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施工单》管理制度
一、权责
(一)生产技术部制卡工艺开单员负责卡类《生产施工单》的开具和回收,部门分管经理负责审核。
(二)持有《生产施工单》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妥善保管好施工单,配合工艺员回收。
(三)《生产施工单》为工艺技术秘密,任何人无权私自复印和泄露有关内容。
(四)《生产施工单》发放权限,由生产技术部经理和生产中心总经理批准。
(五)票据产品的施工单由经营部票据业务内勤直接开具,由生产技术部内勤负责发放和回收。
二、内容
(一)开单员正确开具《生产施工单》后,交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外加工产品或票据产品需进制卡部印刷时,还需经生产中心副总经理批准同意。)由工艺员用相应颜色的纸复印所需的份数,下发到各相关人员、车间及部门。复印用纸颜色规定如下:
1.卡类和票证打样:红色施工单;
2.PVC和纸质密码卡:兰色施工单;
3.银行卡和票证产品:绿色施工单;
4.IC卡/SIM卡卡基及发票:黄色施工单;
5.其他产品:白色施工单。
(二)工艺员应对每种《生产施工单》建立台帐,台帐内容包括:日期、稿号、客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交货期、下发的人员、车间、部门、份数及备注。发放时按要求统一编号并由接收人签字。
(三)《生产施工单》发放的范围(见附表)
(四)《生产施工单》下发到的人员、生产车间、部门也应对收到的每种施工单建立台帐,台帐内容包括:日期、稿号、客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交货期、份数及备注。生产车间由车间主任填写台
帐,部门由部门指定人员填写台帐。各相关人员应对《生产施工单》妥善保管,各工艺员负责对过期《生产施工单》进行定期回收。
(五)《生产施工单》回收细则
1.开单员每月15日对上月(1日-31日)的施工单按持有人签收的台帐进行回收,也可以根据产品工艺的重要性及保密性缩短回收期限,即生产结束就回收;同时对备货产品的《生产施工单》,由于生产期限较长的特点而适当延长回收期(等生产结束后再回收)。
2. 对回收的《生产施工单》按指定地点进行保存,每半年集中销毁一次。由开单员申请,部门经理及生产中心总经理审批。
3.因工作需要,下列人员、部门自行保存《生产施工单》
A.生产技术部卡类工艺员:1份;
B.质管部经理:卡类和票证《生产施工单》各1份;
C.经营部卡类和票证营销内勤:各1份;
D.制卡办公室:2份;票证办公室:2份(其中一份为盖有“流
转单”红章的,携同《工艺流转单》和《数字交接单》一同保
存,另一份携同彩稿、样卡、彩稿和样卡及流转的各种书面说
明一同保存)。
(六)复印《生产施工单》的彩色纸张由开单员负责保管,严禁除开单员外的其他人员私自复印。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七)持有《生产施工单》的人员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每张罚款50元。
(八)自行保存《生产施工单》的人员和部门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每张罚款50元。
(九)请各相关部门、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经理负责监督实施。
附件1: