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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五权镇机关管理制度

旺苍县五权镇机关管理制度
旺苍县五权镇机关管理制度

旺苍县五权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前言

目录

一、基本工作程序………………………….

二、学习制度……………………………….

三、干部考核奖励制度…………………….

四、考勤制度……………………………….

五、干部到村工作制度…………………….

六、财务管理制度………………………….

七、保密工作制度……………………………

八、安全保卫制度……………………………

九、机关文明建设管理制度…………………

十、清洁卫生制度…………………………

十一、信访工作制度……………………

十二、来宾接待制度…………………………. 十三、会议制度………………………………

十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制度…………

十五、机关文书工作制度……………………

十六、立卷归档制度…………………………. 十七、印章管理制度…………………………

十八、党风兼政建设制度……………………

十九、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工作人员守则………………………

基本工作程序

一、实行党政干部分级负责制:即镇党委书记负责镇党委全面工作,镇长负责政府全面工作,党委副书记、政府副镇长协助书记、镇长分管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各办、所、站中心工作由办站主任全面负责,办公室副职协助主任分管一项或几项工作。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二、镇党委副书记、政府副镇长、办站主任对所分管的工作负责。各办站工作人员对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主任部署的工作要认真完成,不得借故推诿、拖延不办。

三、领导交办的工作,一般情况下,要层层交待到办站负责人再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如因特殊情况不在班,在班的其他领导也可直接交办工作,经办人员不得延误不办。

四、请示汇报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应根据本人职位按办站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顺序择点请示汇报,一般不得越级或多头请示汇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请示,但事后必须将请示的问题和领导意见、处理结果向办站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

五、公务处理程序:对外单位[或下属部门、村(居)委会]来办事的人员先由相关办站接待,能够办理的应尽快办妥;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解释清楚。若需办站之间协调解决的,接待办站应主动出面协调解决。对各种报告、请示先由有关办站研究,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决定。

向县委、县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事先必须向主要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请示或汇报。请示或汇报后的情况要向主要领导汇报,特殊情况可以先请示后汇报。

党委中心班学习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按照县委的部署,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的需要,决定理论学习内容。各办、站、村要按照镇党委安排部署的学习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每年学习计划或专题学习安排,使全体干部对学习的时间和内容做到心中有数,要妥善安排工作,做好准备,确保参学人数。

二、每月5日(节假日顺延)为党委中心组学习日和干部集中学习日,各单位要根据当月学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

三、学习内容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为重点。学习中要突出重点、注重解决工作和思想上的实际问题,并做到言行一致,落实在行动上。

四、全体干部应自觉主动参加集体组织的学习,在规定的学习时间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在参学前请假,并要自觉抽时间补课。未参加学习的作为旷工处理,依照《考勤制度》具休条款惩处。

五、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各办站理论学习都实行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每月集中交流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增加集中学习次数。参学干部都应有专门学习笔记本,每人每年要上交1篇质量较高的学习心得。

六、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人员为党政领导,必要时可扩大到中层干部及镇级机关单位负责人。各办站的参学人员为本部门全体成员。

七、各办站的政治、业务学习,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安排。集中学习情况由镇党政办负责监督检查。全镇政治、业务学习由分管机关领导负责组织统一实施,并不定期调阅各办站和干部个人学习记录,同时将学习情况纳入部门及个人年度目标考核。

干部考核奖励制度

一、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镇、村(社区)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半年考评、年终考核,分段量分、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根据《目标考核办法》和其他各项制度的机关要求执行。

二、镇干部的津补贴、村组干部的工资实行70%固定发放,30%全额浮动,与年终考核情况挂钩,统筹分配。

三、根据年度考核综合情况,对综合目标考核排名前5名的村(居)实行现金奖励,对一些年度和阶段重点工作完成较好的集体和个人实行单项奖励

四、镇干部工作经核成传与各村

五、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镇、村干部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推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七、各办、站本职工作被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的,奖分管领导200元,主任100元,相关工作人员50元;被县委、县府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的,奖分管领导300元,主任200元,相关工作人员奖100元;被市委、市府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的,奖分管领导500元,主任300元,相关工作人员奖200元;被省委、省府评为先进的,奖分管领导800元,主任500元,相关工作人员300元;被评为国家级先进的,奖分管领导1000元,主任800元,相关工作人员500元。以上各类先进按最高获奖级别计算,不重复计奖。本职工作被县委、县府以上及业务主管部门考评为不合格或考评为全县倒数前5名的,扣处分管领导责任金500元,主任300元,相关工作人员200元;工作被督查通报批评的,扣处分管领导责任金300元,主任200元,机关工作人员100元。

奖惩标准一览表

考勤制度

一、实行分级管理制,分管领导负责管理各办站工作人员,各办站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本部门工作人员,管人管事相统一。

二、实行考勤签到制,分管机关领导负责全镇的考勤工作,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对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各村支部书记负责本村干部考勤。书记、镇长不必签到;未下村的机关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上午8:40(假休后第一天早上9:30)前,下午夏季14:40分、冬季14:10分前,必须在党政办签到上班,代签(笔迹相同)和补签一律视为未签;工作人员因下村或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或不能按时开门办公的)者,必须事前向党政办说明情况,由工作人员作出工作动态记录,并报经主管领导认可,方算出勤,事先不说明,到考勤后说明的,一律按缺席或迟到处理。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未到下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驾驶员工作日未出车,必须在机关院内学习或休息,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炊事员必须按时按质准备好工作或会议用餐。党政办负责将每周的考勤结果汇总张榜公布,并报送主要领导和财务室审核,在每月的津补贴发放时照章兑现处罚。

三、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放假休息(特殊情况另行安排),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每周五下午5点方准离岗。假日期间各办站须安排人员轮流值班,方便群众办事。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只能在本机关与同本人职级相称的人员协商,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代值,否则按旷班处理,并承担当班内一切有后果的事故责任,严禁本单位以外人员顶替值班。

四、请销假规定

1、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必须请假,事前先请假,事后要销假。

2、请假以领导签批的书面假条为准,并交党政办备存,假后到党政办销假。未请假而又未上班的一概视为缺席,事后补假无效。

3、审批权限:镇干部请假2天以内的,先由办所负责人签具意见,再由分

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的,必须经办所负责人核实后,再由分管领导签具意见报主要领导审批。请假期间请假人的相应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安排其他人代为完成。

4、工伤、参加学历学习、进修调训等按出勤对待。

5、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婚假7天,晚婚15天。产假女方90天,纯母乳喂养凭医院产科证明另加30天,剖腹产另加15天,晚育另加60天。因晚育男性可请护理假15天)。

五、处罚措施

1、负责考勤的工作人员未逗硬考核,按未逗硬对象的人次累计计算,每人次处责任金10元,扣考核分0.2分;未按时考勤一次处责任金20元,扣考核分0.4分。

2、上班迟到、早退的,一次处教育金10元,扣考核分0.2分;缺席半天,一次处教育金20元,扣考核分0.3分;缺席1天,一次处教育金40元,扣考核分0.4分。

3、在领导不定时抽查中发现“走读”的,一次处教育金20元,扣考核分0.4分,发现考勤登记已到村而未到村工作的,一次处教育金50元,扣考核分0.5分。

4、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旷班半天一次处责任金50元,扣考核分0.5分;缺席一天,一次处责任金100元,扣考核分1分。因未当值或主观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和重大工作失误的,一次处责任金200元,扣考核分3分。轮流值班按党政办排班执行,不发补助;统一安排值班每一个班次安排3人(如有意外事故发生,1人值班,2人出现场),按实际工作时间1人100元/班次计发补助。

5、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较差的,按照(参照)《公务员法》处理,具体为:旷工2天以上,事假10天以上,不发当月津贴;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60天者,

不发全年津补贴、奖金,不评先进。

干部到村工作制度

一、干部必须转变观念,强化学习,要将主要精力、时间投入到农村具体工作中去。必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严禁虚夸飘浮,华而不实,严禁镇干部工作机关化。

二、到村工作干部实行镇、村双向考勤,必须保证每月到村工作10天以上。以镇考核为主,由所联系村支部书记(或主任)负责对到村镇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考勤,每月汇总上报镇党政办。主要领导和分管考勤的领导要不定时做好追踪监督工作,并做好记录。到村工作每少1天扣津补贴50元,并扣考核分1分。

三、联系村党政领导每月到村工作不得少于5天;党政主要领导每月到村、到企业等工作不得少于3天,严禁摇控指挥。每少1天扣津补贴60元,并扣考核分1分。

四、到村工作期间,严禁下列行为:

1、参与赌博,酗酒滋事。

2、在公共场所侮辱、诽谤他人,打架斗殴。

3、从事迷信活动。

4、工作不实,损害群众利益。

5、其它违纪、违法、损害政府和干部队伍形象的行为。

6、出现一次的,扣津补贴100元,并扣考核分2分。

六、干部到村的出勤、工作情况与年终推优评先、考核奖励挂钩,并逗硬奖惩。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工作运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镇内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三)财务管理基本任务:

1、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政府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2、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经济活动。

3、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4、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对所属办、站财务统一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四)、本单位财务活动在党委书记、镇长领导下,由财政所统一管理。

二、预算管理

(一)财政所根据镇政府职责和工作任务,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执行。

(二)财政所对政府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县财政预算体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标准、定额、定项、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其管理体制如下:

1、行政、党群、财政、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村建环卫中心实行全额预算管

理,由财政所统一安排预算支出。

2、国土所、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劳动保障所等单位归口县业务主管部门管理,财务由镇财政所监督管理。

3、民政优抚、低保、救灾救济、五保、军优资金由财政统管,设立专户,专项管理。

4、其他涉农、项目资金按县有关业务部门管理规定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三)政府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和收支增减因素提出收支概算,在上年12月10日前报财政所,以便汇总编制下年度收支预算,报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批准执行。

(四)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三、收入管理

1、镇政府本机财政收入包括县财政转移支付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镇政府所属各部门收入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物价部门批准,且要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管,及时入账。

3、政府所属各职能部门依法取得行政事业收费和基金应及时上缴县财政预算外专户。

四、支出管理

(一)财务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须得开支。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以填单报账形式在财务签字领取,按月发放。

①县内外出差补助:

出差依据:上级会议通知、业务主管部门电话通知、主管或分管领导安排工作的书面调派单、常规性月报、年报表工作。

出差时间:严格按会议通知、电话通知、领导安排事项所需时间报销,报表一般情况以往返两天计算(特殊情况除外)。

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县财政局有关文件执行。

②培训、学习、会议补助:

外出参加培训、学习、会议等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党政办签单。职称、学历教育、县内所有培训、学习、会议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参加县外短训、业务学习,半个月以内按出差标准报账;半月以上半年以内的脱产学习,按学习期限发给生活补助每人每天10元(超过半年的5元/天),来往车船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和期间通讯费。如交纳了会务费的,其生活补助、住宿费不再报销;如发生未纳入会务费的差旅费支出,需主持召开会议的单位出具证明,凭据报销。

2、生活招待费、业务接待费、会议费

所有业务接待费用均由党政办开具派餐单,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个人不得私自做主。否则谁经手发生的费用由谁负责解决,财政不予报销。

①生活招待费:省、市、县有关部门来镇检查、协调工作的生活接待,原则上一律在伙食团就餐,由党政办负责接待开具派餐单,其标准如下:省、市及以上级别单位来客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接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县级部门来客每人每餐不超过40元,因伙食团来不及安排或工作需要外出就餐或到市、县联系工作发生的招待费,需经镇主要领导批准,核定标准,根据接待档次,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30元以内,最多不超过50元。村干部回镇联系工作,由各业务部门报党政办安排零餐,早餐

自理,中餐、晚餐每人每餐6元。

②会议费:镇召开的各种大型会议标准为:党代会、人代会按参会人员每天20元标准执行;年初工作安排、年终工作总结、法定节日庆祝等会议按参会人员每天15元标准执行,平常工作安排会议,村、组干部人平每天15元,镇干部和机关干部自理。伙食团对发生的会议生活费,凭党政办派餐单和收据经财务室审核,书记、镇长审批后报销。村级不设生活招待费。

③香烟管理:由党政办或财政所统一购买,党政办根据来客情况严格管理。

④住宿费:原则上县级以上来人来客不安排住宿,村组干部到镇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家者,由党政办根据市场价格联系协调,统一安排住宿。

3、办公费、电话费、水电费管理

①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购买,由各办、站提出购买计划由分管领导签具意见,交党政办签单,报镇长审批后,统一购买;大型设备设施(固定资产)实行政府采购,由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通过招标(或比选)形式购买,个人不得私自做主,乱表态。

②电话费:政府只安装书记办、镇长办、党政办、财政所四部座机电话,费用实行包干管理(含网络信息费),由财政所统一按月到电信局结算费用。

③水电费管理:职工宿舍电费一律自理,各办公室水电设施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必须节约用电。公共场所路灯由党政办负责派人督促相关责任人统一管理和维修。

4.其它费用支出,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干部、职工因病或意外伤害住院,由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代表党委、政府购买慰问品予以慰问,所购慰问品资金不超过200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不予安排人员和车辆陪送,由财政所造单发放给当事人搬家安置费现金200元;干部职工离岗退休、工作调动由除按政策办理相关人事、财务手续外,由党政办安排购买纪念品,用资不得超过200元。

五、固定资产管理

1、单位价值一般设备300——500元,专用设备500——800元及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办公桌椅、电热水器、取暖器、电风扇、电视、音响设备等按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由财政所建专帐统一登记、核算和管理,各办站、会议室和公共场所固定资产均要落实专人责任。每年必须对政府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国家资产增加或减少时,应及时上报财政所,按固定资产处置规定办理登记入账和核销手续。

4、政府机关公用房由分管机关领导安排,党政办统一调度分配使用。公用楼房和设施需要维修时,必须报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党政办核实并按计划实施统一维修。

5、工作人员使用公用住宿房不得自行调换或借给机关外人员居住,出现一例,扣收责任人违规费100元,并按占用期每月每平方米20元收取房租费。工作人员调动(退休、离岗)或调整住房必须按党政办通知时间办理移交,公有设施如有损坏,折价赔偿。

6、会议室公共设施由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因管理人员不负责任造成设施被盗或损坏等,要追究管理人员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六、财务审批和监督

(一)对原始凭据的审核

1.对原始凭据的取得必须真实、完整、合法,经办人取得必须是税务机关或财政机关监制的合法有效凭证。

2.外来凭证取得必须内容真实、完整,要填写清楚购买单位、日期,经济内容必须分项细化,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必须逐项填写完整,大小写相符,售货单位签章,售货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并按财务规范要求粘贴整齐。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财务室统一按规范制作,如工资表、借据、领款单等,发生后按规定及时入账。

4.原始凭证审批

工作人员发生公费后,一是要认真检查凭证的完整、合法性,签上经办人姓名;部门发生支出,必须先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二是要将原始凭证交到财务室,由出纳员指导经办人按会计基础规范进行粘贴,零票须填具费用报销单或差旅单,并由出纳员对凭证进行初审,检查支出票据是否完整、真实、合法,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标准。三是将初审和原始凭证交财务室复审、签字。四是再交镇长和书记“两支笔”审批,方能报销。五是除特殊情况外,当月费用当月报销。

(三)重大的支出项目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再由书记、镇长按决定意见签批,并附讨论记录。

(四)每季度进行一次财务报告会,由财政所向党委、政府报告本季度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五)确定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为财务支出审批日,上月25日到本月24日发生的公务支出原始凭审核审批程序,由书记和镇长“两支笔”审批,超月未批的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不予报销。

(六)建立收支审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内部审计小组由镇长任组长,财

政所所长、会计、各办站财务人员为成员,每年对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进行一次交叉审核、检查。

保密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保密法》,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安全。

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十不”: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家人、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邮政、明码电报中传达机密;10、不携带机密材料参与游览、探亲、会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严格执行文件处理规定,文件信函由党政办专人办理,严格把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阅办、清退、存档、销毁关口。凡秘密以上文件应坚持在办公室阅览,阅文前后均需在阅文登记薄上签名,不得随身携带或拿回家阅读,不得给无关人员阅读。因工作需要复印,需征得党政办主任同意,按规定严格控制复印分数,复印件加盖相关印章的“鲜章”有效,同时按正式文件保管,严禁“二次复印”。

四、在公共活动中,严格保守党和国家机密,坚持内外有别原则。

五、工作调动或离岗时,严格交接关,交清文件资料。

六、外出开会和工作,一般不携带机密文件。必须携带的药严加保管,及时归还。

七、严格遵守接待有关规定,档案室内部的会客,下班时,办公室、档案室等应管好门窗。

八、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将检举、控告信件转给被检举、控告人处理,不许对写信人擅自进行追查,坚决保护人民群众民主权利。

九、健全保密制度,不定期检查工作情况,对遵守保密制度的给予表扬,对违反纪律造成泄密事故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作出严肃处理。

安全保卫制度

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岗位分工承包负责制,由分管领导落实,党政办具体负责安全保卫,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加强安全保卫教育,完善安全保卫设施。每年对全体安保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对防盗、消防、电器等设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维护,严格操作程序。

三、共同关心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个人贵重物品(包括现金等),不放在办公室过夜,单位大额现金必须当天存入银行,小额现金放入保险箱,严防外来人员行窃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节假日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时到班,认真做好值班保卫工作,遇到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五、工作人员、机关住户有责任维护机关安全,增强安全意识,敢于同歪风邪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消除不安全因素,注意防火防盗和其它意外事故发生,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六、下班时间,各办站要管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用电事故发生和财产损失,如因失职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玩火不乱扔烟头某机关院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防止火灾发生;不留宿身份不明和有恶习的人,加强防范,防止其它事故发生。

七、处罚措施

1、下班走人不管门窗,发生一次处办公室负责人责任金10元,扣考核分0.1分;造成财产遗失,处负责人责任金20元,扣考核分0.2分,并赔偿损失;办公室、会议室无人办公时不关取暖器、空调、长夜不关灯、不关水,发生一次处负责人责任金20元,扣考核分0.2分,造成财产损毁照价赔偿。

2、由于个人失职、工作疏忽造成其他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机关文明建设管理制度

一、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总要求,加强自身修养,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意识,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二、坚决贯彻执行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凡领导批办的专项工作,均必须及时认真办理,讲究实效,不扯皮、不推诿、不贻误。

三、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于律已,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维护党委、政府的威信。

四、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上班期间不准无故串门聊天,如遇有工作相关事情,就本着简洁、快捷的原则处理完所商讨的工作。

五、机关工作人员谈吐文明、仪表大方。公务接待时要热情主动,耐心解答,会客和接电话时要热情礼貌,言语文明,上班期间讲究外表服饰,穿着协调整洁、朴素大方,打扮适度。

六、机关工作人员和机关住户要讲文明、讲礼貌、团结友善、和睦相处,营造祥和安乐的机关工作、生活氛围。不得干预机关工作,不得打探、泄漏工作机密,不得制造、传播谣言。上班时间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将电视、音响的音量开的过大,不得制造其它嘈杂噪声,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干扰邻居生活。

七、不准从事迷信活动,不信邪、不奉邪、不传邪。

八、爱护环境,保护花草,营造绿化。

九、严禁下列行为发生:

1、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2、酗酒闹事、哗众取宠,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

3、侮辱、诽谤他人,打架斗殴。

4、机关上班时间、下村工作时间、公众场所穿拖鞋、短裤、背心。

6、其它违纪、违法和损害政府形象的行为。

十、处罚措施

如有违犯上述第九条第一款的行为发生,无论职务、级别高低、情节轻重,均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置;如违犯其它条款,每例处当事人教育费50元,扣考核分1分,情节严重者处教育费100元,扣考核分2分。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管理团队,规范集团公司管理干部选拔、考察、聘任、问责,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层、集团公司部门中层、二级企业管理层、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 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的人事变动要及时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管理干部的层级划分 第四条管理干部选拔、组织考察和聘任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原则; (三)务实创新、民主集中原则;

(四)权责对等、效益优先原则; (五)综合评价、群众公认原则; (六)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原则。 第五条管理干部晋升原则 (一)必须和岗位的要求结合起来。晋升必须严格考评,有业绩支持,有能力评估,并根据公司发展计划,按岗位编制配备。 (二)职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能积极培养人、有继任/储备人才的管理干部优先考虑晋升。 (三)一般不跳跃提升,只有特别有能力的管理干部方可破格提拔。到集团公司总部工作的管理人员,有五年以上一线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二章选拔方式 第六条管理干部选拔方式: 管理干部选拔原则上推行竞聘上岗,并经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 第七条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管理干部空缺或任职期满等情况,编制管理干部竞聘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竞聘者报名; (三)对竞聘者资格审查; (四)符合条件竞聘者参加公开竞聘演讲; (五)竞聘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

(六)依据民主测评及年度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初步拟定聘任侯选人。 第三章组织考察 第八条考察管理干部,要按照选拔聘用条件和不同职位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尤其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九条考察管理干部,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准确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 第十条考察管理干部的基本程序 (一)由集团公司党委(或二级企业党总支委)和人力资源部(或综合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考察。 (二)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 (三)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四)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建议,向公司报告。 第十一条对选拔任用的管理干部,考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个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 (一)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四章研究决定

镇街道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一、考勤 1、请销假制度。因事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申明请假理由和期限。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农村支部书记请假出镇须由党委主要领导批准;其他人员请假,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主持机关领导批准。严禁电话请假、口头请假和站所科室私自批准请假。产假、婚假、工伤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需延长假期的办理续假手续,对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请假人员上班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和主持机关领导说明,并到党政办签字销假。 2、考勤奖惩制度。党政办负责做好请销假统计工作,每月一统计,每季度一汇总。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20元。未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包括超假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旷工离岗的,每天罚款100元;站所科室私自批准请假的,每次处罚当事人及分管领导2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机关干部每月病假累计超10天,事假累计超5天,按实际超出天数扣发补助和奖金;全年病假累计超60天,事假累计超30天,旷工累计超5天者,取消年底评优资格。 二、值班 3、机关值班制度。日常夜间、双休日、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时在岗在位。带班领导负责搞好值班督查,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夜间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晚7:00到第二天早上7:00在单位住宿制度,严禁出现脱岗、空岗和断岗现象。出现一次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各200元。 4、机关安全制度。值班人员要切实搞好值班期间尤其是夜间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工作疏忽造成被盗、失火等事故的,值班人员每人罚款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5、“禁酒令”制度。工作日中午除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的公务接待外,严禁饮酒,违犯一次通报批评,两次罚款1000元,三次停职检查,停职期间工资、补助等一切待遇全免。机关干部严禁随便到基层吃喝报要,到村里办理公务,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在村里用餐。 三、会议 6、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领导班子或机关干部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总结和安排一周工作。会后,各口可召开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有关精神,安排工作。其他会议,根据工作要求,随时安排。会议室由党政办协调使用。 7、会议考勤制度。参加会议人员由党政办负责通知各站办所(总支)负责人,各站办所负责人负责通知下属人员,会议前10分钟与会人员必须全部到场就座,党政办负责签到或现场点名。与会人员请假,必须会前征得召集会议的领导批准。镇领导班子成员、农村党支部书记、镇直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告知主持机关领导;其他人员向主持机关领导请假。无故不请假、不按时与会者,在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同时1次罚款50元,属于机关干部的从工作补助中扣除,属于农村干部的从年终工资中扣除,属于镇直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与年终评先树优挂钩。开会要保持良好会风,带好笔、本,做好记录,会议期间要关闭通讯工具,严禁吸烟和交头接耳。党政办负责有关会议的会场、会务工作。各口工作会议原则上由各口具体负责组织。 8、学习制度。原则上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机关统一组织学习,主要学习业务知识、上级精神、有关政策,达到提高素质和业务能力的目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学习质量。另外,各站办所要分别安排一定的业务学习时间。 四、材料及文件

机关内务管理制度汇总

机关管理制度 二○○八年四月

目录 一、机关学习制度 (2) 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3) 三、党组议事制度 (4) 四、委务会议制度 (8) 五、机关工作制度 (9) 六、机关考勤制度 (11) 七、来人接待制度 (12) 八、车辆管理制度 (13) 九、财务管理制度 (14) 十、廉政建设制度 (16) 机关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 每星期五下午为委机关学习日;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为机关党支部电教日;党组中心组每月要保证一天集中学习。 二、学习内容 1、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党章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等理论; 2、中央一号文件等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3、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和其它农业新知识、新技术。 三、学习方法与要求 1、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时无故未参学的,视为旷工处理。 2、实行学习(会议)签到制度,做好学习记录。 3、实行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领学制度,领学人要先学一步,确保学习效果。 4、不定期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为职工集中授课,拓展知识面。 5、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学以致用。 6、联系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沟通,促进团结。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由农委党组全体成员组成。必要时扩大到全系统副科以上干部和单位、股室负责人。学习活动实行党组书记负责制。 二、学习活动每月安排一次,由办公室确定时间并提前通知参加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准缺席。 三、学习内容紧扣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主要是: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中央一号文件等理论、政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等新知识、新技术。 四、每次学习确定一名党组成员为领学人,同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讨论,确保学习质量。 五、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学习心得不少于2篇(6000字)。 党组议事制度

乡镇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全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镇机关工作制度》的 通知 各管区、办公室,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镇机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2012年2月1日

一、考勤制度 第一条考勤工作由党群书记负总责,党政办负责点名、督查、统计、通报和存档。 第二条考勤对象:镇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勤范围:工作日正常上下班和按要求必须参加的工作、会议、学习、值班等方面所涉及到的出勤情况。 第四条考勤办法:考勤采取考勤机考勤、集中点名和随时抽查的办法进行。机关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参加各项工作、会议、学习和集中活动,不准缺勤、不准迟到、不准早退。 第五条考勤规定:请假人员要提前将请假条交党政办保存。对考勤机考勤或集中点名时不到,又没有请假条或分管领导未告知公出的工作人员视为迟到,半小时后未到考勤人员补到视为旷工。婚假、丧假(直系亲属)、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由本人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提出申请,视病情确定病假时间,一般掌握在1个月以内,申请病休3个月以上的,按停薪留职对待。 第六条处罚制度:事假每天罚款10元,病假每天罚款5元,旷工每天罚款20元,迟到每次罚款5元,集中活动期间加倍处罚。 第七条请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人应填写由党政办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送交党政办备案。如因特殊情况不

镇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镇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为树立机关形象,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望各位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上班制度 镇机关实行双休日休息制度,每天9:30上班,4:30下班,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签到时间:早上9:30以前,下午4:20—4:30。农闲季节周一至周五的赶场天全体机关干部分别按所属关系分别在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签到,签到表册必须在早9:35和下午4:35报综合办;周一至周五的其他天每个站、所、办在确保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安排不少于2人值班(各、站、所、办本星期的值班人员名单必须在上一星期报综合办备案),并在综合办进行签到值班;如遇双休日的赶场天,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如属领导安排进城和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提前告之综合办)。中心工作期间,上班时间严格按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 上班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室从事娱乐活动,禁止嬉戏打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每旷工一次从本月工资中扣除30元,三个迟到计一个旷工,三个早退计一个旷工。由办公室累计后通知财政所执行。年旷工达6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和进行职称进级。 二、值班制度 - 1 -

全镇干部职工共分为班,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室为综合办公室,当值人员应坚守岗位,准时到班,认真履职,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班,须请人顶替。不履行职责的处以30元罚款;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每位值班人员处以50元罚款,带班领导处以100元的罚款,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政府及各部、委、办、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综合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 2 -

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修订稿)

***镇政府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定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促进机关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增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参照县委《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综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学习及工作纪律制度 第二条机关干部须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撰写学习笔记。全年政治理论学习笔记、业务学习笔记不少于两万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得少于三篇,调研文章不得少于一篇,干部每年自费订阅“一报一刊”。 第三条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滥用权力,以权谋利或其他营私舞弊行为发生。 第四条严禁参与赌博或任何赌博性质的活动; 第五条除特殊情况外,严禁在工作期间酗酒或借工作之机在村组吃喝。 第六条每周的例会和各类业务工作会,需汇报的工作情况和学习资料必须会前充分准备。开会时所有参会的干部不得迟

到、早退、接打电话和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第七条镇干部要主动服从机关统一调配,并按时参加各种会议、集会和劳动。 第八条所有干部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随叫随到,因关机造成工作延误,按机关考勤制度对待。 第九条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打游戏、聊天等,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条包村工作组必须保证每周有3天以上时间深入村组,全面了解、掌握各村组在农业生产、社会稳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各方面的工作。 第十一条机关干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意见作好记录并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 第三章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 第十二条机关工作人员考勤主要由日常出勤、会议出勤、值班出勤和突击性工作出勤(临时交办工作、各种集会、劳动)组成。 日常出勤,机关工作人员每天早晨8:20前到一楼大厅签到后统一做操,未签到仍在单位上班的按迟到对待,上班迟到、早退1小时的每次扣款2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按旷工对待;凡旷工者,每天扣津补贴50元,并罚款50元;月旷工累计3天 - 2 -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各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不得擅自增加项目、调整范围或标准收费。 (二)机关各部门所有经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各部门实行零帐户管理,只设报帐员,单位备用金3000至5000元。所收预算内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经营服务收入、其它收入、暂存款收入等)必须当天内缴存财政过渡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违纪现象发生,否则,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严禁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报销各类票据;严禁任何人以集体名义向镇机关以外的单位借款私用和收取赞助费。 (三)各类收入必须使用统一的正式票据,否则,一律视为白条收费。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和白条收费,一经发现,严格按”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处理。 1 / 29

(四)严格支出程序,各种支出必须先请示领导同志后方能开支,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财政所负责人审定票据,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镇长审定报销,书记审签得五人汇签制度。或经办人填写好报审单,写明开支事由后,由财务负责人,再由分管领导审查签注意见,最后由镇长审定签字是否报销。 (五)费用的管理 1、办公用品。机关所需办公用品,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财政所统一采购,领用人员必须签字,该由县采购中心采购的必须上报。 2、水电费。各单位工作人员,应厉行节约,做到人走灯灭,闭门关水,违者处当事人5元/次罚款。 3、会议费。各单位要本着精减会议的原则,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会议期间可根据情况发会议补贴(标准是村干部10元/人,组干部5元/人)。 4、招待费。政府及其各部门接待来客,原则上在机关伙食团就餐,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实行对口接待;确需在外接待的,必须请示主要

财政局办公室系列职责制度

财政局办公室系列职责制度办公室内勤工作职责 在主任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负责局内处理工作,对收文进行收签、拆封、登记、编号、分送、催办、清退、立卷、整理、归档、销毁等工作,对发文进行编号、登记、分类、交发等工作; 2、负责对有关综合性文件及各类汇报材料、通知的起草、打印、校对、登记、发送等工作; 3、负责局内信息的采写、修改、校对、登记、上报等工作; 4、负责局内干部人事关系的办理及对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日常纪律监督、检查及年度目标考评的总结、登记工作; 6、负责机关保密工作,根据档案决定及《保密法》规定负责局内档案管理及机要文件的收发、管理、归档等工作。 7、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文明办公,微笑服务,树立窗口形象; 8、负责机关卫生、劳动、值班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局内会议及各类集体活动的通知、筹备、组织工作; 0、负责局内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发放工作;

1、负责局内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工作; 2、负责局内大、小会议室及打字室的管理工作; 3、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报帐员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及会计制度,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坚决维护财经纪律; 2、负责局机关的报帐工作,核实、计算、汇总报销票据,及时填报用款计划; 3、负责办公室会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4、负责局工会帐目的管理、会费上缴工作; 5、负责局内干部职工的出勤、津贴费及临时工工资的审核、发放; 6、负责办理局内干部职工及新增人员工资关系及调次工作; 7、负责办理个人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的代扣手续及个人医疗保险费的收缴上卡工作; 8、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登记、确认、清退及调离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转帐工作。 财政局保密工作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看

乡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文章标题:乡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政治规范 第二章办公制度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 第四章职业道德规范 第五章廉政制度 第六章机关学习制度 第七章请示汇报制度 第八章办公设备、财产物资管理规定 第九章就餐招待管理规定 第十章请销假制度 第十一值班制度 第十二章机关工作纪律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政治规范 第一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模范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自觉维护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 第二条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本单位所有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集体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严格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和指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四条认真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解决群众的困难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五条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对上负责、对下负责,做到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 第六条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干部形象。 第二章办公制度

第七条广大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对外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禁语言粗鲁、态度蛮横等不文明行为。第八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争做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第九条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始善终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处理公务认真负责、立说立行,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对责任心不强,消极怠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经党委研究,予以调整职务和岗位。 第十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对拒不服从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工作安排,并导致工作贻误的,经党委研究,视情节予以处罚或处分。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禁泄漏工作秘密。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工作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或政纪处分。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定 第十三条严格机关点名制度。全体机关干部工作日期间,上午8:30集中到镇政府会议室进行点名。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凡点名后到者视为迟到。 第十四条早上开会或有其他工作安排,原则上报党政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迟到对待。 第十五条不定期组织人员抽查职工在岗情况,凡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未安排工作而无故不在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到达单位后要认真打扫办公室及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所有卫生责任区要在上午8:15前打扫完毕。 第十七条职工工作日衣着整洁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严禁穿超短裙、短裤、拖鞋上岗。违反此规定者,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第十八条办公坐姿端正,严禁办公时间在办公室倚、躺、卧等现象,严禁在办公时间锁门。 第十九条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禁止使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禁使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人业务及聊天。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为了加强镇政府机关管理,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年初的工作目标,真抓实干,奖优罚劣,特制定《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干部实行线上工作与驻点工作相结合,工作任务与工作业绩相结合,责权利紧密挂钩,严格实行制度管人,鼓励争先创优。 第三条机关干部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其他站办所干部职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第四条干部岗位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分“线上工作、点村工作、作风建设、中心工作、民主测评”五项,与工作津贴挂钩,具体细则附后。 第三章学习制度 第五条为了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市、县委精神,深入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讲三树”的教育活动,中心小组每季度学习一次,由分管领导结合上级精神确定学习主题,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围绕主题认真讨论发言,并做好学习笔记。 第六条干部学习每周一次,由分管领导组织,内容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修改党章、党和国家的现行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经济管理知识、农村实用技术及工作业务知识。 第七条鼓励干部自学和撰稿。每名干部要自备专项学习记录本,党委书记将对干部的学习记录及会议记录本不定期查阅。鼓励干部参加自考和各类专业培训,凭文凭或合格证报销学费;鼓励干部在市以上党报党刊上发表正面宣传报道。所发稿件按照市级10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500元的标准奖励干部。干部进行再教育学习,并取得提高一级的文凭。大学本科,每学年奖励10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专科每学年奖励800元,最高不得超过1600元;自学考试取得本科学历一次性奖励2000元,取得专科学历一次性奖励1500元,都不得另行报销学习费用。干部自学取得中级职称的,奖励500元,高级职称的奖励1000元,但不得报销学习费用。 第四章考勤制度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办公室全盘工作; 2、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车辆管理、考勤考核、固定资产管理、对外接待、公益劳动、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生活福利、老干服务等工作; 3、负责机关党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民族团结、扶贫帮困、“两基”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及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 4、负责对机关内外公务的拟办、批办、承办、催办; 5、协助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协调和处理好上下关系; 6、完成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岗位替代人员:办公室副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2、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的撰写、审核(包括对各工委起草文稿的审核)、翻译、打印、分发转送,内外公文的收发登记、分送传阅、归档管理和机要保密等工作以及文印室的管理; 3、负责为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做好会前的筹备、会中的服务和会后决定、决议的督办落实; 4、负责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对外活动及其它社会活动的日程安排; 5、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信息编发和人大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 6、完成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岗位替代人员:办公室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法制工委全盘工作; 2、负责了解和检查国家有关法制和内务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 3、加强与政府法制口和法、检两院的工作联系,了解掌握其工作动态,深入调查研究,撰写专题调查报告,为人大常委会对法制和内务司法方面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当好参谋; 4、负责督促和检查全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进行视察、检查、调查、评议、约见的组织和联络工作; 6、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 7、完成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岗位替代人员:代表人事工委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财政经济工委全盘工作; 2、负责检查和了解国家有关财政经济、农业与农村工作、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 3、加强与政府计划、财政、工交、商贸、农牧、审计、环保等部门的联系,掌握他们的工作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撰写专题调查报告,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经济方面的工作提供依据; 4、负责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经济口各部门进行的视察、检查、调查、评议、约见的组织和联络工作; 5、负责对政府经济口各部门工作的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受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 6、完成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岗位替代人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基层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上班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下村前先向党政办室说明下村地点和事项。 3、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出勤情况每月一统计。旷工一天罚款50元,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除罚款外,大会作检讨;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一次不参加会议按旷工一天处理。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工作纪律 1、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2、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除扣发一月工资、给于纪律处分外,并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3、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大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4、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三、请假制度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打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请病假的需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假,按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有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站所负责人请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 3天以上5天以应先由站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再由党委主管日常工作领导批准;5天以上由乡党委书记批准。 所有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备案,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因事请长假的,必须按工作管理权限分别报人事局、组织部审批,

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为促进机关作风建设,高效勤政服务广大群众,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体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下班实行考勤和工作日志管理,迟到半个小时以上算旷工半天,平时因事外出、开会、办事必须向分管领导或股室负责人报告。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两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请假两天以上向局长请销假,每周一一般干部上周工作日志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副职领导工作日志由局长签字。每名干部每月迟到2次以内不扣分,两次以上每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1分,旷工半天扣2分。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两天,每超一天扣1分。累计病假超过3个月、事假超过1个月的不得评优及发放补贴和奖金。请假天数先冲销公休假,事假超过公休假天数者不得再享受公休假。 二、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工作例会及各项集体活动。凡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集体活动和未经请假者,每人每天(次)扣1分,每月要有2000字的理论业务学习笔记,达不到标准的扣1分。鼓励每人围绕本职工作,学习公文写作、专业知识等,笔记超过300 0字的加1分。 三、上班时间集中精力,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不得串岗、溜岗和干私活,不得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和炒股,发现一次扣0.5分。工作时间以外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每完成一件加0.5分。 四、讲究卫生。办公室要保持整洁,不得乱摆、乱堆、乱放、乱丢纸屑、烟蒂。要注意个人卫生,衣着干净整齐。每月由考评办公室抽查,发现办公室脏、乱、差的办公室每名工作人员扣1分。三楼走廊及楼梯卫生由监察大队负责,二楼走廊由管理股负责,一楼走廊及党员活动室由行政办负责,每周清扫两次,保持清洁,否则扣股室队长各1分。 五、爱护公物,爱惜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得故意损坏、任意践踏公物,不得据为已有或公物私用,不得随意出卖、转让公物。提倡开源节流、勤俭简朴的精神,节约用水、用电,防止各种铺张浪费的行为,下班关闭门、窗,防止偷、盗或自然损坏现象的发生。损害遗失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损害一次扣1分。遗失公文、法律文书、执法取证材料、企业报送材料等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损失的可一次性扣10分。 六、维护安定团结。家庭和睦,群众关系良好,同事之间团结合作,不挑拨是非。有意见、建议要采取正确方式通过正当渠道提出,不得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不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如有影响单位团结的事情发生每次当事人扣1分到2分。

《镇政府车辆管理制度》

《镇政府车辆管理制度》 盘江镇镇公车维修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镇党政机务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管理使用规范化、正常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政府车辆维修管理规定如下: 一、范围 凡属镇党委、政府机关,计生委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管理 镇党委政府所有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的管理制度。镇机关所有车辆由原则上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1、派车。车辆原则由镇党政办公室安排。下列情况安排车辆: ①会务用车。党政领导会议用车凭会议通知、电话通知等,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做好登记,由办公室按规定派车,原则镇内站所室一般不派车。 ②处理突发事件用车; ③较多人员集中公务,提取大量现金、资料、贵重物件的用车; ④到机要部门送发或领取密级文件用车;⑤集体活动接送用车; ⑥上级指定紧急用车;⑦节假日值班用车。 2、管理。公务车日常管理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①上班时间没有安排出车的车辆,一律停在镇大院内等待安排。 ②镇机关所有车辆,夜间、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子内指定

车库,车钥匙上缴到镇党政办统一管理。 ③驾驶员要遵守考勤制度,除在外出车,上班时间驾驶员应在小车班办公室协助党政办工作,不得窜岗。 驾驶员要服从党政办调派,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正常派车。车辆必须专人专车驾驶,若遇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驾驶员出车。 3、车辆维修与保养 1、小车班制定专人对车辆加油、维修进行管理,车辆需要维修的要有车辆维修报告单。及时与党政办公室做好对接,每月报账一次。 2、维修费在伍佰元以内的可由维修管理员决定,维修费在伍佰元以上的必须在车辆维修小组监督下维修。 3、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司机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4、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镇政府与驾驶员或车管专人负担。 五、修车。 镇政府车辆维修保养实行先批后修,凡需进行修理的车辆先由司机列出具体修理项目报告单报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方可维修。一般情况下,财务上不出现现金车辆维修发票。车辆维修管理 1、车辆修理须先由司机列出具体修理项目报告单经党政办审核并在车辆维修家督小组监督下进行维修。在报销修理费时,须填明经

乡镇政府公务接待及机关内务管理等实施细则

黄府〔2014〕51号 ......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镇政府公务 接待及机关内务管理等实施细则》的通知 镇级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镇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打造规范化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建设,整合资源,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纪律、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特制订《......镇政府公务接待及机关内务管理等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日

......镇政府公务接待及机关内务管理等 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厉行节约、严肃纪律,本着厉行节约、规范管理的原则,大力压缩不必要的公务费支出,严肃“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共......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的通知》(万委发〔2012〕23号)、《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万委办发〔201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待费、会议费和交通费管理的规定》(万财监〔2012〕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待费、会议费和交通费管理的补充规定》(万财监〔2013〕1)号等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公务接待管理 公务接待必须坚持“热情大方、节约开支”的原则,搞好接待工作;非工作关系或无公函的,一律不安排接待。 (一)公务接待安排 公务接待一律由党政主要领导安排,党政办具体办理。如遇特殊情况,由党政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或其他同志办理,经办人必须与党政办联系衔接。生活接待一律安排在政府机关伙食团,每餐签单,按月结算。若确遇特殊情况,需在外安排用餐,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且餐后经办人必须当场结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委在编在职的机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务升降 第四条晋升职务,一般应逐级晋升。 第五条晋升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必须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勤政,遵纪守法,团结同

志,作风正派,工作实绩突出;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文化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示能力。 第六条晋升职务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 (二)晋升科级领导正职,应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级领导副职和科级非领导职务,应任下一职务两年以上; (三)新晋升科级职务,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新晋升科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副职提正职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五)身体健康; (六)拟任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七)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请示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能够破格提拔。 第七条机关提拔任用干部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照职位空缺和任职条件,采取党组提名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或经过公布职位、竞争上岗的办法产生预选对象; (二)按照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条件,对预选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广泛了解情况;

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会务管理

公务接待会务管理 第十八条各部门承办公务接待或会议需要行装部门协办的,应填写《公务接待单》或《办会(事)单》,经主办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原则上提前1个工作日将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公务接待单》或《办会(事)单》应写明会议时间及地点、参会人员及领导或主宾职务、用餐次数及人数、住宿(含午休)天数及人数等具体事项。 第十九条行装部门接到协办通知后,应及时制订接待、会务保障工作方案,一般应提前半天完成会场布置工作,并做好桌椅、地面清洁,提前半小时做好空调、茶水服务准备工作。技术部门提前做好技术保障工作。 第二十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电话通知、联系记录)的公务活动和来访,原则上不予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应当统筹安排。公务接待用餐一般安排在本院食堂,住宿一般安排在内部接待场所或定点宾馆。禁止因私用公款接待。

按照对等、对口、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陪餐人员。陪餐人员一般由接待部门的分管领导确定,来宾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员不超过3人,来宾超过10人的,陪餐人员不 超过来宾人数的三分之一;院领导参加的重要接待,陪餐人员由院领导确定。 第二十一条接待用餐:早餐一般在住宿地点用自助餐,午餐和晚餐一般在本院食堂安排。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用餐的,严格控制规格和接待标准。不得上高档菜肴(包括野生保护动物制品)、高档酒水,并要控制数量、禁止浪费。接待时,不得强制劝酒、酗酒,否则所产生的后果自负,未用完的酒水应退回。所有接待一律不提供香烟。 上级院和兄弟院来我院公务活动,中午用餐一般安排在本院食堂端盘用餐,特殊情况下经分管行装领导批准安排工作餐。 第二十二条住宿安排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院主要领 导等省部级以上领导可以安排普通套间,省院其他领导及省辖市院主要领导可以安排单间,费用自理的按来宾要求安排。房间不摆放鲜花、水果,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谷里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机关的人事管理,保障临时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谷里镇机关、镇直各部门、管区使用的非占编工作人员。 第二章聘用和辞退 第三条组织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临时工用人计划的申报,由党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各部门拟聘临时工的岗位职数。 第四条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退。 1、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十天的; 2、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上班干私事,受到单位负责人三次以上警示的; 3、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直接导致国家集体财产五万元以上损失的; 5、有违法行为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6、政治信仰动摇,经常散布流言蜚语,参与非法活动或邪教组织的; 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不胜任本职工作,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均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 9、犯有其它严重错误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留用的。 第五条用人单位辞退临时工,应发给补助费,补助费标准按临时工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间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当年一个月的基础工资;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 第六条临时工工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工作岗位、个人技能、工作量确定标准并发放。同时,按规定为临时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年终根据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规定,结合临时工个人考核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条临时工在合同期内因公(工)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临时工在有效合同期内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发给相当于三个月工资额的救济费和一个月工资额的丧葬补助费。 第八条临时工假期待遇: (一)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假日; (二)临时工的婚假三天,丧假三天(限直系亲属死亡),假期内发给工资;

乡镇值班制度

乡镇值班制度 为确保乡镇安全和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制定规范的乡镇值班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乡镇值班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乡镇值班制度篇 1 为了加强对全镇值班工作的管理, 确保镇政府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 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二、值班时间(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早晨 8:30 至次日早晨 8:30,24 小时值班。 值班期间如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1、实行当日上午 12 点下班后至下午 2 点半上班前值班;2、实行 下午 5 点 30 分下班后至次日 8 点 30 分上班前值班。 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值班主要任务(一)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二)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 的来访事件;(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 的有关事项;(五)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并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一)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 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表》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给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 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 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 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 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然后通 知相关人员。 (三)对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 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 10 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视 情况办理。 (四)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 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五)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 10 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指示办理。 五、值班纪律(一)加强领导和管理。 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党政办负责计划和安排。 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不请假无故不值班、缺岗者,每发现一次,在例会上作通报批评;多次违反纪律者,由镇 纪委按规定处理。 (二)严格遵守值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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