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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纪律要求

学生考试纪律要求

《学生考试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知

1.考生按规定的考试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在考试中途,考生一般不得离开考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2.除笔、橡皮擦、尺、草稿纸等文具外,其它物品如教材、学习资料、笔记本、作业本、电子记事本、有记忆储存文字功能的计算器、通讯工具(包括对讲机、手机)和其他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若带有上述物品,应装入书包(通讯工具必须关闭电源)统一集中放在教室讲台。如在考试中发现使用以上设备者,除扣压设备外一律按考试违纪处理。

3.监考教师不宣读、解释试题。考生遇有考题字迹不清时可举手询问,其他问题一概不予回答(如试题有误需要更改除外)。

4.无特殊情况,考生一律不允许提前交卷。

5.保持考场附近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交头接耳、不准吸烟吃零食。如有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缺页等情况,应举手示意要求监考老师处理。

二、作弊处罚规定

1.考生必须独立完成考试,有作弊行为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生奖惩条例》中“学生考试作弊行为处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学生在校期间累计有两次考试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在考试中,扰乱考场纪律、无理取闹、与监考人员争执或撕毁考卷者,该科成绩记为零分,并给予记过处分。

考场纪律要求

考场纪律要求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3.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7.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14:45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非经允许不得离场。 8.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高三学生几条纪律要求

高三学生纪律要求(草案) 纪律是学习的保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生必须严格以学校纪律来约束自己。加强纪律性,高考无不胜。 1.考勤制度: 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认真做好二操,认真参加课间跑。如无故不参加者做旷课处理。 2、课堂纪律: 课堂是获取知识的主渠道,课堂纪律则是学生取得学习效率的保障。课堂上做到专心听讲,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听课不能趴在桌上甚至睡觉,对屡教不改者,班主任任课老师要记录在案,学校会作出严肃处理。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任课老师事先作出说明。 3、自习纪律: 必须准时,不迟到、早退和缺席,保持安静,有计划、高效率的上好每节自习课。 4、教室:教室始终是学习的场所,希望每位同学能充分利用时间,早读、午休、晚自修之前在教室要自觉安排学习内容。运动器具不能摆放在教室,桌凳要摆放整齐。 5、寝室纪律:按时就寝,熄灯后不讲话,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包括做作业)。按时起床,认真做好寝室的卫生工作。有事回家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 6、周末留校纪律:对确有困难又迫切需周末留校的非宏志生,必须有学生及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报学生处批准备案,经批准的周末留校学生如某星期有特殊情况需回家,必须有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由班主任报学生处,但原则上一个学期不能超过两次。留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周末留校生管理条例》。如违反上述规定,一律取消周末留校资格,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7、在校期间不准带手机,一经发现,一律收缴。注重仪容仪表,一律穿校服。 8、在校期间(尤其是晚上)不能在某个无人活动处一男一女单独相处。 以上规定,是每个学生应做到的最基本的规范,高三学生,理应做得更好。望全体高三学生积极行动起来,加快高考复习步伐,扬起风帆,排除一切干扰,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1

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纪律

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纪律 一、学生应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除本人不可抗拒之原因外,开考后迟到2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作旷考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因病住院、急诊留院观察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凭学校医院证明到教务处办理申请缓考手续。 二、学生应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隔位就座或对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以便监考人员随时查验。无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 学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 学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交谈。 三、学生的试题、答卷、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考核结束时全数收回,一律不准带出考场。严禁学生自带纸张。 学生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 考核结束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场。 四、学生应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一般不得互相借用,个别学生确需借用时,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并代为借还。 五、除必要的文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以外,所有书籍、讲义、笔记、资料、手机、电子辞典、计算器等物品等不得带入考场座位,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六、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考试过程中,不得对试题内容进行提问。遇试卷有印刷不清之处,应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 七、在撰写课程论文、报告等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 凡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者,该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浙江大学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 考试作弊和违反考场纪律者: 一、夹(携)带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物品,在考试用桌上或身体上涂写任何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文字和符号、违规使用电子工具和通讯工具、抄袭他人试卷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有意将自己试卷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让他人抄袭、报对答案及传递纸条、试卷、答卷、草稿纸、交换试卷或考位、借故暂离考场或用其他手段的作弊者,给予记过处分。 二、在开卷考试中,携带禁止的资料或工具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采用其他考试形式中出现抄袭行为,对于抄袭者和主动提供抄袭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三、替他人参加考试或由他人代替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及其他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窃取试卷、偷改分数等再次出现考试违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发出后继续答题,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影响考场秩序,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将试卷、答案、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违反考场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浙江大学监考教师职责 一、监考人员应在考试之前30分钟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在黑板上公布本场考试科目并做好考试前的试卷分发准备工作。 二、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向学生宣读考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宣读考试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引导学生将规定不能携带入试场的物品如书籍、讲义、笔记、资料、手机、电子辞典、计算器等放在指定位置,检查学生隔位就座或按指定位置就座情况,检查、核对学生的有效身份证件,核对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考试开始,准时发卷。考试结束,当场清点考卷。 三、认真检查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对违反考场规则的学生,可令其退出考场;迟到2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入场,以旷考记录。如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苗头,应立即给予口头警告;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应当场认定并没收作弊物证,收回试卷,令其退出考场,在其考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签名。考试结束,如实填写《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签名,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及主要情节应作明确的记录和认定。 四、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若不认真履行职责,如看书看报,接打手机,聚集聊天,擅离职守,给学生暗示答案,对考场上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等,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

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各系部、教研室: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请各系部及相关教师加强期末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核方式 1、非考试周考试:非考试周课程安排在第18周(12月29日—1月3 日)进行考试,这一时间段主要安排考查课或者部分公共课考试。为避免考试冲突,建议随堂安排考试。 2、考试周考试:第19周(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10日) 3、考核方式分为:理论考试、考查、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三种形式。课程考试形式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二、考试命题 1、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和统一阅卷。由命题教师出A、B两套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并附参考答案,试卷内容应紧扣教学大纲并难易程度适中,与近三年的试卷内容累计雷同比例不得超过25%。 2、命题教师于12月8日—12月20日期间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并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进行命题审核。审题人应认真严格审阅试卷,试题审定通过,且命题教师、审题人分别在命题试卷上签字后,方可进入印制环节。若缺少任何一方签字或A、B两套试卷不齐的,教务处将不予受理。为避免教师多次往

返办理试卷印制手续,请各位命题教师待手续齐全后再至教务处办理签印手续。 3、各系应对所开课程的命题环节总体把关。全面负责命题量度、难度,与教学大纲的符合度、与近三年试题的雷同度等的把控,及时确定每门课程的审题人员,并在本学期末组织教务处对试卷进行检查。 4、本学期教务处将全面检查期末考试试卷,要求各命题教师必须在第17周前完成试卷命题工作,以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命题或雷同比例过高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试卷印制 1、所有课程试题应在考前一周由命题教师送教务处签印。 2、试卷印制份数应严格遵照考试学生人数,不得多印也不得少印。 3、试卷印制完毕,教务处统一封存。 四、考试巡视 为全面监管所有课程的考试过程,进一步加强我院考风建设,在原有期末考试周巡视的基础上,从本学期起,学院将对非考试周的课程同样执行巡视制度。巡视组成员有相关院领导和教务处人员组成。 五、试卷评阅与成绩报送 1、教师在阅卷、评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另立标准。 2、相同课程考试采用统一试卷、流水阅卷方式,其它科目也尽量采用流水阅卷方式,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要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考试工作纪律)

考场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考场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为全市驾校及其驾驶人提供快捷,安全有序的监考服务,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一、考场是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汽车总公司协助下为全市驾校及其驾驶证申领人驾考服务的重要阵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二、驾校及其驾驶人来考场,须先在车管所办理考试预约,凭《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经门卫值班保安验证后放行进场。 三、进声符员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维护考场秩序,讲究文明礼貌,注意卫生保洁,爱护考场设施,车管按指定地方停放。 四、考场仅供全市驾校及其驾驶人考试专用,确需前来熟悉、练习人员,应先征得车管所领导同意,在没有考试任务的情况下,考场接到通知才能安排。 五、考试结束,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和车辆应及时离场,不得在考试滞留观望,影响考试秩序,违反考场纪律,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其迅速离开,不听劝阻或无理取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考场全体工作人员,应坚持,严格执法、公平、公正、热情服务、文明、高效的原则,严格遵章守纪,共建文明考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 一、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严禁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 三、严禁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 四、严禁伪造、篡改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或者计算机信息。 五、严禁接受机动车驾驶证申主请人、驾驶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含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或者宴请。 公安民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之一,予以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又潮安县给予开除处分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完整版)课堂纪律要求

课堂纪律要求 为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效果,学生要遵守如下纪律: 一、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要尊敬教师、尊重教师的劳动,接受教师的指导。 二、学生在课堂上应认真听讲,适时作好笔记。不得趴在桌子上,不能上课睡觉,保持课堂严肃安 静。 三、学生在课堂上不得随意讲话,如提问或发言,应先举手示意,课堂讨论时应注意控制声响,不 得影响他人学习或讨论。 四、学生不得随意迟到、早退,进出教室时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教师讲课。 五、学生在上课时严禁接听和拨打电话,须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状态。 六、学生在教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更不能在教室内吸烟、打闹、喧哗。保持教室的良好 环境和卫生。 七、学生要爱护教室内的公物、设备,遵守实习教室的纪律。损坏公物、设备要照章赔偿。学生要 自学遵守上述纪律,对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教师可及时批评指正。 对严重违纪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课堂常规 一、上课前要准备好学习用具,书放在课桌的上。 二、上课预备铃响后要立即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安静坐好,准备上课。 三、老师进入教室后由班长喊“起立”,学生要立正站好,待老师还礼后,班长再喊“坐下”。 四、上课迟到者,要先喊“报告”,老师同意后再进入教室。 五、上课时,要坐端正,专心听讲,认真思考,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要养成良好的坐、立、 行和书写姿势的习惯。 六、回答问题时,要起立站好,老师允许后再坐下,回答问题或发言时需先 举手,要有正确的举手姿势。 七、上课不得随便说话、打闹、不吃东西,课堂要保持严肃整齐。 八、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由班长喊“起立”,待老师离开教室或经老师允许后,按顺序出教室。 九、上实习课。班长整队提前把学生带到实习教室,不经老师同意不准动设备,不准高声喧哗、打闹,不准随便走串;如擅自动用设备、教具等并造成损失,要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实习工具不使用时要归位收好、摆放整齐,实习课结束后按照老师的要求清理设备,做好卫生、保持整洁。

六年级学生考试期间纪律要求

六年级学生考试期间纪律要求 1、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学生根据广播通知进入考场,进场前应在本班教室自习。不准随意走出教室,不准在教室内喧哗、打乱等。 3、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按监考人员要求就坐。带入考场的书包、书籍、笔记、纸张等一律按监考教师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不准在桌子上乱写乱画,不准翻动别人物品,损坏公私物品要按价赔偿并受到处理。 4、有疑问应举手,请求监考教师解释(只限于试题印刷不清或印刷错误)。经过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互借文具等。严禁考试作弊,否则,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不到考试终了,任何人不得交卷。 5、按监考教师指定的方式交卷。交卷、收卷过程应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说话。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前不得与他人交谈。离场后快速、安静的走出教学区,以免影响其它年级考试。 6、考试期间要特别注意交通、饮食安全,来回路上要结伴而行,考试结束及时回家,不准在外逗留。 7、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期间纪律要求。

监考要求 1、凡有监考任务的老师需在考试前20分钟到教务处签到,参加考务会议。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考场,在黑板上写明本场考试的科目、时间、座次安排及考试要求等。全面检查教室是否符合考试要求,认真做好考场清理工作,做到课桌内外无书籍、纸张等与课程考试有关的物品。指定考生按要求就座。 2、开考前10分钟,宣讲考试纪律和违纪作弊处理有关规定,开考前5分钟,开始发卷,考试专用袋要在考场当众拆封,清点试卷。并要求学生在试卷上准确填写班级、姓名、考号等信息,并逐个核查。 3、在监考中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监考期间必须关闭手机。不准吸烟、阅读书刊、谈笑、睡觉、做题。如有特殊情况须等考务替代后方可离开考场。 4、考生询问试题中字迹不清或印刷错误时,经查实后只能就此当众作答,不得解释题意。 5、对考场突发情况,如有突发疾病等情况,监考老师要恰当处理,并立即汇报。 6、在考试终场前15分钟报时一次。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要求学生停止答题、保持安静。监考教师清点试卷份数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并将试卷按考号顺序收齐整理后,连同《考场记录单》一并交回。 7、监考教师要认真检查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苗头,应立即给予口头警告;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要当场认定并没收违纪、作弊物证,并在考生试卷(答卷)注明“违纪”、“作弊”字样。监考教师要详实填写《考场记录单》,对违纪、作弊的考生及主要情节应作明确记录和认定。

期末考试的通知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系部、教研室: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请各系部及相关教师加强期末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核方式 1、非考试周考试:非考试周课程安排在第18周(12月29日—1月3日)进行考试,这一时间段主要安排考查课或者部分公共课考试。为避免考试冲突,建议随堂安排考试。 2、考试周考试:第19周(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10日) 3、考核方式分为:理论考试、考查、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三种形式。课程考试形式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二、考试命题 1、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和统一阅卷。由命题教师出A、B两套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并附参考答案,试卷内容应紧扣教学大纲并难易程度适中,与近三年的试卷内容累计雷同比例不得超过25%。 2、命题教师于12月8日—12月20日期间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并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进行命题审核。审题人应

认真严格审阅试卷,试题审定通过,且命题教师、审题人分别在命题试卷上签字后,方可进入印制环节。若缺少任何一方签字或A、B两套试卷不齐的,教务处将不予受理。为避免教师多次往返办理试卷印制手续,请各位命题教师待手续齐全后再至教务处办理签印手续。 3、各系应对所开课程的命题环节总体把关。全面负责命题量度、难度,与教学大纲的符合度、与近三年试题的雷同度等的把控,及时确定每门课程的审题人员,并在本学期末组织教务处对试卷进行检查。 4、本学期教务处将全面检查期末考试试卷,要求各命题教师必须在第17周前完成试卷命题工作,以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命题或雷同比例过高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试卷印制 1、所有课程试题应在考前一周由命题教师送教务处签印。 2、试卷印制份数应严格遵照考试学生人数,不得多印也不得少印。 3、试卷印制完毕,教务处统一封存。 四、考试巡视

学生考试纪律要求

初中生考试纪律要求 (1) 每位同学必须记清自己每场考试的科目、时间,按指定的考场座位就座参加考试,不得任意调换考场和座位。 (2) 考前2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所有书本、讲义一律放在教室外存物处,考试后要及时取走,以免丢失。 (3)考试时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方可交卷,不得提前交卷。 (4)考试期间,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等设备(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6)客观题答案要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主观题要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不得使用红色字迹笔或铅笔(除画图外)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7)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8)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试卷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员收齐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方准离开考场。 (10)考生不得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11)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凡有偷看、夹带、传纸条、交换试卷、打手势、讲话、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均视为作弊处理。作弊者本场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并给予记过处分,书面通知家长。

课堂纪律要求

课堂纪律要求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课堂纪律要求 为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效果,学生要遵守如下纪律: 一、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要尊敬教师、尊重教师的劳动,接受教师的指导。 二、学生在课堂上应认真听讲,适时作好笔记。不得趴在桌子上,不能上课睡觉,保持课 堂严肃安静。 三、学生在课堂上不得随意讲话,如提问或发言,应先举手示意,课堂讨论时应注意控制 声响,不得影响他人学习或讨论。 四、学生不得随意迟到、早退,进出教室时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教师讲课。 五、学生在上课时严禁接听和拨打电话,须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状态。 六、学生在教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更不能在教室内吸烟、打闹、喧哗。保持教 室的良好环境和卫生。 七、学生要爱护教室内的公物、设备,遵守实习教室的纪律。损坏公物、设备要照章赔 偿。学生要自学遵守上述纪律,对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教师可及时批评指正。 对严重违纪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课堂常规 一、上课前要准备好学习用具,书放在课桌的上。 二、上课预备铃响后要立即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安静坐好,准备上课。 三、老师进入教室后由班长喊“起立”,学生要立正站好,待老师还礼后,班长再喊“坐下”。 四、上课迟到者,要先喊“报告”,老师同意后再进入教室。 五、上课时,要坐端正,专心听讲,认真思考,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要养成良好的 坐、立、行和书写姿势的习惯。

六、回答问题时,要起立站好,老师允许后再坐下,回答问题或发言时需先 举手,要有正确的举手姿势。 七、上课不得随便说话、打闹、不吃东西,课堂要保持严肃整齐。 八、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由班长喊“起立”,待老师离开教室或经老师允许后, 按顺序出教室。 九、上实习课。班长整队提前把学生带到实习教室,不经老师同意不准动设备,不准高声 喧哗、打闹,不准随便走串;如擅自动用设备、教具等并造成损失,要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实习工具不使用时要归位收好、摆放整齐,实习课结束后按照老师的要求清理设备,做好卫生、保持整洁。

中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

桐川初中学生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 一、考试纪律 第一条考生应在开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凡不服从监考教师安排者,不准参加考试,该门课程按旷考处理。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按旷考处理。 第二条考试过程中,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违背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如遇试题字迹不清或有疑问时,只准举手向监考教师示意后询问,考生之间不得互相询问。 第三条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离开考场,不得提前交卷。 第四条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大声交谈。 二、考试违纪与作弊行为认定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 行为的;

5、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未经许可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7、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七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1、未经许可使用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0、组织作弊的; 11、其他作弊行为。 三、考试违纪与作弊行为处理程序及有关规定第八条处理程序 1、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一经发现,须立即停止考试,由监考教师

期末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书:3篇

期末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书:3篇 期末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书篇一: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保证: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自觉遵守以下考试纪律: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不替考; 2、考试中不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以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按座位号就坐,不互借文具(包括笔、尺,橡皮,计算器等); 5、不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不传、接或者交换试卷、答卷与草稿纸等考试材料; 6、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安静、有序离场; 7、服从巡检老师、班委的管理,做到有序考试。 三、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严禁一切违反考试纪律和考试作弊行为。

四、爱护公共设施,不在桌子上乱写乱画,不随意乱扔杂物,保证考前、考后考场整洁。 五、在诚信考场中,要达到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诚信应考,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签名:日期: 期末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书篇二:诚信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水平,诚信参加考试应当成为每个考生的自觉行为。即将到来的英语四六级和期末考试既是对我们所学知识能力水平的检验,也是对我们的道德与诚信的考验。 当诚信考生,做文明公民,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诚信考试既是对于自身学习的知识素养真实的展示考核,也是对于自身品德修养真切的实际检验。作为当代大学生,每一名同学都应该从观念上树立对于考试的正确认识,在行为上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促进我院优良学风考风建设,坚决抵制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值此英语四六级和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之际,我愿诚信参加考试,端正考试态度,杜绝舞弊现象,严守考试纪律,维护校园正气,驾诚信之舟,以真实的成绩接受检验。我已阅读了《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0000000000学生手册》,我保证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学校处分,我保证每次考试中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我保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恪守考试纪律,弘扬优良学风,维护知识尊严,强化诚信根本,树立道德新风!用扎实的知识、坚定的意志、求实的态度向自己、向老师、向家人交上一份

学生一日常规要求

学生一日常规要求

金堤中心学校学生一日常规评价内容及细则 一、学生一日常规基本内容和要求 礼仪规范 1、早晨进校见老师或客人,先行队礼后说:“老师早”,中午则说:“老师好”,放学离开老师说;“老师再见”。 2、进办公室先“报告”待允许后才轻声慢步进入,注意不干扰教师办公。 3、对老师、长辈或客人学会用双手接受或递交书籍等物品。 4、在校园廊道、楼梯行走一律靠右边;遇到老师、客人主动让道。 课间活动 集合整队 1、班级全员参与,不得无故缺席; 2、集合做到“快、静、齐”; 3、各班在各楼层走廊按2*x队形列队; 4、班主任与搭班老师及时到位; 方正出场 1、下楼要整齐、安静; 2、行走时,精神饱满,步调一致,无打闹或嬉戏等行为; 3、各班到达班级指定场地后,队列散开迅速、准确; 广播操、升旗 1、广播操音乐起动作齐,节奏合拍,姿势正确,动作到位; 2、参加升旗仪式时,行注目礼,国歌响起,少先队员行队礼,自觉肃 立; 眼保健操 1、讲卫生,做操前洗手,保持双手干净。 2、动作规范,节奏合拍,穴位准确,全身放松,双眼闭合,两脚平放, 预备姿势和结束前双臂相叠,放在桌上(左下右上); 3、有始有终,眼保操音乐响立即进入预备姿势,直到音乐停止动作才 能结束; 以上要求当课老师、班主任督促执行。 课间休息 1、不在教室、走廊冲跑,不打闹; 2、不登墙,攀树摘花; 3、不踩踏绿化,不得在花池、绿化带中穿行; 离校 1、放晚学按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学生排队有序出校门;(按年、班级 自低到高) 2、离开教室应关闭门窗切断班班通、电灯、 饮水机等用电设备的电源。

由当堂老师组织本班队伍并护送至学校大 门。 二、学生一日常规评价细则 ㈠礼仪(10分) 队员标志佩戴检查:红领巾监督岗到各班检查,发现队员不佩戴队员标志的,有一起扣1分,扣至10为止。 ㈡纪律(70分) 两操(早操、眼保健操):检查人员巡视检查,发现学生出操列队乱、纪律差,有一起扣5分;发现学生升国旗时不严肃、纪律差,有一起扣5分;发现学生做操纪律差,有一起扣5分;出现安全事故的,当天20分全扣。总的扣至20分为止。 课间及午间活动:检查人员巡视检查,发现学生吵嘴打架、追逐打闹的,攀爬树木,穿行花池、损坏花草,有一起扣5分;出现安全事故的,当天20分全扣。总的扣至20分为止。 午间兴趣班活动:检查人员到各班检查,发现学生纪律差,有一起扣5分;出现安全事故的,当天20分全扣。总的扣至20分为止。 放学:检查人员巡视检查,发现学生投机不站路队的,有一起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的,当天10分全扣。总的扣至10分为止。 ㈢卫生(20) 卫生打扫检查:早晨8∶20前,检查人员到各班教室及班级环境卫生区检查,发现打扫不清洁或没有打扫的,教师讲台、学生课桌凳及卫生角打扫工具摆放不整洁等,有一起扣1分,扣至10分为止。 卫生习惯检查:检查人员巡视检查,发现学生乱涂乱画、乱扔垃圾、带零食早点到校吃的等,有一起扣1分,扣至10分为止。 三、坚持日查、周累、月累、学期总评。值日领导、老师、红领巾监督岗依据《学生一日常规基本内容和要求》及《评价细则》进行值日检查,及时在《学生一日常规评价记录簿》上记录值日情况,日查按《评比细则》检查量化计分。一周结束累计周均得分,一月结束累计月均得分。

考试期间相关要求

三六联校东校区期末考试期间相关要求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2015-2016学年期末考试将于元月24--27日举行。为加强学生学风考风教育,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严肃考试纪律,杜绝学生考试违纪舞弊现象,维护我校良好的学风、校风,请各班进一步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时间要求: 元月24—27日。考试期间,班主任、学生正常到校,学生到校后进入本班复习考试内容,每场考试提前10分钟进场(第一场提前15分钟)。每半天考试结束,快速离校,不在校园、校门口、回家途中逗留。 二、卫生要求: 1.卫生打扫:值日生到校后按要求对室内外卫生进行认真细致打扫,不拖拉、不留死角。尤其要注意课桌和讲桌斗内垃圾清理干净并摆放整齐。学校将组织人员检查卫生打扫情况。 2.卫生保持:考试期间要保持座位周围(包括桌斗)卫生,不乱丢垃圾,有垃圾要及时捡起。不允许将零食带进教学区。学校将不定时抽查,实行责任追究制,谁座位周围谁负责。 三、纪律要求: 1.考试期间,要带校卡、背书包、穿校服进校。 2.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原则上不得提前交卷。 3.每两场考试中间休息时间要文明活动,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并注意安全。 4.考试期间不得带球、打球。不得带手机、MP345、游戏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如发现此类物品,学校将及时通知家长到校领取,并给相关处理。 5.每半天考试结束,快速离校,不与校外人员接触,不在校门口和回家途中逗留,要径直回家。 6、学校采取巡查、视频监控对考场进行监控,对违纪考生进行通报批评,并给所在班级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财产安全: 1.爱护公共财物,不在桌、凳、墙面上刻、画,不得随意挪动桌凳位置(进入考场不能翻桌斗)。 2.不能将窗帘遮挡窗户,以便检查,不得随意拽、拉窗帘。 3.自行车整齐摆放、及时落锁。 五、检查及处理情况: 学校对以上要求全程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按平时结果二倍奖扣分。

小学生纪律常规

小学生纪律规范 一、校园内常规 1、尊敬师长,对人有礼貌,见到来校的领导或客人要主动致意问好。 2、穿戴要朴素整洁,少先队员要佩戴红领巾(队干部要佩戴相应标志)自觉接受“晨检”。 3、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不骂人,不打架,不大声喊叫,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做有危险或不卫生的游戏活动。 4、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谈,不乱写乱画,课间活动时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二、教学楼内常规 1、在走廊行走时,不要紧贴或用手扶摸墙壁,不拥挤,不打闹,要自觉靠右侧有秩序的行走。 2、楼道内要保持肃静,不跑动,不喧哗、不做妨碍正常行走或不卫生、不安全的活动。 3、不随意打开玻璃窗,严格禁止将身体探出窗外。 4、进出教室时推拉门的动作要轻,严格禁止用脚踢门。 5、废弃物(如纸屑、包装袋)要随手放入垃圾箱,保持地面整洁卫生。 三、教室内管理常规 1、下课后要及时整理黑板和教桌,保持整洁清新。

2、卫生工具和其他用品要按指定位置摆放,禁止乱扔乱丢。 3、不要随意移动课桌凳,保证做“横成线,竖成行”。 4、不要随便开启电源和门窗。禁止学生攀上窗台整理卫生。 5、发现窗口玻璃或电器损坏,要及时报告老师不要擅自处理。 6、离校前要认真检查及时关闭电源和门窗,干完值日后要及时将桌凳摆放整齐。 四、安全教育 3、放学后要直接回家,不允许在路上逗留,玩耍。 4、午休期间,要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进行午间自习或完成作业,不允许到河边或其他有危险的地方玩耍。 1.到校 (1)按时上学,不随便缺课,因病(事)不能到校,要写请假条。 (2)上学时要整理好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少先队员要佩戴红领巾。 (3)上学时带好学习用品,与学习、活动无关的东西,不带入学,不准带(买)零食上学。 (4)上学路上或到校后,见到老师主动行礼问好。 (5)到校后,主动整理室内外卫生,认真上自习或做其他有意义活动,不要在教室内外追逐打闹。要充分利用早读时间,认真、有效地读书,做好课前预习。 2.课间

学生纪律要求

学生纪律要求(草案) 纪律是学习的保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生必须严格以学校纪律来约束自己。加强纪律性,高考无不胜。 1.考勤制度: 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认真做好二操,认真参加课间跑。如无故不参加者做旷课处理。 2、课堂纪律: 课堂是获取知识的主渠道,课堂纪律则是学生取得学习效率的保障。课堂上做到专心听讲,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听课不能趴在桌上甚至睡觉,对屡教不改者,班主任任课老师要记录在案,学校会作出严肃处理。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任课老师事先作出说明。 3、自习纪律: 必须准时,不迟到、早退和缺席,保持安静,有计划、高效率的上好每节自习课。 4、教室:教室始终是学习的场所,希望每位同学能充分利用时间,早读、午休、晚自修之前在教室要自觉安排学习内容。运动器具不能摆放在教室,桌凳要摆放整齐。 5、寝室纪律:按时就寝,熄灯后不讲话,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包括做作业)。按时起床,认真做好寝室的卫生工作。有事回家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 6、周末留校纪律:对确有困难又迫切需周末留校的非宏志生,必须有学生及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报学生处批准备案,经批准的周末留校学生如某星期有特殊情况需回家,必须有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由班主任报学生处,但原则上一个学期不能超过两次。留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周末留校生管理条例》。如违反上述规定,一律取消周末留校资格,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7、在校期间不准带手机,一经发现,一律收缴。注重仪容仪表,一律穿校服。 8、在校期间(尤其是晚上)不能在某个无人活动处一男一女单独相处。 以上规定,是每个学生应做到的最基本的规范,高三学生,理应做得更好。望全体高三学生积极行动起来,加快高考复习步伐,扬起风帆,排除一切干扰,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1

考试纪律要求

监考、考务纪律要求 监考教师对待考试要严肃认真,要认真维护考场纪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负责任的态度给学生们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既要严格监考,又要服务学生。为加强监考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对监考教师作如下要求: 1、监考教师、考务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考务室集合、点名、领卷入场,如有事请假必须自行安排好替代教师并报级部批准(不得跨年级替代),否则按迟到、请假或旷工处理(事假一天扣除工资的1/30,旷工按事假3倍)。 2、有序组织学生入场,指导学生就坐,检查座位号与本人是否相符,以免学生走错考场;督促、检查考生填写姓名、座位号,粘贴条形码。 3、严格按学校统一信号收、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推迟。 4、监考教师要集中精力,忠于职守,认真做好本考场的监考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为此,监考教师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①监考期间监考教师不得带手机进入考场;如违反该规定,对级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个人绩效200元;级部和学校巡视人员进入考场区域,必须把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不得在考场区域接打电话,否则扣除绩效200元; ②不得看书、看报、做题和阅卷; ③不打瞌睡; ④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等场外流动监考员替换后方可离开; ⑤监考时,应站立前台,不得久坐或频繁走动;如考场有两位监考教师,一位站讲台前,另一位站考场后面,两位教师不得同时坐下,只能轮流坐下休息。 (违以上②-⑤条纪律,将对级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将扣除个人绩效100元) 5、监考期间,学生作弊监考教师未发现,而被级部巡视人员发现,一次扣监考教师绩效50元;被学校巡视组人员发现,一次扣监考教师、级部巡视人员绩效50元。 6、考试终了信号一结束,宣布停止答题,学生有序离开考场,监考教师收缴试卷,清点试卷份数,按小号到大号的顺序理顺,交考务室验收。 7、考务人员(流动监考员)做好试卷交接、验收、保管、保密及在规定楼层巡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不得擅自离岗;无故离岗,对级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将扣除个人绩效100元。 学生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良好秩序,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全面真实的反应每个同学的学习情况,对学生考试作如下要求: 1、按规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变动考场和座位; 2、进入考场只准带考试允许的文具; 3、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4、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提前交卷; 希望每位同学正确对待考试纪律;对考试中违纪同学,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实验班作弊的同学直接调离实验班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小学生课堂常规要求

小学生课堂常规要求 一、课前准备: 1、教学设备:电教设备开启完毕,黑板擦拭干净。 2、上课前必须准备好本节课要用的所有学习用品,书本统一放在课桌左上角,文具盒横放在书本左上方,学具放在铅笔盒下方。 二、候课:预备铃响时,要立即进入教室安静等待老师上课。 三、问好:上课铃响,教师走进教室,环视四周,提示同学要上课了,待学生注意力集中到老师这里后,发出口令“上课”班长喊“起立”,全体同学立正向老师行注目礼,老师说:“同学们好”后,同学们齐答“老师好”,说“好”字时行鞠躬礼,“好”字结束后即站直,老师还礼后坐下。坐下要安静、端正。 四、坐姿:抬头挺胸身体坐直,双脚自然叉开与肩同宽,双手自然放上或放下,手里不玩弄小物品。 五、举手:右手自然举起,五指并拢,向上举直不离开桌面。 六、倾听:别人讲话时,要坐姿端正,专心致志地听。应学会边听边想,思考别人说的话的意思,能记住别人讲话的要点。第三不打断同学的发言,等别人讲完后,再举手得到同意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 七、阅读:读书时,双手握书,使书与桌面夹角成135度。课堂阅读分朗读与默读。朗读要求正确、流利、有感情,用普通话读,发音标准,吐字清晰,声音响亮。不重复字句,不顿读,不指读,不唱读,不读断句。默读的要求是:保持安静、神情专注、态度认真、思维集中、动手动脑。 [分年级要求:] 1.一、二年级:发音标准,吐字清晰,声音响亮,要一字一句读准确,用普通话读,读准字音,不漏字,不添字,不错字,不破句,不回读;不顿读,不指读,不唱读。 2.三、四年级:流利地读,做到把句子读完整,不读断句;要读出句和句之间、段与段之间的停顿,连贯流畅,速度适中。有感情地读,要做到读出不同的语气,语调恰当;读得有轻重缓急,能比较准确地读出文章的思想感情;情感的表达要真挚、朴实、自然、要用自己的声音的本色表情达意。 3.五、六年级:速度依文章的内容而定。一般说,交代说明性的内容,描写的句子,含有庄重或悲哀的句子读缓慢些,紧张气氛的内容、激烈的对话,慷慨陈辞,含

期末考试要求

期末教学质量检测要求 一、整体要求: 期末考试是学期一项重要的工作,而且期末成绩也是对教师工作效果的依据之一,仍然要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包括考试不作弊,考场的纪律和卫生,走廊的纪律,上下楼梯的安全都要嘱咐好。 至于考试要求,学校年年都重复,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做,从按时到考场,按时取卷,组织学生排坐位,到监考各个环节都要组织好,每个人都要尽职尽责。 二、具体要求 1.全体教师考试批卷期间没有及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准迟到。考试期间29日、30日教师7:45上班,下午12:50上班。 2.各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到岗位,主监考(考室第一位名)提前10分钟到教导处取卷,副监考提前10分钟到教室组织学生,要把四个班的学生穿插开,同班的学生不许挨着。 提前5分钟发卷让学生写好班级和姓名。铃响方可答卷。 3.每个考场的卷子都有余数。请监考教师发完卷子,让学生检查一下,不清楚的或一面没印上的,给换一张卷, 4.每考完一科,请主监考整理好卷子,一顺排好,不可倒颠,不准漏名,清点数量后装订,送到教导处,写上考场和监考教师。 5.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做班务,不得看书,不准聊天,不准离开考场。两位教师一前一后认

真监考,监考教师不得提示学生,不得呵斥学生;监考不擅自离开考场,一经发现按离岗处分。 6.监考一、二年级的教师们要辛苦一下,读一道题做一道,另一位教师督促学生答题,提示不要落题。 7.考卷如果有问题,必须由教导处做统一解释。任课教师、监考老师不准到考场给学生解释。 批卷要求及人员、时间安排: 1.合分时要求组长组织进行,各班的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分要如实填写,出现错误取消年组评奖资格。 2. 4号-7号批卷,并按要求计算出成绩填表同时完成卷面分析, 3.批卷时组长要统一组织,采用流水作业,严格按标准答案认真批阅,经教导处统一检查后再拆封。 4.班级如有缺考学生必须上交正规医院诊断书,不上交则算考试人数计算平均分。学校将严格核查学生诊断书是否属实,如果故意不让学生参加考试的,取消三好教师参评和教学质量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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