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建筑消防

建筑消防

建筑消防
建筑消防

建筑物消防系统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摘要

文中阐述了建筑物消防系统的设计依据,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合理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功能,如能利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代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减少重复投入,降低消防工程总投资,这在经济上有实际意义;二是有些场所按规定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火灾后只能报警, 不能及时自动灭火。等消防来到后,已经形成较大的火势,给后续灭火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并且造成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代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非常有意义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身具有报警功能,所以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代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可行的。为实现这一目的,需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最大限度地避免误报,因为误报就有可能造成误喷,产生不必要的水渍损失;二是报警时间要短,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的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是要适应各种保护对象的需要,二是充分发挥其灭火、控火作用,同时可相应开发其它消防功能,利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辅助进行防排烟,配合现有的防排烟系统工作,可取得更好的防排烟效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具有除烟效果(这是我们所熟知的),如何能充分发挥这一特性,值得研究。因为发烟点往往就是着火点,也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喷水的目标,用其进行防排烟应该说是可行的。美国消防协会近期已开始了水喷淋与通风排烟相互影响的研究课题。使其在防护建筑安全中发挥更积极有效的作用。火灾危险性以及当地气候条件等特点,合理选择喷水灭火系统类型,做保障安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设置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动控制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等方面对建筑消防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分别进行阐述,并对标准与规范的理解和应用提出解。

关键词:建筑消防标准,消防系统设计方法与规范,报警系统

第一章绪论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其它各项事业的兴旺发达,城市用地日益紧张,促进建筑物正朝着高层化、密集化方向发展,建筑物的装修用料和方式也越趋多样化,并随着用电负荷及煤气耗量的加大,对建筑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建筑消防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已成为建筑设计中最重要的设计内容之一。建筑消防设计是一项与现行消防法规联系紧密、政策性很强,技术性较复杂的电气设计工作。在建筑物消防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中,在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的基础上,还应结合建筑物的特点、功能及国内外消防技术和产品的发展动向,进一步的完善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欠明确或不完全相同的细节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建筑设计日趋复杂,不仅对建筑本身的造型、功能布置、结构坚固、抗震等要求日趋提高,而且对消防设计的要求也愈加严格。自从自动灭火系统应用以来,无论是气体消防还是水消防对保护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都是一种有效的手段近几年来,住宅成为房地产开发的主要产品,住宅小区的规模也由最初的几万平方米发展为现在的几十万平方米,住宅小区已不是单一的多层建筑而是由若干多层和高层建筑组合而成,同时还建有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汽车库以及其他的配套设施。住宅小区规划趋向于更具人性化的多层次住宅组合,不再仅仅追求立面和平面的美观和合理,而是追求空间上布局的流畅和设计中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原来的建筑单体设计上增加了小区的整体设计概念。如何使单体与整体更好地相结合,充分体现整个设计的合理性、完整性和经济性,是设计者首先应当考虑的问题,以下就住宅小区消防系统设计提出一些思路和问题报警阀集中还是分散设置应根据设置场所的空间环境和系统来设置。如果空间高度充裕,可集中设置,若空间高度不充裕宜分散设置。湿式系统可分散或集中设置,其它干式、预作用、雨淋、水喷雾、细水雾等系统有体积要求和响应时间要求的,应分散布置。对湿式系统,报警阀的集中或分散布置,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考虑管道汇总和工程投资而确定。对于干式、预作用、雨淋阀组宜分散设置,以便减少报警阀后的容积。为此在设计中,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选择集中、分散或两组并联布置等方式,以简化给水管网,节省投资,便于管理,并确保系统供水的安全可靠。

-1-

第2章建筑物消防设计标准及规范

目前我国与建筑电气消防有关的设计规范主要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以下简称“高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以下简称 "报警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以下简称"民规")等。前两部是国、家标准,后者是国家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三部规范对建筑中一、二类建筑的划分以及对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置与要求总体来讲是一致的,但从各自不同角度三部规范也各有侧重,有所区别。在实际应用中国标是带有强制性的,必须严格遵守,部标或行业标准应服从国标。 2.1 设计依据建筑物消防设计的依据是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系

统设计规范、设备制造标准、安装施工验收规范及行政管理法规等五大方面的消防法规,并注意了解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中的正面词:"必须"、"应"、"宜"、"可"和反面词:"严禁"、"不应"、"不得"、"不宜 "的含义。要结合建筑物的功能、用途及属于哪级保护对象和消防等级,并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的宽严程度及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审批意见。 2.2 火灾报警系统基本形式的划分火灾报警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具体设计对象来确定,在做规划设计方案时,应首先必须搞清楚设计对象的建筑形式、规模、分类、建筑个体的分布等诸多因素,再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形式。如表一所示,“报警规范”将火灾报警系统划分为三种基本形式: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而“民规”把报警系统分为四种基本形式:区域系统、集中系统、区域——集中系统、控制中心系统。随着新技术不断出现,火灾报警设备和元件也在不断更新和发展。但在实际应用中的主导思想是:报警系统设备的设置不宜复杂过多,过多会造成投资增大,可靠性降低,也不宜过于简单而达不到报警联动要求。应该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强调注意系统的可靠性和经济性,还应注意不要单纯追求消防技术的先进性,而应结合国情充分考虑维护方便和维护水平。 2.3 消防设备布置 2.3.1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敞开或封闭楼梯间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并每隔 2~3 层设置一个火灾探测器。前室(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和通道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特别是前室与电梯竖井、疏散楼梯间及通道相通,在发生火灾时烟气更容易聚集或流过,是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必经之地,故应装设火灾探测器。对于一般电梯前室虽然不是人员疏散必经之地,但该前室与电梯竖井相通,也是在发生火灾时烟气容易聚集或流过,宜单独划分探测区域及装设火灾探测器。电缆竖井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及装设火灾探测器。一则是恐怕竖井形成拔烟火的通道;

二则是恐怕发生火灾时火势沿电缆延燃。为防止竖井形成拔烟火的通道及防止发生火灾时火势沿电缆延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分别在建筑上和在电线或电缆的选型上提出详细的具体规定,但考虑具体实施的难度及现状,对电缆竖井装设火灾探测器是十分必要,并配合竖井的防火分隔要求,每隔 2~3 层或每层安装一个。电梯机房应装设火灾探测器。其一电梯是重要的垂直交通工具;其二电梯机房有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其三电梯竖井存在必要的开孔,如层门开孔、通风孔、与电梯机房或滑轮间之间的永久性开孔等;其四在发生火灾时,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火势蔓延的通道,容易威胁电梯机房的设施。为此,对电梯机房设置火灾探测器是必要的,并对电梯竖井之顶部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2.3.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针对各楼层的前室(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是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必经之地,应作为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选部位。此外,对一般电梯前室也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在公共活动场所(包括大厅、过厅、餐厅、多功能厅等)及主要通道等处,都是人员很集中,并且是主要疏散通道。故应在这些公共活动场所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其次在主要通道内按“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 30 米"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2.3.3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都是人员很集中,并且是主要疏散通道。

故应在这些公共场所按“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的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 25 米"及" 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 12.5 米"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 其次在公共卫生间的场所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针对前室(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是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必经之地,且有防火门分隔及人声噪杂。故应在这些前室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及对一般电梯前室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此外,疏散楼梯间也是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必经之地,且人声噪杂,就此间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播放疏散指令是十分必要的。 2.3.4 火灾警报装置的设置针对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具体实施中还应装设火灾警报装置,但在控制程序应是:警报装置应在火灾确认后,采用手动或自动的控制方式统一对火灾相关区域发送警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报警装置工作,迅速联动火灾应急广播及向人们播放疏散指令。火灾警报装置的设置位置,应与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位置相同,其安装高度应为距地面 1.8 米的墙壁上。 2.3.5 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

-3-

消防专用电话分机的设置,应按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包括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消防值班室、保卫办公用房等部位装设消防专用电话分机。特别是对消防电梯和普通电梯之轿厢内都应设专用电话,要求电梯机房与电梯轿厢、电梯机房与消防控制室、电梯轿厢与消防控制室等三者组成可靠的对讲通信电话系统,即通常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电梯监控显示盘(包括位置指示器、方向指示灯、对讲通信电话、故障指示灯等功能对电梯的运行进行监视及控制紧急情况下的运行)。消防专用电话塞孔的设置,在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位置也应装设消防专用电话塞孔。

-4-

第 3 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联动控制

3.1 联动控制设备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且应显示启泵按钮的位置和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此外,对消火栓设有消火栓按钮等电气装置,其电气装置的工作部位也应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状态(即设置消防水泵的工作指示灯)。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对自动喷水和水喷雾灭火系统应控制系统的启、停,且应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和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信号阀的工作状态。此外,对水池、水箱的水位也应进行显示监测;为防止检修信号阀被关闭和所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采用带电气信号转换的控制信号阀进行显示监测系统的控制信号阀之开启状态。

3.2 消防设备控制权消防水泵(包括消火栓泵、喷淋泵)是灭火手段中的重要设施,对消

火栓系统而言,根据“高规”的要求,在消火栓处应能直接启动消火栓泵。根据“报警规范”的要求,在消防控制室处也应能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停。这两部规范从各自不同角度提出要求。此外,在水泵房消火栓泵附近还有一个控制箱直接控制水泵电机启停,这样消火栓泵的启动就有三处地方可控制,因此,存在这样两个问题,一是消火栓泵的控制权,二是消火栓泵的启动方式。消火栓泵的启动控制权即是消防中心控制室、消火栓动作按钮与泵房控制箱的主从控制关系。一般来讲应以消防控制室为主。目前很多大厦消火栓的控制方式是在泵房控制柜上设置手动、自动转换开关,通常情况下置于自动位置。这样设置有一个好处,就是一旦自动控制失灵,工作人员可在水泵房将转换开关打到手动位置,直接起动消防泵,且就地维修也很方便。但是,这样一来,将会带来负面影响。在水泵房设置转换开关,容易引起人为的操作失误,因为一般情况下泵房是无人值班的,万一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将转换开关置于手动位置,而消防中心未能及时发现,就会出现重大的消防隐患(此时消防中心和消火栓按钮均无法启动消防泵)。为了有效解决以上矛盾,在实际设计中,消防控制室的手动起停按钮可不经过泵房设置的转换开关,而直接启动消防泵,既能解决直接起动问题,又便于消防中心统一监控。消防控制室与消火栓动作按钮启动关系与消火栓泵的启动形式有关。消火栓泵的启动方式一般分为两种,第一种启动方式是在总线制联控方式下,消火栓动作按钮的起动可通过设在消火栓旁的联动接口模块将其要求的启动信号送至消防控制室控制台,再从此处输出使消火栓启动的开关量触点。第二种起动方式,是直接将消火栓动作按钮的开关量触点输出到消火栓泵启动箱。这两种启动方式在实际设计中都可以运用,前一种方式接线省,但需在总线制下,对消火栓联动模块进行地址编码编程来达到监测大量消火栓的目的。后一种启动方式简单可靠,但还需要把消火栓动作信号返给消防控制室室。在具体设计中可根据实际工程规模大小来选用,工程规模大、建筑形式复杂可采用前一种启动方式,规模小可采用后一种启动方式。

-5-

喷淋泵的自启动是通过各保护区的管网喷嘴玻璃球高温下爆碎,引起管网水流流动,从而联动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达到自启动喷淋泵的目的。通过水流指示器联动模块或报警阀压力开关引线至控制室,消防控制室能准确反映其动作信号,同时控制室应能直接控制喷淋泵启停。 3.3 防火阀、排烟阀的控制及返回信号根据“报警规范”的要求,消防水泵启动后要返回其工作的信号,有两种做法。其一是取电路信号即接触器的合闸辅助接点,其二是取物理量信号即取供水管网上的水流压力传感器,后者目前使用较少。关于故障信号的返回,电源断电故障信号的反应比较清楚,其它故障信号的反应,“报警规范”“民规”都没有明确说明。比如消防水泵过负、荷故障信号应该反应到消防控制室,但具体如何反应是在设计中应予考虑的一个问题。“报警规范”要求在消防控制室能够关闭防火阀。在实际工程设计中,通常选用的是易熔环熔断的防火阀,建议将防火阀做成电磁阀的形式,至于信号返回是一对一返回还是成组返回要视具体工程情况来定。“报警规范”也要求在消防控制室能够启动排烟阀。以何种方式启动排烟阀也值得探讨。所有的排烟

阀都可装上编码接口联动模块,由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器来达到控制启动排烟阀的目的。其次还可由就近的感烟探测器组成的控制线路启动即可,消防控制室只接收其工作后返回的信号。如要求先打开着火层排烟阀,再打开屋顶层排烟机,这种情况下采用后一种做法较妥。

-6-

第 4 章喷头布置

4.1 喷头布置 合理布置喷头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安全与经济的关键。《喷

规》比较强调的是作用面积内的喷水强度和喷水的均匀性及喷头的适时开放。对于每个喷头的半径,一是和生产厂家的产品及其技术参数有关,二是和喷头所在位置的水压有关,三是和喷砂的布置位置有关(结构柱网和各种障碍物的影响)《喷规》规定的喷头间距只是一个"限",。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喷水强度和喷水的均匀性及适时开放。 4.1.1 喷头布置原则与要求(1)满足作用面积内的喷水强度、喷水的均匀性及喷头的适时开放(喷头的受热条件和开放时间);(2)喷头在喷水半径内灵活布置,不出现未被覆盖的空白,也不出现过多的重要覆盖面积; (3)保证喷湿墙根及一定范围内的墙面; (4)喷间之间不应互相影响; (5)按规范和实际处理障碍物的遮挡,并积极与相关专业协调; (6)应满足其它相关规范对喷头布置的要求; (7)考虑火灾时烟羽流对喷头动作的影响; (8)结合实际,全面分析相关规范,吃准吃深规范中的字眼,综合考虑。 4.1.2 喷水半径与喷头布置喷水半径是喷头布置的主要依据,它代表一个经济数值,在喷头工作时不致出现未被覆盖的空白,也不出现过多的重要覆盖面积。它与危险等级的喷水强度、喷头特性和工作压力有关。工程设计中喷头布置视建筑平面,在喷水半径范围内,可灵活采用正方形、矩形或平形四边形。喷水半径不同于喷头的计算半径,它是在计算半径的基础上,考虑喷水强度、喷水均匀性、喷头受热条件与适时开放,根据规范的规定而得出的数值。具体见表 1:由于喷头的布置受其它因素影响较大,实际上常常出现喷头不能按一个固定的距离来布置,别说同一建筑中往往不会按一个间距布,就是同一层、同一防火分区也常常如此。此外,作为土建设计,不同于装修设计,需要给二次装修留下有余地,喷头间距不宜按规范规定的最大距离要求设置,而且实际上这么做也不易达到规范要求的喷水强度和喷水的均匀性。 设计时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设计选定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工作压力确定,并考虑喷头的受热条件和开放时间,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喷头强度条件下,按喷头的实际工作压力,结合建筑分隔与结构柱网灵活布置。在布置中,喷头间距

不应是个定数,应根据所在位置的条件来定,最终目的还是保证喷水强度和喷水的均匀性及适时开放。 4.1.3 不宜演绎集热板

-7-

《喷规》对集热板的要求,见 7。1。7 条,它是针对货架喷头布置而提出的,《喷规称为集热档水板。当喷头上方有孔洞、缝隙,为防止喷头因热气流不停留或上部喷头淋水降温而不能启动时,规定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另外,《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2]中的 7。2。3。2 条规定,对机械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按停车的托板位置分层布置的喷头,应在其上方设置集热板。而在工程实践中,集热板的使用场合远不止于此,已在较多场合得到了演绎,但这一种做法不但没有规范依据,而且也往往与设置的初衷背着而驰。根据美国 FM 公司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喷头动作所需 80% 以上的热量都来自热对流,而传递给喷头的对流热量需要热空气流经喷头才能完成。若起火点不是正对着喷头,那么上升的热对流就不会在集像一个倒扣的盒子,遮挡了热气流铁水平流动,火灾时在喷头处形成空气流动死角,而延误喷头响应时间。因而,对集热板的设置及其演,应慎重考虑,并应依据现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分析论证后确定。 4.2 水力计算水力计算将决定系统投入灭火的水量及对灭火水量的分配,是关系系统可靠性、合理性和经济性的一项重要设计内容。根据对《喷规》的理解和大量相关资料及部分工程实例的分析,觉得水力计算应采用"矩形面积-逐点法",也就是首先确定最不利作用面积在管网中的位置(必要时可由水力计算确定),作用面积的形状宜为矩形,仅在作用面积内所包含的喷头计算其喷头量;之后选定最不利计算路线,采用节点流量法将最不利作用面积内的每个喷头的压力值和出流是一一求出,当两个分支交汇时,根据两分支的压力差对压力较高的分支进行流量修正,然后将作用面积内经过流量修正之后的所有喷头出流量的总和作为整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在此以后的管段流量不再增加,仅计算沿程和局部水头损失,一直算到管网起点。 实际火灾发生时,一般都是火源点呈辐射状向四周扩大蔓延,而只有

失火区上方的喷头才会开启喷水。 [3]。因此采用作用面积保护方法及仅在作用面积内

的喷头才计算喷水量是合理的。同时由于火灾时对流及风的影响,作用面积的形状以呈矩更为合理,且矩形面积在管道水力计算时也是最不利的。因而这种"矩形面积-逐点法"符合火场实际,科学严谨,并与欧美等国接轨,是合理的、安全的,也是《喷规》的推荐作法。(1)矩形面积的确定:作用面积的形状宜为矩形,其长边平行于配水支管,其长度不小于作用面积平方根的 1。2 倍,喷头数若有小数就进位成整数。当配水支管的实际长度小于边长的计算值时,作用面积要扩展到该配水管邻近支管上的喷头。(2)经济流速和最不利点处水压 ①经济流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配水管道,而配水管道管径的确定,不仅影响到整个系统的造价,更关系到系统消防的安全性。在流量确定的条件

下,流速是确定管径的重要参数。采用经济流速是给水系统设计的基础要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的流速一般采用经济流速,以使管道的基建投资与经常性的运行能耗得到优化匹配。所谓经济流速是一次投资与经常费用之和最小时的流速为经济流速,而相应的管径即为经济管径。所以选择输配水管管径的大小涉及投资与耗电的大小,管径大基建费用高,电费却省,管径小一次投资省,但水头损失大,水泵扬程高,电费高。

《喷规》在管道水力计算 9。2。1 条也规定"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经济流

速,必要时可超过 5m/s,但不应大于 10m/s"。然而,自喷给水管道只是在火灾时短时间运行,不同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始终处支运行状态,故可以提高流速,减小管径以降低基建投资,这同样是经济的。但同时如果自喷系统管内水流速度较高,水头损失就较大,配水管支管管径往往就会偏小,造成在设计流量下,喷头实际保护面积可能满足不了规范有关作用面积的要求。此时尽管作用面积内喷头动作时,其平均喷水强度符合规范,但上下游喷头因压力不同而流量有差异,此外,由于管径小,管网水头损失大,消防水泵扬程高,喷头喷水极不均匀,其出水量必然过大,将过早地用完消防贮水。因而管道流速宜采用较低值,管径小时尤宜采用低值。 同时,从上述分析中也不难看出,《喷规》中提到的经济流速应是经济性、合理性、可靠性与安全性的统一,并非能常意义上的经济流速(但其条文及其说明中均未涉及!。)结合工程算例分析有关手册与文献介绍[3-6]配水干管和配水支管设计流速一般不宜,超过 3。5m/s,常用 1。8-2。8m/s。这种做法能够较好地满足《喷规》表 5。0。1、表 5。0。5 及 9。1。4 条的有关作用面积和喷水强度的规定,且配水管网水头损失较小,消防水泵的扬程较小,喷头出水不均匀性较小,消防贮水量可得到合理使用,是比较安全、经济、合理的。 ②最不利点处水压:最不利点水压一般为 0。1MPa,最小不应小于 0。05MPa。过去大家习惯认为 0。05MPa 是针对屋顶水箱高度往往难以满足最不利喷头压力值而提出的,在消防泵、增压设施扬程计算时,不存在这个问题,都得取 0。 1MPa,但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甚至可以说对于某种类型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现行规范,一般应取 0。05MPa,而非 0。1MPa。大家都知道,由于地下车库喷头布置,一是要按《喷规》中危险Ⅱ级,二是应在停车位上方设置,三是受结构柱网限制和其它遮挡及其处理的影响,使其喷头一般都得布置较密,此时而再按 0。1MPa 来计算,一是设计流量偏大,可达 40L/s(不包括防护冷却水幕用水量),二是损失过大,水泵扬程过大,相应的水箱高度也就越大。因此个人认为对于诸如地下车库这类喷头不得不布置过密的系统或场合,宜取 0。05MPa,且这样做能较好的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3)系统设计流量计算及支管流量修正①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最不利点处作面积内喷头同时喷水的总流量确定,其计算公式见《喷规》9。1。3 条。不同的喷淋管网因喷头间距、管网规模、管道布置等不同,喷淋系统的总用水量和喷水不均匀性可能有较大差别,且喷淋管网中实际存在的喷水不均匀性,喷淋系统的总用水量应当通过认真的水力计算确定,否则,所确定的喷淋泵型号很可能是不合适的,系统可靠性、合理性和经济性也不好保证。系统

设计流量计算中有关情况处理及要求,见《喷规》9。1。4-9。1。9 条。②两管段交点处的计算水压不同时,应按式(1)对交汇点处低水压的一侧的管段总流量进行修正[7]。 式中, q1——低水压侧管段的修正流量(L/s); q2——低水压侧管段的修正流量

(L/s); h1——低水压侧管段的水压(KPa); h2——高水压侧管段的水压(KPa)。(4)管道沿程和局部水头损失每米管道的水头损失计算式见《喷规》9。2。2 条,管道 -9-

局部水头损失,宜采用当量长度法计算,也就是将水流经过弯管、丁字管的局部压力损耗相似于一定长度的直管。实际计算中,常采用管道比阻与流速系数的概念,将相应的局部当量加入相应管段的管段长度,利用 EXCEL 来完成支管的计算,或系统的计算(因系统的计算涉及到流量修正,要编制相应的"宏"才能自动完成与输出,开始可采取手工进行调整修正工作)。 (5)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 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计算式见《喷规》9。2。4 条,这与原规范有所变化,且规定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取值为 0。02MPa(这比实际计算值大!。)(6)减压与减压措施 《喷规》第 8。 0。5 条规定"……配水管道的布置,应使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衡。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所各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不宜大于 0。4MPa"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不但存在着低层管道系统中水压不平衡,即使在同层中,当保护面积较大时,由于设计是按最不利工作面积计算,同层中有利工作面积内喷头的水压也有剩余,所以习惯是对连接有利工作面积的配水管或配水干管予以减压,减压的方法可以采用设置减压阀、减压孔板、节管以及缩小有利工作面配水支管的管径等方法增加沿途水头员失达到减压目的。 有关规定与计算见《喷规》9。

3。1-9。3。5 条。 4.3 消防水箱与水泵接合器 4.3.1 消防水箱 供水矛盾主要在动力

源的可靠性,矛盾的暴露表现在水系统,但涉及面较宽。相关规范?quot;按建筑分类分别采用一级供电或二级供电加柴油机",临时高压给不系统应设消防水箱等规定。我国现行水防技术规范对消防水箱的规定,存在顶层、远端等不利部位欠压的问题,使消防水箱对这些不利部位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按《高规》[8]规定设置的增压设施,由于水量偏小同样未能妥善解决这个问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于扑救初期火灾,在喷头动作的时间段,火势将以每秒几千瓦至十几千瓦的速率增长,此时开放喷头如不能按规定强度连续喷水,系统效能将显著降低,甚至给火灾入迅猛燃烧阶段以可乘之机,其结果将导致灭火的难度增大使火灾超出系统的控灭火能力[9]。为保证喷头开放后连续喷水,并保证对不利部位火灾的及时有效扑救,《喷规》第 10。3。 1、10。3。2 规定:"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设高位消防水箱,其储水量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消防水箱的供水,应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建筑高

度不超过 24m、并按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场所设置温式系统、干式系统或预作用系统时,如设置高位水箱确有困难,应采用 5L/s 流量的气压给水设备供给 10min 初期水量"。对此可作如下考虑: (1)设置消防水箱(气压给水设备)的目的在于:一是利用位差为系统提供准工作状态下所需要的水压,达到使管道内的充水保持一定压力的目的;二是提供系统启动初期的用水量和水压,在供水泵因动力或机械故障不能正常投入运行的紧急情况下应急供水,确保喷头开放后立即喷水,并为首批开放的喷头扑救初期火灾,提供维持

10min 喷水的用水量,控制初期火军和为消防队增援灭火争取时间。 (2)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凡超过 24m 的高层建筑或其它严重危险级和- 10 -

仓库危险级的建筑均应设高位水箱,且不可用气压给水设备替代。由于位差的水箱供水期间,系统的喷水强度不足,因此将削弱系统的控灭火能力。为此,要求消防水箱满足供水不利楼层和部位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头强度。 但单独设置稳压泵,仅能为系统稳压而不能提供灭火初期的用水量。《高规》在条文说明里指出,设置增压设施的目的主要是在火灾初起时,消防水泵启动前、满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压要求。对增压水泵,其出水量应满足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用水量。对气压罐其调节水容量为 5 个喷头30s 的用水量,即5×1×30=150L。现行国标图集-消防增压稳压设备选用与安装(98S176)是按《高规》编制的,其功能只是解决火灾初期时,即消防主泵启动前,确保具有足够消防压力的 30s 储水量进行初期火灾扑救,直至消防主泵全负荷启动运行。对于合用消防水箱的增压设施, 450L 容量也仅能在紧急情况下向 3 只喷头供给不足 2min 水量(3×1。33×120=479L)。 可见以前的屋顶水箱和稳压设备联合工作方式已不能满足《喷规》的

要求,而架高水箱在建筑设计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又很难实现。 为此《喷规》规定了最低工作压力 0。05MPa 的要求。但到底是动压还是静压,规范没有强制限定,这就给设计带来了难度的同进也有了一定的灵活性。 实际上,0。05Mpa 应是动压而非静压。0。05Mpa 是指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最低工作压力,同时规范在条文说明中指?quot;如果顶层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水压要求为 0。1Mpa,则屋顶水箱必须比顶层喷头高出 10m 以上,将会给建筑造型和结构处理带来很大困难。根据上述情况和参考国外有关规范,将最不利喷头的工作压力确定为 0。05Mpa"。 (3)高位水箱的高度,《建规》[10]规定设在建筑物的最高处(《建规》送稿也有静压 0。07Mpa 的要求)《高规》,要求保证顶层消火栓 0。07Mpa 的静水压力。若按建筑层高 3m 考虑,最不利消火栓上 0。 07Mpa,对自喷静水压刚好在 0。05Mpa 左右。为与相关规范达到协调一致,实际工程设计中,当水箱难

以满足 0。 05Mpa 动压要求,在动力可靠、管理到位的情况下, 0。以 05Mpa 静压考虑也是可行的。 (4)高位水箱的设置保证 0。05Mpa 动压,在不宜采用增压稳压装置的情况下,就得将水箱架高。由于水箱中的水要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后才到达最不利喷头,加上管钱较长,即使火灾初期,自喷用水量很小,也是有一定的水头损失的,具体可详细计算后确定。但一般在高出 7m(这个高度在建筑上稍微处理一下是能满足的:跃层+电梯机房+水箱垫高)以上的话,可以满足规范的要求。《喷规》按照相(关的现行标准,规定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吕局部水头损失取值为 0。02MPa,明显偏高,至少在校核水箱高度时要比这小得多!。 另外,可通过采用缩小喷头间距、增大管径)减少损失等其它措

施来满足最不利点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0。05Mpa)下的喷水强度。 (5)《喷规》10。

3。2 规定的 5L/s、10min 的消防贮量的气压给水设备,若采用隔膜式气压罐,由一般需 2 个立式或 1 个卧式。立式的可选用 91SB3-132 中SBQL1600×1。 5 的两个就可以了。系统占地约 35m2,价格约 3。万元左右。 2 部分人对此规定有此争议,但考虑到新规范比较强调火灾的初期灭火,强调系统能在尽量快的时间里出水,和火灾发生后人们习惯于断电的思维,为增加安全性,减少部分使用面积,增加一些造价是合理的、值得的,相信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提高安全问题会越来越得到重视,同时,随着

- 11 -

经济条件的不断提高,设施也会越来越有利于工程。此外,考虑到《建规》第 8。8。5 条"消防水泵应在火警后 5min 内启动,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 "及"建规"送审稿等 8。7。9 条"消防水泵应保下在火警后自动启泵,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的规定,水罐的贮水是否可以根据《建规》按 5min 考虑,也值探讨。但个人认为,尽管水泵的启支时间可以很快,考虑到与相关规范的协调一致,以及喷水的不均匀性和其它因素,作为保障措施,气压罐还是应贮存 10min 用水。 4.3.2 水泵接合器 水泵接合器的主要用途是当室内消防泵发生故障或遇大火室内消防用水不足时,供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通过水泵接合器将水送到室内消防给水管网用于灭火。(1) 在自喷灭火系统中,因报警阀组均有止回阀,水泵拼命器设在阀后(沿水流向)水不会倒流,加上因水消防车到达现场通过水泵拼命器向室内自喷消防管网输水时,火灾为已知情况,不需再次启动压力继电器及水力警铃报警,也不必再次启以消防水泵等设施,水泵接合器可直接接在湿式报警阀后[11]。但对于系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警阀组,还设在阀后那么其他阀将不能再公用此水泵接合器了,那就得每个报警阀后至少设一个水泵结合器。同时考虑到《喷规》10。1。4 条的规定"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设有 2 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报警阀组前宜设环供水管道",对于 2 个及以上报警阀组的系统还是设在阀前为好,可以互为备用。另外水

泵接合器位置应考虑连接消防车水泵的方便,且离水源不宜过远。(2)《喷规》10。4。

2 条规定,当水泵接合器的供水能力不能满足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的流量和压力要求时,应采取增压措施。这一规定与《高规》7。4。5。 2 的规定"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相比,提高了水泵接合器的要求,已不再局限于"一步到位",这一规定是经验的总结,也是实际的需要,有利于提高系统的可靠性。 (3)《喷规》规定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宜接"10-15L/s,《高规》是"应按",《建规》是"按"。

- 12 -

第 5 章线路的敷设

消防联动控制有采用多线制的,有采用总线制的。多线制是电源驱动线与信号线分开,电源、检测、控制分别占用导线的制式。多线制一般有五线制、四线制。总线制是基于计算机技术中控制总线的原理,采用信号线与电源驱动线分时复用的方式,利用计算机编程技术来达到监测与控制目的,总线制有三总线制和二总线制。总线制比多线制有布线少,监测控制设备多等优点,目前大中型项目多采用总线制。在具体设计中选择采用哪种制式可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定。许多消防线路设计采用穿塑料管(pvc)保护,并从吊顶内走线。而"民规"第 24.8.5 条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紧急广播等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并暗敷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30mm。当必须明敷时,应在金属管上采取防火措施。在布线上要求与"民规"、"报警规范"基本一致,只是根据"报警规范"线路在暗敷时可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的硬质塑料管保护。从实际情况可以看出,很多设计人员对这一条有所疏忽。本条之所以没有包括火灾探测器线路,是因为探测器线路只是在火灾初燃生烟发热阶段起作用,而条文中规定的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紧急广播线路,在火灾发生后一段时间内还需起作用,在这段时间内,这些线路应保证安全使用。敷设在吊顶内的线路,在发生火灾时并不安全,而且吊顶内下是火灾多发地段。在实际操作中,凡是新设计的建筑,对该条文规定的线路,一律穿金属管或阻燃 pvc 管保护并在现浇板内、墙内等处暗敷走线。而在改造工程中,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暗敷时,应对保护钢管或金属线槽采取防火措施,如刷防火涂料等。一是防止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中断,使灭火工作无法进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二是抑制电磁干扰(如变压器、电动机、电缆等)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生的影响。为此,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与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均应采用阻燃型电缆,其电缆应采用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之手动直接控制装置的线路应采用耐火型电缆,其电缆也应采用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特别是敷设方式采用明敷时,均应在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施.

- 13 -

第 6 章全文总结

在高层和比较复杂的多层民用建筑中,完善的消防电气设计系统对于发生火灾后,能使建筑物内各种消防用电设备及时的可靠运行,有效地疏散人员、物资和控制火势的蔓延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对此谈一些个人体会。一、正确执行国家消防电气设计规范设计规范、规程等工程标准是电气设计的重要依据,是应当严格遵照执行的技术准则。 1、标准的分类根据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是国家标准的分解。国家标准代号为 GB50XXX—YYYY,地方标准代号是 BXXX,行业标准代号是该行业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如 JGJ 为建设部标准,GA 为公安部标准。根据标准的强制性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标准,它提出了必须遵循的最低要求,而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以高于国家标准,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推荐性标准是在标准代号中加上 T 字,顾名思义是推荐性的,不具备强制性。此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的标准是国际社会共同享有的一笔知识财富。在我国加入 WTO 后,我国有很多电气方面的规范都采用了 IEC 标准的有关条款,这有利于与国外电气设计要求上的沟通。 2、各个标准之间的关系协调在实际工程消防电气设计中,有时会遇到在同一事物上,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相互交叉,所规定的技术措施和要求不一致的现象。因此,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标准,认真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单纯以国家标准管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后发布的优于先发布的标准作简单处理,不一定合适,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恰当解决。例如,在汽车库火灾探测器的选型问题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都以独立条款形式明确规定宜采用感温探测器。几年来许多设计人员曾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认为采用感烟探测器更为合适,这不仅节省投资而且有利于火灾的早期发现。在《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 9.0.7 的条文说明指出:在通风条件较好的车库内可采用感烟报警设施,一般的汽车库内可采用感温报警设施。因此,可以根据具体问题进行选择。再如,地下室内消火栓泵,因处于潮湿场所,根据电气规范的一般要求应设漏电保护。而按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规定,对于突然断电会导致比因漏电或过负荷而造成的损失更大的配电线路,不应装切断电路的漏电保护器。如果设计错误,当发生火灾消防泵运行时可能因漏电突然被切断,从而造成一些消防设施的瘫痪,严重影响灭火的进行。二、充分保证消防供电、配电系统的自主性 1、消防供电应处于最高供电层次《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 24.9.2 条规定:“火灾消防及其他防灾系统用电,

- 14 -

当建筑物为高压受电时,宜从变压器低压出口处分开自成供电体系,即独立形成防灾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源的供电负荷等级,在本工程供电系统中应处于最高供电等级,

自成供电体系是为了保证消防供电的可靠性。 2、消防配电应具有独立性有了可靠的电源,而消防设备的配电线路不可靠,仍不能保证消防设备的安全供电。《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 9.1.3 条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本条规定的供电回路,” 是指从低压总配电室(包括分配电室)至最末一级配电箱,与一般配电线路应严格分开,但在有的设计中,往往是注意从配电室引至消防控制室配电箱这一段的供电可靠性,而忽视了各层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的可靠性,如电动防火门、排烟阀等,并没有形成消防专用独立系统。例如,在某一建筑中设置了两部电梯,根据规范要求需要设置其中的一部为消防电梯。按要求,应该有两路电源引入到消防电梯机房中,一路引入普通电梯机房。但在设计中,有的设计人员往往为了图省事,而将消防电梯和普通电梯共用电源,这和消防规范是不相符的。普通电梯的接人,势必影响到消防电梯的可靠性。无疑给这些回路的安全性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一旦这些设备发生故障造成短路,则要殃及两路电源的可靠性。三、按规定设置 ATS 和 UPS 1、末端 ATS 的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消防通信、等消防用电设备均设有应急电源。当使用的电源故障停电时,被停止供电的重要负荷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ATS)切换至另一电源。《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9.1.2 条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ATS 设在起端(如在变电所低压的第一级配电处)和设在末端相比,末端设 ATS 时,除了电源故障停电能自动切换外,当配电设备故障或低压线路上发生故障而停电时,末端 ATS 也能动作,增加了负荷的供电可靠性;起端设ATS 时,如果配电设备或低压线路发生故障而停电, ATS 该不动作,这样就无法保证负荷的继续供电,所以末端 ATS 比起端 ATS 更为可靠。在有的设计中自动切换装置不是设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双电源线路进楼后,总配电箱处设了自动切换装置,而此后是单回路至各层消防配电箱,显然这种设计是不符合要求的。 2、电脑用电应设 UPS 另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 CRT(阴极射线管显示装置)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计算机管理系统等的交流电源应设 UPS 装置供电。对于电脑用电负荷,在使用中如果电源突然中断,会使电脑中的信息消失,《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规定:“当用电负荷允许中断时间在 1.5s 以内时,应设不间断电源装置。”使用 ATS 进行两路电源切换时,必有一个停电时间,最快也要 0.2—0.3s,而 UPS 只能短时间维持,也不能代替 ATS。因此,对于消防系统中的电脑用电负荷的供电方式,是两路电源设置末端 ATS 加 UPS。四、消防弱电系统的接地 1、消防控制室的接地

为保障人身安全、供电的可靠性,现代智能建筑中越来越多的电子设备都要求必须有一个完整、可靠的接地系统。因此,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接地系统的设计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直流工作接地,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可采用专用接地或共用接地装置,一般尽量采用专用接地为好,但因为难以满足间距的要求,建筑物中各种用电设备往往采用的是共用接地。设计中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应注意接地干线的引入段不能采用扁钢或裸铜排等,以避免接地干线与防雷接地、钢筋混凝土墙等直接接触,影响消防电子设备的接地效果。 2、消防弱电系统应设

防雷击电磁脉冲建筑的防雷设计也非常重要。根据近年来统计资料表明,由雷电造成的信息系统损坏呈上升趋势。国家标准 2000 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在原基础上新增加了“防雷击电磁脉冲”部分,把计算机、通信设备和控制系统定义为信息系统,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通信等均属于这个范畴。五、智能建筑中使用消防控制室的问题 1、火灾监控系统与智能建筑中其它系统的关系 2000 年,国家发布了推荐性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建筑智能化是在建筑这个平台上,由三大系统组成: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和通信网络系统(CAS)。而 BAS 包含了三个子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监控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即通常所说的 BA、FA、SA;火灾监控系统在建筑物中可以独立运行,除了完成火灾信息的采集、处理、判断并实施联动控制外,还应该具有与其他系统进行通讯的接口或进行远程信息传输。火灾监控系统可充分利用智能建筑的智能化硬件和软件资源实现联网通讯,为城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城市综合管理网络提供并与城市其他管理中心共享消防系统的信息。 2、火灾监控系统与其它系统合用控制室应注意的问题在消防规范中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单独设置,但目前有一些高层建筑,BA、SA、FA 系统合用控制室,主要是为了系统的集成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 SA 可作为 FA 的辅助监控系统,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时,值班人员可以通过安全防范系统的摄像镜头确认火灾现场的实际情况,从而采取进一步措施。但是在合用控制室时其电气设计应注意以下问题:(1)BA 系统只能对 FA 系统提供监视,不能控制,必须保持 FA 的独立性。(2)在各系统接地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各个不同工作频率的工作接地的独立性。(3)严防电磁场对各系统的干扰。总之,以上仅是对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的一些浅见,在实际工程中,只有认真理解和执行规范,真正体现建筑以人为本的特点,让消防电气的设计更加完善。

- 16 -

参考文献

[1]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2]GB50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8。 [3]聂海生,姜文源,周虎城等水工业设计手册——建筑和小区

给水排水[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12 [4]刘文滨,赵文田,孙玉林,等给水排水工程快速设计手册——建筑给水排水工程[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8。6 [5]陈秀生主编,给水排水设计手册——建筑给水排水(第二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5 [6]陈方肃,高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5 [7]刘振印,傅文华,张国柱,等。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技术措施[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9 [8]GB50045

-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 年版)。北京:中国计划出[S]版社,2001 [9]何以申,国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修订情况简介[A],保定:水消防分会第一届年会论文集,2000。5 [10]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

版)[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11]王春雷,消防水泵接合器设计中的几个问题[J],中国给水排水,2000,16(12): 43-44。

建筑物防火等级

第一章建筑物耐火等级 耐火, 建筑物, 等级 第一节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分级 在建筑物中使用的材料统称为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是指其燃烧或遇火时所发生的一切物理和化学变化,这项性能由材料表面的着火性和火焰传播性、发热、发烟、炭化、失重,以及毒性生成物的产生等特性来衡量。我国国家标准GB8624-97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为以下几种等级。 A级:不燃性建筑材料 B1级:难燃性建筑材料 B2级:可燃性建筑材料 B3级:易燃性建筑材料 第二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 一、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建筑物是由建筑构件组成的,诸如基础、墙壁、柱、梁、板、屋顶、楼梯等。建筑构件是由建筑材料构成,其燃烧性能取决于所使用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我国将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分为三类:1.不燃烧体(非燃烧体) 金属、砖、石、混凝土等不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称为不燃烧体(以前也称非燃烧体)。这种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作用下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如砖墙、钢屋架、钢筋混凝土梁等构件

都属于非燃烧体,常被用作承重构件。 2.难燃烧体 用难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制成而用不燃性材料作保护层制成的构件。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且当火源移开后燃烧和微燃立即停止。 3.燃烧体 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这种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会立即起火或发生微燃,而且当火源移开后,仍继续保持燃烧或微燃。如木柱、木屋架、木梁、木楼梯、木搁栅、纤维板吊顶等构件都属燃烧体构件。 二、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1.时间--温度标准曲线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其内的温度是随着时间变化的,分别取时间和温度作为横、纵坐标,即可绘制出火灾过程中的时间--温度曲线。在实际的火灾中,每一起火灾的时间--温度曲线是各不相同的,但为了对建筑构件进行耐火实验,进而对其耐火极限进行度量,必须人为规定一种能反映、模拟一般火灾规律的标准温升条件,把它绘制成曲线就称为时间--温度标准曲线。 2.耐火极限的概念 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实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热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称为耐火极限,以小时表示。

民用建筑设计消防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消防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消防规范》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工作,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以下是我们整理相关建筑楼梯设计规范相关内容: 最新一次修订民用建筑设计消防规范主要修订的内容是什么呢? 整理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1.5A高层建筑内的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 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 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不应 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其最大容纳人数按录像厅、放映厅为1.0人/m2,其他场所为0.5人/m2计算,面积按厅室建筑面积计算;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A.1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4.1.5.A.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m2; 4.1.5.A.3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m2,可设置一个出口; 4.1.5.A.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5.A.5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4.1.5.A.6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说明](略) 4.1.5B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B.1营业厅不宜设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建筑防火学习

第二篇建筑防火 第一章概述 据统计,高层、多层、单层和地下等建筑的火灾次数占火灾总数的70%以上,造成人员死亡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占80%和85%以上。 *建筑防火措施包括被动防火和主动防火两个方面。建筑主动防火措施主要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建筑被动防火措施主要是指建筑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建筑防火构造、建筑防火分区分隔、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等。

*建筑结构的安全是整个建筑的生命线,也是建筑防火的基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研究建筑防火措施、规定不同用途建筑物需要采取相应防火措施的基本依据。 *防火分区的划分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建筑的耐火等级、建筑内容纳人员和可燃物的数量、消防扑救能力和消防设施配置、人员疏散难易程度及建设投资等情况综合考虑。 *人身安全是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从特定角度上说,安全疏散是建筑防火最根本、最关键的技术、也是建筑消防安全的核心内容。 *烟气是导致建筑火灾人员伤亡的最主要原因之一。烟气控制的方法包括合理划分防烟分区和选择合适的防烟、排烟方式。 *电气火灾在整个建筑火灾中占有1/3的比重,主要有用电超负荷、电气设备选择和安装不合理、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等。 第二章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评定物质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2、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方法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表2-2-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

项目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北京天成开元平谷市场中心北大市场便民菜市场及其配套工程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编制:军旺 审核:任占文 北京盛全畅建筑工程 2016年11月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拟建工程为办公、培训、综合楼19-22层。配套公建(含地下车库)地上3层,地下2层。基坑上口开挖面积约19000m2,下口开挖面积约为10000m2。安全等级为一级南北向宽约70m,东西向长约140m,基坑边缘周长约为560m。场地东部区域的自然地面平均标高-1.865m,基坑开挖深度为H=10.735m;西部区域的自然地面平均标高为-1.365m,基坑开挖深度为H=12.035m。 本工程冬期期间将要进行施工的项目有:砌筑、抹灰、涂料、室楼地面、屋面工程。为保证冬季施工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冬季施工工程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消防保障措施 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项目经理为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并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1、在项目部设立消防安全小组,指定防火负责人,严格执行消防安 全制度,实行逐级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2、工程开工前,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全体参战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 育,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和防火技术规。 3、施工中,在消防安全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施工现场消防队,负责 日常消防工作,检查并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对重大 隐患提出纠正措施,并及时予以消除。配备、管理消防器材,定

期进行业务学习和训练。 4、施工驻地及施工现场随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特别是在库房和 油库等重要防火场所要增加临时消防人员和消防器材。施工现场 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随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做到标志明显, 取用方便,任何人不允许对消防器材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5、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 法》进行施工,并定期检查,做到; (1)因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2)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技术规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经安全消防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作业。 (3)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易燃材料专库储存,并远离作业区。施工完成后,将所有施工材料清理干净。 (4)安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必须在风力较小的情况下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5)冬施用保温材料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6)施工现场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周围吸烟。 6、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消火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 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7、施工现场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 持有操作合格证。 8、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加强施工现 场的物资、器材和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

建筑物消防系统设计说明书

建筑物消防系统设计 说明书 第一章工程概况 本次设计主要针对的是某教学楼的消防技术的设计。该教学楼总建筑面积1600 m2,高13 m,共4层,属于一类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全框架结构,中等装修。 建筑物位于某市市中心,该出是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位置和各种服务设施集中的地方,因此人口集中。由于该建筑物是一栋教学楼,主要是用于教学办公,学生的数量庞大,人口的流量大。因此,设计一个安全可靠合理的消防系统是发挥其功能的正常运行的保证。 在本项工程中,防火设计主要是按照的程序如下: 1.教学楼的中平面布局防火设计,建筑筑防火分区平面布置、安全疏散; 2.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布置、水力计算等; 3.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及计算; 4.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及计算; 5.防烟排烟技术、消防电气、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 这个工程所采用的消防设计方案,通过分步设计,最后在整合的方法,从而达到消除危险降低风险的目的。先从细节扼杀火源然后再从各个部分的有机结合,相互配合设计出一个最安全,最合理,最经济的建筑消防方案。 第二章平面布局防火设计,筑防火分区平面布置、安全疏散 合理的进行城市的总体布局,对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有直接联系。在进行某楼的总平面防火设计中,应该首先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其次还要根据建筑物的使

用性质、建筑结构、火灾危险性、地理环境等因素,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合理设置进行合理布局。 2.1教学楼的总体布局 2.1.1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 该建筑属于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加来往人员较多,在其内部还有各种贵重设备、资料、文献等,所以一定要做好防火等工作。该楼共8层,其中1到6层都带有副附楼,建筑物高度为36m。每层主楼建筑面积为2468m2,附楼楼面积为274m2依据《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该建筑为二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消防系统采用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消火栓灭火系统管网布置成环状,共设四根消防立管,在裙房设置五根消防立管,每层设四个消火栓,在建筑外侧设两个水泵接合器,当水量不足时可由室外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供水。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采用独立的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该系统具有灭火及时,效率高的优点,但也存在缺陷,由于管网中充有有压水,当渗漏时会损坏建筑和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在系统设在每根立管上各设一组湿式报警阀,在建筑外侧也设两个水泵接合器,当水量不足时可由室外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供水。 2.1.2消防车道设计 常胜西路周边环道构成了主体建筑的消防环道,总体设计消防车道宽度 5.0m,实际主要车道达到10m,消防通道上空没有任何的障碍物,消防车道与本建筑物之间没有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和架空管线。 2.2安全疏散设计 2.2.1安全疏散的规定 多层教学楼的安全疏散要求较简单,疏散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米,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宽度可不小于1米。本次设计的教学楼高度为4层,其各层楼梯宽度都相同,略小于2米,满足

建筑消防课程设计

《建筑自动消防工程》课程设计任务书 一、设计目的: 建筑自动消防工程课程设计,是配合《建筑自动消防工程》课程学习的实践性质的教学内容,是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设计的要求高于平时的作业,是对整个课程及相关知识的一个综合运用。设计要求学生自己确定设计方案、查取相关资料、进行过程计算,并要对自己的选择做出论证和校核,经过分析比较,择优选定最理想的方案和合理的设计,最终掌握建筑电气消防工程的设计原理和方法。具体应达到以下目的: 1、通过课程设计加深对本课程基本知识的理解,提高综合利用本课程知识的能力; 2、掌握本课程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步骤和方法; 3、提高消防电气控制线路的设计能力; 4、学会应用有关国标、规范等设计资料,进行设计计算的能力; 5、提高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增强对实际工程的认识和理解。 二、设计题目: 某三层实验楼电气消防设计 三、设计工况参考参数 1、一层是1号实验室,其面积为2000 m2; 2、二层是2号实验室,其面积为1000 m2; 3、三层是计算机中心大厅:20×10×3.5m(长×宽×高)。 四、设计内容: 1).一层设计出预作用式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 2). 二层对防烟、排烟、加压送风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联动控制进行设计; 3). 三层的计算机中心大厅,要求用自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 4).完成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平面布置; 5).完成消防事故广播和直通电话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 五、设计说明要求: 撰写规范的设计说明书,要求:有必要的计算说明;数字要准确,公式、数据要有根据并符合国标规范;文字要简明扼要;内容包括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 六、推荐的参考文献: 1、标准与规范: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版)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 4)、《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6806-97 5)、《卤代烷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87 6)、《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 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8)、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D11 2、期刊文章 [1 ] 蒋永琨.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2] 李引擎.建筑防火工程[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3] 陈保胜等.高层建筑安全疏散设计[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 [4] 杜文丽.论高层建筑的防烟与排烟设计[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2(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实用版

YF-ED-J819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 规范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总则 1.0.1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 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 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 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 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 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 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

建筑物的消防设计

建筑物的消防设计 如果说纳米技术使新材料的研究起到了革命性飞跃,那么也能够说性 能化设计方法将开创消防科技的新局面。 消防设计当前有两种设计思想,一种是传统的“处方式设计方法”, 其基于场所类型实行设计考虑;另一种是“性能化设计方法”,它立足 于危害分析及火灾假想,对于解决超越法规或现行法规无法解决的复 杂建筑的消防设计具有很大意义。 因为性能化防火设计的方法与传统的设计方法相比具有很多优越性, 所以很快成为建筑防火的一种新理念,并将发展成为建筑防火技术领 域里一个世界性发展潮流,受到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高度重视,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性能化消防设计是建立在消防安全工程学基础上的一种新的建筑防火 设计方法,它使用消防安全工程学的原理与方法,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和内部可燃物等方面的具体情况,由设计者根据建筑的各个不同 空间条件、功能条件及其它相关条件,自由选择为达到消防安全目的 而应采取的各种防火措施,并将其有机地组合起来,构成该建筑物的 总体防火安全设计方案,然后用已开发出的工程学方法,对建筑的火 灾危险性和危害性实行定量的预测和评估,从而得到最优化的防火设 计方案,为建筑结构提供最合理的防火保护。 与“处方式”设计相比较,性能化设计方案更注重是否能够实现“保 证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不受火灾烟气影响”这个“目的”,而不是拘泥 于满足规范要求的最低排烟量。性能化的消防设计方案通过科学的论证,能够提供比之处方式的消防规范更为安全的设计表现效果,比较 起来,性能化设计方案具有设计成本有效性,设计选择多样性及设计 效果更为优化性的特点。 性能化消防设计的两个关键点,第一是确认危害,第二是明确设计目标。具体来说,它针对建筑物的特点,建筑物内人员特点,建筑物内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33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防火高度及特殊建筑规范耐火等级一、二级:1、公共建筑≤24M/居住建筑≤9层(住宅建筑除外)2、幼儿园、托儿所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只能设置在一~三层,独立建造时,不应超过三层。3.、地下、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三级:1、≤24M、最多允许五层(住宅建筑除外)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只能设置在一二层货独立建造的2层建筑。3商店、学校、电影院、礼堂、食堂、菜市场不应超过2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4地下、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四级:最多允许两层(住宅建

筑除外)学校、食堂。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院等只能设置在一层。防火等级简介UL 94*总体 可燃性UL94等级是应用最广泛的塑料材料可燃性能标准。它用来评价材料在被点燃后熄灭的能力。根据燃烧速度、燃烧时间、抗滴能力以及滴珠是否燃烧可有多种评判方法。每种被测材料根据颜色或厚度都可以得到许多值。当选定某个产品的材料时,其UL等级应满足塑料零件壁部分的厚度要求。UL等级应与厚度值一起报告,只报告UL等级而没有厚度是不够的。 塑料阻燃等级由HB,V-2,V-1向V-0逐级递增: HB:UL94标准中最底的阻燃等级。要求对于3到13 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40毫米每分

建筑防火规范学习汇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之修订条款汇总 一、增加条款第5.1.1条中的正文修改部分说明如下(p57):非强制 第5.1.1条条款正文p57:表5.1.1中,高层民用建筑里的公共建筑划分为一类的5条之中第3条,由“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改为:“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二、在P253的第5.1.1条之条文说明中增加以下段落: 本规范条文中的“老年人照料设施”是指现行行业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中床位总数(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20床(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如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 本规范条文中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包括3种形式,即独立建造的、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的和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本条表5.1.1中的“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包括与其他建筑贴邻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对于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建造或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其防火设计要求应根据该建筑的主要用途确定其建筑分类。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其防火设计要求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确定;对于非住宅类老年人居住建筑,按本规范有关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规定确定。

三、增加条款第5.1.3A条的正文如下(p60):强制 四、第5.1.3 A除木结构建筑外,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五、在P255的第5.1.3条文说明后增加5.1.3 A说明条款: 5.1.3 A新增条文。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大部分人员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要求老年人照料设施具有较高的耐火等级,有利于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但考虑到我国各地实际和利用既有建筑改造等情况,当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要根据本规范第5.3.1A条的要求控制其建筑总层数。 六、在P61的第5.1.8条中,把“老年人建筑”改为“老年人照料设施”。非强制 七、增加条款第5.3.1A条的正文如下(p64):非强制 5.3.1A独立建造的一、二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高度不宜大于32m,不应大于54m;独立建造的三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不应超过2层。 八、在P262的第5.3.2条之前增加5.3.1A说明条款: 5.3.1A新增条文。本条规定是针对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对于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老年人照料设施或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其设置高度和层数也应符合本条的规定,即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所在位置的建筑高度或楼层要符合本条的规定。 有关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高度或层数的要求,既考虑了我国救援能力的有效救援高度,也考虑了老年人照料设施中大部分使用人员行为能力弱的特点。当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09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标 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

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承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做。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和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

建筑中消防设施的重要性

建筑中消防设施的重要性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常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 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 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 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类为灭火系统,另一类为安全疏散系统。由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 来操作控制、维修保养,使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我国建筑消防设施立法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在1987年后颁 布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一系列消防技术法规中,规定了在一些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大体量的建筑中,强制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和 消防控制室。二十年来,在扑救建筑火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有 效的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经济发达国家建筑消防设施建设比较成熟,例如美国在1904年 就立法,强制现代建筑设置消防安全设施,据美国消防学会统计, 最近69年中,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中发生火灾,消防设施的有 效率高达96.1%。确实起到了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的作用。

但我们不能不看到,我国的城市建筑中,建筑消防设施在产品 质量和安装质量以及维修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缺欠和隐患。近期 我省一些城市的调查结果,让人触目惊心,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不 足百分之二十五,尤其是自动报警系统,问题尤为突出。要知道, 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有效的工作,等于建筑不设防,本身就是重大火 灾隐患。我们必须对此要有深刻认识,万万不可等闲视之。 我们必须加大监督检查管理的力度,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保证公民人身安全和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建筑消防设施种类很多,我们在这里仅涉及我国建筑中常用的以下七种建筑消防设施的 检查情况: (一)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早期报警至为重要。现代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它是建筑物的神经系统,感受、接收着发生火灾的信号并及时报警,发出警报。它是一个称职的更夫,给居住、工作在建筑中的人们以 极大的安全感。 自动报警系统是现代建筑中最重要的消防设施之一,,根据火 灾报警器(探头)的不同,分为烟感、温感、光感、复合等多种形式,适应不同场所。火灾报警信号确定后,将自动或通知值班人员手动 启动其他灭火设施和疏散设施,确保建筑和人员安全。 自动报警系统存在的常见问题:

建筑消防工程学习目标

建筑消防工程学习目标 1、掌握建筑消防工程基础知识 ? 2、能读懂基本的消防工程图纸 ? 3、能完成对施工图纸的计量、计价学习内容课题一消防工程基本知识课题二识图课题三计算规则定额与计价实例课题四课题五课题一消防安装工程基本知识建筑消防系统分类主要内容1.1 消火栓系统1.1消火栓系统适用范围1、24m 以下的厂房,仓库,科研楼; 2、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 3、建筑体积大于5000m3的各种公共场所,如车站,机场,商店,医院等; 4、7层以上的住宅,底层设有商店的单元式住宅; 5、超过5层或者体积超过10000立方米等建筑物; 6、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的砖木或木结构建筑;1.2消火栓系统组成消火栓给水系统主要是依靠水对燃烧物冷却降温来扑灭火灾。由室内消火栓、消火栓箱、消防水枪、消防水带、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或水箱、水泵接合器、消防水管道、控制阀等组成。消火栓系统组成示意图2.消火栓系统主要组件(1)消防管道室内消防管道应采用镀钵钢管、焊接钢管。由引人管、干管、立管和支管组成。它的作用是将水供给消火栓,并且必须满足消火栓在消防灭火时所需水量和水压要求。消防管道的直径应不小于 50mm。(2)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是消防用的龙头,是带有内扣式的角阀。进口向下和消防管道相连,出口与水龙带相接。直径规格有50mm 和 65mm 两种规格,其常用类型为直角单阀单出口型(SN)、450单阀单出口型(SNA)、单角单阀双出口型(SNS)和单角双阀双出口型(SNSS),其公称压力为1.6MPa。图4-6 直角单阀单出口型图4-7 450单阀单出口型(3)消防水龙带消防水龙带按材料分为有衬里消防水龙带(包括衬胶水龙带、灌胶水龙带)和无衬里消防水龙带(包括棉水龙带、芒麻水龙带和亚麻水龙带)。无衬里水龙带耐压低,内壁粗糙,阻力大,易漏水,寿命短,成本高,已逐渐淘汰。消防水龙带的直径规格有50mm和 65mm两种,长度有10、15、20、25m四种。消防水龙带是输送消防水的软管,一端通过快速内扣式接口与消火栓、消防车连接,另一端与水枪相连。(4)水枪消防水枪是灭火的主要工具,其功能是将消防水带内水流转化成高速水流,直接喷射到火场,达到灭火、冷却或防护的目的。目前在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中配置的水枪一般多为直流式水枪,有QZ型、QZA 型直流水枪和QZG型开关直流水枪,这种水枪的出水口直径分别为13、16、19和22mm等。(5)消防栓箱消防栓箱是将室内消火栓、消防水龙带、消防水枪及电气设备集装于一体,并明装、暗装或半暗装于建筑物内的具有给水、灭火、控制、报警等功能的箱状固定式消防装置。消火栓箱按水龙带的安置方式有挂置式、盘卷式、卷置式和托架式四种。图4-8 QZ型直流水枪1一管牙接口; 2一密封圈; 3一密封圈座;4一平面垫圈; 5一枪体;6-密封圈; 7一喷嘴; 8一密封圈;913mm喷嘴图4-9 消火栓箱1.3消火栓系统消火栓箱:安装在消防给水管道上,由水枪、水带、消火栓。消火栓分为:单出口和双出口,双出口的直径为65mm,单出口有50、65mm2种。(6)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是为建筑物配套的自备消防设施,一端由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最低层引至室外,室外另一端可供消火栓或移动水泵站加压向室内消防灭火管网输水,这种设备适用于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接合器有地上(SQ)、地下(SQX)和墙壁式消防水泵接合器(SQB)三种。(7)减压节流孔板室内肖火栓给水系统中立管上的消火栓由于高度的不同,当上部消火栓口水压满足灭火要求时,则下部消火栓压力过剩。当开启这类消火栓灭火时,其出流量过大,将迅速用完消防贮备水;同时栓口压力过大,会导致灭火人员难以把持水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更好的贯彻上级消防法规、法令的相关要求,加强项目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项目xx年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哈尔滨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GB50656-2011 四、区域划分: 首层大堂、-1层小餐厅和27层以上的精装修部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xx精装单位全面负责,总包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裙楼和3~26层的简装修部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总包全面负责。 五、组织机构: (一)xx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二)总包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成立项目义务消防队: 队长:xx 副队长:xx 队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工人各10名 (四)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 3.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隐患整改的落实工作; 5.管好辖区的消防设施,所有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备、保养、维修工作,均由物资部负责,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和正常运行; 6.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检查和监督工作由项目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安全部进行协助和参与执行; 7.接到消防事故报警后,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赶赴事故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

5.1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5.1.1 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 民用建筑的分类 注:1 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 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 共建筑的规定。 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 5.1.2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5.1.2的规定。 页脚内容1

表 5 .1.2 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页脚内容2

注: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2 住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的规定执行。 5.1.3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2 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1.4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5.1.5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 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铺设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5.1.6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墙体。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5.1.7 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页脚内容3

建筑消防教学大纲

《建筑消防工程》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中英文):建筑消防工程(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Engineering)课程号: 30509120 课程类别:选修课 学时:32学分:2 二、教学目的及要求 建筑消防关系到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和财产的防火安全,事关重大,尤其是高层建筑。建筑消防内容涉及到建筑学、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多个不同的专业门类,内容广泛,在工程设计和建设中,需要各个专业相互密切配合。为使学生对建筑消防技术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特开设本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了解和掌握消防基础知识和建筑消防各个子系统(建筑防火、消防给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的主要工程内容、技术手段、设计要求以及基本的设计参数。 三、教学内容 第一章消防基础知识3学时 第一节燃烧原理 第二节可燃物的燃烧特点及燃烧产物 第三节火灾 第四节建筑消防系统及消防方针 本章的重点是燃烧的基本原理、可燃物的燃烧特点和火灾的发生发展过程,难点是燃烧的基本原理、可燃物的燃烧特点。 第二章建筑防火6学时 第一节建筑总平面防火 第二节建筑防火分区 第三节安全疏散设计 第四节建筑耐火设计 本章的重点是建筑总平面防火、建筑防火分区、安全疏散设计的消防措施内容要求,难点是如何把这些内容要求和实际工程结合起来。 第三章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学时 第一节消火栓给水系统 第二节消火栓系统用水量 第三节消火栓的布置 第四节消火栓系统的水力计算 第五节消火栓给水系统的供水设施 第六节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超压和水锤 第七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知识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知识 俗话说,水火无情。一根燃烧的火柴,一个没有熄灭的烟头,如果我们随处乱扔,那么将会后患无穷,更有可能带来灭顶之灾。消防工作需要大家共同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只要大家群策群力,齐心协力,彻底消除火灾隐患,那么火灾就会远离我们,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将会得到有力保障。消防工作重在预防,大家应该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及自救逃生常识,学会“如何防火”、“如何灭火”、“如何逃生”。防火工作做好了,火灾发生的机率就很小;火灾发生了,如果能够及时把它扑灭,火势就不会蔓延;掌握了一些基本的逃生常识,在火灾现场就能顺利逃生了。作为一个企业,在向市场要经济效益的同时,又要重视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实现利益和安全“双赢”。 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内容。 4、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 5、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施工期间、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7、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 8、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9、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培训率要达100%,并持证上岗。 10、不要在宿舍、加工区等场所乱接乱拉临时电线和私自使用电气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 11、建筑单位职工要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基本消防常识、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人员。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0180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防火高度及特殊建筑规范耐火等级一、二级:1、公共建筑≤24M/居住建筑≤9层(住宅建筑除外)2、幼儿园、托儿所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只能设置在一~三层,独立建造时,不应超过三层。3.、地下、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三级:1、≤24M、最多允许五层(住宅建筑除外)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只能设置在一二层货独立建造的2层建筑。3商店、学校、电影院、礼堂、食堂、菜市场不应超过2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4地下、半地下室耐火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