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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国际贸易学第十三讲“国际服务贸易”

13国际贸易学第十三讲“国际服务贸易”
13国际贸易学第十三讲“国际服务贸易”

第13章国际贸易中的服务贸易

13.1服务贸易的产生及发展

服务贸易的发展,是世界进入服务经济时代重要标志。对当今世界的社会性质,有多种说法。有的认为是信息社会,有的提出是后工业化社会,有的说是服务性社会。从服务行业产值在全球国内生产总值超过60%这一现象来看,说明服务经济社会已经到来,世界开始进入服务经济社会,服务商品的生产和交换自然要成为社会的主要经济活动。尽管服务贸易在世界贸易总额中只占1/4左右,但服务贸易对世界经济的推动作用是不可限量的。

13.1.1服务贸易的产生

13.1.1.1经济服务化的影响

早在17世纪,威廉.配第就发现: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重心将逐步由有形商品生产转移向无形服务生产。实际上,产业发展的顺序正是由第一产业到第二产业,再到第三产业。作为一种社会分工,服务劳动产生于生产过程。人类社会三次大分工,最终使商业、运输业从工业和农业生产活动中独立出来,自我服务转变为社会服务,形成独立的服务劳动部门。提出服务要求的人,是服务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人,是服务劳动者。在社会有了专门从事服务活动的劳动者,便会形成独立的劳动部门-服务产业部门。

现代社会对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划分,是根据20世纪3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费希尔(A.Fisher)和克拉克(C.Clark)提出的经济增长阶段论的观点,按照三次产业分类的。1935年,在新西兰奥塔哥大学任教的费希尔在其著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提出了三次产业分类法。他认为,第一产业为人类提供满足其基本需求的食品;第二产业提供满足其他更进一步的物质需求;第三产业满足人类除物质需求以外的更高级的需求,如生活上的便利舒适、娱乐休闲等各种精神上的需要。

这以后,克拉克在《经济进步的条件》一书中,进一步按产业与自然资源的关系、产品特点、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的关系,对三次产业理论作了进一步论述。20世纪50年代以后,这一分类标准逐渐成为国际通用的国民经济结构分类与统计方法之一。

按照克拉克“三次产业分类法”,以初级产品生产产业为主的农业是第一产业,当它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最大时为农业经济社会;以初级产品加工产业为主的工业为第二产业,当它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最大时为工业经济社会;两者之外的其他所有产业部门都归属第三产业,服务业作为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最大时就是服务经济社会。

克拉克在对产业进行分类的同时还指出,就业结构的中心将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再到第三产业依次转移。这就是著名的“威廉-克拉克定律”。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证明,确实存在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再到第三产业发展的产业升级规律。

所谓经济服务化,就是在一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服务行业(第三产业)迅速增长,在国民经济中所占地位日益重要。一国经济服务化程度可用如下公式衡量:经济服务化程度=服务行业所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SDP)/一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在莫克尔斯提出现代化国家的十条标准中,其中一条就是经济服务化程度超过45%。

最近三十年来,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出现了经济服务化的趋势。经济服务化从宏观角度讲,是指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超过50%,并且还在继续增长的现象,也就是说它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部门。从微观角度讲,是指经济结构中服务的投入及成份

比重加大,使生产过程形成软件化、信息化、柔软化的量的变化,导致质的变化,最终形成服务化的现象。

在经济服务化的过程中,由于产业结构在新科技革命的推动下依次提升,产业重心向服务业转移,使得世界产业结构发生了大规模的调整。与此相适应,服务业的发展愈来愈专业化,规模也日益扩大。目前,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经济结构的服务化转型,并从中收益。美国3/4劳动人口与日本近2/3的劳动人口从事服务业。而这些国家国内生产总值中,服务产业的产值已超过60%,美国已达到70%以上,已由工业经济转变为服务经济及服务产业的专业化和规模化,为服务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美国仅金融业一项就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25%。而新兴工业化国家,经济服务化程度也已超过60%。虽然,发展中国家服务行业发展水平比较低,在国民经济中所起作用有限,但其经济服务化趋势却非常明显。

1998年部分国家和地区三个产业在GDP中的比例

单位:%

━━━━━━━━━━━━━━━━━━━━━━

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

世界水平 4.3 31.6 61.9

高收入国家(地区) 1.7 30.2 65.0

中等收入国家(地区) 8.8 33.0 58.2

低收入国家(地区) 23.0 38.9 38.1

──────────────────────

美国 1.7 26.2 72.0

日本 1.7 37.2 61.1

法国 2.3 26.2 71.5

──────────────────────

中国 18.6 49.3 32.1

韩国 4.9 43.6 51.6

印度 29.3 24.7 45.9

巴西 8.4 28.8 62.8

泰国 11.2 41.2 47.7

━━━━━━━━━━━━━━━━━━━━━━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

13.1.1.2后工业化的推动

欧美发达国家把经济服务化的现象称之为“后工业化”(Post-industrialism)。在“后工业化”时代,不仅资本取代劳动成为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而且知识的价值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知识已取代土地和厂房,成为衡量企业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

现代服务业属于高科技、高管理水平的知识密集型产业,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本身就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的智能化、知识化程度。在后工业化影响下,世界各国的产业结构全面升级,国际竞争将逐渐从资源和成本的比较优势转变为知识和教育资源的比较优势。与此相适应的是,未来全球贸易中实物形态的货物贸易所占的比重会相对下降,而非实物形态的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会相对增长。

因为,工业化只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那么工业化过程的时间长度至少在理论上是可以丈量的。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经济部门产出重心出现了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

业逐次转移的趋势。钱纳里等人通过分析证实了在工业化过程中,工业特别是制造业在总产出中所占份额将随着人均GNP?增长为标志的工业化的推进而呈现出一条倒U型的变动曲线,以致于工业份额的下降,第三产业份额的上升,表明工业对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被取代,服务业在国内经济中所占比重的超过60-70%,并成为一国进入后工业化社会,或知识经济时期的一个重要标志。

1980年赫尔曼.?卡恩以一个未来学家的身份从经济发展角度解释了“后工业”的涵义。卡恩认为,“后工业概念在这里仅仅是指十分富裕的未来经济,这种经济用非常小的百分比的劳动力和社会经济机器,就能满足工业和物质需要”,真正的后工业经济是一种“不同类型的服务经济”,即工业化的终结同时意味着非物质产品需求及其产出的增长将改变整个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服务部门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目前只有少数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在国内生产总值和就业人口中所占份额超过了60-70%,并仍继续呈上升的势头。

13.1.1.3知识产业的兴起

知识产业是指服务业中知识化程度较高的产业的发展而形成的产业,这些产业包括咨询、广告、设计、中介服务等,某些公共部门如研究与开发、教育、医疗等,因需求激增也呈现出知识产业的特点。在服务经济时代,服务业的地位得到提升,特别是那些提供知识和信息为主的服务业将成为社会的主导产业。

13.1.1.3知识产业的兴起

知识产业是指服务业中知识化程度较高的产业的发展而形成的产业,这些产业包括咨询、广告、设计、中介服务等,某些公共部门如研究与开发、教育、医疗等,因需求激增也呈现出知识产业的特点。在服务经济时代,服务业的地位得到提升,特别是那些提供知识和信息为主的服务业将成为社会的主导产业。

知识产业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规模个性化生产;企业是创造知识的企业;水平管理;软件成为重要的创造手段;柔性产品创新。知识产业的形成归功于以下三类核心产品的发明与创新,它们是:芯片和计算机;软件和光盘;网络。

最早提出“知识产业”一词的是美国学者马克卢普,他在《美国的知识生产和分配》一书中,不仅首先提出了知识产业的概念,而且还对“知识产业”的范畴作出了明确的界定。从分类特点来看,知识产业的提法与传统的三次产业理论不是在同一个层面。传统的三次产业理论是从便于经济统计的角度,对全球社会的经济活动加以分类的,而知识产业则是从产业性质的角度,说明在这一产业内部的各个行业所具有的知识化程度。

因此,当今世界贸易的特征是服务产品的生产居主导地位,开始进入服务经济时代。无论把当今时代说成是信息时代、高技术时代,他们都与服务有密切的联系,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教育服务等,不过是服务产业中的一个行业,现阶段他们还不能占主导地位。

13.1.2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依据二战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过程的不同特征,可将其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13.1.2.1作为货物贸易附属地位的服务贸易(20世纪70年代之前-1970年)

这一时期,世界各国还未意识到服务贸易作为一个独立实体的存在,在实际经贸活动中,服务贸易基本上是以货物贸易附属的形式进行。如:仓储、运输、保险等服务。因此,当时尽管事实上存在着服务贸易,但却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所以对服务贸易缺乏具体的数量统计。

13.1.2.2服务贸易快速增长阶段(1970-1994年)

服务贸易从货物贸易附属地位逐渐开始独立出来,并得到快速发展,对服务贸易的确认始于20世纪70年代,1972年10月,经合组织(OECD)最先在一份报告中正式使用服务贸易这一概念。1974年美国贸易法第301条款中第一次提出“世界服务贸易”的概念。服务贸易在这一阶段随人们的重视程度的提高而快速发展。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从1970-198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年均增长率为17.8%,与同期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大体持平。服务贸易在80年代后,开始超过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1980-199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年平均增长率为5.02%,而同期货物贸易年平均增长率为3.69%,这一势头一直持续到1993年。

13.1.2.3服务贸易在规范中向自由化方向发展阶段(1994年以来)

1994年4月,规范服务贸易的多边框架体系《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签署后,服务贸易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服务贸易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又有一些反复。1994-1995年,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分别为8.03%、13.76%,比同期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略低,但从1996年以来,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几乎处于同步增长并略高于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反映了《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不仅规范了服务贸易的发展还大大促进了货物贸易的发展;不仅给服务贸易以较为准确的定义还规范了服务贸易的统计范围,使其成为国际贸易活动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

13.1.2.4服务贸易发展的新特点

综观服务贸易发展的三个阶段,可以看出服务贸易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1.服务贸易增长速度较快,在世界贸易中所占份额逐渐上升。服务贸易从货物贸易的附属地位逐渐独立出来并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过程。

2.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国别上的不平衡。少数发达国家(美、日、欧盟)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主导地位。服务贸易主要是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并占全球服务贸易的70%以上。从1999?年世界服务贸易进出额前十位排行中(除中国大陆进口排在第10位,中国香港出口排名第10位以外)几乎都是发达国家。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领域尤其是服务贸易收支平衡上一直处于逆差状况。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数据显示,1999年全球货物贸易总额为54700亿美元,服务贸易额为总额13500亿美元。二是服务行业内部结构发展的不平衡,服务部门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内部结构也得到拓展,除了旅游、运输等传统型服务外又发展出如通讯、广告、设计、咨询、技术信息等新型服务贸易。新型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传统型服务贸易,特别是信息技术、网络等新兴产业的出现,大大促进了新型服务贸易的发展。

1999年世界贸易排行

单位:亿美元

13.1.3服务贸易迅速增长的原因

13.1.3.1经济服务化

经济服务化从宏观上讲,是指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部门,一是劳动者在各产业部

门间的分布,服务业的比重超过农业和工业;二是各产业在国民经济总值中的比重的变化。

这可以从下列几个发达国家的劳动就业情况和产业结构变化中看出。

从微观上讲则是指工农业生产过程中服务的投入或者说软件的投入比重加大。这种情况

在制造业最为明显,所以有的人称之为经济柔性化。在实物生产过程中,各种物资的投入为

硬件,而技术、信息、知识及其投入则为软件。

主要发达国家劳动就业情况

单位:%

━━━━━━━━━━━━━━━━━━━━━━

美国 1950 1965 1974 1980 1986

──────────────────────

第一产业 11.6 5.0 4.0 4.0 3.1

第二产业 37.4 35.0 32.1 31.0 27.9

第三产业 51.0 60.0 63.9 66.0 69.0

─────────────────────

英国 1951 1965 1966 1980 1986

─────────────────────

第一产业 4.5 3.0 3.1 3.0 2.5

第二产业 49.7 47.0 46.6 38.0 30.9

第三产业 45.8 50.0 50.3 59.0 66.6

─────────────────────

法国 1962 1965 1973 1980 1985

─────────────────────

第一产业 19.8 18.0 11.9 9.0 7.5

第二产业 37.6 39.0 37.5 35.0 31.5

第三产业 42.6 43.0 50.6 56.0 61.0

─────────────────────

日本 1955 1965 1975 1980 1986

─────────────────────

第一产业 41.1 26.0 13.9 11.0 8.4

第二产业 23.4 32.0 34.1 34.0 34.5

第三产业 35.5 42.0 51.7 55.0 57.1

━━━━━━━━━━━━━━━━━━━━━

主要发达国家各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单位:%

━━━━━━━━━━━━━━━━━━━━━━━

1950 1960 1970 1980 1991

────────────────────────

第一产业美国 7.0 4.3 3.1 3.0 2.0

英国 5.7 4.0 2.8 2.1 1.7

法国 15.5 10.5 6.9 4.1 3.0

日本 26.0 13.0 6.3 3.6 2.0

────────────────────────

第二产业美国 35.0 38.0 34.0 34.0 27.5

英国 48.0 47.5 42.7 40.2 31.7

法国 54.0 54.8 54.4 36.1 29.0

日本 28.0 45.0 46.3 42.5 42.0

────────────────────────

第三产业美国 55.6 60.2 64.9 66.2 70.5

英国 46.3 48.5 54.5 57.6 66.6

法国 30.5 34.7 38.7 61.0 68.0

日本 47.4 44.0 47.4 53.0 56.0

━━━━━━━━━━━━━━━━━━━━━━━━

资料来源:根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有关资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

社,1999年。

13.1.3.2.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加强了服务国际化进程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扩张,使得与跨国经营相配套的金融服务、运输服务、咨询服务、商业活动、信息服务和专业化服务随之跨越国境,带动了跨国服务企业跨国境服务贸易活动的发展,使世界服务贸易额快速增长。

13.1.3.2.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加强了服务国际化进程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扩张,使得与跨国经营相配套的金融服务、运输服务、咨询服务、商业活动、信息服务和专业化服务随之跨越国境,带动了跨国服务企业跨国境服务贸易活动的发展,使世界服务贸易额快速增长。

13.1.3.3.全球经济一体化

全球经济一体化,使一体化成员间的贸易壁垒逐渐减少,极大地促进一体化成员之间的服务贸易发展和国际服务贸易的增长。1995年1日1月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生效,为全球范围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制定了法律框架,因此,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国际服务贸易活动。

13.1.3.4.科学技术促进了服务贸易的繁荣

科学技术自身也是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之一。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各国为了增强自身的国际竞争力纷纷加强了研究和开发投入,并积极从国外购买先进技术,国际间的技术贸易已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专利、咨询、金融工程等服务。

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了众多的新型服务部门。国际互联网络和电子数据交换技术的发展创造了电子商务这一崭新的服务部门。

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变了原有的服务的性质。使得越来越多的以前“不可贸易”的服务变成“可贸易”的服务。如原来不可贸易的知识、教育服务,现在可以储存在光盘中以服务产品的形式交易。

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劳动要素在国际间的流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大大缩短了时空距离,促进了服务人员的过境移动。特别是第三次科技革命,加速了科技人员和其他服务人员的国际流动。

13.1.3.5.需求方面的原因

服务产业的发展,一般是从满足生产的需要开始,即围绕实物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提供服务,然后扩展到为人们的生活服务。服务产业的产生源自商业,接踵而来的是运输业、旅游业、餐饮业、人员流动服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服务领域的细化,使得人们对服务需求快速增长。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最浅层次的需求是和物质产品有关的生理需要,在满足了低层次的需要后,人开始产生其他和服务有关的安全、社会尊重和自我实现需要。就像《又一次革命》一文中所说,到2010年,服务经济将进入全盛时期,届时在美国经济结构中服务业将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90%,而制造业仅占10%。到2015年休闲型服务企业从酒吧到录像厅到歌剧院所创造的产值将占到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0%。

人们对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服务业基本上属于绿色行业,污染小,能源消耗少,因此各国政府都大力发展服务业。

解决就业和平衡国际收支的需要。根据上述数据显示,服务业无论是过去、现在或将来,在各国都是作为吸纳劳动力人数最多的一个产业,也是各国创造中高收入阶层的一个产业。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和新型服务部门的出现,解决了各国大量的就业。同时许多国家通过服务的输出入,获得巨大的外汇收入,缓解了货物贸易逆差对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改善国际收支平衡。

13.2服务贸易的概念及其特征

13.2.1服务、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

13.2.1.1服务

服务是相对产品(有形产品)的一个经济学概念。服务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商品,区别于其他一般商品。服务没有固定的存在实体,但服务和一般商品一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服务的特殊使用价值在于它提供了某种劳动,而对劳动的享有实质上就是对服务这种特殊商品使用价值的消耗。服务的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劳动力、知识及技术。

服务是指以提供活劳动形式创造使用价值(效用)来满足他人需求的活动。在现代宏观经济统计中,抽象服务劳动所创造的市场价值和具体商品生产形成的市场价值完全一样,两者共同构成一国国内生产总值。

服务本身并不一定就是经济行为,它包括非经济型服务和经济型服务两类。前者一般指无偿提供的非商业性服务,比如教育,慈善活动等为别人服务等。

早在1977年霍尔(T.P.Hill)提出了为理论界所公认的服务概念。他指出:“服务是指人或隶属于一定经济单位的物在事先合意的前提下由于其他经济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变化。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即消费者单位的变化和生产者单位的变化同时发生,这种变化是同一的。服务一旦生产出来必须由消费者获得而不能储存,这与其物理特性无关,而只是逻辑上的不可能......。”

80年代中期,巴格瓦蒂(J.N.Bhagwatti)及桑普森(G.Sampson)和斯内普(R.Snape)相继扩展了霍尔的“服务”概念,他们把服务区分为两类:一类为需要物理上接近的服务,另一类为不需要物理上接近的服务。

《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条对“服务”的定义:(1)除政府当局为履行职能所提供的服务之外,本协定所指的“服务”,系包括所有部门的一切服务。(2)?所谓“政府当局为履行职能所提供的服务”是指非商业性质的,又不与任何一个或多个服务提供者相竞争的各类服务。

13.2.1.2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性服务活动。“服务贸易”一词在1972年出现后,随着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开始和不断深入,围绕着服务贸易的概念,各国学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激烈的争论。西方学者对服务贸易概念的探讨是从“服务”本身的概念开始的。考特勒(P.Kotler)对服务贸易下的定义是:“一方能够向他方提供在本质上是无形的,不带来任何所有权的某种活动或利益。其生产也许受到物质产品的约束,或不受约束”。

80年代中期,巴格瓦蒂将服务贸易的方式分为4种:(1)消费者和生产者都不移动的服务贸易;(2)消费者移动到生产者所在国进行的服务贸易;(3)生产者移动到消费者所在国进行服务贸易;(4)消费者和生产者移动到第三国进行的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的概念不仅是学者们讨论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实践性和政策性很强的问题。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过程中,服务贸易的概念一直是各国争论的焦点之一。在谈判的初期,发展中国家坚持认为服务贸易仅仅指越境服务贸易,即不涉及消费者和生产者物理接近才能发生的服务贸易。而发达国家强烈要求把涉及生产要素流动的服务贸易也包括在内,甚至把服务业的国际直接投资包括在服务贸易之内。双方的观点严重对立。为了打破僵局,印度曾经提出定义国际服务贸易的4个标准,即服务和支付的过境流动;目的的具体性;交易的不连续性;?有限的服务时间。1988年的蒙特利尔会议接受了印度的意见,既肯定服务贸易包括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但同时又明确规定,只有生产要素的流动在“目的明确、交易不连续和持续时间有限”的前提下,才能视为服务贸易。这就明确把国际直接投资和移民排除在了服务贸易的范畴之外。最终,乌拉圭回合协议把服务贸易定义为:

(1)过境交付-从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

(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商业存在-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4)自然人流动-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

显然,这一定义和巴格瓦蒂等学者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

13.2.1.3国际服务贸易

当服务贸易随经贸活动的发展跨越一国边界时,或虽处同一国境内,服务行为发生在不同国籍的人之间,这种服务贸易行为就称之为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就是对各种性质劳动所形成的服务的跨国界的提供和享用。

狭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发生于国家之间符合服务贸易定义的直接的有形的服务输出和

输入活动;广义的国际服务贸易不仅包括有形的劳动的输出入,还包括无形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在贸易实体接触的情况下发生的交易活动。

13.2.2服务贸易的特征

同有形货物贸易相比,服务贸易有以下特征:

1.无形性

这里无形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在消费之前服务没有一种直观的具体的物理存在形态。第二,服务贸易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中没有记载,只在国际收支统计中才以非贸易收入形态出现。由于服务的无形性,消费者在购买前无法了解其质量,只能在消费中体验甚至消费后也难以了解服务质量,而供给方对服务质量相对了解较多,所以在供方和需求方之间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现象。服务贸易中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容易引起供给方偷懒的道德风险,需求方会产生减少服务购买、自我服务等逆向选择现象。

2.非储存性

货物商品在生产出以后,进入消费领域之前,或长或短均有一个存储的过程。而绝大部分服务生产和消费是同时进行的,服务商品一旦被生产出来就同时是一个消费的过程。中间无存储环节。

3.异质性

异质性是指服务的构成成份及其质量水平经常变化,难以统一界定。服务行业是以人为中心的产业,同一种服务的质量因人(生产者或消费者)而异。造成异质性的原因:一是服务提供者技术水平往往不一样;二是同一供给者不同条件下服务水平会发生变化;三是消费者在服务消费过程中偏好感受也不尽相同。由于服务水平灵活多变,对服务质量制定统一标准更加复杂、困难。

4.缺乏所有权

既然服务是无形的又不可储存,服务在交易完成后便消失了,在服务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不涉及任何东西的所有权转移。

5.高垄断和高保护性

服务贸易市场垄断性较强,很多服务部门如电信、交通运输、金融等都属于自然垄断部门。服务贸易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使市场发生失灵,政府干预(制订法定标准、执业资格等措施)不可避免;同时服务贸易在国际间发展极不均衡,发展中国家处于严重的比较劣势,再加之许多服务领域的开放,像电信、金融涉及国家的主权或其他敏感问题,所以服务贸易保护程度很高,各国政府往往采取非关税壁垒保护本国服务市场。

13.2.3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关系

1.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互补性

(1)货物贸易的发展推动相关的服务贸易的发展

国际货物贸易的增长带动了与之相关的金融、保险、运输、通讯等服务行业的国际化。特别是随着货物服务密集程度的提高以及世界竞争逐步由有形的单纯的物质实体竞争转向物质实体竞争和无形的各种附加服务的复合商品的竞争。使服务贸易跟随货物贸易的发展同步地快速发展。

(2)传统服务贸易的发展和新型服务贸易的出现也促进了货物贸易的发展

运输的增长增加了对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的需求。数据处理和通讯服务贸易的增长促进了对微机、程控电话设备、通讯卫星等商品的需求。

(3)服务生产和商品生产的相互渗透也大大增强了两者互补性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服务生产出现了“服务硬件化”趋势。比如无形的程序可以固化到有形光盘中,同时商品生产出现了“商品软化”的现象,货物商品贸易越来越密集使用科学技术、管理、营销等服务要素,服务和货物相互渗透形成复合产品,从而两者互补性增强。

2.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替代性

(1)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有负面影响,知识技术等服务产品的出口会降低国外对相关货物商品的需求;汽车、电器等货物商品维修服务业的发展,会延长汽车和电器等使用寿命,从而相应减少对汽车、电器的需求。

(2)货物商品的质量提高,其耐用性、可靠性增强,?自动化程度提高会相应减少有关的维修等人力服务。

13.3 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

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范围广泛,存在的方式多样,使得对其进行分类有各种不同的方法,主要以国际经济体系和国际服务贸易活动特点为依据,对服务业和服务产品进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形式。

13.3.1按服务交易的地点及生产者、消费者的关系不同进行分类

为了加深对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的理解,这里引用瑞德尔(Riddle)在其所著《服务部门在经济发展中作用:按发展类型区分的异同》一文中对服务贸易的分类方法,原因是瑞德尔的分类与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四种服务贸易提供方式基本相似,只是瑞德尔是按照生产者与消费者移动与否作用标准,来对服务贸易作出明确分类。

生产者

不移动移动

消费者不移动

移动

瑞德尔的分类

1.国境贸易的特点是生产者和消费者均不移动,只是借助国内信息手段进行服务,瑞德尔称之为被分离的服务,这类服务与货物贸易一同在出口国生产,经过国际间的交易在进口国消费。例如,保险、金融、电讯服务、电子商务等。

2.要素收益贸易是只有生产者移动,生产者将提供服务所需的生产要素从本国移动到进口国进行生产,如本国专家到国外进行讲学、技术专家到国外提供技术服务等。这种服务带有生产要素国际间流动的特征。但这种流动应当是一时的、短暂的、非永久移居。永久移居变成当地居民,或改变了国籍,就不属于国际服务贸易。

3.当地贸易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旅游观光、医疗、教育等。如外国学生到中国留学,外国游客来中国旅游,或是中国人的到境外旅游观光,外国人到中国来求医治病等。

4.第三国贸易是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移动到第三国而提供的服务,如法国游客在中国旅游时住在美资的希尔顿酒店。

13.3.2按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分类

1995年1月1日生效的世界贸易组织,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共142个服务项目。

1.商务服务

(1)专业服务 (2)计算机及相关服务 (3)研究和开发服务

(4)房地产服务 (5)无经纪人介绍的租赁服务 (6)其他商务服务

2.通讯服务

(1)邮政服务 (2)快递服务 (3)电信服务 (4)视听服务 (5)其他

3.建筑和相关工程服务

(1)建筑物的总体建筑工程 (2)民用工程的总体建筑工程 (3)安装和组装工程

(4)建筑物的装修工程 (5)其他

4.分销服务

(1)佣金代理服务 (2)批发服务 (3)零售服务 (4)特许经营 (5)其他

5.教育服务

(1)初等服务 (2)中等教育 (3)高等教育 (4)成人教育 (5)其他

6.环境服务

(1)污水处理服务 (2)废物处理服务 (3)卫生和相关服务 (4)其他

7.金融服务

(1)所有保险和与保险相关服务 (2)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 (3)其他

8.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

(1)医院服务 (2)其他人类健康服务 (3)社会服务 (4)其他

9.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

(1)饭店和餐馆 (2)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服务 (3)导游服务 (4)其他

10.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

(1)文娱服务 (2)新闻机构服务 (3)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和其他文化服务

(4)体育和其他娱乐服务 (5)其他

11.运输服务

(1)海运服务 (2)内河运输服务 (3)航空运输服务 (4)航天运输服务

(5)铁路运输服务 (6)公路运输服务 (7)管道运输

(8)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性服务 (9)其他运输服务

12.上述义务的其他服务

资料来源:杨荣珍主编《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精解》,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14-321页。

13.3.3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对服务贸易分类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过去在进行各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统计时,一直把服务贸易列入无形贸易一栏中,这种情况直到1993年才作出了调整,而我国过去一直把服务贸易称做劳务贸易。目前按照国际货币基本组织的要求,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将服务贸易分为13类分别进行统计。

1.运输

2.旅游

3.通讯服务

4.建筑服务

5.保险服务

6.金融服务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8.专有权利使用费、特许费

9.咨询

10.广告、宣传

11.电影、音象

12.其他商业服务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3.3.4按照服务贸易发展模式分类

可将服务贸易分为传统的服务贸易、要素型服务贸易和新兴产业服务贸易,见下表。

13.4服务贸易理论

在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发展于20世纪80年代,成熟于20世纪90年代。同西方国家相比,中国对服务贸易的研究直至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

如果说,已有的国际贸易理论可谓为货物贸易理论,那么作为新兴的国际贸易方式-服务贸易的发生、发展方向和得失是否适用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进行分析。8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试图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运用于服务贸易发生的原因、格局和利益得失的研究中,并通过对现实国际服务贸易资料的研究,分析国际贸易格局的发展变化,以验证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西方经济学家率先用经济研究的“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方法”,对服务贸易的成本、价格、交易方式及比较优势探讨和研究,但尚未形成为众多国家普遍接受、成熟的服务贸易成型理论。

例如,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发达国家主张,货物贸易中的比较利益理论同样适用服务贸易,甚至认为修正的赫克歇尔-俄林模型(H-O理论)可以说明涉及要素流动的服务贸易。他们认为,发达国家由于拥有雄厚的物质和人力资本,最有可能是服务的出口方,但这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不能从自由贸易中收益。和货物贸易一样,国际服务贸易的收益来源于由于专业化而导致的效率提高及贸易流动扩大,进口提供了比国内市场便宜、高质量的服务而促进稀缺资源的更合理配置,同时一国的服务在整体上可能处于绝对劣势,但在某些部门会具有比较优势,实现自由贸易必然促进资源在各国间合理配置,产生规模效益,从而达到发

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目的。发展中国家极力反对发达国家的理论。他们指出,贸易收益一部分来源于国际交换,另一部分来源于国际专业化生产,而其前提就是生产和消费的分离,这在服务贸易中由于服务的不可储存性变得不可实现。另外,发展中国家认为服务业中许多行业是一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服务业在发展中国家为“幼稚产业”,必须加以保护。

13.4.1.服务贸易决定的规范分析

国外学者对于服务贸易的规范分析首先表现在对传统贸易模型的应用上。西方学者尝试用传统贸易理论特别是要素禀赋为基础的赫克歇尔-俄林模式(H-O理论)解释服务贸易。经过国外学者的分析运用,认为:服务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一种形式,国际贸易理论是可以运用的。但是,由于服务贸易具有许多货物贸易所不具备的特征,在运用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对服务贸易进行解释时,必须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进行适当的修正。

13.4.1.1迪尔多夫模型(Deardoff Model):一种商品、一种服务

1985年,迪尔多夫率先运用赫克歇尔-俄林模型(H-O理论),建立了一个“一种商品、一种服务”的模型来探讨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他选择了服务业三个假设的重要经济特点进行分析,他的分析包括以下3种情况:

1.同商品贸易互补的服务贸易

即作为商品贸易副产品的服务贸易,在现实经济中,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常常存在互补关系,比如:运输、保险等服务贸易都是为了方便国际货物贸易而发展起来的,一些服务的需求仅仅是货物贸易的派生需求,不存在贸易前价格。

2.流动型服务要素贸易

与作为要素流动的服务贸易存在比较利益。很多服务在传统意义上是不能参与国际贸易的,比如:“钱之旅”特有的三星级服务只能在巴黎享受到。但是服务(劳动)要素一般可以在国际间自由流动,假设生产这种“钱之旅”餐饮服务需要两种要素投入:技术性劳动(厨师)和非技术性服务(服务生),再假设存在比较优势,法国技术性劳动比较充裕;而美国非技术服务比较充裕,三星级服务属于非技术性劳动密集型部门。在封闭状态下,法国的三星级餐饮服务价格高,如果允许技术性劳动跨国界流动,法国厨师就会到纽约和当地非技术性劳动相结合,可以较低的价格提供星级服务。这种服务要素的流向是由相对比较优势决定的。

3.非流动性服务要素

有时在要素实体不流动的情况下,也能够进行国际间的贸易。一个经理完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管理千里之外的生产活动。假设A,B两个国家,均生产两种产品:一种是可贸易品X,另一种是不可贸易品S。且两国对两种产品需求一致。进一步假定生产两种产品需要两种投入:劳动L和管理M。并且在不移动的情况下,也能促进国际贸易活动。

封闭状态下,如果A国服务要素价格比B国低,这可能由以下三种情况引起:

(1)要素禀赋不同,A国管理要素丰富,且S属于管理密集型产品;

(2)要素禀赋差异,A国劳动充裕,且S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

(3)技术差别,A国在S的生产上具有中性技术优势。

由于封闭状态转向自由贸易后,A国在第一种情况下,将“出口”(非实体流动)管理要素M进口可贸易品X;在第二种情况下,出口X,进口(非实体流动)M;此时考虑的只是可贸易品X和非流动管理要素M的价格,所以在要素禀赋不同情况下(1)、(2)比较优势原则能够成立。第三种情况下,尽管管理要素M价格比B国高,但A国享有中性技术优势,两国间技术差异更大,抵消了要素价格差别,A国将向B国提供管理要素M的“非实体”服务,这样要素价格较高的A国,反而成了该要素的“出口”方,似乎同比较优势相矛盾。其实决

定管理要素M是否参与国际贸易的因素不仅有要素M价格,还有非贸易品S的价格。只要A国劳动密集型产品S的价格低于B国,在第三种情况下,A国就“出口”管理要素M,在这个意义上,比较优势同样成立。

其主要贡献在于,通过自己的研究证明:如果给定某些条件,国际贸易理论完全可以用来分析国际服务贸易。

13.4.1.2.伯格斯模型

1990年,伯格斯运用修正过的赫克歇尔-俄林-萨缪尔森(H-O-S)模型。探讨了服务贸易、服务技术出口对于服务贸易双方的影响,提出关于服务贸易的一般模型。该模型说明了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技术差别如何形成比较优势从而决定服务贸易格局。

根据伯格斯模型,厂商是选择按合约经营还是自我服务经营,取决于服务和要素的市场价格比较。服务价格超过工资和租金的程度越高,厂商依赖服务部门的程度就会越低,自我服务经营程度就越高。由于要素间存在替代关系,服务的成本就会相应降低。如果存在技术、贸易政策壁垒阻碍服务贸易,各国在服务供给上的技术差别就成为商品生产比较优势的重要决定因素。

他指出,国际贸易理论是可以用来解释服务贸易的。如果把标准的H-O-S模型作简单修正,就可以得到解释服务贸易的一般模型。他认为:服务贸易自由化和服务技术的出口一般会改变出口国的贸易条件,提高出口国的经济福利水平。

13.4.1.3.塔卡和森德伯格的观点

1988年,塔卡(K.Tucker)和森德伯格(Sundberg)指出,传统国际贸易理论适用于分析服务贸易,但也存在下述局限性:

1.要素禀赋理论是从供给的角度来分析国际贸易,而国际服务贸易在许多情况下主要受到需求条件而不是生产成本的影响;

2.商品和服务在研究与开发、广告等方面的效用上存在着差别,这将导致服务的出口同国内市场不同的需求特征;

3.许多服务往往作为中间投入出现在生产过程中,在生产的不同阶段会出现两个不同的生产函数;

4.服务贸易受市场结构和政府管制的影响比货物贸易要大得多。

他们主张,为克服上述缺陷,在运用国际贸易原理来分析服务贸易时,需要更多的关注相关的市场结构和需求特征。

13.4.2服务贸易决定的实证分析

由于服务贸易涉及的部门复杂,大多是无形贸易,不经过各国的海关。服务市场按行业划分,其特征有显著的差异,涉及的行业和领域众多,一国很难全面、准确地进行服务贸易的统计。又如像信息服务业的迅速发展,新型服务业不断出现,现行的实证分析遇到了一个较大困难是资料的缺乏和不准确,难以从理论上预见未来的服务经济的发展及服务贸易的内涵。尽管遇到资料短缺的困难,仍有许多学者致力于服务贸易决定的实证研究。

13.4.2.1.R.迪克和H.迪克

最早尝试对服务贸易进行实证研究的是R.迪克和H.迪克,他们运用经合组织国家的资料来验证传统贸易理论是否适用于服务贸易。并认为国际贸易理论不适用于服务贸易。1979年,他们在一篇论文中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法(RCA)?”来验证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现实格局

是否遵循比较优势原理。他们对18个经合组织国家的资料进行了跨部门回归分析,其结果是,没有证据表明比较优势在服务贸易模式的决定中发挥了作用。尽管这一结论可以部分归因于非关税壁垒的存在,但他们仍然坚持当时流行的观点,即“如果不考虑贸易扭曲,要素禀赋在服务贸易中没有重要的影响。”

13.4.2.2.萨皮尔

1982年,萨皮尔通过一系列实证研究后,验证了比较优势对于服务贸易的适用性,并描绘了由比较优势决定的现实服务贸易格局。

他认为国际贸易理论完全适用于服务贸易,没有必要把服务贸易同一般国际贸易区别开来。其主要结论是:传统贸易理论不仅适用于货物贸易,也适用服务贸易,要素禀赋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模式的决定上都具有重要作用。他指出,一个国家的要素配置对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地位有重要影响,其理由是,有形资源丰裕的国家一般在运输服务贸易上拥有比较优势,而人力资源丰裕的国家一般在保险和其他民间服务贸易上拥有比较优势。由于服务贸易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在这种情况下,提高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将导致整个经济规模的更快增长。工业化国家由于有形资源和人力资源都很丰富,在服务贸易上拥有总体的比较优势。但是,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不是静态的,随着发展中国家有形资源和人力资源的积累,在一定的服务贸易部门也会拥有比较优势。1986年,拉尔通过对发展中国家的实证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1985年,萨皮尔对服务贸易中的南北问题进行了专门考察,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当时的服务贸易结构和比较优势格局,强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要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1986年,萨皮尔通过对工程服务贸易的实证研究,再次肯定了比较优势的动态性和发展中国家作为潜在服务贸易出口者的作用。

13.4.2.3其他学者的研究分析

1989年兰格海默(https://www.wendangku.net/doc/ce18816858.html,nghammer)通过对法国、德国、日本和美国4?国服务贸易资料的实证分析,考察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服务贸易关系。其主要结论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服务贸易模式与要素禀赋关系密切。

1992年,豪克曼和卡森迪(G.Karsenty)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法(RCA)?”分析了不同收入水平国家在服务贸易上的比较优势。按照他们的分析,收入水平越高,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越大,人均收入在6000美元以上的国家在服务贸易上拥有较大优势。但是,收入水平低的国家在一些服务贸易部门也拥有比较优势。并且发展中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在不断上升。

13.5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服务贸易自由化,是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倡导的投资和贸易自由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的焦点。美国率先提出把服务贸易自由化作为多边谈判议题,它代表了发达国家对服务贸易的基本主张。而发展中国家服务业比较薄弱,缺乏竞争力,希望对服务贸易适度开放,扩大自己在货物贸易领域的利益。因此,在乌拉圭回合中出现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两种主张:一种是无条件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所有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开放本国服务市场;另一种是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对等原则,即根据每个国家给予本国服务及服务提供者的待遇来决定本国给予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在本国的待遇。显然,对等原则与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相抵触,因此,考虑到世界贸易组织大多数成员为发展中国家,最终就服务贸易的开放采取渐进开放方式,逐步实现自由化。

13.5.1服务贸易自由化概念及其特点

13.5.1.1服务贸易自由化概念

所谓服务贸易自由化,就是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尽量减少进口的障碍,为服务贸易提供日益宽松的交易环境。

13.5.1.2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特点

1.服务作为商品,在许多情况下具有不可储存性。许多服务的生产和消费是同时发生的,既不可能在服务生产以后再消费,也不可通过运输在异地消费。因此,与货物贸易不同,在服务贸易交易过程中,不仅服务产品要在东道国,而且服务的提供者或生产者也必须同时在东道国存在,或以法人的形式或以自然人的形式出现。因而,《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不仅要求给予外国服务产品以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而且还要求给予外国服务提供者(法人和自然人)上述待遇。因此,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是更加广泛和全面的市场开放,即服务产品市场、服务行业的投资市场和服务业劳动力市场的开放,进而才能更大程度地消除贸易障碍。

2.与货物贸易不同,服务贸易是无形贸易,东道国政府不能通过海关进行监管,也不能用关税措施加以控制。因此,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实现手段,不是削减关税,而是通过谈判,谋求各缔约方政府修改国内法律、法规,减少对服务贸易的限制。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服务业市场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而且各国法律和法规也需要在自由化中得到修订。人们对部分敏感的服务行业的认识会有新的变化,东道国政府对过去由国家控制或垄断的服务部门的影响会伴随开放度的提高而逐步减少,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的生效,使参加该协议的缔约方对国内部分服务行业可以提供的保护和优惠措施受到了限制。

13.5.2服务贸易自由化障碍

13.5.2.1国际服务贸易壁垒

由于服务贸易项目繁多,贸易方式多样,因此,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众多,加之各国基于本国的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又实施不同方式的管理手段,所以加重它的复杂性。

通常所说的国际服务贸易壁垒是指,一切阻碍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的措施。这样的措施涉及面广,既有政策和法规措施,也有有利于本国竞争者的商业保护措施。

总体上看,国际服务的提供至少涉及4个要素在国际市场上移动:人员、资本、货物、信息。国际服务贸易壁垒自然表现在对这些要素的移动及交换方式的限制及阻碍上。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就是要解决在具体的服务行业、部门或贸易项目上的壁垒问题。因此,通过下表,对目前各国普遍存在的服务贸易壁垒进行粗略分类。

资料来源:戴超平著,《国际服务贸易》,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年,P44。

例如:航空业主要涉及国家垄断和补贴问题。一般来说,各国政府都给予本国航空公司提供优惠待遇,如把空运的货源和航线保留给国内航空公司;要求国内用户接受本国航空公司的服务;对国内航空公司给予税收优惠。目前,国家间的航空服务贸易都是通过对等原则的双边协议进行的。广告业,许多国家对外来广告企业要求本国参股,并对其经营电视广告的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严格地限制。

13.5.2.2《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对服务贸易壁垒的定义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条第1款的规定:“本协定适用于成员方影响服务贸易所采取的各种措施”,这指出了服务贸易规则与货物贸易规则的主要不同:货物贸易规则主要是以削减关税方式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主要障碍不是关税,而是“措施”,或叫“法规”。因而《服务贸易总协定》调整的范围主要是各成员方有关服务贸易的“措施”,通过规范各成员方制定和实施“影响服务贸易所采取的各种措施”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的。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第28条的规定,“措施”是指由一成员方,无论是以法律、法规、规则、程序、决定、行政行为或任何其他形式所采取的任何措施。

《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条第3款规定,成员方所采取的措施是由:1.中央、地区或地方政府或当局所采取的措施;和2.由中央、地区或地方政府或当局授权而行使的权力的非政府性团体所采取的措施。

第28条规定“成员方采取的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是指与下列内容有关的措施:1.跨国界的购买、支付或使用一项服务;2.与服务提供有关的准入和使用,为那些成员方所需供社会普遍使用的服务;3.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存在和活动。

13.5.3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理论研究

8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关贸总协定和现在的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或协定的专家,分别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阐述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意义和重要性,积极进行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3

方面内容:

13.5.3.1关于服务贸易自由化意义的研究

1.萨皮尔的观点

1985年,萨皮尔阐述了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于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服务尤其是作为基础设施的服务部门和教育服务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又非常短缺,因此,应该推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扩大服务的进口。同时,贸易自由化是一种非零和博弈,发展中国家在让渡本国部分市场的同时,也能扩大本国服务贸易的出口。而且,发展中国家可以以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换取发达国家货物贸易的自由化,从而扩大发展中国家占优势的货物的出口。

1989年,经合组织的一篇研究报告,把发展中国家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好处归结为3个方面:(1)增加出口机会;(2)促进经济发展;(3)促进享有多边贸易行为的好处。

2.伯格斯的理论

1990年,伯格斯建立了一个“服务贸易作为中间投入品”的模型,探讨了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于所有国家贸易和经济发展的普遍意义。按照伯格斯的分析,由于服务一般都是可以作为中间投入品和经济发展的基础结构,服务贸易自由化可以降低世界最终产品生产的成本,促进货物贸易的发展,提高一国整个国家的福利水平。

3.豪克曼等人的研究

1997年,豪克曼等人在一篇论文中以生产者服务贸易为例,阐述了服务贸易在全球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探讨了服务贸易壁垒对于经济发展的阻碍。他们指出,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于一国企业的国际化生产和经营是至关重要的,而有确凿的证据表明,限制服务部门竞争的政策代价是非常昂贵的。

13.5.3.2关于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研究

1.萨皮尔观点

1985年,萨皮尔在上文提到的那篇论文中,分析了发展中国家设置服务贸易壁垒的原因,包括(1)保护幼稚产业的愿望;(2)国际收支困难;(3)?服务业在国家基础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2.巴格瓦蒂观点

1985年,巴格瓦蒂认为,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缺乏热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发展中国家认为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好处将主要由占有比较优势的发达国家获得;

(2)?发展中国家担心服务贸易自由化将把世界各国的注意力从发展中国家占有比较优势的货物贸易上移开;(3)?服务业包括具有政治敏感性的基础结构和活动,发展中国家不愿涉及。

3.特比尔科克和豪斯的分类

1995年,特比尔科克(M.J.Trebilcock)和豪斯(R.Howse)把服务贸易壁垒分为4类:(1)直接明显的歧视性壁垒,即直接针对服务业的明显的贸易壁垒,?如电视和广播中对国内内容的管制、外国人建立和拥有金融机构的限制等;(2)?间接但明显的歧视性壁垒,指不是专门针对服务业但明显歧视外国人或要素在国际间流动的贸易壁垒,如对移民或以工作为目的的暂时入境的限制、并非专门针对服务业的对外国投资的限制、向国外汇款和支付的限制等;

(3)直接但明显中性的壁垒,?即对国内外单位和个人都限制的服务业管制,如铁路和电信的国家垄断;(4)?间接和明显中性的壁垒,指并非针对服务业、也并非针对外国人的壁垒,如国内标准、职业服务中的许可证、文凭和凭证规定等。

4.豪克曼等人的观点

1997年,豪克曼等人比较了服务贸易壁垒和货物贸易壁垒的异同,认为补贴、关税、税收、配额和技术标准等贸易壁垒既影响货物贸易也影响服务贸易,但是边境手段尤其是关税

等手段通常无法适用于服务贸易。然后,他们把服务贸易壁垒归纳为以下几类:(1)配额、当地含量和禁止;(2)基于价格的手段,如签证费、出入境税、歧视性的飞机着陆费和港口税等;

(3)国内标准、许可和政府采购;(4)分销网络使用上的歧视等。

13.5.3.3关于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途径的研究

按照上文提到的萨皮尔、豪克曼、特比尔科克、豪斯等人的观点,推进国际贸易贸易自由化的途径主要有以下4条:(1)充分发挥世界贸易组织的作用,积极推进多边贸易谈判;(2)在区域性经济集团内部率先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3)服务贸易壁垒大多数涉及贸易以外的部门,需要在各国之间的国内政策尤其是竞争政策上加强协调;(4) 为提高发展中国家参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积极性,发达国家应该在发展中国家占有比较优势的货物贸易上推行充分的自由化等。

13.5.4世界贸易组织对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推动作用

尽管关贸总协定制定了许多基本原则来推动贸易自由化,但大多仅适用于货物贸易自由化领域,不能直接运用于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由于国际货物贸易自由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不仅使整个世界货物贸易迅速增长,同时也带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这些影响主要表现为:(1) 货物贸易自由化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主导趋势,自由化的思想已得到广泛传播,对服务贸易领域产生了极大影响;(2)?对商品的国际贸易来说,服务贸易自由化也是十分重要的,许多服务是附加在商品贸易中的。如国际运输、广告、维修服务、经销服务等都是与商品的国际贸易密切相关的,另外还有一些服务如金融、保险、技术、交通运输、电力、保管对等则属于商品生产不可缺少的投入。因此,服务贸易自由化会提高这些部门的效率、降低其成本,从而促进国际商品贸易的发展。商品自由化的扩大,必然带动相关服务贸易发展;(3)?商品贸易自由化的程度,是各国处理服务贸易关系的砝码。当一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对另一国开放程度很低时,这个国家可以通过保护性商品贸易措施加以限制对方。因此商品贸易自由化必然要求在服务贸易政策上实行相应自由化,否则,商品贸易保护就会有所抬头。

多边贸易体制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就是贸易自由化。但只有当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目标与之相一致时,才能真正达到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总协定》通过“逐步自由化”来减少或取消对服务各项措施对有效进入市场形成的不利影响。

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确定,可从三个方面说明:(1)?服务贸易自由化必须有有效的、自由的和公平的市场进入;(2) 在互利的基础上,服务贸易自由化必须是权利和义务全面平衡;(3)?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实现最终取决于发展中国家政策目标以及整个或个别部门的发展水平。决定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关键在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政策的自由化。

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主张的非常重要的策略就是对服务贸易政策进行协调。要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必须通过对各国服务贸易政策协调,把服务自由化原则贯穿其中。各国服务贸易政策主要以规定政府行为、规章制度、政策措施等非关税壁垒的形式来影响服务贸易的。因此,进行政策协调的难度极大。

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未完成的一些服务部门的谈判在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一直继续进行,包括金融服务、基础电信、自然人流动、海运服务4?个重要部门。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些成员在1996年和1997年先后就金融服务和基础电信达成了相关的多边协议,而另外两个服务领域谈判仍在继续。此外,服务贸易的技术标准等问题也将成为今后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谈判的焦点。由此可见,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就一些服务部门市场开放的谈判,大大推动了国际服务自由化进程。

国际服务贸易整理

第一章 国际服务贸易:国家之间的服务交换活动。 服务:以活动的形式满足经济单位或个人的需要,增加服务接受者的价值或效用。 服务的特征:无形性、生产消费的同时性、不可储存性、异质性。 服务贸易形式定义: l)跨境提供,从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 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的服务; 3)商业存在,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商业现场提供服务; 4)自然人流动,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一成员方自然人的商业现场提供服务。 服务外包:依据服务协议,将某项服务的持续管理或开发责任委托授权给第三者执行。BOP国际收支统计,是指国际收支平衡表所记录的、经常项目下的服务交易。只能提供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部分自然人流动的服务贸易数据。按照BOP的观点,对外贸易是发生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因此服务贸易就是发生在常驻单位和非常驻单位之间的服务产品的交易。界定常驻性的依据是经济领土和经济利益中心。 FATS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反映了外国商业存在在东道国发生的全部商品和服务的交易情况。FATS可具体分为外向交易和内向交易,东道国在别国的附属机构的服务交易称为外向交易,别国在东道国的附属机构的服务交易称为内向交易。 BOP统计体系是目前国内唯一能全面、客观采集到我国服务贸易收支数据的统计体系。 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特征: (1)发达国家是教育服务贸易的主体。 (2)境外消费是最主要的教育服务贸易发展方式。 (3)教育服务贸易受经济政治影响。 第二章 服务业分类:消费者服务业、生产者服务业、分配服务业、政府服务业。 服务经济的特征: (1)经济形态:产业发展服务化、行业发展融合化、企业运作网络化、生产活动服务化、职位与收入的两极化

国际贸易(4.7)--国际服务贸易(习题A)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 习题A 1、填空题(15分) 1. GATS将服务贸易定义为 、 、 、和 。 2.造成电信行业自然垄断的原因有 和 。 3.近20年来,就增长速度而言,国际服务贸易比国际货物贸易更 一些。 4. 指的是,WTO一成员给予另外一个成员的待遇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所有其他成员。 5.国际服务贸易标的具有 、不可分离性、异质性、不可储存性等特点。 6.发达国家的服务业占其国内GDP的比重 50%。 7.GATS的中文名称是 。 8.服务产品使用价值具有 、 与 。 9.金融服务业对于国民经济的作用主要体现为: 和 。 10.反映市场集中度的指标有 和 。 2、判断题(对打√,错打x,如错请加以改正。共20分) 1.1980年以来,世界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快于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 2.创新型服务产品具有独创性、扩散性,因此,其产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该项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3.在保证保险中,投保人是合同的债权人,在信用保险中,投保人是合同的债务人。( ) 4.可从海关确认服务是否过境。( ) 5.服务贸易生产与消费通常不可分割。( ) 6.国际服务贸易保护的隐蔽性比货物贸易高。( ) 7.相对于中国进出口贸易总体而言,中国的服务贸易在世界的排名更高。( ) 8.《服务贸易总协定》将服务部门分为12类,但教育服务不再其中。( ) 9.H指数值越大,说明企业间市场份额的差距越小,表明市场的集中度越低。( ) 10.《服务贸易总协定》明确规定,“政府为履行职能所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对象。( ) 3、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

国际贸易题库第七章服务贸易

国际贸易题库--第七章服务贸易 一、单选题 1 服务贸易的交易对象是------。 (1)服务商品(2)机器设备(3)货币资本(4)货物商品 2从WTO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的服务称为------。 (1)过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性存在(4)自然人流动 3 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定义,服务贸易的方式不包括------。 (1)过境交付(2)境外消费(3)法人流动(4)自然人流动 4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解释,国际服务贸易的部门不包括------。 (1)国际旅游(2)国际经济援助(3)国际租赁(4)国际咨询 5 一缔约方的法人在任何其他缔约方境内设立机构,提供服务并取得收入,这种服务类型称为------。 (1)商业存在(2)境外消费(3)过境交付(4)自然人流动 6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英文简称是-------。 GATT (2)GATS (3)TRIPS (4)MAI 7 我国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最大的两块是------。 (1)运输与旅游(2)通讯服务与建筑服务 (3)金融服务与广告、宣传(4)咨询与电影、音像 8 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比例大致可以看作是------。

(1)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比例 (2)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比例 (3)第二产业与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的比例 (4)第三产业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比例 9 就世界范围而言,国际货物贸易额------国际服务贸易额。 (1)大于(2)小于(3)等于(4)可能大于、小于或等于 10 我国在国外工程承包所带动的人员流出可以归为------。 (1)自然人流动(2)商业存在(3)境外消费(4)过境交付 二、判断题 1 1980年以来,世界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快于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 2 按2004年统计,国际服务贸易总额大于国际货物贸易总额。 3 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比例大致可以看作是第一产业与第二、第三产业的比例。 4 可从关境确认服务是否过境。 5 服务贸易生产与消费通常不可分割。 6 WTO成员可以通过制定复杂苛刻的技术指标体系等方式限制外国服务提供者。 7 国际服务贸易保护的隐蔽性比货物贸易高。 8 相对于中国进出口贸易总体而言,中国的服务贸易在世界的排名更高。 9 从世界范围看,国际服务贸易的金额已超过国际货物贸易的金额。 10 《服务贸易总协定》将服务贸易划为12类,其中包括金融服务。

第六章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机制

第六章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机制 ?第一节服务贸易的国际性协议 ?第二节WTO体制与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节服务贸易的区域性协议 第一节服务贸易的国际性协议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产生 ?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 GATS)是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多边规范,它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贸易规则将有力地推动全球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产生背景 ? 1.是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国际服务贸易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 ? 2.是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斗争和妥协的结果 ?(二)服务贸易谈判的历程和GATS的产生 ? 1.第一阶段:1986年l0月27日至1988年11月(谈判的初期阶段) ? 2.第二阶段:1988年12月至1990年12月(谈判的实质性阶段) ? 3.第三阶段:1990年12月至1991年底(对服务贸易框架协议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 和完善) ? 4.第四阶段:1991年底至乌拉圭回合结束(各谈判方终于在1994年4月15日于摩 洛哥马拉喀什正式签署了GA TS)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及评述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开展制定了一个多边框架,旨在透 明度和自由化的条件下拓展国际服务贸易,并使其成为一种促进全体成员方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手段。该协定强调,它将有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参与,增加拓展其服务出口的特殊需要,特别是增强其国内服务能力、效率和竞争力。 ?(一)GATS序言 ?GATS的序言高度概括了该协定的基本精神:①认识到服务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增长 和发展的关系日益重要;②承认各国在发展服务贸易方面,要符合国内政策的目标,即该协定应尊重各国的国内政策,有权对其境内所提供的服务制订实行新的规定,并特别指出,发展中国家可根据其特殊需要实施该项权力;③在适当考虑各国国内政策目标的同时,要通过连续不断的多边谈判,促使各成员方在互利的基础上获益,并要保障权力和义务的全面平衡,从而使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向更高阶层而早日取得成功,并且希望服务贸易的发展要有助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更多的参与和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特别是通过提高它们国内服务的能力、效率和竞争力。最后还提出要对最不发达国家特殊的经济状况,对它们在发展贸易和财政上的需要和对它们的严重困难应予以特殊考虑。 ?(二)GATS的核心内容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文本包括六个部分,其中: ?第一部分为范围和定义,即协定第1条款; ?第二部分为一般责任与纪律,包括从第2条到第15条共14个条款; ?第三部分为承担特定义务,包括从第16条到第18条共3个条款; ?第四部分为逐步自由化,包括从第19条到第21条共3个条款; ?第五部分为制度条款,包括从第22条到第26条共5个条款; ?第六部分为最后条款,包括从第27条到第29条共3个条款。

余劲松《国际经济法》(第3版)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第七章 国际服务贸易法)【圣才出品】

第七章国际服务贸易法 7.1复习笔记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与特征 (1)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各种类型服务的跨国交易,它们既可以发生在不同国家的国民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不同的国土之间。国际服务贸易法就是调整服务跨国交易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2)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列举了其所适用的四种类型的服务:跨境服务、过境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存在。 (3)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有:①无形性、同步性;②国际服务贸易主体的国际性;③政策问题多于法律问题;④法律调整的国内倾向。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简称GATS) 1.GATS的宗旨 GATS的宗旨是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前提下,建立一个有关服务贸易原则和规定的多边框架。考虑到各国服务法规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经济状况和发展,在互利以及权利义务总体平衡的基础上,开展多边谈判,以促进所有贸易伙伴的经济增长和发展。 2.一般义务和原则 (1)最惠国待遇 和《货物贸易总协定》一样,GATS的最惠国待遇在适用上也允许存在例外:①提供给

邻国的优惠;②豁免清单;③成员方参与的经济一体化安排;④政府采购服务的法律、条例和规定。 (2)透明度 GATS要求每一成员设立一个或几个咨询点,以便利于向其他成员提供不妨碍其法律实施或不违反其公共利益或不损害其商业利益的各种信息,包括:①其所采取的一切影响本协定实施的所有措施;②其参与或签字的国际协定;③新颁布的法律、条例、行政命令及其修改;④限制服务贸易的商业性惯例;⑤可对服务贸易产生扭曲的补贴等等。 (3)资格的认可 (4)公平竞争 (5)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 3.一般例外 和《货物贸易总协定》一样,GATS也规定了对一般义务和原则的例外,包括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 (1)GATS第14条规定了一般例外,包括为维护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所必需的措施;为保障人类、动植物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措施;为保障与本协定不相抵触的法律和条例的实施,如反欺诈、防止违约以及保护个人隐私、安全等。 (2)第14条附则所规定的安全例外与《货物贸易总协定》第21条规定的安全例外基本相同,即为了国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实施的直接或间接供给军事部门使用而提供的服务除外。 4.具体的自由化承诺 GATS具体承诺的义务包括:(1)市场准入;(2)国民待遇;(3)逐步自由化。 5.争端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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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 国际外包 (公司外) 国内外包 国际范围 国内范围 (公司内)国际外包 FDI <公司内) 国内外包 第六章习题答案 1. 请分析服务外包与服务业FDI 之间的关系。 答案要点:服务外包包括服务的国内外包(services domestic outsourcing)和服务的国 际外包(services international outsourcing)。如果是外包给单独的企业,则称为服务的公口 1外 国内外包;如果外包给子公司或分公司,则成为服务的公司内国内外包。服务的国际外包也 包括公司内国际外包(intra-firm international outsourcing)即服务的外国提供者属于同一公 司(公司内贸易范畴),公司外国际外包(arm's-length international outsourcing)即服务的外 国提供者与服务的使用者是相互独立的。不管是服务外包还是货物外包,当外包跨越国境且 由同一个跨国公司提供时,这样的国际外包必然会涉及到对外直接投资。因此,国际外包和 对外直接投资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图6-1来描述。 货物或服务生产的外部化 货物或服务生产的内部化 图6.1外包及其与FDI 的关系 2. 什么是生产段与生产性服务链?国际贸易理论对此是如何进行解释的? 答案要点:Jones and Kierzkowski (1990)认为,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等一系列生产性服务构成服务纽带,当生产过程逐渐由分散在不同国家的生产区段合作进行 时,对生产性服务纽带的需求就会上升,从而诱发生产性服务的国际贸易。这就是所谓的生 产段和生产性服务链(production blocks and producer service links)理论。 对“生产段与生产性服务链”理论的解释包括比较成本理论、资源禀赋理论、规模经济 理论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3. 什么是“三优势”理论?三优势之间的关系如何? 答案要点:“三优势"(OLD 理论是Dunning 提出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the eclectic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roduction)的核心。Dunning 把垄断优势(或所有权优势)理论、内 部化理论和区位理论三者有机结合起来,说明跨国经营的决定因素,即三类优势及其相互作 用。这三类优势分别是:所有权优势(ownership-special advantages )^区位优势(location choice advantages )和内部化优势(internalization-special advantages )o Dunning 认为,在上述三项 优势同时具备时,才能进行有利的对外直接投资。如果仅有所有权优势和内部化优势而无区 位优势,则意味着缺乏有利的投资场所,只能将有关优势在国内加以运用,即在国内进行生 产,

国际贸易 第七章练习题

国际贸易习题 配套教材:《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第二版) 》 主编:赵登峰江虹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2年8月 第七章 一、填空题 1、GATS将服务贸易定义为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____________。 2、服务是无形的、____________,因此很难从边境海关来确认服务过境与否。 3、乌拉圭回合贸易谈判中________________的签署与实施,标志着全球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兴起。 4、近20年来,就增长速度而言,国际服务贸易比国际货物贸易更______一些。 5、____________原则指的是,WTO一成员给予另外一个成员的待遇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所有其他成员。 6、国际服务贸易标的具有___________、不可储存性及实现方式多样性的特点。 7、发达国家的服务业占其国内GDP的比重________50%。 8、GATS的中文名称是____________。 9、从一成员国境内向另一成员国境内提供服务,称为_____________;由一成员国的自然人在另一成员国境内提供服务称为____________。 10、按照业务内容的不同,服务外包一般可分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两种。 11、在服务贸易的4种模式中,____________所占比重最大。 12、与货物贸易相比,国际间的服务交换无论采用什么形式,它都伴随着___________的跨国界移动。 13、在世界交换从低级到高级发展,世界服务市场由产生到最终形成的漫长过程中,______________的进步起了决定的作用。 14、____________是推进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载体。 15、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可以划分为四种形式:产品移动壁垒、资本移动壁垒、人员流动壁垒和____________。 16、在服务贸易壁垒的产品移动壁垒中,给予一定的服务进口配额属于___________。 17、资本移动壁垒的主要形式有___________、浮动汇率和限制投资收益汇出等。 18、人员移动壁垒包括限制他国服务提供者入境和___________两种方式。 19、在1982年的《关贸总协定》部长会议上,_________首先提出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 20、国际收支平衡表包括经常账户、资本账户、金融账户、净误差与遗漏账户,服务贸易被列在____________下。 21、______________是各国在谈判的基础上提交的开放市场的承诺,是GATS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 22、任何成员方可开列一个具体的不遵守最惠国待遇的清单,但该清单在5年后要进行定期审议,其最长有效期不超过__________年。

国际贸易课后答案

第一章导言 1.对外贸易产生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可供交换的剩余产品 (2)存在各自为政社会实体间的交换行为 2.为什么说地理大发现后贸易才具有“世界”的概念? 地理大发现将各洲独立发展的国家联系起来。 3.战后国际贸易发展具有什么特点? (1)不同阶段,国际贸易增长速度呈现出重大差异。 (2)制成品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主导。 (3)服务贸易迅速发展,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4)发达国家仍然是国际贸易的主体,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流向。(5)区域性贸易迅速发展。 (6)各种类型国家经济发展对贸易的依存度都在提高。 4.什么是对外贸易量?它与对外贸易额是什么关系? (1)对外贸易额在进行年度对比时存在缺陷,它在反映规模的同时,也涵盖了价格因素的影响。 (2)对外贸易量是以固定价格或不变价格计算的对外贸易额,它剔除了价格因素的影响,单纯反映规模因素对贸易额变动的影响。 5.转口贸易与过境贸易的区别是什么? 交易关系的确立不同。 6.什么是对外贸易依存度?它要说明什么问题? (1)又称对外贸易系数。以一国对外贸易额同该国GNP或GDP比率来表示。 (2)用以反映一国经济发展对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 第二章国际分工 1.为什么说国际分工体系的建立是在第二次产业革命时期? 这一时期,社会生产力的飞跃式发展与资本输出使得资本主义国际分工的重要形式—宗主国与殖民地半殖民地间的分工、工业产品生产国家与初级产品(农产品、矿产品)生产国之间的分工日益加深,得以强化,导致国际分工体系最终形成,具体表现为: (1)亚、非、拉国家的经济变为单一经济,其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一两种或两三种产品的生产和出口 (2)分工的中心从英国变为一组国家,扩展到包括美国、德国、法国等。他们之间也形成了以经济部门为基础的国际分工关系。 (3)随着国际分工体系的形成,加强了世界各国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除亚、非、拉国家之外,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加强了对国际分工的依赖。 总之,在这一时期,随着国际分工体系的建立,参加国际分工的每一个国家都有许多部门首先是为世界市场而生产的,而每一个国家消费的许多产品都源自世界市场,直接或间接凝结着许多国家劳动者的劳动。 2.为什么说社会生产力是国际分工形成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1)国际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2)各国生产力水平决定其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3)生产力的发展对国际分工的形式、广度和深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4)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了国际分工产品内容。 (5)技术在国际分工中的作用日渐显著。 3. 为什么说比较成本论是对绝对成本论的继承和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答案

四、【简答题】 1.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是如何定义的?p18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第1部分第1条对服务贸易的范围和定义的规定是:l)从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2)在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的服务;3)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商业现场提供服务;4)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一成员方自人的商业现场提供服务。 2.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P19课本 (1)交易过程与生产和消费过程的国际性(2)贸易主体地位的多重性(3)服务贸易市场具有高度垄断性(4)贸易保护方式更具刚性和隐蔽性(5)服务贸易的惯例、约束具有相对的灵活性(6)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 3.简述服务贸易保护政策的特点。(???) 1、采取国内立法或行政规定而不是关税等措施 在市场准入方面予以限制或进入市场后不给予国民待遇等非关税壁垒的形式对服务贸易加以保护。 2、对服务贸易的管制不仅是对服务本身进行管制 而且还涉及到对服务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管制以及相关投资的管制。 3、对服务贸易的保护往往不是以区域性保护和“奖出式”的进攻性保护为主 而是以行业性保护和“限入式”的防御性保护为主。这种主要以国内立法形式实施的“限入式”非关税壁垒使服务贸易受到的限制和障碍往往更具刚性、隐蔽性和复杂性。 4.简述发展中国家开放本国服务市场的步骤。P103 a逐步放松国内服务市场的管制。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 放松对本国服务市场的管制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首要步骤。 b 逐步开放本国商品贸易市场 降低商品关税水平。 c 逐步开放服务产品市场 减少服务产品领域非关税壁垒。 d 逐步开放服务要素市场 减少有形服务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e 服务贸易自由化。现实中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必然是有约束的服务贸易自由化 即存在一定的政府干预和管制。 5.分析服务业跨国经营的动因。P79 1、生产性服务和消费性服务需求的拉动 2、服务供给的推动效应 3、服务业的竞争 4、服务贸易自由化 5、赢得信赖和全球学习 6.简析服务业与第三产业的关系。P10 界定标准不同。第三产业的界定采用的是剩余法。服务业的界定是以是否提供或生产各种类型的服务为标准的。 2、划分基础不同。三次产业划分思想的出发点是经济体系的供给分类 服务业同其他经济产业的区分是以经济系统的需求分类为基础的。 3、经济结构内涵不同。第三产业是相对于国内经济的 而服务业的概念是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通过上述比较,可以发现在思想方法和理论逻辑上服务业与第三产业不是一回事而是存在差异的。 7.比较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P21???) 与国际商品贸易相比较,国际服务贸易具有以下主要特点:(1)贸易标的一般具有无形性。(2)交易过程与生产和消费过程的国际性;(3)贸易主体地位的多重性;(4)服务贸易市场具有高度的垄断性;(5)贸易保护方式更具刚性和隐蔽性;(6)服务贸易的惯例、约束具有相对的灵活性;(7)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 8.《服务贸易总协定》有哪些基本原则?p123 1、最惠国待遇 2、国民待遇 3、透明度 4、市场准入 5、服务贸易一体化安排 6、发展中国家进一步参与 7、尊重国内规定 8、紧急保障措施原则 五、【分析题】 1、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有关服务业的统计资料往往要根据2003年5月国家统计局最新颁布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如下表) 2.比较优势理论对服务贸易的解释的适用性存在着争议,“适用”派的观点包括: 萨皮尔和卢兹:对服务贸易进行实证研究,认为传统贸易理论同样适用于服务贸易,要素禀赋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模式的决定上都具有重要作用。芬德利和史密斯:没有必要探求专门用于服务贸易的研究方法,比较优势理论完全适用于服务贸易。 理查德·库伯:作为一个简单的思想,比较优势是普遍有效的,正如存在于商品生产中那样,比较优势也存在于服务业中。 试结合服务的特点归纳服务贸易特有的比较优势。(P19) 答:服务的特征(P4) 1、无形性 2、不可分离性 3、异质性 4、不可存储性 5、所有权不可转让性 D.I.Riddle区分了经济的和文化的两种比较优势,他论述了在经济比较优势方面的特点:(1)一些传统的比较优势原则可直接应用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能够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的改善,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有助于各国开发其自然与人力资源和利用规模经济。(2)比较优势的源泉因行业不同而存在差异。比如旅游业更依赖于自然资源禀赋。(3)人力资本是竞争优势的重要源泉,教育质量成为决定性的因素。(4)比较优势是动态变化的,不同国家可以在全球服务市场中开辟出自己的竞争领域和比较优势。文化比较优势来源于不同国家(或地区)文化的非兼容性,一个国家可以从文化的非兼容性中获得自己的文化比较优势,如日本航空公司的“礼仪学院”。 提高跨国服务企业国际竞争能力的因素主要包括:金融能力,有效利用通讯和信息技术的能力,知识、技能和商誉的累积,建立生产者与购买者

国际服务贸易重点加答案

国际服务贸易重点: 第一章:1、P11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国际服务贸易界定为哪四类及每类的概念(1)跨境支付。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2)境外消费。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境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主要特点是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境外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 (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境内设立商业结构或专业结构,为后者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进入另一成员的境内提供服务。 2、P23 影响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因素 (1)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服务业国际分工的发展;(2)各国参加国际服务贸易竞争的比较优势;(3)跨国公司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影响;(4)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化:(5)各国政府采取的政策对国家服务贸易产生巨大影响。 3、p13国际服务贸易特点 (1)贸易标的一般具有无形性;(2)交易过程与生产和消费过程的同时性;(3)贸易主题地位多重性;(4)服务贸易市场具有高度垄断性;(5)贸易保护方式更具刚性和隐蔽性;(6)营销管理具有更大难度和复杂性。 第二章: 1、p41 GATS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操作分类(12类)每一类简短解释 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和相关的工程服务、经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保健和社会服务、旅游业和旅行相关的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音像服务除外)、运输服务、别处未包括的其他服务。 2、p49 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方法(BOP FAT定义、方式等及它们的对比与区别) (1)定义:BOP:国际收支统计,是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基于国际收支数据制定的《国际收支手册》(BPM)第5版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国际服务贸易条件体系。反映跨境交易。 FAT: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反映外国附属机构在东道国发生的全部商品和服务交易情况,其核心是非跨境商品和服务交易。 (2)对比区别:统计范围不同。BOP反映跨境交易。FAT非跨境商品和服务交易。 第三章: 1、P55比较优势理论适用于国际服务贸易(代表人物) 萨皮尔、卢茨、拉尔、法尔维、格默尔、理查德库伯 2、P58比较优势理论不适用于国际服务贸易(代表人物) R迪克、H迪克、桑普森、斯内普、菲克特库迪、安赫尔曼 3、p79生产过程的分散化(概念、图不要求) 4、p80国际贸易中的服务链 第四章: 1、p86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充当基础设施、作为中间环节、对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对结构调整的作用、对社会文化的影响。 2、p87“发动机”理论(谁提出、代表人物、相关知识) 提出:罗伯特逊;代表人物:威廉刘易斯 3、p104 FDI(概念、发展趋势) (1)概念:外商直接投资,是一国的投资者(自然人或法人)跨国境投入资本或其他生产

国际服务贸易课后答案7复旦版.

第七章习题答案 1.为什么说服务贸易更容易受到非关税壁垒的影响?举例说明技术性贸易壁垒在服务贸易领域中的具体表现。 答案要点:服务贸易项目繁杂,方式多样,不仅包含传统意义上的跨境贸易,还涉及服务业FDI和人员的跨国流动。由于服务贸易本身的独特性,国际服务贸易政策措施和工具无法采取关税壁垒的形式,主要体现为难以量化的非关税壁垒,即采取在市场准人方面予以限制或进入市场后不给予国民待遇等非关税壁垒的形式,这种保护常以国内法规的形式加以施行,难以体现为数量形式,也往往缺乏透明度。因此,与货物贸易不同,非关税壁垒在服务贸易政策分析中占有更为重要的位置。 在服务贸易领域的非关税壁垒中,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则是关注的重点。根据作为WTO非关税措施协议之一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所涉及的技术性措施包括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这些措施的定义及基本内容如下表所示: 但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明确指出,“服务业不属于本协定的范围”。也就是说,表1中所列的所有技术性措施都是针对货物贸易,而不包括服务贸易。 不过,可以比照《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对于技术法规,比如进入分配与通讯网络或

系统的歧视性限制(discriminatory access to distribution and communications systems)。这广泛存在于诸如电信、空运、广告、保险及经销商网络等服务部门。对于标准,比如,环境标准也会影响服务提供者,特别对于运输和旅游服务来说。对于合格评定程序,比如,Hardin and Holmes(1997)就曾将FDI壁垒定义为政府采取的任何导致有关在哪里投资以及以何种形式投资之决策产生扭曲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包括对投资水平的限制,或要求通过成本高昂和耗时的“扫描程序”(screening processes),以使当局相信该FDI将符合所在国的国家利益。 2.根据Hoekman and Braga的分类,数量限制型措施或政策与基于价格的限制性措施有何区别? 答案要点:数量限制型措施或政策(quantitative-restriction (QR)-type policies),包括配额(quotas)、当地成分(local content)和禁令(prohibitions)。这些措施通常针对服务提供者。比如,规范国际航空运输服务的双边协议常是互惠的和针对特定公司的(company- specific);海运分摊协议(ocean-cargo-sharing arrangements)也通常是互惠的和针对特定公司的。很多国家都有一些直接针对像国内运输、基础电信、法律、保险、教育、调查、投资咨询等服务的外国提供者的限制措施。对跨境数据流(trans-border data flows)的限制也是非常普遍的,它将阻碍外国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准入。 基于价格的限制性措施(price-based instruments),包括签证费、进出税(entry or exit taxes)、歧视性的航班着陆费和港口税等。如果服务被物化在货品当中(比如电影影片、电视节目、计算机软件等),或者货品是被用来生产服务的(比如电脑、电信设备、广告材料等),那么,针对这些货品的关税也将构成非常重要的壁垒。另外,很多服务部门受制于政府授权或直接进行的价格控制,比如空运服务、金融服务、电信服务等。政府补贴在诸如建筑、通讯以及公路和铁路运输等服务部门也是很常见的。 3.关于市场准入,GATS列举了哪些限制性措施? 答案要点:关于市场准入,GATS列举了六大类限制性措施,即:(1)无论以数量配额、垄断、专营服务提供者的形式,还是以经济需求测试要求的形式,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2)以数量配额或经济需求测试要求的形式限制服务交易或资产总值;(3)以配额或经济需求测试要求的形式,限制服务业务总数或以指定数量单位表示的服务产出总量;(4)以数量配额或经济需求测试要求的形式,限制特定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可雇用的、提供具体服务所必需且直接有关的自然人总数;(5)限制或要求服务提供者通过特定类型法律实体或合营企业提供服务的措施;(6)以限制外国股权最高百分比或限制单个或总体外国投资总额的方式限制外国资本的参与。 4.GATS中的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条款与GATT中的相关条款有何区别? 答案要点:GA TS中的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条款比GA TT中的相关条款更为宽泛。首先,GA TS的国民待遇条款并没有区分边境限制与国内限制(frontier and internal constraints),而是区分国内提供者与外国提供者;在GATT中,国民待遇条款则仅针对国内税收和国内规

国际服务贸易课后答案4复旦版.

第四章习题答案 1.Deardorff(1985)是如何分析传统的比较优势原理对服务贸易的适用性的? 答案要点:第一个关于比较优势原则对服务贸易适用性的正式分析是由Deardorff (1985)完成的。他采用的是传统的“2×2×2”Heckscher-Ohlin(HO)模型(两个国家,两种要素,两种产品即一种产品是货物、另一种产品是服务)。该模型区分了可能给比较优势带来困难的三种可能性:(1)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互补性、(2)要素贸易、(3)没有要素流动的要素贸易。 对于第(1)种情况,Deardorff认为,比较优势原理是有效的。然而,由于根据定义,这些服务在封闭经济下是不需要的,因而其封闭经济下的价格就不存在。所以,当服务作为国际货物贸易的副产品(by-product)而被提供出来时,其封闭经济下的价格不能作为比较优势的一个指标。因此,问题是:如何衡量比较优势以及如何预测哪个国家将成为这类服务的净出口国。一个可能的衡量比较优势的指标也许应该以封闭经济下的要素价格为基础,但需求条件排除了该种方法的适用性。 对于第(2)种情况,Deardorff认为,比较优势原理也是适用的。因为这里实际进行贸易的是服务的生产要素,也就是说发生了要素贸易。 对于第(3)种情况,Deardorff认为,比较优势原理未必成立,因为在封闭经济下具有较高服务要素价格的国家,在自由贸易下可能成为该要素的净出口国。 2.在Jones and Ruane(1990)模型中,如何比较开放服务要素贸易与开放服务产品贸易对本国福利的影响呢? 答案要点:假定世界价格的组合点(r*S, p*S)位于图4-2左边的B点而不是C*点。这种情形表明,本国的技术与外国相同,但服务要素禀赋相对丰裕。那么,以前计算的得益(要素流出到国外获得r*S,相应的产出沿着需求曲线从点C'移至点B')就相当于允许服务产品贸易即服务产品出口而获得收益。如果选择服务产品贸易,产出将沿着供给曲线从点C'移至点B''。注意也可能通过服务要素移动(以及对出口的适当矫正),在不改变福利的情况下,从B'到B'',或相反。然而,我们已经假定本国在服务产品的生产方面拥有技术比较优势(相对于制成品部门),以便服务产品的外国实际价格由点C*而不是由点B表示。这意味着产品出口路径是由点C'到点B''。其原因是:每单位出口获得额外的增量(p*S– p B S)。而且,服务产品贸易还会产生额外的收益即使产出沿着供给曲线从点B''移至点E'。 从初始点C,比较本国价格向量(r S, p S)与世界价格向量(r*S, p*S)会有不同结果。在本国服务要素禀赋很丰裕的情况下,如果开放服务要素贸易,将会导致服务要素外流,从而会缩减服务部门规模(从点C'移至点B')。与之相对照,如果开放服务产品贸易,本国在服务产品生产方面的技术比较优势将与其很丰裕的服务要素结合在一起,导致服务部门的扩张,直至成本被提高至世界水平E'。如果本国服务要素很少,则供给曲线将与需求曲线在像F'这样的点相交,这时的本国封闭条件下的服务价格高于世界价格p*S。也就是,要素禀赋差异将超过本国技术比较优势差异(由图4-2左边的点C*和r S-p S轨迹线的相对位置表示)。从初始点F',服务产品自由贸易将导致本国按照世界价格p*S进口GE''数量。服务产品贸易

国际贸易与实务 第七章习题答案

国际贸易习题答案配套教材:《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第二版) 》 主编:赵登峰江虹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2年8月 第七章 一、填空题 1、自然人流动 2、不可储存的 3、《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4、快 5、最惠国待遇 6、无形性 7、超过 8、《服务贸易总协定》 9、跨境交付自然人流动_ 10、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 11、商业存在 12、生产要素 13、生产力和科学技术 14、服务业跨国公司 15、商业存在壁垒 16、数量限制 17、外汇管制 18、限制本国服务消费者出境 19、美国_ 20、经常账户_ 21、初步承诺减让表 22、10 23、服务外包 24、12 25、低于 二、判断正误

三、单项选择题 四、问答题 1、简述当今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现状 答:(一)世界服务贸易额快速增长 (二)服务贸易结构不断升级优化 (三)发达国家的领先与发展中国家的追赶 (四)服务贸易壁垒仍广泛存在 2、国际服务贸易有哪些特点? 答:(一)国际服务贸易中大多数服务具有无形性 (二)国际服务贸易中部分服务具有不可贮存性 (三)国际服务贸易存在生产要素跨国界的移动 (四)国际服务贸易涉及法律的复杂性 (五)服务产品的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 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答:(一)世界产业结构的重心向服务业偏移,经济服务化的发展态势明显 (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逐步推进 (三)国际服务贸易是实现服务业国际化扩张的重要途径 (四)信息技术在服务业内部广泛的应用增强了服务品的可贸易性 (五)服务业跨国公司发展迅速 4、什么原因导致了服务外包的快速发展? 答:促使服务外包兴起和发展的原因很多。其中主要有: (一)成本低、效益好、利润高是服务外包的内在动力。 美、欧、日发达国家的企业为什么把一部分非核心业务发包给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呢?首要的原因是两类国家之间的工资成本的显著差别。 (二)激烈的国际竞争是服务外包的外部压力。 核心技术的不断创新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企业要抓住这一关键环节,那就必须舍弃一

5第五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五章国际服务贸易 第一节概念、内容、分类 一、概念国际服务贸易 1、从缔约国的国境向任何其他缔约国的国境内提供的服务。提供、消费分离,(分离式服务、跨境支付)国际电话、运输 2、从缔约国的国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的服务。提供者所在地服务(境外消费)旅游、教育、医疗 3、一缔约国地自然人在任何其他缔约国国境内提供地服务。消费者所在地(自然人流动、流动服务)劳务输出、出外演出、咨询顾问 4、通过一缔约国地服务提供实体(法人)在任何其他缔约国境内地商业存在向人或物提供服务。消费者所在地(商业存在)外国银行、保险、展览作品 商业存在是有明确地目的,投资设立地机构提供地服务。 “灰色区域”修理是服务,组装是制造,居民和“临时游客”大量信箱的磁盘是商品还是服务,在法国的美国银行为美国游客提供当地服务。 二、特点: 1、劳动活动与货币地交换 2、兼容性、不可储存性,提供与消费并存。 3、价值实体与使用价值分开。生产、消费分开 4、在海关进出口上无显示,显示于国际收支表中。 三、分类,11个部门 世贸组织统计分类: (一)商业服务 1、专业服务 2、计算机及其有关服务 3、研究与开发(R&D)服务 4、房地产服务 5、无经纪人介入的租赁服务 6、其他商业服务 (二)通信服务

1、邮政服务 2、快件服务 3、电讯服务 4、视听服务 (三)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 (四)销售服务 (五)教育服务 (六)环境服务 (七)金融服务 1、所有保险及与保险有关的服务 2、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 (八)健康与社会服务 (九)与旅游有关的服务 (十)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 (十一)运输服务 1、海运服务 2、内河航运 3、空运服务 4、空间运输 5、铁路运输服务 6、公路运输服务 7、管道运输 8、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性服务 9、其他服务 世界服务贸易统计上分四类 (1)货物运输(2)其他运输(港口、乘客)(3)旅游(4)其他

国际服务贸易课后答案6复旦版.

第六章习题答案 1.请分析服务外包与服务业FDI之间的关系。 答案要点:服务外包包括服务的国内外包(services domestic outsourcing)和服务的国际外包(services international outsourcing)。如果是外包给单独的企业,则称为服务的公司外国内外包;如果外包给子公司或分公司,则成为服务的公司内国内外包。服务的国际外包也包括公司内国际外包(intra-firm international outsourcing)即服务的外国提供者属于同一公司(公司内贸易范畴),公司外国际外包(arm’s-length international outsourcing)即服务的外国提供者与服务的使用者是相互独立的。不管是服务外包还是货物外包,当外包跨越国境且由同一个跨国公司提供时,这样的国际外包必然会涉及到对外直接投资。因此,国际外包和对外直接投资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图6-1来描述。 图6-1 外包及其与FDI的关系 2.什么是生产段与生产性服务链?国际贸易理论对此是如何进行解释的? 答案要点:Jones and Kierzkowski(1990)认为,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一系列生产性服务构成服务纽带,当生产过程逐渐由分散在不同国家的生产区段合作进行时,对生产性服务纽带的需求就会上升,从而诱发生产性服务的国际贸易。这就是所谓的生产段和生产性服务链(production blocks and producer service links)理论。 对“生产段与生产性服务链”理论的解释包括比较成本理论、资源禀赋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3.什么是“三优势”理论?三优势之间的关系如何? 答案要点:“三优势”(OLI)理论是Dunning提出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the eclectic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roduction)的核心。Dunning把垄断优势(或所有权优势)理论、内

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法

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法 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最直观的区别就在于交易对象的差异。前者为服务,后者为货物。。一般来讲,服务与货物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服务一般是无形的,不可贮存的。与货物的有形和可见性不同,服务的空间形态一般是不固定的,不具有可视性。 第二,大多数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具有时间和空间上的同步性。货物的生产消费在时时空上是可以分离的,但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大多具有同步性。如医生给病人看病,律师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不过,在借助于一定的物质载体提供的情况下(如将音乐会的内容录制在唱片上销售给消费者),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在时空上也是可以分离的。 第三,同类服务的质量具有明显的差异性。货物的消费效果和品质一般具有一定的均质性,如同一品牌的同种货物的质量往往相差无几。但同种服务由于服务提供者素质的不同以及消费者要求的差异,其品质往往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国际服务贸易是与国际货物贸易相伴而产生的,国际货物贸易必然需要国际货物运输等服务活动的保障。 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 GATS只是从交易方式的角度作了四分式的规定(1)跨境提供: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3)商业存在:一成

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遇人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4)自然人流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 国际服务贸易法是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制度衍生物。与国际货物贸易相同的是,国际服务贸易关系也包括两种类型的关系:(1)分属于不同国家、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服务交易关系;(2)主权国家对跨越国境的服务交易进行管理和控制从而形成的管制关系。国际服务贸易法就是调整国际服务交易关系和管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与国际货物贸易法所不同的是,国际服务贸易法是新生事物,其体系和内容都远欠完备。目前,国际间私人的服务交易关系主要是由各国的国内法来调整,相关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基本上仍处于空白状态。 调整国际服务贸易管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渊源主要表现为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 GATS无疑是WTO服务贸易法的基本规范和和核心规范,但并不是唯一的规范,WTO体制中还存在着其他调整服务贸易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1)《关于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2)GATS的四个《议定书》;(3)《电信服务:参考文件》;(4)新成员的《加入议定书》中的相关内容;(5)WTO体制内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规范。 (一)《关于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 在乌拉圭回合谈判过程中,加拿大、日本、瑞典和瑞士提出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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