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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

目录第1编编制说明及工程简介

第1章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

第2章工程概况

第2编施工准备

第1章项目机构的组建

第2章施工总平面布臵

第4章机械设备的配臵

第5章劳动力安排计划

第6章材料供应计划

第3编主要工程施工方案

第1章施工准备

第2章房屋拆除施工方案

第3章土地平整施工方案

第4章农田水利施工方案

第5章田间道路施工方案

第4编质量保证措施

第1章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

第2章夏、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第3章成品保护措施

第4章工期保证措施

第5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1章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

第2章文明施工

第3章环境保护措施

第1编编制说明及工程简介

第1章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

1. 编制说明

我公司对此次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高度重视,召集了参加过类似工程施工、有丰富管理及施工经验的人员,在仔细研究图纸,明确工程特点、充分了解施工环境、准确把握业主要求的前提下,成立了编制专题小组,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力求本方案切合工程实际,思路先进,可操作性强。

本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范围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编制。在人员、机械、材料调配、质量要求、进度安排、施工平面布臵等方面统一部署的原则下,进行技术组织指导。

根据本工程设计特点、功能要求,本着对业主资金合理利用,对工程终身负责,以“科学、经济、优质、高效”为编制的总指导方针。

2. 编制原则

严格遵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工程施工工期、招标合同条款以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根据工程的特点,在工期安排上尽可能提前完成。

坚持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力求技术先进、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新材料、新测试方法。

合理安排工程项目的施工程序,做到布局合理,突出重点,全面展开,采取平行与流水作业相结合的方式;正确选用施工方法,科学

组织,均衡生产。各项目工序紧密衔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以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序进行。

调和配合,根据施工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施工中各个工序的施工安排并采取相应措施。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因时因地制宜,尽量利用原有设施或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各种临时工程。

坚持自始至终对施工现场全过程严密监控,以科学的方法实行动态管理,并按动静结合的原则,精心进行施工场地规划布臵,节约施工临时占地。严格组织、精心管理,文明施工,创标准化施工现场。

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和防护措施,坚持标准化作业,确保安全生产。实现“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消灭一切机械设备重大损失事故,消灭交通责任运输重大事故,消灭等级火灾事故,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工地。”

3. 编制依据

本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基于以下依据编制:

奉节县长安乡八角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奉节县长安乡八角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工程量清单。

奉节县长安乡八角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规划设计图纸。

国家、建设部、现行有关部门和单位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现场踏勘调查所获得的有关资料。

我单位拥有的施工成果和现有的管理水平、劳力、设备、技术能力以及长期积累的丰富施工经验。

第2章工程概况

奉节县长安乡八角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位于重庆市奉节县八角村,工程项目性质为土地复垦。

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工程期要求为:60个日历天。

第2编施工准备

施工准备作为工程施工的前期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机构的组建,施工区域的平面布臵,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人员、机械、物资计划的组织等内容。

第1章项目机构的组建

本合同段工程量较大,为了在规定的工期中完成上述工程,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劳动力组织,配足施工用机械,落实物资供应,严格施工工序交接,周密组织施工,确保总工期在60个日历天内完成。

1. 项目部的建立

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及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为了便于统一管理,确保工程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要求,拟在施工工地组织一个高效、精干的项目经理部来履行合同条款职责。该项目部负责本合同段内的所有工作,由本公司派出具有多年道路工程和土地整理工程施工

经验,具备二级资质的管理人员出任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指挥管理本工程项目。

项目部组成成员的具体配臵,详见第二篇项目班子配备。

2. 组织机构形式

本工程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本合同段内所有的工作,所有人员均在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项工作。项目经理以下设臵技术负责人与项目副经理两个主管职务,以分担项目经理的工作。具体主管和分工如下:

办公室、财务室及后勤组由项目经理主管。

技术部门分为技术组、测量组、试验室、质安组,由技术负责人主管。

施工队伍分为土方施工队、道路施工队、农渠施工队房建及安装施工队等四个专业队伍,由项目副经理主管。

组织机构形式详见项目部组织机构管理框图。

3. 施工组织机构的启动与高效运作

根据本项目各方面情况及特点,有针对性的组建项目班子,人选一旦经过双方确认,全班人选将处于启动状态,未进场之前可根据设计要求积极为本工程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材料、机械、技术等准备工作与策划工作),并且以无条件满足本工程需要为前提,未经业主同意中途不变换人选。

根据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实际,具体明确每个项目管理人员的责、权、利使全体管理人员有条不紊、忙而有序的开展工作,从而较大幅度提高项目经理的工作效率,有效促进管理整体实力强化,使项目经

理部管理体系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分析运筹各种复杂的管理局面,做到项目整体下活一盘棋,充分发挥每个棋子的作用,并且决策有的放矢,成竹在胸,不打无把握之仗、无准备之仗。

以已制定的各项目管理制度来指导、督促、规范每个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变“人管人”、“人盯人”为“制度管理人”,做到项目管理“有章可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纠”,这样形成军令如山、赏罚分明的先进管理模式。

我公司项目管理向来将工程的社会效益看重于经济效益,将项目职业道德作为专项制度,并在项目管理中大力提倡和推广,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实行这一制度,以赢得客户的信任及市场的回报。

具体做法是把项目施工职业道德的具体含义,标准分解落实到项目每个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头上并与他们的收入挂勾,形成了自觉抵制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上的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施工质量做到业主代表与监理人员是否在场都一个样,让业主放心。

4. 施工组织机构高效运作的保障措施

组织强有力的项目班子,选派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善合作、服务好的管理人员进入项目管理班子。

健全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内业、材料、机械、劳资等岗位责任制,由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对各专业人员进行考核。

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业绩评比、奖罚办法,定时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会议,检查工作质量。

建立工程领导小组现场办公制,每月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重点

帮助解决项目的资金、质量、进度等难题,以确保资金为前提,带动各项目工作的高效运转。

每天下午召开由项目经理主持的班组碰头会,对次日的工作进行协调安排。

实行劳动用工管理,选派组织能力强、技术水平高、能打硬仗的作业队伍,树立连续作战的精神,确保工期的按时和提前完成。

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见附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本招标工程主要人员汇总表》。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基他主要工程人员情况见《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简历表》,《拟派往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拟派往本工程主要人员资历表》。

根据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实际情况具体明确每个项目管理人员的责、权、利。便于管理人员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从而提高项目经理部的工作效率,使项目经理部运行机制达到良性循环。

以项目各项管理制度来指导和约束每个管理人员的工作,变“人管人”为“制度管人”,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的赏罚分明的先进管理模式。

6 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

6.1.1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使项目部各级人员认真学习ISO9001-2000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明确各自职责,严格按照分工职责要求开展各自工作,并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6.1.2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负责

2、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正确处理施工进度与质量的关系。

3、认真执行各项质量制度和质量控制程序,严格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五不准“原则和”三检制“,对本项目部人员违反施工过程以及操作规程造成的质量问题负领导责任。

4、组织好项目部内的均衡生产和施工工序管理。

5、组织质保体系的现场施工工作,对项目工程质量指标的完成负责。

6、定期召开质量例会,及时组织不合格品的质量分析会,对质量事故及不合格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7、负责组织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及统计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资料的完整准确性和可追塑性。

8、制定有质量否决权的经济责任制,并认真贯彻实施。

9、组织好对项目部职工的质量教育工作。

6.1.3技术负责人职责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负责技术管理和试验管理,组织实施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组织图纸会审;主持单位工程的定位放线或复核工作;负责项目部所编制、保管的各种文件、资料的质量,对由文件差错引起的质量事故负责。

6.1.4责任工长职责

贯彻执行施工过程控制程序,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作好施工程的测量、定位、水准、标高及定位放线等负直接的技术责任;负责组

织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等;认真填写施工日志,支持质检员,按规定做好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记录。

6.1.4工长职责

负责工程施工工序的生产技术工作;熟悉有关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参加工程的图纸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负责办理审查设计变更的签订工作,及时办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6.1.5机械设备工长职责

贯彻执行施工过程的设备控制程序,确保各种机械设备完好运行;负责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机械设备操驶人员搞好机械保养。

6.1.6材料采购员职责

贯彻执行公司ISO9001-2000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中《物资采购程序》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的有关规定组织采购;提供A类物资即钢筋、水泥、木材分承包方(分供方)的有关资料,为分承包方的评审工作做准备,负责组织B、C类物资即地材及零星材料的评审工作。

6.1.7材料保管员职责

负责施工现场所需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工作;严格执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中《检验与试验程序》、《入库物资验收》和《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验证,严禁未进行试验的钢材、水泥等材料投入使用。

6.1.8专职质量检查员职责

按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的实测和评定,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合格品,要及时填写。

6.1.9安全员职责

学习贯彻国家和地方安全法规,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生产控制程序》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检查工地安全状况,及时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6.1.10内业预算员职责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行业有关工程招投标、预、决算管理规定和公司《合同评审程序》,参加工程招投标文件编制工作、合同评审等工作。

7、总部与现场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叙述

7.1总部对项目部机构成员的管理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项目法施工,促使项目班子人员的组成和流动更加合理和规范,有利于项目部人员的管理及项目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项目部机构成员作如下要求。

7.1.1 组织机构的设臵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为公司的项目管理部,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任务的实施者履行公司交办的任务,公司对项目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和服务,确保工程合同的全面实施。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技术和工艺特点、难易程序及工作量的大小,设臵业务管理部门,配备相关人员,提倡一岗多责,一专多能。

7.1.2 项目经理部人员的组成

按照“动态管理和优化组合”的原则,项目经理部分别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计划、预算、质量、安全、材料、财务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应根据具体的工程规模和复

杂程序,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可配备一定的财务及政工等管理人员。

7.1.3 项目经理的产生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是要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二是要具备能充分调动项目人员积极性,圆满完成项目各项指标所应有的领导素质;三是要具备一定的知识能力,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四是要具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五是要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和项目经理资质。

7.2 总部赋予项目部的管理权限与职责

7.2.1总部赋予项目部质量管理权限与职责

为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提高项目施工质量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作如下要求:

7.2.1.1组织机构与人员

公司成立以工程负责人为首,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三总师和经营部、工程部、总工办、劳资、材料、设备、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负责人组成的公司质量保证体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公司工程质量的组织领导,制定健全工作计划,确保质量、工期的生产目标。

公司总经理为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该项目施工质量直接责任人,总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7.2.1.2 质量管理依据

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现行国家有效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法、计量法、ISO9000质量体系文件

7.2.1.3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责任制:

公司各级领导、部门、项目部应按照公司依据ISO9000标准所编制的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中所规定的质量控制及各自岗位质量职责执行。

7.2.1.4 质量目标管理

公司以年度目标为基准与项目经理部签定项目质量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将项目工程必须达到的质量等级明确作出规定,年终对照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奖罚。

7.2.1.5 技术管理

项目部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项目技术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各级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对“技术是质量的保证”的认识,切实做好各项技术工作,尤其是做好各级技术交底工作和编制特殊工程的作业指导书的工作,帮助指导施工班组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最终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

7.2.1.6 质量检查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按照“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对各分项、工序实施质量控制,以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项目质检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按照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对每一分项进行检测追踪,最后核定其质量等级。

公司工程部每月组织两次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测和查阅质量记录。对查出的问题项目部要认真组织整改。项目部应在每周或每

个分项完成后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并进行施工班组质量检评,组织质量竞赛,保证工程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顺利完成施工任务。

项目部在基础、主体等分部工程交与质检部验收前须提前报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质检站验收时工程部将派人参加。

7.2.2 总部赋予项目部技术管理权限与职责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技术管理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项目技术管理要求如下:

7.2.2.1 工程开工、竣工和停工报告

各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有开工报告;工程竣工必须有竣工报告;工程停工前必须有停工报告。开工报告、停(复)工报告、竣工报告均由承担该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部填写上报。

竣工报告是指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已达到竣工条件,在正式办理交工验收以前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竣工的报告,经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并作为工期计算依据,扣除经建设单位批准的中间停工日期,根据开工日期确定该项目的实际施工工期。

7.2.2.2 图纸会审的管理

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设计说明书等到达后,由公司总工办组织工程部及项目部有关人员根据设计说明进行熟悉图纸及自审工作,并做好记录。

7.2.2.3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和审批

7.2.2.3.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开工前一周内编写完成并交公司总工办审核。

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完成后交总工办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公司法人代表签章加盖公司公章后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7.2.2.3.2 施工技术交底

工程施工之前,为使有关人员了解工程概况、施工特点、技术要点、质量标准、施工方法、安全措施、进度安排和施工总平面等,应进行分层次的技术交底,严禁盲目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员必须向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及公司职能科室中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主要内容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设计意图及有关必须交代的注意事项。

项目部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向各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7.2.2.3.3 技术变更会签和技术、经济签证

7.2.2.3.3.1 技术变更会签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设计原因而引起无法施工或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或影响施工问题出现时,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填写技术核定单后交设计单位签章认可后实施,若变更牵涉到结构安全时,填写完技术核定单后必须报总工程师审核后再交设计单位签章。

技术变更发生后必须在图纸上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加以标识,并及时通知到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及各施工班组,避免出现错误。

7.2.2.3.3.2 经济签证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施工图以外施工任务,必须由项目部内业技术负责人或预算员或责任工长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办理经济签证:

经济签证包括如下内容:主要实物工程量;主要实物工程单位、价格;其它相关内容。

7.2.2.3.4 施工日志

施工日志是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工程验收、交工必备的资料,因此施工日志必须由项目部专人负责填写。

施工日志由项目部责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负责记录。

施工日志坚持每天进行记录,记录内容要准确、真实、清晰,不能用铅笔填写。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及有关职能人员均应主动向施工日志的记录人提供情况。

项目经理、公司职能部门应经常检查施工日志的记录情况,施工日志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工程竣工时,记录人应将施工日志与其它资料一起整理后交公司总工办存档。

7.2.3 总部赋予项目部安全、文明管理权限与职责

为加强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提高项目部文明施工水平,保证施工任务顺利完成,争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7.2.3.1 组织机构及人员

公司成立以工程负责人牵头,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和工程部、总工办、劳资、材料、设备、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制定健全工作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

公司工程部在公司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

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公司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文明施工工作。

公司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该项目工程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司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公司的专职安全员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安全员资质。5000㎡以下的工程,项目部设一名以安全为主,可兼其它工作的安全员;5000㎡以上的工程项目部设一名专职安全员。项目部的专(兼)职安全员应经培训持证上岗。

7.2.3.2 安全管理依据(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塔机、门架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7.2.3.3 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各级领导、部门、项目部应按照公司依据ISO9000标准所编制的作业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各自岗位职责执行。

2、安全目标管理:公司以年度目标为基准与项目经理部签定安

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将安全指标明确作出规定,年终对照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奖罚。

3、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项目部在编制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方案(如脚手架、支模架、卸料台、塔机安拆、深基础施工等)报公司总工办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设施管理:塔机(门架)、搅拌机、卷扬机、钢筋加工机械;电工、焊工、架工等工种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这类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所持上岗证必须是经过年审有效的。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架子工程、临电系统属于特种设备、设施。这类设备、设施安装施工前应有专项安装方案。安装完成后,应有设备部门、安全部门验收。塔式起重机应报劳动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7.2.3.4 文明施工管理

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时,设一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本项目部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项目部的文明施工管理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的有关文明施工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文明施工体现一个企业的精神风貌。项目部要把文明施工提高到生存和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自觉做好该项工作,并使之形成良性循环。

7.2.4 总部赋予项目部材料管理权限与职责

为加强项目的材料管理,促进项目经理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项目材料管理要求如下:

7.2.4.1 组织机构及人员

公司工程部是材料的主管部门,对项目材料主要是实行量、价、质的管理,设专职材料管理员1名,其职责是负责对公司各项目部的材料计划和执行情况等进行管理,负责编制当月市场价格信息表,并通报各有关单位。

项目经理部的材料管理,应根据工程大小、结构类型设臵相应的材料采购、材料保管人员。

材料采购和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项目部选定的材料采购人员和库管人员应报公司工程部审查备案。

7.2.4.2 材料采购的管理

项目部根据工程预算列出本项目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品种、规格、数量清单,报公司经营部审核,经营部审核后交工程部备案。

项目责任工长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拟定当月或阶段性(如基础、主体、装饰等)材料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查后报公司工程部审批,工程部将审批的采购计划交财务核算部备案。材料采购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

项目部施工过程中需用的低值易耗品、零星材料及工具采购,由项目部工长拟定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执行。

采购人员按计划购回物资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前采购人员应将采购发票、送货单交库管员验证、签字,随后交项目经理签字,财务核算部按工程部批准的材料采购计划审核后办理财务结帐手续。

对耗量大、使用期又较集中的原材料,由工程部组织对外进行招标采购。

7.2.4.3 材料入库和存放的管理

库管人员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材料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依据ISO9000标准编制的质量体系文件规定执行。

项目部应根据项目工程大小、设臵材料库房,大宗材料应按总平面布臵规定位臵进行堆放。

材料库房内应搭设牢固的货架,各种材料、工用具堆放整齐。现场内大宗材料,松散材料堆放前,应将地面硬化,做好围栏。钢材、水泥应搭设棚架,防雨、防潮。所有材料及工、用具均应按ISO9000质量体系文件要求进行标识。

7.2.4.4 材料使用的管理

所有进场材料,未经验证之前任何人不得使用。

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应遵守现场材料管理规定,由使用材料的班组长同项目材料库管人员办理领料手续后,方可使用。

项目材料库管人员,应按照施工班组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大小,核发材料。

项目工长对各施工班组使用材料的情况应随时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水泥用量、钢材规格要与施工部位进行核对,确保工程质量。

7.2.4.5 材料价格的管理

项目部在确定采购材料的价格时,除按公司每月通报的材料价格外,还应根据当时的市场价和当期执行的材料价格调整表,综合评估确定,超过公司通报的价格采购时,应事先获得工程部批准。

施工中涉及的特殊材料和专用材料,项目部需经建设单位协商办理签证后再行采购。

7.2.4.6 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管理

根据工程合同规定,凡属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项目部材料采购人员和库管人员应按自购材料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库管人员应单独设立帐户,并与自购材料分别堆放,分别标识。材料进场时,亦进行验证,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应予以拒收。

7.2.4.7 剩余材料的管理

项目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应对所剩材料进行盘点,并将盘点表报工程部。工程部根据材料剩余的品种、数量按市场价调入其它项目或由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2章施工总平面布臵

施工总平面布臵包括施工区域的划分及生产生活区域的设臵,以及供水、供电、消防、便道建设等内容。

1. 施工区域的划分

施工区域的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根据各施工区域所处地理位臵、交通方便程度及主要工程性质,确定各施工区地域界限;各主要施工区域的工程量应大体相当,兼顾各专业施工队伍工作面便于展开流水作业,形成专业施工队之间工作协同性强,并且可以做到互不干涉;应根据客观情况,设臵1个较小区域作为备用区域,可供其它区域因意外或客观原因不能施工时,起

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

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北京在明整理如下: (一)复垦补偿办法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由镇政府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进行调查清理、登记造册、计算补偿费用后,在所在村民小组(社)张榜公布并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书》后,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将复垦项目补偿拨入我镇帐户,由镇政府逐户支付给退地农户。同时退地农户应按照协议约定的退地时限及时交付宅基地及建(构)筑物。(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偿标准李河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万州区李河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偿暂行办法》,规范全镇复垦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补偿标准。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一)项目申报条件 1、土地权属清楚并由土地权利人自愿申请。 ①凡农民家庭申请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必须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权属证明,以及拥有其他稳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的证明和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 ②凡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必须提交土地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 ③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农村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必须出具集体土地所有证或其他权属证明,以及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2、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申报。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 4、一个项目可由不超过2个片区组成,但不得突破同一镇2个行政村的范围;一个片区可由不超过20个的片块组成,但不得突破一个行政村的范围;一个片块可由不超过相对集中的10个点(图斑)组成,但不得突破一个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范围。 5、选择危旧房屋拆除的复垦地块,户均可复垦为耕地的面积,必须达到500平方米以上。 6、复垦地块与周围农用地连为一体,有利于复垦后的生产经营管理。 7、具备复垦后宜农用途的管护利用条件。 8、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二)项目申报资料 1、土地权利人提交的申请表。 2、复垦协议。李河镇人民政府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复垦协议。复垦协议应明确项目位置、面积、土地权属、安置补偿方案、权属调整方案、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依法确认无土地使用权人的废弃农村建设用地,由李河镇人民政府与集体所有权人签订复垦协议。 农户退出农村宅基地并承诺不再申请宅基地的补偿标准: (一)对农村住房及其构筑物、附着物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政策,按照附表对应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1.2万元/亩对退出宅基地面积(包括宅基地附属用地,下同)给予一次性补偿; (三)购房补助根据每户退出宅基地面积,按照1.8万元/亩的标准计算补

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

2014年《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 《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 (试行) 1.本标准编制依据为:国土资发[2006]225号、[2007]81号文件和黔国土资发[2007]23号、黔国土资发[2007]79号文件。 2.本标准供《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评审专家用于评价《方案》基本指标的准确性、真实性,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技术指标以相关行业标准、规范为准。 3.本标准仅对《方案》评审中重点的内容予以说明。《方案报告书》的具体内容、格式按国土资发[2007]81号文附件一《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和格式)》(以下简称《〈报告书〉格式》)执行。 4.本标准适用于由贵州省土地整理中心组织的《方案》评审。 5.“总则” 5.1 “编制目的”。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明确提出生产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土地复垦责任和义务,落实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计划;目的是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或申请采矿权等提供必备报件。 5.2 “目标”。目标的提出,要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方案,充分分析复垦区域的破坏情况,明确提出所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的破坏面积、土地复垦面积(包括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土地复垦率(实施复垦面积/复垦区总面积×100%)和其他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相关量化指标。 5.3 “服务年限”。根据建设项目和生产项目的施工工序或生产工艺流程对破坏土地的影响,结合项目建设期限、生产年限、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或剩余年限等因素确定《方案》服务年限。《方案》的服务年限应与复垦工作计划相衔接。6.“项目概况” 6.1 “项目简介”。按《〈报告书〉格式》要求明确区分生产项目和建设项目,在充分调查、分析生产项目和建设项目区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重点阐述《〈报告书〉格式》所要求的各项主要内容,准确区分和说明矿区范围、建设范围、用地规模、实施复垦的范围(建设项目分临时性和永久性)、土地权属关系等。6.2 “项目所在地区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本节为简述内容:线性工程建设项目简要说明所跨县(市、区)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等基本情况;生产项目主要针对所涉及的乡(镇)或村与土地复垦方案有关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6.3 “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类型按《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使用)》进行列表统计,分别按生产建设项目范围、复垦区域范围进行统计,重点说明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农作物及生产情况等;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数据应采用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耕地面积要求统计到三级地类,其他地类面积统计到二级类。 6.4 “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生产建设项目的生产或施工方式,主要针对土地可能造成破坏的各个环节、顺序及具体方式等进行说明,说明的内容要能满足已破坏土地现状和拟破坏土地预测分析。开采矿产资源的生产项目,还应说明生产工艺流程、资源赋存形式与分布状况。 7.“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7.1 “已破坏土地现状”。按《〈报告书〉格式》的要求分别说明已开工项目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坏范围、地类、面积和程度,并提供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除复垦实施方案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及技术规范……………………………………………… 一、编制说明…………………………………………………………… 二、技术规范……………………………………………………………第二章: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总体计划……………………………………………………… 三、分项工程施工安排……………………………………………… 四、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第三章: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一、工程进度计划……………………………………………………… 二、保证进度措施………………………………………………………第四章: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一、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第五章: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目标…………………………………………………………… 二、保证措施……………………………………………………………

第一章:编制说明及技术规范 一、编制说明 本工程为2015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根据该项目工程实际情况,深入施工现场勘察测量后,按照工期、工程质量和环境文明施工、消防安全施工的要求,以及国家规范、技术标准、定额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突出技术、时间和空间三大要素,作好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和按程序施工。 二、技术规范: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二章: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工程地点位于,项目区涉及范围广,工程分散零星,主要是对原有民房的拆除、混凝土坝拆除、弃碴、翻耕土方,最后保证土地复耕。 二、施工总体计划 (一)施工总体计划安排应遵循的原则:一是施工部署有序,施工过程互相协调。二是程序合理,能充分满足工期要求。三是资源配置充分合理,既满足工程需要,又不造成窝工浪费。 (二)施工力量的组织:如能中标,我公司将组织精干力量,组成项目经理部,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实施。下设危房拆迁工程队、土地复垦工程施工队,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管理、指挥下,互相合作,协调作业。 1、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人员严格按照我公司对项目部组建的要求,抽调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得力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代表

复垦项目实施细则2020-2-20

重庆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提高复垦耕地质量,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及地票交易流程方案》(渝国土房管〔2013〕921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 第三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按指标主要使用方向分为地票交易类、增减挂钩类、拆旧建新类。 第二章复垦申请受理 第四条各区县要加大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地票交易政策宣传,尤其是受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申请时,要让土地权利人充分知晓、理解土地年度变更调查、违法用地查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户籍制度改革以及地票价款分配等与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内容。 第五条土地权利人自愿向所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复垦;申请复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需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 第六条土地权利人申请复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土地权利人有稳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

(二)申请复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城镇扩展边界内或规划农村居民点内; (三)持有真实有效的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四)除合法途径取得的宅基地外,坚持“一户一宅”,在农村新建房屋要扣除建新占地面积; (五)申请复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原则上存在主体房屋; (六)申请复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界址准确,权属清晰无争议; (七)实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不损害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土地权利人申请复垦提供以下资料: (一)复垦申请表; (二)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复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乡镇政府组织国土所、村社对土地权利人申请复垦的条件和资料进行初审,及时调处出现的争议问题,对符合要求的留存相关资料后出具书面初审意见。乡镇政府对复垦地块真实性、权利人信息及申报意愿真实性、复垦地块权属清晰负责。 第九条满足复垦条件农户达30户,乡镇政府可向区县国土管理部门申报项目;满足复垦条件农户达50户,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向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报项目。 第十条区县国土管理部门组织各方力量对乡镇政府拟申

土地复垦报告表--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 1、凡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的,依法已报或需报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采矿权的生产项目和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建设项目应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2、指标解释: (l)企业性质(或工程类型):生产项目填写企业性质,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等;建设项目填写工程类型。 (2)用地规模(面积):指为满足生产建设需要所需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永久性建设用地和破坏土地面积。 (3)永久性建设用地:指修建办公楼、厂房、公路、铁路等建筑物、构筑物需要占用的土地。 (4)破坏土地:指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分为已破坏和拟破坏土地(包括已办理征收手续的破坏土地面积)。 (5)生产能力(或投资规模):生产项目填写年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填写投资规模, 即项目投资估(概)算总额。 (6)生产年限(或建设期限):开采矿产资源等生产项目填写采矿许可证有效年限;建设项目填写建设期限。 (7)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指生产建设项目范围内所有土地的利用现状,包括永久性建设用地、破坏土地等。 (8)土地复垦率:复垦土地面积(包括复垦的建设用地、农用地面积)占破坏土地总面积的比率。

附件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内容和格式)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日 填表说明 1、编制报告表的要随表附送:项目区标准分隔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复垦规划图(比例尺不得小于1:2000)、土地复垦所涉及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人对本方案的意见及其他必要附件。 2、有关指标解释、编制原则、编制依据、主要计量单位等同报告书要求。 (1)其他农用地三级地类: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炊、晒谷地等用地。 (2)建设用地三级地类: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 (3)未利用地三级地类:未利用土地、其它土地。 3、表内关系: (1)用地面积=永久性用地面积+破坏土地面积=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合计。 (2)破坏土地面积=项目区内土地破坏类型合计≥预期复垦面积合计。

申请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有哪些条件

申请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有哪些条件 某市民:尊敬的区国土房管局领导,我是永川区临江镇的一名村民,请问现在的农村宅基地还能复垦,还能有偿退出吗?如果能,请问需要些什么手续,什么条件,有时间限制吗? 对此,区国土房管局回复称,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4〕319号)文件要求,申请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土地权利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农村新建房屋要扣除建新占地面积; (二)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需提供土地使用证; (四)复垦农户除合法途径取得的宅基地外,坚持“一户一宅”; (五)申请复垦宅基地存在主体房屋; (六)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界址准确,权属清晰无争议; (七)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不损害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应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复垦,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及土地证原件、银行账户、去向证明等资料。由集体经济组织报镇街审核,同一乡镇(街道)范围内符合复垦条件的户数达到50户及以上的镇街初审汇总后向我中心申报复垦项目。 补偿款的支付及时间在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验收合格,取得建设用地整理合格证备案号,并在重庆市土地交易所完成地票交易后,由重庆市土地交易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及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将退出宅基地补偿款拨付至退地户提供的银行账户。由于地票市场存在供需及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您退地户从申报退出宅基地到领取退出宅基地补偿款的时间长短及价格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建议您慎重考虑是否申请退出宅基地。

浅析农村农村土地复垦后的土地利用

浅析农村农村土地复垦后的土地利用 --土地流转是农村现代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我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政策,使偏远山区的农村真正实现村组聚居,土地集约,市场引导企业生产,企业指导农民种植,提高农户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户收入,构建现代农村产业模式。重点研究以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后其附属耕种走向土地流转的必然性,藉以探讨我县农村建设用地后农村土地利用的问题,并给予政策建议。 一、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后土地利用现状 据实地走访xx多数乡村,以现象找问题,土地复垦后,农村耕种反映问题如下: (一)积极性低、生产成本高。农户在农村宅基地复垦以后,由于其农村功能性保障居住的条件消失后,基本上选择入住集镇规划区,或者入住城区。以xx县孝溪乡细沙村农村宅基地复垦项目为例。细沙村位于孝溪乡向东南部,离乡政府所在地20公里,离清溪场镇小集镇规划区22公里,全村人口1650人,在2011年农村宅基地复垦项目中,选择复垦人数为389户965人。其中有50户204人选择孝溪乡小集镇集中规划区,330户742人选择清溪场镇居住。由此

可见,在离开原生产地之后,务农成本因距离和交通条件的制约,除少数种植大户,基本原居住民以脱离农业生产。 (二)一户多宅、耕地荒废。据实地调查中,现农村多数农户都有两套住房,或者其子女在生活条件较好的集镇或者县城有住房,农村住宅用地浪费严重,复垦前农村住房已基本空置,而其相关的农业生产资料与住房一起无人看管,耕地荒废严重。 (三)农村劳动力严重流失。因农业生产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受气候等因素影响严重,收入不高,而外地务工报酬高,收入稳定而相对快。因此,农村大部分18-50岁的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老人和小孩长期在家,生产效率极其低下。 (四)建房分散且超标准。一是农村建房,多以分散为主,使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效益低,无法改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低下的问题。二是农村房屋大多数占地面积超出了150平方米的国家居民建房标准,其附属用地普遍存在面积大、占地广、利用率低等问题,在土地使用上存在严重浪费现象。 二、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流转的必然性 一是政策上的支持。随着近些年国家来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视,特别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及xx市委、市政府

土地复垦方案

前言《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第592号令)中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标准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目前正在进行矿山改扩建工作,并重新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编制及评审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6]22号),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土地复垦方案部分。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在实地勘查和广泛征求土地权利人的意见基础上,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按照“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的要求及“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依据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建则建。并尽量做到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努力实现“边生产、边复垦、边受益”。 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102号)文件要求,现报请宜都市国土资源局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土地复垦方案部分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作为该矿指导矿山土地复垦工作的依据。 1总则 编制目的 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其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过程将会造成土壤损毁、水土流失、土地利用功能降低或改变。本方案主要是针对采矿过程对土地损毁的特点以及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提出各种预防措施和生物工程措施,以减少工程建设造成的土地损毁和水土流失,恢复其生产能力、利用功能,达到治理环境、改善生态的目的。本工程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的目的在于: (1)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明确土地复垦义务人,并将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和格式

附件1: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和格式) (封面) ****项目 土地复垦方案 报告书 项目单位: 编制单位: 年月日 1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个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送审时间: 2

编制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 3

目录 1 总则 (5) 1.l 编制目的 (5) l.2 编制原则 (5) 1.3 编制依据 (5) l.4 目标 (6) 1.5 服务年限 (6) 1.6 主要计量单位 (6) 2 项目概况 (6) 2.1 项目简介 (6) 2.2 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7) 2.3 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 (7) 2.4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7) 3 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7) 3.l 已破坏土地现状 (7) 3.2 拟破坏土地预测 (7) 3.3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8) 3.4 土地复垦可行性评价 (8) 3.5 复垦标准 (8) 4 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 (8) 4.1 预防控制措施 (8) 4.2 工程技术措施 (8) 4.3 生物化学措施 (8) 5 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 (9) 5.1 工程设计 (9) 5.2 工程量测算 (9) 6 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测算 (9) 7 土地复垦效益分析 (9) 8 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9) 9 保障措施 (9) 10 成果要求 (10) 附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依据土地复垦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有复垦任务的生产建设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制定以下编制要求。 1 总则 1.l 编制目的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将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 l.2 编制原则 根据当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特征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 (一)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 (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三)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 1.3 编制依据 (一)《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复垦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 (三)地方性土地复垦相关法规; (四)国家有关土地复垦政策性文件; (五)《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使用)等技术标准。 5

土地复垦方案

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JHTJ-6标段四工区土地复垦方案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四月

目录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1) 二、复垦目标 (1) 三、工程概况 (1) 四、临时工程用地的复垦措施 (2) (一)土地复垦的原则和复垦范围 (2) (二)土地利用的现状 (2) (三)复垦的可行性分析 (3) 1. 已破坏土地现状和预测 (3) 2.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 3. 土地复垦的可行性评价 (4) 4.复垦标准 (4) (四)预防控制和复垦措施 (5) 1.预防控制措施 (5) 2.土地复垦的经济措施 (5) 3.土地复垦的技术措施 (5) 五、土地复垦效益分析 (6) 六、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6)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工程的合同要求,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本工程完工之后,要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和绿化,为达到节约用地,规范复垦行为,特编制本方案。 编制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关的合同文件及要求。 二、复垦目标 通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明确土地复垦的目标,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破坏土地面积,同时临建设施所占用的土地在工程完工后通过实施复垦方案,达到重新耕植利用和环保要求。 三、工程概况 京沪高速铁路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对生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较高。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六标四工区管段(DK1222+017.8~DK1233+442)共11.424公里,地属长三角地带的苏州市相城区,经过太平、元和、黄埭、开发区四个镇,均是经济发达、土地肥沃的地区,人口密集,人均耕地较少,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工业为主。区段内荒地较少,耕地、林地较多,其中经济林、生态园地、绿化园地、鱼塘和河流等众多,对生态环境和土地保护要求较高,施工用地和临建设施用地均须严格控制在业主指定的范围内,并做好复垦计划和方案,工程完工后及时对各种临时用地进行恢复和绿化,以达到保护土地和环保要求。本工程工期四年,土建部分工期为两年,我工区临建设施所占用的土地计划使用期限为两年。临建设施(包括搅拌站、生活区、钢筋加工场、临时施工便道和其它临时用地)计划用地168亩。

建设用地与征地补偿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建设用地与征地补偿 建设用地与征地补偿 一、基本知识 (一)建设用地管理中的几个基本概念 1、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设用地按利用方式可分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特殊用地等。 2、征收土地——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行为。 3、征用土地——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后,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给予被征用土地单位和个人合理补偿,使用完毕后将征用的土地交还原国有土地使用者或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行为。

4、农用地转用——是指将土地利用调查确定的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包括: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及晒谷场等用地。 (二)建设用地审批权限 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分土地征收审批和农用地转用审批。 土地征收审批分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 农用地转用审批分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三级审批。 二、国家和我省近几年出台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一)国家近几年出台的有关政策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 (1)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2)严格建设用地预审 (3)调整土地供应结构 (4)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一是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通过对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的严格控制,防止一些地方盲目追求增长而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二是严格建设用地预审。按照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规定,把好土地供应第一关,对一些禁止性项目,停止供地;对限制性项目,提高供地标准和条件;通过对不同用途土地的供应,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三是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需要,确定不同的供地政策,引导产业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促进产业的梯级转移。四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主要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发现违法用地。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1号)

号重庆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重庆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复垦整理开发规划,对依法取得的利用效益不高或废(放)弃的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和特殊用地等,复垦为耕地或可转为耕地的园地及其他农用地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 第四条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行政管理。 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国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 第五条区县国土管理部门所属土地整理机构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承担单位 第六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应当维护土地权利人(复垦项目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应当征得土地权利人同意。村、社集体使用的建设用地复垦,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

第七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实行项目管理,并遵循以下申报核查制度程序: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每年10月31日前,向区县国土管理部门申报下年度的复垦计划。 (二)区县国土管理部门应在每年12月30日前,会同农业等部门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下年度复垦项目计划进行审查;组织项目踏勘,核实项目范围、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土地权利人意愿和周边土地利用情况;向市国土房管局报送下年度复垦计划。 (三)区县国土管理部门应根据市国土房管局下达的年度复垦计划,在当年6月30日前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当年复垦项目入库核查备案,并办理通过核查备案项目的入库手续;监督承担单位组织实施并会同农业等相关部门验收复垦项目;申请市国土房管局抽查确认项目复垦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和新增耕地质量等级。 第八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可纳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实施,并遵循项目管理办法和本规定。 第九条复垦项目投资由承担单位筹措。 第十条申报复垦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土地权利人自愿申请; (二)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 (四)实施区域相对集中同一村社或乡镇范围内; (五)复垦项目实施单个片块原则上不超过20个;

农村建设用地房屋拆除方案

农村建设用地房屋拆除 方案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x x县x x镇x x村等(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 复垦项目 房 屋 拆 除 专 项 方 案 施工单位:重庆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编制依据 (1)xx县xx镇xx村等(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方案;

(2)xx县xx镇xx村等(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初步设计图册;(3)农业综合开发标准; (4)现行的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范。 (5)现场踏勘资料 二、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涉及xx县公平镇黄泥村,本项目为该工程的拆除工程。 三、项目管理及组织 项目的管理人员包括工程师和高级技师将由我单位人员组成。大部分技工、熟练工在单位范围内选用,普工计划在当地雇佣。 四、进度安排 拆除顺序:先由人工配合拆除门窗,再由机械设备从上往下的程序来进行拆除,直至基础。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施工进度要求逐个拆除。 五、安全措施 (一)拆房施工作业前的安全管理: 1、工人进场前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不能进入施工现场。 2、应根据拆房工程的具体情况,选择拆房方案,其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必须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3、拆房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施工作业前,应当向拆房施工作业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了解该项技术作业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监理人员、甲方现场代表三方人员必须到拆除现场,确认施工对象,施工范围明确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它矛盾并解决。 5:排查危险源,因时地利选择机械或人工拆除方案,施工方、监理方、甲方现场签字认可,施工前对拆除对象远景近景拍照。 6、向周围群众出安民告示,在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安全警示标志牌,实行封闭施工。 7、房屋拆除前由专业的电工负责切断电源,确保安全,以防触电。 8、房屋拆迁前应把里面有用的物件清理出场,堆放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9、检查周围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二)拆房施工作业时的安全管理: 1、拆房施工作业应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拆除方案实施。拆除建(构)筑物通常应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2、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不得冒险作业。夏季施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3、拆房施工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拆卸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场所。 4、房屋拆除现场由专业的安全员进行监督指挥,施工人员应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野蛮施工,确保房屋拆除工程顺利进行。 六、施工前准备 人员安排:

土地复垦方案

珲乌高速吉林至沈阳联络线吉林至草市高速公路B22合同段 土地复垦 施 工 方 案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吉草高速公路第B2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目录 一、编制说明 (2) 二、工程概况 (3) 三、自然特征 (3) 3.1自然条件 (2) 3.2地形地貌 (2) 四、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4) 4.1拟破坏土地预测 (4) 4.3土地复垦可行性原则 (5) 五、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 (4) 5.1预防控制措施 (4) 5.2工程技术措施 (5) 5.3生物化学措施 (6) 六、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6) 七、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8) 7.1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8) 7.2质量方针 (8) 7.3质量目标 (8) 7.4创优规划及保证措施 (8) 八、保证措施 (9) 8.1 组织领导与管理措施 (9) 8.2质量保证措施 (9) 8.3复垦保证措施 (9)

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依据土地复垦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有复垦任务的生产建设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制定以下编制要求。 一、编制说明 1.l 编制目的 按照“谁使用、谁复垦”的原则,将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 l.2 编制原则 根据本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特征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 (一)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 (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三)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 1.3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复垦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 (三)地方性土地复垦相关法规; (四)国家有关土地复垦政策性文件; (五)《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全国土地分类》等技术标准。

土地复垦条件实施办法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土地复垦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复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复垦应当综合考虑复垦后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生产建设活动造成耕地损毁的,能够复垦为耕地的,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 第三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明确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土地复垦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铁路、交通、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和行业指导监督。 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土地复垦工作的监督和 指导。 第四条除条例第六条规定外,开展土地复垦调查评价、编制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确定土地复垦工程建设和造价、实施土地复垦工程质量控制、进行土地复垦评价等活动,也应当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土地管理行业标准。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补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复垦工程建设和造价等标准。 第五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土地复垦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对土地复垦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和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损毁、土地复垦等数据信息。

第二章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 第六条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时,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具体承担相应建设用地审查和采矿权审批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报送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审查。 第七条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的补充编制工作,报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第八条土地复垦方案分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依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以及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采矿项目,应当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其他项目可以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第九条生产建设周期长、需要分阶段实施土地复垦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应当包含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跨县(市、区)域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在土地复垦方案中附具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土地复垦实施方案。 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和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位置、主要措施、投资概算、工程规划设计等。 第十条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根据论证所需专业知识结构,从土地复垦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专家与土地复垦方案申请人或者申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要求回避。土地复垦方案申请人也可以向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专家回避。 土地复垦方案申请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查询专家意见。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提供查询结果。 第十一条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由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通过审查: (一)土地利用现状明确; (二)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科学; (三)土地复垦目标、任务和利用方向合理,措施可行; (四)土地复垦费用测算合理,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并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

最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方法工艺资料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房屋拆除程序及工程施工规范 一、房屋拆除工程 (一)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工作 a从实地出发,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房屋情况等,工地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人进行详细的交底。 b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c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房屋情况等。 d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组织工人学习操作规程。 2)现场准备 a施工前,要认真的检查影响拆除工程安全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是否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清理被拆除建筑物倒塌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检查周围房屋,观察是否有共墙,如果有共墙,则注意不能将共墙撤掉,而且要保护共墙不会因为拆除其他而遭到损坏,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如加固处理,并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相邻管线必须经管线管理单位采取管线切断、

移位或其它保护措施。。 b切断被拆除建筑物的水电等。 c搭设临时防护措施,避免拆除时的砂石灰尘飞扬影响附近施工及附近居民生活。 d向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域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等。并派专人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拆除现场,尤其注意小孩。 3)工具的准备 本项目设计拆除为人工拆除结合简单的机械进行拆除。在拆除前应该准备好相关工具,如钢钎、撬棍、脚手架、大锤、简单的起重设备,滑轮等拆除工具,安全帽、防滑鞋、手套、口罩、护目镜等安全防护用品。 2、拆除施工管理 总体遵循应“至上而下,至内而外,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进行。 在拆除房屋时候,屋檐、阳台、雨棚、外楼梯、广告牌等在拆除施工中容易失稳的外挑构件,先予拆除。 土木结构拆除: 工序:屋面瓦→板→椽子→檩条→屋架或木架→墙(木墙、土墙)→基础

土地复垦条例全文(2018最新版)

土地复垦条例全文(2018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土地复垦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复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复垦应当综合考虑复垦后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生产建设活动造成耕地损毁的,能够复垦为耕地的,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 第三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明确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土地复垦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铁路、交通、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和行业指导监督。 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土地复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除条例第六条规定外,开展土地复垦调查评价、编制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确定土地复垦工程建设和造价、实施土地复垦工程质量控制、进行土地复垦评价等活动,也应当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土地管理行业标准。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补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复垦工程建设和造价等标准。 第五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土地复垦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对土地复垦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和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损毁、土地复垦等数据信息。 第二章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 第六条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时,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具体承担相应建设用地审查和采矿权审批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报送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审查。 第七条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的补充编制工作,报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第八条土地复垦方案分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依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以及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采矿项目,应当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其他项目可以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第九条生产建设周期长、需要分阶段实施土地复垦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应当包含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跨县(市、区)域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在土地复垦方案中附具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土地复垦实施方案。 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和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位置、主要措施、投资概算、工程规划设计等。 第十条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根据论证所需专业知识结构,从土地复垦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专家与土地复垦方案申请人或者申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要求回避。土地复垦方案申请人也可以向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专家回避。 土地复垦方案申请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查询专家意见。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提供查询结果。 第十一条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由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查。符合

《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5]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规范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已经申请开展试点工作的天津、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四川等省(市),应尽快按照《规范意见》的要求,严格筛选试点项目区,认真编制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年底前报部批准。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 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试点(以下简称挂钩试点),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 挂钩试点工作必须贯彻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要求。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地块的总面积。建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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