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0-026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3月27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1,877,1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27元现金);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本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5月24日
2、除息日为:2010年5月2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0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5月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 08*****523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0*****055 郭北琼
3 01*****370 龚锦娣
4 01*****542 朱燕梅
5 01*****381 施纪洪
6 01*****722 倪纪芳
7 01*****456 黄来凤
8 01*****973 路长全
9 00*****042 赵忠秀
10 00*****510 张建平
11 00*****967 吴俊龙
五、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人联系人:王松、杨海燕
咨询电话:0511-********
传真:0511-********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