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城中村改造推进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成都市武侯区城中村改造推进办的基本职能是进行武侯区金花、机投、簇桥三个城中村片区的拆迁改造。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城中村片区进行了详细的拆迁改造,推动了城中村片区部分土地的上市,美化和提升了城市形象,推进了城乡统筹发展,完善了城市功能。
二、部门概况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成都市武侯区城中村改造推进办公室包含5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策划科、财务科、规划建设科、征地拆迁科及项目推进一科。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城中村本年收入合计328.2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88.6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人员变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28万元,占100%。
2016年城中村本年支出合计328.2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88.6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人员变动。其中:基本支出328.2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支出占比
100%
支出占比
100%
城中村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28.2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城中村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8万元,增长37%,主要变动原因为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财政拨付收支总决算
城中村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5万元,占9.82%%;城乡社区支出274.24万元,占83.54%;住房保障支出21.78万元,占6.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
2.25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7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项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村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8.2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88.67
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人
10%
83%
7%
员变动。其中:
人员经费300.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城中村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15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城中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城中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与2015
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城中村公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无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武侯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
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武侯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