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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转诊病情和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

转科、转诊病情和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
转科、转诊病情和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

漳州市第三医院

转科、转诊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4、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

带入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转科病历要求

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3、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5、转科前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出科负责,转科后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入科负责。病案质控由转入科统一负责。如转科前所写病案需补充和修改,转入科应及早通知转出科,转出科须在病人出院前完成补充和修改。

6、转科途中的任何病情变化及与转科过程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转科病历记录应随病人同时转移。

二.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病人的医疗需求者;病人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病人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

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如需转往外院诊治,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教部批准,由医教部(或总值班)与转入医院联系,确认接收医院有满足诊疗的条件和技术能够满足病人进一步医疗服务需求,征得同意后,主管医生准备好出院小结的副本,方可转院。

2、病人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病人转院应符合指征,病人情况未稳定或病人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导致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若病情不宜转院,而病人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按照“患者知情同意”的要求,在《危重患者转运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3、转院应征求病人及家属意见,向其交待注意事项、安排好病人交通。转院时由科室联系急诊科派出救护车运送病人。

4、根据病人情况安排具有相应资历的合格医生、护士负责转运。经治医生负责写好详细病历摘要,办好有关手续,转诊病历内容包括:病人转院时的病情、治疗经过、有关诊断性检查的情况、诊断、转院理由、接诊医疗机构的名称及同意接收病人的相关记录、转院后的医疗需求,转诊途中的病情变化及救治、与转诊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转诊记录单》中,一式两份,一份随病人同时转移,另一份归档到住院病历。到达接收医院后,双方医护人员进行病人病情等交接,并签名确认。

5、未经科主任同意,病人家属、单位要求转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理。

漳州市第三医院医教部

2013年05月07日

病历交接

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1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 病案要求 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1.5.3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1.5.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1.5.5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 1.5.1.1 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 “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1.5.1.2出院时:按“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前科的“病程记录”、“转出记录”、“转入记录”、现科的“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1.5.6转科前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出科负责,转科后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人科负责。病案质控由转入科统一负责。如转科前所写病案需补充和修改,转入科应及早通知转出科,转出科须在病人出院前完成补充和修改。 1.5.7转科途中的任何病情变化及与转科过程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转科病历记录应随病人同时转移。 二.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2.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病人的医疗需求者;病人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病人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如需转往外院诊治,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务部批准,由医务部(或总值班)与转入医院联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

翼城县人民医院 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或联系接受单位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 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

最新转科交接时患者身份识别的制度与流程

转科交接时患者身份识别的制度与流程 为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完善关键流程,急诊、临床科室、手术室、ICU、产妇等的患者身份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特制订 患者身份识别、转接与登记的相关制度。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 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检查ICU、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输血、 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 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诊断、过敏 史等,由病房责任护士填写; 4、护士在使用腕带作为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 坏需更新时同样须经双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 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 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6、急诊、病房、产房、新生儿室、手术室、ICU之间患者识别, 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流程: (1)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病例,认真与科室医护人员交接,内容 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置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2)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认真与科室医护人员交接,内容包括患者 自然情况生命体征意识状态皮肤完整情况出血情况引流情况等,并填写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对接记录 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3)病房与手术室转接患者:病房护士认真核对,做好术前准备,认真与手术室进行交接,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手术名称生命体征手术前准备用药情况等,并填写病房与手术是患者对接 记录单。 (4)手术室与病房转接患者:手术后,手术室护士仍应该按识别卡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交接,填写手术室与病房对接记录 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5)病房与ICU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负责转送,保证搬运安全,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意识瞳孔生命体征输液各种引流皮肤完整情况等,填写对接记录单,无误后离开。 (6)病房与产房转接患者: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生育史情况子宫收缩情况,会阴准备情况,胎心音, 药品,并发症等填写对接记录单,无误后离开。 (7)产房与病房转接患者:产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分娩情况出血情况会阴及子宫收缩情况药品应用情况新生儿情况等,填写交接记录,无误后离开。 (8)产房与新生儿室转接患者:产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分

门诊住院、转科、转院制度

留观、住院、出院、转院、转科制度 一、入院制度和服务流程: (一)各有关部门(医务科、护理科、住院部、门诊部、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等)医务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能够尽快入院治疗。 (二)各临 床科室应根据各专业疾病的特点收治患者入院。在患者入院、转科或转院前,需有与病史和体格检查所提示的辅助于诊断的各类化验和影像学检查。 (三)对符合本科室收治标准的患者,具有本院执业医师执照的医师才能签发入院证明。入院证明应注明初步诊断,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初步的诊治计划、治疗结果等信息,帮助患者及家属做出住院与否的决定。 (四)普通患者入院可米取直接住院、协调护理单兀住院、加床住院、预约住院方式,医师并提前告知患者住院的方式。 (五)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任何科室不得拒收此类病人。 (六)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对病情不稳定需要抢救的患 者,必须先进行抢救,后补款。 (七)医院 员工应关注那些在就医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患者,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语言交流障碍和听力受损的患者,提供轮椅、翻译等帮

助。 (八)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应尽快到相应病区入住;如未入住,在院外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患者住院期间不得请假离院。 二、转科服务制度和流程: (一)住院患者所患疾病,涉及其他专业科室范围,应当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科室前来会诊引同意转科后,主管医师应向科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二)主管医师应向转入科室联系床位及确定转出时间。 (三)主管医师要仔细检查,完善患者在本科住院阶段中的所有诊疗工作,规范书写转出记录,开具转科医嘱。 (四)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将本科的诊断以及治疗情况概要地说明,并着重说明转科的原因、目的和必要。解除患者的顾虑,使其能安心地转入新的科室,接受治疗。 (五)转出病区时,由本病区工作人员陪送到转入科室病区,并向转入科室病区值班医护人员交接,保证治疗的延续性。 (六)转入科室病区医护人员应及时诊查患者、下达医嘱并书写转入记录。 三、出院服务制度和流程: (一)患者出院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在评估患者健康状况、治疗情况基础上,按照本科的具体要求决定。主管医师在评估病人需求的基础上,根据病人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出院计划,必要时鼓励患者及家

6.病情和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

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1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

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 病案要求 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1.5.3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1.5.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1.5.5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 1.5.1.1 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1.5.1.2出院时:按“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前科的“病程记录”、“转出记录”、“转入记录”、现科的“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转科转院制度

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留观管理制度 1.入院制度 1.1 病人住院持门诊、急诊医师签署的住院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新农合证到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急、危重病人优先收治,无床时护士应加床收治,不得拒收或推诿。 1.2 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安全。 1.3 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时,对再次入院患者应明确上次住院费用是否结算完毕。 1.4 凡办理入院手续的病人应于当日入科,对未发生费用的患者予以“取消入院”;对已发生费用的患者按出院办理。 1.5 危重病人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并于病区医护人员进行床旁病情交接;对行走不便的病人应主动搀扶、护送至病房。 1.6 病区护士对入院病人应热情接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详细介绍住院规则和病区环境,准备好住院病历,并于5分钟内通知医师进行检诊处理,同时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 2.出院制度 2.1 病人出院应由经治医师下达出院医嘱,经本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理出院手续。病区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带药、出院证明,并清点收回患者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物品。

2.2 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负责治疗患者的医师应进行出院随访,并预约首次随访时间。 2.3 病人出院需于出院前1日预约出院,如特殊情况需当日出院者,应请科主任批示后方可执行。 2.4 出院前,办公护士按规定注销一切治疗、护理,核算住院各项处置治疗项目,认真核查收费项目,避免漏收或多收。 2.5 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并由病人本人或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并签名。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要耐心做工作,必要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共同做工作。 2.6 病人用过的物品要及时换洗消毒。病人出院前应做好健康教育、征询病人意见。 3.转科制度 3.1 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由转出科室医师下达转科医嘱,书写转科记录,办公护士按规定整理病历,注销各种治疗、 护理、一览表卡、床头卡。 3.2 转科病人,必须在完成转科手续后,填写转科交接记录单后,由医护人员携带病历材料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与转入科室 医师或护士交接,确认无误后签字。 3.3 转出、转入科室医师应与患者和家属及时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 3.4 转出科室负责完成患者转出前的所有医疗记录并由上级医师审核修改签名。如没有及时完成,转入科室有权拒绝转入(危重患者除外) 3.5 患者转入后,主管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检查患者,做出诊断和治疗计划,重开医嘱,并在班内完成接收记录。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1]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1]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3 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 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 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剖宫产术前讨论制度 1、目的:为了有效降低手术治疗风险、保障手术治疗安全, 特制定此术前讨论制度。 2、参加人员:由科主任主持,所有科内医师参加,手术医师、 护士长、责任护士、麻醉医师等相关科室参加。 3、术前讨论准备:讨论前应加相关资料准备好,并通知相关 人员参加,相关人员应必须详细查阅医学资料和书籍。 4、讨论内容:术前诊断及依据,手术适应症,禁忌症,手术

病人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危重病人转交接登记制度 1. 危重病人转科时,责任护士遵医嘱通知患者转科,协助整理物品,做好宣教。 2. 按照医嘱准备相关药品、急救物品、仪器以备转运途中应用。 3. 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完善病历,护士进行微机结算、转病区,电话通知转入科室做好准备。 4. 转出前责任护士评估患者,在危重病人转运交接单上记录生命体征、皮肤、管道、使用药物等信息,由医生、护士专人护送。 5. 协助转入科室安置患者,取合适卧位,与新病区护士双人核对病人姓名和腕带,交接生命体征、皮肤、管道、用药、病情变化等,清点病历及护理记录单,由转入科室填写危重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的转入时生命体征和转入时间,并进行双签字。 6. 如转运途中发生病情变化,应及时采取就地、就近原则,积极抢救。并将情况记录在“转科交接记录单”中,重点交接双签字。 7. 手术室接送危重病人均按照术前术后交接单中项目,与科室实行双人双核。 8.危重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不入病历,科室单独建册存放,每月汇总整理,并检查填写情况。

急诊室与病房交接登记制度 1、需要到病房住院治疗的患者,急诊医生开具住院证,患者家属办理住院手续。 2、急诊护士通知病房主班护士,准备病床及相关医疗设备。 3、急诊护士整理好患者的病历资料、药品,送患者到相应病房。 4、急诊护士与病房护士交接患者,包括患者姓名、诊断、生命体征、病情、治疗情况和药物等。 5、急诊护士详细填写转运患者交接记录单,并同病房护士双签名。 6、转运患者交接记录单存在病房,以备核查。

1、需要急诊手术的患者,由急诊医生联系好手术室,手术室护士准备好手术间及器械等。 2、急诊护士为患者戴好识别腕带,腕带上详细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血型、手术名称,整理好患者病历资料及药物。 3、急诊护士或医生(病情危重者必须有医生陪同)护送患者到手术室。 4、急诊护士与手术室护士交接患者,包括患者姓名、性别、神志、生命体征、诊断、手术名称、术前准备内容、患者的腕带、病历资料。 5、急诊护士与手术室护士填写转运患者交接记录单,并双签名。 6、转运患者交接记录单存在手术室,以备核查。

转诊患者病情和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一. 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对需转科治 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 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 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

各调剂室统一处理。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病案要求 1.5.1病人入院2 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 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2病人入院后超过2 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 小时内完成。 1.5.3住院2天(含2 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1.5.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1.5.5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 1.5.1.1 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 “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诊断明确不属于本科范围的病人,经转入科会诊,由本科主治医师与转入科医师联系同意后,方可转科。确认患者主要疾病属于转入科诊治范围的患者,转入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住院医师应谈话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对转入科基本情况及治疗组相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3、转出科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并开转科医嘱,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账目并与住院处和转入科病房联系妥当后,由住院医生和护士携带全份病史及相关检查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并当面与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做好交接工作。 4、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转出科主治医师须进行必要的随访。 6、感染科病员转他科时,应尽量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立即隔离诊治,并请感染科会诊确定后转感染科。 二、转院制度 1、因限于本院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经由科内讨论、科主任同意并填写《转院申请单》,报送医务科审批后可签发转院证明,必要时报请业务院长批准。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主治医师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3、转出科住院医师要在患者转出前写好“出院小结”交于患者,以便随同带入转入医院。 4、转院患者应先办妥出院手续后,方可转出。 5、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暂留本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若病员家属要求转院,医师应明确告知患者家属可能在途中发生的情况并需承担一切后果,家属同意签字后,再行转院。 三、双向转诊制度(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卫妇秘〔2007〕412号文有关规 定)

医疗转诊规章制度

医疗转诊制度 医疗转诊制度含事业部内转诊、事业部间转诊及转院三种形式。 一、事业部内转诊:(包括转科) (一)由于原经治医生本身技术原因,无法持续为患者继续服务,而转由其他医生进行服务。 此类转诊分为两种情况: 1、原治疗项目仍在进行中,具体转诊给接诊医生的业绩金额根据未完成治疗项目的比例来确定,必要时报至事业部医务部裁定。已产生的技工成本按完成情况,由转诊医生或是接诊医生承担。 2、原治疗项目已经结束,如牙冠、嵌体、补牙等重复脱落,需要全新制作,按该项治疗原收费金额全额转给接手医生,新制作产生的技工成本,由接诊医生承担。 (二)由于医生离职,导致转诊情况发生的,具体情况如下: 1、若原治疗项目已经结束并在保修期内,如牙冠、嵌体、补牙等重复脱落,种植失败,需要重新免费制作,按该项治疗原收费金额50%工作量转给接手医生,新制作产生的技工成本,由接手医生承担; 2、如原医生离职后,治疗尚未结束,如戴牙、拆线、调整义齿等收尾工作,接手医生无工作量转诊补贴;原医生离职,而治疗未完成,但工作量已提,而接手医生需完成后续并按工作量业绩计提。 3、如原医生离职后,种植二期修复未展开的,按原治疗费用的50%计算工作量转给接手医生,产生的修复成本由接手医生承担(备注:种植业绩中50%为外科植入业绩,50%为修复业绩,骨粉骨膜及手术费用除外。)

4、如原医生离职后,原治疗方案失败,接手医生变更治疗方案,重新为患者治疗的,适用于“退费制度”;接手医生按收取治疗费计算工作量。 5、如原医生离职后,治疗已开展,已付的治疗费用(原医生已提工作量的),接诊医生按治疗费用的70%计算工作量,未收部分按100%提取。 二、事业部间转诊 (一)纠纷患者转诊 被转诊事业部有权要求医疗管理部做出专业分析,确认患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或操作失误。如确认属于上述三种情况,则转诊事业部必须将所有收取的治疗费用转给被转诊事业部,并承担事业部价格差价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二)非纠纷患者转诊 1、矫正转诊: (1)患者就诊6个月以内(含6个月),转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全部业绩。(2)患者就诊6-12个月(含12个月),初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三分之二业绩。(3)患者就诊12个月以上,初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二分之一业绩。 (4)起始时间均以初次粘接托槽日起核算。 2、种植转诊: (1)转诊事业部若仅完成一期手术,转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收取总治疗费用的60%作为转诊费用。 (2)种植患者在保修期内出现返工的情况,转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收取总治疗费用的30%作为转诊费用。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由接诊事业部负担。 (3)种植患者在保修期外出现返工的情况,所收取的费用及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由接诊事业部根据集团规定向患者收取。

转科交接登记制度与流程

转科交接登记制度及流程 建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关键科室之间转科(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科之间转科)时必须有医师、护士陪送,同时必须有完善的病情与资料交接及登记,转出科医护人员必须向转入科负责床位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病员情况及有关事项,保障患者得到连贯抢救,并写转入记录。 关键科室之间转科(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转科)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做好交接程序与记录。

急诊科与病房交接登记制度 1、需要到病房住院治疗的患者,急诊医生开具住院证,患者家 属办理住院手续。 2、急诊护士通知病房主班护士,准备病床及相关医疗设备。 3、急诊护士整理好患者的病历资料、药品,送患者到相应病房。 4、急诊护士与病房护士交接患者,包括患者姓名、诊断、生命体征、病情、治疗情况和药物等。 5、急诊护士详细填写转运患者交接记录单,并同病房护士双签名。 6、转运患者交接记录单存在病房,以备核查。 附:急诊科与病房交接流程 急诊科患者病情稳定或确诊 ↓ 急诊科电话通知相关科室 ↓ 简单介绍病情 ↓ 病房护士通知医生 并做好迎接准备,必要时备抢救物品 ↓ 急诊科护士评估患者病情 ↓ 完善护理记录

WORD格式 ↓ 选派医生护士护送患者至病房 ↓ 严格交接记录并双方签字

WORD格式 急诊科与手术室交接登记制度 1、需要急诊手术的患者,由急诊医生联系好手术室,手术室护士准 备好手术间及器械等。 2、急诊护士为患者戴好识别腕带,腕带上详细标明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诊断、血型、手术名称,整理好患者病历资料及药物。3、急诊护士或医生(病情危重者必须有医生陪同)护送患者到手术 室。 4、急诊护士与手术室护士交接患者,包括患者姓名、性别、神志、 生命体征、诊断、手术名称、术前准备内容、患者的腕带、病历资料。 5、急诊护士与手术室护士填写转运患者交接记录单,并双签名。 6、转运患者交接记录单存在手术室,以备核查。 附:急诊科与手术室交接流程 紧急手术患者 ↓ 急诊科电话通知手术室 ↓ 简单介绍病情 ↓ 同时手术室做好抢救和手术准备 ↓ 急诊护士评估患者病情

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1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 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 病案要求

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1.5.3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1.5.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1.5.5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 1.5.1.1 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1.5.1.2出院时:按“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前科的“病程记录”、“转出记录”、“转入记录”、现科的“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1.5.6转科前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出科负责,转科后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人科负责。病案质控由转入科统一负责。如转科前所写病案需补充和修改,转入科应及早通知转出科,转出科须在病人出院前完成补充和修改。 1.5.7 转科途中的任何病情变化及与转科过程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转科病历记录应随病人同时转移。

转科交接登记制度、交接程序和身份识别措施

转科交接登记制度、交接程序和身份识别措施 为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完善关键流程(急诊、临床科室、手术室、ICU等)的患者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特制定患着身份识别、转接与登记的相关制度。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2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检查ICU、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输血、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诊断、过敏史等。由病房责任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介入治疗或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7、转科相关制度 ⑴凡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者,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并在会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转出科持会诊单联系好床位,方可转科。 ⑵转入科对需转入病人应优先安排,及时转科。如急危重病人,

转入科应尽快解决床位;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的可能,则应待病情稳定后,由转出科医师陪送至转入科。 ⑶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按联系的时间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⑷转入科应及时诊治或抢救转科病人,写好接收等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科。 ⑸危重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医师应向转入科医师当面交代病情。 ⑹如病情需两科共管者,应以原所在科室为主,共同负责协商解决,定期按时查房。 8、手术患者在转运交接过程中,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⑴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患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后,与手术室护士交接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对接单,无误后方可进入手术室。 ⑵围手术期患者“腕带”使用时间必须依据护理部规定,即手术前一日开始使用,手术后病情危重期间使用(直至改为二级护理),手术后病情稳定使用三日,结束后由病房负责护士核对后取下。 9、急诊、临床科室、手术室、ICU之间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⑴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诊就诊的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置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⑵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

儿科转科及转院制度

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病案要求 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1.1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1.5.1.2出院时:按“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前科的“病程记录”、“转出记录”、“转入记录”、现科的“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1.5.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1.5.3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1.5.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1.5.5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 1.5.6转科前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出科负责,转科后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人科负责。病案质控由转入科统一负责。如转科前所写病案需补充和修改,转入科应及早通知转出科,转出科须在病人出院前完成补充和修改。

出入院、转科、转院制度和流程练习题

出入院、转科、转院制度和流程练习题 科室:姓名:工号:成绩: 一、入院制度 (一)各有关部门(医务科、护理部、住院部、门诊部、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等)医务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能够尽快入院治疗。 (二)各临床科室应根据各专业疾病的特点收治患者入院。在患者入院、转科或转院前,需有与病史和体格检查所提示的辅助于诊断的各类化验和影像学检查。 (三)对符合本科室收治标准的患者,具有本院执业医师执照的医师才能签发入院证明。入院证明应注明初步诊断,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初步的诊治计划、治疗结果等信息,帮助患者及家属做出住院与否的决定。 (四)普通患者入院可采取直接住院、协调护理单元住院、加床住院、预约住院方式,医师并提前告知患者住院的方式。 (五)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各护理单元应预留急诊床位,若护理单元无床,由医务科协调全院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任何护理单元不得拒收此类病人。 (六)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对病情不稳定需要抢救的患者,必须先进行抢救,后补款。 (七)医院员工应关注那些在就医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患者,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语言交流障碍和听力受损的患者,提供轮椅、翻译等帮助。 (八)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应尽快到相应病区入住;如未入住,在院外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患者住院期间不

得请假离院。 二、转科制度 (一)住院患者所患疾病,涉及其他专业科室范围,应当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科室前来会诊并同意转科后,主管医师应向上级医师、科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二)主管医师应向转入科室联系床位及确定转出时间。除ICU病人转出由ICU医生根据具体病情而选择转出科(区)外,其他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三)主管医师要仔细检查,完善患者在本科住院阶段中的所有诊疗工作,规范书写转出记录,开具转科医嘱。护士按规定整理病历,注销各种治疗、护理、登记卡、床头牌。 (四)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将本科的诊断以及治疗情况概要地说明,并着重说明转科的原因、目的和必要。解除患者的顾虑,使其能安心地转入新的科室,接受治疗。 (五)转出病区时,由本病区工作人员陪送到转入科室病区,并向转入科室病区值班医护人员交接,保证治疗的延续性。 (六)转入科室病区医护人员应及时诊查患者、下达医嘱并书写转入记录。 三、转院制度 (一)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不能满足患者诊治需求的,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分管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如患者病情危重,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转院前应完善各种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办理出院手续。

呼吸科转诊制度

XX医院 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1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 病案要求 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1.1 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 “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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