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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笔录制作的技巧

调查笔录制作的技巧
调查笔录制作的技巧

浅谈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笔录制作的技巧点击:227 次来源:作者:加入收藏举报错误

标签: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案件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笔录是证明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违法事实的重要证据之一,也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和裁量的重要依据,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笔录,才能使其达到证据“确凿充分”的标准,现谈一点制作的技巧和体会。

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证据

一般而言,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这种观点混淆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诉讼证据、处罚定案证据和审判定案证据。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诉讼中,国土资源部门和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了事实材料,经过质证和法庭辨认,有的被法院采纳为确定案件事实定性的依据,有的没有被法院采纳,但是,在概念上,它们都算是证据。国土资源部门处罚定案的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与案件有关的,按照法定程序在处罚决定作出之前用合法手段取得的。国土资源部门处罚定案的证据能否作为审判定案证据,主要看其是否具备上述属性,是否在行政诉讼中经过质证、鉴别与其他事实材料比较被法院所采纳。所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的取得,必须“立足处罚定案,经得起法院审判”。

二、调查笔录应当反映的内容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笔录。就共性而言,笔录的内容应当有:调查人、调查时间、调查地点、调查的违法行为,以及调查的目的;被调查人的姓别、年龄、职务、政治面貌、法人资格、设立时间、经济成份、组织机制等基本情况;违法行为的起至时间,行为的内容、经过、结果以及行为发生前后的现状等等;告诉当事人(被调查人)行为的危害程度,违反的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申辩、听证的权利等方面的内容。

就个性而言,不同的违法行为、违法类型有不同的侧重,关键是要抓住违法行为成立的构成要件。在非法转让资源类违法案件中,买卖行为成立的标志是买卖双方签订了意思表示真实的买卖合同;卖方收取了买卖标的物的价款,或者取得了索取买卖标的物价款的权利;买方取得并占有、使用了买卖的标的物,非法转让资源的行为即告成立。调查中索取《买卖合同》、《收款凭证》即能核实双方意思真实表示和取得的标的物价款,调查笔录关键核实购买方取得并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时间,占有、使用的具体内容和用途,以及尚未付清的标的物价款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付款约定应具备条件。

在非法占地类违法案件中,是否违法的关键是有无占地行为。调查取证的关键是现场勘验笔录和调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应当准确标明并反映被占土地的地类、图型方位、四址

界限、长宽高度、占地面积、占有现状、使用状况、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内容、面积及其形状等;调查笔录主要核实土地的取得时间、取得方式;实施建设动工的占地时间,至调查时的占地现状,占地行为的完成程度;占地行为完成后投入生产经营的时间、经营的期限、经营期间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方面的情况;在破坏耕地类违法案件中,首先要明确占有是破坏的前提,只有占有了土地,才能破坏土地,如果没有占有耕地,根本就谈不上破坏耕地。调查取证的关键仍然是现场勘验笔录和调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在标明反映非法占地应标明反映的内容外,应当突出固化硬化程度,荒漠化、盐渍化、酸碱化的浸蚀程度,取土、取沙深度,以及种植条件的破坏程度,有必要时聘请具备资质的专家进行技术鉴定;调查笔录还应核实堆放固体物的种类、酸碱盐含量、浓度等方面的情况。

在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类违法案件中,调查笔录应重点核实是否取得了勘查、开采许可证,取得勘查、开采许可证的时间,勘查、开采的有效期间,勘查、开采的标高四址范围,以及延续登记手续的办理情况。

三、调查笔录应当具备的要素

调查笔录应当现场制作,有明确的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调查的时间、地点,被调查人与当事人的关系以及在违法案件中的责任,事后补作的调查笔录无效;调查笔录应当由当事人(被调查人),核实无误后签名或盖章予以确认,没有当事人(被调查人)签名盖章确认的调查笔录无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罚的定案证据,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则可以在笔录中记明情况,并由在场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证明;调查笔录应当连续编码,页码和涂改处应当由当事人(被调查人)按上指模或盖章确认,以明确涂改责任,防止调查人的随意更改、添加,杜绝被调查人的翻供否认;调查笔录必须由两名执法人员同时调查制作并在笔录上签名,如果只有一名执法人员调查制作并签名的调查笔录属无效的调查笔录,不能作为违法案件处罚的定案证据。

四、制作调查笔录的方法

一是讲策略。说明身份,出示证件,讲明来意,履行公务,尽公务之责,无个人恩怨,消除敌意,拉进距离;二是讲方法。遇案不惊,查案不乱,心态平和,情绪稳定,善待人事,和颜悦色,笑脸提问,不以强示弱,创造轻松、和谐的调查询问环境;三是换位思考,满足当事人,让当事人把话讲完、讲深、讲透。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有明知故犯的,有不知不觉的,也有外界因素逼迫的。如在招商引资违法占地、非法采矿案件中,由于当事人是在各种优惠政策的吸引下而来的,当投入相当规模的资金后,才发现所占的土地或者所开采的矿山手续并不合法,招商时优惠的土地并没有经过规范的审批,自己不知不觉的成了违法单位、违法人,明知违法还得硬着头皮干下去,象这样的违法当事人,在调查时必须把当事人要说的话全部记下来,满足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同时把执法中要搞清的事实问清楚,当事人才能配合执法人员把案件查清楚;四是辨别案件是非曲直。按照政策法规和

相关规章,公平、公正地查清事实,让当事人知法知理知情,明确违法所在、违法后果、违法责任,做到依法服人;五是突出重点,言简意赅,把握好突破口,找准切入点,尽可能的省略与案件事实无关重要的虚话废话。(张撑民)

调查笔录的写法

怎样作好调查笔录和写好处理决定书. 1、要有一个明确的标题。一般把调查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如:“关于×××参与赌博情况的调 查笔录”。不要不论调查的内容是什么都用“调查笔录”这四个字做标题。 2、开头要写明与调查相关的情况。如调查的时间、地点,调查人、记录人姓名,被调查人姓名、 工作单位、职务等。如调查的内容较简单,这些相关情况也可以不写。 3、正文要将被调查人提供的主要情况准确地记录下来。记录可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也可只记录 调查人提供的主要情况。如记录不太清楚,可当场进行整理,整理后的记录必须无误。 4、应将笔录当场交被调查人审阅(如被调查人因文化低等原因不能审阅,应当场将笔录读给他听),

允许本人修改和更正。本人同意后,应在调查笔录上签上“上述笔录经我审阅,无误”或“上述笔录已读 给我听,无误”,并签名盖章(或留指印),然后请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在调查笔录上注明被调查人的职务、 政治情况等,并加盖公章。最后由调查人、记录人分别在调查笔录上签名并写明调查日期。 [上一篇]浅谈与矫正对象谈话技巧 律师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可以制作调查笔录。

调查笔录应当载明调查人。被调查人、被调查人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调查时间、调查地点、调查内容、调查笔录制作人等基本情况;还应当记明律师身份介绍,律师要求被调查人实事求是作证等内容,以及调查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 第三十五条律师制作调查笔录,应全面、准确地记录谈话内容,并交由被调查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如有修改补充,应由被调查人在修改、补充处加盖印章或按指纹确认。经确认无误后,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盖章或按指纹确认。 被调查人在律师调查笔录上,还应签署或由他人代书下述文字:“以上笔录阅读过(或向我宣读过),与我本人的陈述一致”。 第三十六条律师在向证人调查、收集证据时,如需录音、录像,应取得证人的同意。

调查询问笔录应当遵循的十条原则有哪些培训资料

调查询问笔录应当遵循的十条原则有哪些

调查询问笔录应当遵循的十条原则有哪些 1、合法。证据必须依法取得,违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执法人员在向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行使调查询问职权时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如表明执法人员身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讲被询问人的权利、义务等。 2、全面准确。询问笔录应当记录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采取一问一答式,用“问”、“答”表明,把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动机、手段、过程、结果、目的等情况询问清楚,以反映违法行为的全貌。要按照事件发生的前后经过或其内在规律进行询问。所为准确是指用语严谨明确,不得含混不清,尽量少用或不用大概、可能一类闪烁其辞的字句。同时,不要问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3、个别询问。一份笔录只能询问一个人。询问的对象不同,询问的内容应该有所侧重。如果较为复杂的案件,就同一个问题一份询问笔录表述不完,可以分成若干笔录,不要硬将所有内容写在同一份询问笔录上。一个案件如果涉及数个当事人,应当分别进行询问,分别制作笔录。多份笔录之间不能相互矛盾。 4、一事一问。一份询问笔录只能就一个违法行为进行询问。如果一个案件涉及多个价格违法行为,应分别制作询问笔录。 5、略记提问,详记陈述。进行询问,就是记录被询问人的陈述内容。因此,提问易简,陈述应详。只有略记提问,详记陈述,才不致主次颠倒。提问与回答应当相互衔接,避免答非所问。 6、如实记录,正确综合。记录内容要真实具体,尽量如实地记录被询问人陈述的原话,不随意取舍。记录原话并非记录废话,对当事人凌乱的陈述,可准确的综合后记录下来,但要符合被询问人的本意。 7、当场纪录。询问笔录的制作应当在询问过程中进行,不得事后追记和补缺,否则就会影响其原始真实性。应使用钢笔或其他不退色笔书写,避免错别字和删、增、涂改。做到文字清楚、书面整洁。 8、交由被询问人确认。询问笔录的内容是被询问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被询问人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就会在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有异议,留下隐患。因此,交由被询问人确认是调查询问笔录制作的原则之一。询问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应由其签注“本记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一致”,并逐页签名、盖章。发生删增、涂改的地方,应加指印或盖章。执法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签署的姓名和日期应当在文字记录的后一行,以免造成空白地段,节外生枝。 9、不对事件的合法或违法进行评判。调查询问的目的在于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真实性客观性,询问笔录只是就事论事,调查事实真相,反映事实过程,通过询问发现线索或者佐证证据。如果在询问中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评判,容易导致被询问人不能自觉配合,使询问陷入僵局,反而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不要出现“对你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作出处理。你有什么意见?”、“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乱收费的违法行为”等定性的词语。 10、严禁诱供。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是无效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力求避免提示性或诱导式的笔录。有的执法人员为图省事,把被询问人的意思通过自己的语言整理成文字作为询问内容,然后问被询问人是不是这样,

调解调查笔录

调解调查笔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人民调解调查笔录 编号: 时间: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记录员:___________案由:______________参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调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记录:你好,我们是某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______________;今天就双方申请在某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依法进行调解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法律规定,你可以自主表达意愿,是否接受调解如自愿申请调解,请如实陈述此次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请问听清楚了吗有无异议 被调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查人:请陈述一下纠纷的基本情况。 被调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查人:请陈述一下对于本纠纷的诉请及要求。 被调查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办案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工商行政管理办案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 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中,证据调查作为办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作为证据调查中的人证调查,询问当事人及制作询问笔录,是开展人证调查的基本方法。 一、当前制作询问笔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逻辑混乱,含糊不清。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无计划、无目的的开展询问,前言不搭后语,所制作的询问笔录不能反映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全貌。 (二)相互矛盾,繁琐不清。制作询问笔录时,所提到的人证、物证、书证不能自圆其说,有些甚至虎头蛇尾,自我否定,给案件定性带来负面影响。 (三)概念模糊,粗枝大意。对一些涉案的基本问题,比如违法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过程等环节没有作必要询问;有些在询问时对重点违法事实一带而过,致使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违法事实不清,给证据收集带来一定难度。 (四)提问不精,方法简单。不善于用精练、简洁的语言发问,导致对一些比较复杂的违法情节及事实,无法用精练的语言将其准确记录在案,造成日后在行政诉讼、复议时授人以柄。 (五)主观臆断,疑案从有。一些办案人员在接触当事人时,不善于通过人证调查,从中发现疑点和问题,而仅凭滥用执法权力和主观判断的结果定案,某种程度上剥夺了当事人的正当权

利,显失执法公正。比如:有些在询问笔录开始时,就直接问“你知道工商部门找你是什么事”?只要当事人稍一停顿,就说:“你这个人不老实,想通了再来”;有些在询问笔录结束时习惯记一笔:问“你违反了工商法规,我们要对你作出处罚,你是否接受?”等等语句。在询问调查阶段,就将案件终结的结果提前告知当事人,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程序违法。 针对以上制作询问笔录的一些常识性错误,分析其原因,除了与办案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有关联之外,关键一点,是目前工商部门强调办案程序的重要性之后,办案机构在如何规范办案程序方面做文章,而忽视对证据调查中的人证收集的研讨和学习,没有形成一套比较科学的理论方法,从而导致整体办案水平不高。 笔者认为,制作询问笔录,应围绕以下几点通盘考虑。即:一是什么人;二是什么时间;三是在什么地点;四是怀着怎样的动机和目的;五是以怎样的手段和方法;六是对怎样的对象;七是实施了怎样的行为;八是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九是有何从重、从轻、减轻、免除情节;十是全面分析看有何矛盾及疏漏之处,并加以分析论证。 二、制作询问笔录的技巧 (一)询问笔录的准备阶段。 制作询问笔录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关系到整个询问工作的成败。办案人员在接触个案之前,只有经过缜密的分析、梳理,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调查)笔录制作技巧 一、询问笔录的概念及意义 询问(调查)笔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人员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询问或调查,以及当事人就案情进行陈述、辩解所制作的书面记录。制作询问笔录,一方面可以查明案情,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另一方面可以听取当事人的辩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询问前的准备 询问前准备的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案件事实展开询问。 (一)及时组织询问人员。询问人员必须是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且不得少于二人。在询问中,询问人和记录员应有明确分工。对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要相应加强询问力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询问工作一般由专人负责到底,不要轻易更换询问人员。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 (二)熟悉研究案件材料。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都要认真熟悉案件材料,只有全面地掌握案件情况,才能明确询问方向,把握好询问的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找准突破口,选择适当的询问途径。 (三)研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在准备工作中,办案人员要掌握询问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专门知识,对可能遇到的专门性问

题,如自己不能解决,事先就要请教有关专家或征询权威部门意见。 (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案件有关材料,对当事人的涉嫌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法规规定,在询问之前应有一定的了解,熟悉法规条文所规定的内容和含义。 (五)研究制定询问方案。确定询问顺序,包括从哪里问起,先问什么,后问什么,怎样扩展深入等内容。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 三、询问笔录的基本制作过程梳理 (一)要使用统一格式的询问笔录纸。询问笔录首页要用统一格式和内容的询问笔录纸,次页用印刷的笔录续页纸记录。 (二)要按笔录纸设定的格式内容填全。准确记录询问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及其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单位或家庭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 (三)表明询问人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被询问人权利义务。 (四)被询问人陈述的内容是询问笔录的主要部分,应记录完整、准确无误,书写工整。如果询问是分几次完成的,则每次询问都应制作笔录,并应按照时间顺序整理成一份系统、完整的记录。 (五)询问结束,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阅读有困难的,应当向其宣读。询问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并在更正或补充处签名、盖章或以其他方式确认。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以其

调查询问笔录样本1

附件2-5:(调查询问笔录示例——涉嫌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局) 调查询问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案由: 询问人:执法证号:记录人:执法证号: 环境执法单位: 被询问人:年龄:公民身份号码: 职务:电话:邮编:与本案关系: 工作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其它参加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问:我们是×××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大队)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并记录持证人员姓名和执法证件号),请过目确认。今天我们依法进行检查并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配合调查,如实回答询问和提供材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如果你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可以申请我们回避,并说明理由。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我不申请执法人员回避。 问:请介绍一下你个人的基本情况。 答:(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单位及职务) 问:你与被调查单位(当事人)是什么关系? 答:(是劳动合同关系的写明职务,是亲属关系写明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 问:被调查单位(当事人)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资人、合伙人、户主)姓名?生产经营范围? 答:(写明全称,有营业执照的同营业执照) 问:被调查单位建设项目概况? 答:写明性质、规模、产量、主要生产设备、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总量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信息) 问:被调查单位建设项目何时开工建设?何时建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何时经哪个环保部门批准?批复要求有哪些? 答:(时间写明××××年××月××日,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于××××年××月××日经×××环保局批准同意,批准文号××,具体批复要求是……)。 以上笔录已阅无误。 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 被询问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页共页

调查笔录格式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嘉兴分所 律师调查笔录 被调查人(答):丁彪,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一室主任,工程师 调查人(问):汪志辉、薛鹏 记录人:汪志辉 时间:2002年9月26日 地点: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办公室 笔录内容: 问:我们是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嘉兴分所律师,今天特就本所代理的嘉兴市华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诉上海中中医疗器械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中涉及的,医疗设备标准的性质、作用等相关知识向您作一调查,请您如实给予解答。 答:可以。 问:什么是医疗设备产品的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答:是根据医疗产品的有效性、安全性而制订的一个产品注册标准,以作为产品检测的依据。 问:每一个医疗产品必须有一个标准吗? 答:必须有。有了标准产品才能申请注册,以获得生产许可。 问:“一次性使用微量注液泵”行业标准(送审稿)是由谁制订的? 答:由本所负责制订,上海怡新公司配合我们制订。在制订过程中,形成送审稿以后,我们于2001年4月份组织相关的企业召开了一个会议,对该标准进行了讨论,并将这份标准送交了参会企业。 问:如果这份标准最终获得通过,该类产品是否必须符合这份标准的要求? 答:必须符合这一标准。所以现在该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企业可能按此送审稿的格式、内容制订本企业的企业标准,以便将来行业标准正式出台时能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问:如果仅仅知道一个产品的企业标准,是否可以研发出相同的一个产品? 答:因为标准不涉及技术、制造工艺,只是关于成品必须达到的性能、安全的要求,只要求产品达到此标准,至于如何达到、采用何种方式达到则标准中不作规定,所以仅仅拥有一份标准应该是无法生产出此类产品的。 问:上海博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电子镇痛输注泵”、“一次性使用可调式镇痛输注泵”是否属于“一次性微量注液泵”产品? 答:是的。前者是属于电子传动,而后者是属于机械传动,不含任何电子产品。 问:博创公司的这两个产品对应的企业标准是否均在你所初审?

律师调查笔录范例

律师调查笔录范例 律师调查笔录范例 被调查人:黄xx,男51,汉族,xx市xx区x x乡 x x村村委会主任 调查人:李x x、王xx 调查目的:为王xx与xx村村委会房产纠纷案 时间:2000年4月21日上午9: 00 --11:00 地点:xx乡xx村xx街xx号x院 记录人:赵xx 在场见证人:张xx、郭xx 笔录内容: 问:我们是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今天向你了解一下你们村与王xx签订宅基地使用协议一事,希望你实事求是讲清楚,不要隐瞒,你听明白了吗? 答:我听明白了。 问:你与王xx在签订宅墓地使用协议前认识吗? 答:认识。 问:具体经过,请你讲一下。 答:99年中,我的一位朋友将王xx带来,并向我介绍说:“他是xx市一名私人企业家,要在我们村投资。”后来请我喝过几次酒,一来二去,我们就认识了。 问:王xx要在xx村买一块地从事别墅建设的想法是通过你与村里联系的吗? 答:是的。 问:是什么时候?

答:大概是1999年n月中旬。 问:1999年12月12日你村与王xx签了宅基地使用协议是经过村委会讨论过的吗? 答:是的,是经村委会一致讨论通过的。 问:你知道我国《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土地的规定吗? 答:知道,集体所有土地任何人不得出卖、出租。 问:那你为什么还要代表村里同王x x签仃那份宅基地使用协议? 答:我们村一直是xx市内最穷的一个,耕地少,劳动力多,仅有的几个乡镇企业效益都不是太好,使得村里的剩余劳动力无处可去,我和王xx接触了几次后,得知他要在我们村投资建厂,这对我们村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和其他几位村委委员十分高兴。后来王x找到我们说要在村里投资建厂,他就要住在村里,可眼下村里的居住条件实在太差,而且以后厂子建起来后,请来了一些专家、技术人员需要有个住处。要是村里能批块地盖一些别墅就好了。我们几位村委会会员商童了一下,就同意了。 问:你是什么时候得知王x x实际并不想在村里投资建厂的?答:一次王xx酒后失言说,我们村要政策没政策,要资源没资源,俊瓜才来这建什么厂呢?后来我们村的几位委员几次派人催促王xx尽快落实投资,王xx总是借故推拖,再到后来,他根本躲着不见我们。 问:好,今天就谈到这里,请你看看,刚才的笔录是否有误?如果有误,请提出,如果没有出入,请签名。 答:以上笔录我看过,跟我讲的完全一样。 黄X X(签名) 在场见证人:张Xx 郭xx 2000年4月21日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样板

调查笔录 时间:2015年4月16日 地点:司法所 案由: 欠款纠纷。 调查人:余丁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问”。 记录人:余丁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高俊福。 参加人:高俊福白杨李青梅 被调查人(调解申请人):张全孝,以下简称“答”。“问”:你好,我们是余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现就你与戴凤玲之间欠款纠纷一事向你了解一下具体情况,请你如实告之。 “答”:我知道。 “问”:你于2015年4月16日提交的调解申请书中所陈述的事实是否属实,是否愿意为此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答”:我所提交的调解申请书中所陈述的事实是客观事实,如隐瞒或提供为证的,我愿意为此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九条、二十三条之规定,你有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和要求调解公 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的权利,你是否同意余丁乡人民 调解委员会白杨、高俊福担任调解主持人和记录人。“答”:我同意。但我希望本案(不)公开进行调解。 “问”:你对调解委员会有什么要求?

“答”:我希望调解委员会依法及时地调解我与被申请人的纠纷为盼。 “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你是否需要邀请你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或 者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 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答”:看情况而定,如有需要的,我提前通知调解委员会。“问”: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答”:没有了。 “问”:请你详约笔录内容,如无记录失误的,请你在被调查人处签名或捺印,并书写日期。 调查人(签名):记录人(签名): 参加人(签名或捺印): 被调查人(签名或捺印):

调查询问笔录格式及注意事项

到有位网友想要询问笔录的范本,我自己没有扫描仪,呵呵,把这个弄上来,希望能有用。这是我2004年弄的,2007年条例出台后,我改了一次,但是那个版本的我没有找到。但应该改动不多的。 调查询问笔录格式及注意事项 1、被调查询问人的自然情况、联系电话、要写清楚; 2、询问开始要首先说明(顶格写):我们是“********”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人员,现在就事故的有关问题向你进行调查和询问,你要如实讲,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你清楚不?(回答):清楚。是否申请回避?回答不申请回避。 3、提问用“?”,回答用“:”,提问和回答均独立成自然段。 4、询问完成后,要让被询问人自己读一遍询问笔录,有不同意见的补充和改正,在原位置写不下时,在末尾重新写。无误时,让被询问人写上,“以上材料我看过,和我说的一样。”并签名。签名后又有新问题,接着做笔录,并重新签名,或者重新做笔录。 5、每一页下端的被询问人签字一栏都要签字,“共多少页,第几页”都要写清楚。 6、按手印。在被询问人的名字处、有勾抹处都要按手印,同时在被询问人此次笔录所有页的右侧按顺序排列好后按手印,要全部覆盖所有页。 伤亡事故调查问题 询问时要求事故单位提供一至二名联络人员,随时协助调查。 应该询问的人员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事故有关的工段(队)长、班组长,伤亡人员的同班组人员、和受伤亡人员一起工作的其他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其他有关人员和知情人员。 要对被询问人调查询问下列有关问题:(不是对每个被询问人都提出所有的问题,作调查询问笔录必须及时,事故发生后越快越好) 一、公共问题: 1、询问清楚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或职务、工龄、本工种工龄、与事故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持有本工种或职务所需证件情况; 3、持有本工种或职务证件是在何时何地接受的何种培训和教育? 4、接受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情况(何时何地接受何人培训、多长时间、怎么进行的考试) 5、简单叙述一下你知道的事故经过? 6、出事当天,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势动作(或位置); 7、本岗位的工作职责或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什么? 8、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 9、有否岗位操作规程?知否具体内容? 10、安全生产会议情况?班组安全会议情况?(看记录) 11、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 12、出事前受害人或事故有关人员的健康状况; 13、看出事故时的设备设施缺否安全设施?为什么没有安全设施?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是否因为没有投入导致发生事故)?(看票据) 14、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职责履行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情

调解笔录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XXX工商所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站 调解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第次地点: 首席调解人:调解人:书记员: 投诉人(委托代理人): 性别:年龄: 住址和单位: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被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 住址或者单位: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书记员:现在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本机关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本机关终止调解,消费者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本调解笔录如有错差、遗漏,可以更正或补充。下面请首席调解人主持调解。 首席调解人:本投诉举报站已于年月日受理了 投诉一案,今天你们双方当事人都已到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 投诉人:愿意。 被投诉人:愿意。 首席调解人:由于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进行调解,本投诉举报站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主持调解,由书记员担任记录,双方当事人对以上首席调解员和书记员是否要求回避? 投诉人: 被投诉人: 1 本记录共页已经投诉、被诉双方人员逐一核对(已向双方宣读)无误。

(续页) 首席调解人:请投诉人陈述投诉的事实、理由和请求。 投诉人: 首席调解人:被投诉人,投诉人说的是事实吗? 被投诉人: 首席调解员:现在进行调解,首先投诉人发表意见。 投诉人: 首席调解员:请被投诉人发表意见。 被投诉人: 首席调解员: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首席调解员:以上协议是不是你们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投诉人:是的。 被投诉人:是的。 首席调解员:以上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捺印后发生法律效力。请双方当事人核对笔录,如果无误请签字确认。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XXX工商所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站 年月日 本记录共页已经投诉、被诉双方人员逐一核对(已向双方宣读)无误。

卫生监督执法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卫生监督执法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笔录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之一。制作询问笔录的最终目的是查清违法事实,为行政处罚的实施提供证据。《行政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38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这就要求我们将笔录制作得有条有理,将违法行为的来龙去脉搞得一清二楚。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询问笔录,其实质是能足以证明违法事实的客观存在。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询问笔录是证据中书证的一种,主要是对案件涉及人行为过程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解并记录的书面证据。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必须注意以下五点: 1、询问前充分准备:询问前准备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违法事实展开询问。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卫生执法人员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前的准备主要分为案情准备、心理准备和物证准备。案情准备即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必须要认真地了解已经掌握的情况和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这有利于在询问过程中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心理准备就是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对这次询问的目的、询问运用的策略、方法及切入点,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制作笔录时围绕目的开展询问。同时,对被询问人可能会发生的抵制询问、回避重要案情等情况要有所预见。物证准备是指对案件已经掌握的物证(如已先行登记保存的货物、进出货票据等),应准备齐全,以便在询问时及时向涉案人出示,掌握询问主动权。 2、严格按程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作为行政处罚重要证据之一的询问笔录,也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所制作的笔录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在询问开始前,执法人员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一般地讲,被询问人在不明办案人员身份和来意前,不会轻易如实告诉情况。《行政处罚法》第37条:"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办案人员的介绍、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录上,经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不会再有什么异议了。符合法定人数(不少于两人)、出示证件是这一部分的实质之所在。在询问过程中,记录人员应对涉案人的回答据实记录,方言、土语也应按音记录并在后面用括号注明意思。询问人员对涉案人的提问必须与案情相关,并不得采用威胁、引诱等方式套取涉案人的口供。《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7条第(三)项规定:“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作为执法人员应充分尊重被询问人的权利,准许被询问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对与案件有关的内容,及时予以记录。询问结束,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如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有遗漏或差错,允许其补充或更正,更正处由被询问人加按手印。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无误后,要在笔录每页签名和加按手印。此外,笔录每一页都应由被询问人注明“笔录经本人核对,记录属实”。当事人拒签的,应在笔录中注明。最后,与案件有关的在场人员都要签名,询问人、记录人要签署日期并签字,询问人与记录人不得相互代签。 3、询问时因该注意的事宜:在询问时要特别注意的是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如果被询问的是本案当事人--公民,那么《行政处罚法》第39条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第一部分即当事人姓名。而年龄在《行政处罚》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即使被询问人不是本案当事人的公民,而是本案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以及能够证明本案真相的其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年龄是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重要标志,亦不能出现丝毫的差错。同时卫生行政处罚是对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的一种惩戒,是针对特定的当事人进行的。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对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大类,处罚对象在接受处罚前,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那么对被处罚人当如何认定,也是询问笔录的重要目的之一。 4、灵活运用询问技巧: 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时,被询问人一般都有避重就轻的心理,甚至有一定的反询问方法和抵触情

询问笔录七个要素

制作笔录应遵循的七要素 案件笔录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执法质量,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环节。要做好笔录应遵循以下七方面要素: 一、程序合法 (一)时间合法。时间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点:(1)超时。刑诉法规定一次讯问不能超过12小时。造成超时的一般不大会有。但有的一不注意也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那些需要连续审的案件,上一次笔录没有结了,第二次接着审时,时间跨度就会超时。因此,作笔录的人要注意这个问题,每次笔录当场了结,第二次重新写。(2)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在几次法制检查时均出现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的原因是作笔录的人没有及时填写起始和结束时间,没有及时要讯问(询问)人签字,后面整理案卷时,没有认真核对,就写上了时间(主要是结束时间)或叫人签上讯问(询问)人,以至出现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情况。(3)笔录做在发案前。原因是作笔录人的记错了日期,比如把今天当成昨天等。(二)地点合法。地点不合法,主要有:把传唤、传讯的人传唤、传讯到其户籍所在地以外县(市)的地方作笔录。在没有签发询问通知书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做询问笔录等。 (三)告知到位:告知问题目前基本已解决了,现有的笔录头

已把告知的内容写在里面,关键是我们调查取证时要带全各种笔录头,同时要把需告知内容宣读给对方听。 (四)做笔录的主体合法。以前会出现做笔录的主体不合法情况,现在基本上没有出现。主要是让没有执法权的人,比如让职工、协警、大专院校的实习生以及刚入警没有经过培训没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作笔录。 (五)核对规范。笔录核对一定要规范,要细心认真,要逐字逐名的核对,要把笔录中语句不通的、有错别字地方,逐一找出加以纠正。最后要对方写上上级要求的规范词句即:“上述笔录我已看过(读给我听过),与我讲的相符”。(六)被做笔录对象身份清楚。制作笔录时要问清被制作笔录人的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单位(服务场所),身份证号码等,也就是说笔头上要填写的地方,要尽量填写完整。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容易被忽视的,特别是证人,要问清与当事人的关系,如有无亲属关系、同事关系等,这里会牵涉到证词的真实性、可靠性及证词的证明力大小的问题。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是要引起注意的。 二、内容完整 (一)五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有的人作笔录时过程等都写的很清楚。但是对时间、地点、人物、结果却写的不全。有的人一开始就去写过程,在过程写好之后,没有反回去问一下事情发生的时间或地点等。这五要素

调查笔录询问技巧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一、如何制作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之一。制作询问笔录的最终目的是查清违法事实,为行政处罚的实施提供证据。《行政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38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这就要求我们将笔录制作得有条有理,将违法行为的来龙去脉搞得一清二楚。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询问笔录,其实质是能足以证明违法事实的客观存在。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询问笔录是证据中书证的一种,主要是对案件涉及人行为过程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解并记录的书面证据。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必须注意以下五点: 1、询问前充分准备: 询问前准备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违法事实展开询问。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 卫生执法人员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前的准备主要分为案情准备、心理准备和物证准备。案情准备即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必须要认真地了解已经掌握的情况和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这有利于在询问过程中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心理准备就是要求

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对这次询问的目的、询问运用的策略、方法及切入点,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制作笔录时围绕目的开展询问。同时,对被询问人可能会发生的抵制询问、回避重要案情等情况要有所预见。物证准备是指对案件已经掌握的物证(如已先行登记保存的货物、进出货票据等),应准备齐全,以便在询问时及时向涉案人出示,掌握询问主动权。 2、严格按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作为行政处罚重要证据之一的询问笔录,也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所制作的笔录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在询问开始前,执法人员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一般地讲,被询问人在不明办案人员身份和来意前,不会轻易如实告诉情况。《行政处罚法》第37条:"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办案人员的介绍、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录上,经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不会再有什么异议了。符合法定人数(不少于两人)、出示证件是这一部分的实质之所在。 在询问过程中,记录人员应对涉案人的回答据实记录,方言、

卫生监督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卫生监督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笔录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案件复查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和其它有关人员调查询问与案件有关情况时所制作的笔录。属于证据类法律文书。询问笔录适用于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为查清案件事实询问当事人、受害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它有关人员时使用。其作用有:用于收集案件所需要的相关证据材料;核实已取得的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在案件调查中扩大或发现新的违法事实及相关线索。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一条规定,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是重要的证据,经查证属实,可作为卫生行政处罚的根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的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一、如何制作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之一。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必须注意以下五点: 1、询问前充分准备 询问前准备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违法事实展开询问。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 卫生执法人员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前的准备主要分为案情准备、心理准备和物证准备。案情准备即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必须要认真地了解已经掌握的情况和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这有利于在询问过程中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心理准备就是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对这次询问的目的、询问运用的策略、方法及切入点,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制作笔录时围绕目的开展询问。同时,对被询问人可能会发生的抵制询问、回避重要案情等情况要有所预见。物证准备是指对案件已经掌握的物证(如已先行登记保存的货物、进出货票据等),应准备齐全,以便在询问时及时向涉案人出示,掌握询问主动权。 2、严格按程序进行 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在询问开始前,执法人员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在询问过程中,记录人员应对涉案人的回答据实记录,方言、土语也应按音记录并在后面用括号注明意思。询问人员对涉案人的提问必须与案情相关,并不得采用威胁、引诱等方式套取涉案人的口供。作为执法人员应充分尊重被询问人的权利,准许被询问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对与案件有关的内容,及时予以记录。询问结束,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如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有遗漏或差错,允许其补充或更正,更正处由被询问人加按手印。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无误后,要在笔录每页签名和加按手印。此外,笔录每一页都应由被询问人注明“笔录经本人核对,记录属实”。当事人拒签的,应在笔录中注明。最后,与案件有关的在场人员都要签名,询问人、记录人要签署日期并签字,询问人与记录人不得相互代签。

6水事案件调查询问笔录(模板)

水事案件调查询问笔录 第1页共三页案由:×××涉嫌在小石河×××镇×××村河段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下河采砂 被询问人:×××职务(业)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询问时间:2015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询问地点:××× 询问人:执法证号: 记录人:执法证号: 问:我们是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就你涉嫌在小石河×××镇×××村河段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采砂活动一事依法对你进行调查。这是我的执法证,请你如实回答,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听明白了吗? 答:明白。 问:你的具体情况? 答:我是货车驾驶员。 问:2015年×××月×××日×××点你在干什么? (可续页)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盖章) 记录人签名:

第2页共三页答:我在小石河×××镇×××村河段装运砂石料。 问:你所开运输车的型号? 答:是一辆×××运输车。 问:你什么时间开始在此河段装运砂石的? 答:我是×××左右装运的。 问:你一共装运了多少方砂石料?准备运到哪里去? 答:我当天装×××车,×××立方米。 问:当天开采砂石使用了什么机具? 答:有一台×××装载机。 问:装载机是谁的?他们去哪了? 答:装载机是谁的我不知道,我装满后给了钱给装载机就走了。问:你装运时河里大约有多少货车和装载机? 答:有一辆装载机和一辆货车。 问:你装一车给装载机多少钱? 答:300元一车。 (可续页)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盖章) 记录人签名: 第3页共三页问:你在该河段开采砂石有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

答:没有。 问:你知不知道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下河采砂是违法的?答:我不知道,现经你们宣传我知道了。 问:你还有没有需要补充的? 答:我是准备去拉炒油料,路过时被一个装机驾驶员拦住问我装不装连砂,我想顺便就装了一车。我以前从来没下河盗采过连砂石。问:我们在调查过程中是否侵犯过你的合法权益? 答:没有。 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盖章) 记录人签名:

询问和询问调查笔录的制做与技巧窍门

询问和询问调查笔录的制做与技巧 一、询问 (一)询问的概念 询问——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人员,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依法直接对当事人、证人、受侵害人所作的提问式调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法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 询问笔录——指对上述提问式调查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工作的过程及成果,均以询问笔录的方式表现出来。 因此,做好询问与制作好询问笔录密不可分。 (二)询问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1.合法原则。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调查,询问;在询问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如:在询问笔录首页载明我们是某某工商局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等文字叙述、笔录交被询问人阅读确认并签名等等。) 2.实事求是的原则。办案人员应当做到全面调查,客观取证,耐心听取被询问人的陈述,不应该先入为主带着“框框”去询问。 3.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陈述的原则。询问取得的成果固然重要,但是人的陈述始终具有不确定性,需要查证

属实,经过审查判断,才能作为证据使用。通过询问得到的结果,与其他收集到的证据如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责令改正通知书、巡查记录、单据、帐册等相互验证,形成有效证据链,才能作为定性处罚依据。 4.严禁诱供的原则。诱供不仅仅会使取得的询问结果无效,还可能会使当事人逃脱或削弱必要的行政处罚,而且会损害执法机关形象。我在办案过程中曾出现过这样的问题,这里提出来,让大家引以为戒。我在办理一个无照经营案件中,询问当事人无照经营中取得违法所得时,因当事人没有财务账册,违法所得不好计算,加上我存在怕麻烦的思想,就在提问时问到,“你经营怎么长时间,只赚了三五百块?”(当然这句话不会记到询问笔录中),当事人为了减轻处罚,当然按照我划出的违法所得的框框回答。我认为这样提问应是犯了诱供的错误,导致了当事人所供述的违法所得不准确、偏低,从而削弱了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 (三)询问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口诀,形象的表述了询问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一人被问。即询问必须单独进行,不得“开座谈会”。 二人在场。即办案人员必须二人在场。 三种对象。即被询问人有三种对象:当事人、证人、被侵害人。

询问笔录技巧

一、如何制作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之一。制作询问笔录的最终目的是查清违法事实,为行政处罚的实施提供证据。《行政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38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这就要求我们将笔录制作得有条有理,将违法行为的来龙去脉搞得一清二楚。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询问笔录,其实质是能足以证明违法事实的客观存在。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询问笔录是证据中书证的一种,主要是对案件涉及人行为过程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解并记录的书面证据。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必须注意以下五点: 1、询问前充分准备: 询问前准备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违法事实展开询问。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 卫生执法人员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前的准备主要分为案情准备、心理准备和物证准备。案情准备即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必须要认真地了解已经掌握的情况和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这有利于在询问过程中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心理准备就是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对这次询问的目的、询问运用的策略、方法及切入点,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制作笔录时围绕目的开展询问。同时,对被询问人可能会发生的抵制询问、回避重要案情等情况要有所预见。物证准备是指对案件已经掌握的物证(如已先行登记保存的货物、进出货票据等),应准备齐全,以便在询问时及时向涉案人出示,掌握询问主动权。 2、严格按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作为行政处罚重要证据之一的询问笔录,也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所制作的笔录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在询问开始前,执法人员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一般地讲,被询问人在不明办案人员身份和来意前,不会轻易如实告诉情况。《行政处罚法》第37条:"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办案人员的介绍、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录上,经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不会再有什么异议了。符合法定人数(不少于两人)、出示证件是这一部分的实质之所在。在询问过程中,记录人员应对涉案人的回答据实记录,方言、土语也应按音记录并在后面用括号注明意思。询问人员对涉案人的提问必须与案情相关,并不得采用威胁、引诱等方式套取涉案人的口供。《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7条第(三)项规定:“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作为执法人员应充分尊重被询问人的权利,准许被询问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对与案件有关的内容,及时予以记录。询问结束,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如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有遗漏或差错,允许其补充或更正,更正处由被询问人加按手印。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无误后,要在笔录每页签名和加按手印。此外,笔录每一页都应由被询问人注明“笔录经本人核对,记录属实”。当事人拒签的,应在笔录中注明。最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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