。

2、充分酝酿。会前,党总支书记和经理(副书记)应就议题内容充分交流,必要时应与党总支委员之间交流沟通,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后再上会讨论。

3、会议通知。议题确定后,由xxxxxxx综合办公室负责通知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

(二)议事要求:

1、会议讨论。党总支委员应对会议议题事项逐个表示意见,并说明理由,讨论中意见分岐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2、会议表决。在集中多数人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会议议题逐项进行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并将表决意见记录在案。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党总支委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列席人员无权表决。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予以重视并认真考虑。

3、会议决议。根据党总支会议题和表决情况,形成会议的决议或意见、建议,会议决定的事项以党总支会纪要为准。

4、会议记录。由专人进行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每位党总支委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及决定等。

(三)议事后的工作:

1、通报情况。对党总支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范围之内传达。对因故缺席的党总支委员,事后由党总支书记或委托有关同志通报情况。缺席的党总支委员对会议所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向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反映。

2、贯彻执行。党总支会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执行,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3、跟踪督查。在贯彻执行党总支会决议过程中,应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及时了解和掌握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四、议事纪律

(一)党总支委员个人或少数人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在没有做出新的决定之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做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做出临时处臵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做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二)党总支会所列议题、讨论表决情况、个人发言及其他保密事项要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任何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向外泄漏,对因泄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三)会议讨论的事项涉及到与会人员或其亲属等个人问题时,当事人应主动回避,或者由会议主持人在会前通知当事人回避。

xxxxxxx党总支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党总支议事规则

党总支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总支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总支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总支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讨论决定入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总支书记请假。 3、党总支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总支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形式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 1、党总支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总支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总支书记或总支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四、会议要求

1、党总支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总支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3、党总支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总支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总支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3、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XXX单位

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自查报告

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自查报告 按照省市、区委有关要求,青年街道党工委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共蚌埠市蚌山区青年街道会议事规则》,并严格贯彻落实,现对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具体报告如下: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营造良好的议事氛围。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根本原则,街道领导班子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努力营造良好的议事氛围。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利用中心组学习的机会,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对《议事规则》的文件精神及要求进行认真细致地学习、讨论,确保班子成员都熟悉议事规则、掌握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做到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集体领导过程中,能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坚持从我做起,不搞个人说了算,班子成员能够畅所欲言,气氛融洽,切实做到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均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如街道北二楼改造的重大项目,班子都能反复征求各方意见,集中大家智慧形成一致意见或方案后,才予以实施。三是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做到分工不分

家,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鼓励,充分发挥了班子成员的聪明才智,努力创造有利于发挥整体合力的良好氛围,增强了班子的整体合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对集体决策的事项,班子成员均认真执行,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领导集体的权威。三是加大力度,强化监督。坚持开好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一把手带头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自我监督,提倡相互监督。同时自觉接受党外群众监督。对于工作出现的问题,领导班子不回避,不推卸责任,认真查找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有错必纠。 二、注重建章建制,以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2017年以来,共召开##次党工委会议,对##项重大事项形成议题,进行讨论研究,所有重大事项均进行了会前协调,形成规范的会议资料,没有临时动议现象。其次是议事程序规范。街道对重大事项都能够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进行集体议事。会议召开前,提前送达会议资料;会议召开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逐项讨论表决,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会议结束后,明确落实决策执行责任人,并加大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会议议定事项得到更加及时、有效的落实。街道每次党工委会议均有会议记录,列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与会人员、讨论决定事项以及每个与会人员的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党支部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特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 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支 部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 织的批示决定,保证完成行政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管理教 育工作等。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召开 党支部委员会按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 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书记可 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由支 部书记根据情况确定,在会前要通知各委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 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如会议议题涉及委员或其亲属,应该 回避,根据议题需要支部书记有权确定列席人员。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方法 支委会讨论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讨论的议题事 先应充分酝酿,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讨论时,各委员要畅所欲言,勇于发表不同意见。在民主讨论的基 础上,书记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集中,形成支部决议。如会议议题需要进行表决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 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表决方式由支部书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形式。决 议、决定以获得应到委员过半数赞成票才能通过。如果个人 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通过的决定和决 议。 (四)党支部委员会决策的实施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决议通过后,必须各负其责,落到实处,支部委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 集体的决定,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职权范围内 带头贯彻执行,并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虚心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员和 群众的意见与要求,要紧密依靠群众,及时总结经验。如发现 原决策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提请支部委员会复议,在 未改变原决议时,仍按原决议执行。支部书记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催办或定期检查,保证贯彻落实。支部委员要坚持 党性原则,树立全局观念,主动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支部书 记要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委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齐心协力抓好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在未公开时,各委员应保守秘密,不得跑风漏气,送情 买好。

按照区委的要求

按照区委的要求,现就今年党建工作进行述职。 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初街道党工委成立后,我们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了“抓制度、建机制、扩队伍、强活动”的党建工作思路。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党组织、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基层组织网络初步形成,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活动有序开展。目前街道党工委下辖5个党支部,直管党员30名。社区建立志愿者服务站一个,志愿者服务队伍达到7支,各类志愿者120余名。 (一)抓制度、建机制,确保党建工作有效运行 建立了街道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副书记具体负责,党工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街道组织、宣传、纪检委员和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工作组织。同时,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活动,制定了《党工委议事规则》、《定期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10个方面的党组织党员管理制度,并做到强化落实,为党建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抓组织、强队伍,党组织体系初步形成

按照“完善自我、因地制宜、方便管理、发挥作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了党组织建设。组建了街道机关、如意社区、春城社区、文体协会和物业公司五个党支部,同时对不具备党组织设立条件的龙旺土地整理有限公司、正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民族幼儿园派驻了党建指导员,初步构筑了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辖区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党建工作格局。2010年,培养吸纳预备党员3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0名。另外还加强了大学生党员、下岗失业职工、部队转业干部党员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三)抓服务、建平台,着力实施“五项工程” 为切实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组织实施了服务居民“五项工程”。 一是实施居民需求调查工程。对居民的基本情况、服务需求进行了两次调查核实,全面掌握了社区的党员、团体等各类情况。分7个类别建立了辖区居民基本情况信息库,确定了对居民管理、开展服务的目标和方向。 二是实施便民服务工程。为满足居民需求,服务大厅除了开设党建、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常规服务窗口外,还引入中介、物业机构,增

处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嘉峪关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 处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党总支会工作职能,强化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2、讨论党总支工作规划、年度工作安排、总结。 3、讨论通过向上级推荐干部、职称评定,决定干部在全处范围内的交流、降级、免职等事宜。 4、讨论通过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和批评通报、处分。 5、讨论研究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员和干部队伍建设,就有关事宜作出决议。定期召开党总支民主生活会。 6、审议重大资金使用问题。 7、研究需要党总支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议题的研究 1、党总支会议题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后呈送党总支书记审定。 2、凡提交党总支会讨论研究的议题,事先应由综合办

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充分准备,进行调查研究,酝酿讨论成熟后,主管部门提出上会的意见,并填写《党总支会议题登记表》。对涉及几个科室或部门的问题,牵头科室要联系协商,经主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提交会议讨论。若不符合上述要求,且意见又不成熟的,不能列入会议议题。 3、凡提交党总支会讨论研究的议题,会前要与党总支成员互相沟通、交换意见,在取得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召开党总支会讨论;否则,暂不提交会议。如遇有特殊情况或紧急事情,由党总支书记审定,可直接提交会议讨论。 4、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不能在党总支会议上临时动议。 三、会议的召开 1、党总支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 2、党总支会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 3、党总支会由全体党总支委员参加,党总支委员人数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不能召开党总支会。如果讨论的议题涉及有关科室或部门,其负责人可以扩大或列席会议。 4、凡通知开会的人员要按时到会,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允许无故缺席。 5、记录人员要全面准确地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呈送党总

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并研究具体贯彻措施,通报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2、讨论研究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要工作。 3、研究街道下属单位、科室的请示、报告等重要事项。 4、决定每阶段办事处工作计划、任务,处理相关重要事宜。 5、讨论和落实由街道党工委决定需办事处组织实施的有关工作,讨论和落实街道人大工委提出的相关工作。 6、讨论和改进街道办事处机关在勤政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7、讨论确定应由办事处发布的决定、制度、意见等。 8、办事处重要工作的决策和操作程序。 二、会议要求 1、主任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主任、副主任、分管行政工作的相关班子成员,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2、主任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议题事先告知各出席对象。 3、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原则上由主任确定。 4、为了提高主任办公会议的效率,各分管领导提请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内容,事先必须要有具体的方案。 5、需提交书记办公会议或党工委会讨论研究的有关工作,各分管领导应先通过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6、主任办公会议不能以党政联席会议或其它会议形式替代。 三、会议原则

1、需要汇报和讨论的办事处重要工作,必须逐级汇报,逐级讨论。 2、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已做出的决定、规定、制度,必须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3、政府口重要工作必须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如遇跨条线的工作应由各分管副主任或相关人员在本着“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的原则,内部协调或提交主任协调。 4、为了防止矛盾,减少工作被动,凡涉及全局性或面上工作的,在未经集体讨论或决定之前,不能事先向外宣传或透露。 5、重要工作一旦讨论决定后,各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抓工作推进,抓工作落实。 6、会议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并及时将记录整理,以纪要的形式打印分发给参会人员。

党支部议事规则

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执政能力,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党支部议事规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党支部议事规则 **学区党支部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支部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好党总支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党总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 2、党支部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其中讨论决定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党总支部委员和党总支部书记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

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等。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根据中心任务和工作而定。 2、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凡党支部日常事务,在分工职权范围内能独立解决的事,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承办处理。 四、会议议题要求 1、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党务公开原则,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提高会议质量,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会上提主导性意见,供党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在会议中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根据《党章》、《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议事内容 第一条讨论研究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政组织的指示精神。 1、及时召开党总支、党总支扩大会,传达贯彻上级精神。 2、紧密结合公司各项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措施和实施方法。 3、认真检查落实的情况,并及时向上汇报。 第二条讨论研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问题。 1、定期听取组织干部部门关于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的汇报,制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和干部管理办法。 2、制定全公司干部培训规划,落实干部教育、培育、考察、选拔和监督的措施。 3、研究确定后备干部名单,制定培养考核办法。 4、讨论、决定任免干部;行政技术干部讨论后,由行政发文。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

第三条讨论研究加强党的基层建设问题。 1、定期听取基层党组织工作汇报。 2、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的办法和措施。 3、讨论审批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方案。 4、讨论研究党员发展计划和需要总支委会审批的预备党员及其转正。 第四条讨论研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1、研究制定公司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要点。 2、研究决定公司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时间、规模和内容,以及表彰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3、定期分析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研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的措施。 第五条讨论研究群众组织工作问题。 1、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并对工团组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听取职代会筹备工作的汇报,审批职代会程序和内容。 3、讨论审批工会、共青团改选换届的组成人员;讨论审批工团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第六条讨论研究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XX医院2020年最新党总支党支部议事规则(供参考)

XX医院2020年最新党总支党支部议事规则(供参考) 一、议题范围 本规则所指重大问题是: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和意见,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研究分析医院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组织工作、群众工作、知识分子工作、青年和妇女工作、民主党派工作等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研究审定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医院管理改革方案、医院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医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预算安排。 4.研究上报医院内部机构(单位)的设置、撤销方案,以及解决相应的人员安排分流等问题。 5.研究决定医院干部管理权限内有关人员的考核、录用、调整、任免、奖惩。研究决定医院学科带头人的引进。 6.研究决定医院有关医疗合作、联营、融资等涉及医院整体利益和全体职工利益的重大医疗业务事项。 7.研究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各类候选名单,研究决定以医院党委名义表彰的基层单位和个人。 8.研究解决有关医院安定团结、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医院纪检监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干部监督等事项。

9.研究决定医院万元以上大型基建项目和基础设施改造,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 10.听取医院行政阶段性工作和年度工作汇报,审查医院年度工作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决定医院科室和下属党组织向医院党总支请示和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程序与要求 1.医院党总支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医院党总支书记或受委托的医院领导主持,医院党总支成员参加会议,必要时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2.医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医院有关重大问题,须有半数以上党总支委员到会,其中涉及议题的分管领导必须到会。会议讨论人事管理问题和干部任免问题时,实到会人数必须占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 3.医院党总支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议题。办公室负责综合整理医院领导提出的议题,并报医院党总支书记确定。 二会前调研。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采取谈话、走访、召开咨询会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议题有关情况。 三会前协调。研究重大问题不得搞临时动议,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应当在相关领导之间做好会前协调,充分酝酿,然后由医院党总支书记决定是否上会研究。 四会议准备。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科室准备上会材料,送交办公室统一整理,然后将有关材料在会前一个工作日印发到参会人员,无法送达者可用电话等形式通知。

村三委班子议事规则

XX村三委班子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组织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村三委会议事的形式为村三委联席会,村委会要在村党支部的指导下规范议事,更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三委会是处理村日常事务的基本形式,村三委会可以安排每周一次或每旬一次的例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三条村三委会议事遵循的原则为:依法议事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四条一般事项,经三委会形成决议后,即可付诸实施;根据规定需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会议召开前应提出议事的内容上报三委会,经三委会确认后方可召开。

第五条村三委会议事程序: 1、会前准备。村党支部和村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商讨确定议题或需研究的方案。 2、村三委会审核讨论。 3、经讨论同意并做出决定或决议后组织实施。 4、整理备案。 第六条村三委会议事办法: 1、村三委会召开前应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告之与会人员,并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两委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2、村三委会均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暂缺或其它原因缺席时,可委托主任、副书记召集主持。 3、村三委会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村其它干部列席参加。 4、参加会议人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出决策。 5、对意见分歧比较大、难以形成决议的问题,村三委会要根据情况,暂缓讨论,可报请街道党工委帮助协调,提

党总支委员会议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议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党总支委员会议质量,使党总支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总支委员会议的成员由党总支委员组成。必要时所属各支部书记可以列席会议,还可邀请学院分管领导出席指导。 二、总支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安排。 三、总支委员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 四、党总支委员会议的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重要指示和决定。 2、研究审定党总支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批示报告。 3、讨论研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发展、思想政治工作、工青团妇、统战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讨论研究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5、按有关规定研究讨论表彰或奖励党组织和党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法乱纪案件。 6、研究后勤职工队伍建设的重要问题,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和奖惩。 7、研究审定后勤党总支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的制定。 8、其他需要议决的重要事项。 五、党总支委员会议的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总支书记提出,并由党总支秘书或综合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六、党总支委员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做到充分发扬民主,进行正确集中。讨论问题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如遇意见分歧不能形成多数人意见时,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予表决,或请示上级领导决定。 七、遵守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八、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凡党总支委员会议讲讨论的问题暂不宜公开的,必须自觉保守秘密,严禁将会议讨论情况向外传播。对泄密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将按党组织的有关法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九、党总支要参与、支持、监督行政工作。 十、党总支委员会议的情况,由党总支秘书或综合办公室负责作好记录,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和按规定发出。

东河区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

东河区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试行) 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是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保证,全面领导社区的各项工作,对社区工作全面负责。为适应新时期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改进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方式,全面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1、坚持讲政治的原则。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决定,切实加强街道党的建设,推动辖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东河区和本辖区实际开展工作,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3、坚持执政为民原则。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书记负责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党工委领导班子各成员要讲团结、顾大局,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对班子不团结、不能正确履职和完不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成员,区委将予以黄牌警告,直到调离或免职。 5、坚持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

二、议事范围 1、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与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 2、研究加强党工委执政能力建设问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办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制定加快街道经济发展的措施。 3、研究决定街道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社区建设、国防建设、民兵预备役规划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措施。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培养、选拨、使用、监督干部的具体意见,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聘任、解聘)、调动、奖惩等事项。对社区党支部组成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对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政治考查。决定党员的奖惩。 5、研究、讨论党工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并作出决定;研究、分析、掌握领导班子成员、街道干部、辖区党员、居民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措施;研究、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 6、听取街道办事处及其各部门、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请示的重要问题。 7、讨论研究需要具体协商解决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8、对街道办事处提请决定的问题或必须由街道党工委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策。 三、议事形式 1、街道党工委议事形式为街道党工委全体委员会议。 2、街道党工委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所列议题,由党工委书记决定。街道办事处定期将财务收支、经济发展等重大事项向党工委会议进行通报或向党工委书记呈报相关报表。

关于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

党组织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内容 1、制定和贯彻落实各级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 2、本级班子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3、本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调整和任免意见。 5、确定纳新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员做出奖惩决定;开展对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党员干部的述职考评、民主评议;研究党委(总支、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 6、讨论规模较大数额资金的使用和财产处置。 7、讨论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审定班子成员的分 工及调整。 8、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二、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议事前应协调沟通,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然后确定议题,提出可行性方案,做好会议准备。 2、会议通知。要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参会范围要本着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的原则,尽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 3、会议讨论。议事会议由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表明态度。主持人科学集中讨论意见,提请会议表决。未到会参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的形式在会上表达。 4、会议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5、作出决策。根据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场宣布决策议题通过或者否决。 6、会议记录。做好会议记录。 7、议事公开。凡提交议事的各类议题(不含需要保密的事项),原则上通过党务公开栏、文件等形式对党员群众公开。 三、议事纪律 1、参加议事会人员原则上为基层党组织的(总支、

东关街道社区两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1]

车站社区两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对社区工作的领导,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保证街道党工委在社区的工作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社区两委会议事的形式为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议事会代表会和社区党委会议、社区居委会委员会议和社区两委联席会议。支部大会和两委联席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代表会、议事会代表会、社区党委会会议、社区居委会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三条社区两委各会议必须遵循依法议事的原则;遵循按照政策议事的原则;遵循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四条一般事项,经支委会形成决议后,即可付诸实施;凡涉及社区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重大的事项,都应由支委会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党员代表会或议事会代表会讨论决定。其议事主要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社区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或议事会代表会的决议在本社区的贯彻执行情况。 2、本社区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工作。 4、社区两委自身建设,社区两委的工作目标,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党员、干部群众的教育管理工作。

5、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项目及其实施。 6、本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7、其它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 第五条对意见分歧比较大、难以形成决议的问题,社区(村)支委会要根据情况,暂缓提交支部大会、党员代表会议或议事会代表会讨论,可报请街道党委帮助协调,提出协调解决意见,也可进一步酝酿,待意见基本统一后,再提交支部大会、党员代表会或议事会代表会讨论决定。 第六条支部大会、党员代表会或议事会代表会的议事程序: 1、提出议题或方案。 2、支委审核讨论。 3、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或议事会代表会讨论。 4、经讨论同意并作出决定或决议后组织实施。 5、整理备案。 第七条社区(村)支部大会由本社区(村)全体党员参加,党员代表会由党员代表参加,支委会由本支部全体支委成员参加,议事会代表会由议事会代表参加。党员代表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议事会代表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社区(村)支部大会、党员代表会和社区(村)支委会均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暂缺或其它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其它委员召集主持;议事会代表会、村民代表会和村民大会,由居(村)委会主任主持,主任暂缺或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主任或其他委

党总支会议制度

党总支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处党总支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实现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及学校党政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决定、决议,研究系的具体贯彻措施。 2、讨论研究处党总支学年工作要点。 3、研究党总支组织建设及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4、讨论研究处干部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行政管理和维护稳定、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5、必须由党总支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的确定和召开 1、党总支委员会由全体总支委员组成,议题由总支委员提出,总支书记汇总后,列出正式议题。 2、党总支委员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3、党总支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 三、议事规则 1、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党总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不得越权决定重大问题。 2、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重要问题,必须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3、议决事项的一般程序: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进行汇报;支委委员就议题发表意见,并明确表明自己同意或不同意的态度;会议主持人归纳委员讨论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到会的支委委员进行表决。 4、党总支委员会决定问题时,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以超过应到会的半数赞成为通过,未到会支委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

的不同,选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的方式。 5、党总支委员会议决的事项,必须做好会议纪要,议决的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或有关领导汇报。 四、实施议决事项的要求 1、党总支委员会议决的事项,支委委员要带头维护和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支委会对议决的事项的执行,要做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党总支委员会议决的重要事项,要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随意作出变更。确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时,应由支委会决定。 3、各党支部和党员同志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贯彻执行总支委员会的决定,并及时汇报执行决定的情况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 后勤管理处总支部 2007年3月18日

全面推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最新)

全面推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实 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按照x党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的通知》(x〔x〕154号)精神,区委决定全面推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合理设置 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就是由街道、社区党组织分别与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组织、居民群众共同组建区域性党组织,整合利用区域内各种资源,通过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等形式,推动街道社区党建从封闭运行、自我服务向开放运行、共同服务转变,逐步构建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1.组织设置。街道“大工委”由街道和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组建,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委员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设7-15名。书记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副书记从委员中推荐产生,委员由街道党工委成员、街道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驻街道的党代表等兼任。社区“大党委”由社区和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组建,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委员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设7-15名。书记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副

书记从委员中推荐产生,委员由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物业公司及小区业委会中的党员、驻社区的党代表等兼任。 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委员属于兼职,不占现有编制和职数,其任期同街道、社区党组织任期一致,出现空缺及时补充配备。 2.主要职责。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委员讨论决定区域内社会管理、党建工作、社区建设以及居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等;整合区域内党建资源、基础设施资源及其他各类社会资源,统筹协调各类基层党组织,策划并组织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研究讨论区域内党员教育管理等事项,引导在职党员在居住地亮明身份、发挥作用。 二、稳步实施 推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详细周密的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稳妥有序进行,及时开展组建和建章立制等工作。 1.广泛宣传,统一思想。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信息平台宣传、寄送《致辖区单位党组织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的目的意义和作用,统一各级党组织思想认识,引导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的参与热情。

国企基层单位党委会议事规则

国企基层单位党委会议事规则 1 总则 1.1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委会集体作用,促进健康、有效、和谐发展,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重大决策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依法依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集体意志。已列入集体议事范围内的内容,不得以圈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2 议事范围 按照“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要求,确定党委会议议事范围如下。 2.1 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公司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2 党委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党代会、职代会等重大活动安排事项。 2.3 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和修订,党员的发展、管理。 2.4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措施。基层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职数调整确定建议。依照管理权限,基层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推荐、选拔、任用以及后备干部的确定,公司管理的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 2.5 基层单位管理的干部向地方任职、挂职、参加扶贫和新农村建设人选的推荐。 2.6 中央及地方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

推荐。 2.7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措施,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 2.8 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群众工作以及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工作。 2.9 劳动模范、党群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审定,向上推荐的劳动模范、党群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人选确定。 3 管理职责及要求 3.1 召开时间。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无议题时也可以不召开。对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可依据职权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3.2 会议主持。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或依排名顺序委托其他党委成员主持。 3.3 议题征集。会议议题一般由党委委员提出,也可由职能部门征得党委领导同意后以填写《议题征集单》的方式提出。会议议题由本规定明确的会议主持人审定后提交会议。 3.4 参会人员。党委会由党委委员参加。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参加方可进行,其中会议议题涉及的分管领导必须到会。根据会议议题,会议主持人可安排未列入参会范围的班子成员、副总师、安全总监、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相关专家等人员列席,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党委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参加。 3.5 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会议由党委综合部门工作人员记

党总支议事规则

山亭区人民医院行政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使医院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医院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医院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队伍。 三、医院各行政部门要认真依照规定行使职权,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简化办事程序,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医院各项工作任务。 四、医院行政工作人员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医院行政工作的范畴 五、行政管理方面:院务管理、人事管理、计财管理、经济管理、物价、审计管理、基建、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管理等。 六、业务管理方面:医疗管理、护理管理、门急诊管理、科教管理、医保管理、预防保健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医院行政管理人员职责

七、医院行政管理人员由院长、副院长、院长办公室主任、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 八、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领导医院全面行政工作,副院长及各科室负责人在院长领导下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具体工作。 九、院长召集和主持院长办公会议、科室负责人会议(院周会)及院长行政查房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各项议题在广泛讨论基础上由院长作最终决定。医院重大事项(包括:发展规划、年度财经预决算等)需提交院党委会讨论,最后由职代会表决通过。 十、副院长受院长委托,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做到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助支持。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或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院长报告。重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并向院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十一、院长办公室主任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各行政职能部门日常工作,并对医院年工作计划及院长办公会议精神进行督办实施。 十二、医院各行管部门负责人及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具体参照《医院工作制度与职责》。第四章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十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及职工参与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增加透明度,实行院务公开;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最新党总支议事规则

一、议事规则 1、系党总支要按照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规范完善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2、系党总支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党总支会议”)是系党的工作的主要决策形式。凡属应当由系党总支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应按照集体领导、按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凡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由系党总支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总支会议,同时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系重要事项的决定权。 4、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体现系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党总支会参加人员 系党总支会议成员为系党总支全体委员。不是党总支委员的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可确定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对会议决议无表决权。 三、议事范围 (一)、有关党的建设等由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重要指示、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决议决定,研究制定落实意见。 2、研究决定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任务。 3、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研究决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4、研究决定教工、学生党支部建设,发展教工、学生党员,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分党校工作及重要事项。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推荐、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总支组成人员工作分工。 6、研究决定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等重要事项,定期分析研判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制定有针对性的加强和改进措施。

街道办事处三重一大实施细则

**街道办事处“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规定要求(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街道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街道的各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 凡涉及街道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决策的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 2、街道年度总体工作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或调整; 3、街道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4、街道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制定和调整; 5、涉及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调整(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6、涉及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7、街道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执行情况; 8、街道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 的方案、措施。 (二)重要人事(岗位)任免 1、审定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2、研究街道职能配置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研究决定街道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4、研究决定街道的推荐、任免、考核、表彰、奖励和 处分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培养、选拔、交流、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5、街道机关人员晋职晋级等事项; 6、街道各项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重要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未列入预算的不动产购置、 房屋修缮项目(5000元以上)、大宗物资、大批量(或大型)办公用品或设备招标、采购(3000元以上)等; 2、固定资产的报废、更新等; 3、街道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项 目问题。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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