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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关于建筑活动分包的法律规定,你都知道吗- [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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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优质】价值文档首发!这些关于建筑活动分包的法律规定,你都知道吗? [税务筹划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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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前几天,凡人在接待一位建筑业纳税人营改增新政咨询的时候,纳税人问到: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是不是我的所有分包的工程都能够在计算销售额时予以扣除?凡人没有马上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反问了几个问题:一是公司在建的工程是总包人还是分承包人?二是公司在建工程中都有哪些分包出去了?三是所有分包的工程是不是签有业主方参与的三方合同或是补充协议?对于这三个问题,纳税人言词闪烁、语焉不详,但是就在他的零散的话语中,凡人基本可以判断纳税人分出去的那些工程,没有一个是合法的分包,都不能适用差额征税的营改增新政。

在“营改增”新政中,国家税务总局设定了一大批差额征税的规定,尤其是对建筑安装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在“营改增”新政中,除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建筑服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实行差额征税外,建筑业一般纳税人也存在差额征税的情况。对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有四种,一是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二是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三是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在提供跨县(市、区)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应以取得的全部价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doc

2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7 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一、工程分包方选择 根据分包工程及顾客的要求来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工程分包或劳动力承包控制,特殊专业性很强的工程,应由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二、工程分包方评价 1、调查评审: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对未经合作的分包方一起通过调查,了解其信誉、工程业绩及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对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等资料进行评价。 2、合作评审: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对有合作的分包方根据以往合作情况,对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进行评价。 3、公司工程部根据项目部提出的分包方及评价意见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成为合格工程分包方,公司工程部根据批准结果形成“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发放至分公司、项目部。 三、合同 项目部按照总承包合同及法律、法规要求与工程分包方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明确分包范围、质量要求,工期要求、人员要求、付款方式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明确环境、安全控制要求,并监督实施,合同由项目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工程部、经营部审核并加盖专用章,公司工程部、经营部各留底一份。 四、分包单位的考核与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签约后,应按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 2、项目部应负责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与监督,项目部两周一次对分包单位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随时召开会议,指出问题,拿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考核整改结果应上报公司工程部存档。 3、由项目部定期核实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是否与分包方原先提出的项目经理班子一致,不一致时,由项目部提出申请,交工程部审核后要求分包单位及时撤换并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 4、分包单位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视情节处以罚款,取消分包资格,由工程部备案,不得参与本公司分包。 5、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考核连续3次以上不合格者,由项目部责成分包单位向公司做出书面承诺。如承诺不能兑现,则由项目部提出终止合同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准予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6、合同终止通知单,由工程部负责下达。 五、分包工程的验证 对分包工程按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分包工程施工检查记录”中对分包工程作出书面评价。 六、工程分包方重新评价 对工程分包方按“分包工程施工检查记录”及分包工程的核定结果,作为调整合格工程分包的重要依据,评价分包方能否继续为合格工程分包方。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及用工情况符合国家及省市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现场分包单位用工人员的利益有充分的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单位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单位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境和文明施工,总包需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给总包。总包须

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11、分包单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主管领导,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同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根据纵向到底的原则,班组必须有兼职安全员,组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整个施工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12、各分包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总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严禁不停指挥。

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对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劳务、专业工程、机械租赁、安装拆除和 设备维修等分包的安全管理。 二、合同或协议的控制 1.项目部在进行劳务、专业、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除和 设备维修等分包时,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签订包 含相关安全条款的分包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分包合同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权利和管理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a)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要求; b)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 c)分包单位的安全指标和安全职责权限; d)双方安全教育、交底的主要内容和管理范围的划分; e)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 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和交底要求; f)分包单位所提供安全物资的管理要求; g)安全环保费用的支付和使用要求; h)工伤、综合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赔偿的规定。 i)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善后等工作的职责分工要求。

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的分包形式必须与分包合同一致,各项条款必须符合分包合同的规定。 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时,由事业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分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分包安全管理的控制 1、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发包方必须按分包合同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规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控制,并形成记录。控制内容和方法应包括: a)发包方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后实施; b)发包方向分包队伍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确认; c)发包方对分包单位采购或自带的安全物资,按公司《物资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d)发包方确认从业人员的资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总交底,并检查分包单位对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e)安全技术交底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各持一份,并建档备案;

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全体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各工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施工”的质量意识。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建设工作,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本工程安全生产无伤亡的目标。为了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要求。 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各分包单位的负责 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 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 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做好现场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工作,建 立现场“安全交底制度”,进场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 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临时工、新工人入场要进行全面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 为: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 1.1、公司教育有: ①、一般教育(建筑工程的特点、安全要求和企业、项目当前的 安全生产形势教育); 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

③、安全知识教育; ④、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1.2、项目部教育有: ①、施工项目情况和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要求教育; ②、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教育; ③、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教育; ④、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教育; ⑤、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事故教育; ⑥、项目施工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 1.3、班组级教育有: ①、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和安全要求教育; 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教育; ③、易发生事故点和有毒有害地方教育; ④、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要求教育; ⑤、应急、排险、自我保护要求和技能教育。 2、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 2.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2.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2.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

工程分包管理计划和办法

工程分包管理计划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环境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我公司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 (一)工程项目切块分包:是指由我公司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公司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劳务优势,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含机械、辅材)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组织及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公司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履约项目的工程分包,不论公司对履约项目的管理模式,均必须由代表工程公司履约的工程部统一管理。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八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公司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公司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会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上报项目部,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件。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以及建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需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进场 安全总交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扔 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负责 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分包单位为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 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 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的负责人离开现场,应制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

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单位负 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 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六、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分的检查、督促和指 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 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七、分包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 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有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有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的设备,在搭设、安装完 毕交付使用前,总包需会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按规定验 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为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凭各种设备以及工 具的,应由上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凭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定。借出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部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集团公司《工程分包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局《在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部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 (一)工程项目分包:是指在我部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部(定义如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述),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施工设备和劳务优势,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机械作业任务或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施工设备或劳务进行现场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部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七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工程局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局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全局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对此,工程局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第八条工程分包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分包商。对此,工程局实行分包商资质评审和选定分包商的审批制度。 第九条工程分包必须订立有效的规范的书面形式的工程分包合同。对此,工程局实行工程分包合同评审、批准和备案制度。 第十条必须对工程分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的控制。对此在发包方和分包商均应严格履行工程分包合同的基础上,发包方应对分包商的工程施工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第十一条项目部各领导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分包的岗位规范和个人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工程局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中搞暗箱操作和人

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交底

冷轧DRAP生产线新增喷码机项目 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 总包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针对该工程实际情况,为了规范、完善项目的管理,特制定了此分包管理交底制度。在分包队伍进场前,对其进行宣贯,使其了解我单位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意图,以便更好的为建设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具体管理交底制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带钢厂厂区内,分包工程内容为:冷轧DRAP 生产线新增喷码机项目中喷印机成套设备安装及其附属电缆敷设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名称及参建单位 项目名称:冷轧DRAP生产线新增喷码机项目 建设单位: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目标

四、分包单位资料规定 1、分包进场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业绩资料、专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方案、质量措施方案、进度措施方案。 2、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3、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花名册、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等 4、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特殊工种的上岗证、操作证 5、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进场的所有设备清单(如电焊机、切割机等) 6、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特殊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等) 7、分包进场前,提供分包进场前与总包签订总分包合同或者总分包协议书 8、分包进场前,提供分包与总包签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发放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9、其它施工验收资料分包单位必须按照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资料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定期上报给总包单位。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标准版)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控制工程分包情况的事实监控及审查,规范电力工程分包规范化,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特制定本制度。 1、分包商是指从总包商分包某个分部、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分包商由总包商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承包商负责。 2、现行的分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业主/项目管理单位指定的分包商,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另一种是总承包商自行选择的分包商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以上两种分包方式,均由总包商在所分包的工程开工前向监理部申报所选择的分包商的资质。 3、总承包商填写“分包商资格审查报审表”报监理部,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3.1拟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内容;(3)分包范围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合理选择适用分包队伍,对分包队伍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相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建筑工程总包对分包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及管理制度

总包对分包单管理办法 一、安全资料 1、分包单位进场后,应立即填报所来人员的名字、家庭住址、联 系方式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技术操作等级证复印件,留总包方备案。如发现乙方有漏报、错报、隐瞒不报的总包方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分包单位将该人清退出场。 2、分包单位承包单位承包内容中如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将该技 术工人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如发现分包单位有漏报、错报、隐瞒不报的总包方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并现今分包单位将该人清退出场。 3、分包单位进场后,将所属人员的保险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如 发现分包单位有漏报、错报、隐瞒不报的总包方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并现今分包单位将该人清退出场。 二、安全教育 1、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 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六大各项安全纪律。 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回复。 接受总包方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

岗,对于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填报三级教育卡的人员和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总包单位将视其非工地内工作人员,禁止其进入施工现场;如分包单位故意隐瞒不报的,出现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其全部责任。 3、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 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4、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班组长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时,分包单位 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对拒不参加者将进行处罚,并责令分包单位将该人清退出场。 5、总包单位组织各分包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会议或其他协调会议, 分包单位应积极参加,如分包单位在场管理人员拒不参加者,总包单位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6、为了给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总包方在施工现场提供班前安全讲 评台,分包方可以进行三上岗、一讲评。在生活区设置了民工学校,提供给分包方进行民工授课,分包方可邀请总包方授课老师给民工授课,分包方必须遵守总包方的民工学校的纪律及制度。 7、分包单位严禁未满18周岁的童工和超过55周岁的人员招入施 工现场,如有发现总包单位将责令分包单位组织其离开现场。8、为杜绝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加深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 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总包单位将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

(完整版)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分包行为,加强公司对项目分包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分类 第一条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 第二条根据分包工程工序间衔接管理者的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分为工程项目切块分包和工序分包两类。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三条成立工程项目分包招标工作小组,公司董事长(或常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根据每次招标的具体情况,评标组长及评委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为单数。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对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全面负责,执行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及监督项目对分包立项、分包合同后评价报告等制度的严格执行,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分包管理情况,指导项目分包管理,审查分包合同并形成分包审查书面记录。评价项目分包商履约能力,经公司同意后报公司经营开发部纳入合格分包商业绩档案。 第五条经营开发部对工程项目分包招投标、分包商评审、分包合同评审、分包合同备案等,执行分包招标制度(根据要求编制好招标文件),起草分包合同,向公司上报相关分包资料,不定期对分包商履约情况统计分析并上报公司。合同终止后,对分包商履约能力及信誉等方面详细评价(如管理、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索赔、结算等),评价报告报送公司。 第六条公司项目管理部设立专人对分包商安全资质、分包合同安全管理条

款、分包过程安全管理进行审查、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要求。 第七条项目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对分包合同相关技术、质量要求条款进行审定会签,在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按照条款对分包项目技术、质量监控管理。 第四章分包招标 第八条项目投标阶段,最迟在合同签订之初,项目管理部应进行前期策划工作,工程分包规划是项目前期策划的重要内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自有人员、设备配置情况,确定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的需用量,对工程分包进行规划。分包规划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主合同合理进行,需要对分包范围、分包模式、分包时间、分包空间界面进行合理规划。分包规划在第一个分包项目申请立项前报批,报经营开发部审查后由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就各事项的审批,项目部应分别填写《工程分包立项审批表》、或《工程分包特别事项审批表》、《分包商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分包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等,并附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项目部在选择分包商时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等市场竞争方式进行。原则上采用前两种方式。当采用议标方式时,须在分包立项报审时通过工程分包立项审查并获得批准的工程分包,其选择分包商的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包方确定选择方式; (二)发包方发出招标邀请或发布工程分包信息; (三)发包方选择参加竞标的合格分包商; (四)分包商竞标; (五)评审小组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者; (六)发包方定标; (七)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确定中标者。 特别说明。无论是招标还是议标,分包商数量均应在三家以上。 第十一条参加竞标的分包商,必须具备承担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称为合格分包商)。为此,发包方必须对有意参加竞标的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获得合格分包商资格的,方可参加竞标。 证明分包商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文件: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分包单位应有相应资质条件。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单位工程不得层层转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总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统交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各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定期召开的项目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为便于质量及安全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包单位统筹安排。 各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预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预应力结构上不得开槽、凿孔。 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包单位质量目标。 二、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划分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换的发包形式有两种:一是分包单位实行包工、包料、包管理的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二是分包单位提供劳动力,只进行劳务用工结算的分包形式。本项目工程采用第一种分包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 1、采取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时,分包单位的人员发生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伤害事故,均由分包单位负责,并进行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总包对分包的安全管理 总分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相关规定 通过分包来完成施工任务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评价和选择(甲分包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并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分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2、对分包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 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止生产行为。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分包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分解控制。 3、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4、安全教育: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项目部进行,班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存档备查,及时反馈

分包进场安全总交底

XDG-2013-5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A1-1地块)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以及本工程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入场管理要求 1.进场需提供的资料 根据合同规定缴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提供当年年审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商务一份安全部一份。 提供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图,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B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提供专职安全员安全C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专职安全员配备按1:50配置。 提供专职电工特殊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以上资料需在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到总包安全部。 2.分包单位在进场前两个工作日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周内签订《分包合同》。 3.签订《分包合同》后由总包合约商务部组织总包各部门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交底,交底内容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A.分包单位进场时间; B.项目概况; C.总包项目组织机构介绍; D.分包单位通用管理条款; E.政府部门相关管理文件; F. 签订《安全总交底》。 2.人员进场制度 1.所有的分包单位人员进场前必须经分包单位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教育,教育记录必须履行书面的签字程序。 2.所有分包单位人员必须经过总包商培训后方可入场,培训前需提供的资料: ①填写培训申请电子表格;

②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年龄≥18周岁≤60周岁。 ③特殊工种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分包单位雇佣的特殊工种的工人应接受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上岗证书,根据国家规定,本项目涉及的特殊工种上岗证必须是由建设主管部门会颁发的,持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不得进场从事相应的特殊作业,这些特殊工种包含但不限于:电工、焊工、起重工、塔吊司机、信号工、架子工、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等); ④三级教育卡; ⑤劳动合同复印件(盖分包单位公司红章)。 资料齐全后提交总包安全部,由总包商通知培训时间。 3.办理工作证程序 1)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由分包安全员组织人员拍照,制作胸卡电子版照片,每张照片备注本人姓名,并提供电子版人员名单,用U盘拷至总包安全部; 2)缴纳工作卡费用 办理工作卡成本费为50元,胸卡制作费以现金的形式交总包安全部。 3)一个工作日后到总包安全部领取工作卡; 4)人员退场时必须由分包安全员向总包安全部门办理离场手续,归还胸卡,如发现有人员退场未告知总包安全部的,将进行罚款处理; 5)施工过程中工作卡丢失可携带分包公司证明及相关书面材料前往总包安全部补办工作卡,缴纳50元工作卡制作费。 6)如工人急需进场作业可先领取临时卡,一个工作日后使用临时卡换取工作卡,如更换时临时卡丢失必须缴纳50元现金制作胸卡。 4. 机械进场管理制度 1.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塔吊、施工电梯、汽车吊(车辆保险单)等) (1)需提交的资料: 产品合格证、年检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盖分包单位公司红章); 以上资料需在进场前提交至总包安全部。 (2)场外核验 总包机管员在场外对大型设备进行核验,填写《大型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验收合格并贴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宜良县惠泽楼建设项目 工 程 分 包 管 理 制 度 云南中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Yunnan ZhongX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 Ltd.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总则 (1)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一般均由本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施工,特殊专业性很强的工程由项目部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山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2)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3)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5)本公司所承接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参与分包; (6)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体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2.资格预审制度 (1)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包的项目,由工程部负责分包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 (2)由工程部发布发包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有意向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领取资格预审表,并约定送审时间。送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2)资质证书(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3)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有效副本及其复印件); 4)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原件); 5)企业简介; 6)项目经理简历(含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7)银行资信证明。 (3)各报名单位必须在规定的送审时间,将预审表送至工程部。由工程部验证有关原件有效后参加预审。 (4)预审由工程部组织,建设单位派代表参加。当符合如下条件时,视为预审通过并书面通知对分包单位总部进行考察: 1)具备完成该项目相应的资质; 2)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技经人员配备合理,机械设备齐全; 3)参与施工的项目的优良率在80%以上; 4)分包方项目经理有两个以上相应工程的施工经历,且工程质量为优良以上。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包 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 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部对其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分包单 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1)凡进入项目部的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的设备检验合格证、进津许可证等证件,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且必须持证,并报项目部安全 管理部门备案。

(2)分包单位进场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以及发生伤亡事故后的报告、调查和善后处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分包单位管理 (1)分包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定。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安全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分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令颁布并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作业。

(4)项目部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按工种、分部分项向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清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双方签字。 (5)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机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前逐台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分包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7)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8)建立消防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9)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保证施工区环境卫生。

工程分包物资管理交底---副本详解

分包队物资管理交底 项目经理部 2014 年4月5日

项目分包队物资管理规定交底 分包队物资管理是在严格遵守分包合同的前提下,项目物资部门本着对项目物资共同参与和强化管理的原则,作出以下管理规定。 一、合同相关物资条款约定: 10.2.1 甲供材包括:模板、木枋、钢筋、商品砼、砖胎模砌筑用水泥、砂、砖、止水条(带)、周转架料的钢管(盘扣)、扣件、顶撑、快拆件、槽钢、竹(木)跳板、安全网。 10.2.1.1甲供材数量计算规则为: 10.2.1.1.1钢筋损耗率:按甲方提供(或审核)的钢筋翻样料表与实际用量对比控制在1%以内(施工措施用钢筋不计入总损耗,损耗钢筋以废料池钢筋比重计算,废料池内不允许有长度300以上钢筋,乙方必须用对焊方式将300以上钢筋全部使用,否则超长钢筋另行由乙方承担材料浪费费用)。如果乙方施工前对钢筋翻样料表提出优化建议,如果被甲方采纳,可给予500-2000元的奖励;如果超过1%限额损耗由乙方照价赔偿。钢筋废料由甲方回收处理。施工措施钢筋需按甲方施工方案上的措施来使用,未按施工方案的措施钢筋由乙方承担人工和材料费用。 10.2.1.1.2商品砼量损耗率:以图纸净量扣除钢筋及钢结构所占体积按0.5%控制,超过则由乙方照价赔偿。如果施工过程中乙方计划不准造成浪费,操作不认真造成随意散落,每次处以浪费、散落砼量的两倍罚款(注:如每次砼浇捣最后所需用量由乙方提供,用后剩余砼量不能超过0.5立方米;另外因模板体系加固不牢而造成的漏、掉、爆模等砼浪费,按商品砼费用甲方进场采购价加3%的采保费后直接从当月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且发现一次至少罚款500元)。如果发现罐车内有没卸完的砼拉出场外则对放料人员处以100元/次的罚款,被发现两次者清退出场。10.2.1.1.3领用材料损耗率为:钢管、盘扣0.8% 扣件(含螺栓等套件)1.5% 顶撑、快拆件—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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