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指标及评分标准说明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指标及评分标准说明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指标及评分标准说明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指标及评分标准说明

附件2: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指标及评分标准说明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具体在高校中的测试指标、权重及标准如下:

一、单项指标与权重

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二、评分表

(一)单项指标评分表

2

减少的秒数所对应的分数进行加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操作方法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操作方法 (摘自:《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 在实施《标准》的过程中,掌握各项目正确的测试方法是所有体育教师和测评人员迫切需要了解的内容。测试工作必然和所使用的测试仪器有一定的关系,现在测试器材多种多样,有全手工操作的,也有电子仪器。手工操作与电子仪器的操作流程不完全相同。如使用带有IC卡*的测试仪器就可以减少测试人员的记录和计算工作。但无论使用何种仪器,对测试人员的基本的操作要求是一致的,本章对《标准》中各个项目基本的测试方法及其操作要求进行介绍。对于不同的测试器材,可参考相应测试器材的说明书。 一、身高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身高,与体重测试相配合,评定学生的身体匀称度,评价学生生长发育的水平及营养状况。 2.场地器材 身高测量计。使用前应校对0点,以钢尺测量基准板平面至立柱前面红色刻线的高度是否为10.0厘米,误差不得大于0.1厘米。同时应检查立柱是否垂直,连接处是否紧密,有无晃动,零件有无松脱等情况并及时加以纠正。 3.测试方法 受试者赤足,立正姿势站在身高计的底板上(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成60度角)。足跟、骶骨部及两肩胛区与立柱相接触,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耳屏上缘与眼眶下缘呈水平位(图3-1)。测试人员站在受试者右侧,将水平压板轻轻沿立柱下滑,轻压于受试者头顶。测试人员读数时双眼应与压板水平面等高进行读数,记录员复述后进行记录。以厘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测试误差不得超过0.5厘米。 4.注意事项 (1)身高计应选择平坦靠墙的地方放置,立柱的刻度尺应面向光源。 (2)严格掌握“三点靠立柱”、“两点呈水平”的测量姿势要求,测试人员读数时两眼一定与压板等高,两眼高于压板时要下蹲,低于压板时应垫高。 (3)水平压板与头部接触时,松紧要适度,头发蓬松者要压实,头顶的发辫、发结要放开,饰物要取下。 (4)读数完毕,立即将水平压板轻轻推向安全高度,以防碰坏。 (5)测量身高前,受试者应避免进行剧烈体育活动和体力劳动。 二、体重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的体重,与身高测试相配合,评定学生的身体匀称度,评价学生生长发育的水平及营养状况。 2.场地器材 杠杆秤或电子体重计。使用前需检验其准确度和灵敏度。准确度要求误差不超过%,即每百千克误差小于0.1千克。检验方法是:以备用的10千克、20千克、30千克标准砝码(或用等重标定重物代替)分别进行称量,检查指标读数与标准砝码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灵敏度的检验方法是:置100克重砝码,观察刻度尺变化,如果刻度抬高了3毫米或游标向远移动0.1千克而刻度尺维持水平位时,则达到要求。 3.测试方法 测试时,杠杆秤应放在平坦地面上,调整0点至刻度尺水平位。受试者赤足,男性受试者身着短裤;女性受试者身着短裤、短袖衫,站在秤台中央(图3-2)。测试人员放置适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和上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号)和教育部《关于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确保我市今年各级各类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年,乌海市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开展《标准》的测试工作,并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 二、测试内容 依据《标准》设置的测试项目的有关要求,年全国统一测试项目。具体测试项目见“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附后)。 中小学生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的测试可与体检工作相结合,使用同一结果,不重复测试。 三、数据上报 (一)各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将测试数据(含每个测试项目成绩、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于年月日至月日期间,

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依据其设置的上报方法和程序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同时,三区、市直各学校将数据上报至乌海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邮箱:,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 (二)学生本学年测试总分和等级两项数据暂不上报,测试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将根据各地测试结果重新修订《标准》,并按新的标准评定各地学生体质测试成绩。 四、数据核查 (一)各区教体局负责对本区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并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按照管理系统设置的用户管理权限,在线确认提交。 (二)各区教体局要根据本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标准》测试数据核查办法,开展各学校上报测试数据抽查复核工作,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五、结果公布 (一)学校在《标准》测试工作完成后,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测试结果,中小学校要将测试工作中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 (二)各区教体局要公布所辖学校《标准》测试结果,市教育局根据抽查复核结果公布全市中小学测试结果。 六、管理和保障 (一)各学校要把《标准》测试、数据上报、结果公布等作为学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方法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方法 (一)身高体重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身高,与体重测试相配合,评定学生的身体匀称度,评价学生生长发育的水平及营养状况。 2.测试方法 受试者赤足,立正姿势站在身高体重仪底板上(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成60度角)。足跟、骶骨部及两肩胛区与立柱相接触,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耳屏上缘与眼眶下缘呈水平位。测试仪器自动完成测试,并把成绩保存在测试仪器里,以厘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二)肺活量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的肺通气功能。 2.测试方法 测试者面对仪器站立、手持吹气口嘴,使用干燥的一次性口嘴,深吸气,屏住气向口嘴处慢慢呼出至不能再呼为止,吹气完毕后,液晶屏上最终显示的数字即为肺活量毫升值。每位受试者测2-3次,选取最大值作为测试结果,以毫升为单位,不保留小数。 (三)坐位体前屈 1.测试目的 测量学生在静止状态下的躯干、腰、髋等关节可能达到的活动幅度,主要反映这些部位的关节、韧带和肌肉的伸展性和弹性及学生身体柔韧素质的发展水平。 2.测试方法 测试者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脱鞋),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测试计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3.注意事项 (1)身体前屈,两臂向前推游标时两腿不能弯曲。 (2)测试者应匀速向前推动游标,不得突然发力。 (四)50米跑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速度、灵敏素质及神经系统灵活性的发展水平。 2.测试方法 测试者两人一组测试。站立起跑,受试者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发令员在发出口令同时要摆动发令旗。计时员视旗动开表计时,受试者躯干部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停表。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如10.11秒读成10.2秒记录之。 3.注意事项 (1)受试者测试最好穿运动鞋,不得穿皮鞋、凉鞋。 (2)发现有抢跑者,要当即召回重跑。

2017体质健康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附件: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6年修订) 一、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

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7.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

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说明

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说明 一、测试说明 1、测试指标及分值构成 1)学年总分(满分120分)= 标准分(满分100分)+附加分(满分20分)2)标准分 = 各单项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 3)附加分即对成绩超过100分进行加分(详见表13、表14),满分为20分初中、高中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表17 测试指标与权重

2、学年总分评定等级: 表18 测试分评定等级 3、评优评定要求 1)评定达到优秀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 2)评定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 3)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4)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4、学年成绩记录与毕业成绩核算 1)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 2)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 3)毕业成绩 = (初一成绩+初二成绩)/2 *50% + 初三成绩*50% 6、暂缓或免体申请 1)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19),存入学生档案。 2)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

二、各类表格 表15 男生体重指数(BMI)单项评分表(单位:千克/米2) 表16 女生体重指数(BMI)单项评分表(单位:千克/米2) 表1 初一男生体质测试评分表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顺利实施,努力使我校学生得到健康成长,促进我校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纠正和改变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使学生拥有健康端庄秀美的体魄姿态和健全的人格。将“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在育人教育中的独特作用。根据禹教字【2013】101号文件《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具体联系人: 电脑操作: 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安排学校按要求开设的体育课,督促体育课规范教学,结合测试标准加强学生体质训练,组织人员开展学生体质达标测试工作,督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测试、录入等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同时确保整个测试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 2、测试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是负责按照方案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测试和指导锻炼,负责成绩的收集、整理并对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评分标准如实填写表册,及时上报录入小组。 3、录入和数据上报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是负责成绩的录入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单的打印,并及时将上报数据报送辛店镇校办。 二、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13年9月22日—23日) 宣传发动,让学生了解测试的重要性,由小学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小组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第二阶段:(2013年9月24日—26日)

进行测试工作,做好记录并填好纸质档案,由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组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第三阶段:(2013年9月27日—29日) 做好测试数据统计及上传工作,由电脑员负责具体工作。 三、测试工作具体要求 (一)、测试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提高测试时间的利用率,保证测试效果。 (二)、测试一般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测试过程中必须保证秩序正常,测试数据和记录要准确无误,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在测试结果上签字。具体测试工作在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各班主任负责组织测试。 (三)、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由学校妥善保存,专人负责收集、保存成绩登记表和统计资料,并归入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四)、学生测试项目的测试值记录、得分、评定等级确因客观有误需修改时,应由学生向学校申请,经相关测试教师、测试组总负责人核实签字后予以修改。 (五)、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以便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的锻炼。 (六)、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无论在校内还是在校外进行的体质健康测试训练,都要对学生提出安全要求。要利用大课间活动和体育课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及训练的安全教育。 (七)、针对学生身体特点,考虑气候、场地等因素,科学组织测试工作,确实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知识点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知识点一、我国学生体质健康评价制度的演变和发展 (一)、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的演变 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的演变,是与我国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和教育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是与全国提高青少年的身体健康素质、满足国家对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和培养人才战略的基本要求相一致的。 党和国家先后制定了《劳卫制》、《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等一系列制度,2002年开始在全国试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于2007年正式定名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1、《劳卫制》---《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1)、1954年,国务院批准并发布了《劳卫制》,“准备劳动与保卫祖国体育制度” 劳卫制是国家根据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对人民在体育锻炼上的基本要求而制定的,其目的在于鼓励人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使人民身强力壮,意志坚强,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服务。 劳卫制测试项目很多,包括跑、跳、投掷、体操,田径等项目,这些项目贯穿着速度、力量、耐力、灵巧,是对人的身体素质的全面锻炼。劳卫制必须是在所有的项目上都达到规定的标准才可以算是达标。劳卫制有三个等级,少年级,一级和二级。如果你在劳卫制的达标项目中,某项成绩达到了相应的运动员等级,还可以颁发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员等级分5个级别。 (2)、1975年,国家体委公布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替代了《劳卫制》。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主要任务是激励广大青年、少年和儿童经常地、持久地锻炼身体,促进他们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全面发展,为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祖国服务。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分组上,采用按年龄分组与按年级分组并行的办法,在学校实行按年级制订评分评级标准的办法,不但照顾锻炼者的年龄差异,也适合中国现行教育制度关于学段、年级划分的实况。但无论那一级标准,各单项都必须达到45分。这种单项基础分和各项总分结合评级的做法,有利于促进青年、少年和儿童身体的全面发展。(3)、2002年,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作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2007年,正式定名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根据“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提出来的。它的内涵是测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锻炼效果的评价标准,是国家对不同年龄段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可以使学生清楚地了解自己体质与健康的状况,还可帮助学生监测自己的体质与健康状况的变化程度。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一)、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01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01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一、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

为3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7.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评分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一、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 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 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 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

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7.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分及以上为优秀,~分为良好,~分为及格,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10.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7),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11.各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学生的《标准》测

学生体质测试标准对照表

附件: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一、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7.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评分标准初一至初三(2014年)

附件: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 一、说明 1.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 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 〕53 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 〕3 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 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 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

组、高中 为3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 .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 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 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 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 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7 .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8 .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 )。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 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 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 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 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项目及标准

(一)各年级的测试项目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里设置了符合我国学校实际情况、简便易行的测试项目,他们的可靠性、有效性、客观性、可操作性等在多年来的学校体育实践中得到了证明,这些测试项目涵盖了人体形态、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多个方面。从学生的年龄特点以及场地、器材、费用、时间等考虑,各年级学生的测试项目分为必测类项目和选测类项目。各类选测项目,每年由地(市)及教育行政部门或高等学校在测试前选择确定并公布,选测项目原则上每年不得重复。在实际测试时,各年级的测试项目保持在4—6项之间(见表2)。 小学一、二年级测试项目为四项。身高、体重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为两项,分别从坐位体前屈、投沙包中选测一项;从50米跑(或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踢毽子中选测一项。 小学三、四年级测试项目为四项。身高、体重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为两项,分别从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中选测一项;从50米跑(或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中选测一项。 小学五、六年级测试项目为六项。身高、体重、肺活量三项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为三项,分别从400米跑(或50米×8往返跑)、台阶试验中选测一项;从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握力中选测一项;从50米跑(或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颠球、排球垫球中选测一项。 初中、高中、大学各年级均为必测三个项目,选测三个项目,合计需要测试六个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从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中选测一项;从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中选测一项;从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中选测一项。 表2 各年级测试项目分类表

初中体质健康评分标准

初中体质健康评分标准 附件: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6 年修订) 一、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 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 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 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 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 知》(国办发〔 2012〕 53 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 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 2014〕 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 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 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 发展核心素 第1页共25页

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 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 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 6 组、初中为 3 组、高中 为 3 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 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 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 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 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 为120 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 满分为 100 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 100 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 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 1 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 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 为男生引体向上和 1000 米跑,女生 1 分钟仰卧起坐和800 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 分。 7.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 分及以上为优秀, 80.0 ~89.9 分为良好, 60.0 ~79.9 分为及格, 59.9 分及以 下为不及格。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 康标准〉登记卡》(附表 1~6)。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 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 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 得分的 50%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 第2页共25页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小学-初中-高中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最新) 一、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四)本标准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五、六年级为一组,初、高中每年级各为一组,大学为一组。 小学一、二年级组和三、四年级组测试项目分为三类,身高、体重为必测项目,其他二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小学五、六年级组,初、高中各组,大学组测试项目均为五类,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其他三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

选测项目每年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在测试前两个月确定并公布。选测项目原则上每年不得重复。 (五)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本标准的测试,本标准的测试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六)本标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本标准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见附表1-5)。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附表6)。 (七)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评分标准

序号等级 单项得 分 肺活量(毫 升) 50米跑(秒) 坐位体前屈(厘 米) 跳绳(次/1分 钟) 1 优秀100 1700 10. 2 16.1 109 2 优秀95 1600 10. 3 14.6 104 3 优秀90 1500 10. 4 13.0 99 4 良好8 5 1400 10.5 12.0 93 5 良好80 1300 10. 6 11.0 87 6 及格78 1240 10.8 9.9 80 7 及格76 1180 11.0 8.8 73 8 及格74 1120 11.2 7.7 66 9 及格72 1060 11.4 6.6 59 10 及格70 1000 11.6 5.5 52 11 及格68 940 11.8 4.4 45 12 及格66 880 12.0 3.3 38 13 及格64 820 12.2 2.2 31 14 及格62 760 12.4 1.1 24 15 及格60 700 12.6 0.0 17 16 不及 格 50 660 12.8 -0.8 14 17 不及 格 40 620 13.0 -1.6 11 18 不及 格 30 580 13.2 -2.4 8 19 不及 格 20 540 13.4 -3.2 5 20 不及 格 10 500 13.6 -4.0 2

序号等级 单项得 分 肺活量(毫 升) 50米跑(秒) 坐位体前屈(厘 米) 跳绳(次/1分 钟) 1 优秀100 1400 11.0 18.6 117 2 优秀95 1300 11.1 17. 3 110 3 优秀90 1200 11.2 16.0 103 4 良好8 5 1100 11.5 14.7 95 5 良好80 1000 11.8 13.4 87 6 及格78 960 12.0 12.3 80 7 及格76 920 12.2 11.2 73 8 及格74 880 12.4 10.1 66 9 及格72 840 12.6 9.0 59 10 及格70 800 12.8 7.9 52 11 及格68 760 13.0 6.8 45 12 及格66 720 13.2 5.7 38 13 及格64 680 13.4 4.6 31 14 及格62 640 13.6 3.5 24 15 及格60 600 13.8 2.4 17 16 不及 格 50 580 14.0 1.6 14 17 不及 格 40 560 14.2 0.8 11 18 不及 格 30 540 14.4 0.0 8 19 不及 格 20 520 14.6 -0.8 5 20 不及 格 10 500 14.8 -1.6 2

体质健康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附件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6 年修订) 一、说明 1.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 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 〕53 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 〕3 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 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 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 组、初中为3 组、高中为3 组。大学、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 .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 .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 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 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 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7 .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8 .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10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申请表》(附表7), 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指标及评分标准说明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指标及评分标准说明

附件2: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指标及评分标准说明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具体在高校中的测试指标、权重及标准如下: 一、单项指标与权重 单项指标权重(%) 体重指数(BMI)15 肺活量15 50米跑20 坐位体前屈10 立定跳远10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 注: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2(米2)。 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二、评分表 (一)单项指标评分表

表1体重指数(BMI)单项评分表(单位:千克/米2) 等级单项 得分 男女 正常100 17.9~23.9 17.2~23.9 低体重 80 ≤17.8≤17.1 超重24.0~27.9 24.0~27.9 肥胖60 ≥28.0≥28.0 表2 肺活量单项评分表(单位:毫升) 等级单项 得分 大一 大二 (男) 大三 大四 (男) 大一 大二 (女) 大三 大四 (女) 优秀100 5040 5140 3400 3450 95 4920 5020 3350 3400 90 4800 4900 3300 3350 良好85 4550 4650 3150 3200 80 4300 4400 3000 3050 及格78 4180 4280 2900 2950 76 4060 4160 2800 2850 74 3940 4040 2700 2750 72 3820 3920 2600 2650 70 3700 3800 2500 2550 68 3580 3680 2400 2450 66 3460 3560 2300 2350 64 3340 3440 2200 2250 62 3220 3320 2100 2150 60 3100 3200 2000 2050 不及格 50 2940 3030 1960 2010 40 2780 2860 1920 1970 30 2620 2690 1880 1930 20 2460 2520 1840 1890 10 2300 2350 1800 1850 表3 50米跑单项评分表(单位:秒) 等级单项 得分 大一 大二 (男) 大三 大四 (男) 大一 大二 (女) 大三 大四 (女) 优秀100 6.7 6.6 7.5 7.4 95 6.8 6.7 7.6 7.5 90 6.9 6.8 7.7 7.6 良好85 7.0 6.9 8.0 7.9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