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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药物研发政策特点与政策导向

国外药物研发政策特点与政策导向
国外药物研发政策特点与政策导向

中国执业药师

国外药物研发政策特点与政策导向

张成宝1闫军2杨悦1

(1沈阳药科大学,辽宁沈阳110016,2辽宁省医药实业有限公司,辽宁沈阳110005)

作者简介:张成宝,男,副研究员。主要从事药品科研管理工作。

杨悦,女,副教授。研究方向:药事法规,药品政策。通讯作者E-mail :yyue315@https://www.wendangku.net/doc/d31852689.html,

药物研发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的特点。随着科技进步,药物的研发难度越来越大,世界各国不断出台新政策,从政府角度促进药物研发。从世界各国的新药研发政策

来看,有各种不同的政策类型,本文主要介绍美国、欧盟、印度等国家的新药研发政策侧重点,以期对我国政府制定相关研发政策提供借鉴。

1美国政府重点资助前期基础研究

美国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政府对各个产业(尤

其是民用经济产业)的发展干涉很少,但由于医药产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尤其是生物医药产业,具有资金占用大、

回收慢、风险高等特性,所以美国政府对医药产业的发展也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美国政府资助的重点是国立卫生研究院(NIH )。根据全球卫生研究论坛统计,2001年全球公立部门花在卫生研究方面的总经费近470亿美元,其中近290亿美元(61%)花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2004年美国的研发费用达943亿美元,其中540亿美元为制药、生物技术和医疗设备公司花费,而374亿美元为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花费[1]。2005年NIH 将一大笔跨年度研发经费拨给学术研究机构联合体,其任务是设计HIV 疫苗,开展临床试验。

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 )在2008年到2010年间每年将投入800万美元资助生物高通量筛选的研究。药物高通量筛选技术是发现创新药物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近年来,由于自动化技术特别是机器人的应用,在新药研究中出现了高通量筛选技术,该技术将化学、基因组研究、生物信息,以及自动化仪器等先进技术,有机组合成一个高程序、高自动化的新模式,从而创造了发现新药的新程序。由于该技术具有快速、高效等特点,因而成为新药发现的主要手段。

2

欧盟注重基础研究政府投入并发展风险

资本市场

2.1

英国风险投资是欧洲发源地

英国是欧洲风险投资的发源地,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采取了“税收优惠、贷款担保计划(LGS )”和“企业扩大计划(BES )”等一系列鼓励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与措施,英国风险资本的来源主要是银行和养老基金会,其次是保险公司和公司投资者,再次是私人投资者、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等。如今英国科技企业投资的90%来自风险资本,其中85%的风险投资用于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很大部分投向生物技术及医药企业。为保证私人投资者和风险基金能够与迅速发展的高技术公司密切联系,英国政府还为风险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拨款[2]。

2004年11月17日,英国贸工部发布了关于《用知识创造财富》

的五年计划,制定了面向知识经济挑战的新的工业战略和政策。其中,明确贸工部今后将集中解决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战略问题;它的另一主要任务是帮助企业起步、发展和取得成功。

这个计划还明确了新的技术优先领域,包括纳米技术、先进复合材料、图像技术、生物材料技术和可再生能源等。政府许诺,将在10年内通过调整和修订政策,为企业减负10亿英镑。2008年,贸工部从掌握的56.6亿英镑经费中拿出33.6亿英镑用于科技创新[3]。英国政府希望通过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在未来10年中,英国在研发活动和专利申请方面能在欧洲居领先地位。2.2

德国政府重视基础研发投入

德国政府每年在生命科学领域投入15亿马克(约合10.3亿美元)用于研究和技术资助,并通过国家计划和国际计划资助青年科学家以保持生物科学研究方面的能力,同时在实施所有计划时都积极促进经济界、大学和大学以外

行业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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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2009,Vol.6No.1

研究机构建立合作网络,以便发挥合力效应。为了促进德国不同规模制药企业在研发上形成合作网络,德国政府建立了大量医药科学园吸引新成立的医药高科技公司,或者促进新企业从研究机构中衍生出来,以加速创新。另外,尽管德国有强大的研发和高等学府作为医药产业研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企业还是努力成为医药创业创新的真正主体,政府的任务是倡导合理有序的竞争机制和健全的法制化市场环境。

德国的生物技术占有领先优势,发展水平仅次于英国,而在新药研究与开发方面居欧洲第一,德国政府非常重视生物技术的研究发展,2007年,政府就拨出了超过80亿欧元的联邦教研部经费,重点资助生命科学和创新技术的研究。另外,德国目前有超过500家生物技术公司年产值达到15亿欧元。德国提出了名为“生物工业2021”的倡议,计划截至2011年,向生物技术产业投入资金1500万欧元,以加强德国在全球“白色产业”中的地位。

2.3法国设立国家研发基金

国家科学基金的固定资产资助基金加强了对大学和科研机构重点学科大型项目的资助,优先支持基因学、癌症学、微电子和纳米技术,配合总耗资1亿欧元的三年期国家生命技术发展计划。此外,基金还将加大对多个合作伙伴参与的开放型技术平台、新研究小组,以及青年科研人员的支持。2007年来,法国改革了对新研制药品价格的管理程序,允许制药企业自行确定新药价格。

3韩国政府设立高额研究基金

韩国政府从1991年开始履行支持药品研究的基本计划,并建立了相应的支持组织。在基本计划中,尤其重视政府的资金投入。如1995年,政府为新药开发已经投入了116亿韩元作为研究基金,78亿韩元作为主导工艺的发展之需,以及为研究所的扩张投入100亿韩元的财政贷款[4]。结合药品研发需要,韩国政府建立了一个临床研究中心,支持一个动物实验研究中心。同时,针对新药开发环境的变化,韩国政府为了以更积极的方式抵御一些充满挑战性因素的影响,建立了新药开发的中长期计划。这个中长期计划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开发创新药物的意识、设立基础结构研究基金以及调整未来工艺研究来支持本国新药的开发,参与国际竞争,从而使制药工业成为韩国21世纪经济增长的领头工业。

韩国在生命科学的研究领域,尤其是干细胞克隆技术和移植研究方面,表现出了不容忽视的科研实力,目前更是积极进行基因组学、蛋白组学、生物信息学领域的研究。韩国政府对生命科学研究的投资和支持也不断增加。韩国政

府从2005年起,宣布在10年内对生物技术产业投入2600

亿韩元(约4.1553亿新元)的资金,并建立多个技术培训和

教育中心,以培养尖端技术领域的专业人才,加入生物科技

研究的工作。韩国政府也同中介机构、大学、研究机构、企业

和投资机构形成了一个集科研、投资、产业化、政策于一体的

生物技术发展网络体系,共同促进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

在《生物工程育成基本计划》中提出2007年政府研究

开发投资中生物技术投资比率要提高到17%,并积极吸引

国内大企业和外国企业来韩进行技术投资。在有管辖权和

指导权的7个政府机构中,科技部对生物技术的投资额是

最高的。

4印度政府设立药品研发孵化基金

为了遵循WTO有关协议,应对世界医药市场中专利产

品的挑战,印度加大了新药研究与开发的投入。2000年印度

政府准备建立150亿卢比的孵化基金,促进药品开发和研

究,这笔基金相当于3400万美元。印度的化学和石油化学

部在本财政年度还将提供160万卢比,用于新药的研究开

发。在印度的国民计划中,2000年研发经费投入的增长已经

达到GDP的2%左右,以后会逐渐提高,而中国用于研发的

支出只占GDP的1.2%左右。

2006年,印度工商协会(FICCI)向政府正式提出申请,

敦促政府加强研发基金储备,提议放开医护产品,特别是药

物的价格限制,免除征收临床试验项目的所得税等。FICCI

表示,此举旨在提高印度制药行业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

向世界一流制药企业发起挑战。FICCI指出,现有的政府限

制型价格模式降低了药物价格和厂家的利润空间,更会造成

制药企业不敢放手对新成分、新技术进行风险投资的局面。

新药研发投入和重点资助领域直接决定了新药研发的效

率,美、欧、韩国、印度等国家在新药政策制定方面已经摸索出

适合本国需要的方向,这些经验是值得我国政府借鉴的。

参考文献:

[1]WHO.公共卫生创新和知识产权报告[R].世界卫生组织WHO

出版部,2006.

[2]王卫东.风险投资运行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

金融,2006,10:45-46.

[3]王德侠.英国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与启示[J].经济师,2007,2:

37-39.

[4]姜莲美,蓝洁.韩国政府在推动三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EB/OL].[2007-1-9].https://www.wendangku.net/doc/d31852689.html,/printpage.asp?

ArticleID=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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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 进口药品管理办法

进口药品管理办法 进出口药品管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国际公约以及国家其他法规,为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合法权益,对进出口药品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其归属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文是最新进口药品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最新进口药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进口备案、报关和口岸检验工作,保证进口药品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海关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的进口备案、报关、口岸检验以及进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药品必须经由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进口备案,是指进口单位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的过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备案,是指进口单位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口岸检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

检验机构(以下称口岸药品检验所)对抵达口岸的进口药品依法实施的检验工作。 第五条进口药品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还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 第六条进口单位持《进口药品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凭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进口药品的报关验放手续。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海关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海关总署制定、修订、公布进口药品目录。 第二章进口备案 第八条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的进口备案工作。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进口备案工作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受理进口备案申请,审查进口备案资料; (二)办理进口备案或者不予进口备案的有关事项; (三)联系海关办理与进口备案有关的事项; (四)通知口岸药品检验所对进口药品实施口岸检验;

进口药品通关单申请事项办理

进口药品通关单申请事项办理 1、申请条件 (1)从相应海关所辖口岸进口 (2)报验单位的资格: 报验单位应当是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3)进口药品不属于《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药品 2、申请材料 办理药品进口备案时应提交的材料: 办理进口备案的单位,应当填写《进口药品报验单》,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原件,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还应当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原件,向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所进口品种的有关资料一式两份: (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 (二)报验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自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的进口备案时应提交《药品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四)购货合同复印件; (五)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六)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七)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的式样(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除外);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要提供生产检定记录摘要及生产国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批签发证明原件; (九)《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以外的药品,应当提交最近一次《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经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转口的进口药品,需要同时提交从原产地到各转口地的全部购货合同、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等。 上述各类复印件应当加盖进口单位公章。 3、有关材料的要求 根据《药品进口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文件的精神,各企业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时提交的材料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药品进口报验单》 填写《药品进口报验单》时,请使用《药品进口报验系统》,将磁盘和打印出来的文件一起送口岸药监局。请注意纸质文件下面的数据核对码务必和电子文件名称后8位一致。 1、HS编码 为海关制定的海关商品编码,应与海关发布的相一致。 2、药品名称(中文、英文)、商品名(中文名、英文名)、剂型、规格、包装规格、药品有效期。 应完全与《药品进口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进口药品批件》规定的内容完全一致。 3、注册证号

中外中小学教育的比较与分析

浅析国外经验对我国实施素质教育的启示 刘林林 【摘要】:一、找出中国与国外学生的学习制度基本区别。二、中国学生与外国学生老师与家长对待学生成绩的态度的区别。三、日本学校有多方面的课外活动,而中国却只是遵从“满堂灌”的教育方法。四、中国实行素质教育的难度。 五、中国考试与课题的死板,助长了应试教育的发展。六、如何改变当前教育方法与考试制度和考试方法。 【关键词】:素质教育应试教育认知结构教学 经过反复商讨,我确定了《中外中小学教育的比较与分析》这一课题。课题确定后,到学校阅览室查阅了大量资料,对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的区别有了初步的了解。 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不知如何着手,面对桌上的书本,是每本阅览还是怎样,真有点儿手足无措。幸亏有指导老师的指导,我们才能正确、熟练地进行。 为什么世界的诺贝尔奖大多数都是外国人拿的,而我们中国人就没有一个呢?难道我国人民的智商就比外国人差吗?但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不是的。那,这到底是为什么?这引起了我们对中国教育制度的怀疑。我们就以这个问题,展开了研究性的学习。我们决定研究中国与外国教育方法的区别。 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有什么区别呢?我们绕着这个问题找出: 老师不一样。美国老师非常亲切、友好,考完试他们进行评论;而在中国,我们只是拿到分数就行了。 学习目的不一样。在中国我们需要的是死记硬背;而在美国的学生就不得不学习思考,学会表达思想。获得诺贝尔奖的杨振宁也有体

会。他说:“我想中国的留学生比起美国的留学生或者别的国家的留学生,普通讲起来有一个特点就是兴趣比较窄,还有一个就是胆子较小。这与中国的教育政策,社会的结构有密切的关系。我推荐中国学生应向广泛的兴趣方向发展,而美国一般的同学普遍有相反的特点,就是兴趣广泛,太广泛就没一个方面深入。”他认为中国的传统中国现在的社会环境训练出来的学生大体上应该认为是成功的。 重视程度不同。日本已成为教育、文化、生活水平较高的国家,教育本身也正在把重点逐渐从数量向质量转移。他们认为,教育面向21世纪,就要适应社会变化所必须的素质、能力。具体说,学校要努力培养具有创造性和独立思维、表达、行动能力的人。为了达到这个教育目标,许多学校在传授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十分重视培养创造性、逻辑思维、抽象思维、想象力等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日本十分重视校外管理和教育活动,这是日本学校对加强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每周学习5天休息2天的制度后,许多学校都设课外活动课程,成立课外活动指导室,落实学生课外教育。据我们上网知道,在日本国立的机构就有23个单位形成全国实施每周5个工作日后,社会进一步承担学生校外教育的责任。 当然,中国也开始重视素质教育了,列出了种种的方案。但始终效果不大。原因在于: 施行素质教育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难的社会工程,它运行基础的背景是——根深蒂固的应试教育模式;二是社会对“转轨”的强烈要求和教育工作者的初步探索。应试教育模式与素质教育的种种反差,使素质教育的运行陷入“雄关漫道真如铁”的困境。 首先当前教育改革的弊端,其主要表现是:

对照药品参比制剂次性进口公告解读

对照药品(参比制剂)一次性进口公告解读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公告有以下特点: 1.公告指出:受理审查及审批权力委托给各省局,极大程度简化了程序,节约时间; 2.公告规定了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审查时限20个工作日。 3.进口药品批件有效期延长至12个月。 4.申报资料不再要求提供对照药品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检验报告书, 5.需向预进口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进口备案要求 拟进口的对照药品应从《进口药品批件》载明的药品进口口岸进口。进口备案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办理《进口通关单》,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所进口药品的《进口药品批件》; 2.申请人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属于委托申请的,另须提供委托人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委托证明文件; 3.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4.货物合同复印件; 5.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6.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式样(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除外); 7.经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转口的进口药品,需要同时提交从原产地到各转口地的全部购货合同、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等。 上述各类复印件应当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对照药品的进口备案(进口单位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应当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审查工作中,加强对原产地证明文件、购货合同以及发票等文件的审核,确认所进口对照药品的真实产地。 (三)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全部资料无误后,准予进口备案,发出《进口药品通关单》。 6.明确说明:研究用对照药品的一次性进口申请,可不要求进行口岸检验的规定。 7.临床试验对照品检验规定放宽为申请人可自行检验,也可委托药品检验所进行委托检验。 8.明确规定临床试验对照药品的检验标准选择:(1)生产厂家的质量标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中收载对的标准;(3)申请人自拟标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的通用要求。 9.增加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试验用生物制品的对照药品不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中西方教育体制差别

中西方高等教育体制差别之我见 英国的教育制度有着几百年的发展历史,扬名海外的高等学府及严格的教学质量得到了全世界的认可,使得英国成为了世界最受推崇和普遍接受的留学国家之一。根据学习与技能委员会的统计,留学英国的海外学生给英国大学带来了大量英镑的收入。目前在中国,可以到英国念大学及研究生已经成为许多中国学生的梦想之一。然而英国的教育体制与中国的教育体制却大相径庭。 首先从大体上来说中国以应试教育为主,而英国却以专业兴趣为主。中国的学生从小就要学很多的东西,虽然什么都会但是什么都不精!英国的学生培养个人的专业爱好,虽然不像中国学生那么“博学”,但是世界的每一个领域中都有最精英的一部分是英国人。其实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中国人培养不出很多大家级人物,可是有很多响当当的人物都是华裔,这是为什么?是我们大陆的营养不好培养不出人才吗?其实是教育体制的问题。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东西就是,由于观念不同,中国对职业化教育不够重视,所有学生都要上大学,而很少考虑上技术学校,这样造成了大学生过多,就像东西突然多了,不值钱了。下面将详细谈两者之间的差异。 一、学制、教育方式差异 第一,中国大学实行的是四年制,而英国实行的是三年制。中国注重掌握所学知识,英国却注重能力的培养。在考试上,中国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而在英国平时作业(一般为写论文约占25%~50%,期末成绩仅仅占50%左右。 英国大学第一年成绩不计入三年本科总成绩,英国学生在大学第一年所学课程均为各系公共课,各系派出优秀教师讲授本专业领域内经典课程,学校提供一个月时间给学生选择和决定自己的专业;相反在国内,学生踏进校门的时候就已经选定了自己的专业,极少有在大学期间改变自身专业的情况与条件。 中国硕士的学制是两年至三年,英国硕士学制仅占一年,为全球时间最短。中国的硕士学习仍侧重于掌握更前沿的知识,而英国主要侧重于传授方式,方法,培养综合能力,比如盖高校大厦一般,先将框架搭好,至于所需要的知识,可以在未来的工作中再填充上去。 中国博士实行的是三年制,英国博士恰好实行的也是三年制。但是中国的博士仍需要上一年的课,再做两年的研究,而英国三年几乎全部用于和导师一起做研究 第二,中国大学一学年分为2个学期,每学期20周,主要对课堂所学进行掌握;英国大学一学年分为3个学期,每学期10周,主要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培养,鼓励学生半工半读,且有专门老师帮助学生联系工作。英国学生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在运动、艺术、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和课外兼职等方面。 第三,英国的大学在每学年结束,都有一部分学生被要求留级或者退学,这是因为他们不适合这个专业或者这个学校。退学后他们可以更换专业或者学校,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而在中国大学,因成绩等原因被退学的情况相对较少,在同一学校顺利毕业的可能性相对较高,而学生在退学后难以更换学校或专业继续学习。 第四,中国大学课程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科目。英国没有考查课,所有科目都是以学分的形式体现,每科10~20学分不等,大学一般要修满120学分才算合格。 总体来说,中国大学注重课堂教育,以灌输式“应试教育”为主,高校教育

药品进口流程

药品进口流程 相关术语: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所称进口单位,包括经营单位、收货单位和报验单位。 经营单位,是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收货单位,是指购货合同和货运发票中载明的收货人或者货主。 报验单位,是指该批进口药品的实际货主或者境内经销商,并具体负责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 收货单位和报验单位可以为同一单位。 资质:报验单位应当是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注意:药品必须经由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 所需资料:进口药品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还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 流程:药品的进口备案、报关、口岸检验以及进口,适用本办法。详情如下: 1、本办法所称进口备案,是指进口单位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的过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备案,是指进口单位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的过程。 2、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以外的药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全部资料无误后,准予进口备案,发出《进口药品通关单》。同时向负责检验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发出《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附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料一份。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全部资料无误后,应当只向负责检验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发出《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附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料一份,无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不含首次在中国销售的化学药品)在进口时不再逐批强制检验。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进口化学药品备案时不再出具《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口岸药品检验所不再对进口化学药品进行口岸检验。】 3、进口单位持《进口药品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凭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进口药品的报关验放手续。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海关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4、口岸药品检验所接到《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后,应当在2日内与进口单位联系,到规定的存货地点按照《进口药品抽样规定》进行现场抽样。进口单位应当在抽样前,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原产地证明原件。对需进入海关监

国外教育惩戒制度介绍

国外教育惩戒制度介绍 美国有23个州规定了学校可以对学生实施体罚,但法律还对体罚规定了许多明确的细则:1.学年开始时,家长和学校签订一份声明,表明是否同意对学生实施体罚。2.必须在其他教育方法都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体罚。3.不许当着其他学生的面体罚某个学生。4.体罚时必须有证人在场,以确保体罚依法进行。5.刚刚与受罚的学生发生冲突的老师不得实施体罚。6.体罚必须考虑学生的性别、年龄以及身体状况。7.体罚时必须打孩子身上肉比较多的部位,比如屁股。 在英国,一些地方教育当局规定了学校及教师体罚学生的8点要求:1.用鞭子或皮带时,必须是经过认可的标准。2.必须备有惩罚记录簿,列明体罚的原因及处理过程,经过校长签署核准许可后才可施行,并接受监督。3.实习教师、代课教师、临时聘用教师等均不得施行体罚,至少具有3年以上教师资格者才能施行体罚。4.对年龄在8岁以下的儿童禁止体罚。5.绝对禁止在班上或众人面前施行体罚。6.施行打手心的体罚,每双手不得超过3下。7.对女学生只限于打手心,而且只能由女教师来执行,如果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过6下。8. 对患有生理或心理缺陷的学生,必须事先获得医护人员许可才能施行体罚。 日本正重新考虑容许学校施行体罚,以管教不遵守纪律的学生,保障教师安全。在学生欺凌,校园暴力,课堂纪律失控,以及学生对教师的人身攻击面前,很多日本教师束手无策。这份临时报告呼吁对

欺凌弱小的学生实施停课,并建议对体罚的概念进行重新审视,使教师获得维持秩序的更大空间。一部分教师认为,现今教师无法对学生采取严厉措施。因为如果教师遭到家长的指控,无法从学校和教育委员会获得保护,一些学生在利用教师的这个弱点。如果政府采纳了报告的建议,这对教师来说是很鼓舞人心的。 韩国在2002年6月公布了《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对教师如何体罚学生作了如下规定:1.实施体罚之前要向学生讲清理由。2. 实施体罚前对学生的身体、精神状态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延期进行体罚。3.学生可提出以校内义务劳动来代替体罚。4.体罚必须在校监和生活指导教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韩国还对体罚的实施作了详细的规定,对小学、初中生,用直径1厘米、长度不超过50厘米的木棍。对高中生,木棍直径可在1.5厘米左右,长度不超过60厘米。男生只能打臀部,女生只能打大腿部。实施体罚时,初中生和高中生不超过10下,小学生不超过5下,程度以不在学生身体上留下伤痕为准。 在澳大利亚,有一些公立学校设立了警戒室,学生违反了校规校纪,就被请到了警戒室,由专门的教师依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惩戒,赔礼道歉或写检查,最严重的是开除,如果再不起作用,就会被送到特殊学校。 2000年11月泰国教育部宣布禁止在学校施行传统体罚——鞭笞,教育部长桑萨克说,证据显示体罚并无用处,尽管当时就有部分教师和家长对此决定感到失望,但是到了2002年年初,泰国的新教育部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4号 【发布日期】2003-08-18 【生效日期】2004-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4号)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局长:郑筱萸署长:牟新生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进口备案、报关和口岸检验工作,保证进口药品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海关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的进口备案、报关、口岸检验以及进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药品必须经由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进口备案,是指进口单位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以下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的过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备案,是指进口单位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口岸检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以下称口岸药品检验所)对抵达口岸的进口药品依法实施的检验工作。 第五条进口药品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还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 第六条进口单位持《进口药品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凭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进口药品的报关验放手续。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海关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海关总署制定、修订、公布进口药品目录。 第二章进口备案 第八条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的进口备案工作。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进口备案工作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受理进口备案申请,审查进口备案资料; (二)办理进口备案或者不予进口备案的有关事项; (三)联系海关办理与进口备案有关的事项; (四)通知口岸药品检验所对进口药品实施口岸检验; (五)对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处理; (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报验单位应当是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十条下列情形的进口药品,必须经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符合标准规定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手续。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进口备案: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 (二)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 第十一条进口单位签订购货合同时,货物到岸地应当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选择。其中

美国、日本、英国、中国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分析比较

美国、日本、英国、中国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分析比较【摘要】本文简要概述了美、日、英、中等四国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发展历程,并通过对各国大学入学考试制度的比较,探讨了对我国大学入学制度的启示。认为一是我国统一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更不能取消;二是多种高考形式并存,学生和高校进行双向选择;三是要加大考试内容中能力的考查,注重试题编制的科学性。 【关键词】中外四国;大学;入学考试制度;分析比较 大学入学考试制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系统中是衔接大学与中学的中间环节。它对高等院校的教育质量和中等学校的各项工作起着重要的指导和制约作用。本文拟通过对美、日、英、中等四国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进行分析比较,为完善我国大学入学制度提出有益的建议。 一、各国大学入学考试制度的发展历程 1、美国大学入学考试制度的发展历程 美国没有高校入学全国统一考试。创建于1901年的sat考试至今已有一个多世纪,它是为解决当时普通中学教育的混乱局面,为高校统一选拔不同背景的学生而建立的,为适应不同社会时期的要求和教育变革而不断发展完善起来的,已经成为美国大学入学录取学生的重要参考。 2、日本大学入学考试制度的发展历程

日本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变化较大,在全国统考和大学自行招生之间有过几次徘徊,1917年后基本实行统一考试单独选拔的大学制度。1955年日本大学又开始自行招生。但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后统一考试的呼声在改革中占了上风。1979年日本全国的国立和公立大学实行统一的入学考试——全国共同学力的第一次考试。 3、英国大学入学考试制度的发展历程 1917年英国成立了中学考试委员会,由大学考试机构教师和地方教育部门的代表组成,推行教育证书考试。1951年,普通教育证书(gce)考试取代在校生的学校证书考试,开始实行且面向所有想上大学的青年。自1988年开始实行中等普通教育证书(gcse)考试,为了更好地选拔能适应未来大学学习的需要,普通教育证书高级水平(gce a-level)考试依然实行,1989年又增加了一种高级补充水平考试(gce as-level ),为大学选拔学生提供了很好的依据和参考。 4、中国大学入学考试制度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大学入学考试分为几个时期。1949-1951年是大学入学考试的过渡时期;1952-1965 年是高等院校入学统一考试的建立与发展时期;1966-1972年,“文革”的爆发致使全国高等院校的招生工作几近停滞,在1972年部分大学试点招生的基础上恢复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1977-1982 年是高等院校入学考试制度的恢复时期;1983 年至今是大学入学考试制度的改革时期。

中国教育体制与国外的异同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信息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2011级1班韦含笑 201111010144

当今教育制度与高等教育的认识与感受 可以这么说,教育乃立国之本。因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投入到国民建设的各行各业中去,才能实现国家的繁荣与富强。像英美法德日这些发达国家在崛起时无一不把国民教育摆在首位。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德国,在普鲁士帝国时期,小学就开始实行真正的义务教育,学习的范围全面实用而科学,从此以后,德国将国民教育摆在国家建设的首位,并在各个领域催生出一大批光辉璀璨的巨星。也正应为如此。才使德国拥有了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叫板英法美等强国的实力。而在21世纪这个号称信息,知识的时代,不重视教育民族只能等待着淘汰的命运。 中华历经五千年之沉浮而不消逝,我想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中国几未间断的教育史。而今天中国实行的教育制度尽管比起封建时期有了很大进步,但还是难脱其影响。当今社会都知道中国是实行应试教育,但是生活才是最大的考试,“减负等于加正”这句话也不无道理,教育局的作用,也已只局限于学校的上空,却永远无法下来深入。当然,这应试教育也与中国上千年的科举制度相连,人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改变。有人说应试教育培养了一批人才,又埋没了一批人才,每年高考与中考有多少人因为一时失误抱憾终身,又有多少人因为一时失误没有走进理想中的学府!但是这种应试教育又不得不让我们学习一些与以后专业无关的课题,但这些知识却有时可以派上大用场。这一点,是我们不能否认的。但是整天的读书,写字,做功课让我们少了许多玩与想像的时间。有时许多东西就是在玩乐中明白的。我不奢望中国废除应试教育,与国际教育方法接轨,因为这种应试教育是千百年来所流传下来的体系,但我却希望能像美国一样多次高考的机会,多培养一些社会实践能力,这对以后走入社会都有很大的帮助。教育部门虽然是大张旗鼓地说素质教育,不可否认,有些地方是实行了那种教育方式,但是更多的地方依然走的应试教育的老路子。真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办法啊,因为教育部门注重考试的分数,家长看的也是孩子的分数,学校理所当然地也注重分数。于是把大部分的担子压在了学生的身上。时间可以验证应试教育的利与弊。应试教育铸就了很多高分低能的“人才”,并且应试教育又促使了“分不够,钱来凑”的腐败风气的蔓延。这种教育体制使得中国的学生千篇一律,创新性极差,世界观、价值观也有一些瑕疵,而且在这种教育体制下的学生素质和国外的相比还比较低! 对比中国与美国的教育: 1.中国与美国教育的差异首先在于两国初等教育的教学目标不同 中国初等教育将开发孩子的智力,孩子好处高分看成首要目标;而在美国,初等教育的目的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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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品管理办法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 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 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 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进出口药品管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国际公约以及国家其他法规,为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合法权益,对进出口药品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其归属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文是最新进口药品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最新进口药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进口备案、报关和口岸检验工作,保证进口药品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海关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的进口备案、报关、口岸检验以及进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药品必须经由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进口备案,是指进口单位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的过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备案,是指进口单位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口岸检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以下称口岸药品检验所)对抵达口岸的进口药品依法实施的检验工作。 第五条进口药品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还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 第六条进口单位持《进口药品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凭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进口药品的报关验放手续。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海关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海关总署制定、修订、公布进口药品目录。 第二章进口备案 第八条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的进口备案工作。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进口备案工作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解析英国教育制度的五大优势

解析英国教育制度的五大优势 1)英国教育资源充足 英国留学专家介绍,到英国去留学,无论是什么年龄阶段,无论出国前水平高低,只要做好出国前准备,到英国后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秀,都有机会进入英国优秀的大学,而且这些学校在全世界都享有盛誉。 2)英国的学历全世界认可,质量优异 英国教育制度历经数百年的发展,以其完善的高等教育体系、享誉国际的教育水准、严谨的学风和一流的教学设施备受海外学子的注重。科教方面,英国曾获得过90多次诺贝尔奖;英国的大众传媒和商科类专业也都在世界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金融领域,伦敦货币市场的交易量大于纽约和东京的总和;英国的时装在国际上也久负盛名;而英国历史悠久的艺术遗产也为所有留学人提供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文化氛围。 3)英国的教育培养了学生独立、自信、分析、判断和决定的水平 很多学生在出国前,都是在父母等亲人的关心照顾下生活,到英国留学后,从到警察局注册、银行开户、选课等等,事无巨细,一切都要自己亲自完成,自己决定。英国老师能够给你讲无数遍如何走到警察局,如何跟警察讲,在警察局要做什么等等,但是就不亲自帮你注册,或陪你去注册,因为他们要你练习外语和培养你独立水平。在这种教育体制下,孩子们会迅速成长起来,很快就能独挡一面。 4)留学生将获得两年留英工作机会 2008年6月30日起,针对英国毕业的国际学生的“毕业工作类签证计划”开始实施。英国留学专家指出,获得毕业工作类别签证的毕业生,能够申请留在英国最长达到两年的时间。在两年时限到达后,如需继续留在英国,则应转而申请“记点积分制”体系中的其它类别

签证。英国教育界与商界一直以来合作紧密,确保能满足国际人才市场的需求。留英学生除了能够获得高含金量的学历,还能够在英国获得专业工作经验,这些都将为他们开拓自己的职业生涯奠定良好的基础,是他们在英国长期发展的桥梁,国际化的工作经验将令他们回国后受益匪浅。

国外教师教育的专业化和认可制度

---------------------------------------------------------------最新资料推荐------------------------------------------------------ 国外教师教育的专业化和认可制度国外教师教育的专业化和认可制度国外教师教育的专业化和认可制度朱旭东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北京, 100875) [内容摘要]本文认为,教师教育的专业化包括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和教师培养的专业化两个方面。 与教师教育专业化相对应的是教师教育的认可制度,包括建立多层级的教师证书制度和教师教育认可机构、制定教师教育机构的认可制度和教师教育者的认可制度等 (关键词] 教师教育;专业化;认可制度近年来,国外教师教育呈现出专业化趋势,伴随而来的是教师教育认可制度本文将对国外教师教育的专业化和认可制度进行分析,为我国教师教育的制度建设提供一定的背景知识。 一、教师教育的专业化在国内,对于教师教育的专业化(Professionalism) 有不同的理解: 有的学者理解为职业化,也有的学者理解为教学职业化。 我认为,教师教育专业化应该包括两个内容,一是教师职业的专业化,二是教师培养的专业化。 教师教育的专业化概念早在 20世纪 6O 年代就已提出。 1966 年 10 月国际劳工组织(ILO) 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Ⅲ其中第六条就对教师专门职业的性质作了明确的说明。 有学者提出,教师教育的专业化运动是为了满足大学中从事教 1 / 22

师教育的教师们提高地位的需要。 20世纪早期,杜威曾催促过新成立的教育学院,像培养建筑师、工程师、医生和律师一样来培养教师,但并没有详细分析教师教育与其它领域的教育之间巨大的差异。 为什么教师教育没有像医学等专业一样走上专业化道路呢?美国学者 Goodlad 认为,教师学院、教育学院和教育系(SCDEs) 对于许多大学而言是土生土长的,其它绝大多数职业学校是依附于已经确立的文科和科学核心。 与低薪、低地位的教学职业相联系. SCDEs 从师范学校向高等教育制度转变中是失去尊严而不是赢得尊严,因为在那里教师教育从中心走向边缘,并越来越边缘化。 相反,医学的实践者在成为临床教授后,其收入通常远远超过所有的教授,包括医学院的同事。 [21 从 6O 年代开始,教师教育者运用心理学家的行为科学模式进行研究,并在此研究的基础上推动教师教育采用一些新的课程进行培训,较大地提高了教师教育的专业化水平。 美国卡内基教育和经济论坛提出了教育作为一种专门职业工作报告《国家为培养 21 世纪的教师作准备》.这个报告建议成立一个全国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以确立专业教学的高标准并向符合标准者颁发资格证书。 1996 年全美教师学院协会的报告曾预言,教学迟早将要自我发展成一种职业,呼吁教育界沿此方向做出职业方面和建构方面

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一、定义 药品进出口准许证,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列入兴奋剂目录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供医疗使用的兴奋剂实施进出口管理,签发准予进出口的许可证件。 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监管证件代码“L”。 编辑本段 二、适用范围 1.兴奋剂是指兴奋剂目录所列的禁用物质,包括蛋白同化制剂品种、肽类激素品种、麻醉药品品种、刺激剂(含精神药品)品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医疗用毒性药品品种及其他品种兴奋剂。对兴奋剂目录中第七类“其他品种”,海关暂不按照兴奋剂实行管理。 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详见《2010年兴奋剂目录》。 2.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其生产、销售、进口、运输和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编辑本段 三、管理规定 1.列入兴奋剂目录管理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时,进口单位应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准许证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海关申报,海关验核进口准许证,并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2.列入兴奋剂目录管理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出口时,出口单位应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口准许证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海关验核出口准许证,并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进口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等需退运出境的,发证机构应当在出口准许证上注明“原货退回”字样。 3.进出口单位在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多提交一联报关单,并向海关申请签退该联报关单。海关验核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在该联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后退进出口单位。

1国外医学教育模式分类与借鉴.

1国外医学教育模式分类与借鉴 高等医学教育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大学专业之一。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各国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教育层次和形式有所变化,或强调学历,或注重资格,或突出学位,各不相同。以目前情况看,按毕业后的第一学位或证书的授予情况,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1博士学位授予型 以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医学院指南》(2000年及截至于2003年6月30日的补充资料)为依据统计,全球有近半数(49.36%)的国家和地区为医学毕业生授予医学博士学位(有的国家授予内科学博士或外科学博士学位)[2]。其中美国和加拿大是此类型的代表。美国和加拿大的高等医学教育是在4年本科教育获得学士学位后进行的。医学院校的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通过入学考试进入医学院再攻读4年医学课程,毕业授予医学博士(MD)学位。它们的医学教育制度中有三个可值借鉴之处:设置入学考试。世界各国高校的入学制度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考试制度”,一种是“证书制度”。考试作为一种标准,被用于决定学生是否能升入高校,而证书制度是学生凭中学毕业证书或其他证书就有进入大学的资格[3]。美国的本科毕业生在申请进入医学院前必须通过美国医学院入学考试(MedicalCollegeAdmissionTest,MCAT),加拿大的学生入医学院前也要通过文、理和面试三方面的考试[4]。医学院特设的入学考试,保证了医学生的水平和质量,也保证了医学教育的精英特性。在学期间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美国医师考试委员会组织的美国医学执照考试(UnitedStatesMedicalLicensingExamina-tion,USMLE)共分为三个阶段,学生在第二学年结束时必须通过第一阶段的考试(USMLEStepⅠ),在第四学年结束时必须通过第二阶段的考试(USMLEStepⅡ),否则他们将不能进入临床实习(Clerkship),不能毕业,也不能成为住院医师。实际上,参加并通过国家统一考试,使学生获得实习期间和日后行医所必须具备的合法资格,也是避免引发医疗争议和医疗纠纷的重要手段。加拿大的医学生在毕业时也要通过一次标准化考试,以标志其知识和技术达到了一定水平,否则不能从事医疗工作。毕业后区分全科和专科医师的岗位。美国和加拿大的医学生毕业后,需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培训后,其身份还只是全科医师,若想成为专科医师则需再经过几年时间的专科培训以获得资格。这样一来,由全科医师负责社区居民的普通疾病诊治和专科疾病转诊,不仅提高了医疗保健系统的运作效率,而且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 1.2学士学位授予型 据统计,授予医学学士类学位的国家占总数的21.79%,其中以授予内科学学士学位或外科学学士学位的占绝大多数[2]。此类国家主要以英国、瑞典、新加坡等为代表。高中或大学预科毕业生进入医学院校学习5-6年,完成规定的课程和临床实习后,即可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作为5或6年的本科医学教育,其课程体系和教学安排大体上与我国现行5年制的医学本科教育相似。但最大的不同在于:尽管医学也属于普通本科教育形式,但由于有一整套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制,以及对医学院校每年的招生严格控制,因此在其国家的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后,医学教育仍然能够保持较好的精英教育水准;医学生毕业后,区分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的就业岗位。严格限制招生名额与建立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制。比如,英国高校的招生对象为获得高中会考毕业证书的人,但其医学系、牙医系、药学系等专业由于名额有限,一般都采取筛选淘汰制招收大学新生[3]。瑞典高等医学院校的招生对象只为自然科学班级毕业且成绩达到4.8分以上的高中毕业生[5]。新加坡医学院每年招生不足300人,本科教育采取“严进严出”的方式,入学后还要通过每年的年考,由于最后一年的学位考试要求很高,评分极为严格,因此通过率较低,而未通过全数考试就不能被授予学士学位[6]。从另一项措施来说,英国、瑞典、美国等国家都已建立起一套高等教育质量保

中国教育体制与国外的异同

中国教育体制与国外的异同 曹自潭 中国是一个历史长达五千余年历史的国家,中国的教育可以追溯到商朝甚至更早,当时的教育的对象主要面及贵族子弟,学习内容以文武、礼仪、乐舞等为主,在天文、曆法方面也多有涉及。而老师则由巫师、乐师或者政府官员充当。然后再春秋战国时我国教育达到第一个高潮,那是,百家争鸣,各个学派层出不穷。一直到汉朝汉武帝时期,董仲书在和汉武帝对话的过程中提出教育改革的重要建议,他相信“天人感应”,主张将所有学说统一到一家之上,为政治服务,提出“兴太学以养士”,“重选举以选士”,“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观点。至此,儒家学派在中国传统的教育中的不可替代的地位确定了。这种体制今本上一成不变的持续了几千年,知道近代国门被打开,国外的体制进入中国,中国的体制开始变化,在民国时期开始由中国特有的议员化教育向西方的多元化教育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随着全国的解放,旧中国教育系的课程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具体表现在:第一,旧课程是从外国(尤其是美国)抄袭和贩卖来的,具有严重的半殖民地色彩;第二,为教育而教育,课程根本超脱于政治之外,不能很好地为新民主主义政治服务;第三,理论与实际脱节,许多课程的设立,仅仅是为了理论的探讨,而未曾考虑到实际的应用;第四,课程繁多,且内容重复,等等。之后中国基本上全部借鉴苏联的教育模式,直到改革开放,中国教育才真正开始以中国特色的方式和世界教育接轨。 再看看国外的教育体制的历史,先说说西方的教育思想和体制,西方教育体制历史没有中国的的时间长。希腊与古罗马时期,古希腊文明被称做是西方文明的源泉,因此古希腊的教育也可以被称为西方教育的开端。它及其重视,中国的教育体制文化的教育,重视修辞学、演说、辩论的教育,也注重公民思想的表达。中世纪时期,随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由于基督教罗马国教而大大的发展起来,基督教的圣经教育,经院教育开始昌盛,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教育体制。这种体制一直到文艺复兴和启蒙教育时期,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人们强烈的反对基督教教育的禁锢,要求思想的解放,提出了人文主义与理性的教育类容,注重与时间的联系,注重自然科学的教育与研究。反对教育局限于圣经与亚里士多德哲学,要求推广到天文地理,与此同时,培根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的。而这一切是教育开始出现了全新的局面。一直到近代,西方国家开始渐渐进入现代教育时期。此时以美国为代表,开展了广泛的课程与体制改革,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确立更为科学的教育体制。 再说说东方的国外教育,在日本,教育兴起的更晚,大多都是在中国儒家思想传入之后开始有驾驭制度,日本古代有一定组织形式的教育,是从儒学传入日本后,在宫廷中设立私学开始的。552年佛教和佛教经典通过朝鲜传入日本,从此中国的儒学文化和印度的佛教文化融汇起来,成为促进日本文化发展的洪流。这股洪流的推波者是圣德太子。他在 593~622 年摄政期间,大兴文化教育事业,创立众多佛教寺院以传播佛教,同时宣扬孔子哲学,为直接吸收中国文化,曾向中国隋朝派遣使臣、留学生和学问僧,移植中国的封建制度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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