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煤矿通风管理制度2011.1

煤矿通风管理制度2011.1

煤矿通风管理制度2011.1
煤矿通风管理制度2011.1

目录

制度贯彻学习人员名单

一.矿井风量测定制度 (2)

二、配风、调风制度 (2)

三、串联通风审批与管理制度 (3)

四、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 (3)

五.主扇检修及管理制度 (4)

六、通风系统检查及管理制度 (4)

七、临时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5)

八、矿井防灭火管理办法 (7)

一、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7)

二、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设置的管理规定 (8)

三、井下火灾汇报与处理原则 (9)

九、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0)

十、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 (10)

十一、“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11)

十二、瓦斯管理制度 (12)

十三、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4)

十四、盲巷管理制度 (14)

十五、局扇管理制度 (15)

十六、火工品管理制度 (16)

十七、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17)

十八、通风仪表管理制度 (20)

十九、防尘管理制度 (20)

二十、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21)

二十一、密闭管理制度 (22)

附:

主扇倒机安全技术措施 (26)

主扇操作规程 (28)

井下自燃火灾预防措施 (31)

通风系统安全措施

明鑫煤矿通风管理制度

一.矿井风量测定制度

1、通风维修队负责每旬对全矿通风系统内所有用风地点的风量进行一次全面测定,并填写测风旬报和以风定产公示牌,测风旬报经技术主管、通风科长审核后,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

2、系统变更时,通风科安排通风维修队要及时对有关地点进行风量测定,做到配风合理。

3、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的通风情况,通风科要根据测风结果计算风筒百米漏风率,在测风结果上标明。

4、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的外部漏风率每半年测定一次。

5、对于测风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如配风量不足、系统不畅、设施损坏、风筒漏风、风速超限等),通风科必须安排通风维修队及时处理。

二、配风、调风制度

1、生产技术科在编制采区及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根据该地区瓦斯情况编制出相应的通风设计。采掘工作面及井下各硐室的配风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

2、通风科负责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风量管理,当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或其他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配风量,保证安全生产。

3、井下通风系统或重大的风量调配工程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07条规定(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由通风科制订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由通风维修队执行。

4、改变通风系统后,通风科必须安排通风维修队对相应区域的风量进行测定,发现问题在现场及时处理。

5、调风以后的48小时,通风维修队必须加强值班,随时了解井下调风区域的瓦斯、风量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负责,及时检查和汇报井下通风瓦斯情况。

三、串联通风审批与管理

1、因井下生产衔接安排必须实行串联通风时,应由通风科编制详细的串联通风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批准,并严格按措施执行。措施未批准以前,不得实行串联通风。

2、串联通风安全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⑴串联区域概况(串联工作面名称、瓦斯涌出量、通风系统及全风压供风量等)。

⑵对串联通风的队组在风机运转、瓦斯管理、综合防尘、防灭火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⑶对被串联通风队组在进风流瓦斯检查、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⑷串联通风的时间要求及其它安全措施:

严禁出现二级串联。串联通风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矿井开拓新水平及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可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在有瓦斯喷出或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的矿井中,开拓新水平或采区时,必须现在无瓦斯喷出的煤岩层中掘进巷道,并构成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的回风,可以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上述2中巷道的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都不能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必须符合规程规定)、114条(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连的2个同一风路中的采煤面,、采煤面与其相连接的掘进工作面、相邻的两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超过一次,采区内为了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掘进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重新掘进巷道时,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次数不能超过一次,对于本规定的串联通风,必须在进入工作面的风流中悬挂瓦斯探头,以确保不能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符合规定)的规定进行管理。

4、通风维修队瓦斯监控电话班必须保证串联工作面的通讯畅通、可靠,以便突发事故时相互联系。

5、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将串联通风时间和范围缩小到最小限度。

四、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

1、通风设施是构成通风系统,防止瓦斯事故的基础设施,全矿员工和所有单位都要必须爱护,确保其完好。故意损坏通风设施,按矿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通风科负责按标准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设计施工并且做好记录,杜绝出现不合格设施,采区通风设施完毕后,移交给生产队组进行管理,生产过程中如果发生或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通知通风维修队进行维修并且做好记录,保证通风系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任何人不得将一组风门同时打开,否则按严重“三违”论处。运输设备或物料经过风门时,必须小心谨慎,不得损坏风门。当设备或物料的长度或宽度超出风门规格时,必须事先与通风维修队取得联系,通风维修队指派专人在现场配合工作,不得强行通过风门,以免造成损坏及其它不良后果。

4.、通风维修队负责每月对全矿风道全面检查一次并且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对于损坏严重的风道,通风维修队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处理。

5、风道的工业卫生按矿划定的责任范围,分片进行管理,按规定周期进行清扫、冲洗。

五.主扇检修及管理

1、矿井主扇供电为不同电网供电的双回路电源,并有专人开机运行24小时看守,由培训合格人员持证当任。

2、当主扇发生异常或故障时,主扇司机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并立即启动备用主扇,机电人员立即对停开主扇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确保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主扇必须每月轮换运行,主扇每次轮换运行并编制措施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机电人员及时对轮换主扇进行检修和保养,并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4、通风维修队或机电队每月不低于一次对主扇反风附属装置、电流电压和防爆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做好演戏报告。反风后的风量不低于正常风量40﹪。

5、临时停电停风按<<明鑫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措施>>规定执行。

六、通风系统检查及管理

1、矿每旬不低于一次对全矿井进行通风大排查,并有排查记录,通风维修队每周不低于一次对全矿井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通风隐患由通风维修队及时进行整改和维修处理,做记录,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2、通风设施的建造其规格质量必须符合《标准化》所规定要求,并有通风设施台帐和竣工台帐。

3、矿井各区域内通风设施和通风系统检查由区域内当班瓦斯检查员负责,通风维修队负责维修。施工单位对本区域内通风设施负管理责任。

七、临时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井通风管理,预防矿井通风瓦斯事故发生,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特编制临时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1、开掘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及使用等局部通风设计,应列入掘进巷道的作业规程,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根据已审批的作业规程,通风科指定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施工单位根据要求在指定地点安装局部通风机,通风维修队按标准接挂风筒。

3、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及使用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所有煤巷独头巷道通风必须采用功率相当的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供风装置供风,不得出现副风机功率小于主风机功率的现象。付风机电源必须取自该局部通风机安设巷道馈电开关电源侧或设付风机专供电源。

⑵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并使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或安设消音器。

⑶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水平安装在进风巷道中,安装地点10m范围应无杂物堆放,风机垫高在300mm以上,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安设地点的全风压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并且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以免发生循环风。

⑷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出风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保证局部通风一条线,每节风筒进行编号管理。

⑸所有开掘工作面应装设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设施,开掘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都应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开掘巷道瓦斯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源。

4、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的开掘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严禁非通风人员随意调节风筒的风量。

5、机电科每旬至少检查一次局部通风机供电系统并要做好记录,将记录送矿总工程师、安监科、通风科。井下通维队(监控维修人员十天进行一次)及现场瓦检员负责人每天早班检查一次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切换和风电闭锁,杜绝主风机停风后副风机不启动和停风后巷道内电器设备不断电现象。通风科要每天检查主副风机开停传感器使用情况,发现异常汇报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开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风后的应急措施:

⑴、开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①现场瓦检员要及时汇报矿调度,矿调度及时向通风科通风维修队负责人汇

报并向有关矿科负责人汇报。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及施工队班长负责将开掘工作面工作人员撤出到进风流中,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在停风巷道口设置栅栏和警标,以防人员误入。安全员在栅栏处警戒,禁止人员进入。

②矿调度接到汇报后负责通知井下电工迅速查明停风原因,并及时排除故障。

⑵、局部通风机恢复运转时:

①.瓦斯检查员要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经瓦检员同意由现场电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②瓦斯检查员要检查停风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证实停风区域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若停风区域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执行“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的规定。

③临时停电停风恢复正常后,瓦斯检查员要及时向通风科或通维队以及矿调度汇报。

⑶、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风机接电源、处理风机专供设施故障、双风机切换故障、更换风机开关、维修风筒等需要停风时,由施工单位提前一天提出停电停风申请报告,并由所影响的队组、通风科人员、机电科人员、矿调度、机电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审批后及时将申请报告单送到有关单位,各单位接到停风通知后,当日矿值班人员及时安排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通风科必须根据停风区域的瓦斯情况和停风时间长短做好瓦斯排放准备工作。通风维修队负责人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事先制定的排放瓦斯措施并及时审批排放瓦斯停电撤人报告,并积极组织瓦斯排放工作。

⑷、无计划停风的登记、分析、追查制度:

①发生无计划停风时,当班瓦斯检查员必须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在接到瓦斯检查员的汇报后要及时向通风科值班人员、安监科汇报,并登记在“无计划停风登记本”上。登记时应注明停风地点、停风时间、停风原因、恢复通风时间、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等。

②发生无计划停风后,由机电副矿长、安监科负责组织有关队或班组、通风科、机电科等单位负责人进行认真追查,两天内完成追查处理,对责任者按《瓦斯超限处理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③对无计划停风的追查,安监科要建立“无计划停风追查记录台帐”,并将追查处罚结果进行全矿通报。

八、矿井防灭火管理办法

一、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1、由通风维修队负责每月对全矿的总回风道、采区回风道进行一次详细的自然发火征兆观察,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并做好记录。

2、通过通风维修队每周对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回风巷和采空区回风密闭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进行一次全面观测,并附带记录。观测的参数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02、C0、02)、气温、水温、其他火灾征兆等;在防火墙封闭时间长,温度异常和有自燃倾向的区域内的回风风流中要安设CO传感器,CO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20ppm。

3、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并每7天取样一次送具有国家资质化验室分析,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同时,矿领导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对策。

4、加强地面集中抽放系统抽放管道中CO的检测,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出火灾预报:

⑴巷道中出现雾气或“挂汗”(温度不同的两段风流交汇处,因水蒸气过饱和而凝聚出现的雾气除处)。

⑵巷道中出现火灾气味时,如煤油味、焦油味、?松香油味等。

⑶从煤炭发热或自然地点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较平常增高。

⑷空气中有害气体(如C0、C02等)浓度增加,?人体感到不舒服,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二、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设置的管理规定

1、生产技术部门在设计采区或工作面时,?必须认真考虑防火问题并遵循下列原则:

⑴尽量采用能够避免对井巷煤柱进行过多切割的开采工序。

⑵留足保护煤柱,采取采区分隔管理,避免各采区互通。

⑶合理布局通风设施位置,尽量避免井巷与采空区贯通。

⑷尽量减少穿层溜煤井的个数,?尽量避免区域角联通风系统的出现。

⑸实现集中生产,尽量缩短生产战线,?对旧采区实行逐步收缩,逐步封闭。

2、采用沿空留巷的开采方式推进的工作面,?通风科要制定专门防火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

4、加强巷道支护,尽量避免冒顶、漏顶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冒顶、漏顶事故,必须将冒顶、漏顶区域的浮煤、虚煤清除干净,并采取措施将冒顶区接实、封严。

5、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各种设备必须回收干净,?保证采空区顶板能够充分垮落密实,尽量消除采空区漏风;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在进入采空区以前,应将托板取掉。

6、采煤工作面及采区回采结束后,必须尽快砌筑永久性密闭(防火墙),?最迟不得超过45天。

7、采空区密闭(防火墙)必须保证质量,严密不漏风,?施工时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在有涌水的地点施工永久密闭(防火墙)时,还应设置返水管,打水泥底座。

8、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只有经过取样检测或化验确认无自然发火时,方可启封。

9、启封已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必须制定防止煤炭自燃的安全技术措施。

10、启封已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后三天内,每班必须由矿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份。只有确认无自燃发火后,方可恢复生产。

11、井下所有的机电硐室都要备有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消防器材,其最低数量为:灭火器4个、砂子0.5m3。

12、皮带机头应备有不少于2个的灭火器,附近15米范围内消防管路必须设置三通和阀门,并备有不少于10米的消防软管。煤巷内皮带运输机其巷道消防水管每50米设置三通和阀门。

13、井下消防材料库设在主井车场,其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备有明细台帐,矿长组织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4、各处消防器材由机电科、通风维修队、运输队、各采掘队负责进行管理。过期的灭火器材必须及时更换,板结的砂子应及时疏松或更换。

15、因处理火灾消耗的器材,必须在24?小时之内由管理单位补充到规定数量。

三、井下火灾汇报与处理原则

1、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然发火或自燃预兆都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应立即通知通风科和通风维修队迅速查明火情,同时向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进行汇报。通风科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并报请矿长、总工程师批准。

2、任何人发现矿井火灾应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现场带班矿领导,科队长、班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受害地区和可能受害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灭火器材直接灭火。

3、矿调度室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通知有关人员。值班矿长在矿长和总工程师未到之前,负责组织事故的处理工作。矿长和总工程师到来后,立即组织成立救灾指挥部,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灾工作,矿长任总指挥。

4、处理火灾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⑴非矿山救护队员只能在CO浓度不超过0.0024%,CH4浓度在1.5%以下、气温低于摄氏35度、且无爆炸危险地点工作。

⑵扑灭电器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未切断电源前禁止用水灭火。用水灭火时,应先灭火源外围再灭火源中心,灭火水量要充足。

⑶油脂类火灾只能用灭火器或砂子灭火。

⑷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应在保证正常通风的条件下灭火。

⑸当井下火灾直接扑灭或直接灭火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采取封闭措施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确保安全、有效灭火的前提下,尽量缩小封闭范围。

②.一般应采取进回风侧同时封闭方案,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应采用先进风侧后回风侧的方案。

③.封闭过程中,指定专人每10分钟检查一次进、?回风流中的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氧气含量,以判断有无爆炸危险性。人员只能在无爆炸危险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④.密闭墙上必须留有观测孔和措施孔,观察孔要用专用堵板进行封堵。

⑤.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通风科负责写出火灾事故报告,报送矿有关部门。

九、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每一矿井必须严格划分瓦检员巡回检查区,巡回检查区要根据生产区域变

化随时调整,专职瓦检员名单及地点。

2、各矿瓦检员必须执行井下交接班,并有记录。

3、瓦检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采掘地点及附近巷道每班必须检查3次,区外巷道和通风设施每班至少检查1次,及时填写记录和手册,严格执行三对口(检查,填牌,汇报必须一致),检查结果每班向矿调度室汇报。

4、瓦检员入井前必须对瓦斯检定器进行检查,不完好的严禁入井。

5、执行:"一炮三检"的瓦检员要严格按照"一炮三检"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

同时要做好"三人联锁放炮制",瓦检员要将当班的瓦斯检查结果记录在手册上。

6、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并携带不少于3米长胶管.每班必须对甲烷传感器校对,发现超差,必须向调度室汇报。

7、瓦检员必须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通风系统,并能画出责任区域系统图,发现

瓦斯积聚和超限必须及时处理和汇报。

十、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

1、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地检查分担区的通风、瓦斯、防火、防尘及机电防

爆等情况,要按照矿井通风负责人(工程师,技术员)所规定的瓦斯检查点,制定的巡回检查图表及《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次数,高瓦斯矿井每班不得少于三次进行瓦斯检查工作.

2、按采掘区域划分瓦斯巡回检查路线,有异常变化的作业地点要设专人进行瓦斯检查,不准空班,漏检,假检,并把各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记在记录牌上(或记录单上),并通知在场的工作人员.其它地点检查后,也要就地填写在记录牌上,数据要准确,齐全,字迹要清晰工整,并签字。

3、严格瓦斯检查记录"三对口"(瓦检员手册,作业地点记录单或牌板,瓦斯日

报)制度。

4、严格执行《规程》中有关矿井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涌出量增大,瓦斯积聚或其它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通知班组长及时组织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报告矿调度室。

5、执行"一炮三检"的瓦检员要严格按照"一炮三检"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同时要做好"三人联锁放炮制",瓦检员要将当班的瓦斯检查结果记录在手册上。

6、填写报表内容要详细,数据准确,清晰,文字工整,填写报表及时.

十一、“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是煤矿工作的重点,是矿井安全的基石,为了确保我矿的矿井生产,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望全科职工认真执行。

1、瓦检员负责所辖区域“一通三防”以及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瓦检员脱岗、空班、漏检、假检假报,罚款50元或停止工作,情节严重的开除。

3、所辖区域出现通风系统被破坏、通风设施损坏、有安全隐患,当班必须处理、汇报,不处理、不汇报的罚款50元。

4、无故旷工、违反劳动纪律的罚款30元。

5、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没有保质保量完成的,罚款30—50元直至停止工作。

6、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断电撤人”制度、装炮时不监督使用水炮泥、炮土的,罚款50元。

7、井下停电停风不及时撤人、设置栅栏,不向有关领导汇报罚款50元。

8、瓦检员不按规定排放瓦斯罚款50元。

9、瓦检员上班时间在井下睡觉,参照第4条处理。

10、瓦检员所辖区域风筒有破口、漏风严重、风筒断开、风筒距工作面超规定不处理而造成工作面无风、瓦斯积聚的对其停止工作。

11、瓦检员必须在工作面交接班,接班瓦检员未到岗,交班瓦检员不得离开,否则按脱岗处理。

12、接班瓦检员及时到工作面接班,不得无故拖延接班时间,否则按空岗处理。

13、交接班一定要交接清楚,因交接不清楚造成问题扯皮现象的,两人各罚50元。

14、因瓦检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开除厂籍,造成事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5、下班后瓦检员必须把瓦斯循环图表交回,把当班问题向值班领导汇报清楚,否则罚款30元。

16、图表填写一定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否则给予10—20元罚款。

17、瓦检员必须把牌板挂在距工作面30—50米的安全易见地点,按规定时间检查瓦斯,填写牌板,否则罚款30元。

18、工人不服从班长及上级领导安排指挥的停止其工作。

19、在上班时间打架斗殴的,不管谁对谁错,各处罚100元,停止其工作,造成伤害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0、各班长发现本班有工人违章、违纪而包庇不管,罚班长20元或撤职。

21、下井前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下井,并且按旷工处理。

22、按时参加班前会,迟到者罚款10元。不参加班前会的不准下井,按旷工处理。

23、有事提前请假,并写出书面假条,1—2天先经班长批准后队长批准方可休假,3—7天经科长批准,7天以上需经主管矿长批准,无故不上班,也不请假的按旷工处理或停止其工作。

24、班长负责全班的安全和日常工作,班里出现问题班长负连带责任,罚款、处理或撤职。

25、防尘工负责全矿的巷道冲洗、洒水灭尘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紧急工作,一周对所负责的巷道冲洗两次,保证巷道没有积尘,否则参照第5条处理。

26、仪器室必须一天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检测仪器的正常发放。

27、所有仪器都要放到架上,不得乱放。

28、光学瓦检仪要及时更换药品、电池及维修,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

29、对交回的仪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仪器不准下井使用。

30、仪器领用者要爱护仪器,在携带和使用过程中严禁猛烈摔打、碰撞。

31、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干净整齐、无杂物。

以上几条(26—31条)仪器发放工认真执行,检查发现问题给予仪器工10—20元罚款。

十二、瓦斯管理制度

1、通风科负责瓦斯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坚决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一通三防”技术,按照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一通三防”活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瓦斯为天,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思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瓦斯事故。

2、通风队负责组织人员对井下各地点的瓦斯进行检查,按照规程规定每班对各地点巡回检查次数不少于两次。检查地点为:采掘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风流、采掘工作面回风、采面上隅角、混合风流处、机电硐室、运输机头处、微风巷道等其他需要检查的地点。

3、实行微机监测监控系统对井下各地点瓦斯涌出情况进行24小时监测监控,特殊地点(高瓦斯区域、瓦斯涌出变化异常地点等)由通风队设立专职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涌出变化异常或较高时,微机管理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等有关单位和领导,能够做到及时协调处理。

4、坚持矿长、总工程师审批瓦斯日报制度。每天八点前,通风队对前一天瓦斯检查情况汇总成日报表交通风科,微机监测监控管理人员打印前一天微机监测的瓦斯日报表交通风科,由通风科报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5、对出现的高瓦斯区域或有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坚决执行“四位一体”管理办法,然后在采取深孔排放、高压注水、对旋局扇、双回路双电源、风电瓦斯电两闭锁、安排强兵强将等综合治理办法。

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要悬挂防突牌板,表明措施超前距、效果检验超前距、允许进尺、效果检验参数、检查人员、检查时间等数据。

7、如果采取串联通风时,必须在第二台风机前设置甲烷传感器和断点仪,此地点的瓦斯浓度必须不能超过0.5%。

8、如果工作面出现瓦斯超限或瓦斯聚积时,必须认真按照《规程》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排放。

9、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必须按照《规程》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作业,以防煤与瓦斯突出造成事故。

8、坚持年度瓦斯和二氧化碳的鉴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在八月份进行,写出鉴定报告,鉴定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年审。

十三、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一)、巷道贯通时,两巷相距20米(机械化掘进应相距50米)前地测组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向调度室、安监科、通风科、通风队、施工队报送贯通通知书。通风科必须及时作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二)、巷道贯通必须有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队及有关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安全员、通风员必须先进行贯彻学习,各负其责,现场跟班进行贯通,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对有关区域风量、瓦斯情况进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施工队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停止其中一个掘进工作面的工作,但正常通风,并经常检查瓦斯、风筒等情况,巷口设置栅栏及警标;另一个掘进工作面工作正常进行。掘进的工作面停止放炮,手镐落煤,停掘的工作面切

断电源,保持正常通风和瓦斯的检查。

(四)、根据实际情况必须采取爆破时,必须派专人和瓦斯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机会风流中的瓦斯都在1.0%以下时,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五)、将要贯通前,应备足千椽、点杆、稍子、必要时还要备长杆等,以防冒顶之用。

(六)、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取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生产。

(七)、回采工作面遇地质构造需做迁巷与回采工作面贯通时必须做到:

1、贯通前,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制定贯通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施行。

2、迁巷与回采工作面相距20米时,掘进工作面必须停止放炮,回采工作面在贯通位置附近20米内放炮时,掘进工作面必须断电撤人。

3、若迁巷在与工作面贯通相距20米外停止掘进,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和检查瓦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矿调度室。

4、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保证回采工作面和迁巷正常通风。

十四、盲巷管理制度

1、深度超过六米的无风无用巷道,必须在巷道口架木垛,悬挂警示牌,标明“里面无风、严禁进入”。

2、因故暂时停风的掘进巷道,班组长应配合通风员撤出所有工作人员,通风员应蹲点守在巷口,防止人员进入。

3、因故长期停风的巷道,切断电源,拆除所有电器设备,调度室应安排架木垛,通风队应安排悬挂警示牌。

4、采掘工作面接近盲巷时,必须先排放盲巷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排放瓦斯时必须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按措施排放。

5、决定长期不用的巷道,停风后必须砌永久性密闭墙,瓦检工应定期在墙外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6、重新利用盲巷时,应先排除巷道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确定无误后,再向领导汇报并做出决定。

7、盲巷内如果有水,砌密闭墙时,应根据水量设置流水口,并保证流水口畅通。

十五、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1、局扇入井,必须经矿总工和机电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局扇应定期检修和更换,凡在井下累计运行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局扇必须升井检修。

2、局扇的安装、拆除、迁移都必须经通风部门负责人和矿分管领导批准。局扇移动后,矿总工必须组织有关单位对通风系统及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3、局部通风机和控制风机的电器设备必须安装在全风压供风巷道内,道内的风量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且距回风口不小于10米,防止局通风机吸循环风,否则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挂牌专人管理,牌板上应填明供风地点、供风量、局扇功率、风筒长度、风机的吸风量、时间以及负责人的姓名。

5、井下局部通风机必须保持正常连续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止局扇运转时,调度室须向通风科说明停电时间、原因和停电时间长短等情况,由通风科制订相应的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停风时要撤出停风区或受影响区域的所有人员,切断电源,并在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时按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6、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瓦斯电风电闭锁”装置,双回路供电并能自动倒台。

7、局扇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的高度大于0.3米,并装有消音器,一台局扇不准同时向两个或多个掘进工作面供风。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煤与半煤岩掘进工作面最大不超过5米,岩巷掘进工作面最大不超过10米,保证巷道内风速不低于《规程》规定,工作面无瓦斯超限或积存。

8、严格风筒管理: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接头反压边严密不漏风、无破口,逢环必挂,吊挂平直,拐弯处设置弯头。

9、工作面串联通风,必须在被串联工作面的进风流10---15米处安设甲烷断电仪,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被串工作面的所有电器设备能自动断电停止作业。

10、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停风的地点,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在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十六、火工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

贮存管理制度

1、炸药库必须派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管理;地面库房业务管理归保卫科,

井下库房业务管理归通风队;

2、井下炸药库房必须采用矿用隔爆型照明设备,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炸药库房;

3、井上、下炸药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4、井下炸药库的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矿井三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用量。井上下炸药库的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不同品种的爆炸材料必须分开贮存。

5、严禁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6、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运输管理制度

1、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2、地面炸药库往付井口运送爆炸材料时,通风队派专人运送,保卫科派专人护送。通风队根据实际用量开领料单,一式两份,由调度室主任签字,到地面库房领取爆炸材料,业务管理归通风队;

3、在交接班、人员上下班时间内不得向井下运送爆炸材料;

4、运送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内以软质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5、副斜井运送爆炸材料时,应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口上、下把钩工作好运输准备,绞车提升速度不得超过1m/s;

6、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炸药、电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在符合规定的非金属容器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运送时,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几个人同时运送炸药时,运送人员的间隔不得少于10米。

十七、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一)、所有放炮员由通风队统一管理。

(二)、放炮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井下采掘两年以上工龄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放炮作业。任何人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任何人不得私自放炮。

(三)、采煤队根据每班实际需用炸药雷管情况,经队长签字后,由班组长开取炸药雷管领料单,采煤队打眼装药工负责从井下炸药库领取炸药、雷管,办理出库手续并负责运送;掘进队同样根据每班实际需要炸药数量,经队长签字后

由班组长到通风队开取炸药领料单,各班组长派专人负责从井下炸药库领取炸药,办理出库手续并负责运送,放炮员根据当班需要开取雷管领料单,从井下炸药库领取雷管,办理出库手续并负责运送;

炸药、雷管必须用专用容器分开运送,不得混装,并且要避开上下班时间,在路上不得逗留,直达工作面。

(四)、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专用炸药箱内并加锁,炸药箱和雷管箱的距离不能小于2米,严禁乱扔乱放,或将雷管藏在身上,放炮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五)、每班在采掘工作面实际消耗炸药量,要由当班班组长与放炮员相互核实签字,剩余炸药雷管要在班后退交库房,工作地点不得存放炸药雷管,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照。

(六)、装配引药必须在工作地点附近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不得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药卷内,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上。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七)、装药时,必须清理干净炮眼中的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药卷必须彼此密接。炮眼封泥长度符合规程规定,严禁用煤粉充填,必须用粘土或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炮泥不足或充填不实严禁放炮。

(八)、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三次瓦斯检查,只有当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不超过1%时,才准装药放炮。放炮时只有当放炮员吹哨三次等5秒钟后方可起爆。禁止用摆灯或喊话等信号来代替。瓦斯检查员必须将每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一炮三检”记录上。

(九)、装药联线完毕放炮员要做好最后一次检查装药、封泥、联线等是否符合要求,有没有漏装,无封泥或联错线的地方,脚线与母线联接时,先联脚线与母线,再联放炮器并最后一个撤离放炮地点。

(十)、放炮撤人应执行下列规定

1、回采工作面撤人距离不得小于30米。

2、掘进工作面撤人距离: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100米,并有掩体,有拐弯巷道时,不小于75米。

3、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到安全地点。

(十一)、放炮后发现瞎炮时,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联接起爆。

2、处理瞎炮,要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在距瞎炮眼0.3米外,另打与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中拉出雷管。

3、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和炸药。

4、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它无关的工作。

5、发现瞎炮,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十二)、瓦斯浓度较大或顶板破碎时,要控制一次放炮数量和装药量。

(十三)、排除放炮母线故障,可采用导通法,不得采用短路法进行试验。

(十四)、放炮后,放炮员必须先将放炮器的把手拔出,摘掉母线进行扭结,把手与放炮器必须有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准转交给他人,不到放炮时不准将把手插入放炮器。

(十五)、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放炮后,再等一段时间(瞬发电雷管至少等5min;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min)后,且工作面炮烟被吹散,警戒人员必须经布置警戒的班组长同意后才能解除警戒,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十六)、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装药

1、采掘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控顶距或者有伞檐、离层、片帮冒顶危险时,支架或支柱不牢,损坏变形,上下出口支护状态不好或不畅通。

2、装药前没检查瓦斯或装药前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3、检查工作面通风情况,如发现风量不足或风筒末端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超过规定时。

4、在装药地点附近20米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水情况时。

6、炮眼内,煤岩粉没清除干净,炮泥质量不合格或充填不足时。

7、工作面正在打眼、装药、装岩时。严禁混合作业。

8、发现炮眼缩小、坍塌或有裂缝时,以及炮眼深度与最小抵抗线小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9、过断层、冒顶区无安全措施时。

(十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放炮

1、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2、工具、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没加以保护或未拿出工作面时。

3、掘进工作面10米内的支架没有加固,空顶距超过规定。

4、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在放炮地点及上下方5米内,支架不齐全不牢固,采煤工作面没有一定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5、放炮母线长度、质量和敷设质量不符合规定时。

6、局部通风机不运转或工作面风量不足时。

7、工作面人员没有撤离到警戒线外、警戒线岗哨没设置好或人数没点清时。

8、无封泥、封泥不足或炮眼不实的。

9、严禁裸露爆破。

10、实际工作中必须采取浅孔爆破,没有措施的。

十八、通风仪表管理制度

1、通风仪表专人管理,统一使用,集中保管。

2、仪表要分类管理,编号存档,专人使用。

3、仪表使用后必须按时交还管理员,严禁私自存放或借出。

4、仪表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仪表性能,操作和保养方法,否则严禁使用。

5、各种仪表必须按时校正,确保无误,仪表必须防爆,否则禁止使用。

6、通风仪表误差超过规定,必须立即检修、校正,不得使用。

7、仪表由专业人员维修,严禁私自拆装仪表,否则违章处理。

8、仪表无故损坏,必须照价赔偿,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严重,严肃处理。十九、防尘管理制度

1、煤矿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制定年度综合方程措施,并组织实施。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2、地面设置静压水池和入井通水管路,水量充足,管路畅通;井下主要运

输机巷、轨道巷、回风巷、掘进巷道和采掘工作地点都必须敷设管路,每50米安置一个出水阀门,各转载点设置喷雾装置,由车间派专业人员负责安装与维修,保证管路畅通,喷雾效果良好。

3、各单位配备的防尘人员,负责对井下所承包的区域进行及时清扫和洒尘,保证无煤尘堆积、无浮尘飞扬。

4、采掘工作面煤壁采用浅孔注水,最大限度把煤尘消灭在源头。

5、岩巷用风钻打眼时,必须用湿式打眼。

6、井下皮带溜子运转时,各转载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喷雾洒水,防止煤尘的产生和飞扬。

7、在距掘进工作面和回风口10—15处各安装一道水幕,放炮时应及时打开阀门进行喷雾洒水。

8、放炮后,开水洒尘后,方可装车,以免粉尘飞扬。

8、通风队派人定期对井下各地点粉尘进行测定,对测定的数值及时报送有关单位和领导。

9、开展防尘教育活动,树立自主保安意识,按规定佩带防尘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二十、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一、坚决执行防尘管理和防灭火制度。

二、由通风科负责在井下所有进回风巷道及时敷设洒水管路和维修工作,管道保证正常通水并有足够的水压,每50米接一出水阀门,阀门开启灵活。

三、根据矿井巷道分布和煤尘积存情况,由调度室安排专人定期冲刷巷道和清扫各巷道的积尘。

四、由通风队指定技术人员每旬对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的煤尘浓度进行测定,测定结果报通风科及有关单位和领导,通风科建立专门台帐。

五、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必须设置洒水降尘装置、隔爆水袋和净化水幕,其设置标准:

隔爆水袋必须吊挂在巷道棚梁上,吊勾方向朝外,保证有冲击波时隔爆水袋能自行脱落;水量按断面计算,主要巷道(主要进、回风巷)不小于400L/m2,隔爆水袋长度不小于30米,排距0.5——1米,一般巷道(采掘进回风巷)不小于200 L/m2,排距0.5——1米,隔爆水袋长度不小于20米;隔爆水袋距采掘工作面为60——200米之间,距帮、顶不小于0.1米,水中杂质超过0.5%时或水

煤矿风筒管理制度

陈四楼煤矿风筒管理制度 陈四楼煤矿风筒管理制度 1、通风队应保证各掘进工作面最前面有2节(岩巷掘进工作面3节)旧风筒(另备2节5m旧风筒),以防爆破崩坏风筒或出风口风量过大吹起煤尘;爆破时严禁掐开风筒。 2、掘进作业规程中应明确规定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规定。煤及半煤岩巷不大于10m,岩巷不大于15m,对瓦斯涌出异常的掘进工作面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5m。风筒管理八点班由通风队负责,零点班、十六点班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跟班负责人负责。风筒工和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对风机和风筒的使用情况、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3、风筒的消耗量按如下进行控制:岩巷工作面不超过35%,煤巷炮掘工作面不超过20%,煤巷综掘工作面不超过10%。备用风筒不少于2天的使用量,并码放整齐,防止风筒受损,不得影响行人和运输。 4、加强风筒日常管理,严禁在风筒上挖洞,严禁刮破、扒开或撕开风筒补过的破口,掘进巷道施工结束5天内施工单位必须回收或转移所有风筒,需延期的需向通风队申请,并经分管矿领导批准。 5、施工单位要积极与通风队配合管理好风筒,不准有挤压和损坏风筒现象。施工单位(指锚喷、砌碹巷道)根据风筒吊挂要求提前

打射钉,射钉距工作面不得超过30m。 6、施工单位负责对风筒进行编号管理(末端3节除外),吊挂必须平直,逢环必吊,随巷道起伏合理变化。接风筒时要采用双反压边,接头平缓,不花接(异径风筒要有过渡节),无反接头,严密不漏风,风筒无破口;转弯巷道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风筒挤压或弯头折深不超过100mm,风筒与风机连接处(大小头)直径略大于风机直径,长短合适,以减少风流阻力,必须加上软衬垫,做到严密不漏风,并用8#铁丝捆扎三道,铁丝间距大于100mm,两道铁丝接头错开距离不得小于200mm,风机出风口最近一道铁丝距离出口必须大于100mm。

通风队管理制度

龙岩市新罗区水鸭科煤炭有限公司水鸭科煤矿 通 风 区 (队) 管 理 制 度 (2014年) 目录 第一章安全管理制度 (6) 一、安全会议制度 (6) 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7)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8)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9) 五、通风队领导值班制度 (9) 六、班前会制度 (9) 七、碰头会制度 (10) 八、通风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1) 九、通风队奖金分配制度 (18) 十、安全奖罚制度 (19)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审批制度 (19) 十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20) 十三、安全生产制度 (21) 十四、矿井“一通三防”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21) 第二章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22) 一、测风管理制度 (22) 二、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24) 三、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 (27) 四、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7) 五、风筒管理制度 (17) 六、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8) 七、通风设施使用管理及维护制度 (18)

八、反风演习制度 (19) 第三章瓦斯管理制度 (20) 一、瓦斯管理制度 (20) 二、重点瓦斯区管理制度 (36) 三、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及瓦斯请示报告制度 (37) 四、矿井瓦斯检查与监测管理制度 (22) 五、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23) 六、瓦检员现场交接班制度 (24) 七、“一炮三检”制度 (24) 八、“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4) 九、当班瓦检员工作制度 (25) 十、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 (26) 十一、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27) 第四章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27) 一、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制度 (28) 二、安全监测系统巡回检查制度 (28) 三、安全监测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制度 (28) 四、安全监测装置校验制度 (29) 五、安全监测装置检修制度 (29)

通风队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

通风队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为了有效遏制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通风队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 一、不安全行为管控重点 结合通风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对日常生产 中的不安全行为统计分析,确定通风队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的重点是: (一)重点人群 1. 新入企员工 2. 单岗作业人员 二)重点时段 3. 作业地点流动性大的员工

1. 中夜班及凌晨作业时段 2. 交接班时间 3. 节假日加班及日常延点时间 4. 检查人员刚离开时 三)重点作业活动 1. 设备检修 3. 岗位工单独巡查作业 四)重点行为 2. 单独作业

1. 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工作服等) 2. 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资格证上岗 3. 空岗、脱岗、睡岗 4. 假检、漏检、记录不完善 5. 交接班时不履行交接班程序 6. 作业前不进行危险源辨识

二、不安全行为预防 班组是本单位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的责任主体,要 发挥最大潜能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消灭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诱因和土壤,为员工提供自觉规范作业的条件,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一)强化班组现场管理,提高员工自觉遏制不安全行为的积极性。 1.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分级考核管理。各基层单位及班组发现的不安全行为,自行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由上级部门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公司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由公司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处理。对基层单位及班组已经查处的不安全行为当事人不再进行责任追究,其不安全行为也不纳入公司绩效和评先评优等考核。 2. 要明确队组各级管理人员在不安全行为管控中的

煤矿20版标准化-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1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矿通风系统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煤矿必须有完整、独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 不得出现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 采空区通风。 二、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一个采(盘) 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盘)区,必须设置至少1 条 专用回风巷;低瓦斯 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 必须设置 1 条专用回风巷。采区专用回风巷不用于运输、 安设电气设备和兼做主要行人巷;专用回风巷道维修时制定 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 巷、一段为回风巷。 三、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当采掘工作面布置 独立通风确有困难而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煤矿总工程师审批。煤层 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必须符合《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报煤矿总工程师批准。 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禁止采用局部

通风机稀释瓦斯。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溜煤眼不得兼作通风使用。 四、煤矿每月至少召开1 次通风工作例会,总结安排年、季、月通风工作,并有记录。煤矿每月对通风系统进行一次检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通风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按季度绘制,并按月补充修改;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统图,应当绘制矿井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 五、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煤矿各区域内通风设施由当班瓦斯检查工负责日常检查;施工单位对 本区域内通风设施负管理责任。 六、煤矿准备采区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改变全矿井、一翼或水平的通风系统,必须编制改变通风系统的设计及安全措施,由相关人员会审,煤矿总工程师审核后实施。井下爆炸物品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七、必须安装2 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者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矿井主要通风机安设在线监测系统,能够实时准确监测风机运行状态、风量、风压等参数。装有主要通

精编【管理制度】煤矿通风队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煤矿通风队管 理制度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

目录 目录 (1) 通风队工资管理制度 (2) 通风队出勤管理制度 (4) 通风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通风队治安管理制度 (6) 通风队会议管理制度 (7) 通风队培训、学习管理制度(周二、逢八) (8) 通风队班前会管理制度 (9) 通风队“三违”处罚管理制度 (10) 通风队材料使用管理制度 (11) 通风队材料领取发放制度 (12) 材料配件损坏赔偿制度 (13) 通风队工房管理制度 (14) 通风队请消假管理制度 (15) 通风队队干管理制度 (16) 通风队队干跟班制度 (18) 通风队值班管理制度 (19) 通风队班组长管理制度 (20) 瓦斯检查员管理制度 (22) 瓦斯员交接班管理制度 (24)

通风、管路设施管理制度 (25) 通风队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27) 通风队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31) 通风队隐患排查整改、重复隐患分析整改管理制度 (32) 通风队事故统计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34) 通风队正规循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5) 通风队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39) 通风队瓦斯检查请示、汇报管理制度 (42) 规程、措施贯彻学习制度 (43) 综合防尘(巷道冲洗)管理制度 (44) 通风队瓦斯检查员查岗处罚制度 (45) 通风队瓦斯员综合管理制度 (46) 通风队工资管理制度 劳资科向我队分配工资总额中正队(队长、支部书记)为每月固定额,其他为队组二次分配。再次分配在岗位效益工资的大前提下进行以分计资。坚持以“劳动”为核心的原则;坚持工资向责任大、技

煤矿通风队安全奖罚制度

车集煤矿通风队安全奖罚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通风队的管理,促进通风队安全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车集煤矿通风队安全管理工作过程的管理。 3职责 组长:刘斌 成员:王长安、刘怀艳、李先见、宋毛进、各班组长 由王勇主抓全面工作。各分管队长及班组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刘斌做组织协调及思想教育工作。 4工作程序 管理细则(执行标准分) 4.1全队职工应遵守本队和上级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通风队的形象和荣誉。 4.2全队职工请假必须实行书面请假制度,一天由班组长批准,二天由分管队长批准,三天由主管队长批准,三天以上到劳资科办理请假手续。 4.3请假一律事先写请假条,原则上不准电请、代请、事后补假,遇到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队部请假时,要以其他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4全体人员应按照队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否则旷工一天罚20分,迟到、早退每次罚3分,时间以队规定为准,点名结束后即为迟到。 4.5班中不得喝酒,违者每次罚标准分20分,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罚标准分50分。严格杜绝酒后入井,因饮酒影响或精神不振影响出勤者按旷工处理。 4.6井下人员点名不下井者,一经发现,停工三天,罚标准分20分,地面人员点名后,离岗向值班队长请假,班中脱岗者者,罚标准分10分,脱岗半班者罚20分,影响工作另按影响生产处理。地面人员请假超过半班者视为休班。 4.7不服从工作分配,工作分配完毕后提出休班的(无特殊情况的)按旷工论处,另加罚标准分20分。工作中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每次罚标准分20分,情节严重的停工检查,消除影响后方可上班。 4.8区队管理人员包括调度员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对职工一视同仁,对违纪人员不得包庇,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同违纪者相同的处分。 4.9全队人员反映问题要逐级反映,不得越级上访,不经过队里批准私自到矿领导处上访者一律停工,罚标准分20分,做出检查,消除影响方可上班。 4.10酒后闹事,给队里带来不良影响,在办公室、会议室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停工检查并罚标准分20—50分,情节严重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41718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加强通风安全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以下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 2、《矿井通风安全管理》; 3、上级有关煤矿通风防瓦斯规定; 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成立通风科,通风科每天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并进行矿井通风调度,通风科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矿的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划,对每月通风作业计划进行制订、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具体负责。 2、主扇工、井下通风工、瓦检工等特殊工程必须经上级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

3、矿井必须配备各种通风检测仪器、仪表,坚持保管、维修、保养和使用制度,并定期校正,保持台台完好。 4、各种通风管理报表、台帐要做到准确无误,数字齐全,上报及时,井下通风管理牌板填写清楚; 5、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矿井进行不低于三次的全面测风,每次结果应有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根据测风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6、矿井通风系统图由通风科及时填绘并按月补充修改,及时与主管部门进行图纸交换,通风系统图必须将矿井现状的实际风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标明清楚。 三、主扇安全管理制度: 1、主扇值班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每天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对主扇运行情况每天检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及值班矿长。 2、主扇必须保证连续24小时运转。 3、由机电科负责,每月至少对主扇检查1次,风井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检查维修1次,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11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管理办法 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掘进工作面,必须完善"三专两闭锁"后,才能组织生产。 2、掘进工作面安装风机,由机电科设计绘制供电系统图,经机电副总批准后执行。 3、各类型风电闭锁接线图由机电工区统一提供,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不准改动。 4、风机闭锁技术规范 (1)多台风机应集中地点安放(20米范围内)且每台都要安设闭锁。

(2)风电闭锁风机开关不受断电仪的控制,动力开关必须受瓦斯、风机开关的控制。即风机开关停电停风后,动力开关自动掉闸切断动力电源。 (3)风电闭锁试验原则:一是试验时间为每天上午10:00检漏试验后进行;二是风机开关停电后,动力开关不能送电,必须在风机运转以后人工复电属正常,否则为不正常。 5、风机闭锁瓦斯电闭锁安装完善试运转后,由安装单位提前一天书面提出验收移交申请,由机电科组织安检、通风、生产及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移交。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由参加人员在"风机安装验收移交单"上签字,正式移交使用单位进行使用维护。使用单位不按时参加验收则算无条件接收。如遇临时应急安装或更换的风机,机电科、安检派人现场检查验收。

6、使用单位必须坚持每天一次的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检查试验制度,每天将检查结果汇报主管部门并做好记录。若汇报闭锁不正常,矿调度和安检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头作业,撤出人员并安排和督促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好后方可恢复生产。 7、业务部门(安检、调度、机电、通风)对风电闭锁试验每月不定期进行2次抽查、发现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不起作用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并组织分析追查处理。 8、有关处罚规定 (1)风机的安装若无图纸施工则一律视为"三违"现象,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台次。 (2)安装单位不按图纸进行搭火者,罚款50元/次。 (3)未经验收移交就使用风机者,对责任单位

通风队班组建设管理制度

一、班前会议制度 为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综合治理有关抓好班前安全提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的安排落实工作和当班的生产任务。特制定班前会制度: 1、全队职工必须按照班次按时参加班前会,班前会时间为:八点班六时三十分、四点班二时三十分、零点班二十二时三十分准时召开。 2、班前会必须由队干主持召开,各组长依据本组当班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具体安排本班的工作。 3、班前会的主要内容: 1)当班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安全应注意的事项。本班工作当中可能出现不安全的因素。 2)当班的工作任务及工作标准和要求。 3)临时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 4)安排落实领导和业务科室临时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5)组织职工开展每日学习一题或一项工作标准活动。 4、技术员对班前会的内容要详细记录以备班后落实安全生产任务有据可依。 二、周一安全活动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周一安全活动会议的质量,保证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集团公司和矿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得到很好的系统贯彻落实,特制定队周一安全会议制度:

1、全队职工都必须参加队周一安全活动会议。 2、周一安全活动会议具体时间为上午10:00,下午7:00时准时召开。 3、周一安全活动会议的主要内容: 1)组织职工学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集团公司、吕梁山煤电公司及矿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及制度。 2)贯彻落实矿周五安全办公精神。 3)总结本队上周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安排落实本周安全工作。 4)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工作。 5)针对职工的思想动态变化开展卓有成效的思想教育工作。 6)开展多种形式、寓教于乐的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学习竞赛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4、联点科室对职工进行教育,对本队工作做指示安排。 5、对周一安全活动会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备领导检查指导。 6、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处罚5分,迟到一次扣1分。 三、周三业务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职工的业余培训工作,提高职工操作技能,规范职工的行为,为建立一支准军事化的通风专业队伍打好基础,特制定本队周三业余培训制度。 1、全队职工必须无条件地参加周三业余学习。 2、周三业余学习具体时间为:上午10:00,下午7:00。

煤矿区队管理制度

前言 根据《矿山安全法》及《企业职工奖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在保安全,保质量的前提下,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保证区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区队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对工作尽职尽责。 二、全队职工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及业务教训,熟练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业务知识,新招工人,未经培训的不准上岗,并建立师徒合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并通过实践提高技术水平。 三、全队职工都要树立全局观念,整体意识,爱护和珍惜本队集体利益和荣誉,树立“队兴我荣、队败我耻”的竞争意识。 四、区队实行教育和奖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对违反制度的职工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

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尚应民 副组长:赵长存 成员:张云彩秦超高振华边建廷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双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日常“双基”的考核和管理工作,每半月召开一次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双基”建设工作及自检情况。 2、负责协调解决“双基”建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3、抓好“双基”建设管理规划和实施办法及各种制度的贯彻、实施。 4、对“双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奖罚意见。 5、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到其他单位交流学习。 6、深化完善精细控制管理模式。 二、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责任分工 1、队长:尚应民是区队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对“双基”建设负总责,负责制定各项制度及精细化管理的落实与考核。 每季进行补充完善“双基”建设管理规划和实施办法,并按时自检。 每季组织不少于二次到其他单位学习交流,并制定科学管理的作业计划。 负责组织召开区务会、班组长例会,并对优秀班组长进行表彰奖励。 负责每旬安全大检查及其他各项检察所查问题的落实整改。 负责对现场机电设备管理与日常维修及考核工作。 2、书记:赵长存是区队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者,负责上级安全指示,指令的贯彻落实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协助区队长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及精细化管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第一节矿井通风管理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按大于生产能力的20﹪配备。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主扇特型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时必须在24小时内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科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矿井通风系统图每季报公司通风部门一份。 2、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包括主要通风机的改造)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公司批准。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此种回风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调改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 3、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为备用,备用主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 4、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主要通风机的实际功率必须在电机额定功率之内、运行效率在60﹪以上、主要通风机的风压在允许最高风压的90﹪之内。 5、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一周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公司备案。 6、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主要准备巷道(皮带巷、轨道巷、专用回风巷)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7、所有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内不得

通风队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新版)

通风队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措 施(新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17

通风队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新版) 为了有效遏制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通风队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 一、不安全行为管控重点 结合通风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对日常生产中的不安全行为统计分析,确定通风队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的重点是:(一)重点人群 1.新入企员工 2.单岗作业人员 3.作业地点流动性大的员工 (二)重点时段 1.中夜班及凌晨作业时段 2.交接班时间

3.节假日加班及日常延点时间 4.检查人员刚离开时 (三)重点作业活动 1.设备检修 2.单独作业 3.岗位工单独巡查作业 (四)重点行为 1.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工作服等) 2.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资格证上岗 3.空岗、脱岗、睡岗 4.假检、漏检、记录不完善 5.交接班时不履行交接班程序 6.作业前不进行危险源辨识 二、不安全行为预防 班组是本单位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发挥最大潜

能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消灭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诱因和土壤,为员工提供自觉规范作业的条件,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一)强化班组现场管理,提高员工自觉遏制不安全行为的积极性。 1.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分级考核管理。各基层单位及班组发现的不安全行为,自行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由上级部门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公司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由公司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处理。对基层单位及班组已经查处的不安全行为当事人不再进行责任追究,其不安全行为也不纳入公司绩效和评先评优等考核。 2.要明确队组各级管理人员在不安全行为管控中的责任,并落实到人。当出现不安全行为时,不但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同时要执行联动互保机制,追究管理者的连带责任。确保跟班到位,不安全行为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3.各班组要注重员工实操技能培训,充分发挥班组长和老师傅一对一的“传、帮、带”作用。在特殊时期、特殊时段、特殊任务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示范文本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 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 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4、爱护通风设施, 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 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 查,如漏报,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 确无误, 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每月1日、11日、21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 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第二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 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5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500

通风队、瓦检队考核管理制度

贵州德佳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志鸿煤矿 通防队、瓦检队考核管理制度 编制部门:通防科 编制人:段明东 编制日期:2018.3.13

通防队、瓦检队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搞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确保通风质量和瓦斯管理工作到位,明确岗位职责,加大考核力度,杜绝“一通三防”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通风队考核管理制度 一、纪律标准: 1、通风队员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迟到一次罚款10元,连续迟到加倍处罚(当班兑现),早班7:30,准时参加班前会。 2、通风队员上班不入井或入井后不到工作现场、不到下班时间提前升井者,一经查出,罚款100元,并停班培训3天,对履教不改者,坚决开除出队。 3、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工,旷工一次罚款100元。 4、通风队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溜岗、串岗,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视其情节,罚款50--100元。 5、通风队员对每班安排的工作任务必须完成,(未完成工作任务必须充分说明理由)否则,视其情节,罚款50--100元。 二、通风队员工作标准: 1、管路工 管路工必须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掌握有关防尘管路的安装、维护的规定。

(1)严禁用皮带、溜子拉运管路,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管路严禁有跑、冒、滴、漏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拆除下来的管路要分类码放整齐,不得影响运输和行人。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每天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转载喷雾、全断面喷雾检查一次,每发现一处不规范罚款50元。 2、通风密闭工 施工前,由外向里对施工地点的煤帮和顶板情况进行详细检查,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1)掏槽按先上后下的顺序进行,深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每发现一项不符合罚队长50元,罚班长30元,罚员工10元/人。 (2)建筑永久密闭: ①有水巷道要留反水沟或U型反水管,既要保持水流畅通,要不得漏风,每发现一项不符合罚队长50元,罚班长30元,罚员工10元/人。 ②砌墙中上部要预留观测孔和措施孔,铁管孔口应深入密闭墙内1m以上,外口距密闭墙至少0.2m,外口要设阀门,不用时保持关闭,每发现一项不符合罚队长50元,罚班长30元,罚员工10元/人。

煤矿通风队“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蒙古 精煤矿通风队伊泰煤炭股份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二O一五年一月

目录 第一项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 2 - 第二项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 5 - 第三项防灭火管理制度............................... - 9 - 第四项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 11 - 第五项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 15 - 第六项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 18 - 第七项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 21 - 第八项盲巷管理制度................................ - 23 - 第九项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 25 - 第十项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 27 - 第十一项井下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 30 - 第十二项粉尘检测管理制度.......................... - 32 - 第十三项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 - 33 - 第十四项矿井风量测定及管理制度.................... - 38 - 第十五项瓦斯超限分析上报及才追查处理制度 .......... - 40 - 第十六项煤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 42 - 第十七项矿井火区管理制度.......................... - 44 - 第十八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 46 -

煤矿分公司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分公司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为确保矿井通风系统运行平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防治瓦斯超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矿井必须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不符合规定的串联、角联、扩散及采空区等通风。 第二条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切眼在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扩帮和安装。 第三条每年在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严格按照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通风科必须于每年12月中旬完成对下一年度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并报公司通风处备案。 第四条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包括主要通风机的改造)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批准。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并报公司通风处备案后,方可将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回风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调整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通风科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主扇型号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当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时必须在24h内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科还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矿井通风系统图每月报公司通风处一份。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通风科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使用。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14条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公司通风处备案。 第七条回采工作面在没有构成完整通风系统前严禁进行安装和回采工作。 第八条矿井内各地点的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1条规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掘进中的煤巷或半煤岩巷内的风速不得低于0.25m/s,掘进岩巷内的风速不得低于0.15m/s。回采工作面排瓦斯巷内风速不得低于0.5m/s,井下严禁出现风速超限现象。 第九条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运行后(或主要通风机改造后),以及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

煤矿通风队管理制度汇编

车集煤矿通风队管理制度汇编 2011年1月1日发布2011 年1月1日实施 河南龙宇能源车集煤矿通风队

车集煤矿通风队管理制度汇编 编号:201101 版本:A/0 编制:刘佳慧 批准:刘斌 2011年1月1日发布2011 年1月1日实施 河南龙宇能源车集煤矿通风队

1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材料,减少材料的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车集煤矿通风队材料使用过程的管理。 3职责 成立班组材料管理小组: 组长:刘斌 成员:各副队长、技术员、核算员、材料员、库房保管员、各班组长个人各司其职,搞好材料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材料计划费用的分解: 4.1.1每月月初召开材料计划分解会议,对内部核算机构成员参加。 4.1.2材料分解的依据为矿下发的每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依据各班组承 担的任务,分解材料费用,分解原则为以工计费。 4.1.3材料分解会结束,班长签字认可,核算员要公布分解结果,班组长向所属人员宣传本月生产,材料费用计划情况。 4.1.4月终工作发生变化,有增补费用的,根据班组领取材料金额及矿给予我队实际增补材料数给予增补,再有在其他因素的由班组核算员提出材料计划变更申报分管队长同意,经主管队长批准。不无理由的增补材料费用。 4.2现场材料管理: 4.2.1地面材料管理应该摆放整齐,账面明细严格按照领料单发放。4.2.2井 下材料应码放整齐,工作地点做到工干料净,全部材料均要求 挂牌管理,说明要明细 4.3材料费用的考核 431月末根据计划材料费用进行考核。

4.3.2计划外工作量用以队长批准为准增补费用。 4.3.3计划内工作未完成,按所需材料费用从月初材料费用计划扣减。 4.4材料结果的兑现: 4.4.1队按材料费用节超的50%,奖罚相关班组,班长为班组人员的200%。 4.4.2班组材料奖罚,由核算员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标题:车集煤矿通风队工资分配办法

《安全管理》之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第一节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一、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 (一)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按月、季、年度对矿井及采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二)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合理的要求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1.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2.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三)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无风量不足的用风地点。每旬至少要进行一次全矿范围的风量测定,瓦斯异常区每3天一次测风,通风系统调整地点及时测风,测定结果报通防副总和通防科。 (四)井巷通风断面经济合理,无风速超限的巷道。矿井总进风巷道与总回风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避免平面交叉。对车场、绕道、进回风联络巷必须留足建筑风门的距离(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 (五)主通风机必须实现稳定运行,无振动、喘振等不稳定现象。 (六)通风网络合理稳定,无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及进回风巷道布置不合理等现象。 (七)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该硐室采用扩散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八)及时修复失修巷道。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九)井下各类通风设施设置及时,建筑位置合理,质量标准高,实现规范化管理。采区设计要充分考虑采区内通风系统,不得使用风桥。 (十)井上下反风设施齐全,检查维修及时。按规定组织矿井反风演习,反风有关技术指标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反风设施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十一)矿井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大巷之间及采区进回风巷之间应安装风门状态传感器,实现风门遥讯。 (十二)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提前制定停风安全措施;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安全预案,并纳入矿井灾害与处理计划中。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副总理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上井。 (十三)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1周之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通防处备案。 (十四)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按事故进行追查,并有记录可查。 二、矿井通风系统经济合理 (一)主要通风机工况点合理,矿井通风网络特性曲线与风机特性匹配,风机运行效率达到60%以上。 (二)矿井通风阻力符合标准要求。矿井主通风机必须实现风量、风压等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 (三)矿井的通风能力与生产实际需要相适应,矿井的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7%;各用风地点的实际配风不超过需要风量的1.15倍。备用采煤工作面的配风不得于小于设计配风量的50%。 (四)加强矿井外部漏风的检查与封堵,按期检查检测,矿井主通风机装置的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17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节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一、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 (一)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按月、季、年度对矿井及采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二)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合理的要求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1.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2.一个采区内同一

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三)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无风量不足的用风地点。每旬至少要进行一次全矿范围的风量测定,瓦斯异常区每3天一次测风,通风系统调整地点及时测风,测定结果报通防副总和通防科。 (四)井巷通风断面经济合理,无风速超限的巷道。矿井总进风巷道与总回风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避免平面交叉。对车场、绕道、进回风联络巷必须留足建筑风门的距离(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 (五)主通风机必须实现稳定运行,无振动、喘振等不稳定现象。 (六)通风网络合理稳定,无不符合《煤矿安

矿井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 总则 第一条矿井主要通风机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设备,为加强矿井主要通风机安全管理,确保主要通风机安全、可靠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矿山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井主要通风机是指担负整个矿井、矿井的一翼或一定区域的通风装置,主要包括有:主要通风机、风机的供(配)电设备、润滑装置、控制与监测、调节风门、防爆门(盖)和风道观察孔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煤业地面主要通风机。 2 基础管理 第四条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张挂的相关制度及图表,矿机电科将相关管理制度装订成册: 1、操作规程。 2、交接班制度。 3、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4、巡回检查制度。 5、岗位责任制。 6、设备包机制度。 7、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8、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9、消防管理制度。 10、反风操作系统图。 11、供电系统图。 12、巡回检查路线图表。 13、设备主要技术特征表。

电气控制原理图册应在机房内存档。 第五条矿机电科及机电队必须建立有主要通风机管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矿机电科建立的档案有: 1、主要通风机说明书。 2、主要通风机安装图。 3、设备技术特征。 4、机房的设备供电系统图 5、电气控制原理图。 6、技术测定与探伤报告。 7、事故记录。 8、风机切换记录。 9、改造及大修记录。 10、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 11、事故分析追查责任制。 第六条新安装及技术改造后的主要通风设施,必须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并补充完善相关档案管理资料。 3 主要通风机及安全保护设施的要求 第七条主要通风机的各部分,包括主要通风机、蝶阀及其启动设备、防爆门(盖)、供电系统、电动机、控制设备和监测装备以及各种保护设施,必须齐全完整,安全可靠。 第八条主要通风机: 1、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2、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基本建设期间回风井有提升设备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15%。 3、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 4、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