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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务院主要使用的行政方式有哪些内容(标准答案)

目前国务院主要使用的行政方式有哪些内容(标准答案)
目前国务院主要使用的行政方式有哪些内容(标准答案)

1.目前国务院主要使用的行政方式有哪些内容?(标准答案)

答:(1)参与立法;国务院的参与立法,第一,表现为国务院享有法律案的提出权。第二,国务院享有委托立法权。第三,国务院有权要求立法机关对有关立法进行解释。第四,国务院有权裁决某些法律问题。除以上方面国务院所享有有法律明确规定的立法参与权外,国务院实际上在国家的立法活动中占有更加重要和突出的地位。

(2)行政立法;国务院的行政立法包括两类:一类是国务院制定的法律等级和效力仅次于法律的行政法规,另一类是国务院所属部门制定的规章。由于行政立法是国务院重要的行政方式,所以国务院所制定的行政法规以及规章的权威性和效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3)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是行政机关全面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重要方面。

(4)直接命令;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5)收集信息和要求地方政府报告工作;及时地掌握信息和情报是国务院行政的必要手段之一。国务院收集信息主要通过两种途径进行,其一是通过国家统计局及其设在全国各地的直属调查机构,其二是地方政府向国务院所作的报告。

(6)审计和行政监察;国务院设立直属于总理领导的国家审计署,负责对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行政机构的审计。行政监察是国务院维护行政领导效能的另一种方式。

(7)行业管理和部委联系企业;1998年的机构改革建立了政企分开的体制,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政府的“企业”功能弱化。二是企业仍然没有能够完全摆脱政府的各种各样的控制,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在形式上和层次上发生了变化。

(8)专项拨款;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专项拨款,是指中央财政为实施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而设立的补助地方专项资金。专项拨款是中央政府实现宏观政策导向的重要手段,因此是国务院重要的行政手段。

(9)设立派出机构或代表;设立派出机构或代表是国务院加强对地方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一般运用在宏观调控和行政执法领域。这种方式在近些年有增加的趋势。

(10)垂直管理;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对国家事务和地方政府的管理通常采用直接的、控制的和行政命令的模式,这种模式在机构设置上通常表现为中央政府机构对地方政府机构的垂直管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随堂随练第十章行政赔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随堂随练第十章行政赔偿

第十章行政赔偿 1、国家应对下列行为承担赔偿责任()A A、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B、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 C、公用设施造成的损害 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2、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为()D A、3个月 B、2个月 C、6个月 D、2年 3、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内做出赔偿与不赔偿的决定。B A、30日 B、2个月 C、3个月 D、15日 4、下列有关行政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D A、赔偿请求人可以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任何时间提起赔偿请求 B、国家赔偿可以以货币的形式,也可以以实物的形式表现 C、请求权人在获得国家赔偿后应按有关规定缴纳税款 D、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

5、国家不应对下列行为负赔偿责任()C A、警察在休假时期追捕罪犯所造成的损害 B、为泄私愤工商管理人员吊销个体户执照的行为 C、国家工作人员到某饭店大吃大喝的行为 D、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 6、下列机关中可以成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有()AB A、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其他组织 C、接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D、国有企业 7、行政赔偿的范围有()ABD A、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B、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事实行为 C、国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D、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使用器械造成的人身与财产损害 8、国家应当对行政主体下列违法行为负行政赔偿责任()ABCD A、罚款 B、查封 C、摊派费用 D、征收财物 9、国家赔偿的方式主要有()BCD A、实物赔偿

第六章行政赔偿

第六章行政赔偿 行政侵权__故意.过失.违法 成都警察玩忽职守致李思怡饿死案 三年前,一个从湖北到广东来寻梦的年轻人,在广州从住地到网吧的路上被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证件,由于没有携带身份证件而被视为“三无”人员,然后作为“三无”人员而被警察收容。在被收容以后,他因声称自己有病而被送到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救治。在救治站,他因向其他被收容救治人员的亲属喊叫求助而引起护工乔燕琴的不满。于是,乔燕琴向另一护工乔志军提出将他从201室调到206室,以便让206室的被收容救治人员来教训他。之后,乔燕琴到206室窗边指使李海婴等人对他进行殴打。在多人轮番地、残忍地拳打、肘击、脚踩和膝盖撞顶之后,一个年轻的生命消逝了。年轻人的死激起了公众对暴行的愤怒,然后,乔燕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李海婴等十一人也作为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分别受到法律严惩,广州市政府的公安、民政和卫生等部门共有二十多人受到行政处分;年轻人的死还引发了社会对公民权利的广泛讨论,然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国务院宣布废除。 警察不作为致李茂润被”疯子”追杀伤害案高法司法解释帮农民告赢公安1.d o c 央视主持人沈旭华坠楼致死与消防局违法发证案沈旭华家属告消防局终审败诉.d o c 国家赔偿制度的发展 1986年《民法通则》第121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989年《行政诉讼法》第67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1994年《国家赔偿法》第2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010年新修《国家赔偿法》第2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比较行政违法与行政侵权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政行为。 特点: 特定的主体; 违反特定的法律规范及侵害特定的客体; 尚未构成犯罪; 应承担特定的法律责任。 行政侵权: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义务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特点: 特定的主体; 行为特定的职权性; 行为人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行为人具有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特定的后果。 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必须是已经产生的、直接的,包括有()。 A、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 B、造成身体伤害的误工减少的收入 C、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 D、造成死亡的丧葬费 A B C D 行政侵权与行政违法的关系 1、联系:

行政处分有哪些种类

行政处分有哪些种类?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受警告处分期间,可以晋升工资档次,但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2.记过、记大过。这是两种程度有所区别的行政处分。一般来说,记过、记大过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规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予警告处分过轻,给予降级处分过重的情况。 3.降级。作为一种行政处分,降级的含义是降低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级别分为十五级:一级为国务院总理;二至三级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至四级为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至五级为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至七级为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六至八级为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七至十级为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为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九至十二级为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为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四级为科员;十至十五级为办事员。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就是由原来的职务级别往下降,如由局级,降为处级;由处级降为科级等,同时,对公务员工资中的级别工资也要予以相应地降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工资主要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降级也要降低工资中的级别工资。受降级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4.撤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适合继续担任行政职务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受撤职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和级别,并不能晋升工资档次。 5.开除。开除是指受处分人不适合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国家机关取消其公务员资格令其离开的处分形式。开除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适用于公务员犯有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第二章行政赔偿 第一节赔偿范围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大学《行政法学(专)》试题库及答案

下列哪项不能反映戴雪的思想? 收藏 A. 所有人要平等地服从法律 B. 个人的权利不是来源于宪法 C. 主张设立行政法院 D. 非依法定程序不能判决公民有罪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C 下列非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是()。 收藏 A. 国务院部门 B. 省人大 C. 省政府 D. 较大的市政府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 以下对合法行政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收藏 A. 是约束和评价行政机关裁量活动合法性的基本原则 B. 合法行政原则就是行政活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与法律相抵触C. 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D. 它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基础。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 哪项属于按行政权力所针对的对象划分的行政即时强制种类?收藏 A. 对人身的强制 B. 警察法上的即时强制 C. 卫生法上的即时强制

D. 财税法上的即时强制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 社会组织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而行使行政权的行为,视为() 收藏 A. 该行政机关的行为 B. 既是社会组织的行为,又是该行政机关的行为 C. 该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的共同行为 D. 该社会组织行为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制定()。 收藏 A. 部门性法律 B. 部门性法规 C. 部门性条例 D. 行政规章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 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须出于正当动机,符合正当目的,这一要求体现了行政行为的哪种特性()。 收藏 A. 强制性 B. 正当性 C. 平衡性 D. 情理性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 以下对行政许可的界定,不正确的是() 收藏 A.

是一种要式行为 B. 是一种经依法审查的行为 C. 是一种授益性行为 D. 是主动行使职权的行为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 对工商局所作的罚款决定不服提起诉讼,法院经申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据此人民法院应怎样处理?A 收藏 A. 判决确认合法 B. 裁定不予受理 C. 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D. 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 关于行政主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收藏 A. 行政主体必定是行政法主体 B. 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机关 C. 行政主体主要是组织,也包括个人 D. 任何情况下行政主体也就是行为主体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 下列属于《立法法》规定的“较大的市”的有()。 收藏 A. 区域中心城市 B. 各省的省会城市 C. 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城市 D. 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

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的区别

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的区别 政纪处分是行政处分和纪律纪律处分的总称。 行政处分,是监察部门对公务员的处罚; 纪律处分,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处罚; 政纪处分的种类: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比如,一个公务员,其又是党员,犯了错误可能要受到两个部门的处罚;如果其不是党员,只会受到监察部门的处罚,而不会受到纪检部门的处罚; 党纪处分是对违反纪律的党员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处罚手段。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也可以说是五个不同的层次: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警告。这是党内最轻的纪律处分。适用于那些犯了一般性的错误或所犯错误情节比较轻的,但必须予以党纪处分的党员。警告处分的目的在于给予违纪党员以警示,使其认

真反省自己的错误,以便改正。党内通报也有警示、告诫的作用,但它只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形式,不是纪律处分。因此,不能用党内通报代替警告处分。 (2)严重警告是重于警告的党纪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的违纪党员。对于犯不十分严重错误的党员,是给予警告处分还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以及本人的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依据党内处分的一般规定来具体确定。如果因某些原因对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所担任的职务予以调整或降职、免职,不应视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也不应视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附加惩处,而是属于正常的干部调动和任免他用。一般情况下,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不影响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 (3)撤销党内职务是重于警告和严重警告的处分,是一种比较重的党纪处分。这一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性质、情节严重,不宜再担任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撤销党员在党内的领导职务包括:各级党委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书记、副书记,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党员在各级党委办事机关中担任的副科长以上的领导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党组织在做出处分决定时,应明确是撤销一切职务,还是撤销某一具体职务。 (4)留党察看是仅低于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是党内重处分之一。这一党纪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纪,但尚未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需要给其改正错误的机会,以便党组织继续考察的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其受处分前所担任的党内职务自然撤销,但不是附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无需再履行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手续。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5)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高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造成很坏影响,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给党的形象和工作带来重大损失,或者犯了错误不改正,抵制党组织的教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含答案

《国家赔偿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 一、判断题 1、我国的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与部分民事行政诉讼中的部分审判活动所致害的赔偿。 答案:正确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致公民死亡的,其亲属均具有要求行政赔偿的资格。 答案:错误 3、行政赔偿诉讼适用于调解。 答案:正确 4、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不适用国家赔偿法。 答案:错误 5、某警察下班后将枪带回家中,正遇上其妻与邻居吵架,某警察便拔枪将其邻居打伤,对此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答案:正确 6、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受害人自己造成的损害,无论其

主观心理状态(故意或过失)如何,国家均不承担责任。 答案:正确 7、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和人民法院可以向赔偿请求人收取有关的费用,但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答案:错误 8、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了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正确 9、我国国家赔偿法明确了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赔偿方式,同时又确定了在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时,应优先适用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 答案:正确 10、行政赔偿诉讼中,赔偿义务机关负举证责任,赔偿请求人不负证明责任。 答案:错误 11、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并不一定以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

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支付赔偿金或者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 答案:错误 12、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的,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的,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答案:正确 13、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答案:错误 14、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答案:错误 15、对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中的错判,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答案:正确 16、国家赔偿是由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作为引起的,国家补

【国家赔偿法】形考作业及答案(1)

【国家赔偿法】形考作业一答案 一、填空题: 1、国家赔偿法是关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予以赔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 3、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仅包括行政机关对侵犯行政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赔偿两种。 4、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2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6、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处刑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7、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该行使职权)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8、(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 二、单项选择题: 1.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颁布于哪一年?() A.1992 B.1993 C.1994 D.1995 2.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属于() A.代位责任 B.自己责任 C.合并责任 D.中间责任 3.行政赔偿的免责范围不包括()。 A.国家行为 B.抽象行政行 C.违法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 D.内部行政行为 4.下列说法哪种是正确的?()

A.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B.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C.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D.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5、下列关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的情形,哪种情形是受害人没有权利取得赔偿的?()A.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B.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D.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轻罪的 6、再审改判无罪的,()为赔偿义务机关。 A.作出第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 B.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C.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 D.进行侦查的公安机关 7、下列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依法公平进行 B.依法不公开进行,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C.无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赔偿委员会决定书加盖委员会的印章后生效 8、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行中违法侵权的确认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受理?() A.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 B.作出司法行为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C.由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申请确认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行为违法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D.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的上级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赔偿的范围以及其适用

行政赔偿的范围以及其适用 行政赔偿的范围即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范围。它包括行政赔偿的行为规范和损害范围。前者是指国家对哪些行政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后者是指对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行政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的不同,可以把行政赔偿分为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欧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欧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何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究竟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包括哪些行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具体分析。总的来说,只要侵权行为具备了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并且没有可以免责的抗辩事由,就应当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侵犯人身权的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赔偿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月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决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

行政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行政法部门所特有的,统帅,指导一切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的法律原理或准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两大基本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制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 (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予才能存在。 (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行政法律规范的依据 (4)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即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行政行为的内容合乎情理,不得反复无常 2、行政立法的性质 答: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一)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 (1)行政立法具有行政的性质,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 (2)行政立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 (3)行政法所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及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 (4)根本目的是实施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 (二)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 (1)行政立法具有立法的性质,是一种准立法行为 (2)性质立法是有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制定行政规范的活动。 (3)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法的基本特征,即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4)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 (三)从属性立法 行政立法不从属于权力机关,从属于权力机关的立法 5、行政处罚的种类 答: 6、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答:(一)保障公正的基本制度 (1)回避制度。 (2)合议制度 (3)听证制度 (4)调查制度 (二)保障行政相对人参与的基本制度 (1)表明身份程序。 (2)行政相对人有了解行政行为内容并要求说明理由的权利。

国家赔偿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完整

专业资料 《国家赔偿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 一、判断题 1、我国的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与部分民事行政诉讼中的部分审判活动所致害的赔偿。 答案:正确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致公民死亡的,其亲属均具有要求行政赔偿的资格。(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 答案:错误 3、行政赔偿诉讼适用于调解。 答案:正确 4、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不适用国家赔偿法。 答案:错误 5、某警察下班后将枪带回家中,正遇上其妻与邻居吵架,某警察便拔枪将其邻居打伤,对此国家不负赔偿责任。(属于个人行为) 答案:正确 6、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受害人自己造成的损害,无论其主观心理状态(故意或过失)如何,国家均不承担责任。 答案:正确

7、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和人民法院可以向赔偿请求人收取有关的费用,但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答案:错误 8、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了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正确 9、我国国家赔偿法明确了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赔偿方式,同时又确定了在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时,应优先适用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 答案:正确 10、行政赔偿诉讼中,赔偿义务机关负举证责任,赔偿请求人不负证明责任。 答案:错误 11、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并不一定以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支付赔偿金或者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 答案:错误 12、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的,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的,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答案:正确 - 2 -

行政处分的种类

行政处分的种类 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受警告处分期间,可以晋升工资档次,但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2.记过、记大过。这是两种程度有所区别的行政处分。一般来说,记过、记大过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规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予警告处分过轻,给予降级处分过重的情况。 3.降级。作为一种行政处分,降级的含义是降低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级别分为十五级:一级为国务院总理;二至三级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至四级为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至五级为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至七级为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六至八级为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七至十级为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为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九至十二级为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为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四级为科员;十至十五级为办事员。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就是由原来的职务级别往下降,如由局级,降为处级;由处级降为科级等,同时,对公务员工资中的级别工资也要予以相应地降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工资主要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降级也要降低工资中的级别工资。受降级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4.撤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适合继续担任行政职务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受撤职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和级别,并不能晋升工资档次。 5.开除。开除是指受处分人不适合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国家机关取消其公务员资格令其离开的处分形式。开除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适用于公务员犯有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丧失了国家公务员的资格的情况。开除的行政处分不能解除。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国家公务员,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行政处分的影响。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国家赔偿法试题及答案

国家赔偿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共25分) 1、行政赔偿,即因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其他公务执行机关和人员的侵权损害行为或者处在他们管理或监督之下的物体给他人造成损害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2、内部行政行为,即行政机关基于特别法律关系,对其所管辖的公务员有强制命令的权利,而公务员却负有服从的义务。 3、行政先行处理原则,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如果行政机关未能解决争端,则请求权人方可提起赔偿的诉讼程序。 4、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是指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者请求人对赔偿金额有异议时,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赔偿争议作出决定的活动。 5、诉讼时效1、刑事司法赔偿:又称刑事赔偿即国家对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能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益所造成的损害赔偿。 6、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的法律制度。 7、无罪赔偿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生错误拘留、错误逮捕、错误执行刑罚的,只有在受害人完全无罪的情况下,国家才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8、司法赔偿的复议程序:是指司法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予以赔偿,如请求人不服义务机关的赔偿决定或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出赔偿的决定,请求人可向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作出赔偿决定,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权将依法丧失诉请法院保护的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胜诉权)的制度。 1、刑事司法赔偿:又称刑事赔偿即国家对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能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益所造成的损害赔偿。 2、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的法律制度。 3、无罪赔偿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生错误拘留、错误逮捕、错误执行刑罚的,只有在受害人完全无罪的情况下,国家才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4、司法赔偿的复议程序:是指司法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予以赔偿,如请求人不服义务机关的赔偿决定或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出赔偿的决定,请求人可向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1、国家赔偿 2、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3、金钱赔偿 4、行政赔偿程序 5、行政追偿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国家赔偿的功能表现在六个方面,即权利救济,制约预防,公务保护,侨民保护、利益调整已及体现民主与标示民主。 2、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责任豁免事项大致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国家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 3、我国采取的国家赔偿是以金钱赔偿,恢复原状为主,返还财产、为辅的方式。 4、世界各国的赔偿法中在赔偿标准上大致奉行三种不同的原则,即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和慰抚性原则。 5、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 6、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7、我国国家赔偿飞体现出来的性质兼具行政法和民法的特点。 8、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决定,必须执行。 1、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是复议机关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4、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行政赔偿(22题)

行政赔偿 一、单选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D)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A 公民 B 法人 C 其他组织 D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B)给予赔偿。 A 30日内 B 两个月内 C 三个月内 D 45日内 3.国家赔偿以(D)为主要方式。 A.返还财产 B.恢复原状 C.赔礼道歉 D.支付赔偿金 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二年时效,自下列何项之日起计算(D) A 行使职权行为做出之日 B 行使职权行为生效之日 C 行使职权行为侵害他人权益之日 D 行使职权行为被依法确定为违法之日 5.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C)为前提条件。 A.个人过错 B.公务过错 C.行为违法 D.无过错责任 6.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主体是(D) A.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 B.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所在的行政机关; C.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及其所在机关; D.国家; 7.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下列行为,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是(D)A.对桥梁管理欠缺 B.因军事演习发生损害 C.行政裁量不当 D.乱摊派 8.下列行为中国家应负赔偿责任的是(A) A.某市公安局违法拘留行为; B.某省人大代表大会的立法行为; C.某卫生局在法律范围内的裁量行为; D.某市银行的违法划拨存款行为; 9. 单独提出赔偿请求,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的,请求人可以在做出赔偿期限届满之日起(C)向人民法院起诉。 A 15天 B 1个月 C3个月 D1年 10.下列关于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赔偿程序的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 A.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B.赔偿请求人不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赔偿申请 C.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不允许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D.赔偿请求人在行政诉讼中不能一并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这是行政先行处理原则。 11.下列哪些情况,国家承担赔偿责任(C)

第六章 行政赔偿

第六章行政赔偿

第六章行政赔偿 行政侵权__故意.过失.违法 成都警察玩忽职守致李思怡饿死案 三年前,一个从湖北到广东来寻梦的年轻人,在广州从住地到网吧的路上被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证件,由于没有携带身份证件而被视为“三无”人员,然后作为“三无”人员而被警察收容。在被收容以后,他因声称自己有病而被送到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救治。在救治站,他因向其他被收容救治人员的亲属喊叫求助而引起护工乔燕琴的不满。于是,乔燕琴向另一护工乔志军提出将他从201室调到206 室,以便让206室的被收容救治人员来教训他。之 后,乔燕琴到206室窗边指使李海婴等人对他进行殴打。在多人轮番地、残忍地拳打、肘击、脚踩和膝盖撞顶之后,一个年轻的生命消逝了。年轻人的死激起了公众对暴行的愤怒,然后,乔燕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李海婴等十一人也作为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分别受到法律严惩,广州市政府的公安、民政和卫生等部门共有二十多人受到行政处分;年轻人的死还引发了社会对公民权利的广泛讨论,然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国务院宣布废除。 警察不作为致李茂润被”疯子”追杀伤害案高法司

法解释帮农民告赢公安1.d o c 央视主持人沈旭华坠楼致死与消防局违法发证案沈旭华家属告消防局终审败诉.d o c 国家赔偿制度的发展 1986年《民法通则》第121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989年《行政诉讼法》第67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1994年《国家赔偿法》第2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010年新修《国家赔偿法》第2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比较行政违法与行政侵权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政行为。 特点:

国家赔偿法试题及答案

《国家赔偿法》考试题 一、国家赔偿法单选题 1、公民的(B)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保护。 A、监护权 B、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C、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发表权 D、荣誉权 2、某甲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当他被执法车辆撞伤后, 赔偿请求人应该是(D) A、甲的父母 B、甲的配偶 C、甲的兄弟姐妹 D、甲某本人 3、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D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二年 4、行政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A)为前提。 A、先行处理 B、不予受理 C、确认违法 D、拒绝赔偿 5、刑事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C)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 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刑事赔偿决定。 A、5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6、赔偿请求人在国家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C)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A、2个 B、3个 C、6个 D、12个 7、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B)为赔偿义务机关。 A、受委托的组织 B、委托的行政机关 C、受委托的组织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D、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8、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A)为赔偿义务机关。 A、被授权的组织 B、授权的行政机关 C、被授权组织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D、授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9、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C)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A、6个月 B、1个月 C、2个月 D、3个月 10、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C)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1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B)为赔偿义务机关。 A、上一级行政机关 B、该行政机关 C、下一级行政机关 D、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12、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B)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行政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行政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A、最终 B、最初 C、最后 D、以后 13、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C )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A、可以 B、不得 C、应当 D、不能 二、国家赔偿法判断题: 1、接受行政委托的组织超越受委托权限,给行政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是接受委托的组织。( X )

行政赔偿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行政赔偿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案例一 (1)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 (2)周军的近亲属可提起复议申请。 (3)于法无据。因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不得向复议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应以分别作出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造成损害的区工商局与市工商局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5)处理方式正确,但处理结果的第三项内容存有错误。 (6)区、市工商局可分别向杨林、刘俊追偿。 [法理详解] (1)对周军进行3000元的罚款是杨林作出的,杨林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工商所是区工商局的派出机构,但在此行为上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工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因此,杨林的罚款行为应视为区工商局的行为。《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不属于此种情形,复议机关应是区工商局的上级机关。区工商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是市工商局,因此,对3000元罚款行为不服的复议机关应是市工商局。 (2)依《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2款,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提起复议申请。 (3)《行政复议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4)周军所受的损害,应以区工商局与市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上一问题中已明确,杨林所实施的罚款行为,属于区工商局的行为,因此本案中区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市工商局的复议行为都是错误的,而且复议机关的决定又加重了对周军的损害。《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因此,对罚款所造成的损害,区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吊销营业执照所造成的损害,市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5)区人民法院适用调解对此案加以解决是正确的,但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内容有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所谓适用调解,就是以调解为审理方式和结案方式。因此,区人民法院适用调解是正确的。但在调解内容上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超出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国家赔偿法》第28条对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赔偿数额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对处以罚款的,应返还罚款数额;对吊销营业执照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根据这一规定,协议的前两项内容是正确的,第三项内容是错误的,对周军因停业所减少的收入不应予以赔偿。 (6)对杨林与刘俊的违法行为,应当由区工商局与市工商局分别进行追偿。《国家赔偿法》第14

东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线作业二及答案

东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线作业二及答案 一、单选题(共 15 道试题,共 60 分。) V 1. 在何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做出变更判决()。 A.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B. 行政机关违反合理性原则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C. 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 D. 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满分:4 分 2.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的活动。 A. 行政规章 B. 基本法律 C. 地方性法规 D. 一般法律 满分:4 分 3. 根据行政法原理,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是()。 A. 民法救济途径 B. 经济法救济途径 C. 行政复议 D. 行政诉讼 满分:4 分 4.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内做出终审判决。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满分:4 分 5. 在我国,录用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主任科员以下的公务员的法律关系的发生一般采取( ) 方式。 A. 选任 B. 调任 C. 委任 D. 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满分:4 分 6. 主持行政裁决活动的机关是()。 A. 司法机关 B. 行政机关 C. 检察机关 D. 国家权利机关 满分:4 分 7. 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应当()。 A. 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B. 报请中级人民法院批准 C. 本法院自行决定 D.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满分:4 分 8.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 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下列机关申请复议()。 A. 上一级人民政府 B. 本级人民政府 C. 该派出机关 D. 上一级主管部门 满分:4 分 9. 下列情形中,我国公务员不应当予以辞退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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