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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与纳税调整

3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与纳税调整
3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与纳税调整

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与纳税调整

法律规定

?税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2、财税[2008]151号

?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一、政府补助的涵义: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形式,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和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财税[2008]151号

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

? 1.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就明确了用途。

?

?例如,政府拨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工程的专项资金,政府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政府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政府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拨款等。

? 2.财政贴息。

?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二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 3.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体现了政策导向,政府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 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二、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分为与收益相关和与资产相关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先收后花的,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调增

?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时,按支付的金额,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调减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先花后收到款:

?支付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

?在以后期间收到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科目,

?贷:递延收益。——调增

?在相关的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1/使用年限)——调减

?

三、政府补助收入的所得税处理步骤

?一是定性分析:收到的补助是否纳所得税

?下列政府补助属于不征税收入——视会计核算情形调整

?1、企业取得的属于国家投资(计入股本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

?2、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

?二是定时分析:收到的应征税的政府补助何时纳税——实际收到时

?暂时性差异,先调增后调减

?三是分析发生的成本费用中,企业使用政府补助形成的成本费用是否准税前扣除

?征税的收入形成的费用准扣,不征税收入形成的不准扣除——后一种调增成本费用

四、政府补助的会计与税法差异调整实务

?企业收到的不征税的政府补助不需纳税调整的

?企业收到的不征税的政府补助需纳税调整的

?企业收到的应纳税的政府补助不需纳税调整的

?企业收到的应纳税的政府补助需纳税调整的

(一)不征税的政府补助差异处理

?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股本)

?花钱时:

?借:管理费用/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它应付款处理,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还本不付息的)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应付暂收款

?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还款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

?3、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借:银行存款等

?贷:营业外收入(原补贴收入)

?

会计上确认为收入,税法规定为不征税收入,纳所得税申报时应调减。

?实际发生的支出形成的成本费用,不准税前扣除——调增

?

?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有很多,但有专项用途的:

?1)、软件产品退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0]25号)

?2).集成电路产品退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征税后,其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00]

25号)

?

?3).飞机维修劳务退税。从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的政策。(财税[2000]102号)

?4)、综合利用产品即征即退。(财税[2000]198号)

?5)、三峡电力产品即征即退。三峡电站自发电之日起,其对外销售的电力产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电力产品增值税税收负担超过8%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财税[2002]24号)

?这三个就不能免所得税

?A软件企业销项税额17,进项税额10。

?应交增值税为:7

?借:银行存款等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A实际税负:7/100=7%>3%

?即退税:4

?借:银行存款4

?贷:营业外收入4 不征税收入,纳所得税时应调减

(二)应纳税的政府补贴差异及纳税调整

?

?对国家拨付企业的应纳税的补助,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补贴收入,而税法是按收付实现制原则确认补贴收入的实现,两者收入确认上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确认收入的时间不同形成的

?企业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先收后花的,

?收到时:会计不确认收入,税法规定纳税义务发生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递延收益。 **100 ——调增

?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时,按支付的金额,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科目;**——调减

?会计确认为收入,但前期已纳过税,所以调减

(三)企业收到的应纳税的政府补助不需纳税调整的

?企业取得的除前几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包括不符合条件的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会计于收到时计入当期收入,税务计入企业收到当年收入总额。

?借:银行存款等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纳所得税时正常申报,如实填列,不需调整

?

(四)企业收到的不应纳税的政府补助不需纳税调整的

?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会计不计收入,税法也不征税,不用调整。

?借:应收补贴款(现金退税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货物销项税)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纳所得税时正常申报,如实填列,不需调整

?

政府补助的差异与纳税调整

政府补助的差异与纳税调整

政府补助的差异与纳税调整

?11.第11行“10.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填报纳税人收到不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会计上计入递延收益,税收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产生的差异应进行纳税调整的数据。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会计核算的账面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税收规定的收入金额;

?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应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

?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应纳税调整减少的金额。

政府补助的差异与纳税调整

?如A企业2011年12月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00,是先收后花的,

?2011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递延收益。 **100 ——调增

?2012支付60,发生的费用不准税前扣除,应调增

?借:管理费用 60

?贷:银行存款 60

?同时:

?借:递延收益60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60**——调减

?会计确认为收入,但前期已纳过税,所以调减

2011年申报

2012年申报附表一

2012年申报附表三

2012年申报附表二

2012年申报附表三

不征税收入的特殊规定

?财税[2011]35号

?1、对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接收用户资产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征收入库,直接转增国家资本金。

?2、有关电网企业对接收的用户资产,可按接收价值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所称用户资产,是指由用户出资建设的、专门用于电力接入服务的专用网架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等供电配套资产,包括:由用户出资建设的城市电缆下地等工程形成的资产;由用户出资建设的小区配电设施形成的资产;用户为满足自身用电需要,出资建设的专用输变电、配电及计量资产等

?4、用户,包括政府、机关、军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等电力用户

财税[2011]70号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假设某企业发生5种与财政性资金有关的如下业务,则该企业相关税务处理可按照如下方式进行。

?

?企业发生的5种与财政性资金有关业务为:

?1、从地方政府借款800万元,需要按期付息,并在5年后还本;

?2、企业取得了属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900万元增值税退税款;

?3、地方某职能部门要求企业支付50万元“集资修路费”,依据是县政府的文件;

?4、取得了地方政府用于帮助企业发展、购置固定资产、不需要偿还的财政支持资金400万元;

?5、取得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300万元。

2008]151号

?1、政府借款不属于应税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因此,这种行为与收入无关,不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额,

2008]151号

?2、该企业取得的三废资源综合利用900万元增值税退税款,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乱收费”项目不得税前扣除

?财税[2008]151号指出,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很明显,该企业支付给地方某职能部门的50万元“集资修路费”,依据是县政府的文件,不属上述审批权限规定的范畴,而属于“乱收费”项目,所以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08]151号

?4、取得的地方政府用于帮助企业发展、购置固定资产的财政支持资金400万元,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5、经批准的专项资金可视为不征税收入

?财税[2008]151号要求,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据此,该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300万元财政性资金应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有()

?A国家投资

?B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

?C乡政府批准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D收到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款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第十七章政府补助 考情分析 2016年本章教材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本章内容相对比较简单,但在以前年度的考试中经常 出现,一般是以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查,综合题中也经常涉及政府补助的业务,一般涉及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的确认及其摊销。 知识点一:政府补助的概念(★) 【历年考题涉及本知识点情况】 本知识点一般可以出客观题,考点是政府补助的范围。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 投入的资本。 (一)政府补助的特征 1.无偿性。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 2.直接取得资产。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形成企业的收益。比如,企业取得政府拨付的补助,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返还的税款, 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准 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例如,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 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此外,还需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规定,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对出口环节的增值部分免征增值税,同时退回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征的进 项税额。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含的进项税额是抵扣项目,体现为企业垫付资 金的性质,增值税出口退税实质上是政府归还企业事先垫付的资金,不属于政府补助。 【例·单选题】(2013年考题)企业享受的下列税收优惠中,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政府补 助的是()。 A.增值税的出口退税 B.免征的企业所得税 C.减征的企业所得税 D.先征后返的企业所得税

会计实务中比较难处理账务实例

会计实务中比较难处理账务实例

会计实务中比较难处理的账务实例 01.补贴收入”在会计报表如何设置问题 对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现行财会规定,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来反映。“补贴收入”科目属“损益表”科目,而该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只在“损益表”中反映,期末无余额。损益表中无“补贴收入”项目,可在“其它业务利润”项目中反映。 02.被税局检查需要补交的所得税处理 (1)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查补的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在编制损益表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来反映。 03.促销品的账务处理问题

在促销时把一些商品按进价赠送给消费者使用 小规模纳税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04.购进货物发生收料在前、付款在后或发票未到的账务处理问题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 收到票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05.代理出口的会计处理 1、收到代出口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2、出口销售时,按实际售价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应付账款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3、归还出口商品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 贷:代购代销收入(手续费收入) 银行存款 四、代理进口 1、收到委托单位的收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2、支付代购进口商品货款及运杂费时 借: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账款??××单位(代垫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 3、将购进商品移交委托方并结算手续费收入时 借:应付账款 贷: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账款(代垫运杂费)

政府补助账务处理

(三)政府补助的分类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随着资产的使用而逐步结转入损益;二是将补助冲减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长期资产的实际取得成本。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通常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决定了其应当最终计入损益而非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一是总额法,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收益;二是净额法,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所补偿费用的扣减。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总额法 取得时: 借:银行存款(××资产) 贷:递延收益 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提示】 (1)如果企业先收资金再购建,则应在开始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开始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 (2)如果企业先购建再收到资金,则应在相关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净额法

财政性补助资金的会计处理

财政性补助资金的会计处理 企业有时会收到政府部门拨付的财政补助性资金,本文通过案例形式对相关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总结如下。 财政性补助资金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前者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后者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3)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A有限公司2012年获得当地市政府财政补助120万元,用于购买新设备改造工艺。假若2012年1月利用该项补助资金购买了120万元的新设备,预计使用10年,无残值。相关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下同): 收到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120 贷:递延收益120。 购置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120 贷:银行存款120。 按月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1 贷:累计折旧1 借:递延收益1 贷:营业外收入1。 会计上,全年该项资金应计入营业外收入12万元。 财政性补助资金的税务处理 财政性补助资金从税收角度看分两种情形,一种是需征税的财政性资金,一种是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 1.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常见难处理的会计科目案例

常见难处理的经典会计科目 备注:根据个人的工作经验,总结了一些在会计工作中常遇到的会计科目难题,有误之处敬请各位同行的朋友指点,觉得对你有所帮助的话, 请豉掌,呵呵,开个玩笑.,别介意! 01.补贴收入”在会计报表如何设置问题 对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现行财会规定,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来反映。“补贴收入”科目属“损益表”科目,而该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只在“损益表”中反映,期末无余额。损益表中无 “补贴收入”项目,可在“其它业务利润”项目中反映。 02.被税局检查需要补交的所得税处理 (1)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查补的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在编制损益表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来反映。 03.促销品的账务处理问题 在促销时把一些商品按进价赠送给消费者使用 小规模纳税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04.购进货物发生收料在前、付款在后或发票未到的帐务处理问题

借:原材料 贷:应付帐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 收到票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帐款 05.代理出口的会计处理 1、收到代出口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2、出口销售时,按实际售价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 贷:应付帐款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3、归还出口商品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借:应付帐款 贷:代购代销收入(手续费收入) 银行存款

(完整版)政府补助与递延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㈠、“政府补助”的定义和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补助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补助准则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㈡、“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补助准则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㈢、“政府补助”的计量 补助准则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政府补助应按其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若有确凿证据(如授予文件或国家有给予定额补助的文件)可按应收金额计量。对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可能取得时按1元名义金额计量。 ㈣“政府补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 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九条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法核算,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入收益(递延收益或当期收益),而不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收益时采用总额法,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营业外收入),而不是相关资产账面金额或费用的抵减,全面反映政府补助的全貌。 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用以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应先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对持有期间的会计核算,到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当期再按该期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数额配比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对于补偿当期或已发生的费用、损失的政府补助,在取得的当期即应直接计入“营

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

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 计处理 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活动,财政部于2017年5月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 —政府补助(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政府补助准则,在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较之前的旧准则都有一个很大的差异。 新修改的准则在政府补助的分类方面较之前没有变化,也是按照政府补助的资金最终的 用途不同,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但是,两种不同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政府补助”和"摊销政府补助”两个方面的会计处理方面有很大的区别。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 在收到政府补助时:新的准则提供了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供企业选择。 (1)总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递延收益” 。 (2)净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冲减所形成的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1】甲企业于2017年7月1日从国外购入一项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入账价值为300万元。同日,收到政府100万元货币资金补助。假设符合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1)总额法:借:银行存款100 0000 贷:递延收益100 0000 (2)净额法:借:银行存款100 0000 贷:无形资产100 0000 2. 摊销政府补助时:新准则新增了一个损益了会计科目“其他收益”,递延收益的后续摊销不再是固定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1)总额法: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即采用总额法),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 内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计入到哪个损益科目,要根据相关的经济业务的实质,区分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 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经济业务的实质,摊销递延收益到“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与日常活动相关)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仅供工作参考) 1、财政拨款的会计处理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给予特定行业、企业的政策性补助。这类财政拨款一般没有指定用途而且与资产无关,其实质是对企业经营中因政府调控千预或其他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亏损”或“微利”等经营结果,从利润总额的角度进行“纠正”。比如粮食企业、公用事业企业、三废治理企业,环保企业、高新技术开发企业等按销量、工作量等指标计算或其他规定取得的定额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会计准则,企业应在收到补助或在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发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企业获得政府补助一般应在实际收到时进行会计处理,以避免随意性和防止调节利润。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补助可获得及可计量时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确认和计量。 (2)科技专项拨款等。这类拨款通常在拨付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的用途,如为某项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专拨的款项,而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形成设备等长期资产,并可能还附加了资金返还的条件。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专项拨款,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再将“递延收益”在该资产的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并结转至各期的“营业外收入”;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其尚未分配结转的“递廷收益”余额应全部转入该项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会计准则采用总额法确认政府补助利得,没有将财政拨款金额直接冲抵相关资产的价值,避免了相关资产价值被低估,使得与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处置核算与其他同类资产的会计处理基本保持一致,以求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相关性,并通过分期将负债转化为损益,使相关资产产生的效益与其折旧或摊销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的利润表中配比。 【例】某环保产品生产企业研发一项节能环保产品获得专利。为了支持环保企业发展,当地政府决定向该企业拨款 250万元给予补助:(1)210万元用于购置生产设备扩大生产;(2)40万元为补偿前期研发费用。20X7年12月份,该企业收到政府机构拨款250万元。购置并安装生产节能环保产品的设备,经调试后投入生产。该设备总价值225万元,超出补助部分由企业自行解决。该设备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该企业从20X8年1月份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X9年12月份,因技术更新,产品升级,将该设备出售,售价150万元。假设不考虑

政府补助新准则采用净额法的处理技巧【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政府补助新准则采用净额法的处理技巧【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不同情况计入相应期间的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可见,与修订前的准则相比,政府补助新准则的核算既可以采用总额法,也可以采用净额法。 案例:A公司为进行节能环保改造,2017年12月初购置一批设备。当月底,A公司收到当地政府财政性资金100万元,作为购置设备的补助。该批设备不含税价500万元,会计与税法上预计净残值均为50万元,以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10年。该公司以净额法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 企业购置设备时:(单位:万元,下同) 借:固定资产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贷:银行存款585 2.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100 贷:固定资产100 3. 收到政府补助后固定资产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根据相关税法,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同时符合规定的3个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1)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时的所得税会计处理。2017年末,A公司购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由于不征税收入所形成资产计算的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其计税基础也是400万元,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2)政府补助作为应税收入时所得税会计处理。A公司应在取得当年将其全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

【中级实务】第十二章政府补助

本章历年考情概况 本章考试以客观题为主,也可与其他章节内容结合出现在主观题中,客观题每年分值为6分左右,2018年本章出现过计算分析题。从历年考试情况看,本章的主要考点包括:政府补助的判断、政府补助的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等。 近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题型2019年 (卷一) 2019年 (卷二) 2018年 (卷一) 2018年 (卷二) 2017年 (卷一) 2017年 (卷二) 考点 单选题1题1.5 分 1题1.5 分 ——— 1题1.5 分 即征即退方式返还的增值税 款、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判定 多选题1题2分—1题2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各项关于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表述正误的选择 判断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判断;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计算分析题1题12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合计1题4.5 分 1题1.5 分 1题12分2题3分1题1分 2题2.5 分 — 2020年考试内容主要变化 本章考试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核心考点及经典例题详解 【知识点】政府补助的概念(★)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 1.定义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1)其主要形式 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2)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根据税法规定,在对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同时,退付出口货物前道环节发生的进项税额,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所以不属于政府补助。 【例·单选题】企业享受的下列税收优惠中,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政府补助的是()。 A.增值税的出口退税 B.免征的企业所得税 C.减征的企业所得税 D.先征后返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根据税法规定,在对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同时,退付出口货物前道环节发生的进项税额,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所以不属于政府补助;选项BC,直接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与税务筹划 转

会计中心>>企业会计实务>>正文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筹划 2014-1-16 16:26:39来源:财会月刊作者:朱尚华【大中小】 一、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收入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企业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不同情况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

1. 税务处理上,政府补助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中没有政府补助的概念,但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虽然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入,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企业取得的财政拨款实际不属于该处所指的不征税收入。关于政府补助收入的具体规定为在2011年9月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税[2011]70号文《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该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2. 政府补助收入不征税的条件。根据财税[2011]70号文,明确了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3. 税务筹划的前提。政府补助如果是当期收益性补助,或列入递延收益但短期内就结转营业外收入的,就没有必要进行税务筹划,直接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和财税[2011]70号文: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会计职称-中级实务教材精讲-第十四章 政府补助(11页)

第十四章政府补助 本章历年考情概况 本章是根据新修改的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进行讲解,属于重点章节。考试既可以出现客观题,也可与其他章节内容结合出现在主观题中。本章的考点主要包括:政府补助的判断、政府补助的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等。 近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2019年教材主要变化 本章教材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核心考点及经典例题详解 【知识点】政府补助的概念(★)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 1.定义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1)其主要形式 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2)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根据税法规定,在对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同时,退付出口货物前道环节发生的进项税额,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所以不属于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特征 (1)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政府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及类似机构。对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是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则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这一特征将政府补助与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购买服务等互惠性交易区别开来。 政府如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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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政补贴改革案例 我国城市自来水、煤气等公共产品的频频涨价引来了老百姓的不满。老百姓埋怨道,公共产品怎能一有亏损就涨价?前些时候广州自来水涨价、南京煤气涨价,因为老百姓的不满而暂时流产。对此,政府也是一肚子苦水。公益产品成本与价格背离,公益企业的亏损,政府的财力有限,没有能力包揽。市政部门提供的公共产品的价格低下,其最大的理由是“公共产品是市民生活的必需品”这个假定,认为其价格上升会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因此城市公共产品计划的传统方法仅限于供给方,即如何寻找资源,如何提高开采技术以增加供给,而对公共产品价格与需求关系完全不予考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的预测实际上就是对其需要的预测”。经济学家早已对这种所谓的“需要方法”提出批评,这种方法不仅使供给者的“供给管理”毫无意义,还无视价格在公共产品消费决策中的作用。在传统的公共产品计划中,供给管理者随着需求的变化而调整供给量,而不是调整价格。 于是,除了公益产品成本是否合理以外,又一个问题自然地摆到了人们的面前,政府对公益企业的财政补贴是否合理财政补贴落到了谁的口袋里 材料一:城市公用水业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财力有限时,吸引民间资本、外国资本,或通过上市筹集公益企业投资资金。这些投资者不同于政府,往往有着较高的回报要求。 上海市宝山区内有一家英国独资水厂。这家成立于1997年,自有资本金2190万美元、贷款510万美元的水厂,其投资者要求的年回报达15%,公益企业充其量只是微利企业,而这个企业的投资回报率远高于水厂10%的平均回报率。这两年,这家水厂每年的项目利息473万美元,年投资回报192万美元,两者相加达投资额的24.6%。如此高的回

第58讲_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2)

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一)总原则: 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选择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其中: 1.选择总额法的,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2.选择净额法的,应当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例12—4】 甲企业于2×17年3月15日与其所在地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当地政府将向甲企业提供1 0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的人才激励和人才引进奖励,甲企业必须按年向当地政府报送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甲企业于2×17年4月10日收到1 000万元补助资金,分别在2×17年12月、2×18年12月、2×19年12月使用了400万元、300万元和300万元,用于发放给总裁级高管年度奖金。 本例中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 【答案】 假定甲企业选择净额法对此类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其账务处理如下: (1)2×17年4月10日甲企业实际收到补助资金: 借:银行存款10 000 000 贷:递延收益10 000 000 (2)2×17年12月、2×18年12月、2×19年12月甲企业将补助资金发放高管奖金,相应结转递延收益: ①2×17年12月 借:递延收益 4 000 000 贷:管理费用 4 000 000 ②2×18年12月 借:递延收益 3 000 000 贷:管理费用 3 000 000 ③2×19年12月 借:递延收益 3 000 000 贷:管理费用 3 000 000 注: 如果本例中甲企业选择按总额法对此类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则应当在确认相关管理费用的期间: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企业应当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例12—5】 乙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该企业的这种产品适用增值税即征即返政策,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乙企业2×19年8月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对归属于7月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提交返税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的退税额为10万元。 本例中,软件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与企业日常销售密切相关,属于与企业的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答案】 乙企业2×19年8月申请退税并确定了增值税返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100 000 贷:其他收益 100 000

关于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

关于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

项目完成后,可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或验收情况,对分配情况进行复核,差异较大时予以在当期调整,但本人主张不进行追溯调整。 如果金额较小或无法划分的,可以全部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项目没有明确期限且难以估计的,在当期确 认。 关于时间问题:比如一个科研课题,公司先期研发投入了部分人力、材料和设备,最终会形成一批产品和一项技术。研发时就申请了政府补助,由于审批原因,政府补助在研发中期或后期才收到,甚至个别情 况在完工后才争取到补助。如何进行核算呢? 如果在中期或后期取得,可参照上一案例,根据申请报告、预算及已执行情况进行分配,与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含存货)相关的,在资产剩余使用期限内确认;与费用相关的,在剩余项目期内分期确认。 如果在完工后才取得补助,可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或验收情况,分配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在资产剩余使用期限内确认;与费用相关的,收到当期确认。 如果与资产相关的所占比例不大,可简化为项目期内摊销。如果经过努力无法区分的,计入当期损益。3.与政府补助相关的支出也是公司日常核算中关注的一个要点,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进行特殊处理,按照其款项性质对应不同的准则进行核算即可,涉及的准则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重点在研发支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的费用支出在发生时按照权责发生制计入当期损益,该项费用最好能够单独设置明细科目,归集统计相关数据,以备申请免税、抵税及验收所需。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的支出一般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进行归集,待达到可使用标准后转固 结算。 (二)研发支出 由于政府补助很多都涉及到研发支出,本次就顺带将研发支出简要提几点看法: 1.研发支出最终成果多样化的情况:很多情况下,研发支出除形成无形资产或计入管理费用外,研发过程中还有可能形成部分存货和固定资产。比如一个课题需要领用材料研发一种产品或生产设备,最终研 发成攻了。假设日常已费用化处理,那么形成的产品(存货)如何处理呢?是否需要将部分直接相关的部 分从管理费用调出,作为存货核算? 目前从大多数案例看,部分仅作为备查核算,即登记一份存货备查簿。待产品销售时,直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但也看到部分企业将部分材料费转出,作为存货核算,在销售时结转至成本,但转出的 材料往往很难与实际对应,大多还是自己估摸着来的,尤其遇到跨期情况时,较难说清其合理性。 研发中形成生产设备的情况也类似。尚不清楚那种方式合乎法规,但后一种在研发加计扣除时将对企业产生不利。 2.关于多个项目交叉问题:准则讲解中明确了核算原则:企业对于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支出应单独核算,如发生的研究开发人员的工资、材料费等,在企业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情况下,所发生的支出同时用于支持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明确分配的,应予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开发活动的成本。

会计案例分析(小案例)

【例1】华西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从华东公司购入两辆同型号的二手汽车,价格为12万元,这两辆汽车均需要修理才能使用。其中一辆汽车是由于发动机损坏需进行大修理,估计支出为50 000元,而另一辆是由于电气路线损坏只需简单维修即可使用,预计修理支出为3000元。 在对上述汽车发生的修理费用进行会计处理时,该公司会计王某认为,由于这两辆汽车均需修理才能投入使用,因此根据受益原则,这两辆汽车的维修费用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所购汽车的成本之中,增加汽车的账面价值;而另一会计李某认为,这两辆汽车的修理支出应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判断该公司会计王某与李某的说法哪个正确,若不正确,简述理由并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解题思路】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的确认及其核算。对于费用化的支出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资本化的支出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有关科目。资本化支出与费用化支出的界限在于费用的支出能否使资产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或增加资产的使用寿命或提高生产能力。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不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那么在其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一般来讲,固定资产的修理以及日常维护,应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固定资产的修理可以分为日常修理和大修理两类。固定资产的修理,不论是日常修理还是大修理,均应在发生时一次性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因此本体可回答如下: 该公司会计李某的说法是正确的,而王某的说法则不正确。因为对于固定资产的修理,包括日常修理和大修理,均应在发生时一次性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能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例2】华雨公司是一家大型工业企业,2011年公司一栋办公楼由于年久失修已经不能正常使用,该办公楼的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实际仅使用了30年。华雨公司对该办公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额为10万元。华雨公司的会计王某认为由于该办公楼不能正常使用,因此可不对干办公楼计提折旧。 要求:假如你是一位注册会计师,请判断华雨公司会计王某的认识是否正确,若不正确,简述理由并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解题思路】 可以看出,本题考查的重点在于折旧的提取范围和在何种情况下需要计提折旧的问题。该题的回答需要我们认真阅读教材,吃透教材,需要掌握每一个重要的知识点。 由本题可知,华雨公司的会计王某认为,不计提折旧的原因在于该办公楼年久失修无法使用,但是只要我们通读教材,就会知道,企业对不需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应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计入当期损益(不含更新改造和因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因此很容易判断出王某的认识是不正确的,本题的解答如下: 华雨公司的会计王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对不需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应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

政府补助的最新会计处理

第十六章政府补助 第一节政府补助概述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及其特征 为了体现一个国家的经济政策,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通常会制定一些政策法规对有关企业予以经济支持,如无偿拨款、担保、注入资本、提供货物或者服务、购买货物、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等,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但是,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支持并非都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企业在迸行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首先需要根据政府补助准则关于政府补助的定义来判断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支持是否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如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将拥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分享企业利润。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投资者和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这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对企业的投资在性质上是一致的。 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主要有如下特征: 一是无偿性。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政府并不因此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将来也不需要偿还。这一特征将政府补助与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采购等政府与企业之间双向、互惠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这与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并无矛盾,并不表明该项补助有偿,而是企业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政府补助后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该项补助。 二是直接取得资产。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比如,企业取得的财政拨款,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方式返还的税款,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此外,还需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规定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对出口环节的增值部分免征增值税,同时退回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征的进项税额。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含的进项税额是抵扣项目,体现为企业垫付资金的性质,增值税出口退税实质上是政府归还企业事先垫付的资金,不属于政府补助。

2019年会计考试辅导:第68讲_政府补助的概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第十七章政府补助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阐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分数适中。 本章近三年主要考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本章应关注的主要问题: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2019年教材主要变化 本章内容无变化。 主要内容 第一节政府补助的概述 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政府补助的列报 第一节政府补助的概述 ◇政府补助的定义 ◇政府补助的特征 ◇政府补助的分类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 【提示】 (1)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増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2)部分减免税款需要按照政府补助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如一般纳税人的加工型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按定额扣减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减征的税额) 二、政府补助的特征 政府补助具有如下特征: 1.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政府如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权权益,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 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例题?多选题】关于企业与政府发生交易所取得的收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A.政府通过招标定制开发某软件系统,政府支付交易对价,软件开发公司中标后开发该软件系统,软件开发公司应当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B.政府通过招标定制开发某软件系统,政府支付交易对价,软件开发公司中标后开发该软件系统,软件开发公司应当将取得的对价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案例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案例会计处理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拉萨高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会计实务考试辅导政府补助案例会计处理总结如下: 据报道,马鞍山电厂于2008年12月22日收到财政补贴款5625万元;铜陵皖能发电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1日收到财政补贴款4000万元。与之类似,近年来农业、环保、科技等行业的不少企业都得到了政府的“红包”。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也有所调整。 政府补助的分类不同 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策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形式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旧准则政府补助分为无条件的政府补助和附件条件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返还的会计处理不同 新会计准则中,存在相关递延受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若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 旧准则中企业需要返还已收到补助的,应当在确定实际返还时,冲减相关负债。 对权益、损益及资产结构等经济事项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最大的差异就是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计入权益,因此采用新准则以后,政府补助将会给企业带来利润而不是权益。 计量基础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中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旧制度规定中,政府补助全部按照成本计价。 会计科目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补贴收入”这一科目,有关政府补贴形成的收入,在“营业外收入”或者“递延收益”科目中反映。 案例 2008年初,南方某供电公司因冰雪灾害造成电网资产受损严重,当前资金不足,为加快恢复建设,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2000万元的救灾资金。2008年3月1日,政府批准了该公司的申请,并拨付财政资金2000万元到该公司账户,3月20日购入电网不需安设备4800万元,使用年限10年,直线法计提折旧,与税法规定一致。为便于计算,假设残值为0。 另外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其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项目申请财政贴息,经主管部门审核,2008年1月1日批准拨付财政贴息,签订的贴息协议规定:共补贴80万元,分两次拨付,合同签订日拨付40万元,项目验收时拨付40万元。项目期为3年,2007年1月1日启动该项目。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率为25%,不考虑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金,单位为万元。 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财税[2007]80号规定,企业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实际收到具有专门用途的先征后返所得税税款,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取得当期的利润总额,暂不计入取得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除此之外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财税差异分析:该公司收到的财政拨款和财政贴息,税法上要求在实际收到时一次性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上则是分期递延到以后各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应当在当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处理 1.以上案例中财政拨款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008年3月1日收到财政拨款,并确认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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