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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和精神药品),防止药品流失,在首次建立门诊病历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

(一)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

(二)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三)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

(四)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受理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局医政处电话:**

二、患者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义务: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

(三)患者不再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时,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建立门诊病历医院;

(四)不向他人转让或者贩卖麻醉和精神药品。

三、重要提示:

(一)麻醉和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而使用,其他一切用作他用或者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您触犯刑律或其他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或者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医疗机构告知患者:

1、为了使您的治疗安全有效,请按医生的医嘱服用药物。不规范使用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将有导致精神依赖的风险。

2、请每三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

3、您的专用病历由医疗机构保存。再次取药时请先拿取病历,然后去医师处就诊,待取药后再将该病历留存在医疗机构。

4、医疗机构受理投诉部门:电话:**

以上内容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同意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

医疗机构(章):患者(家属)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

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科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对提高麻醉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密切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麻醉知情同意书是指麻醉前,麻醉医师向患者、近亲属或委托人告知拟施麻醉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近亲属或委托人签署是否同意麻醉意见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术前诊断、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患者基础疾病及可能对麻醉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麻醉中拟行的有创操作和监测,麻醉风险、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情况,患者、近亲属或委托人签署意见并签名、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并将麻醉知情同意书存放在病历中。 三、需要麻醉的手术患者,在术前应有施麻醉者进行麻醉前访视。 四、麻醉知情同意书的解释及签字必须有本院主管医师实施。 五、麻醉前一天访视患者,经麻醉前访视,了解患者一般情况及病情,进行评估后,向患者或家属进行麻醉前谈话。谈话内容包括介绍拟施麻醉名称及方法、麻醉前准备工作、麻醉过程以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麻醉风险与处理对策,以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合作,取得患者 或家属的理解和支持,之后完成在麻醉知情同意书上的签字,包括患 者或家属和麻醉医师的签字。

六、患者本人无法签字或急诊、危重患者拟实施抢救性手术、输注血液及血液制品、实施麻醉时的麻醉时,在患者本人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与其亲属无法取得联系,或其亲属在短时间内不能前来履行有关手续,且病情又不允许等待时,应由主治医师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填写相关知情同意书,经科主任或上级医师签署意见后,上报医疗主管部门或总值班,经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七、术中需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检查输血治疗同意书,如没有,则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的医学文书。 八、术中需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须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相关情况,并由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1、有一定损伤或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2、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 的检查和治疗。 3、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4、费用对患者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 1概述 1.1麻醉药品: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标签为白底蓝字明显标记。麻醉药品的种类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以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麻醉药品连续使用所产生的身体依赖性的特征是:(1)强迫性地要求连续用药,并且不择手段地去搞到药。(2)由于耐受性,有加大剂量的趋势。(3)停药后的戒断症状:精神烦躁不安、失眠、疼痛加剧、肌肉震颤、呕吐、腹泻、散瞳、流涕、出汗等。(4)对用药者本人及社会均易产生危害。注意区别于麻醉剂、麻醉药,如麻醉乙醚等全身麻醉药和普鲁卡因、利多卡因等局部麻醉药,它们虽然有麻醉作用,但不会成瘾。根据国食药监安[2005]481号文件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种目录,麻醉药品品种为121种,我院目前使用的麻醉药品有:盐酸吗啡针、吗啡缓释片(美菲康)、盐酸哌替啶注射液(杜冷丁针)、盐酸哌替啶片(杜冷丁片)、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盐酸布桂嗪注射液(强痛定针)、磷酸可待因片、磷酸可待因粉、阿片酊、复方樟脑酊、三氢埃托菲片、罂粟壳等。 1.2精神药品:精神药品是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能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精神依赖性的药品,标签白底绿字,明显标志。其精神依赖性的特征:(1)为追求该药产生的欣快感,有一种连续使用某种药物的要求(但非强迫性)。(2)没有加大剂量的趋势或这种趋势很小。(3)停药后不出现戒断症状。(4)所引起的危害主要是用药者本人。 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第一类精神药品比第二类精神药品更易产生精神依赖性,且毒性和成瘾性较强。 根据国食药监安[2005]481号文件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种目录,第一类精神药品有52种,第二类精神药品有78种,我院目前使用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有:盐酸氯胺酮注射液、盐酸麻黄碱注射液。我院目前使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有很多,如安钠咖、咪达唑倾仑、劳拉西泮、艾司唑仑、阿普唑仑、地西泮、苯巴比妥、氯硝基泮、扎来普隆、γ-羟丁酸等。 1.3癌痛的三阶梯止痛:根据癌症患者主述疼痛的程度,其中Ⅰ级(轻度):有疼痛但可以忍受,正常生活,睡眠无干扰;Ⅱ级(中度):疼痛明显,不能忍受,需要止痛剂,睡眠严重受干扰,可伴植物神经紊乱或被动体位。Ⅲ级(重度):疼痛剧烈,不能忍受,需用止痛剂,睡眠严重干扰,可伴植物神经紊乱或被动体位。癌痛的三阶梯止痛就是根据癌症疼痛的轻、中、重不等的程度分别选择第一、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处方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及处方管理制度 1.总则:为严格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卫生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2.建立由分管院长董国托负责,医务科徐忠相、药剂科叶玉芬、护理部周艳珍、保卫科鲍加俊、麻醉科李季等临床备用科室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指定专职人员季群花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科室和临床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5.药剂科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6.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对涉及麻醉药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领用管理 (1)本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由药剂科编制计划,在指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单位采购。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填写并凭《印鉴卡》向本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并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3)购进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 药库人员以购药发票(供货单位、开票日期、凭证号)、印鉴卡为依据:认真检查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单位、药品价格、外观及包装(查有无变质、破损、缺数、内外包装及品种是否一致、特殊标识),并按批号逐批检查,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后记录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记录专簿与进出库专用帐册,按购药发票及时完成电脑录入,打印入库验收单,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签字后保存。并及时将发票交药品会计进行财务验收按规定办理药品付款工作。 (4)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及时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麻醉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规范

1、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在病历上记载,并与处方记载的内容相一致,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使用麻醉药品必须用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淡红色处方)开具,处方右上脚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必须完整、字迹清晰;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地址、诊断,年、月、日等,医师应签全名。签名必须与各药房及医务科签名留样相一致。 3、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和家人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 4、麻醉处方麻醉药品用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麻醉药品控(缓)释制剂处方一次不超过七日用量,其他剂型的麻醉药品处方一次不超过三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次不超过七日用量。 5、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6、中、晚期癌症病人及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三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七日用量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7、为提高晚期癌症病人的生活质量,对癌症病人(有近期诊断证明书或麻醉药品专用卡)镇痛使用吗啡(制剂),可由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根据病情和患者耐受情况决定用量。

8、应积极推行规范化疼痛和慢性非癌痛治疗指导原则,提倡无创给药。盐酸哌替啶注射剂不宜长期用于癌症疼痛和其他慢性疼痛的治疗。 9、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备查。销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处方需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后,方可销毁。 定期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麻醉知情同意书

术前诊断: 患者因患疾病,拟行手术治疗,根据患者病情,拟在麻醉方式下行手术治疗。麻醉医师将严格遵守医疗原则,按麻醉操作规范认真进行操作。但是,在现有医学科技水平条件下仍可能出现某些无法预料或不可防范的不良后果。本麻醉医师已针对患者病情结合既往病史、药物反应等情况,提出了适合患者的麻醉方案,且向患者(代理人)充分说明了选择麻醉方式的理由及优、缺点。并将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充分向患者(代理人)交代,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可能加重病情或危及患者生命,医务人员将按医疗原则予以尽力抢救,但仍可能出现不良后果。是否同意此麻醉方案,请书面表明意愿。 麻醉医师签名: 日期:年月日时 本人系患者(或受患者委托的代理人),(患者)因患疾病,拟接受手术治疗,经麻醉医师向我交代选择上述麻醉方式的理由及优、缺点,愿意承担上述麻醉风险,同意并委托麻醉师实施以上麻醉方案,并授权医师在基于病情和手术需要的基础上调整麻醉方案。因已接受医师说明并充分理解,以后对于上述问题不再提出异议。 (签署意见) 患者(代理人)签名: 患者近亲属签名(注明与患者的关系): 日期:年月日时 本人系患者(或受患者委托的代理人),(患者)因患疾病,拟接受手术治疗,经麻醉医师向我交代选择上述麻醉方式的理由及优、缺点,我决定拒绝接受上述麻醉方案。因系本人意愿,以后对此不提出异议。 (签署拒绝麻醉或更改麻醉方案的意见) 患者(代理人)签名: 患者近亲属签名(注明与患者的关系): 日期:年月日时 麻醉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不良后果列举如下: 在手术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以下意外和并发症: 1. 使用麻醉药后,患者出现中毒、过敏或高敏反应,导致患者休克、呼吸心跳骤停甚至死亡。 2. 全麻时,随在麻醉前已采取力所能及的预防措施,但仍不能完全避免发生呕吐、反流、误吸,甚至窒息 死亡。 3. 在基础麻醉或椎管内阻滞麻醉时,虽使用规定剂量麻醉药,但仍可能导致呼吸抑制、血压下降或麻醉平 面过高,出现不良后果。 4. 气管插管过程中,引起米走神经反射至呼吸心跳骤停,牙齿松动脱落,喉头痉挛,喉水肿,气管,声带 损伤,支气管痉挛等不良后果。 5. 全身麻醉后,出现恶性高热、精神异常、肌松剂敏感致长时间无呼吸,积极抢救后仍出现不良后果。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文山德惠老年病医院麻醉精神药品 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规范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3、制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补充规定》 4、责任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对本规定实施负责。 5、医院药剂科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5.1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5.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5.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5.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5.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制度 5.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残损销毁报告制度 5.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5.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岗位人员职责 5.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5.10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患者随诊或复诊制

度 5.1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 5.1 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5.1.1 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5.1.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根据需要提出合理购买计划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1.3 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5.1.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5.1.5 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5.1.6 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

2:麻醉知情同意书样本

海南省医院麻醉知情同意书 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病历号 术前诊断:拟仃手术: 拟行麻醉:□全身麻醉□硬膜外麻醉□腰麻□腰硬联合麻醉□神经阻滞麻醉□局部麻醉+强化□联合麻醉方案□其他 麻醉风险及并发症(麻醉科医生打X的项目可不必阅读及了解) 根据手术及检查的需要,患者需要麻醉。虽然在麻醉前已采取力所能及的预防措施,但 仍有可能发生以下麻醉相关(但不限于)风险或并发症,某些可能导致生命危险。 1与原发病或并存疾病相关:脑出血,脑梗塞,脑水肿;严重心律失常,心肌缺血/梗死,心力衰竭;肺不张,肺水肿,肺栓塞,呼吸衰竭;肾功能障碍或衰竭等。 2.与药物相关:过敏反应或过敏性休克、局麻药全身毒性反应和神经毒性、严重呼吸和循环抑制、 循环骤停、器官功能损害或衰竭、精神异常、恶性高热等。 3.病人共存疾病可发生的危险和意外。 4.麻醉过程中可能进行以下某一项或多项操作:气管插管、支气管插管、椎管内穿刺、周围 神经阻滞、深静脉穿刺置管、动脉穿刺置管、喉罩插入、气管切开术、气管支气管镜检查、食道超声检查。 5.与不同麻醉方法和操作相关 ⑴神经阻滞:血肿,气胸,神经功能损害,喉返神经麻痹,全脊髓麻醉等。 ⑵椎管内麻醉:腰背痛、尿失禁或尿潴留、腰麻后头痛、颅神经麻痹、脊神经或脊髓损伤、呼吸 和循环抑制、全脊麻甚至循环骤停、硬膜外血肿、脓肿甚至截瘫、穿刺部位或椎管内感染、硬膜外导管滞留或断裂、麻醉不完善或失败等。 ⑶全身麻醉:呕吐、误吸、喉痉挛、支气管痉挛、急性上呼吸道梗阻、气管内插管失败、气管支 气管损伤、气管插管困难需要环甲膜穿刺或气管切开、术后咽痛、声带损伤环杓关节脱位、牙齿损伤或脱落、苏醒延迟等。 6.与有创伤性监测相关:局部血肿、纵膈血/气肿、血/气胸、感染、心律失常、血栓形成或肺栓 塞、心包填塞、导管打结或断裂、胸导管损伤、神经损伤等。 7.与输液、输血及血液制品相关:血源性传染病、热源反应、过敏反应、凝血病等。 8.与外科手术相关:失血性休克,严重迷走神经反射引起的呼吸心跳骤停,压迫心脏或大血管引起 的严重循环抑制及其并发症等。 9?与急诊手术相关:以上情况均可发生于急诊手术病人,且发生率较择期手术明显升高。 10.可能发生术中知晓。 11.病情需要使用自费麻醉药、抢救药物及耗材、自体血回输。 12.病情需要术后可能进重症监护病房(ICU)。 13.与术后镇痛相关:呼吸、循环抑制、恶心呕吐、镇痛不全、硬膜外导管脱出等。 14.其他可能的情况。 患者知情选择 □麻醉医生已经告知我将要施行的麻醉及麻醉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风险、可能存在的其他麻醉方法并且解答了我关于此次麻醉的相关问题。 □我同意在治疗中医生可以根据我的病情对预定的麻醉方式做出调整。 术后疼痛治疗的选择是口否口 患者或患者亲属签名___________ 与患者关系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 年月日 医生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版麻醉知情同意书

X X X X X X X X X X X 医院 麻醉知情同意书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科别__________床号____住院号__________手术日期____________临床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拟施手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患者及家属享有知情权,现医生将麻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如麻醉的危险性、 并发症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等,向患者或家属(单位)作如下说明: 1.与原发病或并存疾病相关:脑出血,脑梗塞,脑水肿;严重心律失常,心肌缺血/梗死,心力衰竭;肺不张, 肺水肿,肺栓塞,呼吸衰竭;肾功能障碍或衰竭等。 2.与药物相关:过敏反应或过敏性休克,局麻药全身毒性反应和神经毒性,严重呼吸和循环抑制,循环骤停, 器官功能损害或衰竭,精神异常,恶性高热等。 3.与不同麻醉方法和操作相关: 1)神经阻滞:血肿,气胸,神经功能损害,喉返神经麻痹,全脊麻等。 2)椎管内麻醉:腰背痛,尿失禁或尿潴留,腰麻后头痛,颅神经麻痹,脊神经或脊髓损伤,呼吸和循环抑制, 全脊麻甚至循环骤停,硬膜外血肿、脓肿甚至截瘫,穿刺部位或椎管内感染,硬膜外导管滞留或断裂,麻 醉不完善或失败等。 3)全身麻醉:呕吐、误吸,喉痉挛,支气管痉挛,急性上呼吸道梗阻,气管内插管失败,术后咽痛,声带损 伤,环杓关节脱位,牙齿损伤或脱落,苏醒延迟,术后认知功能障碍等。 4.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进行动脉、深静脉穿刺以及其他有创伤性的监测相关:局部血肿,纵膈血/气肿,血/ 气胸,感染,心律失常,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心包填塞,导管打结或断裂,胸导管损伤,神经损伤、穿刺失 败等。 5.与输液、输血及血液制品相关:血源性传染病,热源反应,过敏反应,凝血病等。 6.与外科手术相关:失血性休克,严重迷走神经反射引起的呼吸心跳骤停,压迫心脏或大血管引起的严重循环 抑制及其并发症等。 7.与急诊手术相关:以上医疗意外和并发症均可发生于急诊手术病人,且发生率较择期手术明显升高。 8.麻醉医生在围术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可使用各种监测、治疗用品及相关药品。 9.术后病人自控镇痛:可显著缓解患者术后伤口疼痛,推荐使用;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瘙痒、恶心呕吐、 呼吸抑制、尿潴留等,或镇痛不全改其他镇痛方式。同意使用请签字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特殊风险或主要高危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麻醉医生已经告知我将要施行的麻醉及麻醉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风险、可能存在的其他麻醉方法并且解答了我关于此次麻醉的相关问题。 ?我理解在我的麻醉期间需要多位医生共同进行。 ?我并未得到治疗百分之百无风险的许诺。一旦发生上述风险和意外,医生会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经营使用

麻醉药品、特殊药品的经营和使用上各有哪些特殊规定? 《药品管理法》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经营使用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经营 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活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全国需求总量,确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全国性批发企业)的布局、数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求总量,确定在该行政区域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区域性批发企业)的布局、数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度需求总量的变化对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布局、数量定期进行调整、公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确定、调整定点批发企业时,根据布局的要求和数量的规定,应当事先公告,明确受理截止时限。当申报企业多于规定数量时,按照对企业综合评定结果,择优确定。 申请成为全国性批发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报《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5日内将审查意见连同企业申报资料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35日内进行审查和现场检查,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下达批准文件。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批准文件在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予以注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成为区域性批发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报《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 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5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5日内将审查意见连同企业申报资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35日内进行审查和现场检查,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下达批准文件(有效期应当与《药品经营许可证》一致),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予以注明。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规范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制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精神文件。 四、责任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对本规定实施负责。 五、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二)《麻醉、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三)《麻醉、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四)《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五)《麻醉、精神药品空安瓿和废贴回收登记制度》(六)《麻醉、精神药品残损销毁报告制度》 (七)《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岗位人员职责》 (九)《麻醉、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十)《麻醉、精神药品患者随诊或复诊制度》 (十一)《麻醉、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

(一)《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1.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根据需要提出合理购买计划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5.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6.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麻醉方案及风险知情同意书

麻醉方案及风险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 科室______床号_______住院号:_____________ 初步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拟行麻醉方案 在接受手术(有创检查)之前,麻醉医师对患者的病史病情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根据患者病情和身体状况,麻醉医师告知患方,拟实施以下麻醉措施,以配合手术顺利完成。 □全麻气管插管□椎管内麻醉□神经阻滞麻醉 □局麻+局基□低温麻醉□控制性降压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拟施麻醉方案可能发生的医疗意外、并发症、不良后果 麻醉及检查、治疗过程中、后可能出现的医疗意外、并发症、不良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发生输血、输液反应,病人对麻醉药或其他药物过敏或高敏反应导致休克、呼吸心跳停止,严重脏器功能损害甚至死亡。 2、发生胃内容物反流误吸、喉痉挛、呼吸道梗阻、神经反射性休克、心律失常等而致重要脏器功能损害,危及生命。 3、引起神经损伤、血管损伤、邻近组织脏器损伤、出血、感染、坏死、气胸、液胸、纵膈积气积液导致呼吸困难甚至心跳停止。 4、气管插管有可能引起牙齿脱落、口唇、舌、咽喉、环杓关节、声带和气管损伤及其功能损害。 5、椎管内麻醉发生神经、血管、脊髓等组织结构损伤,可能出现全脊髓麻醉、截瘫、椎管内感染、血肿腰痛、头痛、肢体伤残、甚至呼吸心跳停止等而危及生命。 6、脑并发症:脑血管意外、癫痫等。 7、呼吸并发症:肺不张、肺感染、胸腔积液、血气胸等。 8、心脏并发症: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心衰、心跳骤停等。 9、出现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 10、术后排尿困难、尿潴留等。 11、出现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 12、诱发原有疾病或潜在疾病恶化。 麻醉医师可依据需要在麻醉前、麻醉中和麻醉后行有关的化验和特殊检查。 13、术中因解剖位置及关系变异变更麻醉方式、手术方式。 14、因病灶或患者健康的原因,终止麻醉、手术。 15、其它意外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麻醉尚有可能发生的其他医疗意外、并发症、不良后果或者需要提请患者及家属特别注意的其他事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并发症可导致患者身体器官功能障碍,甚至留下终身残疾,严重的还可能危及生命。 三、紧急情况处置授权 除了医生告知的危险以外,麻醉有可能出现其他危险,并且在麻醉过程中会发生预想不到的情况。

麻醉药品最新版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阿克陶县人民医院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为贯彻《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管理规定》及卫生部颁发的《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特制订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 我院成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医教科、药剂科,护理部,门诊部,保卫科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组织。 组长:阿迪力(主任医师) 副组长:肖开提(副主任药师) 成员:赵梅(主治医师) 阿不力米提(麻醉医师) 热孜万古丽(主管护师) 吐尔地·图拉提(主治医师) 库尔班江(药师,专职人员) 艾克拜尔(库管) 专职人员(药剂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并定期考核; 二、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 三、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四、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质量管理、不良反应报告、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五、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六、定期对涉及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培训和考核; 七、规定和审批临床使用科室的储备品种和数量; 八、对过期、破损和回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办理相关的销毁手续; 九、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历管理规定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领用规定; 十、及时报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它特殊药品的数据信息; 十一、定期召开会议和修订相关制度及规定。

麻醉知情同意书改后

辽阳市中心医院 麻醉知情同意书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科别________住院病历号_______________ 术前诊断: 患者因患疾病,拟行手术治疗,根据患者病情,拟在麻醉方式下行手术治疗。此麻醉方式需(可能)进行 操作。麻醉医师将严格遵守医疗原则,按麻醉操作规范认真进行操作。但是,在现有医学科技水平条件下,仍可能出现某些无法预料或不可防范的不良后果。本麻醉医师已针对患者病情,结合既往病史、药物反应等情况,提出了适合患者的麻醉方案,且向患者(代理人)充分说明了选择该麻醉方式的理由及优、缺点,并说明了在病情出现变化和手术需要的基础上需要调整麻醉方案。同时将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充分向患者(代理人)交代,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可能加重原有病情、出现新的病变(损害)甚至危及患者生命,医务人员将按医疗原则予以尽力抢救,但仍可能出现不良后果。是否同意实施此麻醉方案,请书面表明意愿并签字。 麻醉医师签名: 年月日麻醉不良后果及医疗风险知情同意告知基本内容 麻醉前准备、麻醉中及麻醉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不良后果告知(谈话)的基本内容列举如下: 1.麻醉医生可根据病情需要更改麻醉方法; 2.神经阻滞麻醉并发症: ⑴局麻药中毒;⑵出血,局部血肿形成; ⑶血胸、气胸;⑷神经损伤; ⑸误入椎管内或全脊髓麻醉;⑹其他。 3.椎管内麻醉并发症: ⑴硬膜穿破(致头痛等);⑵全脊髓麻醉; ⑶神经根损伤;⑷硬膜外血种; ⑸颅神经症状;⑹头痛; ⑺感染;⑻脓肿; ⑼导管折断;⑽栓塞甚至截瘫; ⑾局麻药中毒;⑿其他。 4.全身麻醉并发症: ⑴因困难气管插管而致呼吸道损伤(唇、牙齿、牙龈、咽喉、气管等); ⑵喉痉挛、支气管痉挛;⑶误吸、吸入性肺炎; ⑷呼吸抑制;⑸肺不张、肺栓塞、张力性气胸; ⑹脑血管意外(痉挛、血栓形成、破裂);⑺循环衰竭; 1

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

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 度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麻醉同意书、手术同意书签写和审核的规定 1、任何麻醉与手术必须具备麻醉同意书和手术同意书,缺乏任何一种均不能进行麻醉与手术操作。 2、麻醉同意书签写程序: 1)麻醉科临床主管医师安排好第二天的择期手术后,麻醉科医师(一般为住院医师)根据安排的手术填写麻醉同意书,到相关病房看病人,交待有关问题,签同意书(包括签名,关系和日期),并将签好的同意书放入病历。 2)择期手术麻醉科医师术前看病人时,如果病人和家属均不在病房或病人尚未入院,可将麻醉同意书放入病历内,并通知值班护士或管床外科医师;如果病人在,家属不在,可将麻醉同意书交与病人,嘱其家属来后仔细阅读后鉴字,如有疑问可打电话咨询当日值班医师,或第二天到麻醉科找有关医师咨询。一定要向病人家属交代,麻醉科医师根据病情和手术的需要决定和改变麻醉方法和方案。 3)如果手术病人要求术后镇痛,需在麻醉同意书上有关位置签字;非手术病人要求镇痛,无论住院或门诊病人,均需签麻醉同意书。 4)每日值班人员接到急诊手术通知单后,应立即到有关病房看病人,签麻醉同意书;紧急情况下,可一边准备抢救病人,一边通知病人家属到手术室,签麻醉同意书;如果病人没有家属签字,需立即通知院总值班备案;急诊抢救插管、放射科、门诊等基础麻醉或门诊手术麻醉,必须签好麻醉同意书后才能操作。

3、麻醉同意书的审核: 麻醉科主治医师进入手术间后,再次检查麻醉同意书中所有项目,核对无误,并确认病人家属签字后才能进行麻醉。 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减少或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的发生。

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合理、合法使用,根 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国务院于2005年8月3日颁布了《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以下简称《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并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进 行了修订。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共九章89条,适用于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以及监督管理。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概念 1.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主要有阿片类 (吗啡、哌替啶等)、大麻类、可待因类、合成药类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其他易 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2.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根据依赖性潜力与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专用标志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规定的标志。 (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条例》第三条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 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根据《条例》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11月 11日联合公布《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食药监药化监[2013]230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 1.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 (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麻醉精神药品使用情况小结

麻醉精神药品使用情况小结 医院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去做好每一项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2、医教科职责;3、护理部职责;4、药剂科职责;5、保卫科职责)以及相关管理制度)(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管理制度;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和使用管理制度;4、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细则之门急诊部分;5、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细则之住院部分;6、麻醉精神药品的验收、安全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7、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制度;8、麻醉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9、麻醉精神药品临床使用培训制度;10、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制度;1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申请管理制度;12、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培训,对麻醉精神药品从采购、运输、验收、登记、贮存、保管、调剂、发放、空安瓿及废贴回收并销毁以及处方领取、回收、记录、书写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各自的岗位和职能严格要求自己。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药库、药房、病区及手术室等相关科室的具体工作情况如: 药库检查:采购、贮存、保管、发放、帐册登记、网报等内容; 药房检查:贮存、保管、调剂、发放、空安瓿及废贴回收并销毁、帐册登记、处方审核、病人材料审查等相关内容;

病区及手术室检查:贮存、保管、使用、登记、空安瓿及废贴回收并销毁等; 空白处方检查:如保管、发放、领用等 处方检查:如是否按规定开具药品,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处方是否合理,病人取药手续是否齐全等。 三年来,我院没有发生一例麻醉精神药品丢失被窍案件,账物相符率100%,网报合格率100%,麻醉精神药品的处方书写开具都能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超范围,不超权限,不超剂量,不违反规定,努力做到用药合理,手续合法;在涉及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各个环节都能认真严格操作执行,确保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的安全有效。 医院针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专门成立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制定规章制度和培训学习考核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考核评价学习成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有涉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的部门和人员,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检查结果作为部门及个人考核工作业绩,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不断加以完善。除了本院组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的相关学习培训外,还主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从2014年度起,我们将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按照南京市卫生局精麻药品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取消病区所设立的麻醉药品和第

最新版麻醉知情同意书

xx 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住院号: 疾病介绍和治疗建议 医生已告知我患有,需要接受xx。 1.麻醉作用的产生主要是利用麻醉药使中枢神经系统或神经系统中某些部位受到抑制的结果。临床麻醉的主要任务是: 消除手术疼痛,监测和调控生理功能,保障患者安全,并为手术创造条件。手术是治疗外科疾病的有效方法,但手术引起的创伤和失血可使患者的生理功能处于应激状态;各种麻醉方法和药物对患者的生理功能都有一定影响;外科疾病本身所引起的病理生理改变,以及并存的非外科疾病所导致的器官功能损害等,都是围手术期潜在的危险因素。麻醉的风险性与手术大小并非完全一致,复杂的手术固然可使麻醉的风险性增加,而有时手术并非很复杂,但由于患者的病情和并存疾病的影响,可为麻醉带来更大的风险。 2.为了保证我手术时无痛和医疗安全,手术需要在麻醉和严密监测条件下进行。 我有权选择适合我的麻醉方法,但根据我的病情和手术需要,麻醉医师建议我选择以下麻醉方法,必要时允许改变麻醉方式。 □全身麻醉;□全麻+硬膜外麻醉;□椎管内麻醉;□神经阻滞;□局部麻醉+ 强化;□其它 3.为了我的手术安全,麻醉医师将严格遵循麻醉操作规范和用药原则;在我手术麻醉期间,麻醉医师始终在现场严密监测我的生命体征,并履行医师职责,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治疗和处理。但任何麻醉方法都存在一定风险性,根 据目前技术水平尚难以完全避免发生一些医疗意外或并发症。如合并其它疾病,麻醉可

诱发或加重已有症状,相关并发症和麻醉风险性也显著增加。 4.为了减轻我术后疼痛,促进康复,麻醉医师向我介绍了术后疼痛治疗的优点、方法和可能引起的意外与并发症,建议我进行术后疼痛治疗。并告知是自愿选择和自费项目。 xx 潜在风险和对策 (一)麻醉医师已对我的病情、病史进行了详细询问。我对麻醉医师所告知的、因受医学科学技术条件限制、目前尚难以完全避免的麻醉意外和并发症表示理解。相信麻醉医师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避免。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医师无法或来不及征得本人或家属意见时,授权麻醉医师按照医学常规予以紧急处理和全力救治。如果所选麻醉方法不能满足手术的需要,授权麻醉医师根据具体情况改变麻醉方式以便顺利完成手术治疗。 (二)我理解麻醉存在以下(但不限于)风险: 1.与原发病或并存疾病相关: 脑出血,脑梗塞,脑水肿;严重心律失常,心肌缺血/ 梗死,心力衰竭;肺不张,肺水肿,肺栓塞,呼吸衰竭;肾功能障碍或衰竭等。 2.与药物相关: 过敏反应或过敏性休克,局麻药全身毒性反应和神经毒性,严重呼吸和循环抑制,循环骤停,器官功能损害或衰竭,精神异常,恶性高热等。麻醉知情同意书 3. 与不同xx 方法和操作相关: ⑴神经阻滞: 血肿,气胸,神经功能损害,喉返神经麻痹,全脊麻等。 ⑵ 椎管内xx: 腰背痛,尿失禁或尿潴留,腰麻后头痛,颅神经麻痹,脊神经或脊髓损伤,呼吸和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一调剂室设立专人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二各调剂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药品请领规定,设置库存固定基数,报药剂科备案。 三门诊药房固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窗口,要有明显标识,安排固定岗位调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 四医生开具的所有麻醉药品注射剂,由开具处方医生的所在科室派医护人员到药房办理取药手续,在院内给病人注射后将空安瓿送回并做好空安瓿登记。病人不在医院内而又必须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时,由开具处方医生的所在科室联系门诊部出诊至病人家中使用并及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送交药房进行登记。 五对晚期癌症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每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每次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按照医院规定门诊病人由门诊部护理人员前来办理取药手续。并每次出示本院诊断证明,病人户口簿、身份证。再次取药时,必须将使用过的空安瓿交回并进行登记。药房按照空安瓿实际数量核发药品。 六晚期癌症病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每次出示本院诊断证明,病人户口簿、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再次取药时必须将使用过的废贴交回,药房按照废贴实际数量核发药品。 七对盐酸二氢埃托啡与盐酸哌替啶处方均为一次用量,且必须在院内使用。

八门诊药房夜间值班期间可发放急诊病人凭具有麻醉处方权限的医师开具的麻醉药品处方,晚期癌症病人所用麻醉药品由白班发放;病人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由护理人员在医院内使用。 九开写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处方,每张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病人情况特殊,由处方医师出具处方量增加申请,并注明原因,可适当增加。 十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具备手写处方与医嘱单时,才能发放。由病房护理人员办理取药手续。打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嘱前首先要确认有无手写处方,只有医嘱而无手写处方时,要将该条医嘱退回病区(手术室医嘱除外),切记不要打印该条医嘱,否则,将造成微机帐与手工帐不符。 十一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类精神药品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拒绝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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