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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历任主要领导人

扬州历任主要领导人
扬州历任主要领导人

扬州历任主要领导人

市委书记:傅宗华、曹鸿鸣、姜永荣、李炳才、吴冬华、孙志军、季建业、王燕文。

市长:黄书祥、吕新奎、李炳才、施国兴、蒋进、苏泽群、季建业、王燕文、谢正义。

市人大主任:蒋桂同、黄书祥、姜永荣、吉宜才、孙志军、季建业、王燕文。

市政协主席:沙克、王子安、符宗乾、施国兴、徐益民。

副书记:胡厚诚、黄翠玉、虞振新、龚伦兴、钱永波、吉宜才、李锦华、李体明、陈宝田、叶绍岚、徐益民、洪锦华、洪军、王军、王荣平、赵旻。

副市长:祝志福、吴孟镛、朱克昌、管德本、魏芝田、王功亮、丁解民、朱泽民、蒋进、戎文凤、潘湘玉、祝庭龄、陈卫庆、孙永如、洪锦华、王荣平、张厚宝、桑光裕、纪春明、卜宇、张爱军、闻道才、孙玉坤、王玉新、董玉海、王少鹏、陈扬。

市人大副主任:周兴、夏达、史成仁、锁国良、钱承芳、汤国飞、贾彬、朱泽民、吴孟镛、顾黄初、陆余文、李良元、薛庆仁、朱克昌、魏芝田、张阶平、吴德林、李体明、马家鼎、潘湘玉、刘秀梵、李福康、桑光裕、孙永如、高瑞芹、王康华、陈卫庆、陈勤。

市政协副主席:宗宇、杨可夫、沈建华、陈澄、黄扬、祁龙威、方定一、于汝成、孙际洲、王石琴、李清铣、吴逸之、朱新吾、郭文祥、刘志高、孙际洲、张阶平、王功亮、周永涛、刘天鹏、於锁槐、曾华鹏、杨诚芳、叶绍岚、钱玉荣、崔如松、夏泽民、祝庭龄、赵昌智、朱福生、钱小平、成国平、李孟星、王克胜、凤以良、高瑛、王宗元、任杰、赵南军、朱正海、程吉林、王静成、杨明荣、卜宇。

版里

中共中央历届领导集体(全集)

历届中央政府领导集体 中央人民政府(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 国家主席:毛泽东 国家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程濳 政务院总理:周恩来 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邓小平 总参谋长:徐向前 副总参谋长:聂荣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 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罗荣桓 全国政协主席:毛泽东 全国政协副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 国家主席:毛泽东 国家副主席:朱德 全国人大委员长:刘少奇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 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 薄一波(1956年6月增补)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毛泽东(名誉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 国家主席:刘少奇 国家副主席:宋庆龄董必武 全国人大委员长:朱德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 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薄一波谭震林陆定一罗瑞卿习仲勋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毛泽东(名誉主席) 国家主席:刘少奇(1968年10月在十二中全会上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并于1969年11月12日病逝) 国家副主席:宋庆龄董必武 全国人大委员长:朱德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林彪(1971年9月13日叛国,死亡),陈云邓小平贺龙(1969年6月9日病逝)陈毅(1972年1月6日病逝),柯庆施(1965年4月9日病逝)乌兰夫李富春(1975年1月9日病逝),李先念谭震林聂荣臻薄一波陆定一罗瑞卿陶铸(1969年11月病逝),谢富治(1972年3月26日病死)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毛泽东(名誉主席) 未设国家主席 全国人大委员长:朱德(1976年7月6日病逝)

新中国历届领导人

新中国历届领导人 第一届(1954年——1959年)毛泽东为国家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政务院)总理 第二届(1959年——196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三届(1965年——197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四届(1975年——1978年)未设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五届(1978年——1983年)未设国家主席,叶剑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华国峰为国务院总理 第六届(1983年——1988年)李先念为国家主席,彭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 第七届(1988年——1993年)杨尚昆为国家主席,万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八届(1993年——1998年)江泽民为国家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九届(1998年——2003年)江泽民为国家主席,李鹏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镕基为国务院总理 第十届(2003--2008年)胡锦涛为国家主席,吴邦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温家宝为国务院总理。 中国共产党历任最高领导人(历任总书记/党最高领导人)

陈独秀1921年7月中共一大1922年7月中共二大周佛海代理书记{1921.8--9} 中央执委会委员长 陈独秀1922年7月中共二大1925年1月中共四大中央执委会总书记 陈独秀1925年1月中共四大1927年7月1927.5 中共五大称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927.7陈独秀被撤换。 张国焘1927年7月1927年8月八七会议主持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会工作 瞿秋白1927年8月八七会议1928年7月中共六大中央临时政治局负责人 向忠发1928年7月中共六大1931年6月1930.9 前实权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宣传部长李立三掌握。 陈绍禹1931年6月1931年9月头衔为中央政治局常委。 秦邦宪1931年9月1935年1月遵义会议秦邦宪接替1931年9月赴苏联任中共驻第三国际代表团长的 陈绍禹,成为中国共产党实际最高领导人。 张闻天1935年1月遵义会议后不久1943年3月张的头衔为负总责,毛泽东遵义会议上出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成为共产党实际最高领导人。 中央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1943年3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1976年9月9日毛泽东于任内去世,是中国最后一位终身制最高领导人。 华国锋1976年10月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华国锋是在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上被追认为中共中央主席的。1981年6月去职。 胡耀邦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 邓小平于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成为中国共产党实际最高领导人,1989年辞去最后一项职务——中共中央军委主席。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胡耀邦1982年9月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1987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胡耀邦在1987年1月辞职。

历届国家领导人名单

历届国家领导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机构中的一种。自1954年开始设立。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它对外代表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最多可连任两届,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必须是年满45周岁并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实践上则同时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以上的高级干部。宪法第三章第二节界定了主席的职责与义务。主席的主要权力包括,根据全国人大和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它组成人员、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令、授予国家勋章;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批准或废除与外国缔约等。 按宪法,主席职务仅仅是象征性的国家的元首。如果主席同时任别的职务,其实际权力则来自其他职务,自杨尚昆开始,国家主席一般都兼任中央军委主席或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如果国家主席出缺,由国家副主席继任;如果正副主席都出缺,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代理主席职位至新的国家正副主席人选产生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设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4年第一部宪法的颁布,此时只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一职;1954年国家主席的设立至1975年第二部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撤消;自1975年国家主席在宪法上的缺位至1982

年第四部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恢复;以及1982年至今国家主席制度的稳步发展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 新中国建国初期到1954年,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没有设臵专门的国家主席,行使国家主席职权的国家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设主席1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6名,委员56名,秘书长1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和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工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不是国家元首,而只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过在实际上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行使了一部分属于国家元首的职权。因此,在新中国建立至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就相当于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臵国家主席开始于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定了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取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国家主席是政治体制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既是国家的代表,又是国家的象征。同时第一部宪法还对国家主席的产生、任期、地位和职权等一系列问题予以明确的规定。 1954年至1965年,中国的国家主席制度基本上得到正常运转。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毛泽东和朱德分别担任国家主席和副主席。1959年和1965年,刘少奇两次当选为国家主席。在1954年至1965年期间,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国家历届领导人与红旗渠

国家历届领导人与红旗渠 作者:红旗渠网 七十年代,周恩来总理曾自豪地告诉国际友人:“新中国有两大奇迹,一个是南京长江大桥,一个是林县红旗渠。”(林县1994年更名为林州) 1996年6月1日,江泽民总书记到红旗渠视察时说:“林县人民了不起,红旗渠是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典范,不仅给后人留下了可以浇灌几十万亩田园的水利工程,更重要的是留下了宝贵的红旗渠精神。” 1994年4月,李鹏总理为红旗渠题词:“军民情意深,红旗渠流长。” 1997年5月25日,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在视察红旗渠后题词:“发扬艰苦创业的红旗渠精神,积极推进林州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1991年2月25日,全国政协主席、国家主席李先念在陪同赞比亚总统参观红旗渠时,看着澎湃的渠水高兴地说:“百闻不如一见啊!看过红旗渠电影,也听人讲过红旗渠,总的印象不错,来红旗渠看一看,更感到工程雄伟,真是人工天河。”并题词:“发扬红旗渠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1990年为红旗渠专题片题写片名《山碑》。 1995年4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胡锦涛,参观红旗渠青年洞,高度评价了林州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红旗渠精神,他说:“当年林州人民在那样困难的情况下,能把红旗渠修起来,真不容易。红旗渠精神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仍需要大力弘扬,希望你们利用青年洞、神工铺等景点,办成青少年教育基地,继续发扬红旗渠精神,再创林州辉煌,谱写好林州发展四部曲。” 1994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姜春云,参观考察了红旗渠、定角实业总公司和史家河企业集团后说:“林县是个纯山区,这里的条件是很差的,在这样的条件下,开发建设能够取得这样的成就,这很有力地说明了事在人为,人定胜天,人民的创造力是无穷尽的,只是把群众动员起来,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就能改变面貌,就能由穷变富。林县人民能办到的,那么,在一些条件相同和条件优越的地方也应该办得到。所以,学习推广林县经验,发扬林县人民创业精神,这不仅在河南有意义,在全国也有意义的。你们的艰苦创业精神不仅不能丢,而且要更加发扬,你们现在又要改革创新,这个也是应当大力发扬的,有艰苦创业精神,也有改革创新精神,你们今后一定会有更大、更好、更快的发展。” 197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郭沫若题“红旗渠”石碑,“青年洞”洞名。 1990年3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手题:“红旗渠纪念碑。” 1990年3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习仲勋,视察红旗渠后题:“发扬红旗渠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山区。” 1990年,全国政协副主席、原水利电力部部长钱正英,为祝贺红旗渠通水二十五周年题:“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使红旗渠水为林县人民创造更大的幸福。” 1990年4月5日,国务院长江三峡开发办公室主任、原水利电力部副部长李伯宁,在贺红旗渠通水二十五周年题:“红旗渠精神传万代,太行明珠耀神州。” 国务委员陈俊生题写:“红旗技改工程军民建纪念碑”。 中共河南省委书记李长春为红旗渠题:“军民情溢红旗渠。” 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顾问、原中共安阳地委副书记、林县县委第一书记杨贵在离林20年后重访红旗渠时撰写“十言水”,曰:“祖祖辈辈缺水盼水,红旗渠引来了漳河水,水库蓄住了山谷水,红旗渠灌满了库池水,浇地渠库池齐放水,一渠水可顶两渠水,平整土地合理浇水,大家都来节约用水,关键保好渠管好水,林县就不再愁缺水。”

历届主席团名单

历届主席团名单 第一届主席团成员 主席:舒同 副主席:赵朴初沙孟海启功周而复林林陈叔亮朱丹 党的领导小组:朱丹陈叔亮佟韦 第二届主席团成员 名誉主席:舒同 主席:启功 副主席:周而复方去疾王学仲陆石沈鹏黄绮 秘书长:陆石佟韦(1990年12月任命) 副秘书长:刘艺权希军张虎(1990年12月任命) 中国书法家协会党的临时领导小组(1987年4月中宣部、中国文联党组决定成立) 组长:佟韦 成员:刘艺权希军 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1990年5月12日由中宣部、中国文联党组决定成立) 书记:邵宇 副书记:佟韦 成员:刘艺权希军张虎 第三届主席团成员 名誉主席:舒同启功 顾问:沙孟海周而复方去疾陆石黄绮谢冰岩董寿平武中奇康殷柳倩权希军欧阳中石(1992年8月17日增补) 主席:邵宇

代主席:沈鹏(1992年8月起) 副主席:王学仲李铎刘炳森刘艺佟韦 秘书长:谢云 副秘书长:张虎刘正成 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 副书记:谢云 成员:沈鹏张虎 第四届主席团成员 名誉主席:启功 顾问:王学仲刘艺李铎佟韦谢云 主席:沈鹏 驻会副主席:张飙 副主席:申万胜朱关田旭宇刘炳森何应辉张海陈永正林岫周慧珺钟明善段成桂聂成文尉天池 秘书长:郭雅君 副秘书长:张虎刘正成张旭光吕如雄 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 书记:张飙 副书记:张传凯郭雅君 成员:张旭光吕如雄 第五届主席团成员 名誉主席:沈鹏 主席:张海 副主席:申万胜、朱关田、旭宇、吴东民、吴善璋、何应辉、言公达、张业法、陈永正、邵秉仁、林岫、段成桂、聂成文、李兴安

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赵长青 副秘书长:陈洪武、戴志琪张旭光吕如雄白煦 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 书记:赵长青 副书记:陈洪武 成员:张旭光吕如雄戴志祺谢泾廉 下属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创作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教育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篆刻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国际交流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鉴定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装裱艺术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硬笔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编辑出版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艺术开发委员会。 第六届主席团成员 名誉主席:沈鹏 顾问:王学仲、朱关田、旭宇、刘艺、李铎\佟韦(满族)、张飙、傅凯、陈永正、邵秉仁、林岫(女)、周慧珺(女)、钟明善、段成桂、尉天池、谢云 主席:张海 驻会副主席:赵长青 副主席:王家新、申万胜、苏士澍(满族)、吴东民、李兴安、吴善璋、何应辉、何其耶徒(蒙古族)、言恭达、张业法、张改琴(女)、陈振濂、高光耀赵长青、胡抗美、聂成文 秘书长:陈洪武 副秘书长:戴志琪潘文海 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 书记:赵长青 副书记:陈洪武 成员:戴志祺潘文海朱孝天高艺文[2]

朝鲜的历届领导人资料

首先,朝鲜第一位总统:金日成 金日成:1912年4月15日~1994年7月8日,原名金成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创建人。 任期:从1948年起至其1994年去世一直是朝鲜最高领导人。 主要执政生平: 1998年修改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金日成为“国家不朽的主席”。金日成出生于平壤郊区的万景台,去世于平壤的主席官邸——锦绣山议事堂。父亲为金亨稷,母亲为康磐石。 金日成生前分别担任: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朝鲜劳动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席(“永远的主席”),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委员长;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 1948年9月9日,朝鲜建国时期,在苏联的支持下建立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金日成被选为朝鲜劳动党的主席和内阁首相(1953年改为国家元首)。1949年6月30日,由于韩国的李承晚政府镇压,南朝鲜劳动党的大多数领导人转移到朝鲜半岛北部。金日成主持召开朝鲜半岛南北的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联合全体会议,被推选为朝鲜劳动党委员长。朝鲜半岛南北的劳动党合并成统一的朝鲜劳动党,并将朝鲜劳动党建党纪念日定为10月10日。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金日成时任朝鲜人民军司令官。1951年12月在朝鲜人民军前线司令官金策突然死亡后掌握了军队的全部权力。 1953年2月,被授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元首称号。 1953年8月5日,召开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提出战后经济建设基本路线,在城市和农村大力推进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改造,即社会主义革命。 1953年和1955年先后以“美国间谍”的罪名处决了朝鲜共产主义运动的指导者和其最大的竞争对手——南朝鲜劳动党领导人李承烨、朴宪永。之后又陆续清洗了以许嘉谊为代表的亲苏派和以金斗奉、武亭、崔昌益为代表的亲华派(延安派)力量。 1956年4月召开的朝鲜劳动党第三次代表大会、1961年9月召开的朝鲜劳动党第四次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为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 1962年12月朝鲜劳动党的第四届五中全会上,提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并举的新的战略路线。 1966年10月,在朝鲜劳动党的四届十四中全会上,当选为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1967年至1968年,在清洗了朝鲜劳动党内最后一批反对派成员——甲山派后,最终由他一人掌握了朝鲜党、政、军全部最高权力。 1970年11月,在朝鲜劳动党第五届会议上,为加快社会主义事业的完全胜利,提出了关于深化思想、技术、文化三大革命的课题,将彻底建立朝鲜劳动党的单一思想体制规定为朝鲜劳动党工作的总任务。 1972年12月召开的朝鲜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新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当选为国家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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