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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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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督,维护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员工在校用餐安全卫生、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向师生员工提供集中用餐服务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集中用餐包括学校食堂供餐、从供餐单位订餐和外购预包装食品等学校集中向师生员工提供食品的方式。

第三条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工作原则,建立教育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学校承担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学校的食品安全教育,

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和督导考核内容;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校采取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监管档案,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牵头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学校供餐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件人员救治;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食堂从业人员营养培训;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范畴,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指导委员会,指导区域内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

第二章学校食品安全制度

第九条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

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健

全工作机制,定期进行研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

第十条学校应当根据需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关键岗位责任制度,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每年接受相应的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知识。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聘用具有相关营养知识的人员,对集中用餐的营养检测、完善和评估进行咨询指导,推广营养配餐、合理膳食等理念。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食堂的,应当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制定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食品经营全过程控制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餐厨废弃物处置、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以及饮用水安全管理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建立并执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鼓励学校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生产经营信息。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状况自查自评制度,食堂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中小学应当将食品安全、健康饮食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利用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多途径、多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

第三章食堂管理

第十五条具备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置食堂,为师生员工提供集体用餐服务。

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中小学食堂原则上应当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委托或承包经营。

学校引入社会力量承办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取得食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服务企业,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应当与承包方依法签订委托经营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食堂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正本。

第十七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当进行临时健康检查。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每天工作前应当进行个人健康和卫生情况检查,检查记录存档备查;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加工操作前应当进行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食堂应当细化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在显著处公示并监督执行。

第十八条食堂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场所并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食堂加工就餐场所的建设与卫生要求应当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食堂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

第二十条食堂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就餐区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及餐具的用水设施。

高等学校食堂制售冷食类食品(不含植物性食品、预包装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糕点、现榨饮料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专间。

第二十一条食堂采购食品原材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合需要的原则,制定并实行原材料控制制度。

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按以下情形查验相关许可或者证明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一)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二)从食品销售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三)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生产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有效身份证明,也可查验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或者合格证明文件;

(四)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的购物凭证;

(五)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等;采购畜禽肉类的,还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对大宗食品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合同,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材的质量和安全。

提供清真食品的,应当在指定的清真食品销售点采购食品原材料。

第二十二条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

记录,应当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三条食堂禁止采购、存放、使用以下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四)野生蘑菇、发芽发青土豆、鲜黄花等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食品原材料;

(五)亚硝酸盐;

(六)《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二十四条食堂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三防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和登记制度,出库食品应做到先进先出。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

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需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当分柜存放。

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等。

第二十五条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列明的不安全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需要熟制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制作豆浆应防止假沸。

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第二十六条食堂应当设置专用的备餐操作场所,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发现食品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在常温下存放不应超过2个小时,并尽量当餐用完。存放需超过2个小时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冷藏方式存放,再次利用时,必须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

第二十七条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工具应当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冷食类食品制作专间应当在加工制作前进行消毒,并由专人加工操作。加工的容器、工具应当专用,用前消毒,用

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第二十八条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采用化学方式消毒的,应当分设并标明清洗、消毒和冲洗专用水池,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采用煮沸、蒸汽等热力消毒方式的,应加热到规定温度并保持10分钟以上。具备条件的学校应当采用热力消毒方式。

已消毒的餐具、饮具应存放在有明显标识的密闭保洁柜内。餐具、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饮具。

食堂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与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查验、留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每种食品成品应当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专柜保管,保存48小时以上。

高等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大型活动集体用餐,批量制售的热食、非即做即售的热食、高风险食品成品、冷荤菜应当按前款规定留样,其他加工食品根据相关规定留样。

第三十条食堂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三十一条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专人专柜保管,做到标识清

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第三十二条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在餐后及时清除。

食堂应当设置专门的餐厨垃圾收集设施应加盖并有明显标识。专间内的餐厨垃圾存放容器应当为非手动开启式。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食堂安全保卫制度,采取措施,严格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

教育部门、学校在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中,应当优先在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留样间、专间、储藏室等重点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第三十四条具备条件的学校应当公示食品主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鼓励食堂采用视频监控、玻璃幕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

第四章外购食品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校外购食品集中用餐的,应当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较高的供餐单位,当地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应当优先选择;应当签订供餐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学校签订供餐合同后,应当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或者备案合同副本。

第三十六条学校外购集中用餐应当为当餐加工,不得采购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学校需要现场分餐的,应当建立分餐制度。在教室分餐

的,应当保障教室环境的卫生清洁。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对供餐单位供应的每批食品进行查验,做好交接记录,包装不完整或温度不符合储运条件的,不予接收。

第三十八条学校外购预包装食品的,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并索取相关凭证,查验产品包装标签,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不能即时分发的,应当按贮存要求保存。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方案。

第四十条校园内发生因集体用餐导致的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情形,学校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停止供餐活动,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积极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三)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其他控制措施。

(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引导工作。

第四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应当及时赶往现场协助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

部门调查处理,督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物中毒事态,防止事件扩大。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事件情况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启动相关应急处置方案。

第四十二条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后果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发布、解释。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学校食品安全事件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不得阻挠、干涉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

对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或者提出申诉。

第六章食品安全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四十四条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监督检查的重点地区和单位,定期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是否符合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出示相关证件。

第四十五条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后,教育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公开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组织学生代表或者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公司选择等方面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的知情权、选择权。

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第四十七条对存在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纳入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本规定,未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和社会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予以追究:

(一)未建立健全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存在较多隐患的;

(二)食堂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健康证明的;

(三)采购、制售高风险食品的;

(四)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

(五)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件的;

(六)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致使调查难以进行

或责任难以追究的;

(七)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或者未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保留现场的;

(八)其他违反本规定要求,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学校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未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要求,履行相关管理与监督职责,造成所辖区域内学校集中用餐发生食物中毒或者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相应的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学校食堂,是指为师生员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外购集中用餐,指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集中采购的膳食和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

食堂从业人员,指食堂中从事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

餐等与餐饮服务有关工作的人员。

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冷荤凉菜、熟食卤味、生食蔬菜、腌菜等。

生食类食品,一般特指生食水产品。

第五十一条各地可以依据当地实际,对本规定进行细化。

供餐人数较少,难于建立食堂的学校,以及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小规模农村学校的食品安全,各地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实施管理。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0日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发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安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管理办法: 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汇报管理办法 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安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详细负责,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卫生管理规章管理办法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合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视。 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 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视部门汇报。 6.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

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汇报管理办法。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汇报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 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7.不干预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汇报,不隐瞒、缓报、谎 报或者授意别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别 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查责任。 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查暂行手册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管理办法 1.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 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手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安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 患的食品。 3.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手册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4.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 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慎重采购和加工。 5.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食堂不得采购和加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

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

学校工会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加强学校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进程,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民主治校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办学效益,构建和谐文明校园,树立学校勤政、务实、文明的良好形象。结合我校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省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推进我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充实内容,务求实效,全面提升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创建内容 1.牢固树立民主办学理念。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的办学指导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尊重教师的劳动和创造,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完善民主管理体制。坚持民主治校方针,实行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定,领导班子作风民主,民主渠道畅通、氛围浓厚,民主管理透明。 3、坚持教代会制度。每学期定期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落实重大改革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4、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按照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全面实施,坚持校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扩大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提高公开质量,使教职工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发挥工会职能作用。工会组织要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活动,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就地化解矛盾,实现无上访事件发生。 6、构建和谐校园。努力为师生创建舒适、优美、宽松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保证师生心情舒畅,教学秩序稳定,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三、组织机构 组长:腾俊峰 副组长:郑红莲 成员:校委会成员 具体分工: 1、校长腾俊峰同志负责整体创建民主管理示范学校的工作。 2、郑红莲同志负责工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召开教代会,负责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完善民主管理体制,教师管理、各项制度的制定、讨论、完善、教学活动的实施,教师评优的公开。 4、政教主任马连红同志负责学校建设规划、发展目标、基建项目招、投标、承包协议的签订,履行及管理情况的公开。负责岗位责任制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晋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开。 6、教导主任李会军同志负责各种值班岗位的管理及执行情况的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349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

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

员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员工餐厅管理制度 为提高员工伙食及餐厅管理水平,规范餐厅工作人员行为,营造良好就餐环境,做好公司伙食及餐厅用餐后勤保障工作。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为在员工定时供应早餐、午餐和晚餐,就餐时间统一规定为:早餐时间:7:20—7:50 午餐时间:12:10—12:40 晚餐时间:18:10—18:40 (就餐时间随季节调整再行通知) 第二条、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用餐,保证在规定时间段就餐完毕,超过规定时间,厨房不再提供用餐,避免提早进入餐厅 或占用办公时间用餐等不遵守时间秩序的情况出现。 第三条、自觉维护餐厅的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队取餐。取餐时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礼让;用餐时要注意保持安 静,需要更换座位或起身走动时注意不要影响他人用餐;用餐结 束后,应将残羹倒入垃圾桶内,同时将餐具放到指定位置。 第四条、自觉维护餐厅的环境秩序,在取餐时应尽量避免与餐厅工作或管理人员进行长时间交谈,如确实需要对餐厅的服务管理工作提出 问题或意见,应通过办公室部反映,以免影响正常的就餐秩序。第五条、严格禁止工作人员在非就餐时间无故进入餐厅。同时,为保证餐厅秩序,未经允许工作人员也不得在餐厅就餐时随意进出厨房。

第六条、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第七条、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第八条、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办公室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 打架。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办公室有权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 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条、就餐登记和外来人员就餐规定 一、员工凭工作证用餐,外来人员就餐凭临时就餐卡; 二、公司各部门每天早上9点前,须将本部门当日就餐人数报办公室; 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来人员到餐厅就餐一律实行登记报批制 度,由相关业务部门申请报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安排就餐。 四、公司员工亲属在公司就餐,由员工本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其就 餐费用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文明就餐 一、树立文明就餐意识,建立爱惜粮食,食尽其量,拒绝浪费的用餐理 念,就餐时坚持少取勤取,适量而食,坚决杜绝浪费粮食的不良现 象出现。 二、倡导文明就餐举止,在取餐时,要对餐厅工作人员表示谢意;用餐 后,要尽量做到“三无”(无喧哗、无浪费、无杂物)。 三、培养文明就餐习惯,要在遵守时间、维护秩序、保持卫生、举止文 明等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时刻约束自己的就餐行为,逐步培养出

学校工会制度章程汇编

学校工会制度汇编 教职工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 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大会成员 第八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

(校园安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学校食堂实行承包(托管)经营等形式的,应当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如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学校应当予以更换。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指定专职采购、验收人员。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卫生,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海南省亿万嘉超市有限公司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 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 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 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 保质期)等。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 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 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 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 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 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 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 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 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就餐管理规定

员工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为提倡节俭,杜绝浪费,规范用餐行为,营造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用餐时间 1、员工餐厅开放时间 早餐:07:00——08:00 午餐:12:00——13:00 晚餐:18:00——19:00 2、除按行政班时间上班的员工外,其他特殊岗位的员工须实行轮岗就餐制,确保不空岗。 二、就餐卡 1、就餐卡由学院后勤部统一办理发放。员工如遗失就餐卡须及时向后勤部报失补办,补办前的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 2、员工须凭员工就餐卡就餐,如有无卡强行就餐者,记为违规违纪行为。 三、就餐管理 1、员工须自觉爱护食堂内的餐具及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2、员工用餐后须将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不得把餐具带出食堂。 3、员工须自觉珍惜粮食和食物,按需取餐,杜绝浪费。 4、原则上,食物不得带出食堂食用,如有特殊情况,经食堂

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带出。 5、员工应自觉维护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队取餐;取餐时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礼让。 6、员工应自觉维护餐厅的清洁卫生,须保持桌面清洁,不得乱倒乱吐饭菜残渣;员工用餐后须将残渣倒到餐厅指定垃圾处。 7、员工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食堂,方便其他员工使用餐位。 8、员工食堂内严禁吸烟,员工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大声起哄、吵闹,要做到文明用餐。 9、员工在食堂就餐须文明着装,不得赤膊或着其他不雅服饰。 10、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有意见者,可向后勤部协商解决和完善。 四、就餐登记和外来人员就餐规定 1、与学院有业务往来的外来人员就餐,一律实行登记报批制度,由相关业务部门申请报后勤部批准后,方可安排就餐。 2、学院员工亲属在餐厅就餐,由员工本人向办公室和后勤部提出申请,其就餐费由该员工承担。 五、附则 1、本规定适用餐厅工作人员及所有就餐的学院职工和外来人员。 2、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34852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2.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3.学校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4.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5.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6.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7.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8.学校食堂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9.学校食堂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0.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1.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2.学校食堂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3.学校食堂防投毒措施 1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5.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0学时,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对食品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 禹谟镇中心完小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 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 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 3 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4 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5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禹谟镇中心完小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公司用餐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用餐管理,确保就餐秩序、用餐纪律,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合于所有在本公司就餐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客户、供应商、 应聘培训人员、外来服务人员。 3、职责 3.1 人事行政部负责用餐统计、报表汇总、核查就餐异常; 3.2 各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统计与报餐工作; 3.3 各部门要主动配合人事行政部门对本部门用餐时间、就餐地点和人员 管理。 4、内容 4.1 就餐时间和地点 4.1.1 就餐时间根据《餐厅用餐时间安排表》,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4.1.2 各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得提前或推迟; 第1页共4页 4.1.3 各部门必须按指定地点就餐,不得随意改变。 4.2 就餐标准 4.2.1 各就餐标准按公司规定严格执行;

4.2.2 自费就餐标准由人事行政部参照相关标准制定。 4.3 上班员工用餐次数规定 4.3.1 上班8小时白班用餐次数:公司提供每人中餐一餐; 4.3.2 12小时白班用餐次数:公司提供两餐(每人中餐和晚餐各一餐); 4.3.3 上夜班(含大夜班)用餐次数:公司提供每人夜餐一餐,早餐一份。 4.4 临时用餐规定 4.3.1 各部门临时用餐人员数量必须在每天上午9点前,下午2点前报人 事行政部; 4.3.2 非业务接待客户:提供盒装客户餐一份,公司将此费用计入该部门 管理成本。 人事行政部门登记并发餐券。 4.3.3 总经办和业务部(客户接待):盒装套餐一份,公司将此费用计入 总经办或该部门管理成本。 4.3.4 供应商:自行承担就餐费用,由人事行政部办理餐券; 4.3.5 应聘培训人员:按照公司员工餐标准由人事行政部发餐券 4.3.6 外来服务人员: 4.3.6.1免费服务人员:按公司员工餐标准进行招待,并计入对应部门 第2页共4页 管理成本; 4.3.6.2 收费服务人员:自行承担用餐费用,由人事行政部办理就餐券。 4.5 餐卡管理规定 4.5.1 餐卡;具有考勤卡、就餐卡、门禁卡功能;

小学工会工作制度

小学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各项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县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县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为了加强学校工会工作的管理,使工会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会工作制度。 ⒈根据上级工会委员会的安排布置,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一般三年一次换届改选工会委员会,并上报县教育工会审批备案。 ⒉凡正式教职工均要入会,并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不愿入会者,其后果自负。每学年初办理一次调出或调入会员入会与离会手续。 ⒊工会委员与工会组长,必须分工负责,相互协作。每学期一次检查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⒋坚持每期召开一次工会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工会委员会,每月一次工会小组活动。

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 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的健康。特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到每天深入一线,严格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并每天组织食堂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工作小结; 2、建立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消毒、留样等各项规范操作制度; 3、督促采购员、炊事员、分餐员、保管员、保洁员执行各项卫生规章制度; 4、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一旦发现其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5、建立和健全从业人员日常卫生安全教育制度,关心、了解从业人员的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6、规范食堂各类管理资料。 7、确保食堂安全措施落实(防污染、防火、防盗、防投毒)。 1、学校食堂采购员的岗位职责 1、应到持有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 2、采购食品应向供应方提出质量要求,并索取检验证明; 3、不采购有毒有害、掺假掺杂、不新鲜的食品; 4、对定型包装食品要采购生产日期近、

离保质期远的食品;5、索取购货发票、以备查验。 2、学校食堂炊事员的岗位职责 1、注意食品新鲜,变质食品不加工烹饪; 2、烧煮食品应充分加热,烧熟煮透、不里生外熟; 3、剩余饭菜应在确保质量良好的前提下回锅烧透后再供应; 4、不用勺直接尝味; 5、不用盛放生食品或未消毒容器盛放烧熟食物; 6、当天切配的原料,当天烹饪加工 7、做好生食品的拣、洗工作,剔除腐败变质、污物及杂质; 3、学校食堂分餐员的岗位职责 1、穿戴清洁工作衣、口罩、帽子,双手清洗消毒; 2、使用专门工具,不用手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 3、不出售未经回锅烧熟煮透的剩余饭菜; 4、保持室内清洁,备餐间使用前的空气,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温度保持在25°C以下。 4、学校食堂保管员的岗位职责 1、做好食品进货、验收及发货登记工作; 2、库存食品分类堆放,储存容器加盖并挂牌,注明进货日期、质量,库存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3、易腐食品冷藏保存,冷库保持薄霜,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4、仓库保持通风干燥,做到防鼠、防潮、防蝇、防虫; 5、严禁存放有毒物品、非食品原料及个人物品。 五、学校食堂餐具保洁员的岗位职责 1、餐具、工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上海鸿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贺金龙 审批: 何海斌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5日实施日期:2015年12月25日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管理培训制度-------------2 2.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3-5 3.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6-7 4.进货索证索票制度--------------------------8 5.进货台帐和台帐记录制度-------------------9-10 6.关键环节操作规程-------------------------11-16 7.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17 8.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18 9.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9 10.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20-21 11.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2 12.加工操作管理制度-----------------------23 1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24-26 14.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27-29 15.综合检查制度-----------------------------30 16.食品检验制度----------------------------31 17.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32 18.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33

就餐管理规定

就餐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员工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为提倡节俭,杜绝浪费,规范用餐行为,营造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用餐时间 1、员工餐厅开放时间 早餐:07:00——08:00 午餐:12:00——13:00 晚餐:18:00——19:00 2、除按行政班时间上班的员工外,其他特殊岗位的员工须实行轮岗就餐制,确保不空岗。 二、就餐卡 1、就餐卡由学院后勤部统一办理发放。员工如遗失就餐卡须及时向后勤部报失补办,补办前的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 2、员工须凭员工就餐卡就餐,如有无卡强行就餐者,记为违规违纪行为。 三、就餐管理 1、员工须自觉爱护食堂内的餐具及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2、员工用餐后须将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不得把餐具带出食堂。 3、员工须自觉珍惜粮食和食物,按需取餐,杜绝浪费。

4、原则上,食物不得带出食堂食用,如有特殊情况,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带出。 5、员工应自觉维护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队取餐;取餐时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礼让。 6、员工应自觉维护餐厅的清洁卫生,须保持桌面清洁,不得乱倒乱吐饭菜残渣;员工用餐后须将残渣倒到餐厅指定垃圾处。 7、员工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食堂,方便其他员工使用餐位。 8、员工食堂内严禁吸烟,员工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大声起哄、吵闹,要做到文明用餐。 9、员工在食堂就餐须文明着装,不得赤膊或着其他不雅服饰。 10、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有意见者,可向后勤部协商解决和完善。 四、就餐登记和外来人员就餐规定 1、与学院有业务往来的外来人员就餐,一律实行登记报批制度,由相关业务部门申请报后勤部批准后,方可安排就餐。 2、学院员工亲属在餐厅就餐,由员工本人向办公室和后勤部提出申请,其就餐费由该员工承担。 五、附则 1、本规定适用餐厅工作人员及所有就餐的学院职工和外来人员。 2、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小学工会工作制度

小学工会工作制度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小学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各项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县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县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为了加强学校工会工作的管理,使工会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会工作制度。 ⒈根据上级工会委员会的安排布置,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一般三年一次换届改选工会委员会,并上报县教育工会审批备案。 ⒉凡正式教职工均要入会,并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不愿入会者,其后果自负。每学年初办理一次调出或调入会员入会与离会手续。 ⒊工会委员与工会组长,必须分工负责,相互协作。每学期一次检查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参考】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烹调加工操作间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5、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6、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须加盖。 食品原料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 第1 页共10 页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标准版)

海口*****蛋糕店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店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经营场所和仓库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有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经营场所和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储存生鲜食品应配备必要的低温储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和墙壁的平台盒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低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 3、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食品陈列设施合理,规定食品经理区域,将食品与非食品、生熟食品分开陈列存放;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照销售品种配备足够的并符合卫生条件的容器盒防尘材料设备。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示牌”,标示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着名称及联系电话的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要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生鲜食品销售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盒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5、销售熟制食品,设更衣和洗手、消毒设施,配有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地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盒专用销售工具,食品配有防尘材料遮盖。 6、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灭鼠,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场所要配有充足有效无毒无害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7、定期使用无毒无害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治害虫孽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积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用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定期对经营场所和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消毒,清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孽生场所。 8、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读存放其他杂物盒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健全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放专柜,并有记录本。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则:为维护公司正常的饭堂秩序,给全体员工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厨房之管理 1.1厨工守则,卫生条例 1.1.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要随地吐痰。 1.1.2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3工作时要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打菜人员不得用围裙或工作服擦手擦脸,严禁上班时吸烟。 1.1.4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1.1.5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1.1.6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

品种多样化。 1.1.7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1.1.8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1.2管理制度 1.2.1厨房之所有需购物品都必须呈报行政主管,再由行政部门指定人员采购。 1.2.2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行政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1.2.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1.2.4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 1.2.5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员工就餐管理制度 2.1.员工就餐必须着工作服,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替他人打饭,员工不得进

入操作间打饭或动手拿取食物。 2.2.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的饭量盛饭,杜绝浪费现象。 2.3.食堂内要做到文明用餐,不得抽烟、随地吐痰及大声喧哗。 2.4.就餐后,必须将自己盘中所剩饭菜残渣倒入垃圾桶内,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不得堆放在桌面上。 2.5. 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中餐:11:30—12:30 晚餐17:00—18:00 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2.6. 各部门如有加班须在下午14:00前通知厨房,以便厨房准备工作,逾时报餐,所造成用餐不便,由各部门管理自行解决工作。 食堂就餐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二: 防止“病从口入”,搞好食堂卫生是关系全体员工身体健康的大事,必须引起厨房工作人员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必须花大力气搞好食品、厨房、餐厅及周围环境卫生,为此,特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厨房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穿戴白色的工作服、工作帽。 二、采公务员之家购人员采购各种食品时,注意把好食品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不变质,以防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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