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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合同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A.发件人的主营业地B.收件人住所地

C.发件人的住所地D.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2.当事人订立有偿、无名合同除适用合同法总则规定外,依法()

A.应当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B.可以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C.不参照其他合同的规定D.可以参照他人同类合同的约定3.下列适用《合同法》的有()

A.离婚协议B.名称权转让协议

C.扶养遗赠协议D.收养子女协议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依法应采取的形式是()

A.公证B.鉴证

C.登记D.审批

5.预约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其订立本约的义务,则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其()A.订立本约B.履行本约义务

C.承担违反本约的责任D.承担预约与本约的责任

6.以下涉及第三人的情况中,不属于合同相对性例外的是()

A.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B.债权人对第三人行使代位权

C.债权人对第三人行使撤销权

D.债务人为第三人的行为向债权人负责

7.下列属于要约的是()

A.某医院购买药品的招标公告B.含有“仅供参考”的订约提议

C.某公司寄送的价目表D.超市货架上标价的商品

8.下列有关承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一致

B.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

C.承诺生效以后合同可以成立

D.承诺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9.下列不属于要约失效的原因是()

A.受要约人拒绝要约

B.要约有效期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C.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D.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

10.2002年4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中外合资意向书》。随后,在B公司的一再要求下,A公司派人开始了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包括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估、接入系统设计、委托项目管理公司等工作。与此同时,A公司与B公司对合资合同、章程、协议作了多次洽淡,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正当双方要签字时,B公司通知A公司,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事后,A公司查明,B公司与另一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于是,A公司提出,要求B公司赔偿1000多万元的损失。按照法律的规定,B公司应承担()

A.违约责任B.缔约过失责任

C.侵权责任D.公平责任

11.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日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第2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关于该案例,下述表述正确的是()

A.合同未成立,要约不明确

B.合同未成立,快件撤回原要约,提出新要约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

12.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应在一定年限内行使。法律规定的年限是()

A.1年B.3年

C.5年D.7年

13.下列有关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A.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就是合同变更

B.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指的是合同效力暂时停止

C.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但合同的担保权利并不归于消灭

D.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4.如果债务人在清偿债务时,除原本债务外,尚应支付利息及费用,但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时,则应依下列顺序抵充()

A.费用、利息、原本债务B.原本债务、利息、费用

C.利息、费用、原本债务D.原本债务、费用、利息

15.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的是()

A.隐蔽工程B.全部建筑工程

C.地面工程D.主体结构工程

16.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

A.无效合同B.可撤销合同

C.效力待定合同D.附条件合同

17.对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拥有撤销权利的是()

A.行为人B.代理人

C.被代理人D.善意相对人

18.以下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A.显失公平的合同B.重大误解的合同

C.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乘人之危的合同

19.当事人就合同的标的物质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A.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B.通常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C.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通常标准

D.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

20.下列关于合同中履行地点正确的说法是()

A.修缮房屋合同在房屋所在地履行

B.不作为债务的履行地点为债务人所在地

C.经典红木家具买卖必须在家具厂履行

D.清偿银行欠款履行地点不明的,又不能达成协议的,在借款人所在地履行

21.下列主张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是()

A.李四要求张三偿还已经到期尚未支付的500元种子钱,张三说要等儿子支付赡养费后才有钱,李四想直接向张三的儿子要钱

B.甲工厂拖欠了王师傅三个月工资,导致王师傅一家不能交付房租,房主决定向王师傅工厂直接追讨王师傅拖欠的房租

C.由于乙公司不能支付货款,致使丙公司不能向原材料供应方丁公司支付购货款,丙公司又未向乙追讨,丁公司决定直接起诉乙公司

D.由于乙公司不能支付货款,致使丙公司不能向原材料供应方丁公司支付购货款,丁公司决定根据其与丙公司的仲裁合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以乙公司为被申请人的仲裁

22.甲公司拖欠乙银行贷款,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向乙银行还款责任。甲公司与丙公司的约定()

A.无需乙银行同意B.需甲、乙、丙三方共同订立协议

C.需乙银行同意D.乙银行需要通过诉讼确认其效力

23.下列关于合同变更与变更前合同之间关系的正确说法的是()

A.合同变更后,已经履行的债务失去了法律依据,应该恢复原状

B.合同变更部分条款后,未变更的部分视为已经变更

C.合同变更后,已经存在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复存在

D.合同变更必须以原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24.下列属于技术服务合同的是()

A.市地铁公司委托市设计院进行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

B.某房地产公司委托甲建筑公司工程施工的合同

C.丁公司委托丙学校培训员工合同

D.张先生委托空调公司为自己维修空调的合同

25.出租人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即出租人对出租物有出租权,若出租人无出租权,但将某物出租他人,出租人对承租人应承担()

A.无效合同的责任B.违约责任

C.侵权责任D.缔约过失责任

26.买受人在符合条件拒收标的物时,买受人对标的物负有有条件的暂时保管义务,该保管义务的法律性质是()

A.约定义务B.附随义务

C.先合同义务D.消极义务

27.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构成合同违约责任的要件是()

A.违约行为、损害结果、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和过错

B.违约行为、损害结果及两者间的因果关系

C.违约行为

D.违约行为、违约人有过错

28.甲理发师与乙女士约定,由甲免费为乙做美发,乙同意甲在一年期内将发形照片挂于该店玻璃橱窗内。两个月后,有摄影协会的朋友建议,可将乙女的照片参加他们协会组织的摄影比赛,甲违反甲乙双方的约定,擅自持该照片参加比赛,照片获奖,并且被收录于某摄影杂志后出版。乙女发现后,便状告甲。上述导致乙女权利受侵害的现象,合同法理论称之为

()

A.权利竞合B.责任竞合

C.权利重合D.责任重合

29.《合同法》第113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规定,体现了违约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不包括的范围是

()

A.积极损失B.可得利益的损失

C.精神损失D.物质损失

30.下列不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的效力范围的是()

A.承担人成为债务人B.抗辩权随之移转

C.从债务一并移转D.债权证明文件一并交付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关于违约金责任条款法律特征的正确说法是()

A.违约金数额是法定的B.违约金条款是从合同C.违约金条款可与实际履行并用D.违约金条款是附延缓条件的E.违约金是违约责任形式之一

2.下列技术合同中关于技术成果权归属说法正确的是()

A.技术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

B.技术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委托人利用受托人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

C.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

D.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受托人利用受托人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

E.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开发的技术成果专利申请权属于委托人3.能够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有()

A.三人合伙合同B.租赁合同

C.买卖合同D.互易合同

E.承揽合同

4.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的规定,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英美合同法称之为默示条款,它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A.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成为合同条款

B.该条款是实现合同目的及作用所必不可少的

C.对于经营习惯来说是不言而喻的

D.该条款是合同当事人系列交易的惯有规则

E.该条款实际上是某种特定的行业规则

5.关于合同解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甲雇请乙开车,同时约定,若甲日后自己拿到驾驶执照,则甲有权解聘乙。此即约定解

除权

B.某学校为欢庆六一儿童节,向某公司定制一批玩具,约定五月二十日交货。届履行期限,某公司致函某学校,明确告知其无法按时履行,请求迟延,某学校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C.某市百货商场与某市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供应合同,约定于8月15日前交货。但到了8月15日,服装厂没有按约交货,于是,百货商场于8月16日提出解除合同,并认为其解除合同有法律依据

D.A公司为履行与B公司签订的锅炉买卖合同,委托运输公司送货上门,但途中遇交通事故,导致锅炉毁损,A公司以事故不是其造成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免除自己的责任

E.甲公司明确向乙公司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乙公司可以不经催告,径直解除合同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6分,共12分)

1、合同:

2、合同的成立:

3、承诺:

4、合同生效:

5、混同:

6、合同解释:

四、简答题:

1、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要件?

2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五、论述题:(共10分)

合同生效要具备哪些要件?

六、案例分析题(本题23分)

案情:2004年4月22日,张伟与天地造屋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张伟购买天地造屋公司流星花园3号楼3单元54号房屋一套,建筑面积152.31平方米,双方约定购房款为654933元,付款方式为首期款134933元在2004年9月1日前付清,余款在北京银行办理银行按揭贷款。2004年4月30日,张伟与天地造屋公司和北京银行签订了一份《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张伟向北京银行借款人民币520000元用于购买这套房屋,月利率为4.425‰,贷款期限为5年,自2004年4月30日至2009年4月29日,合同生效后,北京银行授权张伟将贷款一次划入天地造屋公司帐户;张伟按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共60期,逾期还款收万分之2.1的罚息并计收复利。

合同的“抵押条款”中规定:张伟保证以其有权处分的合同所指全部权益抵押给北京银

行作为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张伟在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北京银行保管。合同的“保证条款”中规定:天地造屋公司自愿为张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张伟没有按约还款时,天地造屋公司按北京银行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或对张伟所购房产进行回购:保证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张伟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若天地造屋公司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北京银行有权直接从其帐户扣收相关款项,或向张伟行使追索权等。

2004年5月22日,张伟按约定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合同签订后,北京银行按月履行了合同,张伟却从2004年6月起未能按时还款,北京银行便直接从天地造屋公司的帐户上扣划了张伟2004年6月、7月、9月、10月、11月、12月及2005年1月、2月的应还款共计68695.38元。

问题:

1.当事人在借款合同相关条款中约定的担保范围是否合法?为什么?

2.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3.张伟何时取得所购房屋的所有权?

4.北京银行从何时起成为抵押权人,就张伟抵押的房屋享有抵押权?

5.北京银行直接从天地造屋公司的帐户上扣划张伟的应还款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答案(略)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答案(略)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

的意思表

4、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法律效

力。

5、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与一人,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事实。

6、合同解释:指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分析和证明。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1、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要件?

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过,参加订约当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

(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

(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2、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2)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一方事先决定性。(3)合同条款的非协商性。(4)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5)合同签订的快捷性与经济性。

五、论述题:(共10分)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六、案例分析题(共23分)

答案:

1.合法。因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可以不同于法律规定的担保范围,而且当事人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见《担保法》第21条第一款和《担保法》第46条的规定。

2.2004年4月30日,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一般合同在其签订之日起成立生效,张伟与北京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一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的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合同法》没有规定银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合同生效,故张伟与北京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适用一般合同生效的原则,即成立时生效。

3.天地造屋公司为张伟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后,张伟取得所购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包括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要件,故在原所有权人天地造屋公司为张伟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后,张伟取得所购房屋的所有权。

4.2004年5月22日,张伟持房产证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北京银行成为抵押权人,就张伟所抵押的房屋享有抵押权。根据《担保法》第41条和第42条的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故北京银行在张伟持房产证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才成为抵押权人,对张伟抵押的房屋依法享有抵押权。

5.不合法。因为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和法律规定,2004年5月22日,张伟办理抵押登记后,天地造屋公司的保证责任消灭,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北京银行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26条第二款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中的约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天地造屋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故到2004年5月22日张伟办理抵押登记后,天地造屋公司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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