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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4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4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安龙县龙山镇泓发煤矿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财建〔2004〕119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保障本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开展,落实上级关于安全投入资金管理、使用等一系列有关文件规定,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的使用、实施、实行全过程、系统化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状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资金来源、管理及适用范围

1、资金来源: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2、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矿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管理使用的全部过程,本矿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按本管理制度实施、执行。

3、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尘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顶板管理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 .

(8)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0)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11)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

(12)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职业危害直接相关的支出;

(13)安全国补资金计划内的项目。

二、管理办法

1、经营管理部门规划具体负责和实施安全投入资金计划的安排、调整、检查、统计、上报。

2、计划安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矿井安全生产的切实需要,确保重点工程兼顾一般的原则。

三、组织结构

为切实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的管理工作,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罗守仁

副组长:罗守江

成员:陈从乔、李国辉、周光许、彭庆刚、齐良友、张学忠

四、有关要求

1、明确经费保障,确保贯彻实施。由于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因此,《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防治经费

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在生产成本中列支,包括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2、以立法形式将职业病纳入工伤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上的通常做法。为了保障职业病病人的权益,《职业病防治法》强化了工伤社会保险,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由工伤社会保险承担。

3、对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年初财务部门要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严禁挪用。每年对职业病病人进行一次复查,并定期为病人进行康复治疗。职业病人的工资、护理费及其他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

安龙县龙山镇泓发煤矿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文件编号:AQK—Z—12—28 1.目的 为了使某些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控制与管理,促进作业场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 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德阳市南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各作业 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过程。 3.工作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各本部门对作业

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3.2公司安委会按照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具体实施对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其中重点实施部门为生产科、设备技术动力科、行政办、安全消防环保科。 4.工作内容 4.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组织管理措施: 4.1.1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车间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图、职业危害因素动态监测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 4.1.2按照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定期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1.3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场所,要求在设备醒目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 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

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和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董事长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沿渡河镇两河口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万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四条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职业病危害类别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将其发票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和效果。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主动联系工程所在地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简 易版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第一条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业病危害,防治职业 病、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 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引用和参考的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文书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xx年版)的通知第三条 职责 1、各部长、车间在总经理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控制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2、各部门、车间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控制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白银集团股份公司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依法对员工健康承担法律责任,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健康权益。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是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法规、标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实行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制定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职业病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四)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等。 第六条员工依法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公司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因员工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 第二章前期预防 第八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要求:

年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良庄矿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我矿职业卫生管理,改善劳动条件,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矿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 3、各部门及基层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防治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好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建立并完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网络,配备专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人员,区队配备兼职职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形成矿、区队两级管理网络。 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和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作业人员的职业史(含工种的变动)、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治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 4、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实行日常检测与定期检测相结合,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检测项目和频次,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接到检测、评价报告后,及时归档和上报,并按规定向员工公布。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

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6、坚持“早发现、早治疗、早调离”的职业健康监护原则,积极做好职业病人康复工作,对确诊的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定期组织复查和进行治疗疗养。 7、坚持“预防为主、宣教为先”的职业健康教育方针,对作业人员上岗前及在岗期间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职业危害事故典型案例分析。职业卫生培训时间,初训不少于6学时,复训不少于3学时。 8、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将职业危害控制在初始阶段。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9、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10、按规定按时为在有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发放符合要求的合格的防护用品。 三、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公司成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成立由董事长、党委书记邢茂俭、经理陈建文任组长,经营副经理沈祖霖、总工程师刘光木、安监处长李宗峰任副任副组长,分管副总及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卫生科,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安监、通防、人力资源部、工会、宣传等部门要加强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防止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及其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2]第47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2012]第48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有关条款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车间是日常职业健康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按照职责权限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公司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经费。 第六条:安全科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对车间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车间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日常管理,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公司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报告。 第三章: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公司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第十条:公司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身份的真实性,任何人均不得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20-52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白银集团股份公司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依法对员工健康承担法律责任,保障劳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三、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

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国办发〔2009〕43号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订版,2010年国务院令第586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卫生部令第91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五、职责范围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2)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4)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止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理》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职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必须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4)公司必须告知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存在的危险危害性及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等。 (5)公司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 (6)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7)严禁使用童工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危险品的作业。 (8)严禁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混在一起,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进水。 (9)有害作业场所尽量与无害作业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严禁住人。 (10)企业为员工提供宽敞明亮、通风良好、无噪音的作业场所,并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定期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把有害因素绝对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要求,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生产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各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按国家有关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所有有粉尘、油漆、喷沙除锈、电焊、防腐、地下施工等有毒有害作业时或存在潜在职业危害作业的防治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防和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要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并制定本单位防止群体性职业病的措施和预案,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各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条凡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第八条各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九条各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

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各单位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防尘技术措施,没有防尘技术措施不得施工。 第三章防护、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区别本单位的职业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四条各单位卫生部门、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测、检查、监督。 第十五条各单位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卫生标准的监测、检查;安全部门负责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标准的监测、检查; 工会组织负责组织劳动者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并教育劳动者遵守操作规程与防尘制度。 第十六条进行土石方开挖,使用散装水泥及石材切割加工等有粉尘作业时,应配置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第十七条在隧洞、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地下管线、喷沙除锈、喷漆等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并派专人进行巡视监护。保持通风畅通。并佩戴有效的防毒、尘口罩。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要戴防护耳塞,减少作业时间。 第十八条各单位卫生部门和安全部门,要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作业队的测尘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并对测尘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第十九条各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

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6325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An occupational hazard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2.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的,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

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矿成立防治职业病领导组 组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各副矿级领导 成员:各科(室)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职工医院 主任:贺建国 四、各有关单位职责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科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3)人劳科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术语、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3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 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2.4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 因素、生物因素等)。 3.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兼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部门的粉尘、毒害品、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 管理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总则 1、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安全部是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是专职职业卫生人员),协调各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5、本单位职业危害的类型有:高温、粉尘、。 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的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

议和措施,项目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负责填写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6、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做到岗前按规定做好设备点检工作,班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班后做好清扫工作。 7、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采取防治措施,防治故障扩大并通知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8、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进行检修和维护,定期检测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9、设备设施经技术鉴定不能满足职业危害防护要求,要及时进行更新。 10、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外包给不具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祺比鸥工贸 职业病防治 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编 编制:马永生 校对:利芳 审核:武平 签发:宗祺

第一章机构设置 一、成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 关于成立职业小组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成立祺比鸥工贸职业病卫生管理机构。现将管理机构成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管理机构 1、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宗祺总经理 组员:武平保平马永生 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容。 2、审定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二、职业健康工作管理机构 负责人:武平 组员:曦马永生利芳 管理机构职责:

1、审议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方案,布置、督查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及相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3、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健康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5、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建立健康档案。 6、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7、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8、负责新入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9、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10、组织执行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方针政策,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确定明确的目标及量化指标,并组织实施。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宁鲁石化有限公司作业场所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引用和参考的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文书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第三条职责 1、各部长、车间在总经理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控制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2、各部门、车间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3、安全监察部全面监督管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管理及要求 1、总要求:设置职业危害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 2、防治工作。职业危害管理人员经过培训上岗,从业人员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

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应隐瞒或欺骗。 3、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必须设置符合国标要求的警示标志。 4、职业健康危害告知 1)各单位的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制定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车间应定期公示各类职业危害监测结果,并把接触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本人。 3)员工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健康档案,员工终止与本单位工作关系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的具体要求: 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第五条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设备、岗位、工艺、环境及职业安全方面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设备、岗位、工艺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应包括:如何保持良好的作业环境和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内容。 2、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岗位管理制度,增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反馈不安全因素,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第六条职业健康体检 1、职业健康体检具体执行《职业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2、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碍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和从事特殊作业的员工必须定期参见职业健康体检及相关年审、复审的体检工作。 3、每年健康监护体检后,对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进行分析,包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02),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公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 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高温、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实施; 3.2各部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工作程序 4.工作程序 4.1 职业卫生管理 4.1.1安全部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上岗前培训,做好职业卫生的预防和防护工作。

4.1.2 每位新进厂员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 4.1.3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应由安全部负责组织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台帐。4.1.4 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措施。 4.1.5 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4.1.6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4.1.7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安排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员工。涉及危害作业的人员,离开企业时,企业应将《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无偿提供给员工。 4.1.8对职业病患者、观察对象、职业禁忌症按规定复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2职业危害防治 4.2.1对本公司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增强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2.2安全部组织职工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4.2.3组织实行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公司设立相应的劳动卫生管理组织和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 4.2.4组织协同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按规定做好职工的职业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修订版)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 1.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4我公司使用的主要危险品为甲苯、油墨、乙酯等,主要是造成对皮肤、粘膜有一定刺激作用,经常接触有可能造成精神衰弱、皮肤干裂、气闷、呕吐、恶心等症状。 1.5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体员工。 2总则 2.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 总经理对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对各部门劳动卫 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防治,使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2.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职责 3.1生产管理部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生产车间负责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配合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3.2人事行政队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引用和参考的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文书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第三条 职责 1、各部长、车间在总经理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控制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2、各部门、车间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3、安全监察部全面监督管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的各项规定。第四条 管理及要求 1、总要求:设置职业危害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 2、防治工作。职业危害管理人员经过培训上岗,从业人员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应隐瞒或欺骗。 3、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必须设置符合国标要求的警示标志。 4、职业健康危害告知 1)各单位的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制定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车间应定期公示各类职业危害监测结果,并把接触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本人。 3)员工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健康档案,员工终止与本单位工作关系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的具体要求:

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 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 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 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对各自产生的职业 危害承担责任。 第三条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四条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监 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 案,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使用有效的职业 危害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符合要求的职业

危害防护用品。 第五条对职业危害防治应从人、设备、环境三个方面综合考虑,从以下措施依次入手:首先,治本的对策是使生产过程不产生危害因素,根本的途径是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并禁用剧毒原料。其次,控制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的空气污染是当前主要的卫生工程技术措施,包括对有害物质产生源的封闭、阻断、屏蔽、通风,局部通风与全部通风。最后是采取个体防护性措施。 第六条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危害,对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责任。同时,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七条对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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