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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最大的区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认证抵扣,但普通发票就不可以。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现行税制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

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时使用。纳税人要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要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同时也要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别是增值税制实行凭票抵扣税款制度,发票已不仅仅是商事凭证,也是税款缴纳和抵扣的凭证。

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

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俗称:普通发票)的区别在于:取得发票的纳税人是否可以依法抵扣购货进项税额。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购

货方可以凭抵扣联,依法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在发票内容的构成要素上,增值税专用发票将票面金额一分为二,勾稽关系为“金额 + 税额 = 价税合计”,其中:“金额 * 税率 = 税额”。由于普通发票不具有抵扣进项税额的功能,因此,无需将价税分列开具,只需将价税合计合并开具为“金额”。另外,在其他方面也有不同之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列明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等。这些不同之处均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所致。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销售货物一批,共取得价款117 000元,增值税税率17%,则: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金额为100 000元,税率为17%,税额为17 000元,价税合计为117 000元;

2.开具普通发票时,金额为117 000元。

不论销售方开具何种发票,均应当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7 000元。另外,销售方必须根据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某些特殊业务,依法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对于购货方而言:

1.如果取得普通发票,那么117 000元应当全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100 000元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17 000

元进项税额准予申报认证抵扣(税法规定不得抵扣的项目除外)。

5.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一、要了解增值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要先了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修理修配劳务是属于应征增值税的范围;一般纳税人是指工业年收入达到100万以上,商业年收入达到180万元以上,核算健全的企业;

2、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7%,可以抵扣开具了增值票购进货物的税额;小规模的税率是4%(商业)或6%(工业);但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金;小规模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一般纳税人购进小规模的货物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金。但是小规模企业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但税率只能是4%(商业)或6%(工业),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代开的增殖票也只能抵4%或者6%。

3、进项税金实际是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因为小规模购进货物是不能抵税的;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假如该企业购进100元(不含税)的货物,销方给该企业开了增值票,票上所列税款是17元;那么这17元就是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金;购进货物假如以200元(不含税)的价格卖掉,那么该企业要交34元的销项税,但是可以低扣购进货物的17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购进和销售的货物,当期应交增值税就是34-17=17元;小规模企业是不允

许抵扣购进货物的税金的,所以也就无所谓进项税金了;

二、根据上述,两种发票的税率实际是根据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而不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税率都是一样的,17%。而小规模的根据行业不同,工业6%,商业4%,当然只是针对普通发票而言,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是小规模可以到税务机关去代开增值票,税率还是6%或者4%,对方取得了小规模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也只能抵扣4%或者6%。

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对于销货方来说是一样的,它都要按照收入来计算增值税。

购货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需要进项税来抵销项税,因此就要增值税发票,而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他俩的区别就在于购货方,取得增值税发票就可以抵扣,普通发票就不可以抵扣,不抵扣对他的是否交税就有影响。因此一般纳税人都要增值税发票。

1.增值税发票是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

2.增值税发票是电脑票,用专门的打印机在票面上打印,普通发票有很多是在票面上手写。

3.增值税发票税率一般是17%(有些企业不能自己开具,让税务局代为开具,这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好像是6%);普通发票税率好像是6%。

4.进项增值税发票经过认证可以抵扣税金,普通发票不能抵税。不是所有的增值税发票都可以退税,要出口企业的才行

假设有A、B、C三个公司

(1)B从A买了100元的货,A开给B一张增值发票,货款是83元,税额是17元。

对A来说开普票和开增票有什么区别?是不是能退税?退税的话能退多少元?

(2)接着B按200元的价格把货物卖给了C,B可以开给C普票还是增票?如果B开给C普票,B的利润、扣税、退税各是多少?

如果B开给C赠票,B的利润、扣税、退税各是多少?

(2)C从B那边买了200元的货,自用,不卖给下家,对C来说,开普票和开赠票有区别么?

问题补充:B开给C增票,C到哪里抵扣呢?

关键在于A、B、C是否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都是的话,对A无影响,开什么票他都得按17%计算税额;对B,如果索取普通发票,则无法扣税,就要多缴点税,如果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凭票上税额减去此部分税额不缴,C购进B的货物,可以要普通发票,也可以要专票,如果是货物自用,则不可以扣税,反之可以扣税,如果仅索取普通发票,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扣税,因为增值税扣税,是凭专票扣税的。

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发票识别方法

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发票识别方法 目前国内的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等,不同省市的发票种类及发票样式会存在一定差别。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经过认证,问题发票的存在不太常见。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很多省市是不可查询的,有的仅可以查看流向,即使有些省市可以查到,但是系统里没有金额开票时间等,并不能确保收到的发票是无问题,这个给财务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对于问题发票的危害这里就不赘述了。对发票真伪的判断我们要坚持一个信条: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通过几年的积累,这里知道企业有一些基本方法可以帮助大家判断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存在问题。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存在的问题 1、假发票。发票本身是伪造的。 2、真发票,发票开具不规范。比如付款方单位名称错误、货物名称不在开票方经营范围内,比如应开17%税率,票面上的税率为6%、3%,0等。 3、真发票,非税控系统开具。就是大家经常说到的大头票这种的。 二、通用识别方法 以下方法也适用于其他种类的发票的识别。

1、票面基本信息是否正确。比如付款单位名称、税号是否正确;机打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否与、收款单位及税号与发票专用章是否一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发票相应信息填开的位置与发票本身印刷的位置差异较大等。 2、上网站查询。一般到当地的国税局网站或者地税局网站可以查询,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发票均在网上可以查到,并且即使网上查到是真发票,也可能是有问题发票。如果财务人员自己刮开的密码区,并且确认是第一次查询,如果网上查询结果为第二次,第几十次查询等,均为问题发票。 3、“税”可以变色。有些种类的发票的税在35度及以上高温可以消失。 4、发票监制章在一些票种上里面的圈是由文字组成的,并不是实线。但这个问题要注意,有些发票是实线,如果某种类别的发票的监制章里面的线是文字组成,发现有实线的一定要注意。 5、多数发票背面有印刷识别真假的方法。(鉴于本文用较简单的方法识别,对于放大镜、紫光灯等识别方法在这里不予阐述。) 6、发票的货物名称或者经营项目是否与开票方的经营范围一致。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尤其是第一次合作的公司,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对方单位的经营单位。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一章总则 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

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 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 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验旧。 () 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 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 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供新。 () 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详解举例说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大的区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认证抵扣,但普通发票就不可以。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现行税制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 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时使用。纳税人要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要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同时也要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别是增值税制实行凭票抵扣税款制度,发票已不仅仅是商事凭证,也是税款缴纳和抵扣的凭证。 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俗称:普通发票)的区别在于:取得发票的纳税人是否可以依法抵扣购货进项税额。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以凭抵扣联,依法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 上海**餐饮有限公司 电子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发票的领购、保管和使用 一、增值税发票由财务人员专人购买,统一管理。财务部门指派专人对增值税发票进行领用、开具、保管以及发票存根的上交。增值税发票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增值税发票和开具发票的设备,包括金税盘,电脑以及打印机应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视同现金管理,不得丢失,不得虚开、多开、误开。否则,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均应严格按号码顺序开具,不得拆号码开具,当月如有作废发票,应在纸张发票和电子发票上同时进行作废。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依据是加盖了本公司收银章的对方记帐联和抵扣联(有效期限是两个月之内),发票备具栏上必须写上清单号码及日期。在核对记帐联和抵扣联的纸质凭据时,必须同时在电脑上对该单位的销售记录进行核对,如有冲票,冲差和退货,必须把此部分金额抵减后才能开票。票据开好后,在发票和附件上同时盖上发票专用章,然后将此发票在记录本上进行登记,票据经手人签字,存根联留存备查。 五、填开增值税发票必须仔细认真。每开一张发票,必须将开票系统上的号码和纸质号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打印,已打印的发票,各联次应该清晰整洁。 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登录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如实完整填写发票的相关内容及数据,确认保存后打印发票。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线开具的网络发票,经系统自动保存数据后即完成开票信息的确认、查验。 七、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电子发票全部联次或取得受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金额为负数的红字电子发票。 八、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作废开具的电子,应收回原网络发票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并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发票作废处理。 以上制度和规定请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上海**餐饮有限公司财务部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规定(定)20100411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让大家对增值税发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促进各业务部门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和认识,加快财务与业务部门之间增值税发票的衔接速度,提高财务对增值税发票的监控力度,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增值税发票的类型:增值税销项发票和增值税进项发票。 销项发票是可以理解为公司销售货物开具的给对方单位和个人的增值税发票,对于我公司来讲称之为销项发票,发票金额为销项金额,发票税额为销项税额。(所以以下内容主要对象是公司的销项发票)。反之称之为进项发票。 二、增值税销项发票的类别:目前公司有专用、普通、印制。 目前公司的增值税发票的类别有三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印制普票。以上三种发票均为增值税发票只是用途和形式不一样。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都是需要缴纳税款的。 三、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对象: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生产 工业企业或提供劳务年经营额在50万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年经营额在 80万以上的可以申报,申报后视企业情况有半年的认定期,俗称辅导期,在半年内经营额必须达到25万或40万元即该企业年经营额的一半,可 转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增值税 进项抵扣。未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则为小规模纳税人, 也就不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权利,也就不能进项抵扣了。企业除了要 交增值税外还需按照增值税缴纳额交纳7%的城市维护建设费和3%的教 育费附加等)。 2、增值税普通发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还包 括非增值税应税的非企业性单位,如医院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但均属 营业税应税范畴,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3、印制普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 4、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所以采购收到的增值税发票应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进项税额抵扣的,除非提供发票单位不是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 1. 为加强公司的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申请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必须遵守本办法。 3.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部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4.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申请开具发票,由经办人员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申请表》,《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申请表》各栏须填写齐全,经部门主管、主管副总和总裁签署意见后,由财务部门开具发票。 5. 千元版发票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1 万元以上(含本数)5 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由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签署意见;5 万元以上(含本数)由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须经总裁审批。

6. 财务部门开具发票时,必须认真审查申请手续、购销合同或协议、出库单等业务成立依据及合法性;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必须按经营业务实际发生金额开具发票,不得虚开发票,也不得提供空白发票。 7. 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按号码顺序,逐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8.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9.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10. 所有部门和员工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增值税普通发票操作全图解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 全操作手册 浙江浙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

序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三条规定,为加强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管理,提高增值税普通发票查验比对效率,有效遏制利用虚假增值税普通发票偷漏税款的违法犯罪活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桐乡市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推行工作要求如下: 一、自2011年4月25日起,所有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严格按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要求,参加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操作培训。 二、已经参加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操作培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即按要求通过增值税普通发票联网开票辅助软件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自2011年7月20日起,所有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通过增值税普通发票联网开票辅助软件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取得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位及个人,可随时通过增值税普通发票联网开票辅助软件(仅限已安装使用该软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de2373447.html,)对所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查验比对。 我市联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技术服务单位为浙江浙科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服务热线电话:4008990000。

增值税普通发票联网开具的具体操作流程(企政OA桌面管理软件的下载、安装及运用) 一、辅助软件的下载: 企业如果以前安装过防伪税控辅助软件的企业,不需要安装,可直接升级完成,若未安装过的企业则可以直接到https://www.wendangku.net/doc/de2373447.html,的‘下载中心’(图1)进行下载;需要下载的对象是第23项‘企政OA桌面管理软件’(图2)。 图1 图2 依照(图2),务必使用本地下载方式——目标另存为;进行下载。弹出(图3)时,选择好下载路径,点击‘保存’:

增值税发票种类

前言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供纳税人参考。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管理制度

上海**餐饮有限公司 电子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发票的领购、保管和使用 一、增值税发票由财务人员专人购买,统一管理。财务部门指派专人对增值税发票进行领用、开具、保管以及发票存根的上交。增值税发票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增值税发票和开具发票的设备,包括金税盘,电脑以及打印机应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视同现金管理,不得丢失,不得虚开、多开、误开。否则,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均应严格按号码顺序开具,不得拆号码开具,当月如有作废发票,应在纸张发票和电子发票上同时进行作废。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依据是加盖了本公司收银章的对方记帐联和抵扣联(有效期限是两个月之内),发票备具栏上必须写上清单号码及日期。在核对记帐联和抵扣联的纸质凭据时,必须同时在电脑上对该单位的销售记录进行核对,如有冲票,冲差和退货,必须把此部分金额抵减后才能开票。票据开好后,在发票和附件上同时盖上发票专用章,然后将此发票在记录本上进行登记,票据经手人签字,存根联留存备查。 五、填开增值税发票必须仔细认真。每开一张发票,必须将开票系统上的号码和纸质号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打印,已打印的发票,各联次应该清晰整洁。 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登录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如实完整填写发票的相关内容及数据,确认保存后打印发票。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线开具的网络发票,经系统自动保存数据后即完成开票信息的确认、查验。 七、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电子发票全部联次或取得受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金额为负数的红字电子发票。 八、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作废开具的电子,应收回原网络发票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并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发票作废处理。 以上制度和规定请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上海**餐饮有限公司财务部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 1.为加强公司的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申请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必须遵守本办法。 3.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部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4.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申请开具发票,由经办人员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申请表》,《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申请表》各栏须填写齐全,经部门主管、主管副总和总裁签署意见后,由财务部门开具发票。 5.千元版发票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1万元以上(含本数)5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由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签署意见;5万元以上(含本数)由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须经总裁审批。 6.财务部门开具发票时,必须认真审查申请手续、购销合同或协议、出库单等业务成立依据及合法性;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必须按经营业务实际发生金额开具发票,不得虚开发票,也不得提供空白发票。

7.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按号码顺序,逐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8.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9.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10.所有部门和员工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11.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收据或白条,不得作为财务报销作证,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拒收,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 12.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明确!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明确!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4号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现将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 二、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一)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二)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

(三)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发票代码的第8-10位代表批次,由省国税机关在501-999范围内统一编制。 (四)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5〕34号)第一条第二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5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种类和使用量增加,10位发票代码难以满足纳税人需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发票代码均为12位,税务总局决定,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也调整为12位。为了明确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12位发票代码的编码规则和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有关问题,发布本公告。

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规定

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规定 字体:【大】【中】【小】 第一部分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流程问题 为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管理,全面监控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总局将一般纳税人(不含商业零售)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亦即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刚成立的企业,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按以下步骤办理: (1)向综合业务窗口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 (2)向发票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发票领购薄; (3)向发票管理窗口申请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向发票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发票领购薄 1、想办理发票领购簿,首次领购普通发票需要准备什么? 答: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首次需要领购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发票窗口(以下简称发票窗口)提出申请,填报《发票领购及变更信息申请表》(1份),在表中加盖公章、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购票员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以及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及复印件; (3)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可直接加盖在《发票领购及变更信息申请表》上)。 三、向发票管理窗口申请再次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 1、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现行的发票管理制度实行的是验旧供新的管理制度,即领购新发票前需交验已使用的发票。根据流程规定,纳税人再次领购发票前,需将前次领购的发票进行交验,应填写《发票领购及变更信息申请表》(1份),并提供下列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帐联); (3)购票员身份证明(购票员发生变化,应同时提供购票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证明;对无单位公章的个体工商户必须由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办理); (4)作废发票的全部联次; (5)负数发票记帐联复印件及其对应的正数发票(发票联)或对方有效证明; (6)税控IC卡; (7)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可加盖在《发票领购及变更信息申请表》上)。

增值税普通发票风险分析

2010年度全市代开普通发票管理 情况风险分析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市局借鉴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依托征管信息系统,深度挖掘CTAIS2.0征管数据,对全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分析,以降低纳税人利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逃避税务管理和偷逃税款的风险,提高税收遵从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概况 (一)2010年度全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概况 2010年度,全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纳税人共有26112户,代开发票66631份,开具金额28.06亿元,预收税款7187.21万元,其中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59户,代开发票19097份,代开金额97449.51万元,预收税款2923.73万元;代开普通发票24553户,代开发票47534份,代开金额183161.82万元,预收税款4263.48万元。如图1-1所示。

2010年度,全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与上年同期增减比较情况详见表一。 表一:2010年度全市代开发票情况统计表 单位:户、份、万元: 二、2010年度全市国税系统代开普通发票情况 2010年度,全市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纳税人共有24563户(含免税开票户),占全市代开纳税人户数的94.03%,代开普通发票47534份,占全市代开发票份数的71.34%,代开金额183161.82万元,占全市代开发票金额的65.27%,预收税款4263.46万元,占全市代开预收税款的59.32%。 按地区统计,县局申请代开普通发票40430份,占全市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85.06%,代开金额165614.45万元,占全市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90.42%,代开税额3847.93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90.26%;市区分局申请代开普通发票7102份,占全市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14.94%,代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 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 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 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 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 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 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 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

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管理制度

郑州润通典当有限公司 发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发票领购、保管 1、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专管员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 2、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财务部保险柜。 3、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时放到保险柜。 4、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5、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6、严禁给未发生实际购销和劳务业务的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7、严禁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8、发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 9、发票专管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税法和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条: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 公司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开具普通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开具专用发票。 第三条:专用发票按以下要求开具 第三条:专用发票按以下要求开具 1、字迹清楚。 2、项目填写齐全。 3、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4、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 5、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7、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第四条: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提前或滞后。 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限规定如下: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第五条: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

增值税发票管理流程

增值税发票管理流程 1.1发票领购 a)发票验旧 每次领购发票前,需将上次领购的发票中已开具的发票在江苏省国税电子税务局中点击防伪税控系统发票验旧应用进行系统验旧。 b)发票领购 1)柜台申请领购 领购发票需携带的资料: ①金税盘 ②《发票领购簿》 ③国税发票购领单(加盖公章) 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网上申请领购 ①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发票领用申请-网上领用发票-填写 领用信息。 ②接收发票专递后,核对发票信息无误后在发票签收单上确认 签收。快递员核对申领人身份证并收回《江苏国税邮递配送发票收票单》(收票单上需收件人签名、签身份证号并加盖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c)临时调增增值税发票 临时调增增值税发票需携带的资料: 1)金税盘

2)《发票领购簿》 3)国税发票购领单(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5)《发票供票资格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公章、发票专用章) 6)申请理由(盖公章,列明合同清单) 7)合同原件(合同金额要大于申请金额)、复印件(盖公章)d)注意事项 1)每月纳税申报后才可申领发票,月底前需关注发票存量,存量较小时,月底提前购买发票。 2)领购发票后,需在税控机开票系统内操作“读入发票”。1.2发票开具 a)提交开票申请经办部门申请开具设计合同发票须在设计合同开票系统中提交开票申请;经办部门申请开具总承包项目发票暂时提交纸质开票申请。 b)开票申请审核审核开票申请中开票内容、业主方信息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已上传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扫描件; c)开具发票 1)认真核对购买方信息,开票内容,单位,数量,税率,开票金额,机打发票号码等发票信息; 2)正确选择发票开票内容对应的商品代码; 3)发票票面信息应填写齐全;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 规定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 1.为加强公司的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申请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必须遵守本办法。 3.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部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4.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申请开具发票,由经办人员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申请表》,《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申请表》各栏须填写齐全,经部门主管、主管副总和总裁签署意见后,由财务部门开具发票。 5.千元版发票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1万元以上(含本数)5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由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签署意见;5万元以上(含本数)由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须经总裁审批。 6.财务部门开具发票时,必须认真审查申请手续、购销合同或协议、出库单等业务成立依据及合法性;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必须按经营

业务实际发生金额开具发票,不得虚开发票,也不得提供空白发票。 7.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按号码顺序,逐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8.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9.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10.所有部门和员工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11.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收据或白条,不得作为财务报销作证,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拒收,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

建筑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保管、开具、传递流程,规避增值税发票税务管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3.3《大连港集团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引》 4管理内容 4.1发票类型 4.1.1本办法指的发票包括开具、收取的各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4.2发票的领购、保管

4.2.1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财务部人员负责到税务局申请领购。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4.2.2 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财务部人员负责到税务局申请领购。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4.2.3 领购的空白发票、《发票领购簿》、IC卡由财务设专人保管存放保险柜,决不能丢失。发生丢失,由保管人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 4.2.4 发票由财务部税务管理会计保管,供水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可向税务管理会计申请分拨,税务管理会计通过金税系统对发票进行分拨,已分拨给供水部门的发票,由供水单位设专人保管,出现任何问题,由保管人负责。 4.2.5 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机构和个人购买发票,一经发现违规取得发票,将依照相应金额给予处罚,触及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3发票的开具

4.3.1除少量供水业务由供水部门根据已分拨的发票自行开具发票外,其他一切发票的开具,均应由财务部完成。 4.3.2财务部开具的发票需加盖“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1)”有效,供水部门开具的发票需加盖“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2)”有效。以上印章必须在综合部备案。 4.3.3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4.3.4 发票开具时点。 a.预付款以合同约定付款时间与实际付款时间孰先为原则; b.进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时点开具发票; c.决算项目需在决算报告日期一个月内开具发票,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3.5 财务人员按以下流程开具增值税发票。 a.基层单位申请办理项目外管证,市内四区及保税区的项目由财务负责外管落户,其他地区项目由所属基层单

电脑版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规定

普通发票的开具规定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代码的编码原则与专用发票基本一致,发票左上角10位代码的含义:第1-4位代表各省;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印制批次;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普通发票用“6”表示;第9位代表几联版,普通发票二联版用“2”表示,普通发票五联版用“5”表示;第10位代表金额版本号“0”表示电脑版。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三、凡纳入“一机多票”系统(包括试运行)的一般纳税人,自纳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对于一般纳税人已领购但尚未使用的旧版普通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限期缴销或退回税务机关;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印有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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